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天下大乱,形势大好1—评王提督的大闹天宫 -- 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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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糟糕糟糕,法国别墅可能是个大鱼饵

http://www.guancha.cn/politics/2013_08_23_167686.shtml

1.公诉人出示证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的证言,证人薄谷开来在侦查阶段有2份证言,2份亲笔证词。

下面公诉人宣读薄谷开来2012年12月20日的证言节录:

根据法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直接以个人名义购买别墅,要缴纳比较多的税,当时我非常清楚交多少税,但是现在记不清了,但肯定很高,而且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家在海外购买了房产,所以我的朋友会计师罗某向我推荐了文某某律师,文某某律师也是德某某的律师,他和德某某向我推荐了某公司,某公司帮助我设计购买别墅的方案,他们设计了一套复杂的以公司名义购买别墅的方案。

大体上是通过公司持股的方式,以公司的名义而不是我个人的名义购买法国尼斯戛纳的别墅。在整个购买别墅的过程中涉及三家公司,分别是罗素地产公司、加拿大某公司、在法国注册成立了一家管理公司。这家公司由加拿大某公司控股,是一家房屋管理公司,由德某某任经理,由这家公司直接出面购买尼斯戛纳别墅。

2000年9月,我和德某某通过网络注册成立了罗素地产公司,我们两个人各持50%股权,德某某持有股份是因为法律规定必须有两个股东,所以他的股份实际上是代我持有的,成立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购买尼斯戛纳别墅,没有别的业务。罗素地产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是我和德某某委托某公司负责打理的,但是重大事项由我决定。加拿大某公司是律师文某某介绍的,因为加拿大与法国有一个税收优惠协议,所以由加拿大某公司在法国投资成立的这家管理公司,这样这家管理公司从事业务可以少交税。这家管理公司是于2001年6月成立的,由加拿大某公司名义上100%控股,注册资金来源于罗素地产。考虑到德某某是法国人,懂法语,在法国办理有关事务也比较方便,我就让他担任这家管理公司的经理人,负责打理尼斯戛纳别墅。法国尼斯戛纳的别墅就是这家管理公司出面购买的,并负责尼斯戛纳别墅的经营和管理。某公司设计的购买过程很复杂,如购买别墅的钱从形式上看是这家管理公司从某银行“背靠背”贷款出来的,购房贷款其实就是罗素地产公司存入银行的定额信托存款。这些都是德某某具体经办的,整个过程我只负责原则和具体架构的设计,操作是由律师和德某某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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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提到过,公民如何避免被洗脑,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5W1H.

What When Where Who What how.

公诉人提出的谷开来口供,罗某某,文某某,德某某,加拿大某公司。这些公司,公诉人为什么不敢以真名示人?

难道这些人都是未成年人,或者是强奸受害者,需要保护隐私?

通过网络注册的罗素地产公司,这个公司是在那个国家成立的?

事情的真相,我来推理一下。

国内贪官的洗钱路线,是先通过网络,在维尔京群岛或百慕大群岛,注册离岸公司,就是这个罗素地产公司。

这个罗素地产公司肯定有英文名字,有离岸注册地。这个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大家实际去查询的话,恐怕就要大事不妙了。因此,公诉方只能以这种方式蒙混过关。

然后这个罗素地产公司,再在加拿大注册“加拿大某公司”,这个某公司,肯定也有英文名称和注册地址。这个加拿大某公司,名称也是见不得光的。因为在加拿大的同学们,要是查询的话,肯定也会出大麻烦的。

薄熙来和徐明是在90年代末认识的,排除对口供的情况,双方证词可以相互验证。而徐明在92-95年间,就完成了原始积累。

因此,真相恐怕是:徐明是某人,但不是薄家的白手套。

徐明在2002年的时候,无意中透露他在法国尼斯有别墅,让谷开来看过别墅的照片。谷开来可能知道别墅的真正持有者。

谷开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将计就计,利用这个别墅,给对手下套。

所谓的罗素地产公司和加拿大公司,其股权资料,完全是德某某和谷开来的所谓证人证言。

今天,关心中国,希望依法治国的国人,应该一起向中央发问:请提供罗素地产公司和加拿大公司的英文名称和注册地址,德某某的英文名字,罗某某,文某某的真名实姓。

大家通过查证官方的注册信息和股权变化信息,可以让我们认清中国某些官僚资产阶级的洗钱手法。

我跟大家打赌,法国别墅是个大鱼饵,鱼已经咬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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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开来证词:

2000年9月,我和德某某通过网络注册成立了罗素地产公司,我们两个人各持50%股权。

2007年下半年,我把我持有的罗素地产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了尼尔代持。

2011年初,徐明到我重庆家里,我跟徐明说这两个外国人都不可靠,都有侵吞霸占我别墅的意图,我让徐明找人接手别墅股权。徐明就找了他的女朋友姜某,让姜某去找德某某办理接手股权的手续。后来,我签署了律师文件,取消尼尔持有罗素地产公司50%股份的文件,并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了德某某;后来,德某某也与姜某办理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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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后,谷开来在罗素地产公司只有0%的股份。谷开来签署律师文件,取消尼尔持有罗素地产公司50%股份的文件。

谷开来跟罗素地产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谷开来居然可以签署文件,取消不属于她的财产(尼尔持有罗素地产公司50%股份)。谷开来作为一个律师,怎么可能犯这么脑残的事情?

我可不可以签署一个文件,取消徐明在大连实德50%的股份?

或者我可不可以签署一个文件,取消“陈经”银行账户上拥有的50%的招商银行股票?

天啊!天啊!这种搞笑的事情都可以发生,这个是我疯了,还是倒薄派疯了?

因为薄熙来对这个情况不知情,因此以为谷开来疯了。

挺薄派注意了,要解救薄熙来,需要发出一致的声音,要求中央公布罗素地产公司和加拿大公司的真实资料。我保证大家必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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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罗素地产公司把一笔资金存入某公司控股的特雷斯科信托公司在某银行的账户中。

答: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是2006年由罗素地产公司出资在卢森堡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是3.1万欧元。谷开来让我代罗素地产公司持有全部股份。成立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目的主要一方面是为了简化别墅的股权结构,取代加拿大某公司100%控股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当然,我们后来发现在卢森堡税率更低。另一方面是2006年,购买别墅的贷款到期,罗素地产公司在某银行的5年期存款也到期,谷开来将到期的存款借给罗素国际度假公司,让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替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偿还贷款(在贷款期间,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用租金偿还银行的利息)。这样,罗素地产公司不仅是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实际股东,而且通过对罗素国际度假公司享有的上述债权,进一步加强了对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及别墅的控制。但是,以上程序谷开来没有具体参与,她只是知道这些事情,具体是我和文某某律师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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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某某的证词,这个某公司,某银行,账户名称,按照公民反洗脑5W1H基本原则,里面水很深。

鱼儿已经上钩了,能否钓到大鱼,就看挺薄派能否通过5W1H原则,追查出银行账户的信息了。

家园 谷开来隔离状态下发出的重要信息:法国尼斯别墅

http://www.guancha.cn/politics/2013_08_23_167686.shtml

谷开来关于尼斯别墅的证言,最初看起来是胡言乱语,把一个根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别墅,臆想成自己的财产。

设身处地的站在谷开来的状态下考虑一下问题,谷开来被中纪委依法(违法)软禁,与世隔绝,强迫其承认所谓的贪污受贿的事情。你在这种情况下,发疯、哭闹,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作用。一个正确的做法,就是把调查的方向,引导到对手见不得人的地方。

我们假设一下,谷开来作证的时候,所谓的证据,比如法国的别墅,某加拿大公司,参与的律师文某某,海外账户的持有人特某某,他们都不属于薄熙来家,而是属于薄熙来的对手盘。控方如果引用她的证据的话,必然要带出这些公司和洗钱渠道。

如果假设成立的话,很多难以理解的事情就很好解释了。看引用的链接,济南法院的微博,控方的这些证人,张三李四,某加拿大公司,搞得跟审判黑社会似的,连真名都不敢见人。我不知道在法庭上是否就如此遮遮掩掩,还是在发布微博的时候,特意隐藏的人名和公司名。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控方这是在做贼心虚。

我们看控方提供的证据,很明显是一条从国内向海外洗钱的路线。所谓的代持,很明显会为了各种犯罪提供方便之门,比如大规模的贪污腐败、洗钱、逃税、债务纠纷等等等等。温影帝家族的27亿美国,就是放纵代持而引起贪污腐败的最好例子。法国、加拿大,卢森堡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很难想象会允许随意的代持。

我以前的文章中提到过,作为一个公民,如何避免被洗脑,有一个最基本的公民反洗脑原则:5W1H(What When Where Who What how)。当看到文章或新闻,5W1H不全的时候,你就要警惕了,有人要过来给你洗脑了。控方的证据,证人名字是德某某、姜某、文某某,特某某,公司名字是加拿大某公司、某公司控股,某银行的账户中,等等等等。这是太典型的洗脑案例了。

控方的证据,故意把证据绕成迷宫。而看透洗脑的关键,在于从产权入手,理清其中的线索。我们大家一定要认识到,维尔京群岛的罗素地产公司,跟卢森堡罗素国际度假公司,在法律上,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从姜某的证词,法国尼斯的别墅,其产权从2011年5月起属于姜某,而在2011年5月之前,别墅产权则属于法国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所有,而法国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股权则为卢森堡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所拥有。外国人戴某某,拥有卢森堡罗素国际度假公司100%的产权。

无论谷开来是否拥有维尔京群岛罗素地产公司的股份,法国尼斯的别墅,都跟谷开来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虽然谷开来在证词中多次强调,圣乔治别墅自始至终都是我的资产,但是戴某某和姜某的证词,都明确确认了,别墅相关产权的转移手续中,只有德某某、律师文某某和姜某某参与就可以了。因此从法律上,这个别墅,跟谷开来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更可笑的是,根据德某某的证词,法国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为某加拿大100%拥有。根据谷开来的证词,“加拿大某公司是律师文某某介绍的”,说明谷开来并不拥有这个“某加拿大”公司。

至于维尔京群岛罗素地产公司向某加拿大公司汇款,可以是投资、商业往来,以及委托理财等各种形式。加拿大也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控方应该通过加拿大的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这笔款项的审计报告,以证明这笔款项的用途。

打个比方,实德公司在法国尼斯有栋别墅,我向实德公司汇款购买塑钢窗。突然,天上掉馅饼,我成了法国尼斯这栋别墅的主人,然后馅饼变陷阱,变成了我受贿2000万。这不简直就是儿戏吗?正确的做法,就是由会计师或审计师,提供汇款用途的说明。

看到这里,我还有一个突然发现,罗素地产公司可能是一个胡编滥造的产物。根据德某某的证词,罗素地产公司一会是在维尔京群岛注册的,一会是在盎格鲁诺曼底群岛上泽西上注册的,这两个地方,绝对不可能是口误。维尔京群岛罗素地产公司与某加拿大公司的业务关系,凭的纯粹是口供。居然没有任何商业凭证。

德某某的证词,多次出现泽西,可证明盎格鲁诺曼底群岛上泽西并非口误。控方根据德某某的口供,应该出示盎格鲁诺曼底群岛泽西岛罗素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料,控方出示的,居然是维尔京群岛的罗素地产公司的注册信息。控方应该解释其中的原因。

加拿大某投资托管公司注册资金是罗素地产公司的业务往来,凭的居然全部都是口供,而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登记处关于罗素地产公司的《公司证明》,居然没有成立日期,控方承认,成立日期靠的是口供推理出来的。

这个英属维尔京群岛罗素地产公司,很可能是一个根据谷开来口供,为了案件审理而专门成立的公司。

根据公民反洗脑指南,控方越是不想让我们知道的东西,我们越是要知道。根据口供,德某某,以及某加拿大公司,很可能涉及海外洗钱,违背了其所在国的法律。谷开来在2012年12月,就已经向控方坦白了这么多的信息。而轮子和大妓院,消息一向灵通,加拿大某公司的消息,居然封锁得滴水不漏。直到案子移交济南方面后,济南方面不知道水深水浅,才终于让法国别墅的事情才露出水面。

他们越是遮遮掩掩,越说明其中有鬼。大家深揪加拿大某公司、律师文某某、海外账户持有人特某某,看看这些人,到底是薄家的洗钱渠道,还是对手盘的洗钱渠道。彻底打掉这只洗钱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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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06年,德某某在卢森堡成立了罗素国际度假公司,取代加拿大某公司100%控股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加拿大、法国还是卢森堡,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法国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股权的变更,从加拿大某公司变更成罗素国际度假公司,哪能张嘴说变就变。相关的法律手续,财务手续,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在相关ZF部门,都会留有详细的档案记录。你这个法国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变更所有人,必然会在加拿大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上有所体现。你的这笔海外投资,是变现了,还是注销了?

控方的说法如果成立,加拿大某公司可能已经涉嫌洗钱了。

控方连加拿大某公司的真实名字都不敢见光,以口供定罪,心虚至此,可见此处必大有文章可挖。

同样根据德某某的口供,德某某于2006年在卢森堡成立罗素国际度假公司,德某某持有全部股份。然后口供又说维尔京群岛的罗素地产公司,是卢森堡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实际股东。除非德某某跟维尔京群岛的罗素地产公司之间签有代持协议,以正常的思维推理,这种说法根本就不成了。

我不知道卢森堡的法律如何,在中国,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骗子公司的身上。骗子冒用别人的身份证注册公司,然后用这个公司进行招摇撞骗。这种做法,可能涉嫌严重的违法。

更滑稽的是,德某某的口供还说,以上程序谷开来没有具体参与,她只是知道这些事情,具体是我和文某某律师办理的。

换句话,两个真名都不能见光的家伙私下实施违法行为,然后由谷开来承担责任。中国也有相应的案例,某公司要扫地的阿姨提供身份证,然后用扫地阿姨的身份证办理公司,实施违法犯罪。罪行爆发,把责任推给扫地的阿姨,因为她是法人。

德某某这个骗子,更加过份。和文某某律师事实洗钱,然后凭口供,把罪行都栽到谷开来身上。不仅坏,更加蠢。

根据德某某的口供,购买别墅的价格是2210510.75欧元,缴纳税款108093.95欧元。这部分钱是先存到特某某在某银行的账户中,通过贷款的方式实现购房。

这个特某某,和某银行的账户,又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名字。从法律上,这个特某某,恐怕才是真正的贪污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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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颠三倒四的证人证词,控方除了想浑水摸鱼,给大众洗脑外,实在是看不出有任何逻辑可言。

事情的真相,恐怕是这样的:徐明是白手套,帮助某大佬向海外转移资产及洗钱。对比谷开来和外国人德某某的口供,德某某的口供,资产转移的细节更加清晰,是转移资产的实际经办人。谷开来的证词,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和结论,缺乏足够的细节,应该是诱供的结果。

谷开来的证词,有两个可能:谷开来疯了,或者谷开来的智商在140以上。如果谷开来没有发疯的话,那么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谷开来是在钓鱼,引导大家去挖掘加拿大某公司,律师文某某和特某某在某银行的账户的内幕。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控方不敢把加拿大某公司,律师文某某和特某某的名字公之于众。

谷开来应该知道徐明在法国尼斯有一栋别墅,而维尔京群岛的罗素地产公司,加拿大的某公司,和在外国银行开户的特某某,均为谷开来的对手所有。

谷开来编了一个故事,把贪污跟法国尼斯的别墅,跟维尔京群岛的罗素地产公司,加拿大的某公司联系了起来。但是故事框架很粗糙,缺乏细节。

然后控方就上钩了,把徐明、外国人戴某某拉进来。徐明、戴某某因为实际处理过洗钱的事情,因此故事的细节更生动了。

挺薄的,无伦左派还是右派,如果真的想救薄,按照5W1H的标准,深入挖掘德某某、姜某、文某某、加拿大某公司、特某某的外国账户的内幕,才是救薄的正道。

放过这些线索,恐怕会白白浪费了谷开来苦心布下的鱼饵,让已经上钩的大鱼跑掉。

通宝推:舞动人生,
家园 此次公开审理,有几条是可以肯定的

1.开来背着不厚做了事。

2.开来对王局相当的信任,甚至于依赖

3.开来做那个事,爱王局的影响很大。

4.王局希望不厚接受现实,不厚不愿意,公开分裂,走向敌对。

5,开来与王局07年在徐的介绍下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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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审理,这是阳谋,很历害。

把公众的注意力,从政治斗争,转向刑事案件与经济案件。这相当的高明。这也是为什么济南高院敢让当事人不断说话的原因。

把宫斗戏变成了狗血剧,很成功。

从现在资料看,王局,也就是一个中层干部的水平,高层斗争,需要妥协。王局,提了不厚不能接受的条件。

这也是为什么起诉王局,有一个叛逃的罪名,有了这一条,王局完蛋了。

还有一个推测,王局是死间。就目前来看,就这两个。

不厚的底子,确实比较干净,高层干部没有一个简单的。

家园 谷开来比你想的聪明

法国别墅牵扯到的某加拿大公司,500万背后的黑幕,都见不得光。

这个500万,是某涉密上级单位的投名状,想强行拉薄熙来入伙。

谷开来曝光这个500万,是在敲打某涉密上级单位。

家园 上海文汇报的评论

http://wenhui.news365.com.cn/ewenhui/whb/html/2013-08/24/content_21.htm

http://bbs.wenxuecity.com/mychina/727524.html

只有事实,没有“翻倒”

来源: 上海文汇报

袁夏良

薄熙来案连续两天在济南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彰显了法治精神,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决心。“刑不上大夫”,拜拜!

这是中国迈向法治社会的又一个标志性事件。

法庭调查正处于“现在进行时”,有人立于“高处”告诫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的薄熙来:如果蔑视事实翻供就会翻倒自己!

贪污受贿数额究竟是多少?在法国的“枫丹·圣乔治”别墅是怎么来的?手中的职权是如何滥用的?一切有待法庭审理后依证据最后确定,依法律做出判决。法庭调查审理的过程,是证据一一呈现的过程,民众在关注,在等待。

薄熙来作为被告,法律赋予他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对于他在法庭上发表的任何辩护词,都不应从道德审判出发,将其斥之为“不老实”、“狡猾老练”。

公开审理,审的是证据,是法律事实,而不是薄熙来本人的“认罪态度”。通过审判,在证据链的基础上,还原犯罪的所有细节,定罪量刑。“蔑视事实翻供 就会翻倒自己”,此言莫名,一无法治精神,二无逻辑。啥叫“蔑视事实”?啥叫“翻倒自己”?以此“告诫”,就不需要法庭调查审理的司法程序了,也不该给薄 熙来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了;以此“告诫”,早已翻倒了的薄熙来会因为“坦白从宽”、“老实认罪”而“立”起来吗?不是因为蔑视事实而“翻倒”,而是事实才能 将他“翻倒”。

不能再按老旧思维老旧习惯脱口教诲啦。要懂得尊重法律,提升现代法治精神,学习用法言法语说话。大喝一声的舆论审判,简单的情感批判,代替不了法律 的审判。相信薄熙来案决不会被“翻倒”一说所影响,依法该怎么判还是会怎么判,但过往,我们见过太多慷慨激越的舆论影响司法审判的事件,反思才好,别落在 了社会法治理念的平均水平之下!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以更多具有法理精神的舆论引导社会,引领民众法治自觉,这是媒体的责任。“薄熙来案的公开审理,是一堂生动的、高水平的司法专业公开课,对于公诉人、法官、辩护人,是一次水平和能力的大检验。”这是网友说的,真好!

下面是人民网的报道

  贾国庆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薄熙来出庭受审。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实时播报庭审情况。22日上午和下午休庭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通报了庭审有关情况。

  公开审理,微博播报,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司法正义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薄熙来案关注度高,既在于薄熙来曾经的显赫身份,也在于他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正因如此,公审薄熙来并实时播报体 现了法治公开、透明,也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纵观庭审现场,公诉人从容不迫,义正词严,公诉的内容翔实而可靠,当庭出示的书证、证人证言、询问证人同步录音录像等有关证据,充分展示出薄熙 来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还可看到,法庭对薄熙来当庭提出的所有发言申请均予以准许,这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充分尊重。遗憾的是,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薄熙来极 力狡辩、避重就轻、几近全盘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苍白的辩解,敌不过确凿的证据;玩弄文字游戏,更推翻不了违法犯罪的事实。一味否认,只会把自己埋进陷阱之中。我们不会忘 记,去年3月9日,薄熙来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其子在国外读书开法拉利的传言,连用两个“一派胡言”,并“感到非常气愤”,称儿子在国外读书的 资金问题,“全额奖学金!”这真是弥天大谎,不仅境外媒体很快做了否定回应,薄谷开来在受审时已经坦白了。

  观看今天庭审的一位著名媒体人称,“薄熙来在法庭上所表现出来的‘义正辞严’与‘言之凿凿’,不由人不感叹他的演技如此之神。撒谎的境界如此之 高”。但纵观薄熙来在法庭上的诸多言辞,面对检方缜密、严谨的举证、证人证词的确证,无论薄如何表演、如何撒谎,都是色厉内荏的表现。面对严肃指控时的 “记不清了”、“违心承认”等各种狡辩、耍滑头,都只能再次证明他“人品极差”,丝毫不能有助于他逃脱法律的惩罚。

  当然,薄熙来有替自己辩解的权利,也有全盘翻供的“自由”,但是如果缺乏真诚,辩解就成了笑谈;如果蔑视事实,翻供就会翻倒自己。

  证据确凿,狡辩就是徒劳。明天还将继续开庭,薄熙来犯下什么样的罪行,事实和证据会说话;该承担什么样的刑罚,法律会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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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依法治国,什么叫封建欲孽,真的是一目了然。

家园 麻烦帮我脑补一下

王妃是如何设计智除MI5奸细海大富,拯救平西王与万劫不复,且事后还深藏功与名,只与王大捕头计议,完全不给平西王添忧的剧情

人太执着 心盲无明

家园 谷王之间的那些话

比如王在动手之后对谷说,事情与她无关,让她忘了云云。

那种口气,相较于谷用“懂事”来评价徐明,透出的关系可不一般。

更像是单纯男女之间相托的语气。

家园 你居然是80后

我也觉得谷王之间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说不出来。

佩服,智慧与年龄看来没关系。

家园 这话是我娘说的

去年审谷案的时候,她说了句,他俩的感觉倒像是夫妻。

家园 超级脑补YY大棋巨作能坚持到现在,佩服佩服!
家园 老公撇清与老婆亲信杀人的一切关联

杀人案的阴谋目标是老公。(老公不是杀害目标。被害人可以是任何与他有关的人。)

原作剧本里,老公是谋杀案主谋和主要包庇人。中央明察秋毫英明神武。

改编剧本里,老婆是疯子,亲信是骗子,合伙往被害人嘴里灌砒霜。中央是傻子。

在另一个宇宙里,有一个薄熙来因谋财害命,被判死刑,已经验明正身。

在我们这个宇宙里,有很多与薄熙来相识和不相识的人一直在保护他。

家园 再狗血一点:法国政府

拿着这供词,来立案追查这些人涉嫌逃税洗钱,那就high了

德某某跟文某某是法国公民吧。

其他就交给洋狗仔了。估计上CNN要不了一个星期。

家园 法国别墅是谷开来想象成自己的

海伍德为什么就不能是自然死亡,然后想象成被谋杀?

四川某个法医,以及王雪梅法医,都从专业角度,质疑了氰化物中毒死的证据。

海伍德如果不是氰化物中毒死,整个证据链条就全部断掉了。

推理预测,当然有风险,有预测错误的可能。不过,一年多前无数的预测,到今天为止,我的预测相比之下更加靠谱。最起码,谋杀的证据链很不完整,质疑声越来越多。而主席台上的某些大人物,也在全国人民面前裸奔了。

家园 往被害人嘴里灌氰化物

注意证据:中央的编剧说,往被害人嘴里灌的是氰化物。

然后被害人居然又呕吐出来了。

砒霜与之相比,戏剧性差多了。

家园 文汇报再出最强音

http://whb.news365.com.cn/xstyl/201305/t20130509_1121110.html

  袁夏良

  “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语出沈德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两天来,沈德咏发表于媒体上的这段话,总在眼前晃动。法律教科书上“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今天被中国最高法官的一个“天”字,让每个没进过法学院的公民深感震撼,对现代司法理念的真谛若有所悟。

  话题十分沉重。一段时期来,不断有刑事冤假错案被披露,更有“刀下留人”的惊天冤案被曝。每个冤案,对受害人一生造成的精神摧残永难平复,对其家庭带来的毁灭性灾难永难弥补,也一次次伤害了民众对于国家法治的信心。

  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在艰难中前行。冤假错案公之于众,天塌不下来;不能直面反思,还要掩饰,天倒会一片片压下来!

  冤假错案一再发生,必有系统漏洞,并不是法院一家的错。如何防止冤假错案,如何通过程序公正达至司法公正,法学家可以写出洋洋洒洒的论文,也可以举办种种“论坛”,不是这里几百字能说清的。多年前美国的辛普森案,被国际司法界认为是“疑罪从无”的典型案例,这也不是我们所要回顾研究的。我们只是有感于“天”,为我国最高法院领导能有这种直面冤案的精神感到一丝欣慰,为最高院领导能大胆地说出这样震人心魄的话鼓一次掌,因为我们从中看到了今日手握审判大权的最高院的司法理念。有人说,不觉得晚了点吗?是迟来的声音,但这是一种实在不能忽视的珍贵进步。这样的进步,其意义深远,关联每个国民。我愿意相信,坚定这样的司法理念,对中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会产生巨大影响。

  脚下是地,头上是天。我们生存于天地之间,没有地无可立足,没有天陷于死黑。天庇佑我们,天赋人权。苍穹下,人人都有人格尊严,都是直立的“I”。愿完善而又严密的法治,为每个公民撑住头上的那片天。

  “天”说,一定会写进中国当代法治编年史!向沈德咏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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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案公审背后,肯定有大人物支持。

上海的文汇报,背后估计是老江。386发话,不知道对486,586,还有没有作用?

标题就一个字:天。难道是老天爷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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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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