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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玉林事件大家如何看?窃以为背后恐怕不简单 -- 夜月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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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们这周围都不关心这些

都知道尊重别人,侧目那种是觉得德行有亏的,就因为这点饮食的不同就给周围人白眼这事做不出来的。你说一吃猪羊牛鸡鱼,但不吃狗肉的人看不上另一吃猪羊牛鸡鱼狗的人这说出去谁理你啊

家园 还应该完善狗主对宠物狗的生养死葬条例。

弃狗者与私屠肉狗,偷宠物狗者同罪。有养狗的权利就要承担抛弃的责任。

家园 摊手,这是你的事

PS、摆拍、演戏。。。。技术手段那么多,造假太容易了,你自己出力出钱出车,肯定你自己的一手资料最好。

家园 你有数据对面有官家的证明

你有数据对面有官家的证明.过去贩狗的可没检疫证,后来遭遇救狗活动多了,现在所有文书一应俱全,即便没有你救狗时那边一个电话就把检疫证明办妥了.

要真实数据或者参加每一次救狗然后专人甄别汇总统计或者先把检疫标准建立起来,再规范一下检疫证明的开具流程.

家园 如果是假的,总会露出蛛丝马迹的.

你参加过就知道了,你自己长着眼,留着心,如果是假的,总会露出蛛丝马迹的.

家园 哈哈
家园 谁不让我吃猪肉,我就吃了他(她)。
家园 要真能如此就好咯

要真能如此就好咯.现在光交钱也没看他们办过什么事,打狗队倒是常年活动,但经常出现把办过证的狗一起抓了打了的事,狗主在规定期限内就去领了,可还是失踪(是不是觉得好看自己领回家了?)或者打死了.就这样你还想让百姓交税啊,还嫌民怨少啊.

现把管理部门管管好再说吧.

家园 那就只能吃素了

宰杀的照片网上有,现代正常人见识了那种血腥的场面后,很难还能下得去筷了.

我说的“合法”当然是合法养殖的肉狗,不包括捕杀的野狗、被遗弃的宠物狗之类。

即使如此,君子远庖厨,怕血腥,您什么肉都不能吃了。

俺不吃兔子肉,就是由于小时候养兔子,兔子,嗯,剥皮,您懂的。

另外,扯远了,如果您看到一只动物在吃另外一只动物,比如,狮子,在啃吃一只斑马,还是怀孕的,那可血腥多了,您怎么办?杀了狮子么?或者,您舍身喂狮?

家园 这个假造得太过了

车上阿士奇,萨摩耶,边境,黑贝什么名狗都有,那是供食用的肉狗吗?

这也太特不符合经济学原理了,一条卖几千上万的名狗,会被放到餐桌上十几二十块一斤卖肉给你吃,是我数学有问题,还是有些人造假无下限啊!

家园 应该是予以规范而不是取缔

不规范的太多了,都取缔,后果太严重。再说了,不规范是政府管理上的空白、滞后造成的。在中国,卖狗肉并不违反,不能仅因为对狗肉市场规范不够就取缔。

否则,我们卖奶粉、大米、大豆、葡萄酒、食用油……都该取缔,因为这些市场都很混乱,都不够规范,都出过问题,甚至比狗肉严重得多的问题。推而广之,IT、电子什么的也得取缔……因为盗版、假货猖獗,岂不是首先就要关掉淘宝?

传统银行系统扼杀支付宝和余额宝也是这么个思路。结果呢?不过是他们落后了,扯住先进的,免得差距进一步拉大而已。支付宝-余额宝做过的,其他银行早晚也会做,只不过绝大多数很难做得那么好。

家园 那要看氛围

前段时间,请一个朋友吃饭,一个兔子肉,这哥们老怀疑是狗肉,问了个四五遍。现在我们一致决定以后吃饭坚决不带他了。

家园 你被人卖拐了!

吃不吃狗肉,本来只是个人选择,互不干涉就完了。但是现在不吃狗肉的人理直气壮地干涉吃狗肉的人的生活,无论从哪一方面都是说不过去的,是不适当的。

你看到的那些宣传材料都是狗粪们刻意夸大的,你要真有心,查询一下吃狗肉地区的常见病种类和发病情况,就知道根本没有事情,疑神疑鬼没必要。

家园 狗粉和他们的狗一起吃动物,然后自称是保护动物福利的

你是在讲笑话吗?

另外误操作送花了,本来不是有取消功能吗,怎么好好的怎么又没了?郁闷!

家园 谢花 市场上狗肉100%未检疫 注射过狂犬疫苗不得食用

市场上销售的狗肉100%未检疫 狂犬病的潜伏期可是很长的

2013-01-08 | 作者: 吕峥 | 来源: 中国畜牧兽医报-中国农业新闻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狗肉消费形成黑色产业链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条盗、贩、杀、卖狗肉黑色产业链条。笔者从日前召开的“整治非法制售狗肉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上获悉,我国尚未出台食用猫肉、狗肉检疫标准,因此市场上销售的狗肉全部未经过检疫,贩卖、食用狗肉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近年来一直从事“中国乡村人与动物的关系”研究的山东大学郭鹏教授在研究中发现,乡村丢失狗的情况正日趋严重,这与市场上违法买卖狗肉直接相关,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盗、贩、杀、卖的黑色产业链条。同时,偷狗带来的可观利益正在使这一社会犯罪日益升级,致使犯罪团伙肆无忌惮,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这已严重危害到了乡村人的日常生活安全。

江苏省沛县是著名的狗肉产地,“沛县狗肉”还在2010年进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该县一家经营狗肉食品加工的公司负责人曾表示,其公司每年屠宰的犬只达10万条之多,自己饲养的狗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其中五分之四都来自设在全国各地的收狗点。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指出,流向餐桌的狗肉全部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存在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生产条件恶劣、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私屠滥宰等诸多问题。

“我国没有对食用猫肉、狗肉出台检疫标准。”孙江表示,没有标准,就意味着不可能完成检疫,肉狗、肉猫检疫证纯属无稽之谈。此外,根据《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狂犬病免疫属于强制免疫,任何犬只都必须免疫。但目前无专门用于肉用犬的狂犬疫苗,注射过狂犬疫苗的犬只不能保证食用安全,不得作为食用。

孙江表示,如果严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去执行,非法制售狗肉现象可以得到遏制。他指出,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生猪屠宰条例、犬产地检疫规程、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对非法制售狗肉行为进行处罚、加以整治规范甚至取缔。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安翔指出,为保证食品安全,我国动物制品必须有可追溯体系,在养殖、加工等环节必须有齐全的记录。“正是因为我国现存的屠宰法律体系不够完整、内容不够全面、职责不够清晰、主体不够严谨等缺憾,导致目前野蛮屠宰和杀戮动物的事件层出不穷。”他呼吁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消除动物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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