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十字坡包子店的民主法制风波 -- 唵啊吽
维稳、和谐两兄弟可不是好惹的,万一你推了群众引起事端,官府是各打50大板,本来还是能好好上班的,说不定就成了“临时工”了。
你认为这是是非观念的作用,我认为是没有规则的人治导致的,大家都在糊弄。中国这样的方式好么?也许,这也是潜规则横行的原因吧。
不枉我从小教育他啥叫社会了。
合法的很,至于这些利益是否是腐败的另一种形式,是否有损国运,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只要这部法律通过了就没有问题。但是他们在管平民的法律细节方面非常死板,绝无通融的余地,这就是普通人感觉美国法制严密和严密的来源。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以我的观察,如果犯了刑事罪,即使是资本家也要服从刑事方面的制裁,他们的利益往往体现在对资本的获取和使用上。
5、西班牙,充斥着英国恶棍;
想起中学背的政治课本: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有时侯象传说中的秘籍,背的时候也就是背了。现在想来,如果我不是统治阶级,也就不一定非得遵守你的法律。
另一种说法就是,存在一个绝对、普适的所谓"正义",我们法律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维护这个绝对、普适的"正义"。所以你们怎么能不守法呢?
被动。为什么不希望美国这样的法律在中国出现呢?首先,我认为美国的这种过于细琐的法律并不适合中国人的本性,这只会养成中国人两种后果,要么成为彻底的奴才,要么成为彻底的反抗者。
但是现在中国警察过于被动的局面也是不正常的。等于是两个极端。中国现在方方面面都处在一个混沌期,俺觉得习近平这十年如果能把中国的法律好好整顿修补一次,厘清这个混沌局面,就已经功德无量。
但是如何防止在整顿和厘清这样的局面时走向美国那样的反面?俺觉得就是一条:让人民参与。
政府的法律专家与人民群众好好的坐下来谈出一个较清晰的规矩,然后去实行。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可能会因为互相拉踞而旷日持久没有答案,那么这个点上政府和民众都可以先达成一个基本协议:一个议题一定要在三个月之类谈完,不论是否完美。同意率达到九成五的议题就实施(更细的则是:同意率多于否决率的情况下,弃权率加入同意率当中达到九成五则可成,反之则不可成)
俺给这种方法定义为:新民主集中制(全范围的人民协商和时间的集中)[em18
那么如何体现全范围人民协商:按家族户选举14岁以上,55岁以下一人做为代表进行地方商议。在商议完之后代表要回家族传达会议情况,并人人盖章签字画押坐实,证明确实已经知道了国家有这样的议案。
全国开会时,则由地方人民确定议案,拿到过关的同意人数,再选举代表进京阐述此议案。改变现在代表当了代表后再自行提案,完全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的情况。
你看俺举例的上面这些规条,说明中国人也可以搞出很细致的法规,而且这些法规一样可以倾向于人民。
具体一个例子如请愿:
请愿者不能推搡袭击警察,凡此视为袭警,警察有权抓捕。——这是警察的权利。
那么请愿者的权利如何体现社会主义中国爱人民,可以这样规定:
请愿者被抓捕之后的四小时内,即可由家人监护回家,并获得一次体检资格,无明显伤害者可视为警察正当抓捕正当关押。
这个无明显伤害如何界定,如何检查,还是由双方共同界定。
如此类推下去,总之法律的原则应该是:你有请愿表达的权利,那么相应的就要有维护非请愿者人身安全的义务。
不是统治阶级也就不一定非得遵守你的法律也没有错。只不过这里面有一个细节要认识清楚:
你可以有权利不遵守,但人家也有权利管你。造反有理的同时,镇压同样是无罪的。
这就是考量选择:你有没有力量造反成功不被镇压?没有?那就还是乖乖的做顺民的好。
像现在有些公知表达的‘公知可以搞搞震,政府却不能镇压’的事儿,只能用‘公知就是矫情’来表达。
不镇压,是因为政府默许,中央政府最近这几年对宣传太祖思想的人,可没少抓,也没少坐牢。
http://www.guancha.cn/qiang-shi-gong/2013_06_26_153802.shtml
可惜这次受害者是非美国人,于是一堆本国柿油媒体口诛笔伐没商量。
今天上新闻,看到一件事:40岁的杰夫·奥尔森面临13年监禁。他做了什么?在去年的“占领华尔街”行动中,他在美洲银行(Bank of America)加州圣地亚哥城区的三个办事处外的人行道上,用水彩笔写了13处反对大银行的标语。
美国的水彩笔有两种,一种是水溶性的,用水就可以搽掉。另一种是不溶于水的,但是用丙酮也可以搽掉。丙酮在HOME DEPOT有卖,1/4加仑8块钱,1加仑17块。有个银行告诉奥尔森,他们花了6000美元清除他的标语。所以奥尔森还面临1万3千美元的罚款。
奥尔森曾经为一个华盛顿州的参议员工作,但是去年“占领华尔街”运动开始后,加入职业革命大军。
这里有圣地亚哥市检察院的意见(起诉方):
“1.被告是关于一个13次涂鸦的案子,根据加州法律,用可洗的水笔也是涂鸦。大多数涂鸦都可以洗掉。法官和预审法官们(? pre-trial judge)都认为,(有关言论自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不能应用于涂鸦。2.辩护词想把这个案子往政治言论上引,但这不属于政治言论。每年警察局都向法庭输送2万个案子,这只是其中之一。我们的检察官是专家,会决定大部分案子中,哪些案子能被送上去,而城市律师并不参与决策。他(大概是城市律师)也是从媒体中才知道这个案子。3.被告一直愤愤不平于那个13年的监禁,其实这不是一个13年的监禁,而是13次违法行为,法律要求分开处理,所以增加了总体判决年数。但是实质上仅仅是涂鸦而已。对法庭来说涂鸦是个小案子,应该能按惯例处理。4.通常受害者(这里是指银行)会接触警察和检察官。检察官训练有素,在职业道德的基础上决定哪些案子会被处理。5.我们起诉打砸抢偷这些案子,并不根据谁是肇事者,谁是受害人,比如并不根据喜欢或不喜欢银行。否则的话我们就违反了法律,把社会至于危险之中。”
真是道貌岸然+厚颜无耻。2011年,美洲银行的全球证券部的副总裁达雷尔·弗里曼曾经在一次游行集会中碰到奥尔森,当时奥尔森的游行主题是让大家把钱存到地方银行,不要存到大银行。弗里曼指责奥尔森是进行商业活动。后来2012年“占领华尔街”兴起后,奥尔森又多次在美洲银行门口游行,写标语,被银行的监视系统照下,可能后来银行要定向引爆奥尔森,弗里曼多次打电话写邮件给圣地亚哥检察官办公室,要求起诉奥尔森。于是这个事情就发展到今天这一步。
我前几天在上一个帖子里写的是:
这在美国就是活生生的现实。
美国绝不是言论自由的天堂,美国只是资本的天堂。美国需要一个东西来制约它,过去是苏联,在苏联存在的时候,美国还是保持了一股向上的势头。当苏联倒台,美国社会失去制约的时候,它的内部得势的一方就开始膨胀,就开始不务正业玩花活。前两天最高法院裁定加州必须让同性恋又合法了,今后美国一个人娶一只狗再娶一个人也会合法化,真他妈的这叫什么玩意儿。
美国的法律制度怎么说呢,也可以说是和历史人文相关吧。过于在乎形式正确,在形式正确的过程中保证资本的利益。形式正确就包含了繁琐复杂,一般人,就算有常识,也会被繁多的花样绕晕。律师,还有那个每年报税的会计制度,厚厚一大本,也是不好弄。实际上这些GDP,都可以说是负的。
中国,你的“让人民参与”,只是做起来难。如果真要做,我觉得倒可以从上层开始,全国人大和党代会就只有几千代表,让他们先充分民主起来,这几千人总好组织了吧。
美国的公检法也不是一无是处。比如陪审员就是普通居民,完全凭自己的直觉判案子,这对律师检察官多少是个制约。还有美国的警察确实不是司法的最高层。警察和法院分得比较开。你不用和警察推推搡搡,自然有地方说理。而在中国,公检法基本上算一家的,上面都归政法委领导,而政法委又归省委市委领导,很多时候真的没地方说理,所以上访大军这么庞大。
总之,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放在中国美国都一样。
人人网上的翟老师说的透彻。
法律不过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从来就不是什么神圣的。纪录片《食品公司》里面,孟山都为了推广转基因,故意诬告拒绝采用其种子的农民,用高昂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拖垮任何敢于应诉的人。法律,只有富人玩的起。
只不过他们想打马虎眼让人认为如此,其实是所有都做了备份,虽然据说想看内容要再申请。其实本来就不可能都看,看不过来。
有一次推销员说可以降低我的电话费,转了电话公司已后电话费比以前高多了,跟他理论也没有用,他说很多收费不是电话公司收费,而是电话公司代第三方收费.
最著名的就是
克林顿公开声明:我没有和那个女人发生性关系。
克林顿是律师,人人都知道他是撒谎,但在美国法律意义下他没有撒谎,他因此声明躲免于被弹劾,而律师执照也没有因为对公众就重大事件当面撒谎被吊销.
2008美国为大得不能倒的银行注资,拿到注资的高管们欣喜若狂,大发奖金,狂欢一阵,奥巴马当然谴责,社会也不满,但人家拿钱合法,法制社会,能拿他们怎么样?合法拿到纳税人的钱是银行高管公关本事,不叫走后门,不叫腐败,而叫法制。把全球经济掏个大窟窿,至今华尔街没有人为此负法律责任。2008华尔街掀起的金融海啸,是比中国所有腐败的总和还大的盗窃公共财富的事件,美国法制却让全球为此买单。
那些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武器的谎言就更不用说了。今天叙利亚的人道主义灾难由多少谎言造成无人知道,再多十个斯诺登也未必揭得开这些谎言。美日菲在钓鱼岛、黄岩岛、仁爱礁又有多少谎言?先挑起事端,中国政府忍让,就在网上煽动中国民众反政府;中国政府立场强硬,就指责中国不遵守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