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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史记》之太史公家谱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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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始皇帝的想法很好,可惜可行性不高

别的不说,就一个

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於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
就难以为继。而且只靠律法,难以维系庞大的帝国。一旦首领出问题,立刻土崩瓦解。与秦崩溃可比的只有隋的崩溃,但隋末反王的出身可比秦末的强太多了。

家园 千年前能有这个想法反而是超前,所以也难以为继.

春秋战国是乱世,但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能活下来的基本上都是自由自在,甚至放纵,无法无天的一辈子活着,所以对于秦朝事事讲法律的世界实在是膈应的.秦国人又不一样,至少他们成熟的守法就已经守了一百年,从商君变法就开始了.所以守法也成了习惯.两种截然不同的习惯最后碰撞,你说是六国的遗民多,还是秦国的守法人多啊?再说秦国人里面也有不愿意守法的人呢.所以秦王朝建立之后面临很多急需时间解决的尖锐问题.

如果始皇帝像武帝一样能活到七十岁,有没有时间给他扭转局面?我个人觉得也不太可能.因为始皇帝的为人过于刚烈,越老越辣,他年青时候其实真算得上是一个仁慈又有才能的皇帝,但是随着功业越大,滥杀的个案就越多了.比如太史公记录他因为内侍向宰相传话,就把身边的近侍全杀了.这里面的过程也有意思,他先也是派法官去审案,但是近侍可能与他相处得时间长,个个骨头也硬得很,居然没有一个承认此事.结果当他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时,他也怒急攻心的违法了,利用皇帝的权力把所有近侍都杀了.

以他的性情,整个秦国也只会越来越刚烈,刚极必折.

对于中国人来说,感情是不可少的.所以现代的中国,如何在人情与法律之间找到接入点,是个难题,但这个难题只怕是一定要趟过,不然,不可能建立起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

只看重人情必然乱法,绝不可取.但是如果完全采用泯灭人情的态度去立法,也必然是阳奉阴违的多.

法治也大打折扣.再一个,就是法律一定要能管束所有人.

秦国的法律看来也无法完全有效的管束皇帝,所以始皇帝才可以下旨诛杀所有的近侍.

家园 【原创】【史记】酷吏列传(一)

太史公的这个列传,其实就是汉代一些主要的执行朝廷法律人士的传记。他首先提到的就是吕后重用的侯封,说他“刻轹宗室,侵辱功臣”。在吕氏事败灭族之后,候封及家族的下场是“遂侯封之家”,这个‘遂’字在《说文解字》中意为‘亡’也,可见是被诛了九族。这个候封应该就是帮助吕后解决淮阴侯韩信的人。

太史公提到的第二个人居然是晁错。一般人可能都会把晁错视为一个文人,而且还是一个被皇帝错杀腰斩的文人,百度的介绍他是政治家和散文家。但原来在太史公的眼里,晁错也是酷吏一名。说他“以刻深颇用术辅其资”。这句评语从字面意思上就能看出是说晁错是个性格严苛刻薄之人。这种人素来不讨人喜欢,在非常时期,就有可能成为平息纷争而被牺牲掉的棋子。而他的结局也确实如此,景帝为了平息七国之乱而把他腰斩于市。

在晁错之后,就有郅都和宁成。

郅都者,杨人也。以郎事孝文帝。孝景时,都为中郎将,敢直谏,面折大臣於朝。尝从入上林,贾姬如厕,野彘卒入厕。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持兵救贾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贾姬等乎?陛下纵自轻,柰宗庙太后何!”上还,彘亦去。太后闻之,赐都金百斤,由此重郅都。

郅都是杨人,也就是现在的山西省洪洞县人,说到洪洞县,可能大多数中国人都会说上一句:“洪洞县里无好人”。那么追述到一千多年前的汉朝,这个郅都是不是好人呢?

郅都年轻的时候做过中郎将,性格耿直,敢于在朝廷议事的时候不给一些大臣的面子。曾经有一次他护卫景帝在上林苑游玩的时候,一只野猪冲进厕所。而当时在厕所里的人是景帝非常宠爱的贾姬。景帝第一反应是看着郅都,当然是希望他去救人,但郅都却一动不动,景帝一时情急,就想拿着剑冲进去斩杀野猪救人,但郅都却硬生生的把景帝拦下来了。并说了一句可谓千古真言的话:“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贾姬等乎?陛下纵自轻,柰宗庙太后何!”这句话不用解释都应该能看明白是什么意思吧?很多现代学者会据此批评郅都轻视女性,但实际上直到现在,广东男人还有一句口头禅叫“女死女还在”。其实类似的场景在几百年后又出现过,那就是三国演义中的这一段:却说张飞拔剑要自刎,玄德向前抱住,夺剑掷地曰:“【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吾三人桃园结义,不求同生,但愿同死。今虽失了城池家小,安忍教兄弟中道而亡?况城池本非吾有;家眷虽被陷,吕布必不谋害,尚可设计救之。贤弟一时之误,何至遽欲捐生耶!”说罢大哭。关、张俱感泣。而最有世事轮回味道的是,这个汉景帝宠爱的贾姬,居然是中山靖王刘胜的生母!想来太史公记此事时,也不会想到几百年后,会有一个叫刘备的家伙自称为中山靖王之后吧?

因为郅都的劝谏,景帝打消了去救贾姬的念头,幸亏是一场虚惊,野猪自行离开了。而太后知道这件事之后,认为郅都很忠诚,就赏了他一百斤黄金,从此以后就非常看重郅都了。

郅都被朝廷重用,人生中打的第一场硬仗是在济南。

济南瞷氏,宗人三百馀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於是景帝乃拜都为济南太守。至则族灭瞷氏首恶,馀皆股栗。居岁馀,郡中不拾遗。旁十馀郡守畏都如大府。

当时济南的地方势力是瞷氏,宗人就有三百余家,再加上奴才仆役,家丁护院,门客外戚之类,绝对是一只中型军队的规模。所以二千石的官员都制不住他们。二千石是个什么概念?李广从军四十余年,基本上俸禄都是二千石。在当时属于九卿之位,现代都是省部级的职位,如此豪强,朝廷派出去的省部级官员都没有一个敢管的。但是郅都一去就给了这个家族一个下马威:族灭瞷氏首恶。这个‘族’就是说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这个瞷氏家族当中一个分支都被郅都干掉了。瞷氏族人没想到朝廷派了个狠角色来,一时之间皆胆颤心惊,再不敢在济南横行霸道了。郅都也由此闯下声威。一年之后,整个济南府就在郅都的治理下实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景象了。周边十多个郡的长官也都非常敬畏他。

这个其实就跟当下中国痛打黑社会一样,黑社会能不能打掉?不是不能,而是执政者有没有这个胆量和勇气去打。有这个勇气就能一击即中,惩治豪强,保百姓太平。

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常自称曰:“已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

郅都所说的话,就已经说明了一个现实。就是从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凡是想做个清正廉洁的官员的,都不能顾及妻儿子女的私情。中国官员多有腐败之处,就是因为拉不开亲戚朋友间的情面而陷入深渊,走向不归之路的。

郅都迁为中尉。丞相条侯至贵倨也,而都揖丞相。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

郅都做中尉的时候,丞相是周亚夫,为人相当的傲慢,可能很多其他官员见到他都是要跪拜的,只有郅都只作揖。这件事说明郅都是个很自重自尊的人,下属见上司该是什么礼节就是什么礼节,绝不媚事权贵。而条候周亚夫因为在王朝立储之争中被景帝打击,最后在狱中绝食而死。汉王朝自文帝时起采纳贾谊的建议,开创“将相不辱”的传统。大臣获罪后若接到天子命其诣廷尉诏狱的诏令,无论是否冤屈,惯例选择自杀,绝不接受审讯或刑罚加于身体的侮辱。如果从这方面来讲,李广自杀也就不是什么特别事件,而是当时汉王朝九卿贵族们保持贵族尊严的惯常作法。

太史公说当时民风朴素,都很守法自重,只有郅都执法非常严酷,从不畏避权贵和皇亲。中国自古以来对百姓严酷执法者众,但敢于对权贵和皇亲严酷执法者却是稀少,郅都可谓难能可贵,这个‘苍鹰郅都’的名号得之其所。

临江王徵诣中尉府对簿,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以间与临江王。临江王既为书谢上,因自杀。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孝景帝乃使使持节拜都为雁门太守,而便道之官,得以便宜从事。匈奴素闻郅都节,居边,为引兵去,竟郅都死不近雁门。匈奴至为偶人象郅都,令骑驰射莫能中,见惮如此。匈奴患之。窦太后乃竟中都以汉法。景帝曰:“都忠臣。”欲释之。窦太后曰:“临江王独非忠臣邪?”於是遂斩郅都。

当初看重郅都的是太后,最后要了他的命的,也是太后。为什么呢?因为郅都审废太子刘荣一案,导致刘荣自杀。汉初之人,似乎脾气都很硬,都有士可杀不可辱的观念,临辱自杀了事的人很多。其实在这件事里,郅都并没有做错什么。但当时废太子刘荣刚刚去位不久,此次被捕,可能在他心里已经先入为主的以为父亲要杀他,以绝夺储后患,所以采取了激烈的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悲愤。刘荣的死令窦太后非常的愤怒,以至要杀郅都。第一次景帝保住了他的性命,但是最终窦太后还是找到了杀郅都的借口,将郅都斩杀了。太史公在这里用了这样一句话:窦太后乃竟中都以汉法。到底窦太后以什么样的法律抓到把柄,后世已不得而知,但是我想以郅都的为人,应该是甘心伏法的。他一生以守法为已任,到最后为法所杀,对于他来说应该叫做死得其所。只是不知道在他临死之前,有没有想过那个可怜的废太子刘荣,有没有想过这天下间有些事,有些感情,确实不是法律所能掌控的。

窦太后为废太子刘荣而怒杀郅都,由此可以推论出即使刘荣不再做太子,窦太后也是非常喜欢他。如果刘荣得太后喜爱,那么他的母亲栗姬应该也是很得窦太后欢心的,如果太后不喜欢栗姬,也一定会疏远刘荣。窦太后开始是放过郅都的,之所以最终一定要杀郅都,很有可能是因为在刘荣死后不久,栗姬也自杀死了。连失两个心爱的人,是窦太后最后痛下杀手的原因。而且为了杀掉郅都,不惜以正途寻找法律上的把柄,这种心情比直接利用太后威权杀人更加的绝决。如果没有感情成份在内,很多事都会有回旋余地。一旦加入感情成份在内,很多事就会变得绝决。

太史公所记第四个酷吏叫宁成。跟郅都是在济南府认识的,并由此成为好友的关系。

宁成者,穰人也。以郎谒者事景帝。好气,为人小吏,必陵其长吏;为人上,操下如束湿薪。滑贼任威。稍迁至济南都尉,而郅都为守。始前数都尉皆步入府,因吏谒守如县令,其畏郅都如此。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都素闻其声,於是善遇,与结驩。久之,郅都死,後长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於是上召宁成为中尉。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

宁成这小子是个唯我独尊的人。当小吏的时候,欺凌上司,当长官的时候,操纵下属也是手到擒来。但是他这个人倒在济南府与郅都结识了,在见郅都的时候也是不把对方放在眼中,不过他和郅都可能真的是意气相投,郅都不但没有怪他,还和他结为好友,从那以后宁成应该就是一直在郅都手下做事,直到后来郅都死去,长安城再次成为宗室子弟犯罪的天堂,皇帝便把跟随郅都很久的宁成招回长安任中尉,他治理宗室的手段跟郅都一样,但是就不如郅都廉洁。太史公对郅都的评价还是很高的。因为宁成的到来,宗室子弟再次变得老实,长安也再次清静起来。宁成这样的人,在中国的官僚社会中也算是少有,大多数官僚都只会拍上司马屁,哪敢像宁成一样欺凌上司?

武帝即位,徙为内史。外戚多毁成之短,抵罪髡钳。是时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而成极刑,自以为不复收,於是解脱,诈刻传出关归家。称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乃贳贷买陂田千馀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数年,会赦。致产数千金,为任侠,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於郡守。

新皇登基之后,被宁成拑制多年的皇亲外戚向武帝告状,结果宁成也被判了罪。当时九卿有罪的话就马上自杀,绝对不会承受刑罚。据说皇帝如果决定处死丞相,并不明言而只是将丞相的罪行写成策书。一位侍中作为使者持皇帝的节,乘四匹白马,将策书与十斛美酒、一头牛一并送至丞相府。丞相一旦遭遇这种约定俗成的仪式即能明白皇帝的意图,立刻自杀以维护贵族的尊严。但是宁成又不是那些贵族出身的家伙,自己的命也是命,岂能轻易死去,所以他就接受了刑罚。但是在那之后他就觉得自己不可能再被重用了,所以就私自解脱刑罚逃走了。这样的举动说明这家伙不但头脑灵活,实际上也是个无法无天的人。法律于他来说并不是必须遵守的,这一点和郅都就有着极大的不同,或许正是这样的不同,才令他与郅都成为好友的吧?也或许是郅都的死,令宁成意识到没有必要死守法律吧。他不但逃走,还利用自己熟悉的法律知识私刻伪造官府文件得以出关回家。

宁成的人生信条是:“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回到家后就开始借钱买田,再把田租给贫民耕种,这样就有数千家贫民租种了他的地,他也由此富豪起来。数年后他得到大赦,置产数千金的同时,也成了家乡的一个新豪强。而最得意的是他利用自己的才能打听到官吏的长短,由此胁持官吏听从他的话。出入时又招摇,每每要数十骑跟随在后面,看来这小子是不怕死的人。他明知道朝廷是不会放过他这种人的,但他依然固我。他在百姓中的威望比郡守还要重呢。或许这样放肆的活着,其实是为了怀念那个什么事都守节操的郅都吧。

周阳由者,其父赵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阳,故因姓周阳氏。由以宗家任为郎,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时,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必陵太守,夺之治。与汲黯俱为忮,司马安之文恶,俱在二千石列,同车未尝敢均茵伏。

太史公所记第五个酷吏叫周阳由,此人跟淮南王是表兄弟的关系。父亲是淮南王的舅舅赵兼,因为被封为周阳候,所以他就改姓周阳了。所以周阳由不是姓赵也不是姓周,而是姓周阳,是一个复姓。他以宗家的身份出任郎中,郡守,算是地位尊贵的一个酷吏。或许也正因为他的这个身份,酷吏到他这里就开始变质了。法律已经不再是一个安定国家,保卫社稷的东西。到了周阳由这里,法律成了他的心情所能左右的私物,只要是他爱的人,他就千方百计挠乱法令以救出;但凡他所憎恨的人,歪曲法律也要把对方置之死地。这样的人,现在还活生生的出现在中国社会里呢。其他做法就跟宁成差不多,也是个见上就踩,见下就踹的主。而且他应该是更嚣张,以汲黯和司马安之恶狠,都不敢与他相比。不过这样的人也不会有好下场,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

由後为河东都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罪。胜屠公当抵罪,义不受刑,自杀,而由弃市。

周阳由在河东做都尉的时候,与太守胜屠公争权,结果互相告发对方有罪,胜屠公被裁定有罪,义不受刑就自杀了。也许那个时候周阳由一定很得意吧?但皇帝也痛快,胜屠公一死,周阳由就被皇帝处斩弃市了。

自宁成、周阳由之後,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类多成、由等矣。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从宁成逃走,周阳由死后,国中之事却是越来越多,老百姓也懂得千方百计的钻法律空子,基本上各官吏治理各类案件时的方法都是宁成,周阳由的方法。

这样的处理方式为这个新兴帝国留下无穷的后患。

通宝推:南山南,
家园 就这个乔北溟还不认识,不好意思呵呵

一。玄烨不是四爷八爷十三爷的爹吗?

二。陈玄风爱的是梅超风,对啊。

三。阳顶天学的是乾坤大挪移嘛。

四。周豫才是不是鲁家的迅哥儿呵?

家园 乔北溟是金世遗的师父,张丹枫的对手。

玄烨同时也是唐经天的爷爷,冰川天女是他孙媳妇啊。

家园 这段话基本是编造出来的

刘邦死前和吕后对话,居然人事安排丝丝入扣,连周勃都提到了。这种私密的谈话,吕后难道会泄露出来?

《史记》的文学成分很多。像这类密室谈话之类的描写,当小说家言就好了。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周勃之流为自己政变找合法性而伪造出来的。

通宝推:all4fun,
家园 白痴都可以当皇帝,长相难看实在不算啥

那么根据其父母的容貌,以及他还有个同父异母弟弟的现实,秦王室不会放着一个长得正常的成峤不选,而选择把一个长着鸡胸,很可能都养不大的残疾人推上王座。

秦始皇长的啥样其实不是啥太大的问题。晋惠帝是白痴。梁元帝萧绎瞎了一只眼。康熙是个麻子。长相都不咋的,还不是照样做皇帝。

另外,蜂准长目你还可以用现代审美观点解释。豺声可不是啥好词儿。

关键问题是秦始皇是嫡长子。古代宗法继承制度下,不管他长啥样,都是该他即位。非嫡长子要得大位就只能或明或暗的夺嫡。这种情况直到清朝秘密建储制度建立才从制度上被改变。但改的也只是皇位继承制度。家族继承制度还是照旧。

家园 秦始皇可未必就生在十一月

这一段很好理解,从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说秦始皇于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那么他的生日到底是何时呢?太史公有记载‘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秦国统一天下之后秦始皇改历,但在此之前应该是按周正十一月做为正月,那么秦始皇应该是生于公元前 259 年十一月一日,既不是生于十月一日,也不是生于一月一日。

秦以十月为岁首,但未必就改了月份的名字。具体论证可见下面张王的老帖子。同理,夏正、殷正、周正也是改岁首,未必就改了月份的排行。

张王:【原创】正月里来正月正?D?D与履虎尾老师商椎

家园 一点商榷

米石千六百。

关于这句话,恐怕要联系上下文。

米价飞涨的原因,应该是上文秦始皇“关中大索二十日”的结果,我的理解是,秦始皇在整个关中实施了“紧急状态法”,极大妨碍了物资的流通和商品贸易,于是制造了短时间内的恶性通货膨胀。

正如老兄所说的那样,那一年根本没有天灾,也未见战争之类的破坏生产或者流通的事情,那么原因不应该从这方面来找。结合上下文,俺得到了上述的推断。

而且,太史公下文中再也没有记载关于通胀的文字,提示这一切恐怕是短期现象,等“二十日大索”过去后,米价和通胀水平就降下来了。

所以,俺觉得太史公似乎应该在之前加上两个字——“关中”。

或者,我们后人根本就标错了标点:在“关中大索二十日”和“米石千六百”两句之间的那个标点符号,应该是逗号,而不是句号。

否则,这最后一句就显得太突兀了——前面正说着大索呢,忽然就跳到米价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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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捉个小虫:

大雨雪,深二尺五寸。

这句中,“雨”乃是个动词,“雨雪”的意思,应该是“下雪”,当非老兄所说的“下雨兼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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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关于这个观点,也不认同:

中国虽然在千年前就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可是上千年来都没有建立出完备的法律制度

原因是我认真读了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非常认可先生的观点:中国不是没有法制,而是法制太过于健全了。

家园 好文啊,好文

读来如饮醇酒,老兄大才。

最近河里戾气太重,大伙儿弄得有些虚火上升,实在应该多多推荐老兄这种沉下心来细细探讨的帖子。

以西瓜子的河友身份宝推之,继而利用俺的管理职权给予加精,请大家都静静心,来读好贴吧。

家园 最后一点应该这样说中国的法制在管制下民是非常健全的。

其余的,谢你看得如此详细。

家园 怀疑太史公,是要有依据的。

史胆,史识,史才。一个编的谎言要让太史公采信,没那么容易。

没发现甲骨文前,没人相信太史公的商朝世序。甲骨文一出都闭嘴了,只能说明在太史公的时代,相关资料是存世的。后来无数次的官方档案被兵灾火灾文灾才逐步散佚。

包括楼下怀疑所谓皇帝私密谈话的,忘了古代有起居注这个东西--皇帝老儿和哪个女人睡觉都要记下来备档的,说的话被记下有什么奇怪?何况是即将不讳之际很可能是遗言的时候--这东西只是对外保密而已--在唐太宗之前甚至对皇帝本人保密--但太史令是有权查阅的。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中国古代史官的节操,还是值得人尊重的。

家园 关于车同轨

轨指的是车辙,车在土路上行驶会压出印,久而久之便形成辙,大家都在同样的轨上走有利于平稳,便固定下来了(即规定两轮车的轮距)。因六国车轨和道路规制不同,给通行造成很多困难,所以要同轨。

当时是没有或基本没有四轮车的,因为四轮车必须要有复杂的前轮转向系统才能拐弯(即便是今天的玩具车,若简单到前轮不能左右摆动,你让它转个弯试试),在当时的条件下不现实,所以都是两轮车。

一米四四的轮距似乎不对,兵马俑出土的铜车马(并非始皇座驾)都是四马并驾,何况先秦礼制有所谓天子六乘,始皇的排场至少也是六马并驾,那么轮距太窄了似乎不合适。

家园 跟各位打个赌

储君即位之后六年内会有一场风暴 违制请删之

家园 太史公的春秋笔法多了去了

比如说李陵。

很多人认为李陵投降后,汉武帝就立刻杀了他的全家,最后逼反了他。这主要是《史记》的记载。这里,司马迁耍了个春秋笔法。《史记》中说:

单于既得陵,素闻其家声,及战又壮,乃以其女妻陵而贵之。汉闻,族陵母妻子。自是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用为耻焉。

照司马迁的这种写法,汉武帝完全是昏君,不分青红皂白就屠杀无辜。

问题是,汉武帝开始并没有想追究李陵的家人。《汉书》中的记载为我们补上了这段细节:

陵败处去塞百余里,边塞以闻。上欲陵死战,召陵母及妇,使相者视之,无死丧色。

后闻陵降,上怒甚,责问陈步乐,步乐自杀。群臣皆罪陵,上以问太史令司马迁,迁盛言:“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糵其短,诚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輮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

初,上遣贰师大军出,财令陵为助兵,及陵与单于相值,而贰师功少。上以迁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久之,上悔陵无救,曰:“陵当发出塞,乃诏强弩都尉令迎军。坐预诏之,得令老将生奸诈。”乃遣使劳赐陵余军得脱者。

陵在匈奴岁余,上遣因杅将军公孙敖将兵深入匈奴迎陵。敖军无功还,曰:“捕得生口,言李陵教单于为兵以备汉军,故臣无所得。”上闻,于是族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诛。陇西士大夫以李氏为愧。

其后,汉遣使使匈奴,陵谓使者曰:“吾为汉将步卒五千人横行匈奴,以亡救而败,何负于汉而诛吾家?”使者曰:“汉闻李少卿教匈奴为兵。”陵曰:“乃李绪,非我也。”李绪本汉塞外都尉,居奚侯城,匈奴攻之,绪降,而单于客遇绪,常坐陵上。陵痛其家以李绪而诛,使人刺杀绪。大阏氏欲杀陵,单于匿之北方,大阏氏死乃还。单于壮陵,以女妻之,立为右校王,卫律为丁灵王,皆贵用事。卫律者,父本长水胡人。律生长汉,善协律都尉李延年,延年荐言律使匈奴。使还,会延年家收,律惧并诛,亡还降匈奴。匈奴爱之,常在单于左右。陵居外,有大事,乃入议。

《汉书》中说得明白,汉武帝当时不但没有追究李陵兵败投降的责任,反而还派了公孙敖带兵去接应李陵,想将他用武力救出来。这应当说是相当对得起李陵了。这个军事行动自然无法成功。公孙敖还报说李陵投降后在为匈奴训练士兵。

公孙敖的这个情报后来证明是错误的,为匈奴训练士兵的是另一名降将李绪。但在当时有俘虏口供为证,自然不由汉武帝不信。这才导致汉武帝杀了李陵满门。当然,我们现在可以认为汉武帝是滥杀无辜。但在汉朝出征大将的妻子父母儿女本就是人质,法律如此。汉武帝此举只不过没有法外开恩罢了。事实上,在当时连打败仗的情况下,如果汉武帝不杀李陵的满门,大将战败投降资敌反正家里也不会有事,则纪律就将完全崩坏了。

而李陵在匈奴虽然之前没有为匈奴练兵,之后却成了匈奴的高参。和投降匈奴的卫律一起为匈奴出谋划策。更在后来率三万骑兵追击汉军,在浚稽山与汉军会战九日之久。(《汉书。匈奴传》:“匈奴使大将与李陵将三万余骑追汉军,至浚稽山合,转战九日,汉兵陷陈却敌,杀伤虏甚众。至蒲奴水,虏不利,还去。”)

至于李陵后来拒不归汉,一方面像他自己所标榜的“归易耳,恐再辱,奈何!”另一方面,李陵留在汉朝的直系亲属都已经被杀光了。而他在匈奴又有了妻子儿女,而且地位崇高。他回到汉朝最多不过一毫无实权的关内侯,在匈奴却是掌握兵权的右校王,有自己的部落徒众。又怎能轻易割舍?

对比之下,张骞在匈奴多年,匈奴也给与同李陵平级的待遇。可是张骞不忘使命,多次出逃。最终逃回汉朝。苏武和李陵同在匈奴。可是苏武却坚贞不屈,绝不投降。最终终于回到故国。这样的气节,又怎是李陵可比?

司马迁的“史胆,史识,史才”在牵涉到自己受腐刑的因果时,又在哪里?

上古的帝王世系,司马迁要造假的可能性很小。毕竟当时的史书很多。而牵涉到汉朝历史,他能不能做到对阉割了自己的皇帝的祖宗公正就很难说了。采信一下周勃之流的说法也有可能吧?好比现在的不少“公知”不是一开始说三年自然灾害里饿死了几百万,后来加码到几千万,现在说上亿的都有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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