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现行婚姻制度有较为严重的名实不符的缺陷 -- 整合精神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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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现行婚姻制度有较为严重的名实不符的缺陷

  恩格斯有一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从理论上论述了婚姻必然消亡的结局,当然这说的是将来。现在婚姻还有存在的必要,所以就应该确立一种适合现在情况的婚姻制度或法律。这种新的婚姻制度应该更有利于人的平等和解放,制度上的淡化才能突出真情的浓厚。

  强国论坛的数学网友有一篇《老婆这种东西是万恶之源》(忽略性别应该改成《现行婚姻制度是万恶之源》)从当前的实际情况介绍了现行婚姻制度已经成为全社会的第一“恶政”,其危害--对人民身心健康的损害远远大于任何五毛或五分。

  现行的婚姻法很不合理。比如一对母子,母亲把孩子抚养大,如果两个人观念冲突,断绝了母子关系,孩子离家出走,会振振有辞地要求分一半家产吗?怎么可能,太过分了吧。但如果是夫妻关系,如果离异,就要平分婚后财产,而不管财产的来源,这不是很奇怪吗。难道夫妻关系比母子关系更加亲密?真是岂有此理。即使从法律角度,也应该是同等地对待吧。

  四海之内皆兄弟,扶助贫弱是应该的,但是,接受了及时雨宋江的接济,临走时要求分走宋江的一半财产,就莫名其妙了吧。我们现在的婚姻制度,就是这种强盗制度,鼓励不劳而获,鼓励当强盗。这样下去,人民群众面临的婚姻财产纠纷肯定越来越多,恶政的结果会使婚姻制度崩溃提前到来。

  正如扶了老人被赖上,以后人们就不敢扶老人了。现行的不合理婚姻制度不改变,以后人们就不敢结婚了。

  男女人格平等,这是牌坊。但是很多人是想当婊子的,婊子有女婊子也有男婊子,都是想不劳而获并且还觉得理所当然。

  我不反对牌坊,会很尊重真正自尊自爱的人;也不反对婊子,卖的嘛,卖了而有收获,自然有其合理性。如果婚姻是合法的嫖娼,那么一方是婊子,另一方分给婊子一半财产,自然也有合理性。

  我反对的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卖过了以后还想要平等的人格,一个躺着的人非要说自己是站着的,自相矛盾了嘛,怎么可能呢。

  婚姻法里一方面硬性规定离异后分一半财产而不论财产来源,另一方面又宣称男女人格平等,实际上就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这样的恶政猛于虎。

  2011年新婚姻法对婚前的房子之类做了新的解释,算是有了一点进步。这个方向,其实就是历史大势,也就是原则上的AA制婚姻,这样才能配得上男女人格平等。人格平等以后才有真正的人类的解放。在平等的基础上,当然可以有自愿的经济上的互助和赠予,但婚姻法不应该把经济上的掠夺当成理所当然的默认的选项。

  婚姻制度是社会的基础关系,是跟老百姓幸福指数关系最大的改革项目。其实相比于两性的斗争和压迫,中国现代社会的所谓阶层分化或者政治改革根本就显得不那么重要。至少,如果婚姻制度进步了,婚姻淡化会使阶层固化自然地变得不那么严重,很多现在头疼的政治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中国现行婚姻制度和中华文明的发展阶段类似,现在都处于过渡状态,属于非稳态。过去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是一种稳定的制度,现在的婚姻制度则有内在缺陷不稳定,所以应该改造成适合现在情况的稳定制度,才能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这和中华文明的状态是相配合的,过去的中华文明是稳定态,目前处于大变动之中,即将到来的新的中华文明又会是一种稳定态。新的婚姻制度会是新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性进化的一种制度性配套。

  改革现行婚姻制度是一种历史要求。

通宝推:deaf,夢回漢唐,
家园 资本主义连普遍的卖淫都默认呢 为啥不默认弱化版的婚姻

批发生意还不如零售?

家园 真要有普遍共识倒还好,但挂羊头卖狗肉的话就恶心了

挂羊头卖狗肉,其实就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批发或者零售都可以,只是明明在卖,却又把自己装扮成正义的化身,就是一种强盗逻辑了。

当前中国,错位的不仅仅是婚姻制度啊。

家园 现行婚姻制度脱胎于西方国家,进一步来源于基督教

根本核心是认为夫妻关系高于一切,重于夫妻和各自父母家庭以及夫妻和孩子的关系。

当然实际上目前的中国人没有多少心理上接受这一点。这也是我们生活在西方创造出来的世界,心理还是个中国人带来的悲剧之一。

如果按照中传统,父系家庭高于一切,那么我们应该规定,丈夫死了,所有的财产都给他最近的父系亲属,爹死了找爹的兄弟,爹的兄弟不在了可以再往上辈找,树状搜索找到一个男丁,不管是干什么的在哪里的,把所有财产给他,这也是中国现代之前的通行规则,可惜估计现在中国人也接受不了。

至于认为女方大多数需要接受男方的经济支持,所以必须低人一等,最好低眉顺眼,自己主动sm,当男人的婊子的,这种思想也是把自己当一个雄性动物了,也没把妻子看成自己孩子的妈,中国古代也提到夫妻是人伦之首,说这话的人中国文化忘光了,西方文明也没有学到,在地上打滚呢。

当然,可能确实有很多婚姻夫妻间毫无感情,毫无联系,之间和嫖娼一样的,不过这些人让他们完蛋去就好了,特别是男性,因为这样的男性对社会危害估计更大一些,法律的目的是保护这个社会正面的,积极的力量的,而不是去保护黑暗的,猥琐的,倒退的角落的,这些渣滓没有被关起来而是继续在社会上害人,也是一个威胁。

这些人,自生自灭吧,中国的前进就是在不停地往下甩人的过程。

家园 应该恢复以前的一夫一妻制

以防止现在的一夫多妻,

但TG当年废掉建国前的一夫一妻制,就是为了解决家族势力。

家园 制度设计上,关键要权利和义务平衡

  赞同你说的基督教的影响。说到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应该是这么回事:

  西方过去的婚姻制度,什么亚当肋骨做成夏娃,妻随夫姓之类,跟中国旧社会本质上也差不多。不能拔高到夫妻关系高于一切的地步。现代婚姻制度还是有所变化的。

  中国古代提到夫妻是人伦之首,夫为阳为天,妻为阴为地。妻应该柔顺三从四德,夫应该照顾妻子,达成双方互相的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义务。

  楼主帖是平等针对两性,没有专门针对某一性别。若专门谈女性,当然也可以谈一谈。

  现代西方很多已婚女性做家庭妇女,而且意识上真正的比较自尊自爱自强,不是只知道索取,也知道义务和奉献,这样的话,离婚时分一半家产当然是合理的,因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是相配合的。而到了中国,就变成很多女性只知道单纯的索取,而没有想到尽坤道相应的义务,这实际上是违反自然协议的行为,是一种女方在地上打滚的行为。

  女方接受男方的经济支持当然可以,朋友之间互助都可以,夫妻互助当然也可以。但如果是起心动念主动索取的话就应该有自己的付出,如果只想索取不想付出的话人格上就是低人一等,这是任何文化里都通行的规则。单纯做孩子的母亲不算是一种付出,男方也是孩子的父亲嘛,那是一种双方平等的自然的动物属性而已。

  比如要想索取丈夫的一半财产,就应该考虑自己是否付出了家庭妇女的义务,是否尽到了坤道柔顺的义务。如果做到了这些,那么索取是应该的应得的。如果没做到这些而只想索取,那就是婊子的行径,没有其他付出就只好自己卖自己,不是别人要侮辱她,是她自己侮辱自己。

  不是说妻子的收入要跟丈夫一样,而是说如果要索取的话就一定要尽到义务。现代女性其实也有自尊自爱的,收入不如丈夫没关系嘛,不索取就行了嘛,不索取当然也就不一定非要当家庭妇女,不一定要柔顺,这样双方都是平等的,还是可以主动互助,只是不索取而已。

  简言之,当前婚姻制度是建立在妇女回家抱孩子的基础之上的。当前现状来看,不可能让女性都回家抱孩子,男女平等也不可能倒退,所以就需要改革婚姻制度,正如你所说的,法律应该促进正面的力量,促进真正的男女平等和双方的自尊自爱自强,而不是鼓励单方面索取和掠夺,不是鼓励不劳而获。

家园 一个很有趣的立场区别就是

部分男性往往认为索取的女性多,不过我觉得在女性生育回归家庭后抛弃她们的男性目前也为数不少,据说这部分女性为了养育孩子很多已经成为失足妇女大军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目前在网上闲谈的大都不是最底层,中国底层妇女的状态可能是最典型也最被漠视的,她们受到来自整个男性集团的暴力和侮辱也最为明显。而大叫被老婆罚跪搓衣板的和女子贪得无厌的男人更是对这一情况视而不见。

客观来看,生育上女性的付出还是比较大的,还有一点是孩子的抚育,这两个方面其实也可以做到付出不是那么大,但中国的社会条件,医疗条件,托儿所条件目前还达不到,不能保证女性在完成生育抚育任务时还自如的工作,所以需要家庭付出更多,也就是妻子付出之后丈夫承担经济责任,整个家庭承担妻子的社会化损失。如果丈夫拒绝承担这个责任,只有家庭解体,下一代沦为牺牲品。

至于完全是为了占有而不愿意付出的妻子,一是这个现象其实很少见,中国现在的婚姻市场上,离婚女性即使未生育,也大大吃亏,结婚对中国女性来说,已经付出了很大的沉没成本,如果不继续投入经营,吃亏最大的还是她自己,所以这样做的一般是大脑有些贵恙的,对人生无计划,不上进的人,那么找这样人的男子要么是贪恋美色的肤浅之徒,要么和这个女子半斤八两,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值得同情,也不值得为此更改法律,因为法律也是一个标杆,为了维护几个登徒子的利益,让无数良家妇女寒心拒绝婚姻(其实现在的法律解释已经起到了这个结果),只能让情况更加失控。比如,拒绝用法律保护弱势的利益,只能让双方放弃正常模式的博弈而另辟蹊径。

最后,基督教虽然有说女子顺从丈夫,但也提到丈夫要为妻子无条件地牺牲,奉献,像爱自己的身躯一样爱她,当然同时也是双向的,基督教整体是一个“女性化”的宗教,它提倡的爱,温柔,顺从,奉献被传统上认为是女性的精神气质,和传统被认为的暴力,征服,等男性气质格格不入,实际上这一点也被潜意识注意到了,可以看看目前中国教会里大多都是女性这一点,有趣的是,正是倡导这种精神的宗教建立成了千年不倒的帝国。请尊重这种力量。目前中国的男女隔阂就是男性想用男性的规则来压倒女性,女性也被迫用男性的办法还击的后果。解决之道只有放弃这个男性逻辑,别无他途。

家园 你的有些信息可能过时了。

  你的有些信息可能过时了。中国城市的社会条件,医疗条件,托儿所条件是可以做到女方在生育子女方面牺牲不那么大的,女方因为生育而影响工作的情况倒真的很少。中国城市的离婚率达到50%左右,多数是女方提出离婚。中国城市人口也已经超过总人口的50%。具体的法律纠纷太多是造成2011年新婚姻法的原因。所以你说的“底层”恐怕也是想象的居多,那些底层妇女更多的是本来就缺乏生存技能,而不是受生育影响。

  用大白话来说,中国妇女不是省油的灯,妇女翻身解放已经飞到天上了。

  我看到非诚勿扰上就有些女性认为女人生来就是享福的,现实中也有不少人把生育当成巨大的筹码。其实以当前情况来讲,用生殖力来作为筹码是不合适的,那属于性工作者的范畴。虽然那也算是个人自由,但那样一卖出去,若有孩子也等于说把孩子卖了,自己跟孩子就没关系了。

  让妇女完全回归家庭不太现实,这一点我们是一致的,那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倒退。现实的考量,还是各自平等,有独立人格,原则上AA制比较现实。这样就不必在法律上考虑过于复杂的情况,男女双方相处也会比较坦然。其实即使是AA制,男女双方若经济宽裕都不会介意日常生活中在经济上多付出一些,若不离婚则是否AA制没有多大关系。只是若离婚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分一半财产,带来的法律纠纷和社会成本恐怕会越来越难以承受。

  对于新婚姻法,良家妇女是不会寒心的,她自守本分,又没有幻想着捞一笔,凭什么寒心呢?只有那些原先想着能占便宜的人,现在一看便宜占不到了,才会感到寒心,其实只是没有满足自己的贪心而已。

  AA制婚姻除了以上法律上的考虑,还有助于促进人们平等独立自尊自爱的精神,有助于消除那些总想着占便宜的不劳而获的思想。

  顺便说一下,你对基督教的解读比较独特。就我的了解,圣经里上帝怒而毁灭城市和人民以及历史上的十字军等等,是基督教的一种常态。历史上十二使徒和教皇红衣主教和其他著名圣徒等等也几乎都是男性,女性著名圣徒寥寥无几。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家园 提到婚姻制度和家庭

我在一个帖子里说过:

http://www.cchere.com/article/3609333

提到家庭独立性,古代小家庭是作为大家庭的一份子来存在的,联姻相当于两个集团间交叉持股。而现代家庭是以三角结构直接挂在社会机器上的,那么两家结姻就是各出一部分股成立新公司,夫妻双方应以合伙人的方式经营家庭,自负盈亏。而计生政策和房子经济学要求家庭为社会贡献GDP,这造就了中国的房奴-啃老-四二一-剩斗士的壮丽景观,不一定绝后,但绝对空前。

刨去这些经济因素,在成年阶段的开始几年远离父母,独立生活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这也是中产作为一种价值观能够存在的基础。实际上传统的家庭伦理也并不排斥这点,举大宅门的例子,白文氏在白景琦成年时把他赶出家门去和老婆独立打拼,这段经历对他磨练个性、积累经验及信心有很大帮助,对他日后掌管白家主导权起了奠基性的作用,而且避免了让他过早卷入惨烈的家族内部斗争。

而婆媳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所带来的问题(双面胶),从根本上还是主导权问题。在这点上,中国的中产阶级是首鼠两端的,就像你说的,为了独立的空间,女方要求买房子,但现在年轻人买房子大多数都是父母控股的,你凭什么不让老人进来?让人当股东又不让分红,这从情理上也说不过去吧。

所以四二一家庭就成了婆家、娘家、男方、女方四方角力的角斗场,空前惨烈。其中中国男人自从丢弃儒家以后基本就忘了如何做男人了,而中国女人靠母女间的口耳相传还保留了一部分内功心法,使得丈夫们成了最苦憋的一个群体。被父母抓住后腿,没法做大人,被老婆捉住前腿,没法做男人。靠个人奋斗能在三十岁之前掌握足够的经济实力和社会经验以及权力能实现个人自由的,少之又少。

这时候西化的先行者们吼了一声,别他妈苦憋了,一起中产吧。于是丁克啦试婚啦布波啦都进来了。我倒不反对这些东西,但所有这些都只能爽一时,不能解决基本问题。中产阶级文化的内涵:一,让你在这个层面尽量过的舒适,二,不要去追逐更高的层面。它的卖点是跨阶级体验。和传统文化试图营造的以家庭为核心的“温暖的包围圈”不同,中产文化缔造的是一个以社会机器为基础的“舒适的育婴室”,人们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试图逃避现实,忘却烦恼,但钻出来一看,烦恼却一点没有少。

并且中产阶级的依附性使得他们最终主导不了自己的生活,现在华尔街的99%就是中产被诱拐后的呼声。而传统方式通过争夺家庭的主导权至少还有一线把握自己生活的希望。那么现阶段该如何就很明朗,中产阶级生活提供跨阶级体验,传统方式提供阶级拉力,合作起来也许可以杀出一条新路。

至于父母这个老大难问题,无论是西方的把老人推向社会还是中国的把老人留在家乡,恐怕都不是好方法。解决办法还是要打一个时间差,在父母尚能够自给自足的时候积聚实力,释放心性,锻炼筋骨,把不做将来会后悔的都做了;还有就是在父母能依靠的时候少依靠他们,在他们需要依靠的时候让他们依靠。这样良心上也过得去一些。老人更多需要的是情感上的支撑,经济地位所造成的话语权问题随着时间增长都会解决的。这里面核心的还是男人要做男人,主导这个家庭。还有就是不要总奢求一步到位,搞什么男方出钱,女方出人的,好像婚姻就是这一锤子买卖了。现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算是开了一个好头,提倡的实际就是合伙人模式。

至于基督教模式,自韦伯以来,西方学者一直想把工业文明的成就建筑在基督教的伦理基础上。我看西方的每一次发展倒都来自对基督教的突破和改革,基督神学家们应该写这样几本书:《我如何搞垮了罗马》,《我如何搞垮了欧洲》,《我如何搞垮了美国》,《我如何搞垮了西方》。

家园 那就补充一下

中国社会有没有这个条件,只要考虑几个幼儿园收两岁以下的婴儿,保姆行业的职业化程度,厕所里有没有换尿片台,公司里有没有泵奶室,公共场所有没有随处的婴幼儿活动地点,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指标。中国的城市化只是指居住在城市的比例吧。

其实中国不少男性仇视女性成这样也是很可悲的,不知道对自己的女性亲属如何,当然很可能也没有许多,不过根本上我说过,是因为中国女性是接受了男性逻辑的女性,所以中国男女是一种男性逻辑之间的你死我活关系,所以陷入了死结,可以看看我以前的帖子http://www.cchere.com/article/3617786

根本上,人类成立家庭是为了养育下一代,人类儿童需要的成长期太长,需要的照料很多。女性历史上承担着家庭抚育者的任务,是“永恒的孩童”那么中产阶级以上的女性一辈子像孩子一样享福不用承担社会压力也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好处,到今天这种属性依然存在,女性的社会压力还是小一些。这和男性的经济能力强一些一样是个存在事实。

至于分一半财产,本质上这看不出有什么男女不平等的情况,如果按照你认为的男女工作平等,经济地位平等,男性也可以分女性的一半财产么。那么你为什么话里画外总是说女性占便宜呢,女性没有财产么?现在独立的女性也很多,当然总体上女性的收入还是少于男性,这背后是什么原因呢?在一个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先要提倡的是就业平等,除非男女有了相当的工作待遇,女性的生育和孩子抚养受到社会保护,男性也为了抚育付出和女性相同的职业代价,AA制才是有道理的。

在没有达到这个状态的时候,女性如果生育,需要整个家庭的巨大付出,自古到今都是如此,当然付出最多的还是女性,女性进入婚姻,她的预期寿命会减短,而男性的预期寿命会增加,所以AA制的话,女性只要能独立的话,相当比例不会考虑婚姻,那么考虑婚姻的女性中烂人比例就会上升,这是自然而然的。

如果你承认现在中国男性在体力上和经济上占优势的话,那么一个需要承担责任的事情,男性首先退缩,提出AA制,就是强者放弃了责任,那么女性作为弱者只能躲得更远,就像现在的中国社会上行下效一样。

当然,另一方面实际上女性比男性持久的多,也更愿意照顾弱势的人,女性身体不好无法照顾人的话很多男性是会抛弃她的,反过来则不然,只有单身男性后代的老人多半晚景凄凉,男性本身也很大程度上依赖女性的身心照顾,单身汉预期寿命比已婚者低一截。男性结婚很多是为了生活上的索取,一旦出现孩子生大病这样的变故,男性逃跑的比例很高,当然,农村及底层妇女逃跑比例也很高,因为中国(尤其是底层)妇女是接受了男性逻辑的女性。

圣经保留了旧约部分,作为新教的进化残留,但在一千多年内这些部分是不会让信徒知道的,这也是罗马帝国大神们的安排之一。后来有些搞改革的傻牧师们把圣经公布,帝国很快就垮了,纳粹大战什么的就出来了,这个段子葡萄也讲过。

其实旧约是一本案例书,告诉人们人类进化到父系农业游牧社会以后发生的悲惨故事,男人随便强奸女人或男人,最后是浩大的屠杀,部落密度太大了,小事往往演变成战争,当然有些例子比较牵强,但旧约就是这么个目的,如实记载人性不受制约发生的悲剧并归结到要用神来约束人这个结论上。类似佛教的案例解读。

另外,基督教是女性逻辑和男性掌权不矛盾,因为男性可以接受女性逻辑的,反过来也是一样,中国的女性我看很多就接受了男性逻辑么。至于历史上为什么名人大都是男性,显然女性在历史上一直承担专门繁殖者的任务,不过这和今天的人没什么关系,历史上的名人绝大部分也不是中国人呢,这些西方男性相当部分是接受了女性逻辑的男性。接受女性逻辑和战斗不矛盾,有爱才有恨么,“如雄狮般勇敢,如白鸽般驯良”是西方大英雄大勇士的标准。

到此为止了,看来你是个不开窍的,还是快点娶妻生子,把孩子养大之后再来看这个帖子吧。

家园 基督教和发展的关系

但凡鼓吹在中国发展基督教的人,总是要把基督教跟西方文明的兴盛联系在一起。可只要稍微有点历史常识,就明白基督教跟西方文明的兴起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古希腊,罗马,都不是靠基督教发展起来的,甚至基督教还起到了反作用,可以看看基督教是何时成为国教的,罗马帝国是什么时候垮台的。更不用说延绵一千年的中世纪,十字军东征等。

筒子们最喜欢拿来论证基督先进性的就是美国的兴起和所谓新教伦理的作用。说到这个就要谈到韦伯的著作。他在那本小书里用极为繁琐和自由心证的分析,最后才论证出了新教的加尔文宗跟所谓资本主义精神有一点点的关联。可这一不能说明为什么中国日本这些不信基督的国家也一样发展出了资本主义,二他也无法计量所谓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成熟究竟起到多大的作用。就精神动力而言,我完全可以论证中国人的“光耀门楣,惠及子孙”的理念有着更强大的驱动力。当然,我认可基督教的组织形式也许对社会化大生产有一些积极作用,可这一不是基督教的专利,二跟它的核心理念也无多大关系。

通宝推:陈王奋起,
家园 鸭子MM,你又长篇大论到哪里去都不知道了

你作为一个温室里长大的85后的小丫头,又离开中国社会多年。我不知道你对中国社会的印象从哪里来的?你口中的中国社会的婚姻家庭,似乎只存在你脑子的想象里吧?

家园 你这样说相当于在直接人身攻击

希望你修改,否则我就回收举报了

家园 其实我这篇更多是是希望男性对一些事情能够引起重视

所以发在视野里面。

合伙制的婚姻应该是发展方向,其实就是所谓AA制了。现阶段女性为了自身的利益当然会反对合伙制,而希望不付出就得到一切。

其实男性自身要承担成功或者失败的责任。

家园 呵呵,洒落评价得很客观呀,你第一段就错了。

  你真是没有生活经验,中国一般是长辈帮着带孩子的,若没有长辈,一般也会请保姆,男方和女方通常都很辛苦。实在请不起保姆的,那么男方就会比女方更辛苦。这方面不能说女性付出更大。

  你在基本事实方面偏差比较大,角色上也有错位,你的很多说法其实针对你自己更合适。比如“到此为止了,看来你是个不开窍的,还是快点娶妻生子,把孩子养大之后再来看这个帖子吧。”这样的话应该是针对你自己,如果你是女性,当然应该把“娶妻生子”改成“嫁人生子”。

  你在文中承认:女性的弱者。我感到很欣慰和赞赏。这样的话我们已经达成了一致。

  其实我的观点是权利和义务应该平衡。在女性是弱者的前提下,女性就应该有一个弱者的样子,就应该表现柔顺,就不应该表现出男性逻辑,不应该表现出和男性平等的样子。女性表现柔顺,那么当然可以分一半财产,这是合理的。

  所以婚姻法还是要改革,就是要取消“男女平等”这一条,而应该宣布“女性是弱者,男女不平等”。应该宣布过去宣扬的男女平等都是错误的。

  反正不能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要么就改男女平等这一条,要么就改革财产分配制度。

  如果坚持男女平等,又想无偿占有财产,那就是婊子了。不想付出柔顺的地位,那就要付出婊子的人格。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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