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载】商周鼎革足以慰千年人牲之苦——李硕 -- 将星罗棋布
【上篇】
【文王八卦】
据说周文王在忍痛吃掉了儿子的肉之后,才被商纣释放。这似乎流于野史传说。但在商人的殷墟遗存和甲骨文献里,这种行为再平常不过……
公元前一千余年,《旧约》中以色列大卫王之世,《封神演义》的传说时代。正当壮年的商纣王君临“天下”,统治着亚欧大陆最东端的华北平原。
此时的周文王,只是一个远在西陲(今天陕西)的小小部族酋长。好几代人以来,周族都臣服于商朝。文王周昌已经年过五旬,[1]在那个年代已经是十足的老人,且又痴迷于怪异的八卦占卜,更给这个撮尔小邦笼罩了沉沉暮气。
一支商军突然开到西部,逮捕了周昌,将他押解往商朝都城——朝歌。这是商人一次惯常的惩戒征讨。数百年来,商王对于他征服之下的数百个邦国、部族,都是这样维持统治的。
这次的结果却迥然不同。
三千年后的今天,河南安阳殷墟,黄土掩埋着殷商王朝最后的都城:朝歌。
一个世纪以来,考古学者在这里发掘出了数量惊人的被残杀的尸骸,一起出土的甲骨文显示,他们死于商人血腥的祭祀典礼。累累骸骨告诉世人:这里掩埋了被忘却的血腥文明,梦魇般恐怖而悠长的岁月。
在殷墟一座宫殿旁边,发掘出一百多座杀人祭祀坑,被杀人骨近六百具。这些尸骨大都身、首分离,是砍头之后被乱扔到坑里。两个坑内还埋着十七具惨死的幼童。这座宫殿奠基时也伴随着杀人祭祀:所有的柱子下面都夯筑了一具尸骨;大门则建造在十五个人的遗骨之上,其中三人只有头颅。
商王陵墓区有一座人祭场,比操场大两倍以上,出土近3500具人骨,分别埋在九百多个祭祀坑中。尸骸很多身首异处,有些坑中只埋头骨,或者只埋身躯,甚至是在挣扎中被掩埋的活人。王陵区之外也有人祭现场。比如后岗一座坑内,埋着73具被杀者的骨骸,大都是20岁以下的男性青少年,甚至有十多具幼儿的尸骨。商人文化所到之处,如河南偃师、郑州的商代早期遗址,甚至东南到江苏铜山,也都有大型人祭场的遗址。
多年的自然变迁和人工已经破坏殷墟遗址,整个商朝共有过多少这样的人祭现场,就无法确知了。这些遗址时代早晚不同,说明人祭的做法曾延续了很多年。它绝不是某位暴君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一个文明的常态。
但在被考古学家的铲子揭露之前,中国古史文献从来没有提及商人的这种习俗。
文王之子——周武王灭商之后,朝歌城被废弃、掩埋,商人的这种风俗也消散如云烟。但周朝人又为什么删除了对那个血腥时代的记忆?这和他们的兴起、灭商、建立周朝又有什么关系?
甲骨文和考古发掘向我们提出了这些问题。如果尝试解答它,还必须从上古的儒家经书、古史文献中,搜罗吉光片羽般珍稀飘渺的信息,将它们和考古材料拼合,还原那湮没三千年的恶梦——不,事实。
旧史的零星记载说,周昌长子伯邑考到朝歌之后,被商纣王处死且做成了肉酱。周昌在忍痛吃掉了儿子的肉之后,才获得释放(皇甫谧《帝王世纪》)。这确实显得过于荒唐,似乎只能流于野史。但有了今天殷墟的考古发现和甲骨文献,我们才知道,这种行为对于商人再也正常不过。
以往数十年里,周人一直在向商朝提供羌人俘虏。对于这些人在朝歌的命运,周人可能有一些模糊的了解,却不会有太具体的观感,因为西部并没有商人的人牲祭祀场。只有在老周昌和儿子们相继到达朝歌之后,才亲眼目睹了那些经自己之手送给商人的俘虏的下场。
按照甲骨文记载,商人用活人献祭的方法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是“卯”祭,这个字是人或牲畜被掏空内脏之后、对半剖开悬挂的形状,如同今天屠宰流水线上悬挂的猪羊。事实上,羌人俘虏也确实常和牛、羊一起被杀死“卯”祭。【图版,甲骨文“卯羌及牛”】
其他献祭方式包括奉献人牲的内脏、鲜血、头颅。加工人牲方法有烧烤、滚汤炖烂、风干成腊肉等等,都有专门的甲骨文字。这都是加工食物的方法,因为他们就是奉献给神灵的饮食。按照习俗,神明享用祭品时也施加了祝福,所以典礼结束之后,献祭者将分享祭品。
这自然会得出一个惊悚的推论:商人,特别是上层商人,很有可能是食人族。但这并非只有考古证据。历史文献中除了伯邑考被做成肉酱;另一位对纣王有异心的小国君“鬼侯”也被做成了肉干,分赐给其他邦君为食。
按商人观念,异族的酋长、贵人是最高级的人牲,他们给这种酋长叫“方伯”,再多的普通人牲也抵不上一位方伯。周昌或者他的继承人,正是商人眼里的一位“羌方伯”。
但这次被“用”的为什么是伯邑考,而不是他的弟弟武王发、周公旦,或者惹出这场风波的老周昌自己?
在犹太《旧约》里的上古时代,上帝最喜欢接受长子作为祭礼。商人未必有这种礼俗,但他们确实喜欢用青壮年男子或儿童献祭,极少用老年人(对某些特定的神则用青年女子)。而且,商人习惯用占卜选择祭品,他们应当对伯邑考、周发、周旦等兄弟进行了认真考察和占算,来确定谁最适合做成肉酱。毕竟,用来祭祀的牛、羊事先也要认真检查,看它们的毛色、肥瘦,以及有没有疤痕、暗病,这种记载在《春秋》中屡见不鲜。老周昌的儿子们如何经历过这一关,他们的感受如何?旁人将永远无法得知。
无论如何,老周昌重获自由。而且,他和儿子们还有了意外收获。
首先,商纣王对他们的悔过非常满意,尤其是周昌吃下自己儿子肉的表现。这大概象征了他衷心归化于商人文明世界的姿态。纣王授予周昌“西伯”身份,让他代表商朝管理更大范围的西方事务。
还有,在这次朝歌之旅中,周昌父子获得了面对面观察商人高层的机会。除了那些足以让人疯狂的血腥祭祀,他们还发现,商朝远不是他们在西陲时想象的“天邑商”——如同仙界般悬浮在天空的神圣都市。这里虽然富丽堂皇,但所有的人,从商纣王到他的兄弟子女亲人,都和周人一样普通,没有任何神圣之处。
最关键的是,商人世界并非一个团结的整体。和任何一位族长、首领一样(甚至更加严重),纣王身边充斥着心怀不满的兄弟和宗族成员,他的儿子们为争夺继承权明争暗斗。闳夭、散宜生等向周人暗送秋波的商朝臣子,应当是在这时和周昌父子们建立联系的。周武王灭商之后扶植的傀儡、商纣之子武庚,此时肯定也对周人进行了试探拉拢,更不用说商纣那些早已心怀不满的叔伯兄弟们,比如稍后被处死的比干。在这些人看来,周族人和他们那些西方亲属羌人部族,也许是可以利用的潜在力量。如果商纣王一意孤行、不尊重这些贵族的利益,就有必要联络异族,里应外合发动政变。
商纣王和他身边的觊觎者们,都没有想到扶植周族可能带来的危险。
商人称霸中原已长达六百年,从没有外来威胁可以动摇它的统治。而且,商人一致认为,天界的上帝、诸神主宰着人间一切祸福命运。已经死去的历代商王、贵族,也都进入天界成为神灵,拥有大小不一的神力。那些神灵非常“现实”,只保佑向他们献祭的人。奉献的人牲、牛羊越多,诸神就越高兴,会保证献祭者享受人间的一切。
商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向天地、山川、祖先之神不停献祭,祭祀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如同营养师的菜单。在甲骨文记载中,商王会一次宰杀、奉献三千名人牲,以及一千头牛。能够保存到现在的甲骨文只是九牛一毛,这肯定不是商人规模最大的祭祀。
由于商王垄断了向诸神祭祀的权力,也就独享了诸神的福佑,理所当然要征服、统治大地上的所有民族。当然,这也是为了给诸神提供更多的祭品。
在这种思维方式下,商人自然成为了一个以纵欲著称的民族。向神明献祭的人和民族就可得到天佑,于是不必顾及什么道德戒律,更不必担心未来的忧患。《史记》记载了纣王建造酒池肉林、男女裸体集体淫乱等种种荒唐行为。其实,这和他敲骨看髓的故事一样,都是将整个商族的丑恶集中到了一个人身上。种种酷刑、血腥的杀祭,都是商人集体而非纣王一人的娱乐方式。
他们还从上到下沉溺在酗酒恶习之中,终日少有清醒的人。纣王在位以来,来自西方的人牲数量在减少,但作为酿酒原料的粮食在不断增加(周昌怠工以后,纣王正试图在东南方开辟新的人牲来源)。
商王之下的贵族们死后成为小神,但他们也必须保佑后世商王,不能只顾及自己的子孙。在纣王之前二百多年,商王盘庚刚刚把都城迁到朝歌,他身边的贵族们大都不满。盘庚将他们召集起来训话,公然威胁说:不要以为你们死去的祖先会帮助你们,因为他们都在我先王的身边,跟着享受了我奉献的祭品,所以会优先保佑我盘庚,不会纵容你们![5]
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作福作灾,予亦不敢动用非德。予告汝于难,若射之有志!
据说商人早期是经营畜牧和商业的民族,所以他们把被统治的人视同牲畜,并且用生意人的思维和诸神打交道(《山海经·大荒东经》,《世本·作篇》)。商纣王觉得天下是他一人的产业,其他商人贵族也认为王位只能在商人内部传承。周人只是他们的工具而已,永远没有爬到主人位子上的可能。
在周昌父子们周旋活动于朝歌时,他们也许还遇见了一位后来共同参与改写历史的人物,就是太公吕尚——后世所谓的“姜太公”。他族姓为姜,属于周人的传统盟族,羌人。
《史记》说太公吕尚是“东海上人”,在渭水边垂钓遇到文王而被重用。这种叙事模式来自《战国策》的说客故事,不足采信。更晚的野史小说《封神演义》,则有姜太公曾在朝歌城里卖面粉、当屠户的故事。在商周之际,世袭阶级身份是不可能改变的,根本不会有出身平民的暴发户。太公必然出自羌人中的吕氏部族,是一位典型“羌方伯”之子。
但这并不排除太公曾有在朝歌生活的经历。《史记》中记载确凿的,是姜太公在后来周人的灭商事业里作用巨大,特别是提供了许多阴谋秘计,“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这种阴谋算计,和羌人、周人在西陲山地的简单淳朴生活格格不入。只有“文明”世界才能塑造出如此阴沉工于心计的人。
那么,出身羌人上层的太公吕尚,为何有着如此复杂难以捉摸的经历,并最终和周人走到了一起?
结合周人以往为商朝所作的工作,可以推测,太公作为羌人吕氏部族的首领之子,可能是被周人俘获或者诱捕,然后作为人牲送到了朝歌。那时的太公和文王都还年轻。但某些变故使他侥幸保住了性命(比如占卜结果并不适合作祭品等),便在朝歌城内作为一名贱民生活下来,直到见到了被押解来的老周昌和追随而来的儿子们。
如此的话,老年太公和周昌在朝歌城内的再次会面,一定极富戏剧性,特别是在老周昌父子们经历了作为“羌方伯”的种种遭遇、伯邑考被“用”之后。这次相见的细节已混淆在种种传说中无法复原,但结局很清晰:这些有着同样惨痛经历的人达成共识,太公谅解了周族人以往的暴行,认可了老周昌的灭商梦想——虽然动机来自他未必理解的八卦推算。他悄悄和周昌父子们一起回到了西部,共同投身到灭商大业中。
带着在朝歌的惊悚、悲哀、新知和收获,老周昌和剩余的儿子们回到了故乡。他们离开时只有忧虑绝望,归来时却已经团结一致,带领全族投入了这桩豪赌事业:翦商。这个事业已经裹挟了包括周人在内、从东方商都到西部远山的各种政治势力,一旦开启就不可能中止,如同置身深山峡谷中的漂流之舟,或者苦撑到辽阔富饶的新家园,或者在激流乱石中撞得粉身碎骨。
这桩事业中,新加盟的太公吕尚为周人提供了极大帮助。司马迁《史记》记载,太公给文王周昌、武王周发父子策划的,都是阴谋诡计、密室之谋,大多没有记载下来。但他能给周人的教益不止于此。
和周人、羌人相比,商人的文明更加发达,分工专业化程度和生产效率更高。以太公可能在朝歌城内从事过的屠宰业为例(倒不仅是来自《封神演义》的戏说,在很多早期文明中,屠夫职业确实与贱民身份密切相关),商都的这个产业早已脱离了小作坊经营阶段。屠宰完的人牲肉、骨利用很充分,不同部位、器官被分拣归类,进入下一轮生产环节。在1930年代发掘的殷墟手工工场区内,有专门加工人腿骨的作坊,经过初步拣选的成年人腿骨被捆扎在一起,等待下一步精细加工,可能是制作束头发的骨簪。在其他的商代作坊区中,还有专门用人头盖骨制作碗的遗迹。周人不会这样利用人骨,但这种分工、专门化的生产方式,则是太公能够带来的真正进步。
此外,年轻的周发(武王)还娶了太公的女儿,周公旦可能也娶了另一位姊妹。由此,周人重续了和羌人的世代婚姻,两个亲缘部族终于在灭商大业之下团结起来。
商朝人牲祭和殉葬是名声很大的,武丁号称一次用上千活人祭祀,反而是帝辛(纣王)减少了人牲,其原因不明,帝辛向东夷屡次发动大规模战争,不缺俘虏用来祭祀,也许他确实是个改革者。
周原来是一个落后弱小的部落,臣服于商之后是接受商礼制的,在人牲祭祀上也是如此,文王用人牲祭祀商代先王,武王灭商后举行盛大的杀人献祭仪式,周公东征也有。
西周对外征伐频繁,尤其是在汉水流域和东部地区拓展之时,洛邑(成周)多次举行过杀俘献祭仪式,所以近年在洛阳附近发现规模很大的西周时期人牲祭祀坑,一点不奇怪。
所谓“周公制礼”实际上是孔子等儒家的吹嘘。《周礼》成书不早于战国中期,因而不是西周礼制的记录,而是类似乌托邦的书。
西周的意识形态不是对商的颠覆,它也没到这个水平,实际上是包容接受。周灭商之前是商的臣属,自然按商礼来。灭商后的西周为两都制(宗周-成周),成周还有大量商遗民,为了更好统治,保留商礼也是必然的。
杨宽著:《中国断代史系列——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版;
许倬云著:《西周史(增补本)》 , 三联书店
不过我转载的这篇文章里也提到西周部分继承了商朝人牲制度。其中就提到了周文王向商朝上供俘虏,以及武王登极人牲祭祀。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仿佛殷商人牲再现,文字犹如画面般震撼,是我近期看到的不俗的民族学文章。由于自己发文是一股脑上传,所以现在还在等待审核,有的部分先通过就这样了。
周公制礼可能有被后世儒家美化的成分,但西周贵族墓葬(商人后裔除外)不用人殉葬却被大量考古证实,这与殷商普遍存在的人殉形成鲜明对比。说明西周的统治阶级对“人”的看法较殷商有根本不同。所以你的看法虽然有根有据,到我还是想提两个问题一起讨论。
1 既然是周公制礼,那么周公之前和之后的历史是否应该分开对待?
2 洛邑是商人后裔居住地,那里出现人牲祭祀坑,是否能作为证据推测西周普遍用人牲?
“周因商礼”,周的礼制是包容性继承的殷商,包括人牲祭祀。
西周对外征伐频繁,尤其是在汉水流域和东部地区拓展之时,洛邑(成周)多次举行过杀俘献祭仪式,所以近年在洛阳附近发现规模很大的西周时期人牲祭祀坑,一点不奇怪。
所谓“周公制礼”实际上是孔子及以后的儒家们虚构的,至少是夸张的。周刚以纣王破坏礼制作为发动战争的理由,周公作为文王的儿子、武王的弟弟是这场战争的指挥者之一,不可能对继承过来的殷商礼制进行根本性的变动。周公最大的贡献是击败殷商残余势力的反攻,确定关东的分封秩序。确定分封秩序可能就是后面儒家们吹的所谓“制礼”的源头。
《周礼》成书不早于战国中期,因而不可能是西周礼制的记录,而是类似乌托邦的书。
西周的意识形态不是对商的颠覆,它也没到这个水平,实际上是包容接受。周灭商之前是商的臣属,自然按商礼来。灭商后的西周为两都制(宗周-成周),成周还有大量商遗民,为了更好统治,保留商礼也是必然的。
周实控洛阳地区不早于武王伐纣成功后,比较明确的记载就是周公营洛邑。那么洛邑的人牲祭祀坑,最早也该是周公还活着时候干的。
但是纣王算个异类,喜欢按着自己的喜好来封官。这事现在看起来再正常不过,但是要真放到当时历史背景下,绝对是离经叛道。现在甚至有人认为,牧野之战商人战败是由于贵族愤恨纣王,带领私兵纷纷倒戈,而非奴隶起义。
还有一点,证明纣王也很有水平,就是周人攻来,纣王就立即打开府库,分发财物,解放奴隶,就凭这一点,连许多后人都达不到,如果徽钦二帝而对金人的讹诈也有这般魄力,也许就不会有靖康之耻了。
给个全文联结
1 大量用活人祭祀的传统终结于西周。如果革除这项陋习的不是周公,那一定是其他某位政治家。倘若如此,儒家又何必将制礼的荣誉戴到周公头上?
2 如果祭祀用活人,那么殉葬更可以用活人,为什么西周贵族墓没有人殉?
3 非正常死亡殷商人的墓葬有许多,但周朝类似墓葬却很少,这有是为什么?
我认为,西周允许商人保留活人祭祀的传统,不代表西周自身也保留这项传统。
顾先生此文首发于《语丝》第二至第三册(1924年11月24日-12月1日出版),后收入《古史辩》第二册上编(第82-93页)。
荀子道:“古者桀纣……身死国亡,为天下大僇,后世言恶则必稽焉。”(《非相篇》、《正论篇》)
说到“言恶必稽”,分明看出桀纣负了种种恶事的责任,为无量数恶人当着代表。但他并没有进一步推翻伪史。
子贡便老实说破了,他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论语·子张篇》)
这是说明纣的不善的声名都由于他所站的恶劣的地位而来,说得非常的对。因为普通人的心目中原是不看见个人而只看见地位的;老话所谓“牌子”,新语所谓“偶像”,都是这种心理的表现。这种心理表现得最明白的证据,即是《汉书·古今人表》。《人表》上把人类分作九等,最上是圣人,最下是愚人,似乎是专依品性而定上下的。但一去细看,就可知道他们的上下原是根据于成败。如被秦始皇灭掉的六国之君,他们有什么劣迹,他们的被灭不过是所处的时势的不幸,然而一个个都放在下中和下下两等之中。秦始皇总可以说是一个无道之君了,但因为他成就帝业,必要保留一点面子,也就放在中下。谚云:“成则为王,败则为寇”,这个观念能跳出的有几人呢!纣既不幸亡国,他的牌子天天被周朝人毁坏,他成为一个罪恶所归的偶像自然是无足怪的事了。春秋时横议之风尚未盛,而子贡已经说出这段的话,那末到了“寓言十九”的战国,纣的一身所受的“天下之恶”的多,更是当然的了。
从前人作史,每喜把古人传下的话整齐排比,成为总清账。这样做去,粗看确是很完备,但来源还没有弄明白,骤然结清,开的虚账也就混过去了。我们因为不甘心承认这些虚账,所以要检齐所有的文券,另立流水簿,加以审查,标出按日开进的虚账。现在就用了这个方法,把纣的故事试验一下。
我们若把《尚书》(除《伪古文》)中纣的罪恶聚集起来,结果,便可以看出他的最大的罪名是——酗酒。
关于这事的话,有《微子》的“我用沈酗于酒”、“方兴沈酗于酒”,《酒诰》的“在今嗣王酣身,……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惟荒腆于酒”,《无逸》的“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其实酗酒是那时的风气,并不是纣的独特的罪恶,所以《酒诰》又说:“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而武王对于妹土,竟命康叔“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我们只要看周朝用了死刑来禁酒,便可知道商人的喝酒正似现在人的吸雅片,已经成了有普遍性的深入骨髓的病癖了。
其二,是不用贵戚旧臣。
关于这事的话,有《微子》的“吾家耄逊于荒”,“咈其耇长,旧有位人”,《牧誓》的“昏其厥遗王父母弟不迪”,《召诰》的“厥终智藏瘝在”。
其三,是登用小人。
关于这事的话,有《微子》的“卿士师帅非度”,《牧誓》的“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立政》的“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德之人,同于厥政。”
其四,是听信妇言。
这惟有《牧誓》的“惟妇言是用”一句话。
其五,是信有命在天。
这有《西伯戡黎》的“王曰:‘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酒诰》的“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多方》的“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屑有辞。”
其六,是不留心祭祀。
这有《牧誓》的“昏弃厥肆祀弗答”,《多士》的“罔顾于天显民祇。”
从一上六项看来,纣只是一个糊涂人,他贪喝了酒,忘记了政事,所以把他的国亡掉了。
崔述云:“盖惟迷于酒色,是以不复畏天念祖,以至忠直逆耳,谗人倖进。”(《商考信录》)
他的罪状确是只有这一点,这都是庸人的愚昧,并没有奇怪的暴虐,何况这些话大都是从周朝人的口中说出来的,他们自己初有天下,以新朝的资格,对于所灭的国君发出几句斥责的话,乃是极平常的事,而且是应该有的事。即使被灭的国君是一个圣人,这些笼统的斥责之言于例亦不可少,因为既要打他,就不得不骂他。
《韩非子·外储说》云:“文公伐宋,乃先宣言曰:‘吾闻宋君无道,蔑侮长老,分财不中,教令不信,余来为民诛之。’”
“越伐吴,乃先宣言曰:‘我闻吴王筑如皇之台,掘深池,罢百姓,煎靡财货,以尽民力,余来为民诛之。’”
读了这种话,再去看《牧誓》、《多士》诸篇,颇使得我们要骂纣而不忍。所以我们对于西周时纣的罪恶的传说,只须看作一种兴国对于亡国的循例之言。
东周时,初有学者阶级,也初有论议,他们本着“劝惩”之心来说话,把亡国的纣当作箭垛,朝着他放箭,他的罪状一定加增得不少。看子贡的评论,可见一斑。但不幸书缺有间,我们已无从知道了。只《论语》上有以下的一节: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这三件事都可属于上边的第二项的。
在战国的书籍里,他的罪条骤然加增得很多,而且都是很具体的事实。列举如下:
抑沈比干。(按:此颇有投比干于水的意思,如王子庆忌于要离然者,故别列。)
赐封雷开。(以上二条见《楚辞》。)
糟丘。
酒池。
肉圃为格。
雕柱而桔诸侯。
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环。
戳涉者胫而视其髓。
杀梅伯而遗文王其醢。
脯鬼侯。
作为璇宫。
筑为倾宫。
剖孕妇而观其化。
杀比干而观其心。(按:《论语》但云“谏而死”,此云“观心”,故别列。)
任恶来。
言而不信,期而不当。(以上十四条见《吕氏春秋》。)
囚文王七年。(见《左传》。)
为象箸。
设炮烙。
翼侯炙。
作靡靡之乐。
为长夜之饮以失日。(以上五条见《韩非子》。)
熊蹯不熟而杀庖人。(见《御览》引《缠子》。)
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见《史记正义》引《竹书纪年》。)
为玉床。(见《世本》。)
脯鄂侯。(见《战国策》。)
脯鬼侯以享诸侯。(见《逸周书》即《礼记》。按《吕氏春秋》但云“脯”,此云“脯以享诸侯”,故别列。)
到了西汉,他的罪恶的条款因年代的更久远而集叠得更丰富了。现在把已见战国人称引的删去,把賸馀的列举于下:
距谏、饰非。
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
作北里之舞。
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
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
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
大最(聚)乐戏于沙丘。
使男女倮相逐于酒池肉林之间。
废商容。(以上九条见《史记》。)
作梏数千,梏诸侯之不谄己者。(见《新书》。按:这条当即由《吕览》的“桔诸侯”而来,惟高诱注《吕览》,谓“雕画高柱,使桔槔于其端,举诸侯而上下之”,则与此不可并作一事。)
燎焚天下之财。
燔生人。(按:《淮南》以此语与“为炮烙,铸金柱”等语并列,似与炮烙非一事。)
铸金柱。
析才士之胫。(按:此不云“涉者”,故别列。)
热斗。(高诱注:“庖人进羹于纣,热,以为恶,以热斗杀之”,与《缠子》所云不同。)
听崇侯虎、屈商之言而拘文王于羑里。
宫中成市。(以上七条见《淮南子》。)
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临望云雨。(见《新序》。)
妲己之所誉贵之,妲己之所憎诛之。(见《列女传》。)
谀臣左强教为象廊,将至于天。
壮士斩其胻。(胻,脚脛也。按:此与“析才士之胫”差同,但“壮”与“才”又不同。)
杀周太子历。(以上三条见褚先生《补史记·龟策列传》。)
又有虽非新添而对于旧有之说加以较详的摹写的,有《列女传》上说妲己的话:“百姓怨望,诸侯有畔者,纣乃为炮烙之法,膏铜柱,加之炭,令有罪者行其上,辄堕炭中,妲己乃笑。比干谏曰:‘不修先王之典法,而用妇言,祸至无日。’纣怒,以为妖言。妲己曰:‘吾闻圣人之心有七窍。’于是心而观之。”
这是把作炮烙与剖比干的两项罪名令妲己分担了。
到了东汉,似乎没有新添的罪条。但《论衡》上引着一段话,却把“长夜之饮以失日”的一件故事用二百四十倍的显微镜放大了:“纣沈湎于酒,以糟为丘,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长夜之饮,忘其甲子。车行酒,马行炙,百二十日为一夜。”
东晋时《伪古文尚书》出来,又为他添上了三条:焚炙忠良。(按:焚炙忠良未知为谁,故不与炮烙条合。)罪人以族,官人以世。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那时皇甫谧做了一部通史,名唤《帝王世纪》。他是造伪史很有名的人,所以他集合了前人的旧说,更加上自己的幻想,综合而成为一整篇的纣的罪状书。(这与司马迁集合战国、秦、汉时人的纣恶说而成为一整篇是一样的。)《帝王世纪》一书虽失传,但这些文字还被引于《太平御览》及《尚书疏》等书,可以覆按。现在把他所说的话能够增加我们的异闻的写在下面:
造倾宫,作瓊室、瑶台,饰以美玉,七年乃成。其大三里,其高千丈。其大宫百,其小宫七十三处。
宫中九市。(按:《淮南子》但言成市,此云九市,故别列。)
六月发民猎于西山。
天下大风雨,飘牛马,坏屋树,天火烧其宫,两日并尽。或鬼哭,或山鸣,纣不惧,愈慢神。
杀人以食虎。
欲重刑,乃先为大熨斗,以火热之,使人举,辄烂手。(按:此条当即《淮南子》的“热斗”。但据高诱注文则热斗事系出偶然,而此则有意的定此刑罚,为异。)
多发美女以充倾宫之室,妇女衣绫纨者三百余人。
诛邢侯。(按:一说邢侯即鄂侯。)
剖比干妻以视其胎。
文王之长子伯邑考质于殷,为纣御。纣烹以为羹,赐文王,曰:“圣人当不食其子羹。”文王得而食之。纣曰:“谁谓西伯圣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
在皇甫谧的前后作纣的罪状的说明的,有以下二条:
(一)斮胫的说明——老人晨将渡水,而沉吟难济。纣问其故,左右曰:“老者髓不实,故晨寒也。”纣乃于此斮胫而视髓。(见《水经注》。)
(二)夏猎的说明——纣以六月猎于西土,发民逐禽。民谏曰:“今六月……地务长养,……君践一日之苗而民百日不食。天子失道,后必无福。”纣以为妖言,诛之。后数月,天暴风雨,发屋折树。(见《金匮》。)
自晋代以后,他有没有再添出什么罪状,我可不知道了。这或者因为纣的暴虐说到这等地步,已经充类至尽,再也不能加上去,或者因为学者的历史观念高了一点,知道耳朵里听来的传说不能作为信史,不肯写在纸本上,二者均不可知。但学者方面即是如此,民众的传说总不会因他们的不肯写在纸本上而终止其发展性的,它依然是这样地发展。结果就成了现在在下等社会中很有势力的《封神榜》一书,又把这些人事经过神话化了。
我写这篇,希望大家把它当作《徐文长故事》一类书看,知道古代的史实完全无异于现代的传说;天下的暴虐归于纣与天下的尖刻归于徐文长是一样的;纣和桀的相像,与徐文长和杨状元的相像也是一样的。这一点意思非常浅显,所举的证据也是神明白,想来读者必不至于索解不得。倘有笃志信古之士一定要说古书无一字无来历,古人的话不可轻于怀疑,那么,我们先要请问以下的几条:
(一)纣造的台的高度,应照《新序》说是“一千尺”呢?还是应照《帝王世纪》说是“一千丈”呢?
(二)斮胫的人,应照《水经注》说是“老者”呢?或应照《淮南子》说是“才士”呢?还是应照《补史记》说是“壮士”呢?
(三)所剖的孕妇,应照《吕氏春秋》说是一个平常人呢?还是应照《帝王世纪》说是比干之妻呢?
(四)给文王吃的人肉羹,应照《吕氏春秋》说是梅伯的呢?还是应照《帝王世纪》说是伯邑考的呢?
(五)《补史记》说纣杀的“周太子历”,这是何人?
这些问题都请考实了告知我们。否则我们在这样参差牴牾的古史中,便是要信也苦于无从信起了。
反正历史上没有记载,那么汤和武丁算不算是离经叛道惊世骇俗的改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