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于光远团伙研究 -- zirun99
于光远和何祚庥、郑必坚、吴敬链、严家琪的关系,都是可以在网上查到的。
这和网上掐架的性质不同。
我以为网上掐架就应该用网上的方式解决,方舟子不是晒证书了吗?于光远家不是也网上发声明辟谣了吗?我觉得他们应对没什么不妥的。
如果你对他们的应对不满,可以拿出新证据打脸,而不是在原地转圈,自说自话。
自己编些蹩脚的阴谋论满足自己,并没什么意思,说实在的,在旁人看来,比较可笑。
我再声明一次,你的贴不是我举报的,我也不认为你本楼所说的(在你此贴之前)有违河规,我也没有马甲。
- 违规禁,【补充】可申诉或道歉来解。偏要看
没打中,这是不是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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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对组织的行为特定不了解。这事儿,即使于家找了组织,组织也不爱管,更可能的是,于家也不认为找组织是个好办法,他家也未必认为组织的“辟谣”有多大公信力,不如《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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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晒证书都不行?如果是我,我连证书都不会轻易晒,最低条件,也得有质疑者实名站出来,如果都是匿名在那儿无代价无承担的起哄,凭什么让我出示证据呀?想要赌,就要下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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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只代表我自己,请不要用“你们”这个词。
第二,当然我所说的只是我自己的观点,你不同意,是你的权利,我尊重。
抱歉,本人系专业人士,无暇回答你的问题!那句话也不是对你的贴!楼上楼下已有人给出许多证据。你们要攻方舟子,可以,需要走正路!但是,捕风捉影攻击别人家人,实在为人所不耻!
但用板砖、木棍、小羊角锤,好像还真不算刑事案立案标准。
您发表您的观点,当然是河里河友的权力。不过想要河友相信“胡乱邦资料网”比社科院老干部局更有公信力,光是您自己的观点恐怕是不够的。
对刘菊花的质疑,早有100多学者实名给陈力丹写信。方舟子磨叽了好几个月,终于在网上晒出了所谓毕业证书,看起来肘子和您想法不一样。
至于您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这个因为有马甲投举报我的贴、您又自己声明不是你举报我,自然的逻辑就是反对质疑于光远的另有一个或几个。
我是愿意和您像最开始几贴那样,咱们各自找资料,相互问难,如同于光远的副部长/副部级问题那样。如果只是表态、举报,呵呵,关于于光远团伙的故事还多着呢。
提醒你一下,你也只能代表你自己,你不相信,没问题,但不要用“河友”如何如何。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有人给陈力丹写信是质疑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有抄袭问题,陈力丹是刘菊花的硕士论文的审稿人之一,与兰州大学无关,与兰州大学的文凭发放更无关,文凭问题找的着陈力丹吗?
强大。说刘菊花是于光远秘书的也是网上看的。他说他找不到,就没有,这不是笑话吗。
弄个什么山寨的网站就来辟谣。我也不是黑方舟子,也不是黑于光远,更不是黑刘菊花。就是出来八卦一下。网上铺天盖地的,对于方舟子学术打假的报复也好吧。
方舟子在老婆学历这里心里有愧,不然二百多人联名,他怎么反应的那么慢。如果他有优势的条件早都蹦出来了。
八九不离十,如果没有造假,后果是什么?岂不是对方舟子更有利。
动枪动刀怎么也得刑事立案,至于板砖、锤子就不会立刑事案。
方舟子那个裸照,一把羊角锤砸出仨红点,特别是腰带部分,完全无法从物理学解释。加上刘菊花坚持要求医院出具的“被锤子砸伤”,整个就是一个笑话。
从动员1500警力破案(部办大案)、到提前在电视上播放剪辑出肖传国的“认罪”(严重违法)。结果到了司法系统,最终勉强判了肖传国6个月拘役。这怎么不让我们联想到最近被抓起来的李东生先生呢?——宣传部副部长、公安部副部长、还主要分管邪教事务——这正是于光远、司马南、方舟子起家的“反LZ”的领域。
一个懂科学的人,为啥相信“群众”超过了相信科学,根源在哪里?我认为他不是相信群众,是相信某些领导超过了相信另外一些领导。他就不是个搞科学的就是个搞政治的。
当然放二十年前,我也相信他真心诚意承认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