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玉林事件大家如何看?窃以为背后恐怕不简单 -- 夜月空山
就该派出城管,录像,留案底,按骚扰治安关到号子里。更好的办法是索性派出一批流氓把水搅混。。。
政府不该怕被骂。爱惜羽毛可能是好人但没好官。重要的是做对的事情,让敌人,甚至是被蒙蔽的群众骂去吧。
其实我的感觉是当地领导班子不团结,搞狗肉节的和治安口的不对付,于是互相拆台,成了这个烂摊子。。。
本来我对狗狗也是蛮喜欢的,看了玉林狗肉节“狗粉”无底线的作秀,真的是被恶心成了“狗肉粉”。
狗粉最大的过错,就是缺德、下贱、践踏法律。
中国没有全国性的关于养犬的法律。但是各地有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就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为例来说明: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5OZ8gjfVCDGYWQLvBHJxpSGybbKNK5A921lYWrYeTCaScHXF6inu146uG8k3ZfvurxmfG8YA-o6hSSlAS5PZ8q
1. 法规第一条:制定养犬法规的目的,开门见山,就是要:“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
狗粉的各种脑残,恰恰是忘了“以人为本”,看玉林的新闻,有狗粉袭击店铺老板,袭击食客,把食客的嘴打出了血。狗粉真的是把“狗命”放到了“公德”,甚至放到了“人命”的前面。
2.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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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重庆的养狗条例是什么规定,但是以北京的类推,应该不会差别很大。
http://www.guancha.cn/local/2014_06_24_240384.shtml
玉林救狗人士花200万养流浪狗 丈夫离婚儿子崩溃
看文章,重庆那个所谓的爱狗人士,为了养狗,跟老公离婚,害得儿子跟儿媳妇离婚,这种人精神正常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吗?
看照片,她养了这么多的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了吗?办理了狗证了吗?
她收养的狗,那些大型犬,符合城市不得养大型犬的规定吗?
3.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我住在属于北京重点管理区内。实际情况是,小区里的狗,大多数都没有按照要求给狗带上狗链。大街上的狗屎越来越多,还有狗往汽车轮胎上撒尿,狗主人也不管。
而起还有人居然违法带狗进饭店。
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sociology/2014-06/24/c_1111285265.htm
女子带狗进餐馆遭拒 丈夫开车冲撞报复被拘
4. 看观察网的文章,更有对狗下跪的,狗粉真的是下贱无底线。
玉林狗粉的下贱行为,其最根本点就是ZF失职,纵容“狗粉”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沙漠绿教、维 族恐怖活动的恶化,都是因为ZF失职纵容,对小恶听之任之,结果酿成大祸。
在今天的中国,吃狗肉本身就是合法的行为。狗粉们攻击店主跟食客,其行为,跟沙甸的沙漠绿教徒,禁止人们饮酒,其行为毫无二致。把少数人的极端信仰,凌驾到法律之上。
我不爱吃狗肉,以前只吃过一次狗肉。但是今天,被“狗粉”们恶心成了“狗肉粉”。今年,我要至少吃5次狗肉,而起要大张旗鼓的吃,要动用大家一起来吃。以实际行动支持“狗肉粉”们。
套用一句右派小白痴听的懂得话:
今天有人逼我们不能吃狗肉,因为我不喜欢吃狗肉,所有我不出声;
当明天有人逼我们不能吃猪肉的时候,已经没有人替我们说话了。
哪天狗肉铺闹,政府又得赶紧给这边下跪。典型没原则,连市场化选择都不尊重了。
政府要做的是建立肉狗屠宰市场,卫生检疫过关,不是这样两边摆,让人烦。
都是宠物狗,养狗人当然要曝光杀狗人残忍才显得自己正义,但这种行为到底是个例还是普遍行为,必须有数据支持。
送花成功。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吃狗肉遭白眼在我身边倒是没有。当然,目前市场上狗的流通渠道还是比较乱的,我也不建议哪位贸然去尝试。
狗肉的香补,不是一般肉类可以替代的。想吃就找长期经营,进货渠道比较稳定的。或者找乡下熟人订一餐。
凭什么取缔贩售狗肉的商家?
当某些人禁止吃狗肉的时候,我不吃狗肉,所以我不出声;
当某人人禁止吃猪肉的时候,已经没有人替我们出声了。
对裹小脚穿开裆裤骑马不用马镫写文章不用标点符号的传统也要坚持重振。
办证也不是很正规,好多不办证偷着养的。
应该建立档案,强制防疫强制卫生,养宠物责任强制保险……
巡查人员看到遛狗的马上检查证件、检查记录、检查遛狗工具……
网上流传的照片就别拿出来算数了,不说照片的真假都不确定,这是CCH
如果中央到地方不统一执政标准,真推墙了地方肯定袖手旁观的。跟明清灭亡没两样。只能坚持护一头。现在看所谓受狗人士根本是想土共死,帮护不得。现在政府置身事外最有效方式就是高举“市场化,自由选择”的旗号,答应加强对双方的监管。对私屠肉狗,抓宠物狗者重罚。同时一并处罚的是抛弃宠物狗的狗主,与前者同罪。
现在的照片不从网上传从哪里传啊?你要想找连视频都有.再不信,去参加动保组织的救狗活动好了,你出人出钱出车,肯定收你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