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人文主义谈话录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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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附注

本篇演讲发表于2011年巴黎USI大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okBj14p4Mc

家园 附注

James Gleick,美国作家,科技史学家,普利策奖与美国国家图书奖得主。本篇演讲发表于2011年5月悉尼作者节闭幕式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VZ5q0LpTeQ

家园 附注

蔡美儿,耶鲁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著有《我在美国做妈妈》一书。本篇演讲发表于2012年1月12日加州联邦俱乐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GHvGw4_ExE

家园 Barbara Ehrenreich:“正能量”有害论

公开反对积极心态的做法看上去的确有点奇怪,我向别人解释我打算干什么的时候也遭遇了不小的麻烦。我的意图听上去如此扭曲恶毒,简直就好像反对和平与母爱那样可恶。所以我先把话说清楚:我并不反对享受好时光,并不反对向陌生人微笑,并不反对派对与玩乐,等等。我以前还专门写过《街头的舞蹈》这本书,主题讲的就是欢乐。我并不喜欢给别人扫兴。我的新书的主题是“积极思考”这种意识形态。这种理念在我们的文化当中如此流行,以至于我们根本忽略了它的存在。这种理念要求你必须乐观,必须快乐,必须积极。如果你现在并不是这样,那就必须加紧努力。帮助你努力的书籍与DVD数量极多。实际上在哈佛大学,2006年最受欢迎的本科选修课就是“积极心理学”,旨在让人更快乐。课程要求学生们撰写感恩信,整天想着能让他们感到快乐的事情,而且做这种事真能换来学分(笑声)。

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意识形态是在八年以前,当时我被确诊患上了乳腺癌。我感到了恐惧与极度的愤怒,愤怒的原因则有很多。例如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乳腺癌的发病率这么高,为什么治疗方法如此野蛮,根本就是让人受罪。自然,本着女权主义者的一贯立场,我的第一反应是寻找病友的支持,与其他患病女性建立联系,上网搜索相关信息,阅读相关书籍,等等。但是我找到的东西却并不是我一开始打算寻找的支持。首先,在乳腺癌患者群体当中存在着一种“粉丝带”文化。我知道本月是乳腺癌月,我们都应当推进粉丝带运动。但是我对于粉丝带实在不感冒。尤其是我还发现了许多推销粉丝带泰迪熊的广告。这个发现的确对我造成了极大的存在主义冲击:我意识到我并不怕死,而是害怕非得抱着粉红色泰迪熊死去(笑声)。

乳腺癌以及其他几种癌症的患者群体当中还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针对患者的婴儿化。纽约市有一家乳腺癌基金会向患病妇女发放礼品包。我搞来了一个,里面装着廉价珠宝与保湿剂,还有一盒蜡笔。于是我给基金会打电话问道:“谢谢你们的工作,不过蜡笔是干什么用的?”接电话的女士答道:“这是让你记录自己内心感受用的。”我说:“我是个作家!写正经文章可不能用蜡笔!”(笑声)男性在这方面多少还保留了一些体面,至少前列腺癌患者不会领到简笔画小人书。

我遇到的另一个现象则是强制性乐观主义。从始至终一直有人建议我,乃至于兴高采烈地要求我对于目前的处境采取积极心态,将乳腺癌当成成长的机会,从而成为一个更加高等、更有灵性且更敏感的人。不过事实上我的脾气比患病之前更差了。所谓的“光明面”理念走得如此之远,以至于干脆要求人们不要将癌症当成问题,而是要将其当成礼物。将其当成一件好事。有一本书名叫《癌症的礼物:觉醒的呼喊》,声称“癌症是通向你本应度过的人生的门票”(笑声),甚至还有一款t恤衫上面写着“谢谢癌症!”(笑声)下一步估计就是要将癌症细胞注射到别人身上去了。我根本没有感到感恩之心。如果你觉得癌症也算礼物,麻烦你今年圣诞节趁早离我远一点。

我做了一个实验,在科曼基金会——美国最大的乳腺癌筹款与研究机构——网站的留言板上张贴了一篇名为“愤怒”的帖子。我的确非常愤怒,因为谁也不知道乳腺癌的成因,治疗方式简直令人死去活来,而且“粉丝带”的理念根本就是贬低了患者遭受的痛苦。然后有一位女性在回帖当中写到:“芭芭拉,你需要赶紧找个心理医生咨询一下,不然就晚了。”显然负面心态决不能存在。实际上在过去几年里,许多乳腺癌互助组织都会将癌细胞已经转移的患者驱逐出去,因为她们会伤及其他人的精气神。人人都要精神饱满昂扬,因为根据规矩,积极心态有助于提高癌症幸存率。这种理念也被应用在了其他多种癌症头上。

根据这种说法,积极心态会怎样影响癌症治疗呢?积极心态可以增强免疫系统,而免疫系统则会对抗癌症。不过有两个问题:首先,没有任何可靠证据表明免疫系统会受到极度焦虑之外的任何其他情绪的影响。通过大量折磨实验动物,我们已经知道了压力会使得动物生病。但是快乐并不能改善健康。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免疫系统会对抗癌细胞。免疫系统只能对抗微生物这样的外来入侵者,因此绝大多数癌细胞都无法被免疫系统辨识出来。最近的研究表明,所谓具有积极心态的癌症患者的幸存率并不比其他人更高,无论是乳腺癌、咽喉癌还是肺癌。尽管如此,我在2001年听到的信息却是:假如我无法痊愈,肯定都是我自己的错,我必须改正自己的心态。

这就是我第一次遭遇强制性乐观主义的经历。当我痊愈之后就将这个现象抛在了脑后,以为“粉丝带”这样的怪事仅仅存在于乳腺癌文化当中。但是后来我才发现这种意识形态在美国简直无处不在。无论你遭遇到了怎样的问题,都会有人建议你改变思考方式以及改进心态。比方说没钱这个广泛存在的问题。目前市面上存在着几百种励志书籍与光盘,告诉你只要专心致志就能将金钱吸引到身边来。这种方法如此万无一失,以至于你完全应该立刻开始花钱。为什么财富总是躲着你呢?诸如低工资、失业与医疗开支等等都仅仅只是“借口”而已。真正的问题存在于你的头脑当中,是你自己的思路遭到了堵塞。改进升级积极心态的方法有很多并且全都要花钱。假如你特别有钱,还可以与托尼.罗宾斯这样的重磅励志大师一起在某个风景如画的度假村共度周末。上周刚刚闹出了一场悲剧:亚利桑那州的赛东那举办了一次每人收费九千美元的励志讲座。所有参与者都被塞进了一间木屋里面。但是室内空气含有某种毒素,导致两人死亡,十二人出现不适症状,尽管他们的心态都非常积极。假如你没有这么多钱,你还可以购买励志书籍与励志海报。有一家名叫“步步高”(Successories)的公司专门生产励志玩偶摆件。最近有一家糖果零售商还开发了“生活真美好”系列产品。“生活真美好”这条主张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那个觉得自己时时刻刻都必须宣扬这一点,还要将这句话贴在吉普车备胎上面的人,因为这个人的心态恐怕确实有些问题。几天前我去买东西,看见某人的t恤衫上写着“生活就是一泡污”,这才像话嘛!(笑声)

假如这种理念完全是自愿的,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可是这种理念的确是强加在人们头上的,尤其是在企业界。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一直愈演愈烈地延续到2008年为止,上层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推行积极心态,尤其是在白领群体当中,具体做法包括聘请励志讲师,免费分发励志书籍,等等。我认为这一切都与裁员时代的到来有关。强制乐观主义理念对于管理层很有吸引力。当你裁掉了一大帮人之后,可以将他们送去再就业安置公司收听励志演讲,告诉他们失业根本不是坏事,而是极好的机会,早晚有一天他们会感激失业这回事的——这话听着耳熟吗?此外尚且没有遭到裁员的员工也意识到了自己随时可能遭到抛弃,因此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拔取这些人的工作量呢?对付这些人同样要依靠励志讲师与集体度假,促使他们彻底反思自己的心态。

我们可以看出失业者与癌症患者的相似之处。你找到一个正处在人生危机当中的人——例如患上了癌症,或者因为丢掉工作而陷入贫困的人——并且告诉他这并不是坏事,而是改变生活与加深灵性的好机会。同时你还要告诉他,解决目前坏事的唯一方法就是积极思考,无论是癌症治疗还是求职。这番话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关键不在于知识或者技能,而是积极的态度。你必须向外发射正能量。

但是采取积极心态的最有力动机并不是外在强迫,而是另一套理念,即你可以通过思想将好东西吸引过来。只要在脑海当中清楚显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东西就会来到你身边。只要不断诵念口号,就能心想事成,克服困难,提升自我,找到更好的工作,等等。这种理念就是2006年超级畅销书《秘密》的立论前提。全书内容讲的都是如何用思想将好东西吸引过来。按照书中的例子,一位女性十分喜欢橱窗里的首饰,于是就站在橱窗跟前专心念想,果然将首饰吸引了过来。另一位女性打算结束单身,于是她清空了一间衣橱,又整理了车库,为另一辆车留出了空间,换句话说就是在脑海当中清楚显现了伴侣的形象。于是她果然吸引来了一位男朋友(笑声)。我这里还可以与大家分享一下发财的方法。这套方法来自另一本书,名叫《百万富翁心态的秘密》。引用书中的说法:“假如你真想得到理应属于你的财富,就要用手捂住心口,高声说:‘我敬慕有钱人!我祝福有钱人!我热爱有钱人!我也会成为有钱人!’”经常练习,你就能够发财。

假如你是福音派基督徒,还可以搬出上帝充当吸引好东西的媒介。在今天的福音派基督教当中,这方面的说辞已经彻底盖过了原教旨主义的地狱烈火。今天美国的超大型教会全都采用了这套说辞:你想要什么都没问题,因为上帝也想让你繁荣,只要你允许祂。你甚至都不必祈祷,只要事先感谢上帝就行了。美国最著名的传道人乔.奥斯汀在他的书中讲述了上帝为他做过的种种好事。比方说他只要在停车之前默念“感谢上帝赐予我最好的停车位”,结果真的就得到了最好的停车位。餐厅里的座位更是手到擒来。

你可能会想,这种想法有什么错呢?就算没有实际基础,积极心态又有什么不对呢?为什么不能生活在一切顺利的舒适幻觉当中呢?为什么不该相信上帝会满足你的一切微不足道的愿望呢?我认为主要问题有两个。我可能有些守旧,但是我相信耽于幻想一定是危险的,也一定是错误的。我们的社会见识过的最惨痛的例子就是2008年金融崩溃。金融崩溃的确是多种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我在这里也不打算深入分析。但是有一个其他人都没有指出来的因素,就是渗透了整个企业界的强制性乐观主义。当时只有寥寥几位经济学家胆敢声称经济可能出问题或者不稳定。绝大多数人都声称房地产价格将会永远走高,股票价格将会永远走高。二十一世纪最初十年初期甚至还出现了一本名叫《道指三万六千点》的书。与此同时,在奥普拉与许多繁荣福音传道人的推动下,类似理念在普通人当中也非常盛行:欠债不要紧,上帝总会支持你。如果此前你因为信贷历史或者种族等问题而未能申请信贷,眼下这些不需要首付的房贷就是上帝对你的赐福。

但是最大的问题还是出在企业文化的最上层。他们不仅将积极心态当成控制别人的工具,还将其当成了塑造企业界的标准。做一个消极的人是坏事,为人消极就意味着遭到冷遇。但是所谓的为人消极其实可能仅仅意味着提出质疑,例如“这家银行的次贷敞口是不是太大了?”雷曼兄弟公司房地产部门的负责人曾经在2006年警告CEO,表示自己认为房地产价格出现了泡沫,建议公司尽快改变经营路线。然后他就被解雇了。因为他这样的人就好像癌症互助小组里的癌症转移患者一样,只能打击别人,必须要将这种人赶走。简而言之,这种心态创造了一个大泡泡,使得里面的人根本看不见外面的景象。想要提出警告的人都被赶走了。

另一个问题在于这种理念太残忍了。有人明明遭受了极大的困难,你却告诉他只要挂上一副笑脸就好了,不要影响别人。简直就好像这个国家遭受了同情心缺失一样。谁也不想倾听伤心人或者病痛者的呼声,他们被称作“哭鼻子鬼”。每个人都必须表现乐观主义。如今在癌症患者群体当中已经有人发言了,他们认为这种理念为患病者强加了额外的负担,就好像消极心态成为了癌症之外的另一种需要治疗的疾病。2006年印尼海啸爆发之后,有人询问《秘密》一书的作者朗达.拜恩如何看待这起灾害,她说当地人一定向宇宙当中释放了与海啸类似的波长,以至于当真招来了海啸。我认为缺德二字实在不足以形容这种看法。

我要强调一下,积极心态的替代选项并不是消极心态。因为消极心态同样也仅仅是幻觉而已,到处鼓吹阴郁、悲观与失败同样不可取。我有一项非常激进的建议,也就是现实主义,即尝试着理解实际情况。这样做并不容易,这样做的理由也并不显而易见,但是我们依然应当尽可能地设法理解世界的实际运作方式,以及我们在所有这些挑战困难与障碍面前可以做什么。有人曾经在网上批评我,“她说什么现实主义,不就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这可不一定。不过我敢保证,离开了现实主义你肯定痛快不了。人类苦难的根源之一是贫穷,而解决贫困的正确方法并不是责怪穷人心态不好,而是指出导致贫困的实际问题,换句话说就是投身于政治与社会运动。最后我想谈一下我本人的秘密欢乐。我们或许不能为这个世界带来所有必需的改变,但是努力的过程本身就已经很受用了。谢谢大家。

家园 附注:

Barbara Ehrenreich,美国记者。本次演讲举行于哈佛书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vwyhSeLZT8

家园 46-Tom Honey:上帝与海啸

我是一名英国圣公会的牧师。我做牧师已经有20年了。在这2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一直在努力解决和回答关于上帝本质的问题:上帝是谁? 我很清楚,当你一说起“上帝”这个词,很多人会立即走开。并且大多数人,无论是信教还是不信教的,心中还是认为上帝是天上的主宰者,规则制定者,掌管一切的太空警察,万事万物发生的根源。祂会保护他的子民,并回应信徒们的祷告。

在我的教会的崇拜活动当中,对上帝最常用的形容词是“全能”。但我觉得这个观念是不对的。多年以来,我越来越对这个观念感到不舒服。难道我们真的相信,上帝是多年以来我们在崇拜仪式和祷告中所描述的男性老板形像吗?

当然,曾经也有一些思想家建议用不同的方式来看待上帝。比如探索神的女性与育养的一面;主张上帝通过阴柔无力而不是阳刚和力量来呈现自己,不管是作为男性或者女性形像;承认“未知且不可知”本来就是上帝的定义;寻找基督教与其他宗教、哲学与人生观之间的共通内涵,以及将基督教当做全世界人类探索人生意义的诸多方式之一。这些想法在自由派学术界众所周知,但像我自己这样的神职人员却不愿意公开宣扬它们,唯恐在教会群体中产生紧张气氛甚至分裂,以至于打破传统派信徒的纯朴信仰。于是我选择了不去惹麻烦。

然而在去年12月26日,仅仅两个月前,海底地震引发了海啸。于是两个星期后的星期日上午,1月9日,我站在了我的会众面前,他们是一群智慧、善良、有思想的基督徒,我需要代表他们表达我们的感情与疑问。虽然我有自己的个人感受,但我还担任着公共角色,因此这时需要说些什么。下面是我当时所说的话:

——海啸发生后不久,我读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发表在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标题是:关于发生在南亚的悲剧。他所讲的精髓是这样的:因这场灾难和生命的逝去而饱受磨难的人们并不需要一个理论来解释上帝为何让这种事情发生。 他写道:“如果真有宗教天才能够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些人的死亡合情合理,难道我们就会因此而感到更幸福、更安全或对上帝更有信心吗?”

——“如果报纸照片里面的灾民此时此刻正握着他死去孩子的手站在我们面前的话,我们将无言以对,任何言语都不恰当。唯一恰当的做法是满怀同情地保持沉默并且提供实际援助。此时此刻不是解释、布道或谈论神学的时候,而是流泪的时候。”

——“的确是这样。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今天还是来到了这个位于牛津的教堂当中。虽然这里距离海啸发生地有万里之遥,但是我们对上帝的信心依旧受到了挫伤。我们希望上帝给我们一个解释,我们强烈要求上帝给我们一个解释。有人认为,我们只能相信上帝能够分担我们的痛苦。通过某种方式,上帝一定感受到了我们所感受的痛苦、悲伤和肉体的痛楚。通过某种方式,永恒的上帝一定能够进入人的灵魂,体验人内心深处所经受的折磨。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上帝也必定知道人类精神上的喜悦和兴奋。我们需要上帝可以与哭泣的我们一同哭泣,与欢乐的我们一同欢乐。”

——我觉得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这篇文章既感人至深又有说服力,并且提出了与以往有所不同的基督徒对于上帝信仰的声明。数百年来,盛行的正统公认真理认为:作为天父和造物主,上帝是永恒不变的,因此根据定义,上帝感觉不到痛苦或悲伤。现在我感到这个永恒不变的上帝有点冷漠无情。二十世纪所发生的一系列毁灭性事件迫使人们对这个冷酷无情的上帝产生怀疑。在战壕和死亡集中营里数以百万计的屠杀促使人们追问,那些时候上帝到哪里去了?那些时候谁是上帝?

——回答是:“要么上帝与我们同在,要么上帝已不值得我们信仰了。”如果上帝是一个旁观者,观察但不参与,那么上帝可能仍然存在,但我们不想了解祂。我知道许多犹太人和基督徒现在就是这样认为的,我是其中一员。

——因此,我们有一个受苦受难的上帝,一个与这个世界,与每一个活生生的灵魂紧密相连的上帝。我很赞同这个关于上帝的看法。但这还不够。我需要再问一些问题,希望这也是你们想问的问题。

——最近几个星期以来,我曾多次因为礼拜当中使用的不恰当且虚假的言辞而感到困扰。我们在星期二上午提供面向母亲和学龄前儿童的托儿服务。上周我们与孩子们一起唱了一首他们最喜爱的歌曲:“聪明人建房岩石上。”也许你们当中有些人知道这首歌。其中有几句歌词是这样的:“笨人建房沙滩上,风吹水涌起波浪,房倒屋塌遭祸殃。”就在同一个星期的一场葬礼上,我们又唱起了熟悉的赞美诗“我们犁田与播种”,一首非常有英国风格的赞美诗。在第二节有这样一行,“风和浪也顺从他。”果真如此吗?在海啸发生后,我感觉我们不能再在教堂唱这首歌了。

——因此第一个大问题是掌控。上帝是否对我们每个人都有计划?上帝是否掌控着一切?上帝是否时时刻刻都在管理这个世界?风和浪是否顺从祂?人们时常听到基督徒讲述上帝如何如何为他们安排各种各样的事情,因此一切都最终顺利解决了。困难克服了,疾病治愈了,麻烦避免了,在关键时刻找到了停车位,诸如此类。我还记得有个人在对我讲述这种故事时,她的眼中闪烁着热情的光芒,她认为这是她的信仰和上帝至善的伟大见证。

——但是,如果上帝能够或者愿意干预并改变事件的结果,那么毫无疑问祂也应该能制止海啸的发生。难道我们只有一个区域性的上帝吗?难道上帝可以管理停车位这样的小事,却不去管时速 500英里的海浪这样的大事吗?有头脑的基督徒都不能接受这个观点,我们必须承认:要么上帝为海啸负责,要么上帝失去了控制。

——悲剧发生后,开始出现劫后余生的故事。你们也许听说过其中的一些。比如:一名男子因为会冲浪而生还;一个十几岁的女孩识别出了危险,因为她刚刚在学校学习了有关海啸的知识;一个教堂的会众没有使用他们平时用的在海岸边的教堂,而改在山上做礼拜,牧师恰巧做了一个超长的讲道,因此当巨浪袭来时他们还在山上而幸免于难。后来有人说,一定是上帝在保佑他们。

——因此接下来的问题是偏袒。我们可以通过崇拜或信仰来赢得上帝的青睐吗?上帝是否象中世纪的暴君一样要求我们的效忠呢?上帝是否只照顾相信他的人呢?是不是说唯有基督徒才能保全,而其他人都要灭亡呢?这世间是否一定要区分成为我们与他们呢?上帝是否犯有严重的偏袒罪呢?这些想法实在太可怕了。假如当真如此,我一定会放弃自己在基督教当中的会员资格。这样的上帝在道义上甚至还不如人性的最高理想。

——那么如果上帝并不是伟大的傀儡师或部落保护者,那么祂到底是谁呢?也许上帝同意或允许可怕的事情发生,以便让人们有机会表现英雄主义和同情心。也许上帝是在考验我们,考验我们的善心与信仰。也许上帝有一个伟大的全盘计划,计划当中允许可怕痛苦的存在,但一切都将最终顺利解决。也许吧,但这些说法都只是“上帝控制一切”的变种。在一场大战中,最高指挥官玩弄着可被牺牲掉的部队,留给我们的仍然是一个引发海啸并且允许奥斯威辛集中营存在的上帝。

——在《卡拉马佐夫兄弟》当中,陀斯妥耶夫斯基以伊万之口,对他天真虔诚的弟弟阿辽沙说:“如果需要用孩子们的痛苦来凑足购买真理所需的痛苦,那我可要把丑话说在前面:所有的真理加在一起都不值这个价钱。我们买不起这么昂贵的入场券。我不是不接受上帝,我只是恭敬地退回祂的门票而已。”

——或者,也许上帝在创造整个宇宙的时候设定好了一切,然后永远地放弃了控制,因此过程可以自然地发生,按照进化论自然展开。这似乎更加容易接受一些,但这仍然使上帝负有最终的道德责任。上帝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旁观者吗? 或者上帝爱莫能助,只能以无限的同情看着事情的发生而无法控制或改变呢?上帝是否深切地感受着我们的痛苦,并且感到那也是祂的痛苦呢?

——如果我们相信这样的观点,我们必须彻底抛弃认为上帝是傀儡师与全能主宰的看法,放弃传统的信仰模式。我们必须重新思考上帝。也许上帝根本就不会做事。也许上帝不是像我们这样具有能动性的存在。早期的宗教思想将神灵当做到处做事的超人。于是上帝痛击了埃及人并且把他们淹死在红海,毁灭城市并且大发雷霆。人们通过上帝的大能认识上帝。

——但是,如果上帝并不采取行动呢?如果上帝根本没有做任何事情呢?如果上帝存在于万事万物当中呢?上帝能不能是宇宙中关爱的灵魂,支撑并维持所有事物存在的内在仁慈能量呢?如果上帝就在事物中呢?在构成生命的无限复杂的关连网络中,在必然不断发生的生命与死亡、创造与毁灭的自然周期中,在进化的过程中,在令人难以置信的复杂性和自然界的辉煌中,在集体无意识、人类的灵魂中,在你中,我中,头脑中,身体中和精神中,在海啸中,在死难者中,在事物的深处,在存在与虚无中,在简单和复杂中,在变化、发展、壮大中,究竟有没有上帝的存在呢?

——怎么合理诠释上帝的这种“同在性”、“内性”或者说“内在性”呢?人们难以理解,并提出更多的问题。也许上帝只是宇宙的另一个名字,而根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真是这样吗?在多大程度上我们可以给上帝赋予人格呢?我不知道。最后我们不得不说,“我不知道。”如果我们知道,上帝就不是上帝了。

——相信这个上帝应该更象是相信宇宙中的原善,而不是相信一套教义的陈述。基督徒声称相信一个无限且不可知的存在,然后又把上帝束缚在一套封闭僵化的教条之中,难道不可笑吗?

——怎样实践这样的信仰呢?通过发自内心地寻求上帝;通过培养自己的内在灵性,在静默中,在冥想中,在我的内心世界中,在我轻轻放下暂时的情绪、想法和成见之后依然存在的这个本我中,在内省的意识中。

——我们如何活出这样一种信仰呢?我自己怎样才能活出这样一种信仰呢?你需要寻求与内在灵性的密切关系,那是一种推心置腹交谈毫不遮掩的关系。如果上帝存在于所有人之中,那么在我与你之间就有一个我们三方能彼此相遇的地方。印度有一句问候语,肯定你们当中有些人知道:“那马斯特”,伴随一个恭敬的鞠躬。其大致的意思是“我内在的神问候你内在的神。”那马斯特。

——那么我们又应当如何深化这种信仰呢?这需要我们寻求所有事物中的内在灵性。在音乐和诗歌中,在自然界的美丽中,在平凡的生活琐事中,都有使之不同寻常的深刻且内在的存在。它需要深邃的注意力,耐心的等待,沉思的态度,以及对与自己的经历不同的人的慷慨大方和开放包容。

当我站起来向我们教会的人讲述上帝和海啸时,我无法为他们提供现成的答案与证实这套答案的圣经引文。我能提供的只有怀疑、质问和不确定。不过我的确有几条建议——一些或许值得深究的关于上帝的新思路, 这些思路或许能使我们沿着一条未知的新路继续走下去。但最后,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不知道。”这也许正是最深刻虔诚的声明。

谢谢。

通宝推:bayerno,
家园 附注:

http://www.ted.com/talks/tom_honey_on_god_and_the_tsunami/transcript?language=zh-cn#t-1081000

家园 47-David Crystal:论英语的未来

首先来谈谈我的书吧。我想在座各位全都拿到我的书了。了解一下关于这本书的故事有助于你们更好地理解接下来的讲座。你们或许记得或者知道,就在两年以前,大英博物馆馆长尼尔.麦克格雷格在BBC广播电台主持了一档联播栏目,其内容后来结集出版,成为了一本书,名叫《大英博物馆世界简史》。这本书的主题是在大英博物馆内部挑选出一百件藏品,每一件物品都要体现世界历史的一道分支。将所有这些物品如同拼图一样整合起来,就能体现整个人类世界的历史。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想法不可能成功,但是这个项目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后来在某次出版商午餐会上——这种场合你们也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三杯酒一下肚什么事你都敢答应(笑声)——《大英博物馆世界简史》的出版策划安德鲁.班克森问我能不能也写一本书,用一百个单词来体现英语的发展历程。我说这根本不可能,他说一定可能。我说根本不可能,他说一定可能。然后他说“我要付给你一大笔钱”,于是我说“好吧的确有可能”(笑声)。这就是这本书的故事。这本书的主题就是选择一百个单词,每个单词都讲述了一个英语发展进程当中的故事。当你将所有这些故事如同拼图一样整合在一起之后,就能体会到英语词汇究竟是如何一步步充实起来的。这本书的第一章讲的是现存记载当中出现最早的英语单词,最后一章则会在如今最时髦的英语场域——也就是互联网或者说推特——当中选择一个单词。

今天下午这场讲座的题目是“语言的未来”,或者说“各种语言的未来”,因为这两个题目并不相互排斥。我今天对于这个题目的解读主要侧重于英语。但是首先请允许我提供我的视角,因为我的视角源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这十年里发生了三件了不得的大事。首先,我们发现了许多语言正在濒临灭绝。早在八十年代就有人进行过相关调查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九十年代。调查结果显示,当时全世界共计七千余种语言当中,将近一半的语言面临着灭绝的危机,即将在二十一世纪结束之前消失。这些语言就连前途未卜都算不上,而是处于稳步衰落当中,使用者人数正在趋向于零。换句话说,在一百年的时间里大约有三千多种语言将会消失,或者说每两周就有一种语言将会消失。

这一结果令所有人都大为震惊,谁也没想到居然出现规模如此巨大的语言学危机。我们知道动植物会灭绝,但是即便在目前,灭绝动植物的种类数量依然仅仅是现存总量的一小部分,根据不同的估算,大约也就是在10%到30%之间。但是整整一半的语言都要灭绝?这可把所有人都吓坏了。这一发现引发了一系列吸引全世界注意力的风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纂了《濒危语言红皮书》,世界各地都涌现了许多旨在呼吁公众关注语言危机以及为濒危语种争取地位的组织,当然这些组织的主张与此前的政治活动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如今很多语言都成为了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网上也掀起了不小的声势。很多项目正在对这些语言进行全面记录,并且试图恢复这些语言的活力。

有些记录语言的努力已经太晚了,许多语言已经灭绝了,因此目前全球语言种类的估算数量已经从七千种下降到了六千种。不过与此同时,另一些恢复濒危语言活力的项目却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我是威尔士人,我的第二语言是威尔士语。威尔士语也曾经一路走低,但是如今却十分活跃,使用人数正在稳步增长。诚然,威尔士语依旧只是个小语种,但是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威尔士语的复兴的确是二十世纪语言抢救工作的成功案例。这就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第一大趋势。

第二大趋势是人们第一次将自己多年以来的感觉确定成为了科学事实:英语的确是全球通用的语言。此前从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大家都知道说英语的人很多。但是如果将英语称作全球语言,那就意味着全世界每一个国家都有数量可观的人们使用英语,每一个国家都讲英语当做学校里教授的最主要外语。在1993年之前,谁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这样。但是多亏了英国文化协会这样的机构进行调查,人们这才意识到目前全世界究竟有多少人正在说英语。具体统计数字待一会儿我再告诉大家。总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人们开始撰写关于这个题目的书籍。我就写过一本《作为全球语言的英语》。像这样的书籍直到九十年代后半期才出现。换句话说,人们正式承认英语的全球语言地位其实仅仅是不久之前的事情。这就是第二大趋势。

自然人们很容易将这两大趋势联系在一起,认为语言灭绝的元凶就是英语。这样说未免有些太武断了。语言灭绝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自然是外来的强势语言打入了弱势语言的原有区域,并且向使用者们许诺更好的生活条件。于是原本的弱势语言使用者就会将自己的母语抛在身后,转而学习强势语言。但是这种强势语言未必一定是英语。在美国、加拿大或者澳大利亚,强势语言可以是英语,这些国家的原住民语言也的确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消失了。不过在南美,在巴西、阿根廷、智利或者乌拉圭,当地的少数族裔并不会学习英语,而是会学习西班牙语。同理,俄国的强势语言是俄语,中国的强势语言是汉语,非洲的强势语言是斯瓦西里语,等等。因此语言灭绝的趋势与英语成为全球语言的趋势之间并没有特定的联系。

不过这两大趋势都受到了第三大趋势的深切影响,也就是互联网的出现。互联网对于世界的影响毋庸置疑,对于濒危语言更是起到了令人称奇的效果。互联网成为了好几种濒危语言的救星。在互联网出现以前,假如你说某种濒危语言,想要与全国乃至全世界零星分布的其他使用这种语言的人取得联系根本不可能。现在你完全可以加入这种濒危语言的在线虚拟社区,社区成员可以分布在天涯海角,从纽约到旧金山,或者随便什么地方。目前有好几种濒危语言都在互联网上茁壮成长着。对于濒危语言来说,互联网是极大的助力。

对于英语来说,互联网则提供了截然不同的场景。以前,假如你听过了某个地方——比方说南非——的人们说英语,但是却从没去过南非,也从来没有碰巧在其他地方碰到过南非人,你要怎样才能了解他们使用英语的具体方式呢?你要怎样了解这种近乎于方言的当地英语呢?有了互联网就省事多了。比方说你只要随便搜索一下约翰内斯堡的某一份当地报纸,南非英语的实例就会呈现在你的电脑屏幕上。此外如今足有上千个关于南非英语的网站,可以在线播放南非英语口音或者查询南非英语词汇,等等。有了互联网,想要探索英语在世界范围内的多样性可谓轻而易举。

当然,互联网出现的时间还是太短了,现在就总结这项技术革命对于语言的影响还是太早了,无论对于任何语言来说都一样。让我们想一想日期吧。互联网仅仅出现于1991年。你们第一次发送电子邮件是什么时候的事呢?足够老的——不好意思,应该说是没那么年轻的(笑声)在座听众们应该还记得。假如你的年龄低于某个限度,那么你自从记事以来就开始发送电子邮件了,电子邮件从来都是你人生当中的一部分。但是对于其他年龄稍大的人们来说肯定不会早于1995年。你第一次使用谷歌搜索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肯定不会早于1999年。你第一次用手机发短信是什么时候呢?肯定不会早于2000年。你第一次读博客或者写博客是什么时候的事呢?肯定不会早于2003年。即时信息出现于2000年,脸书创立于2004年,youtube创立于2005年,推特创立于2006年。我们这里讨论的趋势实在离我们太近了,而语言必须假以时日才能真正受到此类趋势的影响。

当然,新奇效应的确存在。新鲜事物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比方说新造的词语。新出现的缩写在年轻人当中尤其流行,比方说LOL(laugh out loud)。但是这些新鲜事物是否会对语言产生永久性的影响呢?我们不知道,目前也不可能知道。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某些新鲜的语言现象即将消失。你们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或许捷克语里也有类似的现象。例如用C表示“看”(see),用U表示“你”(you),l8ter表示“稍后”(later),因为念起来是l-eight-er。在2000年到2003年之间这种现象十分流行,大约在2006年前后在英国达到了流行的巅峰。

不久前我在英国的一所中学里与十六七岁的学生们谈话。我每次走进中学都会搜集一些学生们的语言用法,比方说手机短信里的用语。五年前手机短信里面充满了缩写,可是我在这座学校的学生短信当中一个缩写也没看见。我问这些孩子们,“你们的缩写哪里去了?”孩子们看我的眼神就像参观外星人一样。“额……缩写已经不酷了。”(笑声)这群十七岁孩子这样说道。“我们年轻的时候倒是用过一阵缩写来着。”(笑声)有一个孩子告诉我他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停止使用缩写的。“当我爸爸开始使用缩写的时候,我就不用了。”(笑声)你们听明白了吗?俚语的问题就是这样。我们这些成年人也想扮酷,结果却把孩子们吓跑了。突然之间,孩子们意识到这已经不是他们的语言了,于是他们就转移了阵地。

我之所以要讲这个故事,是因为我们这里谈论的趋势仅仅出现于过去十几年。因此我们不能泛泛而言互联网语言或者语言的未来未来如何如何,因为技术变革的速度太快了,社会使用技术的方式也改变得太快了。因此“语言的未来”这个题目实在不好讲,因为未来太不确定了。想象一下吧,假如你在一千年前声称,“一千年以后除了极个别人以外谁也不会使用拉丁语了。”别人肯定会认为你是疯子。那么从现在算起的一千年以后,全世界的人们还会继续使用英语吗?谁知道呢?我反正不知道。要是有朝一日火星人按照科幻电影里面的套路占领了地球,那么我们全都要说火星语也未尝可知。语言的未来与社会的未来密不可分。询问“一千年或者五百年以后的英语还会不会是全球语言”也就等于询问“到那时的全球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力量对比又会是什么样子?”

因此在接下来的一百年、二百年或者五百年的时间里,汉语完全有可能成为世界语言。西班牙语也完全可以成为世界语言,毕竟西班牙语使用者人数的增长速度是目前最快的。就连阿拉伯语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世界语言。只要放开想象力,类似这样的场景可谓层出不穷。不过这些都是长期预测。就眼下来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英语的全球语言地位会遭到挑战。中国人现在在干什么呢?难道他们正在举着标语牌上街游行,大声疾呼“让汉语成为世界用语”吗?不,他们都在学习英语。世界各地无不如此,对于英语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的迹象。所以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统计数字吧。

不过我首先要警告你们一声:谁也不知道任何一种语言的具体使用者人数。我们只能尽力猜测。人口普查一般不会将语言使用情况单列出来,就算单列出来也不会像雅思考试中心那样进行详细分解,不会询问受访者的听、说、读、写能力的各自强弱。因此谁也不知道全世界究竟有多少人说英语。我们只能尽量将英国文化协会以及其他类似机构的数据整合起来并且进行估算。如果任何人自信满满地告诉你,“我知道全世界英语使用者的确切人数”,千万别信。我这里能给出来的也只是个约数而已。

首先我们要区分第一语言、第二语言与外语。对于将英语当做母语——或者父语(笑声),要不然就说是父母语吧(笑声)——的人们来说,英语就是第一语言。这里包括英国、爱尔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加勒比海各国,以及其他几个世界各地的小国。这些人的总数大约是四亿五千万,上下浮动五千万,因为因为谁也不这道如何对待类似巴布亚新几内亚这样使用皮钦英语的国家。皮钦英语是英语的衍生语言,听上去与英语很不一样,所以到底算不算英语呢?目前全世界一共有六七十种克里奥英语或者皮钦英语,全都源自英语,是否要将这些语言的使用者也算进去呢?他们也有五千万人左右呢。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数字才有上下浮动的必要。

还有人将英语当做第二语言。英语在他们的国家或者地区享有官方地位或者特殊地位。例如印度、加纳、尼日利亚以及新加坡等等六十多个国家都是这样。在这些国家有多少人说英语呢?我们还是不知道。估计数字从四亿到八亿不等。印度有多少人说英语呢?上次我去印度的时候逮着谁问谁,得到的答案则天差地远。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目前印度有三分之二的人口可以用英语进行日常对话。或许这些对话的智识水平并不高,或许有着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毕竟能让人听懂。这样说来一下子就有了四亿英语人口。换句话说,能说两句英语的印度人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全世界所有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口总和。就这样我们还没谈论尼日利亚等等国家呢。所以五亿、六亿或者八亿人口能在一定程度上说英语。

接下来是作为外语的英语。英语在世界的其他国家并没有特殊地位,仅仅是学校里教授最多的语言。我们依然没有确切人数。讨论第二语言与外语的最大问题在于流利程度。究竟要答道怎样的流利程度才能算是某种语言的使用者呢?显然,假如你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流利,那么你绝对是这种语言的使用者,你的语言能力足以与这种语言的母语使用者一较高下。假如你能做到90%的流利程度,那么你也肯定是这种语言的使用者。80%的流利程度,依然算得上这种语言的使用者。70%的流利程度,差不多算是这种语言的使用者。60%的流利程度,基本上算是这种语言的使用者。50%的流利程度,大概也能算是这种语言的使用者。40%的流利程度——底线究竟在哪里呢?因此将英语当做外语的使用者人数非常难以确定,有人甚至主张足有十亿人。我们不知道中国有多少人说英语。2000年的估算结果是两亿人。此外中国人还声称到了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要将英语使用者的人数翻一番(笑声)。他们很可能的确做到了这一点,尽管我们无法确定。如今中国的英语使用者大概能有五亿人。十亿人这个数字肯定不靠谱,但是其中的意思你们也都明白。

如果你将所有这些猜测结果对照看待,就会得到如今在教科书当中最常出现的数字:全世界共有二十亿英语使用者,或者说全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泛泛而谈的话,这个数字并不算有趣。真正的有趣之处在于看一看各种不同英语使用者的人口比例。目前每一位母语为英语的使用者都对应着五位母语并非英语的使用者。英语的重心已经从像我这样的人们转移到了像你们这样的人们。鉴于语言的未来取决于使用人数,你们对于英语未来的影响肯定比我更大。此外。母语与非母语英语之间的界限也正在前所未有地模糊起来,有时候你根本说不清某人算不算母语使用者。

几年前我遇到过一位做石油生意的德国企业家。他的母语自然是德语,英语是他的第二语言。他遇到并且爱上了一位来自马来西亚的女士,她的母语是马来语,并且也将英语当做第二语言。两人在谈恋爱的时候说的是英语。然后他们喜结连理并且有了孩子。于是两人决定在家里都说英语,各自的母语仅仅作为补充。因为他们觉得这孩子以后会在幼儿园里遇到各种背景的小朋友,而英语肯定是这种情况下的主导语言。因此这个孩子的母语是作为外语的英语(笑声)。我再说一遍,这个孩子的母语是作为外语的英语。这个孩子的英语倒是会多么奇特呢?这位德国人的英语有着浓厚的德语口音,就算要了他的亲命也发不出th-的发音。这位马来西亚女士的口音有着短促单音节连发的特色,一开口就是“哒哒哒哒哒”。谁知道这孩子长大以后会说一口怎样的英语呢?这孩子算是母语使用者吗?当然算是了。不过这里的母语的确非常有趣(笑声)。这个孩子并不孤单,目前全世界足有上百万这样的孩子,各自承载着五花八门的语言学组合。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如何预测英语的未来呢?

尽管细节尚不明确,但是影响统计数字的各种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朗了。如果有人想要总结英语的未来,最好的方式就是审视不久之前的过去,因为这些趋势正是缘起于那个时期。所以让我们一起看一看过去五十年的情况吧,看看英语成为全球语言的过程。我认为在想象未来之前获取历史视角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未来的趋势也仅仅是现今趋势的延伸而已。

想象一下吧,如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语刚刚踏上成为国际语言的征程。你是尼日利亚的领导人。民族独立运动的大潮正在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尼日利亚刚刚成为独立国家。四十年代联合国刚刚成立时候的成员国数量大约在五十个上下,如今已经达到了二百多个。在过去半个世纪,全世界的国家数量翻了四番。所有这些国家都想要与其他国家交谈。这些国家将遭受殖民的历史抛在了身后,形成了全新的身份认同。在这样的场景当中,身为尼日利亚最高领导人的你在语言学方面会做出怎样的决策呢?“我们终于独立了!我们要抛弃殖民压迫者的语言,用本地的语言来彰显我们的全新身份认同。让我们抛弃英语吧。”——当然,这里也可以用法语或者西班牙语来替代英语。于是你这位尼日利亚最高领导人放眼望去,发现在尼日利亚境内足足存在着四百五十多种地方语言。到底要选择哪种语言作为尼日利亚的官方用语呢?你根本没法选择。不管选择哪种语言都肯定有人会不满意。于是你十分勉强地承认:“我们还是继续沿用英语吧,至少所有人都一样讨厌英语。”(笑声)

世界各地的情况都是这样。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很奇妙了——尽管对于语言学家来说一点也不奇妙——“我们会继续沿用英语,但是我们也要改造英语。”改造英语是一个有意为之的过程。我知道这一点,因为我经历过这个过程。六十年代的时候我参与编纂了一本《英语使用者大辞典》,这本词典从未出版,因为体量太大了。当时我负责编写大部分新兴独立国家的相关词条。我问过当地人,“你们打算怎样对待英语呢?”答案总是一样的:“我们正在创建尼日利亚/加纳/新加坡英语。”他们为我提供了许多即将在各自国家加入英语的新词汇。当时这些词汇还能用清单容纳,如今每一份清单都扩充成为了词典。这些词典的体量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比方说《牙买加英语词典》就包含了一万五千词条,《南非英语词典》也有一万词条。这些词条都只有当地人才懂得,至多不会脱离周边地区,例如南非英语可能在津巴布韦得到使用。

这都是些什么单词呢?主要是从当地语言当种借用来的词汇,例如当地特有的动植物名称、神话传说、民谣俚曲、食品饮料,等等。当一个国家决定用母语之外的另一种语言——例如英语——来表现自己的文化身份的时候,随即就会涌现一个巨大的文化词库。突然之间,成千上万个新词汇与新习语就涌进了英语当中。绝大多数此类词汇都来自英语以外的语言。例如在南非,阿非利卡语、祖鲁语以及科萨语就一直在向英语当中输入单词。

此外,原本的英语单词也会在某个地区获得全新的含义。这个现象同样不该遭到忽视。南非英语词典当中就存在着大量看上去脸熟但是意义却大为不同的单词。比方说我第一次去南非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件事。当时我坐车赶路,看到路旁贴着告示:“前方有机器人”(笑声)。我问司机,“‘机器人’(robot)是什么?”司机吃了一惊,差点就开到了人行道上。“‘robot’就是红绿灯啊!”原来在南非,“robot”就是红绿灯的意思。因此在南非你经常能遇到这样的英语句子:“前方机器人处左转”(笑声),“再向前走过三个机器人就到了”,“机器人出故障了”。像这样的变种英语数不胜数,想要全都学会很需要下一番功夫。

世界各地所有在语言层面飞速发展的地区都正在用这种方式改造着英语。一旦你去过了这些地方——我不是说非得亲身到达不可,借助在线手段也可以。假如你进入在线聊天室、论坛或者脸书页面,谁知道你会遇到来自哪里的人呢?你可能遇到一位南非网友在不经意间使用了“robot”,然后你就突然遇到了一个全新的语言现象。所以说互联网极大地促进了变体英语的传播。假如你当真亲自来到了某个没去过的地方——我想如今出国旅游也不稀奇了——走进一家餐馆,要来英语菜单,但是却看不懂(笑声)。这时你才注意到,所有的菜品与饮料名称都没能得到翻译,因为本来就翻译不出来。这张菜单看上去像是用外语写成的,其实还是英语。因此假如你想要适应这个国家的环境,就有必要学习一下这些菜品与饮料的名称。

我想说的是,这种“新英语”正在全世界每一个国家涌现出来,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前殖民地国家。捷克共和国自然也在我的讨论范围之内。在捷克也存在着与上述事例一样特征鲜明的英语变体,只不过你们还没有注意到,因为这些变体尚未进入词典。我想阐述一下你们或者你们的学生们首次接触英语的文化习语时所遇到的理解困难问题。问题不仅在于不认识单词,还在于不知道单词的文化含义。比方说我在会议散会之后告诉你,“会场里面简直就像克莱普汉姆路口一样。”你大概知道克莱普汉姆路口是英国某火车站的名称,但是如果你想理解这个句子,还必须知道克莱普汉姆路口是全英国最繁忙的火车站,铁路线盘根错节,站台四通八达,只要一进去就肯定会迷路。因此这句话的意思是“会场里面一团糟”。又比如说,“我的手表看上去不像是邦德街的货色,倒是更有波特贝洛路的风格。”要想理解这句话,你要知道邦德街是伦敦的高档商业街,波特贝洛路则摆满了销赃与卖假货的地摊,因此我的手表很可能并不值钱。

像这样的语句在任何一种语言当中都层出不穷,正是这些语句的文化内涵构成了语言学习的一大障碍。这样你们应该就能理解我刚才所说的“在捷克生长着一套英语变体”是什么意思了,因为捷克或者任何国家肯定都有类似这样的实例。我所谓的新英语并不是具有新发音或者新语法的英语,而是某个国家的文化身份在英语当中的表达。所以我这番话是针对你们这个群体说的。你们对我说英语的时候,也会使用类似“克莱普汉姆路口”之类的表述。布拉格的克莱普汉姆路口在哪里呢?在捷克有没有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地方呢?你们身边有没有与邦德街以及波特贝洛路相对应的地方呢?肯定会有的。

再想想我们谈论政客的口吻吧。你们谈论政客的方式相比与英国也差不多。假如我说“戴维与自民党目前关系不太好”,你首先要知道戴维是谁,然后要知道自民党是干什么的。捷克的戴维是谁呢?你们用什么昵称来称呼掌管这个国家的大一号人物呢?至少有一个吧?兴许还有几个称呼不方便在公开场合使用呢(笑声)?关键在于,在谈论政客的时候,你们肯定也有几个不假思索就能说出来的称呼。假如我和你们交谈,你们谈起了与戴维、托利党、自民党相对应的称谓,我肯定也会一头雾水。我也说英语,但是我不理解你们说的英语。因为我不理解你们的文化背景。我懂得你们的用词,懂得你们的发音,懂得你们的语法,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将这些单词放在一起,因为我并没有与你们共享的文化身份。

这种现象如今在英语世界里屡见不鲜。人们对于口音的多样化容忍度极高。曾几何时,各种英语教学机构都只会教授一种口音。今天的英语教学活动则囊括了各种口音,因为世界上绝大多数英语教师的母语都不是英语,就算那些以英语为母语的老师也很难做到字正腔圆。目前在英格兰仅仅有2%的人口使用所谓的标准口音(Received Pronunciation)。实际上目前标准口音使用者最集中的地方是莫斯科(笑声)。因此你们在英语国家最常听到的当地人口音已经不再是你们在学习与教授英语时采用的标准口音了。我的口音也不是标准口音,而是混杂了威尔士语的发音与利物浦地方口音,此外我还娶了一位使用标准口音的妻子,她对我也很有影响。所有这些因素使得我的口音成为了一锅大杂烩……

总之,目前全世界的英语口音多样性极其繁盛,无论发言者是否将英语当做母语都一样。只要发言者吐字清晰,意义明确,而且并没有因为口音而造成理解困难,人们对于口音的容忍程度就会越来越强。就连BBC都不能免俗。以前BBC的播音员全都要使用标准口音。现在可不是这样了。你能听到苏格兰口音,威尔士口音,还有爱尔兰口音。当然这些口音并不强烈,但是一听就能听出播音员的出身。我们绝不应该被迫放弃自己的口音,从而听上去更像母语使用者。你们为什么这么想要抛弃自己的身份呢?我热爱各种口音,热爱由各种语言学鲜花共同组成的世界语言百花园。我热爱捷克口音,我热爱法语口音,我也热爱西班牙语口音。我不想看到这些口音就此消失。只有一种人需要全心全意地致力于抹杀自己的身份,混同于母语使用者当中,那就是间谍(笑声)。我想间谍是唯一一个需要彻底摒弃个人身份并且掩盖个人出身的职业。越来越多的机构与组织正在意识到口音多样性的意义。它们再也不会因为你们的口音不纯正而在考试环境当中惩罚你们了。如今的考官们对待口音的态度也比从前宽容多了。

当然,我所谓的口音不仅仅包括元音与辅音,还包括语调与节奏。这也是世界英语变体当中最显著的趋势。词汇固然是新式英语的显著特征之一,那么第二大显著特征是什么呢?是语法吗?那可不是。各种英语变体之间的语法差异并不大。就算是在根基最深的两大变体,即美式英语与英式英语之间,也并没有多少语法差别,充其量也就是有几十处而已,例如动词不规则变化的写法不一样,短语用词不一样,等等。但是节奏的不同可就很显著了。目前全世界大约四分之三的英语使用者都会以不同于过去的节奏来使用英语。

世界语言的节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重音节奏(stress-timed rhythm),另一类是音节节奏(syllable-timed rhythm)。重音节奏的发言方式是“重-轻—重-轻—重-轻—重-轻”。我酷爱的莎士比亚五步格诗就是典型的重音节奏。重音节奏就是传统英语的心跳。而在音节节奏当中,韵律会均等地落在每一个音节上,发言方式是“哒哒哒哒哒”。法国人的口音就是典型的音节节奏。英语从来都不是采用音节节奏的语言,直到如今为止(笑声),因为你在英语世界里到处都能听到音节节奏。以前音节节奏的英语发音方式会被视为错误并且遭到校正,可是如今采取这种发音方式的人数已经足有十五亿人了,总不能说他们全都是错的……这样的趋势正在影响全世界的英语。无论你来到尼日利亚还是加纳都能听到。

我想说的是,正如演讲开头提到的那样,以前你并不会经常遭遇到此类发言方式,除非你碰巧招收了一位来自相关地区的学生。他在你的班上或许有些格格不入,但是假如你前往他的国家,就会发现所有当地人的发言方式都和他一样。如今有了互联网,你很容易就会遭遇到这些发言方式。我们都知道,互联网的发展方向是从书面语言向口头语言过渡。过去的互联网是图像媒介,不过在过去十年里,互联网正在逐渐成为交谈媒介。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未来五到十年里,音频内容将会至少占到互联网内容的一半。因此我们突然间就不再借助打字来相互沟通了,而是要相互交谈。软件可以将我们的发言记录成书面文字,这项技术已经存在了,你们可以上网试一试。不过要小心,说话的时候不要太快,口音不要太重,也不要过度使用专有名词。这样的话软件大约能达到90%的准确程度。随着软件技术的发展,你会在互联网上越来越多地遭遇到各种地方口音与新式英语。

这一切趋势在英语教室里面有什么意义吗?目前来说主要有两大意义。英语教学由产出与接收两大部分组成。从接收一方来说,我认为目前不会有什么太显著的变化。如果你此前一直教授标准英语,对于标准英语最为熟悉,所有的教材内容也都基于标准英语,考试机构依然将标准英语当做评分依据,那么你们完全可以继续下去,一丁点问题也没有。但是对于学生们从互联网上或者其他地方学来的发音差异也不要吹毛求疵,因为这些差异口音的使用者已经有千百万之多了。你要怎么才能知道这些差异究竟是什么呢?靠的就是广泛接收。如今的学生们不应该在整个英语学习过程中仅仅接触某一类型的英语,例如英国口音的标准英语。否则的话,一旦学生们离开了你的关照,步入更广大的英语世界,肯定会感到寸步难行,现实世界当中南腔北调的英语肯定会令他们不知所措。

我的工作很简单,我就是个语言学家而已,用不着负责教学。我在世界各地的英语教室里都注意到,老师们正在越来越早地让学生们——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接触变体英语。倒不是说非得让学生们学会如何使用这些变体,但是应该让他们熟悉变体的存在,让他们意识到他们现在学习的英语还有各种变化。假以时日,他们将能够分辨出发言人的身份,知道某某人来自南非,某某人来自澳大利亚,某某人来自美国。然后你就可以着重介绍学生们最感兴趣的口音与变体了。简而言之,最后我们的学生将会成为多种英语使用者(笑声)。在世界各地的街头,人们都在使用各种各样的、彰显地方身份的英语。例如新加坡英语就是英语、汉语以及其他几种语言的混合物。不过在新加坡的教室里与广播当中,你自然还是能够听到标准英语。因此新加坡人虽然算不上双语使用者,但却是地道的双言使用者——“言”就是方言的“言”。更准确地说,语言学上将这种现象称作双层语言(diglossia),即同时使用一种语言的两种变体以满足不同的目的。这似乎就是英语的发展方向。情况的确越来越复杂了。

曾几何时事情还简单得很,无非就是英式英语、美式英语与寥寥几个怪词而已。现在的英语已经纠结成了一堆解不开的乱麻。我的工作的确比你们的工作更简单。我只要描述一下这些语言现象,然后就可以放心地回家休息去了。可是你们还要把这些棘手的东西教给别人。全世界最困难的工作就是与语言打交道,例如外语教学、笔译以及口译。日后我要是当了全世界大总统,肯定要将所有外语教师的工资翻十倍(笑声)。遗憾的是我目前还不是全世界大总统,所以请大家姑且凑合一下吧(笑声,掌声)。

通宝推:bayerno,
家园 48-Gregory Schopen:论身为商人的佛祖

今天我们看到佛祖打坐造像的时候,看着佛祖沉浸于看似静谧深沉的冥想当中,恐怕我们并不会想到他可能是在考虑如何回避关税与所得税。当我们看到同样动人心魄的佛祖说法造像时,恐怕也不会想到他正在向追随他的僧侣传授如何撰写贷款合同的窍门,并且告诫他们不要发放次贷。今天的华尔街银行家想必能从他的教诲当中受益匪浅。当我们欣赏来自印度北部的早期佛教文化珍贵遗物的时候,往往只会想到佛祖早年是一位年轻的王子,后来在毕钵罗树下悟道,领悟了万事无常众生皆苦的真理,却不会想到这些文物也描绘了一条可观的财政渠道。简而言之,我们一般并不会想到,宣讲“一切有为之法皆悉无常”的佛祖也会教导自己的徒弟如何经营与运用捐款基金。

我们今天所谓的印度佛教艺术仅仅保存了符号性的作品。但是这一点并非我们产生这种误解的理由。实际上,自从一开始,佛教的叙事艺术就明确无误地表明,佛教自从创始之初就与金钱渊源颇深,而且还不是无足轻重的小钱,而是数目可观的巨款。早期佛教叙事核心当中反复出现的一幕——我们在许多最古老的印度佛教遗址都能看到这一幕——其实是一场商务交割。这个场面不仅涉及法律的签署,还涉及一笔巨款。这一幕描绘得是古代印度最早期佛教寺院之一的购置过程,时间要上溯到公元之前。甚至在佛祖证道的圣地菩提伽耶我们也能看到描绘这一幕的造像。根据佛教的叙事,这座名刹的卖家是一位年轻的王子,一位未成年的男孩。他的报价则是足以铺满寺庙庭院的金币。至少浮雕上是这么描述的。

这段叙事传达了令人震惊的信息:首先。考虑到王子依然是未成年人,而且父亲还健在,从古典印度财产法的角度来看这笔交易根本不成立。实际上根据佛教叙述,这笔交易的确被人告上了法庭,佛教徒们全靠天意干预才赢得了官司。这一点表明关于这笔交易的记录遭到了反复修改与重写,借以模糊或者排除交易本身的不合法性质。显然佛教作家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段叙事传达的诸多信息之一就是印度佛教徒在主张地产所有权的时候伴随着许多严重的问题。

这块浮雕传递的第二条信息则肯定更是有意为之。但是这条信息与一贯享有出世美誉的佛教宗教传统同样很不相容。无论合法与否,这座寺院都是用巨款盘下来的。换句话说,栖身其中的组织就财力而言肯定还要阔绰得多。这一点并不是由抽象术语或者敬拜言词体现出来的。浮雕下方的铭文清楚显示,寺院的经手购买人孤独长者向卖方只陀太子支付了一千万金币,铺满了整个院落。可以说这里的地产价值记录得清楚无误。我们一般不将佛祖当成生意人,也不将佛教群体当成商业组织。但是这并非因为佛教传统耻于揭示自己与金钱的关系。

更有趣的是,如果根据出身环境的语言表述进行评断,我们所谓佛教修道群体的组织结构其实算不上宗教团体,而应该算是类似于行会或者商会这样的商业团体。例如佛教叙事将自己的组织称为僧伽(sangha),这个词在古代印度的原意就是行会。行会领袖叫做普拉姆卡(Pramuka),佛祖也曾经被反复称作僧伽的普拉姆卡。行会与僧伽的资深成员都被尊称为长老或者尊者。就像在现代工会一样,古代印度的行会与僧伽也讲究论资排辈。行会与僧伽的纳新过程都是以师徒体系为基础。两者都有专用印章来标识自己的财物与信函,两者的财物在转运途中也都要交税。根据有些佛教典籍的记录,佛祖专门研究了好几种避税策略,但也承认自己的策略并非总能管用。最后,行会与僧伽在一定程度上都起到了现代银行的作用。简而言之。我们今天所谓的佛教修道群体在古代印度很容易被人视为一类商业团体与经济性的组织。

更有甚者,佛教传统对于参与商业活动的做法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实际上地方寺院还会专门为自己做广告。可惜的是,今天的古代印度佛教寺院并没有像中世纪欧洲修道院那样留下大量文字档案。这一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们对于佛教寺院的理想化与误读。不过佛教僧侣特别喜欢通过刻石来记录自己的商务活动。这种做法多少弥补了一点损失。这里是一段典型的佛教铭文,镌刻在寺院的墙壁或者门廊上,上面记载着若干份法律文书。就像许多其他同类铭文一样,这段铭文也记录了寺院接受的捐赠。但是同时这段铭文还毫不掩饰地表明,寺院内寄存了大笔财产,而且这笔财产还能生息。因此寺院很可能会发放个人或者商业贷款。考虑到这段信息向全体公众开放,我们自然可以理解为什么古代印度的商人阶层无论是否了解佛教教义都对于佛教如此感兴趣。

当然我们大概不会预想到以苦修出世为卖点的宗教传统会与这种事扯上关系。但是今天我们可以肯定,完全发展起来的印度佛教修道主义既不苦修也不出世。现代研究越发清楚地表明,苦修在世界各地的修道者当中并非主流。比方说埃及的早期基督教修士,考古发现表明,这些修士的居住环境足以与当地上层阶层成员的住宅相提并论。中世纪晚期英格兰本笃会修士的伙食标准远远胜过供养他们的平民。毫无疑问的是,古代印度的寺院就居住条件而言远远胜过一般百姓的私宅,足以与皇宫相提并论。即便是沦为废墟或者遭到改建之后,这些寺院的气势依旧令人心折。但是尽管今天有许多劣质电影着力渲染,但是古代印度的主导意识形态并不特别倾向于苦修主义,而且肯定不会劝诱人们不要聚敛财富。无论我们在学术与民间层面对于激进苦行者或者游方圣徒抱有怎样的幻想,苦行者与游方圣徒在古代印度都是仅仅极少数而已,经常被别人当成白痴。他们倒是能够在世俗社会当中受到某种程度的尊敬,但受人恐惧的成分更大。世俗社会往往将他们与罪犯、江湖医生、精神病、间谍以及大学教授划分为一类人(笑声)。佛教作者们一直在不遗余力地试图与这帮人拉开距离。

实际上,佛教的修道理念以及——如果我们真的可以如此泛泛而谈,并且使用这个充满中产阶级气息的术语——修道文学自从一开始一直在极力避免触犯那些供养佛教徒的善男信女的感情。但是这里似乎也存在着曲解。尽管现代旅行手册或者广告标语一直在大肆宣传,但是古代印度对于宗教的关注程度并不比其他主要古代文明更强。古代印度对于科学与数学同样非常热衷,在语言学与语法方面也有不俗成就。0的概念就源于印度。机械与建筑工程学、医学以及天文学在古代印度都发展得十分蓬勃。印度的世俗文学成果斐然,并且采取了系统化的授课机制。此外古代印度还发展了完备的法律体制与多种相当现代化的金融工具。而且这一切领域当中都有佛教徒的参与。例如,佛教徒率先解决了大型石质独立式高层建筑的工程学问题。佛教僧侣撰写过标准化的医学论文。佛教作者甚至还进行过情色文学的创作。这方面的典型作品就是《爱经》,自传入西方以来经常将意欲模仿其中交合姿势的西方读者送进急诊室(笑声)。甚至早期佛教文学都对印度的法律与经济体制做出了很大贡献。实际上根据某些佛教文学的记载,佛祖其实是一位很富有创新精神的法律与经济思想家。

这些事实之所以在西方少有人知,原因自然很多。但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西方世界对于古代印度的整体认识贫乏得可悲。以《爱经》为例:《爱经》对于僵硬人体的伤害能力似乎已经得到了充分认识,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性爱指导内容在《爱经》当中仅仅占有一小部分。《爱经》里面有整整一章的内容讲得是印度家庭主妇的持家规范与记账须知。“贤妻应量入为出,多聚资财,少行花费。”我想一般人看到这段文字都不会太有性趣,因为这位女士一心想着的不是滚床单,而是做账单。《爱经》并不是一本性爱指南,而是涵盖了古代印度人理想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由于古代印度文化历史少有人知,而且考虑到今天校长并不在这里,我们或许应当注意到这座大学里没有开设哪怕一个专门研究这段历史的职位。正因为如此,我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古代印度人对于理想生活的看法。

此外还有一个相关的原因。在公众想象当中,尤其是在印度以外的公众想象当中,否认上述事实的人声音都很大。这种对于边缘化激进苦修者的片面无端强调模糊了另一种远远更加流行的印度人生观,这种观点理应被奉为正统。这种观点认为人生有三大目标,分别是业报(karma),外境(artha)与正法(dharma)。它们并不对应着生活、自由与幸福之类的西方理念。粗略翻译过来应当是性、金钱与秩序。宗教在人生目标实现方面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尤其是在变化多端的“正法”标签下。但是宗教并不能唱主角。尽管传统上对于三者的优先顺序往往争议不止,但是古代印度的主流观点——无论这种观点看上去多么令人不安——依然认为这三个目标全都值得人类付出努力。显然这种人生观对于印度人理解商业活动以及财富聚敛的方式以及此类行为的文化价值有着很大影响。

在这里,古印度人与我们之间出现或者说显露了一道鸿沟。乔纳森.哈里说得好:“在印度,我们很难找到类似圣经那样将热爱金钱视为万恶之源的理念。印度思想为邪恶与苦难的来源设想了无数精妙的解释,但是与我们的文化遗产相比,他们几乎根本没有提到金钱与贪欲……最具有印度特色的解决方法就是竭力主张富人理应享受自己的财产。印度的金融从业者绝不像基督教国家当中的犹太人那样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而是往往被人视为宗教典范。”考虑到此类观点在印度得到接受的深度与广度,我们或许并不应该为了以下事实而感到奇怪——尽管我们的确难免感到奇怪:在有些佛教文学当中,佛祖本人以及许多高僧都被反复塑造成了既富有又出名的形象,还明确表示他们都积聚了大量的个人财产。根据同一批作品的描述,这一情况促成或者反映了一套庞大且复杂的修道继承法律体系的发展。有些佛教僧侣身后留下的巨额地产,或者说避免国家染指这些地产的打算,往往会成为不小的问题。

当然,这里的关键词是“有些”。或许这个词语最能说明为什么这些事情如此少有人知。绝大多数普通人,甚至于许多学者都不清楚存世至今的佛教文学体量究竟有多么庞大。无论当代出版商如何宣传,这世上都从来没有过一本佛教圣经。佛教所拥有成百上千部文本,短的只有几页,长的足有上千页,而且所使用的语言也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如果我们足够幸运的话,也能碰上保存在梵文、帕拉克里语或者巴利文之类的印度语言当中的文本。如果我们没那么幸运的话——这种情况要常见得多——就只能查阅中文、藏文以及其他小语种译本,其中很多语言你们大概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有些佛教文学作品既留存了原文版本又留存了一种或多种译文版本。但是无论在上述哪一种情况下,所有这些作品的最终版本的定稿时间都相对较晚或者非常晚,我们所看到的仅仅是副本的副本的副本。而原文的创作时间往往也非常漫长,而且还是在佛祖去世几百年之后。尽管如此,所有这些作品都声称自己记载了佛祖的原话。如此巨大的文本数量自然表明从来没人能将其全部读完,哪怕只是略读。至于从头到尾彻底研读就更别提了。这批文本的传世方式表明,其中每一篇单独作品背后都存在着严重的文献学问题。而且由于文献学研究既需要中人以上的智力又需要巨量艰苦努力,如今在学术圈里已经不吃香了。

最后还有一个火上浇油的添乱因素。根据我们的现有知识,印度佛教自从创始之初就陷入了四分五裂的状态,并且为了佛祖的原话内容而争执不已。佛祖去世后不久,就涌现了整整十八个佛教流派。每一个流派都声称自己且只有自己记录了佛祖的原话。而这十八个流派的作品如今也已经大部分散失了。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本无法以任何可考证的方式确定佛祖究竟说了什么。如果我们连这种事都不知道,那么至少我不敢声称自己知道佛祖究竟是什么意思,尽管我的某些同事并不像我这样小心。

讽刺的是,超越这一无解困局的方法就是依赖造成这一困局的因素。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并且善加利用,接受我们的认知局限,但是也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来源的丰富多样。考虑到存世资料来源的多样性,只要简单观察一番我们就会意识到,我们或许的确无法通过这些资料得知佛祖究竟说了什么,但是我们确实可以比较肯定地知道某一时某一地的某一位佛教作者认为或者告诉别人佛祖究竟说了什么。就历史研究而言,后者的价值几乎肯定要远远大于佛祖的实际言论。这种研究方式肯定无助于我们还原历史上的真实佛祖或者对于佛祖的最贴切表现。相反,我们会找到一整套表现佛祖的文本,其中每一份文本都要放在历史环境中小心检视,但是每一份都具有相同的重要性并且必须获得严肃对待,因为在某时某地,这份文本当中的佛祖就是那个环境当中的人们所知道的唯一一位佛祖。

这里我举一个例子,简要地让大家看看这种做法能够产生怎样的效果。比方说佛祖语录在梵文中叫做律藏(vinaya),留存至今的律藏都是由僧侣撰写的,读者也都是僧侣,用意在于传承修道规则与价值观。所有此类作品都号称是佛祖的原话。我们这里举得例子名叫《根本说一切有部律》(Mūla-sarvāstivāda-vinaya)。有充分证据表明,这部律藏完成于公元二三世纪印度西北部地区,并且在印度北部地区流传甚久。实际上这部律藏直到今天依然是藏传佛教的唯一修道规范。显然这部作品对于众多僧尼的修道生活的塑造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这部作品即便按照印度的标准来衡量也算得上卷帙浩繁。尽管其中大部分内容都有梵文版文,不过完全版也保存在了藏文当中。这套藏文译本足有十二卷之多,总篇幅大约8000页。

在这样浩大的一部作品当中,佛祖难免以多种角色呈现在我们面前。但是无论有些人可能感到怎样惊讶,佛祖在其中反复扮演的两个角色就是精明的律师与敏锐的商人。而且就像在现代世界一样,这两个角色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我姑且简单说两点。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佛祖成立的组织叫做僧伽即行会,但是僧伽还有另一层含义,现代语言当中最贴近的对应词语就是“集团公司”。在这部律藏当中,有两段相互联系的段落可以明确无误地表明,佛祖并非为了进行譬喻才选择了具有这层含义的词语。这两段文字都直接谈到了今天我们往往称为企业法或者商业法的内容。我在这里要引用这两段话,首先因为它们篇幅简短,能让你们大致了解一下此类文本的行文风格,其次还因为这些文本当中的佛教僧侣与当代想象当中的佛教僧侣形象完全不同。

第一段的内容是这样的:舍卫城有一位僧侣向一位俗人借了一笔钱。但是在还款之前这位僧侣就去世了。其他僧侣拍卖了他的衣钵——即个人财产总称——并将拍卖所得还给了债主。但是债主说“尊者明鉴,这位僧侣从我这里借款这般数目,但是你们的还款数量不够。”于是僧侣们向佛祖报告了这个情况。佛祖的回答是:“你们必须说服债主,死者的衣钵仅限于此。如果债主不信,你们就要详细审计。如果他连审计结果都不接受,无论如何你们也不能动用僧伽或者其他僧侣的财产。”

首先请注意,在这篇至少能追溯到公元二世纪的文本当中,一位僧侣可以借款并负债而死,其他僧侣可以拍卖他的遗物用来还债,而且佛祖本人很清楚这种做法。更有甚者,佛祖对于这一事件的反应并非基于宗教原则,而是基于一套完备的企业法体系。根据佛祖的说法,修道群体对于僧侣的个人债务不负责任。去世僧侣的同伴对于死者的债务同样不负责任,尽管死者财产的继承人有义务主持死者遗物的清偿拍卖并且将全部所得用来还债,此外无他。至少从法律角度而言,这位佛祖是非常开明的。

如果还有人怀疑佛祖在此类问题上的立场是否明智,我们只需要再翻六十页看看另一段文字。这位佛祖直接指出了企业责任的另一面。舍卫城里有一位负责整个寺院修道事务的僧官为了操办僧团活动而从一位俗人那里借了钱,然后就去世了。这位俗人听说之后就上门催债。“某某僧侣在哪里?”“他已经去世了。”“这位尊者借过我的钱啊。”“那就找他要吧。”“可是他说他是为了整个寺院才借这笔钱的。不是为了他自己,也不是为了他的父母。所以你们必须还钱。”僧侣们将情况报告了佛祖,佛祖说:“如果以僧团的名义借钱,那么僧团就必须还钱。但是僧官不能自行代表僧团借钱,而是要首先征得全体上位僧侣的同意。”

就像在第一段文本里描写的一样,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僧侣可以借钱。但是这里我们又得知他们可以为了两种理由借钱,可以为了他们自己,也可以为了他们的父母。无论某些人可能感到多么吃惊,这部律藏明确指出僧侣不应切断自己与父母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是要照常承担赡养义务。此外,这位放债人在这里之所以提到个人借款,只是为了与实际案例当中的僧团借款相区分。这里的借款是僧官为了整个团体而进行的。佛祖也承认这两者的区别,并且表示后者应当由整个僧团无条件付清,僧团有责任偿付某一位僧官以僧团名义进行的借款。而且佛祖还审慎地补充到,僧官仅仅在获得上级许可的情况下才能以僧团名义借款。显然这都是很优良的商业做法,佛祖显然意识到了集体性借款违约会迅速耗尽寺院赖以维系的信用资源。

在如何处理已故僧人财产与债务的问题上,佛祖已经提出了两条企业法原则。这里还有第三个类似的重要方面。修道生活继承法在律藏得到了反复阐述。在各不相同的3章25节文字当中都提到了继承原则。继承原则如此受重视并不难理解,因为根据石刻与经文的描述,当时许多僧侣都很富有,实际上可以说非常富有。根据印度最早期佛教石刻的记述,佛教寺院与造像的赞助人当中僧尼比例往往高得惊人。比方说有一位僧人一次性就捐献了三十万金币用于兴建佛龛。佛教文本的实际内容往往与人们的预期并不一致。记录这件事情的文本就是典型的例子。这位僧人的贪婪最终要了他的命。在我们看来,这明明是一个指斥金钱是万恶之源的好机会,至少也应当趁机推出一条限制僧侣聚敛财富的规章。但是经文当中并没有提到这两者。实际上,佛祖利用他的死亡推动了一条限制世俗法律干涉僧伽的律法。佛祖本人既不反对聚敛财富,也没有批评聚敛者,而是试图保护僧人的财富不受政府染指。他为宗教团体争取来了特权地位,还提出了政教分离的主张。八百年后的西方法庭依然在为这两个问题争执不休。

印度经典世俗法律规定,凡是没有子嗣的人,死后财产一律归国王所有。至少在理论上终生独身的佛教僧人肯定要被划入无子嗣的行列当中。根据相关文本的记述,当政府官员听说这位僧人死后,立刻派人闯进寺院,用加盖国王印玺的封条封住了这位僧人的住所。但是佛祖拒绝承认世俗法律可以应用在僧侣头上,拒绝承认世俗政府有权接收僧侣的遗产。于是他派出一位僧侣觐见国王,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深思熟虑的问题,核心在于促使国王表态,僧侣是否等同于俗人臣民。“大王在上,当有国事时,您可曾想到僧人?当娶妻嫁女时,您可曾想到僧人?”等等。假如国王的回答是否定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位僧人接下来就会说:“大王在上,俗人事务与教徒事务本不是一回事。这些财产与您无关,而是属于死者的同修。”这番话着实很大胆,对于理应依靠乞食为生并且放弃一切身外之物的僧侣来说尤其如此。但是这正是关键所在。在这些出自二世纪佛教徒之手的文本当中,这些问题对于佛祖来说根本不存在。我们目前只有佛教徒一方对于这起事件的记录。国王自然立刻做出了让步,放弃了自己的主张。但是我们很有理由怀疑实际情况并没有这么轻松。但是无论具体过程究竟怎样,重点在于早期佛教权威文本当中的佛祖呈现出了一副积极参与复杂法律问题的形象。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本当中的佛祖不仅是娴熟的律师,还是精明的商人。这里我只讲一个体现这位佛祖商业手腕的的案例。一群俗人信众修建了一座大寺,但是眼看着这座大寺逐渐荒废了下去。由于寺院的香火捐赠能够折换成为寺院所有者的功德,而且这些俗人所有者希望自己死后这座寺院依然能长久地成为自己的功德来源,他们打算向僧人们提供永久性的捐助,以此换取僧人对于寺院的日常维护。僧人们一开始拒绝了这项建议,但是佛祖听说此事以后制定了一项原则:“为了修道集体,以建筑维护为目的的永久财产赠与一经提出就必须接受”。于是僧侣们依言而行。但是他们的商业头脑与佛祖相差甚远,仅仅将信众们赠与的资金保存进了寺庙的金库里面——没错,寺庙里面的确有金库——而并没有拿出去放债生息。施主们问僧侣问什么不拿这笔钱放债生息,僧侣们回答道佛祖没有明确许可这种做法。但是佛祖得知此事之后随即给出了许可。“为了修道集体,以建筑维护为目的的永久财产赠与必须拿去生息。”接下来他又指明了若干种必须接受的赠予情况。

脑筋似乎不太灵光的僧侣们随即进行了一系列不良贷款。例如他们把钱贷给了施主本人,而这些施主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钱本来就是自己的。他们把钱贷给了掌权者,而这些人总是有借无还。他们把钱借给穷人,而穷人本来就还不起。结果佛祖本人不得不亲自出手干预,制定了一套稳健的商业原则。佛祖坚持要求所有此类贷款都要确保稳妥。这似乎也是我们的银行家忘掉的原则。佛祖还坚持贷款必须得到书面记录。“贷款抵押品的价值要两倍于贷款,还要起草加盖印章的文书。文书要标明年月日,经手僧侣的姓名,寺院住持的姓名,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总额与利率。”

这里的声音绝不是出自一位不会算账的形而上学哲学家之口,说这话的人也决非不通实务,而是更像一位头脑冷静、力图确保企业金融安全的商人。请注意,这里的佛祖绝非经营着一家针对拮据之人放款的慈善机构。向穷人放款在这段描写当中是充满风险的举动。两倍价值抵押品的要求无疑会将所有试图借款的穷人拒之门外。佛祖对于尼姑放债的指示——没错,尼姑也会放债——更是明确禁止了向穷人放债。生意就是生意,容不得一丝疏漏。早在二世纪就有很多僧侣采取了此类做法,因为这正是佛祖的教导。

最后再举一个例子,说明佛祖甚至还具有极强的广告意识,意识到了执行到位的广告攻势能够收到怎样的成效。这个例子又将我们引领回到了讲座开头提到的造像之一。佛祖曾经下令,要围绕着他在菩提树下打坐的的造像举行庆典活动,游行队伍需要抬着造像进入城镇。不过僧侣们事先并未通知城镇里的民众。民众们抱怨道,假如僧侣们提早通知,他们原本可以准备更加丰盛的供品。于是佛祖告诫僧侣们,以后举办类似活动需要提前七到八天通知城镇居民,需要在集市、路旁与路口进行宣传。不过僧侣们的反应似乎又差了半拍。他们的宣传口号无非是“要搞庆典了,要搞庆典了。”却没有提到具体日期。这一来就算佛祖也难免有些生气了,要求他们一定要明确指明日期。于是僧侣们提到了日期,可是并没有让所有人都听见。于是佛祖说道:“你们必须书写告示,挂在大象的象牙上面,在集市、路旁与路口进行展示。”这种行销手段足以与巴纳姆与贝利马戏团相提并论,还采用了当时最先进的技术。根据佛经的说法,最后的宣传手段完全是佛祖一个人构想出来并且加以实施的。

我们要如何理解这些例证呢?如果我们试图理解其他时代的其他人如何看待事物——我的确希望这种尝试能够成为人性对话的基石——那么我们就不能仅仅乞灵于以下可能,即我们所看到的佛祖等同于佛教传统在真实的佛祖去世之后几百年间构建的佛祖。因为这只是我们自己看待事物的方式,而不是当年运用这些经文的佛教徒们看待事物的方式。毕竟,这些人并不像我们那样相信历史批评或者痴迷于编年与考据。那位出生在印度的真正佛祖肯定不是当代学术界重构的佛祖,不过学术界在这些佛教徒的典籍与圣所当中肯定曾经遭遇过真正佛祖的形象或者诸多形象之一。我们有必要复原所有这些形象,而身为商人的佛祖正是这些形象当中的一个。谢谢。

通宝推:bayerno,
家园 附注

本次演讲发表于2014年英国文化协会布拉格办事处举办的雅思推广大会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9K5c1pVk9Q

家园 附注

Gregory Schopen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佛教学者。本次讲座举行于2009年3月10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勋伯格音乐厅。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GeZGFvbDzo

家园 49-伊恩.麦克莱恩:表演艺术与同性恋

谢谢大家的掌声。我是剑桥大学学生会的终身会员。1958年我来到剑桥之后立刻就加入了学生会,花了我八英镑(笑声)。不过从那以后我并没有特别积极地参与学生会的辩论,因为我的精力主要被剑桥大学的表演活动占据了,于是就将辩论抛在了一边。

就像你们一样,我在很多事情上也有我自己的看法。我是个素食者,是个和平主义者,通常投票支持工党,不喜欢政府(笑声),觉得大学学费太高,还喜欢在湖区散步。不过我一般不会谈论这些看法,因为我在这些方面的看法并不比其他人更加重要。不过我的确可以在两大方面自诩为专家,并且自认为有权利发表看法。其一是表演。到今年为止我已经当了五十年演员了。其二是男同性恋,我觉得我自从有生以来一直都是男同性恋。因此我在这两方面都算是有些资历(笑声)。这两方面我都想谈一下。我说完了以后你们要是还想提问或者辩论的话,我希望我们可以一起消磨掉这个快乐的夜晚。

我从小在兰开斯特郡南部的工业区长大,当时二战刚刚结束。我居住的城镇就是后来的博尔顿,当时镇子上足有三家专业剧院。这种事在今天简直难以置信。其中有两座是由传奇的英国地方剧院建筑师弗兰克.马切姆(FrankMatcham)设计的。在其中一家剧院里的剧团每周都会上演不同的剧目,整整坚持了二十七年。剧院会在每周一晚上开门演一场戏;周二早上为下一场戏搭建布景,当天晚上演两场当前的剧目;周三排练并且上演第二场戏;周四上演第三场戏,周五全部演完。周六休息一天,因为三出戏全都演完了。周日排练,熟悉下周一演出的台词。他们把这套规程足足重复了二十七年,换句话说他们的一切表演全都难看得要死(笑声)。观众们根本不是去看戏的,而是去欣赏演员们如何在台上苦苦挣扎。另一家剧院主打芭蕾舞、歌剧以及哑剧巡回表演。第三家剧院名叫格雷姆剧院,也是我的最爱,因为这里主打综艺表演,每周节目都不一样,有时还能请来真正的名人。歌手、舞蹈家、谐星、杂技演员、驯兽师与柔术师轮番上阵,偶尔还会有脱衣舞女上台卖肉。

我父亲认识剧院经理,因此我经常来到后台玩耍。正是这段经历牢牢地吸引住了我。当时还只有十三四岁的我在后台接触到了许多专业艺人。当时我就在想,他们的实际生活实在苦不堪言,整天要在北部城镇之间辗转往返,每晚演出两场,生活条件恶劣,估计工资也不会太高,更衣室里脏乱不堪。但是只要跨过幕后与台前的分界,来到灯光之下与观众面前,他们就能为观众带来欢乐,哪怕他们自己的实际生活并没有多少值得欢乐的内容。走出黑暗迈向灯光的过程简直就像魔法一样,而我真的很想探求这种魔法的奥秘。因此我才成为了演员,因为这种魔法只能在剧院里面出现: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聚集在黑暗当中聆听同一个故事,而演员则成为了掌控环境的主宰。对于一位中学生来说这一切实在太有诱惑力了。

我在学校里参加了很多演出活动,但是从没想过成为专业演员,因为我知道自己不够出色,而且我也见识过了当时所有伟大演员的表演,主要通过巡回演出,因为当时我极少有机会来到伦敦。后来我来到剑桥大学并且加入了ADC剧团,与其他像我一样痴迷于剧场艺术的人们一起排演了二十一部剧作。他们当中有很多人都决定要成为职业人士,例如后来成为了国家大剧院总导演的特里弗.努恩(Trevor Nunn);还有科仁.雷德格里夫(Corin Redgrave),他的父亲是伟大的迈克.雷德格里夫(Michael Redgrave),他还曾经向我引荐过他的妹妹瓦妮莎.雷德克里夫(Vanessa Redgrave);德里克.雅各比当年真是帅得……(叹气,笑声)满头蓬松的红发,穿着紧绷绷的裤子,总是站得笔直。当时我曾经疯狂地爱慕他(笑声)。后来他向我坦白说,当年他也很喜欢我,只不过我们谁也没有主动迈出第一步。如今他在媒体面前矢口否认这一点。实在太不公平了(笑声)。

我在这个时期的性生活没什么可说的,表演才是当时的主线。当我意识到上述这些人都要加入剧院行业之后,我觉得自己也不能置身事外。我没有加入戏剧学院,而是加入了一家当地的戏剧公司。这里的公司很像是我在博尔顿接触过的地方剧院,不过他们每排练两周才表演一场,而不是每周都要排练与表演,因此他们的演出质量至少要好上一倍。我就这样成为了一名表演艺术的学徒,接受了整整三年的锻炼,然后我就一直演了下去。我能走到今天的一个重要因素自然是运气。表演行业归根结底就是看运气,或者说身为演员能否成功主要是看运气。我认为你无法创造运气、制造运气或者提前预知运气的到来,但是你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做好迎接运气的准备。时刻准备,不断提升自己,从而抓住那个突如其来的时刻。一夜成名的背后永远是海量的准备工作。当时我一直在伦敦以外的地方剧院里进行准备。后来一位剑桥当地的朋友将我引荐给了牛津制片人迈克.哥顿,这样我才第一次参与了伦敦西区的演出。

我来到圣凯瑟琳与我的艺术总监会面。他是个咋咋呼呼的盎格鲁-爱尔兰混血,胸前挂着司令勋章。他问道:“你是演员?”“是的,我在学校里演过一点。”“哦,学校是吧?你演什么?”“《亨利五世》。”他显然觉得非常无聊,居然要面试一位语法学校出身、操着一口浓厚北方口音的门外汉(笑声),在他看来剑桥大学根本就不该接收我。不过看在校长推荐信的份上,他还是说道:“给我来段演讲吧。”于是我站到椅子上来了一段“再接再厉,向缺口冲去吧!”然后他就为我安排了一场首演。不过后来因为我不够努力,他又把首演取消了(笑声)。他对我说,“你可不要学习彼得,彼得就不够努力。”哪个彼得?哦,他说的是(Peter Hall),当时正在斯特拉福张罗皇家莎士比亚剧团的筹建工作。后来他转而从国家大剧院创始人劳伦斯.奥利弗手中接管了剧院。他的上台预示着专业导演即将掌权,身兼经理人的演员们已经走到了末路。

彼得.霍尔在剑桥大学读过英语专业。后来理查德.艾尔(Richard Eyre)接任了他在国家大剧院的主管工作,此人同样曾经在剑桥大学研读英语专业。理查德走后特里弗.努恩走马上任,他也曾经在剑桥大学研读英语专业(笑声)。他之后是尼可拉斯.海特纳(Nicholas Hytner),情况也是一样。实际上这么多年来国家大剧院的主管一直都是同一个人(笑声),不过换了名字而已。我有幸认识他们每一个人。“你们可以放心信任我,我把莎士比亚都研究透了,我知道每一句台词的起承转合,我能将五步抑扬格的诗作倒背如流。”所以并不能说国家大剧院被牛剑大学的黑手党把持住了(笑声),但是看上去的确很像这么回事。我想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现象,好比说我们的议会下院里也装满了伊顿公学的校友,不过这个问题在这里我们就不细说了(笑声)。

在我打入剧院世界的同时,我也明确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我的朋友们开始对姑娘产生兴趣,并且偷偷传阅袒胸露乳的地摊画册(笑声)。我们在聊天的时候也会谈到假如把妹成功的话下一步该干啥(笑声)。我们当时只是一群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而已。那时候我一直觉得摸不着头脑,因为我的兴趣更偏向男生而不是女生。这种事很难说出口,我也一直没告诉别人。我在学校里很清楚我与别人不一样,但是却说不清楚究竟怎么不一样。“同性恋”(gay)这个词当时还没有发明出来呢。当时我们根本无法用任何词汇来形容自己,更不用说培养自我认同了。我们只能依靠别人的看法来获取认同。我们都是“怪人”(queer)。“怪人”,多么糟糕的字眼啊:你格格不入,你有毛病,你与别人不是一路人。就连这个词也很少得到使用。在我的成长过程当中,人们根本不会谈论同性恋问题。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时我最好的朋友戴维.哈克比也是同性恋。现在他是剑桥的教育学教授,刚才我们还寒暄了一阵。当时我们在学校里整天勾肩搭背,一起去观看音乐剧,还一起在健身房里练习高抬腿(笑声)。但是我们从没谈论过性问题,从没讨论过我们究竟是什么人,也从没想过我们可能是同性恋。

关键在于,我们其实不敢开口。学校里根本不会教授性知识,就连一个字都不会提起。我在中学期间仅仅接受过一次性教育。毕业前夕,校长将连我在内的十二个男生叫到办公室里,语重心长地叮嘱道:“先生们,等你们走出校园之后,很可能会遇到某一类女性,千万要小心啊。”(笑声)直到今天我依然还在等待着遇到一位这样的女性(笑声),兴许今晚她也在场呢(笑声)。当时我觉得他可能打算谈论性问题,但是实在无法开门见山,因为就连“避孕套”在当时都是下三路的脏字。

如果我想谈论我自己,谈论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究竟应该怎么办,我究竟是什么人,当时根本没有机会。在家里肯定不能谈,在主日学校里也肯定不能谈,学校图书馆里并没有相关书籍,家喻户晓的名人当中并没有“怪人”,有数的几个著名“怪人”都已经去世了。在政界、商界与演艺界都没有这样的人。如今我们知道当年的名人当中也有同性恋,只不过他们不敢公开宣布自己是同性恋。我的两位偶像约翰.吉尔古德与诺尔.考沃德都是同性恋。科仁的父亲也是同性恋。亚历克.吉尼斯也是同性恋。但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切。这种成长方式实在太糟糕了。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当时同性恋犯法。法律不允许同性恋的存在。法律不允许同性恋做爱。我有好几位熟人都因此吃过苦头。例如率先将《恋马狂》与《皇家太阳猎队》搬上舞台的约翰.德克斯特(John Dexter)就因为做爱而进了监狱。目前还有37个非洲国家裁定同性恋违法。下周我要去印度,有人告诫我要谨言慎行,因为印度法律也不认可同性恋。印度如今一共有十五亿人,有多少同性恋男女正在触犯法律呢?意识到自己正在犯法之后,就算做爱也没有快感。直到二十八岁那年,我一直都是这样活过来的。

我成为演员的动机之一就是在剧院里可以遇到很多其他的同性恋(笑声)。在排演剧目的时候,演员必须毫无保留地敞开自己,将内心深处未曾意识到、平时极少谈论或者不想让别人直到的情感挖掘出来,因为你想要成为哈姆雷特就必须甩开这些包袱。只有在尊重你、理解你并且喜爱你的人们当中你才能放心大胆地敞开自己。因此我们在剧场里全都称呼彼此“亲爱的”。我们也的确将彼此当做亲人,否则排练根本进行不下去。在这样的环境里,与众不同也没什么不好。长得胖没什么不好,身为犹太人没什么不好,身为同性恋简直好极了。在这个时期我结交了第一位长期男友,他是我的博尔顿同乡,职业是诺丁山某学校的英语教师。我们生活的很幸福,每天公开地出双入对,当然还不敢手拉手。我的朋友圈里既有同性恋也有异性恋,我的上级、同事与下级都知道我是同性恋。我觉得这件事实在不值得谈论,因此我也一直没有开口。我没有主动投身于同性恋权益运动,因为我并没觉得我的处境有什么不对。我这样说可能听上去很自私,但是当时我只知道享受生活与发展事业,并没有意识到我其实忽视了自身与世界之间的联系。

我直到49岁那年才正式出柜。出“柜”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等于说不敢承认自己性取向的人一直生活在壁橱里面,身边堆满了早已被人忘却的陈年杂物,挂满了蛛网,甚至还藏匿着一两具骨骸。出柜则意味着一把推开壁橱门扇跳出来。当然出柜并不仅仅止步于要在自家门前升起一面大旗,上书“伊恩.麦克莱恩是同性恋”,仅仅做到这一步并不够。直到全世界的人们、或者说全世界你在乎的人们都知道了你是同性恋,出柜才算完成。出柜是一段通向这个目标的旅程。

与其他人相比,我还额外多走了一段路。因为我不仅要向身边人坦白,还要向媒体坦白。接受参访的时候经常有人问我有没有女朋友,什么时候结婚,要不要孩子等等问题,而我则一直闪烁其词。但是必须公开表态的时刻最终还是来到了。在撒切尔执政时期,政府推出了一份非常难缠的《28号法案》。你们可能没听说过这份法案,但是假如你接受过国立学校的教育,那就肯定遭受过这项法案的影响。法案的核心在于中央集权政府试图剥夺地方当局管理国立学校的权力,尤其是想要扭转在教室里正面评价乃至于“促进”同性恋的教学内容,因为政府认为这些内容会促使孩子们成为同性恋,或者像同性恋一样思考,或者无法理解同性恋家庭只不过是“假装”的家庭。在政府看来,在课堂上决不能正面评价同性恋,这样一来学生们就会认同政府的观点,即同性恋是二等公民。我反对这项法案,并且参与了广播电台的公开辩论。在辩论过程当中,我承认了自己是同性恋。

在节目播出之前,我抓紧时间完成了出柜的另一部分,即向家人坦白。我当时已经49岁了,可是从来没有跟他们谈过这个问题。我12岁那年我母亲就因为乳腺癌去世了,我24岁那年我父亲也因为车祸去世了。我平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向他们坦白。我从来没有给予我的家人真正了解我的机会。他们两个都是良善的福音派基督徒,我相信他们一定会热情地接纳我,可惜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了。不过尽管我已经49岁了,总归还可以向我的继母与姐姐坦白。于是我开车来到湖区,拜访了我那位已经八十岁高龄的继母。还没进门的时候我就已经很紧张了。我要怎么向她开口呢?怎样才能将话头挑起来呢?毕竟我回避这个话题已经太久了。最后我决定带着她去湖畔观光。我坐在车里汗流浃背,只得摇下了车窗。

“格莱德丝,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什么事啊?”

“我最近去了一趟旧金山。”

“我已经收到你的明信片了,谢谢你。”

“我在旧金山遇到了亚米斯德.莫平,他是个特别有才的作家。”

“是啊,是啊。”

“他是同性恋。”

“是啊,是啊。”

“我在旧金山还遇到了好多其他同性恋呢。”

“是啊,是啊。”

我就这样拉拉杂杂地扯了很久。我都已经49岁了啊(笑声),可是却不能直截了当地告诉我那位八十岁的继母我是同性恋。最后我终于鼓足勇气说道:“其实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要告诉你我是同性恋。”她答道:“伊安,我还以为你想说什么大事呢。我三十年前就知道你是同性恋了。”(笑声)我们整整浪费了三十年的人生,生活在相互隔膜当中。感谢上帝我们终于把话说开了。同性恋并不会破坏家庭,而是能让全家人团结一心。接下来的二十年里我与我的继母一直是最好的朋友。

书归正传,当时她问我:“你打算跟你姐姐坦白吗?”我姐姐吉恩比我大五岁,我八岁那年就是她带着我平生第一次观看了《麦克白》与《第十二夜》的演出。吉恩说:“没事,我有好几个同性恋朋友呢。不过你打不打算告诉达西姨妈?”(笑声)我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在担心其他人不会接受我。达西姨妈也接受的很快,可是她又说道:“你不会告诉你侄子斯蒂芬是吧?”于是我又去找斯蒂芬。他说:“没事的叔叔,不过幸亏你没有在两年之前我还没毕业的时候告诉我。我叔叔如果是公开的同性恋,学校里的同学们恐怕会很有想法的。”看起来同性恋并不是问题,其他人的看法与反应才是问题。

当我忙完了这一圈之后,当我彻底出柜之后,我就来到了真实世界。我的肩头卸下了一副重担,我终于可以昂首挺胸地做自己了。作为演员来说,还有什么天赋比自信更重要呢?实际上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全都认为我的演技一夜之间就得到了显著提高。因为现在我终于可以接触真情实感了,已经用不着时刻作伪了。表演的本质绝不是伪装,绝不是佩戴假面具,而是彰显自己与表达事实。我死后并不介意在墓碑上留下这样的字句:“甘道夫在此长眠,他出柜了。”(笑声、掌声)

我的同龄人当中可是有很多人还没有出柜呢。比方说好莱坞就几乎见不到公开同性恋取向的演员。为什么?因为他们担心观众的反应。他们的经纪人——这些人也未必就不是同性恋——向他们提出了很糟糕的建议,让他们相信这个世界理应维持现在的样子。为什么英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当中也找不到一个公开的同性恋呢?足球球员全都是雄赳赳气昂昂一柱擎天的壮汉(笑声),可是就连他们也不敢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因为球队经理认为球迷们接受不了。以前黑人球员恐怕也遭受过同样的待遇。有一位威尔士的英式橄榄球运动员加利斯.托马斯的确出柜了。此人身高六英尺半,宛如铜浇铁铸一般。我参加了他的出柜庆祝派对,他高兴地吼道:“伊安,我这辈子就没干过这么爽的事情!”(笑声)我说:“我知道,的确是这样。不过能比代表威尔士夺得球赛冠军更爽吗?”“可不是!”

我最近经常在中学进行演讲,遇到了好几位十二三岁就出柜的孩子。这个世界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我的某些同龄人们依然过不了这一关。我曾经这样告诫这些同性恋孩子们的异性恋朋友,“假如有人向你们出柜,一定要跟他握手,给他一个拥抱,并且说一声‘谢谢’。因为他把最宝贵的礼物送给了你。能够得到如此坦诚的对待是极其光荣的。”假如一切顺利的话,这恐怕是身为同性恋唯一一点稍微优于异性恋的地方。因为对于异性恋来说,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交个男朋友或者女朋友,戴上订婚戒指,拍一张合影,根本不用付出额外的努力。

我还告诫这些孩子们说话要注意,因为如今gay这个词已经不仅仅指代同性恋了,还是一个表示“愚蠢”与“故障”的形容词。我说:“你们当真觉得同性恋是出了故障的人吗?”坏语言会引发坏行为。听上去无伤大雅的词语可以引起更残忍的措辞。

去年十月在伦敦特拉法尔加广场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一位53岁的长期失业男子刚刚得到了一份工作,与男友一起上街庆祝。当时是晚上十一点,街头人流依旧熙熙攘攘。他们撞上了两女一男三个青少年。这三个人开始辱骂他们,说了很多关于同性恋的坏话,然后对他们推推搡搡,再然后一个孩子用膝盖撞倒着这名53岁的受害者。一名女生冲着他的头部就是一脚,然后又是一脚,接下来她踩死了他。因为她不喜欢同性恋。因为受害人出了故障。对待这种人不就应该这样吗?这里可是我国的首都啊,街上可是有很多人啊。旧日的偏见很难死去,就像本案的受害人同样挣扎了很久才咽气一样。

今天的伊朗依然会吊死同性恋。去年在伊朗就有两名十六岁的少年遭受了公开处刑,用钢丝将他们吊死在了起重机的吊臂上。行刑过程还上了电视。那里的世界离我太远了,我很庆幸自己能生活在这个美好的国家,但是外部的世界依然会引起我的关注。我们都应当警醒,如今的局面并不是理所当然的,既可以改善,也可能恶化。

请随便提问吧,我会一一回答的。(掌声)

通宝推:bayerno,
家园 附注

本次演讲进行于2011年1月31日剑桥大学辩论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pMAM-Qc-6Q

家园 50-Simon Sinek:讲给获奖青年的五个故事

我接下来要面向今天所有的获奖人讲话。我想讲几个关于领导能力的小故事,为你们下一阶段的人生旅程提供一点参照。这些故事绝对无法涵盖一切方面,只是我的一点想法而已。

你们在成长过程中将要学会如何把握机会。我与朋友每周都会一起去中央公园跑步。有些民间组织每周都会在中央公园举办跑步比赛,我们是这些比赛的常客。比赛经常能够得到赞助商的资助,换句话说比赛结束后通常都会发放赠品。有一次的赠品是免费面包圈。我们跑过终点线之后看到一长排桌子,桌子的一边有志愿者正在分发一箱箱面包圈,跑步者们在桌子跟前排起了长队。我对我的朋友说:“咱们去拿一个不要钱的面包圈吧。”他说:“算了,我不想排队。”我说:“不要钱的面包圈啊。”他说:“算了,我不想排队。”我说:“不要钱啊!”这时我突然意识到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关注自己想要的东西,另一种人关注自己与想要的东西之间的障碍。于是我开始排队,还有几个人就轮到我的时候,我向前伸手从箱子里随便拿了一个面包圈。这个故事的意义在于:走捷径未尝不可,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也是天经地义,但是你不能将别人推到一边,不让他们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我没有插队,因此没有人生我的气。我付出的代价则是选择。我放弃了挑选口味的权利。要关注你想要的东西,采取一切手段获取你想要的东西,但是不能妨碍其他人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

第二个故事的意义在于要说实话。这是你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有一次我拜访了匡提科海军陆战队训练营。碰巧的是当天训练营里出了点事,于是我参加了事态通告会。主管训练营的上校晚了几分钟才来到会场——假如海军陆战队上校迟到了,事情肯定小不了。他说:“我很抱歉,之前我要处理一些事情。我们打算将一名队员驱逐出海军陆战队。”我想,能够导致驱逐的过错肯定小不了。于是我问道:“他干了什么?”其实我想说的是:“他犯下了什么罪行呢?”上校答道:“他在放哨的时候睡着了。”“就这样吗?他在弗吉尼亚州的树林里放哨的时候睡着了,这点小事就足以使得海军陆战队驱逐某人吗?你们还真是严厉啊。”上校说:“你没听明白。我们问他有没有睡觉的时候他否认了。我们又问了他一次,他又否认了一次。直到我们拿出了不容辩驳的证据,他才说‘我愿意为我的行为承担责任’。问题在于,他应当在进行某个行为的时候就承担责任,而不是在被揭穿的时候。另一位受训队员也在放哨的时候睡着了。他事后承认得很爽快,并且接受了处分。我们不会继续难为他。”

在上校看来,绝不能将这个可能的“领袖”安置在关乎他人生死的岗位上。假如这个队员领着他的队伍上了战场,而他的下级抱有哪怕仅仅只是一分钟的疑虑,怀疑他没说实话,怀疑他打算自保或者自我粉饰,团队的信任都将会土崩瓦解。士兵们也将会因此而死。奇妙的事情在于,我们不必经历生死考验也能赢得他人的信任,让他人心甘情愿地追随我们,让他人相信我们更关心他们的最高利益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利益。赢得他人信任的最好方法就是说实话,无论你的形象因此会遭到怎样的影响。

你们可能认为诚实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不撒谎而已。所以我现在要小小地挑战你们一下:在接下来的48个小时里,你们一个谎话都不能说。只要自己试一试就会发现这么做究竟多么困难(笑声)人天生就会撒谎,而且撒谎也未必总是坏事。比方说如果有人送你一件史上最丑的生日礼物,并且问你:“你喜欢吗?”你可以回答“不”,也可以回答“我很喜欢,谢谢”。后者就是谎话。所以你不许学会说话的技巧。“我穿这条牛仔裤显得很胖吗?”你不能说“是啊”,而是应当说“我更喜欢另一条”。

第三个故事的意义在于要向他人求助,也要乐于接受帮助。人们经常错误地认为自己必须无所不知,至少也要假装无所不知。绝大多数领袖的最大失误就在于误以为他们的可信度源自于智识能力。并不是这么回事。有一位退役的海军将军名叫大卫.马凯,是一名潜艇军官。他获得了一位海军军官能够获得的最高荣誉,即指挥一艘属于他自己的舰船,一艘洛杉矶级攻击核潜艇。这艘潜艇的番号是USS奥林匹亚。就像许多其他人一样,马凯也认为他作为领导的资格源于他本人的智识能力。于是他花费了整整一年时间来研究这艘潜艇,在船上实地摸索,掌握每一个螺丝与阀门的位置,研读每一位船员的档案。他决心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艇长。

结果就在即将上任之前两周,他接到了一个调任电话,将他调任成为了USS圣塔非号的艇长。顺便说一句,这艘潜艇的船员在美军海军潜艇部队序列当中评定成绩最差,根据海军的一切测评标准,这艘潜艇的船员都是倒数第一或者最后几名。马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对这条新潜艇的情况略微有些不熟悉,因此他将这一点藏在了心里。他依然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人。他觉得,只要我能够下达优秀的指令,我就能拥有一艘优秀的潜艇;假如我能下达了不起的指令,我就能拥有一艘了不起的潜艇。

出海的第一天,他到处发号施令,所有命令都得到了执行。一切都很顺利。到了第二天,上级决定进行一次演习。演习内容是手工关闭核反应堆,模仿熔毁事故,并且用电池来驱动潜艇。马凯决定为演习增加一点难度,看看艇员在压力之下的反应。于是他下命令说:“三分之二航速向前。”也就是用最高速度的三分之二向前航行。他的副手就站在他身边——碰巧的是,此人在这艘潜艇上的服役时间比其他所有人都更长,整整有两年半——重复了他的命令,“三分之二航速向前。”然后什么事都没发生。马凯将视线从潜望镜旁边移开,注意到一位两道杠的水兵皱起了眉头。于是马凯问道:“琼斯水兵,你有什么问题?”琼斯水兵答道:“长官,这艘潜艇的航速设定没有三分之二这一档。”显然新款核潜艇不能借助电池以三分之二航速前进。于是马凯质问自己的副手:“这事你知道吗?”“知道。”“那你怎么还下命令?”“是您让我下的。”

这时马凯才意识到,自己登上了一艘一无所知的潜艇,而他的船员只会唯命是从。他不能掉头返航换一批新船员或者一条新潜艇。因此他只得重新思考领导的意义。领导能力并不意味着成为一名知道一切答案的艇长,而是成为一名信任下属、相信他们比自己懂得更多的艇长。两道杠的琼斯水兵非常清楚这艘潜艇的运作方式。组织顶端的人们拥有权威,组织底层的人们则拥有信息。领导的目标并不是将信息推向上层,而是将权威推向下层。相信别人知道如何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且接受他们提供的帮助,这就是领导的作为。只要你承认自己的无知,自然会有人帮助你。如果你不承认自己的无知,别人就会想当然地认为你不需要帮助。

第四个故事的意义是要勇于承担信任他人的风险。我有一位好朋友名叫鲍勃.查普曼,他在圣路易斯经营了一家大型工厂。在我国的制造业历史上,我们一直用不同的态度与方式来对待管理人员与车间工人。比方说假如你是一名管理人员,需要办公用品,那么你只需要来到办公用品柜边上,打开柜门,自己拿取就行了,反正无非是纸笔而已。假如你在车间工作,需要领取零件与装备,首先要打报告,然后要来到上锁的装备箱边上,由专门人员核准你的报告,然后才能将你所需要的用品拿出来。假如管理人员要加班,拿起电话就能给家里人报平安。假如车间工人要加班,首先要申请离岗,然后才能使用车间里面的付费电话。我们认为没有大学文凭的人都不值得信任。

而鲍勃承担了信任别人的风险。他没有进行任何大张旗鼓的调查研究,也没有要求任何形式的回报。他只是下令去除所有车间装备箱上面的锁,让工人随意取用。他拆除了车间里面的投币电话,安装了可以随时使用的公司付费电话。他还取消了开工、休息与休工的哨声,因为他觉得假如管理人员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工作,车间工人肯定也知道。他承担了信任他人的风险并且不求回报。结果车间的士气提升了,设备失窃率则下降了。我们信任别人的时候,他们就会回应我们。我们不信任别人的时候,他们同样会回应我们。领导能力意味着承担信任他人的风险,哪怕结果可能不如人意。假如一切顺利,你要将功劳让给别人。假如出了问题,你要将责任全部包揽下来。这就是领导的意义。

第五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故事:记住你是谁。有一位刚刚退休的前任国防部次长在某场大会上作报告。说了半天之后,他低头从手里的纸杯当中喝了一口咖啡。然后他就忍不住笑了出来,说了这样一番话。

“去年我还没有退休的时候,也在这个会场做过一次报告。去年主办方为我提供了商务舱机票,在机场安排了接我去酒店的专车,酒店里已经有人为我办理了入住手续,并且将我护送到了房间里。第二天早上有人在楼下大厅等着接我,将我送到了今天这个会场,从后门专用通道将我领进来,并且用一个精美的陶瓷茶杯为我倒了一杯咖啡。”

“如今我已经不是国防部次长了。我坐着经济舱来到这里,落地之后自己打车从机场来到酒店,自己办理了入住手续,今天早上自己打车来到了会场,与其他人一起从前门入场,自己找到了后台。我问工作人员有没有咖啡,他指了指墙角的咖啡机,然后我就用这个纸杯为自己倒了一杯咖啡。”

“那个陶瓷茶杯本来就不是给我预备的,而是给国防部次长预备的。我本人就仅仅配得上一个纸杯而已。”

我们全都仅仅配得上一个纸杯。随着你取得越来越多的成功,人们会向你提供各种好处。人们会使用敬称来称呼你,会为你搬运行李,会为你开门,哪怕你不开口他们也会为你倒一杯茶。但是这一切都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你所在的位置。当你不在了以后,他们还会将这一切好处提供给后来者。永远不要忘记,你仅仅配得上一个纸杯。

祝大家事业有成,非常感谢。

通宝推:bayerno,
家园 51-Steven Pinker:写作的原理

为什么糟糕的文章这么多呢?我们要如何改进呢?为什么法律文件就像密码一样难以破译呢?“这些监管条目对于此前基于存款的条款的撤销行为的撤销并不影响随后的运作。”为什么学术文章如此拗口呢?“这是非构建的时刻,揭露了概念现实的缺失,部分源自其在阅读当中主动强调了其自身陷入概念化的无助局面。”为什么电子闹钟的说明书这么难懂呢?

解释这个现象的理论有很多,其中最流行的理论可以用这幅漫画来概括。老板告诫自己的写手:“文章开头不错,再添加一点胡说八道进去。”换句话说,糟糕的文风是有意为之的选择。官僚体系坚守着满篇胡话,借以逃避责任;面色苍白的书呆子利用叠床架屋的文章来报复社会,折磨那些在高中期间拒绝与他们约会的班花以及欺负他们的橄榄球队球员;假模假式的伪知识分子则需要通过唬人的辞藻来蒙骗读者,并且掩饰自己无话可说的事实。

“唬人理论”在某些时候对于某些人来说的确是正确的。但是我总觉得这个理论并不总能推而广之。我认识很多攻关重大课题并且取得突破成果的科学家与学者。他们丝毫没有唬人的必要,而且总能言之有物。但是他们的文章依旧令人不忍猝读。好人也完全可能写出坏文章。

人们还经常诉诸于另一个理论,即数字媒体毁坏了写作。“谷歌使我们变傻”这条标语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最愚蠢的一代》这本书被数字媒体气得七窍生烟,认为数字媒体已经危及了我们的未来,推特正在迫使我们在140个单词的空间里思考。我觉得“最愚蠢一代”理论也有问题。因为根据这个理论,在数字媒体出现之前一定存在着一个非常不同的时代。在座各位如果经历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定还记得当年的青少年无不出口成章,政府公文无不简明扼要,每一篇学术论文都是论述艺术的经典之作。

事实上,每一个时代的读者都曾经遭受过糟糕文笔的拖累。比方说1961年就有人抱怨:“近年来的毕业生,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似乎完全不懂语言的用法。”再往前追溯一下,来到电视与广播问世之前的1917年,“全国各地的每一所大学都在哭喊:‘我们的新生就连拼写与标点使用都不会。’每一所高中都陷入了绝望,因为学生们就连最基本的语言常识都不懂。”或许我们应当继续向前追溯,直到识字能力依然物以稀为贵的几百年前,比方说1785年,“我们的语言的退化速度如此之快,我担心这一势头已经不可遏制了。”即便在使用象形文字的古埃及,语法警察同样也会大行其道。“快停下!永远不要把小鸟放在句子结尾!”(笑声)

我个人更喜欢的理论来自达尔文的观察。“人类具有说话的天然本能,从婴幼儿的咿呀学语就能意识到这一点。可是任何儿童都没有烘焙、酿酒或者写作的天然本能。”说话是与生俱来的能力,写作则非常困难——从来如此。读者是某种不可知且不可解的隐形人,仅仅存在于作者的想象当中。假如作者行文不清,读者并不能做出反应,插入对话当中,要求进一步澄清。因此写作是一种矫饰行为,写作也是一门手艺。

那么我们要如何改进作为手艺的写作呢?几十年来这个问题有且只有一个答案:你应当交给他们一本康奈尔大学教授小威廉.斯坦克与他曾经的学生E.B.怀特——也就是《夏洛的网》与《精灵鼠小弟》的作者——合著的《文体指南》(Elements of Style)。你们或许会注意到,这对师徒搭档当中的师傅出生在二十世纪到来之前。诚然,《文体指南》当中有很多值得借鉴的观点以及精练且直白易懂的建议,例如“使用确定、具体、实际的语言”,“使用名词与动词进行写作”,“语气词要放在句尾”。此外“省略不必要的用词”这条建议也是一颗彰显自证风格的宝石。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基于很多原因,《文体指南》都不适宜成为二十一世纪写作的基础。首先,书中也有很多令人困惑的建议。比方说:“‘people’一词不应搭配数字使用,借以替代‘persons’。”换句话说,“six people”的表述方式是错误的。为什么呢?好比说原本有六个人,走了五个,还剩几个人呢?答案是“one people”。同理,这条建议也会毫无道理地排除“three children”,“32 teeth”之类的表述。还有:“‘to contact’是模糊且自高自大的说法。contact people是不恰当的用法,应当说get in touch with them,look them up,phone them,find them,或者meet them。”说得好。但是假如你根本不关心联系某人的具体方式,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假如你打算采取文中没有指明的其他方式来联系某人,又应该怎么办呢?你可以tweet them,instant message them,或者email them吗?事实上这条建议的基础在于,怀特年轻的时候,contact恰好是个新词,因此在他听来非常刺耳。在他写下这段文字之后几十年间,contact逐渐成为了英语当中司空见惯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个词能够满足实际需要:有时候我们就是不想明确与某人取得联系的方式。

书中还有其他建议。“‘clever’一词可以用来修饰人,也可以用来修饰马。‘a clever horse’指的是天性驯良的马,而不是聪明的马。”你妹啊?!(笑声)

传统文风指导建议的问题在于,这些建议的内容都是些任意规定的要求与禁忌,完全基于作者本人的品味与癖好,而不是基于针对语言本质的原则性理解。因此读者无法理解与吸收这些建议。此外有些建议根本就是错的。我认为我们今天可以做得更好。我们的写作建议可以基于语言科学与学术研究的成果,例如比起传统拉丁语法更近一大步的现代语法理论,以证据为基础的字典与语法,涉及语句通顺原理的认知科学研究,还有关于语言用法流变的历史批判研究。这就是我研究文风的方式。

首先是有效文体的模式。我刚才提到了写作是一种不自然的行为,而优秀的文风需要一个关于交流场景的心智模式来支撑:你的读者是谁?身为作者的你打算实现怎样的效果?我本人最喜欢的交流场景来自一本名叫《简明真理》(Clear and Simple as Truth)的小书,作者是弗朗西斯-诺尔.托马斯与马克.特纳。他们在书中勾勒了一套他们称之为“经典文风”的交流模式。根据这套模式,文章是通向世界的窗口。作者先于读者看到了这世界当中的某些事物,然后将读者置于同样能够看到这些事物的位置上。作者与读者是平等的,只不过作者知道某些读者尚且没有注意到的事物。写作的目的是让读者看清这个世界的客观实际,文风则是对话。

那么非经典文风又是什么样子呢?经典文风的替代选项有很多,托马斯与特纳列举了沉思文风、先知文风与实用文风等等。在他们看来,学术界最常见的文风是后现代文风或者说自我意识文风。“读者或许会认为作者对自己的本业抱有哲学层面的天真态度。而作者的主要关切——尽管未必是明确彰显出来的关切——则在于避免背负这项罪名。”托马斯与特纳写到:“当我们打开一本烹调书的时候,我们完全不会考虑——也不指望作者会考虑——指向特定哲学传统的问题。我们有可能谈论烹饪吗?鸡蛋实际存在吗?我们能够获取关于食物的知识吗?有人能告诉我们关于烹饪的真理吗……经典文风也会搁置关于文章题材的不恰当哲学问题。假如它提到这些问题,就再也没有余力去处理自己的题材了,而处理题材本来就是经典文风的唯一目的。”

既然经典文风的目的在于向读者展示,我在这里展示两段经典文风的范例也是理所当然的。接下来的这段文字节选自《新闻周刊》,物理学家布莱恩.格林解释了膨胀宇宙学的原理以及该理论的众多推论之一,即多元宇宙。

“如果宇宙正在膨胀,那么从前的宇宙肯定比现在更小。在极其久远的过去,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一切——每一颗行星、每一颗恒星、每一个星系乃至于空间本身的组成成分——一定都压缩在一个无限小的微点当中,这个点向外膨胀,演化成为了今天的宇宙。”

“这就是大爆炸理论的由来。但是科学家们很清楚大爆炸理论的显著缺陷:这个理论并不能解释爆炸本身。爱因斯坦的公式完美地描述了大爆炸发生几分之一秒之后的宇宙演化,但是一旦运用同一套公式来描述宇宙诞生最初时刻的极端环境,公式就崩溃了——就好比用电子计算器计算1除以0只能得到计算错误的提示信息一样。因此大爆炸理论并不能揭示大爆炸的动力来源。”

这段文字涉及了复杂的物理学与深奥的数学。但是格林的描述呈现了一幅栩栩如生的景象。假如你知道宇宙正在膨胀,就能像倒放电影那样逆推,并且得出必然结论,即宇宙肯定曾经是无限小的一点。数学公式崩溃这样深奥的理念也很容易得到读者的理解,他们只需要拿出电子计算器用1除以0,自然就能看到错误信息。或者他们也可以想象1除以0的意义,想象一个每一部分都由0组成但却不是0的数字。因此读者可以很容易地想清楚 格林试图呈现的景象。

我相信许多写作建议的模式都是经典文风模式的引申。比方说:“好文章应当关注文中展示的事物,而不是研究该事物的行为。”日复一日,我总会读到以下列方式开头的文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开始关注儿童语言习得问题。本文将研讨有关这一过程的若干理论。”无意冒犯,但是一般读者对于教授们打发时间的方式并不感兴趣。同样的题材如果使用经典文风来描写则是这样的:“任何儿童不必接受专门课程就能掌握使用与理解一门语言的能力。他们究竟如何完成此等功绩呢?”

由此而来的推论是应当避免充斥在学术文章当中的辩白文字。读过学术文章的人们对于这一现象应当也不会陌生。“语言习得问题极其复杂。很难明确地定义‘语言’、‘习得’与‘儿童’等等概念。对于实验数据的解读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各种理论都伴随着极大的争议,依然需要进行进一步研究。”(笑声)经典文风承认读者的理解能力,认为读者很清楚许多概念难以定义,许多争议亟待解决。读者阅读文章的目的在于看一看作者对此有什么办法。

另一个推论在于要尽量控制对冲文法。专业人士写文章的时候尤其喜欢这么干。他们的文章浸透了各种无伤大雅的限定词,例如“差不多”、“相当”、“近似”、“似乎”、“部分”、“相对而言”、“主要地”、“一定程度上”、“大概”等等。此外他们还喜欢使用双引号来表示某段话并不是他们本人的意思。比方说这句话:

她是个“学霸”,基本上任何她感兴趣的领域都能自学。

这里的双引号是什么意思呢?这位年轻的女士当真是学霸吗?还是说她仅仅装出了一副学霸的样子来唬人呢?另外“基本上”在这里有什么用呢?难道说有些领域她虽然感兴趣但是却从来不打算自学或者从来没学会吗?对冲笔法对于职业人士与学术人员来说已经成为了条件反射。有一次我遇到了一位著名科学家,询问她近况如何。她拿出了四岁女儿的照片。说道:“我们基本上爱死她了。”(笑声)

为什么人们要强迫使用对冲文法呢?官僚体系当中有一句名言,即一定要注意CYA:Cover Your Anatomy(掩盖文章结构)(笑声)。与之相反的做法叫做So Sue Me(有种告我),即宁肯明晰而错误,也不要混乱而——按照物理学家的说法——“甚至算不上错误”。就算你不采取后一种做法,依然可以依靠对话的合作属性来避免不必要的对冲。假如某人说“我离开了西雅图,因为那里雨水太多”,你肯定清楚他并不是说西雅图全年52周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都在下雨。他并没有必要使用“相对而言那里雨水太多”之类的表述来确保你理解正确。

经典文风还有一项推论:既然文章是通向世界的窗口,那么作者就必须维持一套幻象,让读者觉得自己正在观看世界,而不是倾听辞藻。因此必须像躲避瘟疫那样躲避陈词滥调:“在寻求圣杯的征程当中,我们需要拿出十八般武艺,但是却发现我们的成果并非万无一失的灵丹妙药,因此我们忍辱负重、听天由命、发挥杯中半满的乐观精神,尽管说来容易做来难。”(笑声)如果大量使用早已熟烂的用语,读者的视觉脑皮层就会关闭,或者遭到各种比喻的干扰……

经典文风注重世界,而不是我们用来理解世界的概念工具,因此需要避免超概念(metaconcept)词汇,即关于概念的概念,例如“方法”、“假设”、“概念”、“条件”、“背景”、“框架”.“话题”、“层次”、“模式”、“视角”、“过程”、“角色”、“策略”、“趋势”以及“变量”等等。这些词我们在专业文章当中已经司空见惯了。以下是一位律师为《纽约时报》投稿的文章。

——我很怀疑修改宪法的尝试能够在实际层面取得效果。但是在志向层面上,修改宪法的策略或许具有更大的价值。

换句话说,我很怀疑修改宪法的尝试能够取得实际成功,但是决心这样做的志向或许很有价值。

——采取多种不同方式来处理这一问题非常重要,包括心理健康辅助。但是也应当从执法视角审视这一问题。

换句话说,有问题要找心理医生,但是偶尔也有必要报警(笑声)。

经典文风叙述正在发生的事件。在这种文体当中,我们看到主体采取各种行为并且影响客体,就像现实生活当中的事件发展一样。非经典文风倾向于将事件当成物体,并且采取指代而非实时叙述的写作方式。英语语法当中有一条危险的规则,即名词化。这条规则极大地助长了这方面的问题。名词化就是将原本身手敏捷的动词埋葬在名词的形式当中。“出现”不再是appear,而是make an appearance。“组织”不再是organize,而是成了bring about the organization of。英语学者海伦.斯沃德将此类名词称作“僵尸名词”,因为这些名词步履蹒跚地走过台前,没有任何有意识的主体引领它们的动作。臃肿的专业文章总是充斥着名词化。

——对于神经形成的预防减弱了老鼠的社交回避倾向。

换句话说,当我们预防了神经形成之后,受试老鼠就不再回避其他老鼠了。

——受试对象在良好的声学隔绝条件之下接受了测试。

换句话说,我们在一件安静的房间里进行了测试(笑声)。

在公众想象当中,超概念与名词化差不多就是学术文风的刻板印象。在Tom Tole笔下的社论漫画当中,一位学术人员解释了为什么近年来SAT口试成绩如此低下。原因在于“依照对于语言发展的标准化评估,旨在将语言意识习得与交流技巧应用最大化的策略化教学项目的不完全实施”。有人想进行质问性的言语外化吗?

不仅只有学术界滥用超概念与名词化,政界同样有这些毛病。有一次共和党全国党代会遭到了飓风来袭的威胁。当时里克.佩里这样说道:“目前并无任何关于会议取消的预期。”换句话说,目前我们并不打算取消会议。公司的顾问们也不能免俗。有一位从业者向记者解释自己的维生手段:“我是一位数字与社交媒体策略师,我为企业客户提供跨越整个交流功能谱系的项目、产品与策略。”记者进一步追问他究竟是干什么的,他终于承认,“我教授大公司如何使用脸书。”(笑声)

再来说说产品工程师。便携式发电机上的安全标签曾经这样写道:“长期暴露于低浓度一氧化碳当中可以导致累积性损害。暴露于高浓度一氧化碳当中可能迅速致命而不会引发显著的警示性症状。”结果每年都有好几百人因为在室内使用便携发电机窒息身亡。于是他们就将警示文字修改成为了“在室内使用发电机只需几分钟就会要你的命”(笑声)。因此经典文风的确关乎生死。

我在讲座一开始就承诺大家,理解语言的设计有助于提出更好的写作建议。究竟要如何实现这一点呢?僵尸文体的另一大元凶是被动语态。“狗咬人”是主动语态,“人被狗咬了”就是被动语态。众所周知,学术界尤其喜欢滥用被动语态。律师也有这种毛病。政治领袖的问题更严重。最近美国特勤体系前任主管向议会解释为什么一个持有武器的人能够翻过白宫围墙,冲过草坪,并且在白宫室内转悠了半天的时候,她承认道:“Mistakes were made.”语言学家将这种说辞称作回避被动语态。因此毫不意外的是,所有经典文风写作手册都建议作者远离被动语态。根据斯坦克与怀特的建议,“要使用主动语态。主动语态往往比被动语态更加直接且活跃……只要去掉there is或者could be heard之类的敷衍表达,用主动语态的及物动词取而代之,许多软塌塌的句子都可以充满生气。”不过这条建议自身就包含着被动语态(Many a tame sentence can be made lively and emphatic)。

乔治.奥威尔在《政治与英语》当中也提出过一条经典的写作建议,每一位大学新生都接受过这条建议。他同样反对使用被动语态:“现代英语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含混与纯粹无能的糅合……我在下文中列举了文体构建工作素来惯于回避(is habitually dodged)的若干手段……只要有可能,被动语态总比主动语态更受偏好(The passive voice is wherever possible used in preference to )。”可是就在这样一段警告读者远离被动语态的文字当中居然两次使用的被动语态。这种说嘴打嘴的做法其实大有深意。假如被动语态不能满足某个特定目的,肯定不可能在英语当中存在几百年。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摆脱被动语态呢?

原因在于语言设计。我们不妨将语言当做一款应用程序,功能是将网状的知识转换成为线状的词语排序。认知心理学家认为作者的知识就是一张语义学网络,或者说存在于头脑之内的互联网。网上的每一个节点都对应一个概念,节点之间的链接则代表逻辑与概念关系。比方说屏幕上的这张图片就是一张简化版语义网络示意图,表现了索福克勒斯的著名悲剧《俄狄浦斯王》的剧情梗概。

假如你要将自己的知识传递给别人,应当怎样做呢?你要将知识转化成句子。句子又是什么呢?是一串线性排列的词语。比方说:“俄狄浦斯杀死了父亲,迎娶了母亲。”将高维度的网络压缩成为线性结构意味着语言背负着一个固有的问题:句子当中的词语排序必须同时完成两项任务。词序是体现意义的编码,表示谁对谁做了什么。同时还要将一部分信息置于其他信息之前提前告知读者,并且影响读者吸收信息的方式与程度。句子当中最早出现的几个词天然地与句子的主题有关,也就是读者已经看到的内容。随后出现的词语则是句子的焦点,也就是读者应当注意的内容。违反这条原则的句子读起来难免不通顺。

被动语态的功能就在于允许作者照常传递语义信息——即谁对谁做了什么,但是同时又能采用与之不同的表面顺序——即允许作者将行为的接受者放在前面,将行为的发起者放在后面。所以“回避被动语态”是一条糟糕的建议,因为当读者的心智正在关注行为的接受者的时候,被动态其实是更好的结构。

举个例子吧。下面的语句选自维基百科“俄狄浦斯王”词条,描述了俄狄浦斯身世真相遭到揭露的骇人高潮——警告,有剧透。

“A messenger arrives from Corith. It emerges that he was formerly a shepherd on Mount Kithaeron, during that time he was given a baby. The baby, he says, was given to him by another shepherd from the Laius household, who had been told to get rid of the child.”

请注意这段话接连使用了三处被动语态。一开始,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刚刚登场的信使。因此采用被动语态来表述he was given a baby是很合理的。不过这样一来我们的注意力又转移到了婴儿身上。因此下一个句子要以婴儿起头,还是要使用被动语态,the baby was given to the messenger by another shepherd。这样一来另一位牧人又进入了我们的视线,因此再接下来的句子要以另一位牧人起头,another shepherd had been told to get rid of the child。在这段文字当中,作者很清楚读者的注意焦点在各个阶段的转移。

设想一下吧,假如这位无名的作者遵从了不使用被动语态的建议,将被动态全都转化成主动态,又会怎么样呢?“A messenger arrives from Corith. It emerges that he was formerly a shepherd on Mount Kithaeron, during that time someone gave him a baby. Another shepherd from the Laius household, he says, whom someone had told to get rid of a child, gave the baby to him.”这段话显然更难理顺,因为不同的角色直接空降进入了句子里面,角色的出现顺序与注意力转移的自然顺序并不吻合。

更宽泛地说来,英语的句法为作者提供了词序各异却又具有相同意义的结构。例如Oedipus killed Laius./Laius was killed by Oedipus./It was Laius whom Oedipus killed./It was Oedipus who killed Laius. 这几句话讲得都是一回事。作者必须选择最合适的结构来介绍自己的理念,从而使得读者能够自然地吸收句中信息。

这样一来我们又回到了一开始的问题:为什么坏文章当中的被动语态如此常见呢?很多情况下明明有着更好的选择,为什么水平不高的作者依然要使用被动语态呢?因为好作者讲述了一个故事,故事由导致事情发生的主角来推动。坏作者从自己的知识出发,按照各个理念在脑海中的出现顺序进行写作。他们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因此一开头就写下了最终结果,然后才补充原因,而使用被动语态很容易就能做到这一点。

那么为什么作者们总会陷入这个陷阱呢?为什么作者们想要借助语言有效传达理念就这么困难呢?我本人最喜欢的解释基于一个名为“知识诅咒”的心理现象:我们很难想象别人不知道我们自己知道的事情。心理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作心盲、自我中心主义以及马后炮偏见。在这方面最经典的实验案例,也是每一个心理学学生都学过的案例,就是巧克力豆实验。受试儿童走进实验室,实验者交给这个三岁小男孩一个M&M巧克力豆的包装盒,他打开盒子,惊讶地发现里面装的是丝带。实验者将丝带放回盒子里,将盒子盖好并且放回桌上,然后让第二个受试儿童——姑且叫他杰森吧——进来。实验者问第一个孩子,“杰森觉得盒子里装的是什么呢?”这孩子答道:“是丝带。”尽管杰森刚刚进屋,不可能知道盒子里装的是丝带。实际上,假如你问第一个孩子,“你刚刚走进房间的时候觉得盒子里是什么?”他依然会回答:“是丝带。”他现在已经知道了盒子里的内容,因此他的头脑再也无法容纳原本的无知状态了。他无法想象自己原本不知道盒子里的内容,或者想象某个无知第三方的心理状态。

我们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这种限制,不过依然有很多研究表明成年人同样倾向于将自己的知识投射到其他人身上。比方说假如你交给学生们一张词汇表,让他们挑出其他同学最常用的单词,他们总会认为自己常用的单词肯定也是其他人常用的单词。假如你找来一帮对于某种设备——例如手机——的熟悉程度各不相同的人们,让他们估计其他人要花费多少时间才能学会使用手机,越是熟练的使用者给出的估计时间就越短。

我认为知识诅咒现象是文笔含糊的罪魁祸首。作者根本没想到读者不懂业内行话,不知道看似过于明显因此不值一提的中间步骤,无法将作者心目当中的场景具象化。因此作者不屑于解释行话,铺陈逻辑,或者提供足以具象化某个场景的充足细节。接下来的例子来自《认知科学趋势》期刊当中的一片评审文章。这篇文章的本意是要得到众多认知科学家读者——例如我本人这样的人——的阅读。我读完了这篇文章,不过完全不知道作者打算说什么。

“意识感知具有缓慢与一体化的特质,这一点得到了‘兔子幻觉’及其变体的行为证明。在此类幻觉当中,刺激得到感知的最终方式会受到原本刺激发生之后几百毫秒之内的后刺激事件的影响。”

显然,作者认为每一位读者都知道“兔子幻觉”是什么。我干这一行已经四十多年了,从来没听说过这种幻觉。此外这段文字的剩余部分也写得不清不楚。于是我翻了翻书架,发现的确有一种名叫“皮肤性兔子幻觉”的现象。假如某人闭上眼睛并且伸出手臂,另一个人在他的手腕敲三下,在他的肘部敲三下,接着在他的肩部敲三下,这个人就会觉得整个手臂受到了一系列的连续敲击,就好像兔子的蹦跳一样。这个现象的意义在于,你对于先前敲击位置的感知会受到随后敲击的影响。换句话说我们的意识不仅会实时追踪事件,还会对这些事件进行回溯式的编辑加工。肘部受到的敲击能够影响你对于手腕敲击的感知。这的确是个挺有趣的现象,可是为什么作者不把话说清楚呢?为什么非得说什么刺激与后刺激呢?把话说得通俗一点并不必添加多少词语,而且读起来也更加科学而不会不够科学,因为这样一来读者可以自行评估文中内容。兔子幻觉当真能够表明意识感知具有缓慢与一体化的特质吗?还是说可能还有其他解释呢?

在我看来,有一个老笑话最贴切地体现了知识诅咒的危险性。某人走进了一家风景区饭店的宴会厅,见到一群退休的俄裔犹太籍喜剧演员围坐在圆桌边上。其中一个人说道:“37。”然后所有人全都大笑起来。另一个人说道:“112。”又是一阵哄笑。此人一头雾水地询问身边人,“这是怎么回事?”身边人答道:“这些人在一起厮混得太久了,已经把彼此的笑话全都记住了。为了节省时间,他们将每一个笑话全都编上了代码。现在他们只需要报一下代码就可以讲笑话了。”“这也太有才了!让我也试试吧。”于是此人说道:“121。”毫无反应。“27。”一点笑声都没有。他又问身边人,“我做错了什么吗?”“哦,技巧也是很重要的。”(笑声)我们经常想当然地为笑话编号,却没有想到别人根本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

如何驱散知识诅咒呢?传统解决方案是时刻注意“肩头的读者”,时刻注意你为谁写作。这是个不错的建议,可惜没什么太大的用处。因为心理学早已证明了我们并不很擅长猜测别人的想法,即便我们非常努力。我们全都没有看穿人心的本领,而且我们对于自己推测他人心理状态的能力总是过度自信。不过这毕竟是个好的开始。“嘿,我跟你说话呢!读者的知识要比你的想象少得多。除非你十分努力地想象你知道他们不知道什么,否则你写的文章他们一定看不懂。”

不过要想解决知识诅咒还有更好的方法,也就是当真将自己的稿件交给一位读者代表审阅,看看对方能否跟上你的思路。作者们经常会发现,在你看来显而易见的事物在其他人看来却并非如此。此外你也可以在停笔之后等一段时间,直到熟悉感消退之后再来重新审阅自己的稿件。假如你像我一样的话,肯定也会觉得:“这一段不通顺啊,这是什么意思?这篇烂货是谁写的?”绝大多数写作建议实际上都应当被视为修改建议。只有等你与自己的文章拉开足够的距离之后,才能意识到自己也遭受了知识诅咒,并且运用认知努力来改进文章的清晰程度。

最后,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所谓的正确用法呢?这个语言问题得到的关注简直等于其他一切问题的总和。有些用法显然是错的。《芝麻街》里的饼干怪物的口头禅“Me want cookie”就肯定是错的。这句话的语法错误如此显而易见,以至于学龄前儿童也能理解其中的幽默。类似的例子还有某张网络猫咪图片的配字:“I can has cheezburger?”如果我们看不出这句话的语法错误,文字本身的笑点也就没有了,只剩下了小猫卖萌的笑点。

“Is our children learning?”(笑声)小布什的这句名言包含着如此明显的语法错误,以至于他在一篇自我贬低的演讲当中特意提醒听众们注意,从而拿自己开涮。不过还有一些所谓的用法错误并没有这么清晰。

本着两党平等的精神,下一个例子来自比尔.克林顿。1992年克林顿竞选总统的时候曾经用过这条标语:“Give Al Gore and I a chance to bring America back.”语言纯净派当时就指出这句话犯下了“between you and I”的可憎错误,并且以此表明克林顿语言能力十分低下。

另一位民主党总统奥巴马最近说过:“No American should ever live under a cloud of suspicion just because of what they look like.”作为复数的they的先行词却是单数形式的no American。

《星际迷航》的名言:“to boldly go where no man has gone before.”这里出现了在to与动词之间插入副词的分裂不定式。

“You think you lost your love/Well i saw her yesterday/It’s you she’s thinking of/And she told me what to say”披头士的歌词将介词放在了句子的末尾。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温文尔雅的电视主持人迪克.卡赛特最近给《纽约时报》撰文描述了参加大学同学聚会的经历。“Checking into the hotel, it was nice to see a few of my old classmates in the lobby.”谁能看出这句话当中的语法问题呢?这里出现了悬垂结构,checking into the hotel没有修饰任何句子成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及之前的学校很看重这个错误。

关于这些问题的争论往往会掀起记者口中的“语言战争”。战争的一方是所谓的规定主义者(prescriptivist),另一方则是所谓的描述主义者(descriptivist)。规定主义者规定别人应当如何说话与写作。他们的信条是:“语言用法的规则是客观正确的铁律。服从规则等同于捍卫卓越语文的标准。蔑视规则无异于愚化文化、贬低语言、加速文明的倾颓。”描述主义者则描述人们实际采用的说话与写作方式,他们的信条是:“所谓正确用法无非是统治阶层内部串联的暗号。人民应当得到解放,并且随心所欲地写作。”假如双方的确进行过严肃的辩论——我个人很怀疑这一点——那么规定主义者大概会认为披头士的歌词应该修改成“It’s you of whom she’s thinking.”描述主义者则会坚称“I can has cheezburger?”并没有错误。用这种方法来分析语言用法实在没什么成效。实际上我认为这种二分法根本就是掩人耳目的假象。我们需要一套更好的思路。

语言用法究竟是什么呢?“I can has cheezburger/Give Al Gore and I a chance to bring America back是语法错误”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语言规则并不存在客观物质世界里,科学家并不能通过仪器来观察测量这些规则。语言规则也不是逻辑公理,逻辑学家并不能对其加以证明。很到人都认为语言规则是由某个统治集团制定的,例如字典编辑们。我可以比较有底气地表示并非如此。我是《美国遗产字典》语言用法顾问组的成员。我刚刚加入顾问组的时候,向编辑们询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们如何决定哪些内容能够进入字典呢?”他们的回答是:“我们注意人们使用词语的方式。”换句话说,没有人掌管英语的对错,精神病人正在运营精神病院。

如果说语言用法既不是客观事实,也不是逻辑真理,更不是当权者的强制规定,那么语言用法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可以将语言用法当做集体默认、不断进化的公约。公约是一套并不具备固有特定优势的办事方法,只不过所有其他人都同意遵循这套方法。纸币就是典型的公约。为什么一张长方形绿纸有价值呢?因为其他所有人都认为这张纸有价值。为什么开车要靠右行驶呢?并不是因为右边比左边更优越,而是因为开车的时候与其他人保持一致很有好处,无论其他人在哪一边。……语言用法是默认的,即并非受到了统治团体的规定,例如棒球大联盟规则委员会。语言用法是一个由众多细心作者组成的虚拟社区当中浮现出来的粗糙共识,并没有经过明确的考虑、协议或者规定。进化则意味着公约会随着时间而变化。

作家应当遵循这些规则吗?看情况。有些规则仅仅是将日常语法的逻辑推广到了更复杂的情景里。我们为什么认为“Is our children learning?”是语法错误呢?因为这句话变一下结构就成了“Our children is learning.”而我们都认为后面这句话有语法错误。类似的例子还有“The impact of the cuts have not been felt yet.”这句话的错误或许更难发现。不过只要将插入语of the cuts拿出来,原句就成了“The impact have not been felt yet.”还是错的。作者受到了临近复数名词cuts的误导,忽视了这句话的主语,也就是几个单词之前的impact,其实是单数形式。一旦拿开插入语,错误也就显而易见了。你们在打草稿的时候想必经常遇到Word文档的纠错绿曲线。绝大多数曲线都涉及单复数混淆,而你忽视单复数混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句子采取了倒装结构,也可能是因为插入语的存在。但是我们都同意这些的确是应当避免的错误。

还有一些规定性规则产生了重要的语义学区别。假如你想称呼一位通晓文字的领导,你想的意思与对方听到的意思未必是一回事。比方说fulsome并不是full的变体写法。假如你在收到某人来信之后感谢对方发来了一封fulsome letter,那么你并不是在恭维对方,而是在恭维你自己。因为fulsome是不真诚或者过度虚饰的意思。同样,simplistic也不是simple的花式写法,而是过度单纯以至于天真幼稚的意思。单词量足够大的读者都应该知道fortuitous并不是fortunate的另一种说法。如果说某人是一个meritorious的人,我建议你千万不要用meretricious来称呼他。一般来说,英语并不允许词根相同但是后缀不同的同义词。因此面对着与常用词拼法近似的大词,我们一定要抵挡住随意滥用的诱惑。否则的话,我们可能会遭到相当不愉快的反应,就好像《公主新娘》的反派维兹尼一样,他总是喜欢使用inconceivable这个词来形容已经发生了的事情。结果主角忍不住吐槽说道:“你一直在用这个词,可是我不认为这个词的意思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但是话说回来,并不是所有语法怪癖、语法习俗以及隐约还记得的文法课堂教学内容都能算是过硬的语言用法。实际上,许多所谓的语言用法规则不仅违反了语法逻辑,而且长久以来一直受到最优秀作者的蔑视。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单数形式的they,或者说用they来指代单数的人与事物。在最近的一份保守派杂志上,有人抱怨单数形式的they是极端女权主义者的发明创造,是一个强行插入英语当中的中性怪物,我们应当忽视这些极端女权主义者,回归简.奥斯汀的纯净语言。一位名叫亨利.柴彻亚德的学者写了一篇名叫《人人都爱他们的简.奥斯汀》(Everyone Loves Their Jane Austin)的文章,将简.奥斯汀的纯净语言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发现她足足使用过87次单数形式they。

那么作者要如何区分过硬的规则与虚假的规则呢?答案非常简单:查资料。找一本现代字典或者文法指导书看一看。许多固执己见、鼻孔朝天、土头土脑、惹人厌烦的家伙们认为,只要是他们自己记得的用法规则就一定能得到主流字典与文法手册的支持。实际上这些参考书——它们一直密切关注着合格作家的英语用法——才是最为坚定不移的语法谬见揭发者。如果你在《韦氏无删节词典》当中查一下分裂不定式,就会发现以下论述:“为了行文清晰起见,分裂不定式并无大碍。鉴于清晰性是分裂不定式的常见原因,本建议意味着你完全可以在有必要的时候分裂不定式。”《美国遗产词典》,《微软大百科世界词典》,《兰登书屋词典》以及其他好几部主流词典都给出了类似的建议。 现代词典与文法手册并不禁止分裂不定式、单数形式they、介词置于句末等等用法。有些用法建议合情合理并且基于证据,也有些建议不过是自作聪明的信口开河。同样,正确用法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语言用法正确与否是优秀写作最不重要的组成因素。你可以遵循每一条有据可查的语言用法却依然写出一篇难以猝读的文章。更重要的因素要是经典文风、克服知识诅咒、恪守事实以及思路连贯。此外,甚至就连最令人不耐的错误也未必就是语言衰落的象征。……

总而言之,现代语言学与认知科学提供了更好的方式来改进我们的文笔。名为经典文风的文体交流模式将语言当成了理解世界的窗口。语言的运作机制也就是是将网状思路转化成为线性词序的机制。知识诅咒是写作如此困难的病因。理解语言用法规则的方法之一就是将其当做集体默认、不断进化的公约。就说这么多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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