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张居正夺情与今上修宪 -- 毕玄
从理论上讲,纪检、司法部门才有调查权,向他们公开才有效。
从实践上讲,你不知道“白手套”,“代持”是什么意思? 嗯,薄那个两千万的法国别墅,搞清楚了么?
还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权力关进资本的笼子里,腐败合法化,巧妙各有不同罢了。这也要学?
没有清帐土地(修缮黄册制度)的配合,一条鞭法的缺点被放大,自耕农小地主的负担加重。
到了清初成了所谓良法,还不是因为官绅吏的势力受到了满清和农民军的大幅削弱,隐田还有被侵吞的军屯都吐出来了吗?
如果没有清帐土地,明朝会毫无意外的走向深渊。作为有理想抱负的政治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呢,难道是扁鹊三连。
黄册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理清人口,实行保甲,然后征收赋税徭役。这其实是个半军事化的组织形式。在明初和北元对峙的情况下,搞这个制度有其必要性。
但搞这个制度并不是光查清人口,丈量田亩就完事了。黄册制度要实行必须有大量自耕农为基础。而且适用于货币经济不发达的王朝初年。黄册制度和唐朝的租庸调制度相比并不高明到哪里去。对民众活力的束缚犹有过之。而到明中期,外来白银开始大量涌入中国,货币经济的条件开始成熟。同时土地兼并已经极为严重。这时候去搞清丈田亩恢复黄册其实是缘木求鱼。
演变到明朝中期,黄册制度中的人丁税和强迫性劳役对老百姓来说也并不是好事。老百姓地都没有,小孩生了一大堆,于是又要交人头税,又要自带干粮服劳役,那么谁愿意干这种事情呢?自然纷纷逃亡。
如果要恢复黄册制度,至少要来一次土改。而当时明朝已经从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很多年了,要他们革自己的命又怎么做得到呢?那么折衷的办法自然是以钱代役。这也不是什么新招数。历代王朝都搞过。宋朝王安石的变法主要内容之一。
以钱代役没问题,钱又从哪里来?所以最终必然要导致摊丁入亩。田产越多的人应该交更多的税。而明朝最奇葩的地方是大地主不交税。这就造成摊丁入亩搞不下去,只能够搞半吊子的一条鞭法,反而进一步造成自耕农破产,形成恶性循环。
一个制度在何时实施,以及如何实施都是有要于是时的。时机不对不行,时机对了实行不力也不行。
我只不过是在延伸Carlito说的话,他说“反腐有靠法治的么?”
反腐当然要靠人治,习王在这点上做得很不错。但是不是因此就将法治可以完全丢一边?完全不用考虑跟进反腐的制度建设?难道真是的没有任何有效的制度,能够约束腐败?非得习大大这么辛苦地反腐?雍正在位十三年就累死了,你是也想累死今上吗?
我党贪腐到这样的局面,已经不是靠杀一批管一批能够抑制得了的。王岐山说:要让官员不敢贪,不能贪,最终达到不想贪。现在可能暂时不敢贪,但离不能贪还远远不够。没有刚性的制度约束,等习在反腐上面注意力一松,很可能又回潮。
具体采用什么样的制度约束,这不是我们操心的事。其他国家广泛使用的官员财产申报你们觉得不够看,觉得抓小放大,不够看。要尽快掌握一切资源,集中火力,孤立和拔掉那几棵大树,再来拍苍蝇。
我也完全相信党能够创造出比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样落后的西方制度更先进的制度,到时候大叔和苍蝇都能搞得定。反正终身制,再等二三十年也没关系。
明朝士绅不是完全不交税,他们免税的田是有限的,具体数据后面有。但是官绅吏勾结起来挖明朝的墙角,还有更加贪婪的勋贵和藩王,搞隐田侵吞军屯土地。黄册制度流于形式,自耕农所拥有土地减少不就是由于这些硕鼠吗?张居正为什么身后那么惨,除了万历对他独揽大权的愤恨,不就是他的清帐土地得罪了这些实力强大的硕鼠们吗?黄册制度完全恢复到明初那样是不现实的,一条鞭法已经把徭役摊入田亩了。清帐土地只是想办法把国家的土地税基尽可能恢复一些,其实已经是承认了部分现实,国有的军屯土地收回一部分,让侵吞了大量土地的硕鼠们把隐田报出来,交纳应缴的税,而不是把负担转移到自耕农小地主身上。
明太祖朱元璋诏谕:「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家,而复役其身,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明太祖实录》卷111
嘉靖二十四年《优免则例》规定,京官一品优免役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递减,至九品优免役粮六石、人丁六丁;外官减半;举、监、生员优免粮二石、丁二人;致仕优免本品十分之七。《嘉隆新例附万历 户例》
万历三十八年《优免新例》规定,现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八品免田两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进士优免田最高可达三千三百五十亩,未仕举人优免田一千二百亩;生员、监生八十亩。(注:姚宗仪:《常熟私志》卷3,《赋役 优免新例》)
老毛一死,尸骨未寒,遗孀兼忠实战友被抓;两年后指定接班人被废,四年后被抹黑,典型的人亡政息。
他没有让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吗?
发动一场”史无前例“的群众运动,不惜搞乱全国的代价,不惜粉身碎骨啊。
他没有培养接班人吗?
他培养了四个(算上邓是五个)接班人,言传身教,谆谆教导,结果他们都是私欲膨胀,走着走着就变了心,念歪了经。
他的失败是因为邓小平的“逆反心理”还是华国锋的“逆反心理”?
都不是,而是因为老毛要变革的是人心,要抑制的是私欲,要铲除的是他们的利益,这是绕过不去的,也是针针见血的,世上除了”我不入地狱“的老毛,有几人能做到?
习亲身经历过这一历史重大巨变,还当过一段耿飚(当年邓的打手)的秘书,相信习从他的父辈们学习到的教训比我们深刻得多,而且他的信息来源也绝对比我们靠谱,这是毫无疑问的,是什么让他觉得非要把事情做绝呢,打破这个“规矩”不可呢?
他不懂历史,不知道洪宪往事?
肯定学过!
他不知道他现在已是谤满天下?
肯定知道!
他不知道这事即使做成了,历史上的评价也将是毁多于誉,三七开?
肯定知道!
那么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呢?
肯定是退后一步,有比这更可拍的东西在等着他,使他觉得这样做更有利。
所以,我们且看吧。
至少他还在卖力反腐,这点至少比胡温强,比克强强,比只做蛋糕不分蛋糕的汪洋强。
还给老百姓?明显不可能。那么按田亩缴税。没问题啊。但是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是不同的。
《明史·食货志》:“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货,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枆。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法。”
这里的要件是量地计丁。什么是量地计丁?并不是摊丁入亩,而是不再以里甲作为单位(这可是彻底打破了黄册的规定)而将一州一县的徭役均派到该州县的丁粮。然后考虑民户的土地财产状况和劳动力状况收取赋税,折合成丁银。其实就是把以前要老百姓自带干粮的实际劳动改为收人头税。然后用这笔钱去雇人服役。这其实不出王安石的免役法。
而在具体实施中各地先要把民户分出等级。所谓“有丁无粮为下户,仍纳丁银。有丁有粮为中户。丁粮俱多为上户。”那么怎样定下、中、上户就大有漏洞可钻。而各地实施的标准五花八门。例如江苏嘉定每丁征一分银,而同在江南相隔不远的浙江余姚却每丁要征五分银。除了很少一些地方把丁银完全摊入田亩,其他地方仍然是以丁为主,以田为辅。这样搞的话,按人头缴税,当然是没有田地的老百姓吃亏。穷人家里五口人要交五个人的税,富人家里五口人也只交五个人的税。谁的负担更重?
所以到了清朝完全实行摊丁入亩才算理顺了税收关系。但要在明末搞这个除非明朝从执政党变回革命党才有可能。当然,另一条出路是发生工业革命,把失地的流民赶到城市里去做工。
这已经是向现实妥协了,至少清查出来的隐田所有权还是士绅的,就是希望赋税压力不要大部分都加在自耕农小地主身上。
你所说的是一条鞭法的弊端,确实是存在的,官绅的实力占优啊,上下其手很容易的。还有区域性的差异,一条鞭法适合于江南,但未必适合于九边,大多数地区赋税徭役都收折色也是问题多多。
我党贪腐到这样的局面,已经不是靠杀一批管一批能够抑制得了的。王岐山说:要让官员不敢贪,不能贪,最终达到不想贪。现在可能暂时不敢贪,但离不能贪还远远不够。没有刚性的制度约束,等习在反腐上面注意力一松,很可能又回潮。
或者说是什么让你觉得现在把”法治完全丢到了一边的“?
通过修宪改任期就不是法治了吗?
设立监察不就是法治吗?
法治是什么?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满足这四句话才叫”法治“。
首先得有法可依,而法律的建设又不是一朝一夕的,无论中西方立法,都是漫长的各方利益之间的讨价还价与博弈,所以这必须要有人在其中强力推进才会推进。
官员财产公开的立法,正如你所说,在胡温甚至胡赵时就有人呼吁推进,为何一直进展不大呢?
原因就在于推进的人不够强大,为什么不够强大?
一是推进的人本来就是三心二意,甚至本身就是贪官,他们怎么能全心全力推进呢?退一步说,即使通过了,又怎么能指望他们认真执行呢?
二是反对的人多,我敢说中央委员中,贪的人不说绝对比不贪的多,但三成以上肯定不止,而他们的后台以邓叶为首的家族是何等的嚣张,相信天下有目共睹;
三是时间问题,立法需要时间,打黑需要时间,瓦解需要时间,但时不我待,他们不能否定立法反腐的正当性,他们可以用细枝末节的问题技术性拖垮你,香港有拉布运动,日本有牛步投票,米国也有通过冗长发言把不喜欢的法案变为废案的技术手段,相信那些贪官也有各种手段拖延。
所以说把习给累死本来就是他们的伎俩之一,不足为奇。而习偏不信邪,毅然为自己和老王加戏,宁愿累死也要把他们拉下马这才是可钦可佩的。
试想谁最不愿习王在台上?当然是那些马上要被双规的贪官。
真正的老百姓会担心习一直赖在台上不下来挡住自己的升迁之道吗?根本不会,老百姓只会担心反腐不够彻底,恶势力除不干净。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落实则必须靠人执行,而且是必须靠屁股上没有屎的人去执行,而且是必须靠屁股上没屎并且具有天下为公的自觉性的人去执行才能可靠保障。
习王是不是这样的人,还是不可贸然盖棺定论,但他们迄今为止的所作所为至少比胡温邓江强。所以相对来说,对她们有所期待也不算妄念吧。
那就不要说了。研究明史的都不知道黄册么?
韦庆远的《明代黄册制度》研究的非常透彻了。亲王的那篇文章基本就是照抄的。所以亲王在前言里说不能发表只能当作“史普”。呵呵。
至于说研究明史要不要懂黄册,如果不是专业的确实没必要知道细节。亲王的那篇文章除了“史普”,其实还有以史为鉴的意思在里面。
难到我到人家帖子低下去说么?玉良书记谈明史最好还是找吴老师啊。黄册我也知道,但是具体是什么,有什么用,那是看马亲王的文章才明白。以前,我是信万历十五年的。当然,不能数字化管理,这个没错,但是,要说没有档案,那是胡扯。我就不明白了,当某人顶着专家的名头满嘴跑火车时,我们为什么信?我认字,难道就是有知识了?
最后,讲个笑话,轻松一下。
狐狸把饼干分成两半,左手的饼干小,右手的饼干大,小熊生气地大叫道:“不公平!不公平!”狐狸就在右手的饼干上咬了一大口,这时左手的饼干比右手饼干大,狐狸又在左手的饼干上咬了一大口.....就这样,饼干渐渐小了,最后饼干被狐狸吃完了。
另外,崇祯面临啥问题?民生、吏治、辽饷。简单的说就是内忧外患。历史对崇祯评价还是很客气的,君王死社稷么。
如果你之前给予希望的“屁股上没屎并且具有天下为公的自觉性的人”,突然有一天屁股上开始有了屎,你能怎办?
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所以为什么要这么强调建立长效的防腐机制。其实重要的不是机制本身,而是是否愿意实行这样的机制,可以考验他自己真实的态度。如果他或他的团队真有有要变恶龙的心思,他或他的团队会非常抵制,拒绝建立真正有效并且全方面覆盖的防腐机制。
财产公开申报只能对小官小吏有效,对上层几乎无效,除非特别不小心。这在国外运行的实际结果也是如此。
但财产公开申报这个工具,这就是一个全面覆盖的防腐机制,会无差别对所有官员都造成制约,而不像监察反腐那样可以控制,作为派系斗争的工具。
同样是阻力巨大,
同样是与国际接轨,
同样是并非火烧眉毛可以从长计议,
同样是问题多多可能完全走样根本达不到预期目标,
同样是需要集思广益,需要针对中国国情做大面积修改,
但房地产税就在他上位这五年被反复提起反复论证,
财产公开申报就被完全禁声提也不提。
你觉得是细枝末节,我觉得在这细枝末节里面透出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库克走的是一条跟乔布斯完全不同的路。库克有选择么?索尼公司,连大楼窗户都卖了,今年还是推出了新东西,但是索尼还能回到原来的样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