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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9:卫元——奚而不丧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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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卫元——奚而不丧

卫元,“氏”卫“名”元,是一位卫国国君,所以《春秋经》又称他为卫侯-元。因他的谥号是“灵”,后人一般称他为卫灵公。

卫元(卫侯-元,卫灵公)的父亲是卫恶(卫侯-恶,卫襄公),在位只有九年,而卫元出生是在卫襄公四年(公元前五四〇年,鲁昭公二年,周景王五年,晋平公十八年),则他父亲卫恶去世时卫元只有五岁。

卫恶去世是在公元前五三五年(鲁昭公七年,周景王十年,晋平公二十三年,卫襄公九年),当时霸主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韩宣子(韩起)趁此机会向卫国示好,把十二年前卫国执政的卿孙文子(孙林父)叛离时带走的孙家采邑“戚”还给了卫国。

而在卫国内部,由于卫恶没有嫡子,他的继承人就只能考虑那些庶子,其中,他的一个宠妾婤姶生了两个儿子,长子叫孟絷(絷),腿脚不好,次子就是卫元。卫国一位卿孔成子(孔烝鉏)联合一位大夫史朝把五岁的卫元扶上位,于是有了后来的卫灵公。

五年后,公元前五三〇年(鲁昭公十二年,周景王十五年,晋昭公二年,卫灵公五年),十岁的卫灵公(卫元,卫侯-元)被弄到晋国,朝见新即位不久的晋昭公(晋侯-夷)。

又八年后,公元前五二二年(鲁昭公二十年,周景王二十三年,晋顷公四年,卫灵公十三年),卫灵公十八岁,他亲哥哥“絷”(公孟,孟絷)虽然腿脚不好,但已经掌握了卫国的实权。可是“絷”得罪了手下一些大臣,其中的齐豹、北宫喜(北宫贞子)、褚师圃、公子朝一起作乱,发动袭击,刺杀了公孟(絷,孟絷)。当时卫灵公在平寿,得知这个消息,马上冲回“卫”,到宫中把宝物都拿了,然后逃往卫国境内的“死鸟”避难。

但是,参加叛乱的两位卿之一北宫喜家的大管家并不赞成这次叛乱,自行率领北宫家人马,攻灭了发动叛乱为首的卿齐豹家,于是卫灵公回到“卫”。以后,直到公元前五一五年(鲁昭公二十七年,周敬王五年,晋顷公十一年,卫灵公二十年),都由北宫喜把持卫国朝政。

过了九年,到公元前五一三年(鲁昭公二十九年,周敬王七年,晋顷公十三年,卫灵公二十二年),卫灵公给流亡在外的鲁昭公送去漂亮的乘马,叫做启服。

再过七年,到公元前五〇六年(鲁定公四年,周敬王十四年,晋定公六年,卫灵公二十九年),三十四岁的卫灵公再次上了《春秋经》和《左传》,他要去参加各家诸侯在召陵的会盟。他先是接受大夫“子行敬子”的建议,坚持带上负责社稷祭祀的大夫祝佗(子鱼),又在举行盟誓时依靠祝佗说服了参加盟誓运作的周王室大夫苌弘,没让蔡国国君在盟誓中排在自己前面。根据《春秋经》,在之前关于此次各家诸侯集会的记载中,蔡国国君已经排在了卫灵公前面,而在后面关于此次盟誓的那条记载中,则没有开列参加的诸侯。

顺便提一句,这次盟会是《春秋经》记载的最后一次各家诸侯的大规模盟会——召陵之盟,有周天子的代表以及十八家诸侯参加,从三月延续到五月,中间各家诸侯还一起去进攻楚国的方城,而且参加盟会的蔡国四月又派出大夫公孙姓率兵攻灭了沈国。最终五月举行盟誓的地方则选在附近的皋鼬。

两年后,公元前五〇四年(鲁定公六年,周敬王十六年,晋定公八年,卫灵公三十一年,齐景公四十四年,郑献公十年),鲁国实际执政的陪臣阳虎挟持本国最重要的两大家族季家和孟家的族长,自行穿过卫国都城,从南门进,东门出,也不向卫国借道,更不来朝见卫灵公。三十六岁的卫灵公火了,要派兵去追击,但老臣公叔文子(公叔发)劝他说不可“以小忿蒙旧德”,他接受了,没让阳虎借刀杀人。

下一年,公元前五〇三年(鲁定公七年,周敬王十七年,晋定公九年,卫灵公三十二年,齐景公四十五年,郑献公十一年),因为霸主晋国遭遇了天灾而且内斗严重,卫灵公打算叛离晋国,但卫国那些大夫不同意,于是他派北宫喜的儿子北宫结出访齐国,私下告诉和晋国对立的齐景公:“执结以侵我。(把这个“结”扣住然后来攻打我。)”,这才与齐景公(齐侯-杵臼)在“沙”(琐)那里举行了盟誓,初步实现了齐、郑、卫三家诸侯的小同盟。

再下一年,公元前五〇二年(鲁定公八年,周敬王十八年,晋定公十年,卫灵公三十三年,齐景公四十六年,郑献公十二年),霸主晋国派部队来要求和卫灵公举行盟誓,部队统帅赵简子(赵鞅)只派出手下两名大夫涉佗、成何去和卫灵公盟誓。

在盟誓举行过程中,卫人让那两名大夫执牛耳,那两名大夫却不干,成何说是:“卫,吾温、原也,焉得视诸侯?(你们“卫”,就等于我们的城邑“温”和“原”,怎么能和诸侯一样?)”,卫灵公只好自己执牛耳。但在歃血时,涉佗又推了一下卫灵公的手,结果牛血洒到卫灵公手腕上,卫灵公终于急了。

此时,卫国一位大夫王孙贾赶了上来,发话说:“盟以信礼也,有如卫君,其敢不唯礼是事而受此盟也?(结盟就是要推行我们周家的规矩,我们卫君在此,怎敢不严格遵循规矩行事,又怎能再接受这样的盟约?)”,卫人这是认为这个盟约的达成不合规矩,不打算接受了。

卫灵公虽不打算接受这个盟约,可担心自家那些大夫反对,这时王孙贾给他出主意让他返回时不进“卫”那个城,就在郊外停下来,他们的大夫赶来询问,他就把这次在晋人手上受到的羞辱说了出来,然后说:“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从焉。(寡人这次让我们社稷蒙羞,各位还是占卜谁来继承我吧,寡人会尊重你们的决定。)”,但那些大夫说:“是卫之祸,岂君之过也?(这是我们卫国的灾难,怎能是主上的责任呢?)”。

这位“公”(卫灵公,卫侯-元)接着又说:“又有患焉。谓寡人‘必以而子与大夫之子为质。’(可我们还有大麻烦,人家要求寡人“一定得让你儿子和你们大夫的儿子来作质子。”)”,那些大夫回应:“苟有益也,公子则往。群臣之子敢不皆负羁绁以从?(只要有用,公子都去了,群臣之子怎敢不全牵上缰绳跟着?)”。

到质子们快要出发时,王孙贾再提出:“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使皆行而后可。(要是我们卫国有难,那些工和商也好不了,得让他们都派出质子才行。)”,这位“公”把这话告诉那些大夫,于是扩大了准备派出质子的范围,重新确定出行日期。

到即将出发之前,这位“公”把所有国人召集到朝廷上,让“贾”(王孙贾)问他们:“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如果我们卫国反叛晋国,晋人来进攻我们五回,我们会困难到什么程度呢?)”,那些国人都说:“五伐我,犹可以能战。(就算进攻我们五回,我们还打得下去。)”,“贾”说:“然则如叛之,病而后质焉,何迟之有?(那我们还不如先反叛他们,顶不住了再派出质子,难道就晚了吗?)”,于是卫人公开叛离晋国。后来,晋人曾提出要再次举行盟誓,甚至杀了涉佗并驱逐成何谢罪,但卫人还是没答应。

这年秋天,晋人和鲁人都曾来进犯卫国,到这年冬天,卫灵公又和郑献公(郑伯-蠆)举行了盟誓,这样齐、郑、卫三家诸侯就全都互相结成了盟友。

又下一年,公元前五〇一年(鲁定公九年,周敬王十九年,晋定公十一年,卫灵公三十四年,齐景公四十七年,郑献公十三年),秋天,齐军为卫国打下了夷仪。随后,卫灵公准备前往五氏与齐景公(齐侯-杵臼)会面,要经过中牟,当时在中牟驻扎着拥有千乘战车的晋军,卫人就占卜通过中牟是否吉利,结果占卜时在烧灼过程中把龟板烤焦了。这时,卫灵公发了话:“可也!卫车当其半,寡人当其半,敌矣。(行了!我们“卫”的战车对付一半晋军战车,寡人自己也能对付另一半晋军战车,这就打平了。)”,于是他们通过中牟城下。

中牟人想出城攻击他们,卫国有位大夫褚师圃正好流亡在中牟,就告诉中牟人说:“卫虽小,其君在焉,未可胜也。齐师克城而骄,其帅又贱,遇,必败之。不如从齐。(卫国虽小,但他们的主上在这边,我们打不赢他们。那边齐军刚打下一个城邑,正自大着呢,他们的将领又出身不高,猛然打上去,肯定能打败他们。我们不如去捕捉齐军。)”,于是中牟人去攻打那支齐军,将他们击败。随后,齐景公还把禚、媚、杏那三个城邑送给了卫国。

此时五氏(寒氏)属于晋国,在城中的,是另一支赵家的邯郸午,卫军从西北方向攻入城内,守住了突破口,到晚上晋方守军就溃散了。

又过了一年,公元前五〇〇年(鲁定公十年,周敬王二十年,晋定公十二年,卫灵公三十五年,齐景公四十八年,郑声公元年),晋国的卿赵鞅(赵简子)率兵包围了“卫”,报复齐军为卫人打下了夷仪。“午”(邯郸午)亲自带了七十名手下攻打“卫”的西门,在门中厮杀,杀死了一些守军,并扬言:“请报寒氏之役。(我这是来报复上次“寒氏”那一仗的。)”。可涉佗却不以为然,说:“夫子则勇矣,然我往,必不敢启门。(那位大人虽然很厉害,但要是我去了,他们肯定不敢开门应战。)”,于是也带了七十名手下一早去攻打“卫”的西门,那些手下走到门的两边,站下,就像木头桩子戳在那儿,一动不动,对方到中午还不开门应战,这才退回来。可是等这一仗回去,晋人就追究“卫”叛离的责任,杀了涉佗。

这年冬天,卫灵公与齐景公和郑国的卿游速在安甫会面,加强三方的结盟。下一年,鲁国因为阳虎叛逃晋国,也改变了原来坚定追随晋国的政策。于是逐渐形成四家诸侯的小同盟,自求多福。

过了两年,到公元前四九七年(鲁定公十三年,周敬王二十三年,晋定公十五年,卫灵公三十八年,齐景公五十一年,郑声公四年),卫灵公又和齐景公在垂葭(郹氏)会合,带领部队去进攻晋国。渡过黄河进入晋国境内之后,已经大约七十六岁的齐景公想让四十二岁的卫灵公坐上自己的战车,他宴请卫灵公,下令在旁边事先准备好自己的一辆乘广(乘坐舒适的指挥战车),乘广上带了甲胄。这时,卫灵公听到齐人报告:“晋师至矣!(晋军打过来了!)”,兵荒马乱中,齐景公趁机建议:“比君之驾也,寡人请摄。(主上的车要套好还得等一阵子,不如坐寡人的车吧。)”,于是卫灵公被骗上了齐景公的乘广,两人穿上甲胄,驾着乘广狂奔起来。过一阵子,又有人报告:“无晋师。(没发现晋军。)”,他们才停下来。

下一年,公元前四九六年(鲁定公十四年,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公十六年,卫灵公三十九年,齐景公五十二年,郑声公五年,宋景公二十一年),霸主晋国六家卿族中有两家——范家和中行家占据了朝歌反叛,被晋人包围。但卫、齐、郑、鲁四家诸侯的小同盟是支持范家和中行家的,于是卫灵公就与齐景公和鲁定公一起出兵援救那两家,为朝歌解了围。

这年早些时候,卫灵公把卫国最富的公叔家的新族长、卿公叔戍赶出了卫国,接着又先后驱逐了另外两位卿赵阳和北宫结。卫灵公早就羡慕公叔家的财富,但公叔戍的父亲公叔文子(公叔发)很低调,一直谨守臣子本分,卫灵公也就没对他们家动手。而这位儿子公叔戍却比较狂妄,给了卫灵公动手的借口:当时公叔戍提出要驱逐卫灵公夫人的亲信,被夫人告了状。这位夫人就是著名的来自宋国的南子,她可不是简单的人物,连孔老先生(孔丘)都吃不消她。

这年晚些时候,四十三岁的卫灵公竟然把夫人南子的老相好宋朝召了来,在“洮”相会。这位宋朝在当时是出了名的漂亮,孔子曾经说过:“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论语?雍也第六》),祝鮀就是前面提到的说服苌弘改变了诸侯盟誓排位的祝佗,而有招祸功能的“宋朝之美”说的就是这位宋国的公子朝。

当时卫灵公的大子蒯聩经过宋国,那里的野人故意唱歌给他听:“既定尔娄(lóu)猪,盍(hé何不)归吾艾豭(jiā)。(你们要了小母猪,咋还留着咱大种猪?)”,这是讽刺卫灵公、南子和宋朝。大子蒯聩听了以后受不了了,要在朝见时杀掉南子,把南子吓坏了,哭着逃走,卫灵公“执其手以登台”,发动警戒。那位“大子”只好逃往宋国。支持大子的卿、卫灵公过继给“絷”(公孟,孟絷)的儿子公孟彄逃往郑国,随后又去了齐国。

也在这一年,孔子从鲁国流亡卫国,呆了十个月之后,看到政局如此动荡,就出去躲了一个多月,等局势平定才回来。

到下一年,公元前四九五年(鲁定公十五年,周敬王二十五年,晋定公十七年,卫灵公四十年,齐景公五十三年,郑声公六年,宋景公二十二年),年初,孔子已经回到卫国,被南子召见,孔子推脱不了,只好去见,入门之后朝北面磕头,南子在帷幕之后两次回拜,“环佩玉声璆然”。

子见南子”回来之后,子路不高兴了,孔子只好赌咒发誓:“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我假若不对的话,天厌弃我罢!天厌弃我罢!——杨伯峻《论语译注》)”(《论语?雍也第六》)。可南子仍没放过孔子,随即要求孔子和他们一起出行,卫灵公和南子同车,由太监雍渠参乘,让孔子坐下一辆车,招摇过巿。于是孔子感叹:“已矣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这个社会完了!我没见过喜欢美德如同喜欢美色的人。——杨伯峻《论语译注》)”(《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而此时四十五岁的卫灵公自觉已经老了,不想奋发有为,于是孔子又感叹:“苟有用我者,朞月而已,三年有成。(要是谁能用我,只要到明年这个月就会见效,三年就能成一番事业。)”(《史记》中华书局1973 六 世家二 一九〇五 《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第十七》),很快,孔子就离开了卫国。

这年晚些时候,卫灵公又和齐景公一起策划去援救宋国,对抗盟友郑国。

过了将近一年,公元前四九四年(鲁哀公元年,周敬王二十六年,晋定公十八年,卫灵公四十一年,齐景公五十四年),秋天,卫灵公再和齐景公会面,一起出兵帮助占据朝歌和邯郸反叛的晋国的范家,卫军统帅是新的卿孔圉(孔文子),卫灵公不再亲自上阵,同时出动的除了齐军还有鲁国和鲜虞人的部队,他们打下了晋国的棘蒲。

转过年来,公元前四九三年(鲁哀公二年,周敬王二十七年,晋定公十九年,卫灵公四十二年,齐景公五十五年),夏四月丙子那天(杨注:丙子,七日。),卫灵公就去世了,享年四十七岁,没活过比他大三十多岁的齐景公。卫灵公的嫡长子蒯聩被他赶走,继承他的是蒯聩的儿子“辄”(后来的卫出公)。本来卫灵公想立公子郢(郢,子南)为继承人,夫人南子也支持,但子南坚决不干,结果为以后蒯聩回来和儿子争位埋下了隐患。

在《论语?宪问第十四》中记录了一段孔子与季康子关于卫灵公的对话,反映了孔子对卫国的矛盾心情,以及对卫灵公朽木不可雕也的恼怒:

子言卫灵公之无道也,康子(季康子,季孙肥)曰:“夫如是,奚而不丧”孔子曰:“仲叔圉(孔文子,孔圉)治宾客,祝鮀(祝佗)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

杨伯峻先生在《论语译注》中对这一段的翻译是:

孔子讲到卫灵公的昏乱,康子道:“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败亡?”孔子道:“他有仲叔圉接待宾客,祝鮀管理祭祀,王孙贾统率军队,像这样,怎么会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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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123盗杀卫絷2节、131卫灵叛晋6节):

通宝推:老老狐狸,mezhan,迷途笨狼,ton,楚庄王,
家园 要想混得好,要么伶牙俐齿,要么耍帅卖萌,

古今同理,千古一矣!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盗杀卫絷1/2

《昭元年传》:

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围设服、离卫。叔孙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郑-子皮曰:“二执戈者前矣。”蔡-子家曰:“蒲宫有前,不亦可乎?”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辞而假之寡君。”郑行人挥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忧子皙之欲背诞也。”子羽曰:“当璧犹在,假而不反,子其无忧乎?”齐-国子曰:“吾代二子愍(mǐn)矣!”陈-公子招曰:“不忧何成?二子乐矣。”卫-齐子曰:“苟或知之,虽忧何害?”宋-合左师曰:“大国令,小国共(gōng)。吾知共而已。”晋-乐王鲋(fù)曰:“《小旻》(mín)之卒章善矣,吾从之。”((p 1202)(10010103))(092、107、108、109、115、123)

退会,子羽谓子皮曰:“叔孙绞而婉,宋-左师简而礼,乐王鲋字而敬,子与子家持之,皆保世之主也。齐、卫、陈大夫其不免乎!国子代人忧,子招乐忧,齐子虽忧弗害。夫弗及而忧,与可忧而乐,与忧而弗害,皆取忧之道也,忧必及之。《大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三大夫兆忧,忧能无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谓矣。”((p 1204)(10010104))(092、107、108、109、115、123)

我的粗译:

在我们昭公元年(公元前五四一年,周景王四年,晋平公十七年,楚郏敖四年,齐景公七年,宋平公三十五年,卫襄公三年,陈哀公二十八年,蔡灵公二年,郑简公二十五年,许悼公六年,曹武公十四年),三月,各家诸侯在“虢”那里盟会,重申“宋之盟”的盟约,甲辰那天(杨注:甲辰,二十五日。),举行盟誓。楚国令尹公子围陈设出国君的车辆服饰旗帜,而且出行时在自己前后各安排了一对卫士。

见到这个排场,我们的卿叔孙穆子(叔孙豹)感叹:“楚公子美矣,君哉!(这位楚公子可真漂亮啊,就像是一位主上!)”。

郑国的卿子皮(罕虎)也说:“二执戈者前矣。(他前面还有两个拿着戈的开路。)”。

蔡国的卿子家(公孙归生)则说:“蒲宫有前,不亦可乎?(他既已住进蒲宫,前面有俩人执戈开路,有什么不行的?)”。

楚国大夫伯州犁赶紧解释:“此行也,辞而假之寡君。(这是我们出来前,向敝国主上辞行时从他那儿借来的。)”。

郑国的行人挥(子羽)却说:“假不反矣。(借就不会还了。)”。

伯州犁反驳:“子姑忧子皙之欲背诞也。(大人还是操心你们子皙的不安分吧。)”。

子羽(行人挥)回他:“当璧犹在,假而不反,子其无忧乎?(那正对上玉璧的人还在,借了不还,大人就不操心吗?)”。

齐国的卿国子(国弱)于是说:“吾代二子愍矣!(我反正是替两位大人担心了。)”。

陈国的卿公子招接着说:“不忧何成?二子乐矣。(不操心怎能成事?两位大人可是乐得很呢。)”。

卫国的卿齐子(齐恶)说:“苟或知之,虽忧何害?(要是明白的话,操些心有啥?)”。

宋国的卿合左师(向戌)说是:“大国令,小国共。吾知共而已。(大国指挥,小国服从。反正我只要服从就行。)”。

晋国大夫乐王鲋(乐桓子)说道:“《小旻》之卒章善矣,吾从之。(不敢暴虎,不敢冯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小旻》那诗的最后一章好啊,我会照着做。)”。

从盟会上退下来后,子羽(行人挥)对子皮(罕虎)说:“叔孙绞而婉,宋-左师简而礼,乐王鲋字而敬,子与子家持之,皆保世之主也。齐、卫、陈大夫其不免乎!国子代人忧,子招乐忧,齐子虽忧弗害。夫弗及而忧,与可忧而乐,与忧而弗害,皆取忧之道也,忧必及之。《大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三大夫兆忧,忧能无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谓矣。(叔孙严密但恭顺,宋-左师话虽不多却有规矩。乐王鲋怜悯而谨慎,大人和子家保持了平衡,这几位都是能让家族几代都不衰落的族长。齐、卫、陈的大夫怕难免要遭殃了!国子替别人操心,子招该操心时倒只顾高兴,齐子虽操心却不在乎。自己没操心事却替别人操心,该操心时倒只顾高兴,还有虽操心却不在乎,那都会招来更操心的事,操心跑不了。《大誓》里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这三位大夫有了招惹操心事的行为,操心事还能不来吗?从一个人话里就能看出苗头,就说的是这种事。)”。

一些补充:

以上两段《左传》因为其中预言了好几个人的命运,会在六章《左传》中重复出现,我已经用了五次,此次预言的是齐子(齐恶),但应在了他儿子齐豹身上。

杨伯峻先生注“楚-公子围设服、离卫”曰:

设,施陈也,今言设施、设立。服,凡衣饰器用品物皆可曰服,如《周礼?大行人》“其贡服物”,谓玄纁絺纊;《都宗人》“正都礼与其服”,谓宫室车旗。此服泛指围之一切陈设服饰。设服,设君服也。《鲁语下》叙此事云,“今大夫而设诸侯之服”,足为明证。“离”与“丽”古音同在来母歌韵,可相通假。故《易?离?彖辞》:“离,丽也。”丽又与俪通。俪,并也,耦也(配偶即伉俪),两也。《仪礼?士昏礼》郑《注》:“俪皮,两鹿皮也。”《礼记?曲礼上》“离坐离立毋往参焉”、“离立者不出中间”,离立、离坐谓两人并坐并立。离卫,卫即今之卫兵,卫兵成双成对者,谓之俪卫,亦作离卫。据下文,似王子围前有执戈者二人,后可能亦有二卫兵。据襄二十八年《传》,庆舍之卫,前后各一人,卢蒲癸、王何是也。

杨伯峻先生于(齐-国子曰:“吾代二子愍矣!”)之后注云:

杜《注》:“国子,国弱也。二子谓王子围及伯州犁。围此冬便篡位,不能自终;州犁亦寻为围所杀,故言可愍。”愍音闵,服虔《注》:“忧也。”孔《疏》引服虔云:“代伯州犁忧公子围,代子羽忧子皙。”则二子指州犁与子羽。《左传》作者好以后来事实作预言,故预言多验。子羽并无祸,则杜说是。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卫-齐子曰:“苟或知之,虽忧何害?”)云:

齐子即齐恶,为闵二年《传》齐子之四世孙。见杜氏《世族谱》。时卫襄公名恶,而其臣有齐恶、石恶,君臣同名。《礼记?内则》孔《疏》云:“先卫侯生,故得与卫侯同名,是知先生者不改也。”昭七年《谷梁传》云:“此何为君臣同名也?君子不夺人名,不夺人亲之所名,重其所以来也,王父名子也。”杜《注》:“言先知为备,虽有忧难,无所损害。”

杨伯峻先生注“言以知物”曰:

《礼记?缁衣》“言有物”,郑《注》:“物谓事验。”八年陈招杀太子。国弱之子国夏以哀六年奔鲁。齐恶之子齐豹被灭,见昭二十年《传》。

《昭二年传》:

自齐聘于卫。卫侯享之,北宫文子赋《淇澳》(qí ào)。宣子赋《木瓜》。((p 1228)(10020103))(118、123)

《昭七年传》:

卫-齐恶告丧于周,且请命。王使郕简公如卫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p 1294)(10071102))(123)

我的粗译:

下一年是我们的昭公二年(公元前五四〇年,周景王五年,晋平公十八年,齐景公八年,卫襄公四年),晋国新任首席执政大臣、中军元帅韩起(韩宣子)遍访各家诸侯通报自己上任,从齐国往卫国正式访问。卫侯(卫侯-恶,卫襄公)设宴招待他,宴席上,卫国的卿北宫文子(北宫佗)为他唱了《淇澳》:“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远望淇河湾,竹林绿灿灿。贵族正翩翩,就像好玉石,精致又潋滟。睿智又高贵,庄重又威严,贵族正翩翩,总是在心里面。)”(《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79)《诗?卫风?淇奥?首章(共三章)》),宣子(韩起,韩宣子)回唱的是《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一只木瓜扔过来,一枚宝玉送回去。不为回报,只想好上一辈子。)”(《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94)《诗?卫风?木瓜?首章(共三章)》)。

五年后,到我们昭公七年(公元前五三五年,周景王十年,晋平公二十三年,卫襄公九年),卫襄公去世了。卫国的卿齐恶前往周王室报丧,并提请天王为卫襄公颁赐追命,那位“王”(周景王)派了郕简公前往卫国慰问,追命襄公(卫襄公,卫侯-恶)并捎话:“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叔父升天,已经到咱先王之左右,去服侍上帝了。我又怎敢忘记高圉和亚圉呢?)”。

一些补充:

杜预《注》“北宫文子赋《淇澳》”云:“《淇澳》,《诗?卫风》,美武公也。言宣子有武公之德。”

明代诗人魏大本有《淇泉绿竹》之诗云:“时逢逐水之晚舟,遥映淇泉之绿竹。落日带烟生碧雾,断霞映水散红光。”,足见直至明代,淇河两岸仍有竹林分布。下面是一张淇河的摄影图片,出自《许沟风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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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预《注》“宣子赋《木瓜》”云:“《木瓜》亦《卫风》。义取于欲厚报以为好。”

上面是中提到的木瓜我以为就是今蔷薇科(Rosaceae)木瓜属Chaenomeles sinensis木瓜。

下面是一张木瓜树的图片,出自《[随意拍]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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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张木瓜的图片,出自《木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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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叔父陟恪”曰:

陟恪犹言登假,同义词连用,谓升天也。说详王引之《述闻》。

杨伯峻先生于“余敢忘高圉、亚圉?”之后注云:

据《史记?周本纪》,高圉为公非之子,而据《索隐》引《世本》“高圉-侯侔”,又《集解》引《系(世)本》“亚圉-云都”,盖侯侔、云都皆字。《周本纪》又云:“高圉卒,子亚圉立。”(及《汉书?古今人表》,公非子辟方,辟方子高圉,太史公盖脱一代。《周本纪》又云:高圉卒,子亚圉立。)皆周之先代,殷时贤诸侯。此是追命,与庄公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应相同。追命,《春秋》《经》《传》仅见此二次。

《昭七年传》:

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嬖人婤姶生孟絷。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史朝亦梦康叔谓己:“余将命而子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 (100010)。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 (100010)之《比》 (000010)。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灵公。十二月癸亥,葬卫襄公。((p 1297)(10071501))(085、123)

我的粗译:

卫襄公(卫侯-恶)的夫人姜氏(宣姜)没生儿子,但他有个宠妾婤姶生下了孟絷。当年,那时卫国的卿孔成子(孔烝鉏)梦见卫国开国之君康叔告诉自己:“立元,余使羁(孔羁)之孙圉(孔圉)与史苟相之。(你得立“元”做国君,我会让你儿子“羁”的孙子“圉”和史苟一起辅佐他。)”,同时卫国大夫史朝也梦见康叔告诉自己:“余将命而子苟(史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我会让你儿子“苟”和孔烝鉏的曾孙“圉”一起辅佐“元”。)”。史朝去见成子(孔成子,孔烝鉏),告诉他自己的梦,两人的梦对上了。

后来,在晋国的韩宣子(韩起)成为执政并遍访各家诸侯那年(公元前五四〇年,鲁昭公二年,周景王五年,晋平公十八年,卫襄公四年),婤姶生子,命名为“元”。而“元”那位亲哥哥孟絷的脚出了问题,走路不利索。

到五年后的此时,卫襄公去世,孔成子先是以《周易》进行占筮,问的是:“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元”会领有卫国,主持社稷。)”,得到《屯》 (100010)的卦象,卦辞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又再次占筮,问的是:“余尚立絷,尚克嘉之。(我要立“絷”为国君,结果会很好。)”,得到《屯》 (100010)之《比》 (000010)的卦象,卦辞是“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孔成子把占筮的结果拿去给史朝看,史朝说:“‘元亨’,又何疑焉?(既然“元”大吉大利,还犹豫什么?)”,成子问:“非长之谓乎?(这难道不是说要立长吗?)”,史朝告诉他:“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元”这名是康叔给起的,当然是长了。“孟”不算是“人”,进不了祖庙,不能说是长。而且关于他的繇辞说:“利建侯。”,要是他这个继承者是吉兆,还有啥要建的?但凡要建,就不是继承者。两次的卦象都这么说,大人就建吧!康叔为他命名,两次卦象都说会“利建侯”,而且跟咱的梦合得上,又是咱武王当年经过的,不照做还想干啥?脚不好的人只能窝家里,可侯却需要保护社稷,主持祭祀,养育民和人,侍奉鬼和神,参加会和朝,又怎能窝家里?各展所长,不是很好吗?)”,所以孔成子立了灵公(元)。

这年十二月癸亥那天(杨注:癸亥,二十三日。),为卫襄公入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此(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之后注云:

康叔,卫之始封祖。杜《注》:“成子,卫卿,孔达之孙烝鉏也。元,孟絷弟,梦时元未生。”

杨伯峻先生注“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曰:

羁,孔成子-烝鉏之子。圉,亦曰仲叔圉,亦曰孔文子,《礼记?祭统》则称曰文叔。史苟,史朝之子,亦曰文子,亦作史狗。见襄二十九年《传》。

《襄二十九年传》:

(季札)适卫,说蘧瑗、史狗、史鰌、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p 1166)(09291306))(085、086)。

杨伯峻先生注“孟絷之足不良能行”曰:

据二十年《传》“无则取之”杜《注》“絷足不良”云云,杜以“不良”断句,“能行”另为句,似不确。当以“孟絷之足不良能行”为句,良,善也,谓不善能行也。说本《校勘记》及朱彬《经传考证》。

杨伯峻先生注“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曰:

此命筮之辞。尚,表希冀之副词。

杜预《注》“遇《屯》 (100010)”云:“《震》下《坎》上,《屯》。”

下面再贴一遍《屯》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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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余尚立絷,尚克嘉之”曰:

筮立元,又筮立絷,此亦命筮之辞。上尚字,犹也。下尚字,表希冀。嘉,善也。

杜预《注》“遇《屯》 (100010)之《比》 (000010)”云:“《坤》下《坎》上,《比》。《屯?初九》爻变。”

下面再贴一遍《屯》之《比》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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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元亨’,又何疑焉?”曰:

“元亨”为《屯卦?卦辞》,史朝解“元”为“元尚享卫国”之“元”。

杨伯峻先生注“非长之谓乎?”曰:

孔成子则以为“元享(亨?)”之“元”谓年长,乃指絷,非名元。

杨伯峻先生注“康叔名之,可谓长矣”曰:

元者,善之长也。康叔名之,则善之长。

杨伯峻先生注“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曰:

非人犹言非其人。杜《注》:“足跛非全人,不可列为宗主。”

杨伯峻先生注“且其繇曰:‘利建侯。’”云:

利建侯亦《屯卦》卦辞。

杨伯峻先生注“嗣吉,何建?建非嗣也”曰:

言若立孟絷,是为嗣位,不为建侯,则“利建侯”无所指。既云建侯,则非絷嗣位。

杨伯峻先生注“二卦皆云”曰:

初得《屯卦》,用《屯卦》辞“元享(亨?),利建侯”;又筮得《屯》之《比》,用《屯?初九?爻辞》,亦云“利建侯”。

《襄九年传》:“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p 0964)(09090301))(070)。

杨伯峻先生注“武王所用也”曰:

《国语?周语下》引《大誓》曰:“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此武王之辞。

杨伯峻先生注“弱足者居”曰:

杜《注》:“跛则偏弱,居其家,不能行。”此用《屯?初九?爻辞》“磐桓利居”,盤桓犹盤跚,跛行貌。

杜预《注》“各以所利”云:“孟跛利居,元吉利建。”

通宝推:老老狐狸,mezhan,ton,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盗杀卫絷2/2

《昭二十年经》:

秋,盗杀卫侯之兄絷。((p 1406)(10200003))(123)

一些补充:

此段《春秋经》大体相当于本章《左传》以下各节的标题。这是在公元前五二二年(鲁昭公二十年,周景王二十三年,晋顷公四年,卫灵公十三年)。上面的卫侯是卫灵公,他只有十八岁,但当国君已经十三年了。至于“卫侯之兄絷”,就是前边提到过的“孟絷”。

《昭二十年传》:

卫-公孟絷狎齐豹,夺之司寇与鄄。有役则反之,无则取之。公孟恶北宫喜、褚师圃,欲去之。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惧,而欲以作乱。故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p 1410)(10200401))(123)

我的粗译:

卫国国君卫灵公(卫侯-元)的亲哥哥、执政的卿公孟絷(絷,公孟,孟絷)看不上另一位卿齐豹,收了他的司寇,还收走他的采邑“鄄”。但又不一直如此,赶上有重大行动就还给他,重大行动结束就又收回去。公孟(絷,公孟絷,孟絷)还讨厌一位卿北宫喜(北宫贞子)以及一位大夫褚师圃,想着弄掉他们。另外,一位大夫公子朝和前任国君卫襄公(卫侯-恶)老婆襄夫人-宣姜有私情,所以心虚,也想着搞出点什么。于是,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一起发动了政变。

一些补充:

杜预《注》“卫-公孟絷狎齐豹”云:“狎,轻也。”

杜预《注》“有役则反之,无则取之”云:“絷足不良,故有役则以官邑还豹使行。”

“鄄”(杨注:鄄音绢。至今鄄城县人仍读绢;又音真。卫地,后为卫司寇齐豹之邑,见昭二十年《传》。故城当在今山东省-鄄城县西北。亦即河南-濮城镇(旧濮县治)之东,但隔黄河耳。#鄄,齐豹之邑,在今山东-鄄城县西北。#鄄本卫邑,此时已入于齐;盖卫庄公为国人所逐,乃出走齐也。卫此时都帝丘,在今濮阳县西南,鄄在濮城镇东二十里,相距不远,晋师退,庄公又入,但须渡黄河耳。——桥:似不须渡黄河,当时的黄河在“卫”西,而“鄄”在“卫”东。),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1,北纬35.67( 鄄城县-旧城镇,俗称王堌堆)。

《昭二十年传》:

初,齐豹见宗鲁于公孟,为驂乘(cān chéng)焉。将作乱,而谓之曰:“公孟之不善,子所知也,勿与乘(chéng),吾将杀之。”对曰:“吾由子事公孟,子假吾名焉,故不吾远也。虽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故,不能去,是吾过也。今闻难而逃,是僭子也。子行事乎,吾将死之,以周事子;而归死于公孟,其可也。”((p 1410)(10200402))(123)

我的粗译:

早先,宗鲁是被齐豹介绍参见公孟之后,才当上公孟的驂乘。齐豹发动政变前,告诉宗鲁:“公孟之不善,子所知也,勿与乘,吾将杀之。(公孟那家伙不像话,大人也明白,您避免和他同车,我要杀他。)”,宗鲁答:“吾由子事公孟,子假吾名焉,故不吾远也。虽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故,不能去,是吾过也。今闻难而逃,是僭子也。子行事乎,吾将死之,以周事子;而归死于公孟,其可也。(我是通过大人才侍奉上公孟的,大人把名声借了我,他才信我。他不象话,我虽明白可太贪心,就没离开,这是我的错。到现在,我要听到有危险就跑掉,会坏了大人名声。大人只管干吧,我会为他殉死,最后为大人效一次力:我为公孟而死,也行了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为驂乘焉”曰:

杜《注》:“为公孟驂乘。”马宗琏《补注》:“《月令》郑《注》:‘人君之车必使勇士衣甲居右而参乘,备非常也。’宗鲁为公孟驂乘,亦是取其有勇力。”

杨伯峻先生注“子行事乎,吾将死之,以周事子”曰:

杜《注》:“周犹终竟也。”谓使杀公孟事成功。俞樾《平议》引《说文》,解“周”为密,不泄言,亦通。——桥:言将信子善我之言,效死于公孟,以此终事子也。

《昭二十年传》:

丙辰,卫侯在平寿。公孟有事于盖获之门外,齐子氏帷于门外,而伏甲焉。使祝鼃置戈于车薪以当门,使一乘(shèng)从公孟以出;使华齐御公孟,宗鲁驂乘(cān chéng)。及闳中,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断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杀之。((p 1411)(10200403))(123)

我的粗译:

六月丙辰那天(杨注:丙辰,二十九日。),卫侯(卫灵公,卫侯-元)在平寿。公孟要去盖获之门外举行祭祀,齐子(齐豹)他们家的人在盖获之门门外搭了帐幕,埋伏下甲士。派祝鼃用一车柴草堵门,柴草里藏着戈。又派一乘战车跟在公孟的车后面;安排华齐为公孟驾车,驂乘的正是宗鲁。门被堵住,公孟的车只好从弯曲的小门道走,齐家的人随即用戈砍向公孟,宗鲁用后背想护住公孟,被砍断了胳膊,接着又砍到公孟的肩膀,那些人把两人都杀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及闳中”曰:

杜《注》谓“闳,曲门中。”盖祝鼃以薪车当门,故从曲门出。

“平寿”(杜《注》:“平寿,卫下邑。”),“平寿”或云山东-潍坊,或云安徽-寿春,均显非当时卫国所能有,且距“帝丘”甚远,于此节《左传》所述情势不合,当均非此“平寿”。此“平寿”具体位置现无从估计。

“盖获之门”(杜预《注》:“盖获,卫郭门。”),具体位置不详。

《昭二十年传》:

公闻乱,乘(chéng),驱自阅门入。庆比御公,公南楚驂乘(cān chéng)。使华寅乘(chéng)贰车。及公宫,鸿駵魋驷乘(sì chéng)于公。公载宝以出。褚师子申遇公于马路之衢,遂从。过齐氏,使华寅肉袒,执盖以当其阙。齐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出。寅闭郭门,踰而从公。公如死鸟。析朱鉏宵从窦出,徒行从公。((p 1411)(10200404))(123)

我的粗译:

那位“公”(卫灵公,卫侯-元)在“平寿”听说有人发动政变,马上坐上车,飞快地从阅门冲入“卫”,为他驾车的是庆比,为他驂乘的是公南楚。他还指派华寅坐在贰车上,到他们“公”的宫殿,鸿駵魋上了“公”的车驷乘。

“公”把宝物装上车出来,在马路之衢碰上褚师子申,他马上跟着“公”走。经过齐家,“公”让华寅光着膀子,把车上伞盖拆下拿手里堵齐家墙上的缺口,齐家人发箭向“公”射过来,南楚(公南楚)后背中箭,但他们“公”还是冲到城外。“寅”(华寅)从城内关闭郭门,再从城上跳出来继续跟“公”走。“公”去了“死鸟”。还有一位大夫析朱鉏趁夜晚从一个洞里爬出,走着过来追随“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南楚驂乘”曰:

梁履绳《补释》云:“谓公者,即公子、公孙之号,故《传》又称南楚。其后即以公南为氏。《潜夫论?志氏姓》云:‘卫之公族公南氏。’《广韵》‘公’字下所引《姓苑》‘卫大夫公南文子’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鸿駵魋驷乘于公”曰:

《通志?氏族略》四云:“鸿氏,大鸿氏之后也。”杜《注》:“鸿駵魋复就公乘,一车四人。”

杨伯峻先生注“过齐氏,使华寅肉袒,执盖以当其阙”曰:

杜预谓“肉袒表示不敢与齐氏争”,顾炎武《补正》则谓“肉袒示必死”,后说较长。盖,形似今之伞,本以遮日光或雨,此以挡兵器。阙,空阙处。

杨伯峻先生注“析朱鉏宵从窦出,徒行从公”曰:

杜《注》:“朱鉏,成子,黑背孙。”鲁亦有析朱鉏,见哀八年《传》。

“死鸟”(杨注:顾栋高云:“死鸟当是郭门外东向适齐之地也。”),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2,北纬35.7(帝丘东不远)。

《昭二十年传》:

齐侯使公孙青聘于卫。既出,闻卫乱,使请所聘。公曰:“犹在竟内,则卫君也。”乃将事焉,遂从诸死鸟。请将事。辞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无所辱君命。”宾曰:“寡君命下臣于朝曰:‘阿下执事。’臣不敢贰。”主人曰:“君若惠顾先君之好,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有宗祧在。”乃止。卫侯固请见之。不获命,以其良马见,为未致使故也。卫侯以为乘(shèng)马。宾将掫,主人辞曰:“亡人之忧,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从者。敢辞。”宾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臣惧不免于戾,请以除死。”亲执铎,终夕与于燎。((p 1411)(10200405))(123)

我的粗译:

齐侯(齐侯-杵臼,齐景公)派大夫公孙青(子石)出访卫国,已经出发,听说卫国发生政变,就派人回去请示该访问谁,那位“公”(齐景公,齐侯-杵臼)告诉他们:“犹在竟内,则卫君也。(只要还在境内,就是卫国主上。)”,于是继续行程,当天就找到“死鸟”。他们马上向卫灵公(卫侯-元)方面提出要完成正式访问的仪式,但对方回绝:“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无所辱君命。(我们这些流亡在外的人因为不聪明,失守了社稷,逃到这荒郊野外,现在可没地方让大人您展现主上的好意。)”,他们这些客人就说:“寡君命下臣于朝曰:‘阿下执事。’臣不敢贰。(敝国主上在朝廷那儿下令给我们这些低贱的臣子说:“要好好伺候他们办事人员。”,臣下不敢违背。)”,主人就说:“君若惠顾先君之好,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有宗祧在。(主上要是顾念前面主上那时的友好关系,以后肯光临咱那小地方,扶持我们社稷,到时我们会在祖庙接待。)”,于是他们这些客人就不再要求完成正式访问的仪式。可卫侯(卫侯-元,卫灵公)还坚持要接见他们,他们推辞不了,因为使命还没完成,公孙青就拿出自家好马作进见礼物,而保留带来的献礼。卫侯则下令用他献上的好马为自己驾车。

他又提出要参加到驻地的警戒中去,卫灵公方面作为主人推托说:“亡人之忧,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从者。敢辞。(我们这些流亡在外的人操心,不值得大人您跟着操心,何况这荒郊野外,也不必劳动您手下。斗胆拒绝您的要求。)”,他这位客人又请求:“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臣惧不免于戾,请以除死。(我们是敝国主上低贱的臣子,就像主上手下放牛喂马的人。要不能为主上在外围站岗放哨,那就是咱没把敝国主上放眼里,臣下怕遭惩罚,您能准许咱站岗放哨就是为咱消灾免祸了。)”,于是公孙青亲自手握铜铃,当夜整晚参加在篝火边的守卫。

一些补充:

“死鸟”与“齐”大约距离在300千米左右,至少也有200千米,一日内首先是来人报信,然后是请示又返回,再然后是到达,总体上是两倍以上的距离,或可反映当时传车的速度。

杨伯峻先生注“齐侯使公孙青聘于卫”曰:

杜《注》:“青,顷公之孙。”字子石,见下文。

杨伯峻先生注“阿下执事”曰:

顾炎武《补正》引傅逊云:“阿下,亲附而卑之。”执事指卫侯,说详于鬯《校书》。

杨伯峻先生注“宾将掫”曰:

《说文》:“掫,夜戒有所击也。”详襄二十五年“干掫”《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襄二十五年传》“陪臣干掫(zōu)有淫者”曰:

崔杼之臣于庄公为陪臣。干掫,即巡夜捕击不法者。亦单称掫,昭二十年《传》“宾将掫,主人辞,宾曰:‘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乃亲执铎,终夕,与于燎。”掫即扞外役,故连称曰干掫。干掫有淫者即巡夜捕击淫者(。掫音邹)。((p 1097)(09250203))(090)。

《说文》:“铎,大铃也。”

杨伯峻先生注“终夕与于燎”曰:

杜《注》:“设火燎以备守。”章炳麟读燎为僚,谓与于卫侯之巡夜者。

《昭二十年传》:

齐氏之宰渠子召北宫子。北宫氏之宰不与闻,谋杀渠子,遂伐齐氏,灭之。丁巳晦,公入,与北宫喜盟于彭水之上。秋七月戊午朔,遂盟国人。八月辛亥,公子朝、褚师圃、子玉霄、子高鲂出奔晋。闰月戊辰,杀宣姜。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赐析朱鉏谥曰成子,而以齐氏之墓予之。((p 1412)(10200406))(123)

我的粗译:

政变由齐豹为首,可齐家大管家渠子只请北宫子(北宫喜)参加,没告诉北宫家大管家,结果北宫家大管家设计杀掉渠子,又组织队伍进攻齐家,当天就把齐家灭了。第二天,丁巳晦(杨注:六月大,丁巳,三十日。),他们“公”(卫灵公,卫侯-元)回到“卫”,与北宫喜在彭水之上盟誓。然后到第三天,秋七月戊午朔(初一),又和他们国人举行了盟誓。五十多天后,八月辛亥那天(杨注:辛亥,二十五日。),参与政变的公子朝、褚师圃、子玉霄、子高鲂逃往晋国。再过将近二十天,闰月戊辰那天(杨注:戊辰,十二日。),杀掉了宣姜。卫侯(卫侯-元,卫灵公)赐给北宫喜谥号叫“贞子”,又赐给析朱鉏谥号叫“成子”,还把齐家墓地赏给他。

一些补充:

丙辰这天真是漫长的一天啊,从“公孟有事于盖获之门外”到“伐齐氏,灭之”,从“齐侯使公孙青聘于卫。既出,闻卫乱,使请所聘”到“终夕与于燎”,跌宕起伏,惊险刺激。下面是与此事变有关的日期干支纪日排列,其中我标成红色的是上面提到的日期:

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

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

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

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

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

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

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朝、褚师圃、子玉霄、子高鲂出奔晋”曰:

《通志?氏族略》三(云):“子玉氏,姬姓,卫大夫子玉霄之后。”《路史?高辛纪下》(云):“卫有子高、子玉之氏。”《世族谱》列霄、鲂二人入杂人。杜《注》:“皆齐氏党。”

杨伯峻先生注“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赐析朱鉏谥曰成子,而以齐氏之墓予之”曰:

杜谓皆死而赐谥及墓田。然证以洹子孟姜壶铭,郭沫若谓陈无宇生时即称洹子,谥可以生时即有,详《积微居金文说?洹子孟妾(姜?)壶跋》。(杜《注》:“皆死而赐谥及墓田,《传》终言之。”《注》文“死”上原有“未”字,今从段玉裁(见阮元《校勘记》)及马宗琏《补注》、钱绮《札记》说删正。)

“彭水”(杨注:彭水当近卫都,今无存。),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或以为在卫都内)。

《昭二十年传》:

卫侯告宁于齐,且言子石。齐侯将饮酒,遍赐大夫曰:“二三子之教也。”苑何忌辞,曰:“与于青之赏,必及于其罚。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臣敢贪君赐以干先王?”((p 1413)(10200407))(123)

我的粗译:

卫侯(卫侯-元,卫灵公)派人向齐国报告政变已被平定,同时提到子石(公孙青)的表现。齐侯(齐侯-杵臼,齐景公)当时正要饮酒,于是赏赐所有在场的大夫喝酒,还说:“二三子之教也。(这都是几位大人教的好。)”,但在场的一位大夫苑何忌不肯喝,说:“与于青(子石,公孙青)之赏,必及于其罚。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群臣?臣敢贪君赐以干先王?(要想摊上给“青”的赏赐,就也得担着对他的惩罚。在《康诰》里说过,就算是父子兄弟,有错误也不会分担,哪能摊到群臣头上?臣下又怎么敢贪图主上的赏赐就冒犯先王呢?)”。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卫侯告宁于齐,且言子石”曰:

杜《注》:“子石,公孙青,言其有礼。”孔《疏》引《世本》:“顷公生子夏-胜,胜生子石-青。”

杨伯峻先生注“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曰:

今《尚书?康诰》文不同。所引乃其意,非原文。

杨伯峻先生注“臣敢贪君赐以干先王?”曰:

杜《注》:“言受赐则犯《康诰》之义。”先王指成王,成王封康叔为卫之始封君,《康诰》乃为此作。

《康诰》见后面。

《昭二十年传》:

琴张闻宗鲁死,将往吊之。仲尼曰:“齐豹之盗,而孟絷之贼,女何吊焉?君子不食姦,不受乱,不为利疚于回,不以回待人,不盖不义,不犯非礼。”((p 1413)(10200408))(123)

我的粗译:

我们这里的琴张听说了宗鲁的死,准备前往吊唁。但仲尼(孔子,孔丘)告诉他:“齐豹之盗,而孟絷之贼,女何吊焉?君子不食姦,不受乱,不为利疚于回,不以回待人,不盖不义,不犯非礼。(齐豹之成为贼寇,孟絷之成为祸害,都有此人的责任,你为什么去吊唁?贵族不可收受不正当的报酬,不应坐视不正当的行为,不会因为有好处就参与阴谋,不以虚伪的言行待人,不为背叛公室的行为掩饰,不能做违反规矩的事。)”。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琴张”曰:

此琴张非孔丘弟子,此时孔丘年三十一,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子张少孔丘四十余岁,则此时犹未生。

杨伯峻先生注“齐豹之盗,而孟絷之贼,女何吊焉?”曰:

杜《注》:“言齐豹所以为盗,孟絷所以见贼,皆由宗鲁。”据孔丘止琴张之吊宗鲁,或友朋相规劝。章炳麟《读》引《庄子?大宗师篇》以证琴张即子张,然《庄子》不足据也。

杜预《注》“不食姦”云:“如公孟不善而受其禄,是食姦也。”

杜预《注》“不受乱”云:“许豹行事,是受乱也。”

杜预《注》“不为利疚于回”云:“疚,病;回,邪也。以利不能去,是病身于邪。”

杨伯峻先生注“不以回待人”曰:

陶鸿庆《别疏》云:“宗鲁知死公孟,而不能谏阻齐豹使不为难;以公孟之不善为可杀,是以邪待公孟也。知齐豹将杀公孟而听之,是以邪待齐豹也。皆所谓以回待人。”

杨伯峻先生注“不盖不义”曰:

盖即掩盖,齐豹杀公孟,不义也。而宗鲁不泄其谋,盖不义也。或曰:“《广雅?释言》:‘盖,党也。’言宗鲁与齐豹为党也。”说本朱彬《考证》及章炳麟《左传读》。虽可通,不如取掩盖义。

杜预《注》“不犯非礼”云:“以二心事絷,是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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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左传》中,上节提到的“孟非人也”是让我有些感触的,也许正因为当时的贵族大都如此鄙视他,才让公孟絷掌权后比较过分吧。甚至宗鲁虽然为他而死,却只是为了报答齐豹的推荐,而且仍不能得到孔子的认可,孔子也是认同“孟非人也”的。

通宝推:mezhan,老老狐狸,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卫灵叛晋1/6

《定四年传》:

将会,卫-子行敬子言于灵公曰:“会同难,啧有烦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从!”公曰:“善。”乃使子鱼。子鱼辞,曰:“臣展四体,以率旧职,犹惧不给而烦刑书。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社稷不动,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师从,卿行旅从,臣无事焉。”公曰:“行也!”((p 1535)(11040103))(131)

我的粗译:

在我们定公四年(公元前五〇六年,周敬王十四年,晋定公六年,卫灵公二十九年),卫人正准备出发去参加各家诸侯的盟会,卫国大夫“子行敬子”向他们灵公(卫灵公,卫侯-元)建议:“会同难,啧有烦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子鱼)从!(各家诸侯见面麻烦很多,难免争吵,无法收场,还是让祝佗跟着去吧!)”,这位“公”(卫灵公,卫侯-元)说:“善。(好。)”,就通知子鱼(祝佗)。但子鱼不想去,推托道:“臣展四体,以率旧职,犹惧不给而烦刑书。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社稷不动,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师从,卿行旅从,臣无事焉。(臣下已经四脚朝天,对付原来的活儿还忙不过来,生怕出娄子被主上下文书惩治。要再加活儿,会出大娄子的。再说我们“祝”,是得一直侍奉咱社稷的,社稷不动,“祝”就也不会出境,这是定规。主上要是指挥“军”出征,要向“社”献祭,要用牲血衅鼓,那“祝”就得奉着“社”随行,那当儿才会出境。要是友好盟会,主上出行只带着“师”,卿出行只带“旅”,臣下就不用跟着了。)”,但他们“公”仍然告诉他:“行也!(走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啧有烦言”曰:

啧,《说文》:“大呼也。”《荀子?正名篇》“啧然而不类”,杨倞《注》:“争言也。”又作謮,忿怒而责备之义。烦言,争论不一。句谓互相怒争而言论分歧。

杨伯峻先生注“其使祝佗从!”曰:

杜《注》:“祝佗,大祝子鱼。”《论语?雍也》“不有祝鮀之佞”,鮀、佗同音。可见其人口才甚好。

杨伯峻先生注“臣展四体”曰:

《论语?微子》“四体不勤”,盖四体当时常语,谓四肢也。展四体谓从事工作。

杨伯峻先生注“以率旧职”曰:

率,循也。旧职谓继承其先人之职。大祝为世袭职位。

杨伯峻先生注“犹惧不给而烦刑书”曰:

不给即襄三十年《传》之“不给命”,彼云“犹惧不给命而不免于戾”,此与彼意同。

杨伯峻先生注“若又共二”曰:

共今作供。共二,供二种职务。

杨伯峻先生注“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曰:

杜《注》:“隶,贱臣。”社稷谓社稷之神,大祝亦掌管祭宗庙之鬼,《论语?宪问》“祝鮀治宗庙”可以为证。

杨伯峻先生注“官之制也”曰:

官制即职官之法规。

杨伯峻先生注“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竟”曰:

谓有战事,君率领军旅出国,先祭社,并杀牲以血涂鼓,然后大祝奉社主从军,此时始出国境。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定四年传》:

及皋鼬,将长蔡于卫。卫侯使祝佗私于苌弘曰:“闻诸道路,不知信否。若闻蔡将先卫,信乎?”苌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卫,不亦可乎?”子鱼曰:“以先王观之,则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懷(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乘(shèng)、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卫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大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曹为伯甸,非尚年也。今将尚之,是反先王也。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视也。吾子欲复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将如之何?”苌弘说,告刘子,与范献子谋之,乃长卫侯于盟。((p 1535)(11040104))(131)

我的粗译:

到了盟誓地皋鼬,主持者准备让蔡国在举行盟誓时排到卫国前面,卫侯(卫侯-元,卫灵公)马上派祝佗(子鱼)私下去问周王室大夫苌弘:“闻诸道路,不知信否。若闻蔡将先卫,信乎?(我在外面听人说起,不知是不是对,说是蔡国会排在卫国前面,对吗?)”,苌弘答:“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卫,不亦可乎?(对。当年蔡国开国之君蔡叔,那是你们开国之君康叔的哥哥,排到卫国前面,不是很合理吗?)”,子鱼(祝佗)马上反驳他说:

从先王的做法看,他们可不是按年纪排位,而是按品行来排位的。当初武王战胜“商”家,成王平定了天下,于是选出品行良好的子弟,建国封邦,用他们当篱笆护着咱“周”家。所以周公辅佐王室,以此治理天下,是“周”家最亲和的时期。

当时分给鲁国开国之君鲁公的有大路、大旂,有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还有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要求他们带领自己本家,联合近支,指挥属下那些奴隶,照周公榜样行事,完成周家给的任务;也就是要求他们在“鲁”家各尽其责,好发扬周公的良好品行。而且,还分给鲁公田地和附属的农奴,以及祝、宗、卜、史等专业人士,另外则有全套的服饰,典章,加上相应的行政工具、祭祀器物。并考虑到他手下的商奄之“民”,为他颁布了《伯禽》,就此把他分封在少皞之虚。

当时分给卫国开国之君康叔的有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还有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并为康叔开垦田地、加筑护墙,从武父以南直到圃田之北境,又划出有阎那里一块田地让他为王室服务,划出相土之东都让他能接待天王去东方游猎。王室派出聃季颁赐给他田地,派出陶叔颁赐给他“民”,为他颁布了《康诰》,就此把他分封在殷虚。

而且,要求这两家诸侯都按“商”家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但整治田地则照“周”家的办法。

另外,当时分给晋国开国之君唐叔的则有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还有懷姓九宗,职官五正。为唐叔颁布了《唐诰》,就此把他分封在夏虚。要求晋国按“夏”家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但整治田地则照戎人的办法。

这三者都只是“叔”,但品行都良好,这才赐下这些物品以表彰他们。不然,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的“伯”还有不少,都没能分到,就因为不是按年纪排位。

而且“管”家和“蔡”家挑动商人,阴谋伤害王室,天王于是乎杀掉管叔并把蔡叔赶到“蔡”,只让他带走车七乘、部属七十人。后来其子蔡仲(胡)重新向善,周公提拔了他,让他当自己手下的卿士,让他朝见天王,给他“蔡”这个“氏”。颁赐的文书上仍然写着:“王曰:‘胡(蔡仲)!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天王说:“‘胡’!别学你父亲那样对抗王命!”)”。

既如此,怎么能把蔡国排卫国前面呢?

武王有八位同母弟弟,其中周公为大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还有五位“叔”没职务,怎可能是按年纪排位呢?“曹”家,出自文王的下一代;“晋”家,出自武王下一代。“曹”家当伯甸,显然和按年纪排位无关。

要是现在又提出按年纪排位,那不是反先王了吗。

当初晋文公主持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卫国出席的夷叔是与其同母的弟弟,但这个弟弟仍排在“蔡”家前面。当时盟誓的载书上写着:“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天王交代了,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现在还收藏在周府,能够去验看。大人您想要重振文王和武王的事业,不学习他们的品行,还指望什么呢?

苌弘听了上面祝佗这一番长篇大论,很欣赏,就报告主事的周王室卿士刘子(伯蚠,刘蚠,刘文公,刘狄,刘卷),经过与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范献子(士鞅)商议,最终在盟誓中让卫侯排到前面。

桥:本段之“一些补充”在以下两节。

通宝推:mezhan,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卫灵叛晋2/6

一些补充1/2:

杨伯峻先生注“蔡叔,康叔之兄也”曰:

蔡叔,蔡国始封君;康叔,卫国始封君。此苌弘借口,谓以始祖长幼为次序。实则先蔡者,一则蔡本从楚,今改从晋;二则蔡请伐楚,而晋辞之,以此略慰之耳。

杨伯峻先生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曰:

《说文》:“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段《注》“又为握,丿为事。”故主管其事曰尹。——桥:丿为象牙?金沙与三星堆。

下面是三星堆青铜大立人的图片,大立人两手所握的很像是一支象牙,而且三星堆祭祀坑出土了大量象牙。图片出自《古蜀王国三星堆文明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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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出土象牙及器物一角的图片,出自《二号祭祀坑出土的象牙及器物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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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金沙遗址出土象牙的图片,出自《从三星堆到金沙_古蜀文明辉煌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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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见,在当时的某些文明中,象牙占有特殊位置。

杜预《注》“于周为睦”云:“睦,亲厚也。以盛德见亲厚。”

杨伯峻先生注“分鲁公以大路、大旂”曰:

鲁公,伯禽也。据《周礼?春官》《巾车》及《司常》并郑《注》,大路为金路,即以铜饰车中各零件之末者,王子母弟出封国以赐之。大旂,上画交龙,建于金路。

下面是两张北赵晋侯墓地出土车栏挂有青铜甲片的陪葬车辆的图片,当时报道多言此乃装甲车,但此青铜甲片恐怕装饰意味是主要的,因此更可能是这里所说的金路,图片出自《山西北赵晋侯墓地一号车马坑发掘简报》(《文物》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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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夏后氏之璜”曰:

《礼记?明堂位》:“大璜,天子之器。”《淮南子》《氾论训》及《精神训》高诱《注》云:“半圭曰璋,半璧曰璜,夏后氏之珍器也。”

杨伯峻先生注“封父之繁弱”曰:

《礼记?明堂位》郑玄《注》:“封父,国名。”《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下云:“封氏出自姜姓,至夏后氏之世,封父列为诸侯。其地汴州-封丘有封父亭,即封父所都。至周失国,子孙为齐大夫。”封父国当即今河南-封丘县。《荀子?性恶篇》云:“繁弱、钜黍,古之良弓也。”

杨伯峻先生注“萧氏”曰:

《殷本纪?索隐》及隐元年《传》孔《疏》引《世本》,商之后有萧氏。

杨伯峻先生注“索氏”曰:

或云,为绳索之工。

关于“索氏”,李学勤先生曾有介绍:

1973年,在山东兖州的李宫村发现一批商末青铜器。铭文有族氏“索”,即周初封鲁殷民六族中的索氏,由此知道其位置在今兖州。索正是征夷方路线上的地名之一。(《李学勤说先秦》李学勤著 宫长为编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9年 p113) 1973年6月,在山东兖州李宫村发现一批青铜器和陶器(郭克煜、孙华铎、梁方建、杨朝明:《索氏器的发现及其重要意义》,?文物?,1990年第7期。)。其中一件卣,高33厘米,盖顶有捉手,细颈鼓腹,除梁为绹形外,均与帝辛时标准器四祀邲其卣一致(《中国美术全集》,工艺美术编4青铜器(上),六七,四祀邲其卣,文物出版社,1985年。),所饰饕餮纹也很相似。还有一件爵,高19厘米,双柱在流折后较远,圜底,饰饕餮纹。两器的铭文分别作“ [索刂]册,父癸”和“ [索刂],父癸”。报道正确地说明,“ [索刂]”即“索”字,器主属于周初封鲁的殷民六族中的索氏,我曾有小文指出,这样写的“索”是征尸方卜辞中的地名之一(李学勤:《海外访古续记》(九),《文物天地》,1994年第1期。),其位置由这次发现应定在山东兖州。(《李学勤说先秦》 李学勤著 宫长为编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9年 p128)。

杨伯峻先生注“长勺氏、尾勺氏”曰:

或云,长勺氏、尾勺氏皆为酒器之工。

杨伯峻先生注“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曰:

宗氏,其大宗,即嫡长房之族。分族,其余小宗之族。辑,集合也。

杨伯峻先生注“将其类丑”曰:

类丑,同义词连用,此谓附属此六族之奴隶。

杨伯峻先生注“分之土田陪敦”曰:

之指鲁(,谓分鲁以土田陪敦也)。土田陪敦即《诗?鲁颂?閟宫》“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之“土田附庸”,亦即《召伯虎簋》之“仆墉土田”。附庸,或谓即《孟子?万章下》“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之“附庸”。杨宽《古史新探?论西周时代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则谓为“附着于土田的被奴役、被剥削者”。恐仍以旧说为可靠。参见孙诒让《古籀余论》及王国维《毛公鼎考释》。

杨伯峻先生注“祝、宗、卜、史”曰:

祝谓大祝,即祝鮀之祝。宗谓宗人,《周礼?春官》有都宗人,掌都宗祀之礼。卜谓大卜,《周礼?春官》有大卜,为卜筮之长,据郑玄《注》,为殷时制,周继之。史为大史,即太史,记史事并掌典籍、星历者。襄二十五年《传》有齐大史书“崔杼弑其君”、宣二年《传》晋太史董狐书“赵盾弑其君”及昭三十二年《传》叙晋-史墨,皆大史职。

杨伯峻先生注“备物、典策”曰:

备物即服物,备与服古通用,说详王引之《述闻》。《国语?周语中》“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服物昭庸”,服物不仅指生与死所服所佩之物,且指所用之礼仪,亦即《周语中》“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之“备物”。典策谓典籍简册,周礼尽在鲁,必有典籍简册赐之。

杨伯峻先生注“官司、彝器”曰:

官司,百官。此谓赐鲁应有若干卿、大夫、士。《孟子?滕文公上》“百官有司莫敢不哀”,百官有司之义与此同中有异。彝器,杜《注》云“常用器”,或云“宗庙祭祀之器”,以今所见金文考之,杜说较长,宗庙器亦在常用器中。

杨伯峻先生注“因商奄之民”曰:

杜《注》:“商奄,国名也。”马宗琏云:“《说文》:‘?[奄阝] (yǎn)国在鲁。’《括地志》:‘曲阜县-奄里即奄国之地。’奄本殷诸侯,故曰‘商奄’。”详《补注》。

杨伯峻先生注“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曰:

顾炎武《日知录》二引孙宝侗说云:“祝佗告苌弘,其言鲁也,曰‘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其言卫也,曰‘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其言晋也,曰‘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是则《伯禽之命》、《康诰》、《唐诰》,《周书》之三篇,今独《康诰》存而二书亡。”此说并参梁履绳《补释》、沈钦韩《补注》、马宗琏《补注》及武亿《群经义证》。杜《注》:“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

杨伯峻先生注“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曰:

少白即小白,旗名。《逸周书?克殷篇》“县(悬)诸小白”是也。说详王引之《述闻》。《诗?小雅?六月?释文》“继旐曰茷”,《尔雅?释天》“继旐曰旆”,是旆即茷也。说详马宗琏《补注》。綪音倩,大赤色。綪茷,即大赤色之旗。旃旌,皆旗帜,用帛制而无装饰者为旃,用析羽为饰者为旌。大吕,钟名。

杨伯峻先生注“陶氏”曰:

或曰陶工。

杨伯峻先生注“施氏”曰:

或曰为旌旗之工。

杨伯峻先生注“繁氏”曰:

或曰为马缨之工。

杨伯峻先生注“锜氏”曰:

或曰锉刀工,或曰釜工。

杨伯峻先生注“樊氏”曰:

或曰篱笆工。

杨伯峻先生注“终葵氏”曰:

(或曰锥工。)《周礼?考工记》郑玄《注》:“终葵,锥也。”

桥案:那些殷商遗民往往在工商乃至宗教文化等方面掌握着专门技艺。

杨伯峻先生注“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曰:

《诗?周颂?载芟》毛《传》:“畛,埸也。”(则封畛即封疆。土略亦此义,)土,(即)封土,略,界也。武父未详,桓十二年《经》、《传》有武父,乃郑地,非此武父。圃田亦见僖三十三年《传》之原圃,亦郑地。此圃田,以地望推之,或即郑之原圃,盖郑、卫本交界。

杨伯峻先生注“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曰:

杜《注》:“有阎,卫所受朝宿邑,盖近京畿。”江永《考实》谓“昭九年周-甘人与晋-阎嘉争阎田,及(乃?)(是)阎地近甘,则有阎之土亦当近其地”。当在今河南-洛阳市附近。

杨伯峻先生注“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曰:

杜《注》:“为汤沐邑,王东巡狩,以助祭泰山。”相土,殷商之祖,见襄九年《传》“相土因之”《注》。《太平御览》八十二引《竹书纪年》云:“后相即位,居商丘。”则相土之东都为今河南-商丘市(县)。然《通鉴地理通释》四云:“商丘当作帝丘。”则东都当为今河南-濮阳县。朱右曾《汲冢纪年存真》亦谓当作“帝丘”。

杨伯峻先生注“聃季授土”曰:

杜《注》:“聃季,周公弟,司空。”《史记?管蔡世家》作冉季载,并云“冉季载最少”。《正义》云:“冉亦作冄,音奴甘反。冄,国名;季载,人名也。”

杨伯峻先生注“陶叔授民”曰:

杜《注》:“陶叔,司徒。”陶叔疑即曹叔振铎。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此说是也。(亦犹战国时魏之称梁,韩之称郑。)

杨伯峻先生注“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曰:

杜《注》:“《康诰》,《周书》。殷虚,朝歌也。”今河南-淇县治。濬县出土沬司徒 簋铭:“王来伐商邑, (诞)令康叔鄙于卫”,可证殷虚之封。

下面是《尚书?周书?康诰》:

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时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

王曰:“呜呼!封,汝念哉!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耉者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王曰:“呜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往尽乃心,无康好逸豫,乃其乂民。我闻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已!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应保殷民,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王曰:“呜呼!封,有叙时,乃大明服,惟民其敕懋和。若有疾,惟民其毕弃咎。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非汝封刑人杀人,无或刑人杀人。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

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又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

王曰:“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乃汝尽逊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暋不畏死,罔弗憝。”

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训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诸节。乃别播敷造民,大誉弗念弗庸,瘝厥君,时乃引恶,惟朕憝。已!汝乃其速由兹义率杀。亦惟君惟长,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德用乂。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曰:我惟有及,则予一人以怿。”

王曰:“封,爽惟民迪吉康,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矧今民罔迪,不适;不迪,则罔政在厥邦。”

王曰:“封,予惟不可不监,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惟厥罪无在大,亦无在多,矧曰其尚显闻于天?”

王曰:“呜呼!封,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蔽时忱。丕则敏德,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裕乃以;民宁,不汝瑕殄。”

王曰:“呜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无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乂民。”

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

杨伯峻先生注“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曰:

杜《注》:“皆,鲁、卫也。启,开也。居殷故地,因其风俗,开用其政。疆理土地以周法,索,法也。”据《‘康诰》,“绍闻衣(殷)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王应保殷民”,“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礼记?表记》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皆足为“启以商政”之证。疆以周索,依周制画经界,分地理也。疆即《诗?小雅?信南山》“我疆我理”(,《序》“疆理天下”)之疆。陈奂《毛诗传疏》云:“凡井牧其邱、甸、县、都之田野,营造径、畛、涂、道之通路,皆我疆事也。”

杨伯峻先生注“密须之鼓”曰:

密须,国名,在今甘肃-灵台县西五十里。

杨伯峻先生注“阙巩”曰:

昭十五年《传》作“阙巩之甲”,阙巩国出铠甲,此以阙巩代甲。密须、阙巩并详昭十五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沽洗”曰:

杜《注》:“钟名。”亦作姑洗。

杨伯峻先生注“懷姓九宗”曰:

据杜《注》,懷姓为唐之余民,王国维《观堂集林?鬼方昆夷玁狁考》则认为懷姓即隗国,云:“此隗国者,殆指晋之西北诸族,即唐叔所受之懷姓九宗,春秋-隗姓诸狄之祖也。原其国姓之名,皆出于古之鬼方。案《春秋??左传》,凡狄女称隗氏而见于古金文中,则皆作媿。”而李亚农《西周与东周?西周几个国家的奴隶制》(驳之,)云:“懷姓九宗虽与隗姓诸狄同源,但他们早在西周初期,已是为周族所奴役的未开化或半开化的蛮族。”(此说虽较可信,而)从褱声之字与从鬼声之字古音相近,即谓懷(怀)姓为隗姓之一支,(似亦)未尝不可。

据《试论绛县横水、翼城大河口墓地的性质》:

横水墓地大墓(M2)墓主人为一代倗伯,根据传世金文资料(倗仲鼎,图三)可知倗为媿姓即怀姓。大河口墓地为霸伯一支的墓地,虽无文字资料反映其为何族,但前文已论及其葬俗与横水墓地相同,结合相关历史背景,笔者以为二者应皆属“怀姓九宗”。

关于怀姓九宗灭亡的时代,文献并无清楚的说明。但从相关记载可以推知,其应在春秋初年为庶系之晋所灭。春秋初年的曲沃代晋已为学者熟知,而从文献记载来看,代表怀姓九宗的高级贵族也参与了这一事件,并站在嫡系晋侯一边。《左传?隐公六年》载:“翼九宗五正顷父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九宗即怀姓九宗。又据《尔雅?释诂》云:“……正、伯,长也。”可知五正即五长。九宗五正应是管理怀姓九宗的官职。怀姓九宗自西周早期封于晋,后应附于晋之嫡系,至春秋初年在晋国的嫡庶争国中襄助嫡系,维护西周宗法制度,当属正常。惜当时已非周王室强盛之时,“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时代已渐过去。晋国嫡系虽在争斗中风雨飘摇地维持数年,终被实力强大的庶系所灭。庶系当国后,自然不会放过极力维持嫡系政权的怀姓九宗。作为怀姓九宗的倗与霸,当是在曲沃代晋前后不久为庶系一支所灭,故其墓地终于春秋初年。

(田伟《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2年第5期)。

杨伯峻先生注“职官五正”曰:

杜《注》:“五官之长。”(五正,前人云五官之长,)但若以隐六年《传》“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论之,则五正只是一官(,顷父曾任其职)。

杨伯峻先生注“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曰:

杜《注》:“《唐诰》,诰命篇名也。”《国策?楚策一》云:“陈轸,夏人也,习于三晋之事。”陈轸-三晋人而谓之夏人,足证晋封夏墟之说。夏墟,杜《注》以为即太原。今太原西南晋祠,本为祭祀唐叔之所。全祖望《经史答问》云:“燮父之改号曰晋,以晋水,则自在太原。”顾炎武《日知录》三十一则云:“窃疑唐叔之封以至侯缗之灭,并在于翼(今山西-翼县东二十里)。”洪亮吉《诂》亦从此说。互参隐六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曰:

夏政究竟如何,虽文献稍有纪载,然未必全可信,以无出土文物可证。《越绝书?外传?记宝剑》谓“禹穴之时,以铜为兵”,然迄今未曾发现夏代铜兵。《孟子?滕文公上》云:“夏后氏五十而贡。”则夏代施行定额贡纳税制。《礼记?表记》云:“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云云,则与商政不同。以商代卜辞推之,夏代恐尚无文字典籍,上列诸说,只是传闻而已。——桥:近年二里头遗址或发现夏代晚期铜兵。

杨伯峻先生注“疆以戎索”曰:

襄四年《传》魏绛云:“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则晋周围之戎狄,尚处游牧时代,逐水草而居,则田间小径大路,自必与其游牧生活相适应。相传以建寅之月为岁首者为夏正,《大戴礼记》且有《夏小正》之篇。晋用夏正,《左传》极为明白,前人亦已言之详矣。但四季仍用周法。《商周彝器通考》下册著录晋军缶,铭云:“正月季春,元日己丑。”周正季春三月,正当夏正之正月,可为明证。《国语?周语中》引《夏令》,《史记?夏本纪》谓“学者多传《夏小正》”,凡此皆证夏正不绝于民间。

通宝推:mezhan,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卫灵叛晋3/6

一些补充2/2:

杨伯峻先生注“三者皆叔也”曰:

三者,周公、康叔、唐叔也,或为武王之弟,或为成王之弟。

杨伯峻先生注“故昭之以分物”曰:

昭,显也。以分物显著其德。分物即上文“分之以”某物。

桥:关于蕃封分物,包括人员,又可见《宜侯夨簋铭文》:

隹四月辰才丁未,[王省]珷王、成王伐商图,遹省东或图。王[立]于宜[宗土,南]乡。王令虞侯夨曰:“繇,〔迁?〕侯于宜。易冬鬯一卣,商冭一□,彤弓一,彤矢百,旅弓十,旅矢百。易土:厥川三百□,厥□百又□,厥宅邑州〔三十?〕又五,厥□百又□,易才宜王人[十]又七生,易奠七白,厥冮〔庐?〕[千]又五十夫,易宜庶人六百又□□六夫。”宜侯夨扬王休,乍虞公父丁兮彝〔尊?〕。

下面是宜侯夨簋及其铭文拓片的图片,出自《漫将斧钺观上古,封邦建国觅“康侯”——“康侯斧”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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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曰:

此谓四王之子年长于三叔者尚多,如周公兄有管叔(见《史记?管蔡世家》),武王之子甚多,唐叔虞应有庶兄,故云。

杨伯峻先生注“惎间王室”曰:

惎,谋也;间,犯也;谓谋犯王室也。说详王引之《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曰:

上“蔡”字《说文》作“ [殺/米]”,详昭元年《传》并《注》。《孟子?公孙丑下》云:“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管蔡世家》云:“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乃挟武庚以作乱。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

杨伯峻先生注《昭元年传》“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云:

据《史记?管蔡世家》,管叔-鲜、周公-旦、蔡叔-度俱为周文王正妃子,武王同母弟。管叔为周公之兄,蔡叔则其弟。成王少,周公-旦专政,管叔、蔡叔乃挟殷纣之子武庚以作乱。周公-旦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蔡蔡叔上一“蔡”字,《说文》作“ [殺/米]”,亦音蔡,蔡、 [殺/米]古音同。张参《五经文字》谓“ [殺/米],《春秋传》多借‘蔡’为之”。《后汉书?樊儵传》李贤《注》引《传》则仍作“周公杀管叔而 [殺/米]蔡叔”,则亦有他本作“ [殺/米]”者。杜《注》:“蔡,放也。”《史记?周本纪》、《管蔡世家》亦俱云“放蔡叔”,流放之也。《周书?作雒篇》则谓“管叔经而卒”,亦非周公杀之。((p 1213)(10010703))(111)。桥:所谓“蔡蔡叔”,愚以为前一“蔡”乃名词动用,放之于蔡也。

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三章》:“周武王既克殷,乃設三監于殷。武王陟,商邑興反,殺三監而立 [宀/录]子耿。成王屎(纂?纘?)伐商邑,殺 [宀/录]子耿,飛廉東逃于商蓋氏,成王伐商蓋,殺飛廉,西遷商蓋之民于朱圉,以御奴虘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 [尸/山](翰?幹?)。周室既卑,平王東遷,止于成周,秦仲焉東居周地,以守周之墳墓,秦以始大。”。

杨伯峻先生注“其子蔡仲改行帅德”曰:

帅同率,《史记》即作“率”,循也。

杨伯峻先生注“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曰:

卿士有二义,一为周王朝六卿之长,《诗?大雅?常武》“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卿士在大师之上。《小雅?十月之交》“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卿士在司徒之上。《周语上》“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为卿士则执政矣。故江永《群经补义》云:“周初官制,总百官者谓之卿士。”一为卿大夫之通称,?书?洪范》“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此卿士则兼指上文“八正”,即八大官职。此用第二义,言周公举之,立于王朝,为己助手也。——桥:周公称王,则卿士或可用第一义。

杨伯峻先生注“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曰:

杜《注》:“胡,蔡仲名。”《管蔡世家》云:“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书序》有《蔡仲之命》,郑玄云:“《蔡仲之命》亡。”今《尚书?蔡仲之命》为伪作。

杨伯峻先生注“五叔无官”曰:

杜《注》:“五叔,管叔鲜、蔡叔度、成叔武、霍叔处、毛叔聃也。”然《管蔡世家》云:“余五叔皆就国,无为天子吏者。”《索隐》:“五叔,管叔、蔡叔、成叔、曹叔、霍叔。”无毛叔而有曹(霍)叔,盖以霍(?)叔为三监之一而《尚书?顾命》有毛公,即毛叔,则毛叔固以三公兼领卿职,疑司马贞(裴駰)说较妥,并参李惇《群经识小?五叔无官》条。

杨伯峻先生注“曹,文之昭也”曰:

杜《注》:“文王子,与周公异母。”《史记》有《曹叔世家》,附《管蔡世家》后,仅云“曹叔振铎者,周武王弟也”,不言异母,杜或另有所据。

杜预《注》“晋,武之穆也”云:“武王子。”

杨伯峻先生注“曹为伯甸”曰:

杜《注》:“以伯爵居甸服。”然桓二年《传》言“晋,甸侯也”,此又以晋、曹相比,而谓曹在甸服,似两“甸”字义有不同。晋甸侯之甸已详桓二年《传?注》。《周礼?大行人》:“邦畿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以地望言之,曹在今山东-定陶县,距周初王畿较远,与《大行人》甸服合。

杜预《注》“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云:“践土、召陵二会,《经》书蔡在卫上,霸主以国大小为(“为”本作“之”,依金泽文库本订正)序也。子鱼所言,盟歃之次。”

杨伯峻先生注“晋重”曰:

杜《注》:“文公。”晋文公名重耳,此省称重,顾炎武《日知录》二十三云:“《晋语四》曹-僖羁称叔振铎为先君叔振,亦二名而称其一也。”杨树达先生《古书疑义举例续补》因云:“盖古人记二名,本有省称一字之例。”《会笺》以为“载书首冠‘王若曰’,何等郑重,岂得从省。盖此时合诸侯于召陵,晋为盟主,祝鮀之言虽告苌弘,而晋定公实在会,故为盟主讳,单举“重”字,正‘二名不偏讳’之意。”阮芝生《杜注拾遗》说同。

杜预《注》“鲁申”云:“僖公。”

杨伯峻先生注“卫武”曰:

杜《注》:“叔武。”赵坦《宝甓斋札记》谓此祝鮀述其文,为本国讳一字。——桥:叔武乃“字”,其“名”当正是“武”。此盟辞中各家诸侯均对鬼神自称“氏”与“名”。

杜预《注》“蔡甲午”云:“庄侯。”

杜预《注》“郑捷”云:“文公。”

杜预《注》“齐潘”云:“昭公。”

杜预《注》“宋王臣”云:“成公。”

杨伯峻先生于“莒期”之后注云:

杜《注》:“兹丕公也。齐序郑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祝佗仅举歃血之人,其盟辞无关本题,故不言。

杜预《注》“吾子欲复文、武之略”云:“略,道也。”

“皋鼬”(杨注:皋鼬今河南-临颍县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0,北纬33.7(郾城北三十里)。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翼”——“晋”(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奠/皿],据唐兰《晋公午????[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翼为当时晋国都城,即故绛,故城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又详隐五年《传》并《注》。#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推测位置为:东经111.74,北纬35.68(翼城-故城村,遗址城垣780×560)。

李伯谦《天马曲村遗址发掘与晋国始封地的推定》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晋侯墓地及整个天马-曲村遗址所处的地理位置、起始年代及其涵盖的年代范围都表明,它不是《今本竹书纪年》可能辗转从《宗国都城记》演绎出来的“(康王)九年,唐迁于晋”之晋,也非《汉书?地理志》和《毛诗?唐谱》所云“成侯迁曲沃”之曲沃,更非《毛诗?唐谱》所云“穆侯迁绛”之绛,而只能是西周初年叔虞封唐之唐。而且,该遗址从西周早期至春秋早期连续发展的事实也进一步证明,在晋献公八年(前668年)“始都绛”以前晋国并未迁都。叔虞封唐之唐,也就是春秋时期屡见于传的晋都翼。顾炎武“窃疑唐叔之封遗址侯缗之灭,并在于翼”的论断,是很有见地的,十分正确的。

马保春《文献所见晋始封地的记述与论说》

顾炎武引《括地志》“故唐城在绛州翼城县西二十里”之语而使翼城说比其他三说更具说服力。

“晋”——“绛”——“故绛”(杨注:绛本晋国都城,在今翼城县东南十五里,详隐五年《传?注》,而《年表》云:“晋献公九年,始城绛都。”似绛都本无城郭者,恐太史公误会《传》意。《传》意仅谓士蒍为高其宫而城绛,则所谓城者,加高加大而已。自成六年徙新田后,谓之故绛。#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践土”(杨注:践土,郑地,在今河南省-原阳县西南,武陟县东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75,北纬35.0(衡雍西六华里)。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通宝推:mezhan,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卫灵叛晋4/6

《定七年经》:

秋,齐侯、郑伯盟于鹹。((p 1559)(11070003))(131)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p 1560)(11070004))(131)

齐侯、卫侯盟于沙。((p 1560)(11070005))(131)

《定七年传》:

秋,齐侯、郑伯盟于鹹,征会于卫。卫侯欲叛晋,诸大夫不可。使北宫结如齐,而私于齐侯曰:“执结以侵我。”齐侯从之,乃盟于琐。((p 1561)(11070401))(131)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定公七年(公元前五〇三年,周敬王十七年,晋定公九年,卫灵公三十二年,齐景公四十五年,郑献公十一年),秋天,齐侯(齐景公)和郑伯(郑献公)在卫国的“鹹”盟会,又邀请卫国会盟。卫侯(卫灵公)正想叛离晋国,但他们那里的大夫们不同意,于是派一个卿北宫结(结)前往齐国,再让人私下告诉齐侯:“执结(北宫结)以侵我。(把这个“结”扣起来,然后进犯我这里。)”,齐侯依计而行,最终他们在“琐”那里举行了盟誓。

一些补充: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鹹”(杨注:鹹,卫地,在今河南省-濮阳县东南六十里,与文十一年“败狄于鹹”之为鲁地者恐为两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5,北纬35.61(濮阳县-梁庄乡-咸城村北1公里)。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沙”——“琐”(杨注:“沙”,《传》作“琐”,古音同也。《公羊》作“沙泽”,《汇纂》疑与成十二年之琐泽同一地。据杜《注》,在今河北-大名县东。王夫之《稗疏》谓即今河北-涉县,此地离齐远,恐不确。#杜《注》:“琐即沙也,为明年涉佗捘卫侯手起。”),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3,北纬36.3(大名县东,据《春秋左传注》附《郑宋卫》地图)。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下面是齐侯、卫侯盟于沙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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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八年传》:

晋师将盟卫侯于鄟泽,赵简子曰:“群臣谁敢盟卫君者?”涉佗、成何曰:“我能盟之。”卫人请执牛耳。成何曰:“卫,吾温、原也,焉得视诸侯?”将歃,涉佗捘卫侯之手,及捥。卫侯怒,王孙贾趋进,曰:“盟以信礼也,有如卫君,其敢不唯礼是事而受此盟也?”卫侯欲叛晋,而患诸大夫。王孙贾使次于郊。大夫问故。公以晋诟语之,且曰:“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从焉。”大夫曰:“是卫之禍(祸),岂君之過(过)也?”公曰:“又有患焉。谓寡人‘必以而子与大夫之子为质。’”大夫曰:“苟有益也,公子则往。群臣之子敢不皆负羁绁以从?”将行,王孙贾曰:“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使皆行而后可。”公以告大夫,乃皆将行之。行有日,公朝国人,使贾问焉,曰:“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犹可以能战。”贾曰:“然则如叛之,病而后质焉,何迟之有?”乃叛晋。晋人请改盟,弗许。((p 1566)(11080701))(131)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定公八年(公元前五〇二年,周敬王十八年,晋定公十年,卫灵公三十三年,齐景公四十六年,郑献公十二年),霸主晋国的部队打算和卫侯(卫侯-元,卫灵公)在“鄟泽”举行盟誓,部队统帅、晋国的卿赵简子(赵鞅)问手下:“群臣谁敢盟卫君者?(群臣有谁敢去让卫国主上跟你盟誓的?)”,他手下两名大夫涉佗和成何出来说:“我能盟之。(我能去让他跟我盟誓。)”。

在盟誓举行过程中,卫人请那两人执牛耳,两人不干,成何说是:“卫,吾温、原也,焉得视诸侯?(你们“卫”,就等于我们的城邑“温”和“原”,怎能和诸侯一样?)”,卫侯只好自己执牛耳。但要歃血时,涉佗又推了一下卫侯的手,结果牛血洒到卫侯手腕上,卫侯终于急了。

此时,卫国一位大夫王孙贾(贾)赶了上来,发话:“盟以信礼也,有如卫君(卫灵公,卫侯-元),其敢不唯礼是事而受此盟也?(结盟是要推行规矩的,我们“卫”家主上在此,怎敢不严格照规矩行事,又岂能再承认这个盟约?)”。

卫侯虽然不打算接受这个盟约,可担心自家那些大夫反对,这时王孙贾又给他出主意让他返回时不进“卫”的“国”,就在郊外等着,他们大夫赶来询问,他就说了这次在晋人手上受的羞辱,然后说:“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从焉。(寡人这次让我们社稷蒙羞,各位还是占卜谁来继承我吧,寡人会尊重你们的决定。)”,但那些大夫说:“是卫之祸,岂君之过也?(这是我们卫国的灾难,怎能是主上的责任呢?)”。

这位“公”(卫灵公,卫侯-元)接着又说:“又有患焉。谓寡人‘必以而子与大夫之子为质。’(可我们还有个大麻烦,人家要求寡人“一定得让你儿子和你们大夫的儿子来作质子。”)”,那些大夫回应:“苟有益也,公子则往。群臣之子敢不皆负羁绁以从?(只要对我们有好处,公子都去了,群臣之子怎敢不全牵上缰绳跟着?)”。

到质子们快要出发时,王孙贾再提出:“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使皆行而后可。(要是我们卫国有难,那些工和商也好不了,得让他们都派出质子才行。)”,这位“公”把这话告诉那些大夫,于是又扩大准备派出的质子的范围,重新确定出行日期。

再到即将出发之前,这位“公”把所有国人召集到朝廷上,让“贾”(王孙贾)问他们:“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要是我们卫国反叛晋国,晋人五次来进攻我们,我们会困难到什么程度?)”,那些国人都说:“五伐我,犹可以能战。(就算进攻我们五回,我们也打得下去。)”,“贾”说:“然则如叛之,病而后质焉,何迟之有?(那我们还不如先反叛他们,顶不住了再派质子,未必就晚了?)”,于是卫人公开叛离了晋国。

之后晋人提出要重新举行盟誓,卫人也没答应。

一些补充:

杜预《注》于此(赵简子曰:“群臣谁敢盟卫君者?”)云:“前年卫叛晋属齐,简子意欲摧辱之。”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请执牛耳”曰:

盟法已略见于隐元“盟于蔑”《经?注》。孔《疏》据襄二十七年及哀十七年《传》,知“盟用牛耳,卑者执之,尊者涖之”,是也。卫国固小,且弱于晋,但与卫侯相盟者为晋之大夫,则卫侯为尊。此句卫人请执牛耳者,请晋臣执牛耳,卫侯涖之。

杨伯峻先生注《隐元年经》“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盟法,先凿地为坎(穴、洞),以牛、羊或马为牲,杀于其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音对,容器)盛之。读盟约(古谓之载书,亦省称载或书)以告神,然后参加盟会者一一微饮血,古人谓之歃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牲上埋之,副本则与盟者各持归藏之。《文物》一九七二年第四期有《侯马东周盟誓遗址》一文,可参阅。((p 0007)(01010002))(013)。

下面是《侯马东周盟誓遗址》一文中有关“坎”之遗迹的四段:

盟誓遗址位于侯马市东部秦村西北三华里,相距牛村古城遗址约五华里,位于古城的东南郊。面积约三千八百余平方米(东西长约70米,南北宽55米)(图一)。发掘工作由1965年11月开始,至1966年5月中旬结束。经过钻探共发现了长方形竖坑四百余座,发掘了三百二十三座及椭圆形窖穴二处(图二、图五:1)。

(1)长方形竖坑:坐北朝南,正北向,或偏东、偏西五至十度左右。均为土圹,北大南小,坑壁成垂直状,口与底大小相差无几。竖坑四壁与底部光滑平整,只有五例有上下竖坑用的脚窝。深浅不一,浅者40至50厘米,深者达6米以上。大小也各有差异:大者长1.6米,宽60厘米;一般长1.3到1.6米,宽50厘米左右;主要埋葬牛或马两种牲畜(图五:2)。小者长50厘米左右,宽25厘米,一般在60至80厘米,主要埋葬羊和安放盟书。竖坑底部一般都埋葬有牲畜,主要有羊、牛、马三种(图八:1—6)。在坑80的填土中,曾发现有鸡的骨骸,但仅见此一例。大部分竖坑北壁临近坑底约5至10厘米处有一个小壁龛,其大小、高低、深浅均无定制,基本上是随着安放遗物的大小而定。壁龛中都有一件玉饰或玉器(图五:3),多者三至五件。仅见到四例是祭器。这些小龛可能是为了存放玉器而挖掘的,存放玉器后又填土掩盖起来,可能比埋葬牲畜时间为早。竖坑的又一用途是存放盟书,而一般存放盟书的竖坑是没有小壁龛的。《礼记?曲礼》说:“约信曰誓,涖牲曰盟”。孔颖达疏:“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古人所说基本上和我们发掘的情况是一致的。

(2)椭圆形窖穴:仅见二例。编号为H1和H3。H1南北长1米,东西宽75,深35厘米,口与底大小几乎相等,四壁光滑争气,呈圆柱状。在底部贮放有两堆盟书和四件石璜(图五:4)。东边是一堆小条石简,西边是宽条石简,其南由四件石璜构成圆璧状。这种安放情况,可能是和礼仪有关的一种宗教仪式。

H3近方形,圆角,上大底小,呈仰斗状。口径东西长80、南北宽85厘米。底径东西长70、南北宽75、深50厘米。主要是南北向贮放一堆宽条石简。每条石简长10厘米左右,厚1厘米。

(《文物》一九七二年第四期第27页)

《襄二十七年传》:

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p 1132)(09270405))(094)。

《哀十七年传》:

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伯相。齐侯稽首,公拜。齐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武伯问于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p 1711)(12170601))(135)。

杨伯峻先生注“卫,吾温、原也,焉得视诸侯?”曰:

杜《注》:“言卫小,可比晋县,不得从诸侯礼。”视读为《孟子?万章下》“天子之卿受地视侯”之视,比拟也。

杨伯峻先生注“将歃,涉佗捘卫侯之手,及捥”曰:

《说文》:“捘,推也。”音尊去声。及捥,杜《注》谓“血至捥”。捥今作腕。若如此,则卫侯已醮血,涉何推之,血顺流及腕。

杨伯峻先生注“王孙贾趋进”曰:

杜《注》:“贾,卫大夫。”《春秋分纪?世谱》七谓“王孙牟(见昭十二年《传》)之后曰贾,贾子齊。”(见哀二十六年《传》)。《论语?宪问》谓“王孙贾治军旅”。《说苑?权谋篇》作王孙商,商或其字。

杨伯峻先生注“盟以信礼也”曰:

杜《注》“信犹明也”,不确。信当读为伸。

杨伯峻先生注“有如卫君”曰:

《诗?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此言盟以伸礼有如卫君,亦谓卫君来盟伸礼,而晋之所为,则非伸礼也。

杨伯峻先生注“其敢不唯礼是事而受此盟也?”曰:

其用法同岂。言外之意将不受此盟。

关于“是卫之禍(祸),岂君之過(过)也?”,“禍”与“過”在当时大概读音很接近。

杨伯峻先生注“群臣之子敢不皆负羁绁以从?”曰:

“负羁绁”《传》凡数见,僖二十四年《传》云“行者为羁绁之仆”,足知此为从行者之常语。

杨伯峻先生于此(行有日,公朝国人,使贾问焉,曰:“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注云:

谓危及国家将如何。《周礼?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此即其证。详孙诒让《周礼正义》。

杨伯峻先生注“犹可以能战”曰:

可以能连用,强调之辞。

杨伯峻先生于“晋人请改盟,弗许”之后注云:

《说苑?权谋篇》云“赵氏闻之,缚涉佗而斩之,以谢于卫。成何走燕”云云,此因十年《传》并言之。

“鄟泽”(杨注:杜《注》:“自瓦还,就卫地盟。”鄟泽属卫,不详今所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北纬36(卫北)。

“温”——“苏”(杨注:温,周王畿内之小国,当在今河南省-温县稍南三十里之地。#温,在今河南省-温县西南三十里。会于温,《经》文未书,盖书“盟于瓦屋”可以包括之。#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温即隐公三年“取温之麦”之温,故城在今河南省-温县西稍南三十里。依庄公十九年《传》观之,温于庄公十九年仍为苏氏邑。以金文证之,如敔簋铭云“王赐田于[含攵]五十田,于旱五十田”,则此所谓温田者,亦王田之在温者耳,非以其全邑与郑,故温仍得为苏氏邑。#温为苏氏邑,成十一年《传》云,“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温为苏氏始封邑。故僖十年《经》云“狄灭温,温子奔卫”,而《传》作“苏子奔卫”以邑言之则曰温子,以氏言之则曰苏子,一也。#温,今治西南,湨水所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3,北纬34.91(温县城西16公里处的招贤乡-上苑村北地,温邑故城平面呈方形,东西长400米,南北宽近400米)。

“原”(杨注:原,今河南省-济源县北而稍西有原乡,当即其地。顾栋高《大事表》以为济源之原为庄十八年原庄公之原,此则另一原邑,疑未能明。#《通志?氏族略》云:“周有原庄公,世为周卿士,故以邑为氏。”余详隐十一年《传?注》。顾栋高《大事表》以今河南省-济源县西北之原乡为其国,实则采邑也。#杜《注》以为文公以其女妻赵衰。赵同、赵括、赵婴齐各食邑于原、屏、楼三地,故《传》谓之原同、屏括、楼婴。原即赵衰为原大夫之原,亦即隐十一年《传》周桓王与郑庄公十二邑之原,在今河南省-济源县西北。屏地未详。楼,据《春秋地名考略四》,在今山西省-永和县南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5,北纬35.16(济源-原昌村)。

《定八年经》: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p 1562)(11080013))(131)

《定八年传》:

九月,师侵卫,晋故也。((p 1567)(11080901))(131)

《定八年经》: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p 1563)(11080014))(131)

我的粗译:

这年九月,我们派部队进犯了卫国,这是晋人的要求。

一些补充: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曲濮”(杨注:杜《注》:“结叛晋。曲濮,卫地。”曲濮,《汇纂》云:“盖濮水曲折之处,犹言河曲、汾曲也。”然古濮水有二,一出今山东-濮县废治(濮县已并入范县)南,菏泽县北,今之临濮集,水已堙。《汇纂》以此濮水当之,恐不确。一出河南-滑县与延津县境,本黄河支流,自黄河决迁后,亦堙。疑曲濮之濮即此。),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8,北纬35.4(据《春秋左传注》附《郑宋卫》地图)。

通宝推:mezhan,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卫灵叛晋5/6

《定九年经》: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p 1570)(11090005))(131)

《定九年传》:

晋车千乘(shèng)在中牟,卫侯将如五氏,卜过之,龟焦。卫侯曰:“可也!卫车当其半,寡人当其半,敌矣。”乃过中牟。中牟人欲伐之。卫-褚师圃亡在中牟,曰:“卫虽小,其君在焉,未可胜也。齐师克城而骄,其帅又贱,遇,必败之。不如从齐。”乃伐齐师,败之。齐侯致禚、媚、杏于卫。((p 1574)(11090402))(131)

我的粗译:

又下一年,我们定公九年(公元前五〇一年,周敬王十九年,晋定公十一年,卫灵公三十四年,齐景公四十七年,郑献公十三年),秋天,齐军为卫国打下了夷仪。随后,卫侯(卫侯-元,卫灵公)准备前往五氏与齐景公(齐侯-杵臼)会面,要经过中牟。当时在中牟驻扎着拥有千乘战车的晋军,卫人占卜通过中牟是否吉利,结果占卜时在烧灼过程中把龟板烤焦了。这时,卫侯发话:“可也!卫车当其半,寡人当其半,敌矣。(行了!让我们“卫”的战车去对付一半晋军战车,寡人自己对付另一半,这就打平了。)”,于是他们开向中牟。

中牟人想出城攻击他们,卫国有一位大夫褚师圃正好流亡在中牟,就告诉中牟人说:“卫虽小,其君在焉,未可胜也。齐师克城而骄,其帅又贱,遇,必败之。不如从齐。(卫国虽小,但他们主上在这边,咱们打不赢。那边齐军刚打下一个城邑,正自满呢,他们这部分的将领出身又不高,咱们突然打上去,肯定能打败他们。不如找那支齐军去打吧。)”,于是中牟人去进攻那支齐军,打败了他们。之后,齐侯(齐侯-杵臼,齐景公)把济水以西禚、媚、杏那三个城邑送给了卫国。

一些补充:

此时五氏(寒氏)属于晋国,在城中的,是赵家的邯郸午,卫军从西北方向攻入城内,守住了突破口,到晚上晋方守军就溃散了,见下面《定十年传》。

关于“龟焦”,占卜时本就会烧灼甲骨上专门钻凿出的小坑使其一面产生焦痕,但这里的“龟焦”当指烧灼产生的焦痕过于严重。具体操作请见下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动物实验室负责人侯彦峰先生的介绍(摘录自《会说话的骨头》):

标本库内,还有一批晚商时期的安阳孝民屯遗址卜骨,虽然今人都知道商人用龟甲和牛骨占卜,但卜骨并不是随随便便拿一块骨头一烧就可以,这种活动具体是怎么进行的并不是特别明朗。多年来,侯彦峰带领团队,试图通过复原实验,来还原卜骨的制作工艺和占卜过程。

不能拿古代的骨头做实验,所以,研究者四处寻找龟甲和牛的肩胛骨。经过了3000年,牛的肩胛骨似乎再没有商代那么大,安阳殷墟里出的那种厚厚的龟甲更是哪儿也找不到。“我们尽量用比较接近当时厚度的牛肩胛骨和长寿龟的龟甲去做对比实验。”侯彦峰说。

商人通过灼烧甲骨,观察裂纹来预测生活中的大小事,并将神的预言刻在骨头上。但实际过程并不这么简单,商人的卜骨显示,卜骨在灼烧之前,要先凿一个灼坑,有枣核形、圆形,还有方形,之后再在这个部位灼烧,在其对面观察裂纹,也叫兆纹。于是,半年里,侯彦峰和同事仿佛穿越到了商朝,每天都在凿刻龟甲、牛骨,然后再去灼烧,观察裂纹。“曾有位美院的学生也在一直做凿坑实验。他问我,为什么自己刻的灼坑跟商人的不一样,我说,你不能用美工刀,你得自己动手制作一把跟这些凿坑相适应的凿子,才能出来那样的效果。”侯彦峰说。

经过反复重构实验,研究人员基本还原了晚商时期的占卜过程,包括选择材料、锯切、打磨、凿坑、施灼、解读兆纹、刻辞。其中,凿坑和施灼是核心技术。他们又惊讶地发现,商朝晚期,通过制作甲骨技术的提高,甲骨的兆纹已经具有很大的可控性。

如何在坚硬的甲骨上刻字,也是一个问题。经过无数次刻画试验,侯彦峰和同事们发现,在新鲜的骨头上刻画是很困难的,非常滑,轻微地炙烤会让骨头表面变脆,刻起来容易一些;另一个办法则是把骨头在水里浸泡上几天,表面也会软很多,而晾干之后,骨头会重新变硬。

联想到甲骨是商代文字的重要载体,侯彦峰有了一个大胆的假想:汉字被叫做方块字,存在很多折、钩等硬棱角,而在甲骨文中是有很多圆形的笔触的,是不是因为在骨头上刻折线更为方便,改变了汉字的字形?

下面是龟甲正面和带灼凿痕迹的反面的图片中,出自《甲骨文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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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预《注》“乃伐齐师,败之”云:“获齐车五百乘,事见哀十五年。”

《哀十五年传》:

陈成子馆客,曰:“寡君使恆告曰:‘寡人愿事君如事卫君。’”景伯揖子赣而进之,对曰:“寡君之愿也。昔晋人伐卫,齐为卫故,伐晋-冠氏,丧车五百。因与卫地,自济以西,禚、媚、杏以南,书社五百。吴人加敝邑以乱,齐因其病,取讙与阐,寡君是以寒心。若得视卫君之事君也,则固所愿也。”成子病之,乃归成,公孙宿以其兵甲入于嬴。((p 1693)(12150402))(124、137)。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五氏”——“寒氏”(杨注:据《汇纂》,五氏在今河北-邯郸市西。#寒氏即去年《经》之五氏。),推测其位置为:东经114.15,北纬36.67(邯郸西午汲村北200米午汲古城)。

“中牟”(杨注:中牟有二说,《汇纂》、江永《考实》、顾祖禹《方舆纪要》、高士奇《地名考略》、洪亮吉《诂》俱从《史记?赵世家?正义》之说,谓在今河南-汤阴县西。而顾栋高《大事表》九则谓约当在河北-邢台市与邯郸市之间。#中牟当即定九年《传》“晋车千乘在中牟”之“中牟”,地详彼注。江永《考实》云“中牟尝属晋?赵氏矣,而此时属卫,岂因佛肸叛而中牟遂属卫欤?”),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1,北纬35.88(鹤壁-鹿楼-故县村)。

“禚”(杨注:禚音酌,《公羊传》作“郜”。齐国地名。据庄四年及定九年?传?,当为齐、鲁、卫三国分界之地,疑在今山东省-长清县境内。#“禚”,《公羊》、《谷梁》作“郜”。#杜《注》:“三邑皆齐西界,以答谢卫意。”[禚-礻+衤],疑在今山东-长清县境,余详庄二年《经?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6,北纬36.5(长清区附近黄河西)。

“媚”(杨注:媚在今山东-禹城县。),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6,北纬36.9(禹城县一带)。

“杏”(杨注:杏当在今山东-茌平县南博平废治境内。),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1,北纬36.6(茌平县-博平镇一带)。

“冠氏”(杨注:冠氏地有今河北-馆陶县及山东-冠县。据《清一统志》,冠氏故城址在今冠县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5.32,北纬36.53(冠县-东古城)。

下面是禚、媚、杏三邑所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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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齐侯、卫侯次于五氏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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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十年经》:

晋-赵鞅帅师围卫。((p 1576)(11100004))(131)

《定十年传》:

晋-赵鞅围卫,报夷仪也。((p 1579)(11100401))(131)

初,卫侯伐邯郸午于寒氏,城其西北而守之,宵熸(jiān)。及晋围卫,午以徒七十人门于卫西门,杀人于门中,曰:“请报寒氏之役。”涉佗(tuó)曰:“夫子则勇矣,然我往,必不敢启门。”亦以徒七十人旦门焉,步左右,皆至而立,如植。日中不启门,乃退。((p 1579)(11100402))(131)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一年,到我们定公十年(公元前五〇〇年,周敬王二十年,晋定公十二年,卫灵公三十五年,齐景公四十八年,郑声公元年),晋国的卿赵鞅(赵简子)率兵包围了“卫”,报复齐军为卫人打下夷仪。

上年卫侯(卫侯-元,卫灵公)攻打寒氏(五氏)城中晋国-赵家的邯郸午(午),卫军从西北方向攻入城内,守住了突破口,到晚上晋方的守军就溃散了。

这次晋军围攻“卫”,“午”(邯郸午)亲自带领七十名手下攻打“卫”的西门,在门中杀死守军,并扬言:“请报寒氏之役。(让我报答上次“寒氏”那一仗吧。)”。可他们另一位大夫涉佗却不以为然,说:“夫子则勇矣,然我往,必不敢启门。(那位大人虽然很厉害,但要是我去了,他们肯定不敢开门应战。)”,于是也带了七十名手下一早去攻打“卫”的西门,那些手下走到门的两边,站下,就像木头桩子戳在那儿,一动不动,对方到中午还没开门应战,这才退回来。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初,卫侯伐邯郸午于寒氏”曰:

午为晋-邯郸大夫。邯郸本卫邑,后属晋,午为宰。战国时赵肃侯都此,在今河北-邯郸市西南三十里。寒氏即去年《经》之五氏。

杨伯峻先生注“城其西北而守之”曰:

城为动词,攻城也。谓攻破寒氏城西北隅而以兵守之。

杜预《注》“宵熸”云:“午众宵散。”

桥:“熸”,火灭也,引申为斗志丧失而溃败,《左传》中还有两处提及,如下:

《襄二十六年传》:

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军而陈。晋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陈以当之,栾、范易行以诱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晋人从之,楚师大败,王夷、师熸,子反死之。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p 1119)(09261002))(112)。

《昭二十三年传》:

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帅师及诸侯之师奔命救州来。吴人禦诸钟离。子瑕卒,楚师熸。吴-公子光曰:“诸侯从于楚者众,而皆小国也,畏楚而不获已,是以来。吾闻之曰:‘作事威克其爱,虽小,必济。’胡、沈之君幼而狂,陈大夫啮壮而顽,顿与许、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师熸。帅贱、多宠,政令不壹。七国同役而不同心,帅贱而不能整,无大威命,楚可败也。若分师先以犯胡、沈与陈,必先奔。三国败,诸侯之师乃摇心矣。诸侯乖乱,楚必大奔。请先者去备薄威,后者敦陈整旅。”吴子从之。((p 1445)(10230501))(110)。

杨伯峻先生注“请报寒氏之役”曰:

卫取寒氏为过去事,故去年卫侯将去寒氏。今年午参与晋围卫之役,乃以步兵七十人攻卫西门,卫不惧午,开门与之斗,午曾杀伤卫兵,反自得意,言报寒氏之败。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夷仪”——“邢”(杨注:夷仪,据马宗琏《补注》、沈钦韩《地名补注》,当在今山东省-聊城县西十二里。或谓在河北省-邢台市西,误。#夷仪见闵二年《传》。《公羊》作“陈仪”,夷、陈古音微、真对转,相近。说详赵坦《春秋异文笺》。#夷仪本邢国地,僖元年《经》“邢迁于夷仪”是也。卫灭邢,而为卫邑。今晋迫卫分此邑以居衎。夷仪,今山东-聊城县西南十二里,互参闵二年《传》并《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9,北纬35.4(聊城西南,夷仪,邢,僖元年后)。

“邯郸”(杨注:邯郸本卫邑,后属晋,午为宰。战国时赵肃侯都此,在今河北-邯郸市西南三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44,北纬36.58(邯郸-赵王城-西城)。

《定十年传》:

反役,晋人讨卫之叛故,曰:“由涉佗、成何。”于是执涉佗,以求成于卫。卫人不许。晋人遂杀涉佗,成何奔燕。君子曰:“此之谓弃礼,必不钧。《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chuán)死?’涉佗亦遄矣哉!”((p 1580)(11100403))(131)

《定十年经》:

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p 1577)(11100010))(131)

我的粗译:

这一仗回去后,晋人追究导致“卫”叛离的责任,有人说:“由涉佗、成何。(都是因为涉佗和成何。)”,就扣押了涉佗,以此向卫国求和,但卫人仍不答应。于是晋人杀了涉佗,成何则逃往燕国。贵族们都说:“此之谓弃礼,必不钧。《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涉佗亦遄矣哉!(这就是不照规矩办,一定也不会公正,《诗》里说:“人要没规矩,还不快去死?”,涉佗算是赶上快的了!)”。

一些补充:

这年冬天,卫灵公(卫侯-元)就与齐景公(齐侯-杵臼)和郑国的卿游速在安甫会面,加强三方的结盟。下一年,鲁国因为阳虎叛逃晋国,也改变了原来坚定跟随晋国的政策。于是逐渐形成四家诸侯的小同盟,自求多福。

杨伯峻先生注“成何奔燕”曰:

此燕不知是南燕否。若是,则南燕尚存。然自桓十三年以后,南燕已不见于《经》;自庄十九、二十年后,亦不见于《传》,恐此是北燕也。

杨伯峻先生注“此之谓弃礼,必不钧”曰:

欲辱卫侯,本赵鞅之意,涉佗、成何不过自告奋勇而往耳。成何言卫仅比晋之县邑,涉佗则推卫侯之手,皆无礼,而罪之轻重不同,涉佗为重。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曰:

《诗?鄘风?相鼠》。杜《注》:“遄,速也。”

《诗?鄘风?相鼠?卒章(共三章)》:“相鼠有體,人而无禮,人而无禮!胡不遄死?”(《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74))。

“燕”——“北燕”(杨注:此燕是北燕,召公-奭之后,穆侯七年入春秋,春秋后二百四十六年,燕王-喜三十三年为秦所灭。都蓟,今北京市西南。彝器有匽侯鼎、匽公匜、匽侯旨鼎、[匽攴]侯载戈。“燕”作“匽”或“[匽攴]”。称侯,亦称公。战国时期称王,而字作郾,传世有郾王戈、郾王戟、郾王大事剑。#北燕,即姬姓之燕,《史记》有《燕召公世家》。都蓟,即今北京市。北京-琉璃河-西周墓出土大量青铜器,据铭文,足证北燕初封,其都在今琉璃河-董家林古城。#燕是北燕,都于今北京市,已为解放后考古发掘所证实。由北京往北,经承德、凌源、宁城、喀左,再沿大凌河至朝阳、北票,通向辽阔之东北地区,此一带为周初由燕去肃慎之重要通道,又多有商、周遗物出土。旧以黑龙江-宁安县以北直至混同江南北岸之地为肃慎国(混同江为松花江会黑龙江以下之水域名),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五则又以为肃慎之地即今宁古塔,恐皆不确。),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6,北纬39.61(北燕,董家林古城,董家林村东)。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安甫”(杨注:杜《注》:“安甫,地阙。”),位置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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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卫灵叛晋6/6

《定十二年经》: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p 1585)(11120004))(131)

《定十二年传》:

十二年夏,卫-公孟彄伐曹,克郊。还,滑罗殿。未出,不退于列。其御曰:“殿而在列,其为无勇乎!”罗曰:“与其素厉,宁为无勇。”((p 1586)(11120101))(131)

《定十三年经》: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p 1588)(11130004))(131)

我的粗译:

两年后,在我们定公十二年(公元前四九八年,周敬王二十二年,晋定公十四年,卫灵公三十七年,齐景公五十年,郑声公三年),夏天,卫国的卿公孟彄率兵进攻曹国,打下了“郊”,然后撤军。队伍还在曹国境内,应该由大夫滑罗(罗)断后,但他却跟着大队,没留在后面。为他驾车的人就问:“殿而在列,其为无勇乎!(本应断后却不离开大队,怕会被说成是胆小吧!)”,“罗”(滑罗)说:“与其素厉,宁为无勇。(与其一直这么紧张,不如让人认为胆小。)”。

一些补充:

据上面最后那条《春秋经》,公孟彄下年又一次率兵进攻了曹国。

杨伯峻先生注“卫-公孟彄帅师伐曹”曰:

杜《注》:“彄,孟絷子。”孔《疏》:“《世族谱》云:‘孟絷无子,灵公以其子彄为之后也。’为后则为其子。絷字公孟,故即以公孟为氏。”——桥:公孟彄也是卫灵公(卫侯-元)比较能干的儿子,后因支持大子蒯聩流亡齐国。

杨伯峻先生注“未出,不退于列”曰:

未出者,未出曹国边境也。则殿后之师应退列在其他部队之后,而罗不如此。

杨伯峻先生于此(其御曰:“殿而在列,其为无勇乎!”)注云:

滑罗之御者谓滑罗,断后之部队而在各部队行列之中,将认为无勇。

杨伯峻先生于此(罗曰:“与其素厉,宁为无勇。”)注云:

杜《注》:“素,空也。厉,猛也。”盖断后,意在敌兵追袭,掩护前进部队。滑罗知曹不敢追,则断后为徒猛。与其如此,宁被无勇之名。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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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二年经》: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p 1610)(12020002))(131)

《哀二年传》:

初,卫侯游于郊,子南仆。公曰:“余无子,将立女。”不对。他日又谓之,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只辱。”((p 1611)(12020201))(134、131)

夏,卫灵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为大子,君命也。”对曰:“郢异于他子,且君没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且亡人之子辄在。”乃立辄。((p 1612)(12020202))(134、131)

《哀二年经》:

冬十月,葬卫灵公。((p 1611)(12020006))(131)

我的粗译:

早先,卫侯(卫侯-元,卫灵公)出行到“郊”,由他一位庶子子南(公子郢)驾车,这位“公”(卫灵公,卫侯-元)说:“余无子,将立女。(我还没继承人,准备让你当。)”,子南不吱声。过两天他又提起,子南回复:“郢(子南,公子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只辱。(我“郢”不足以承担社稷的责任,主上收回这个决定吧。朝堂上有主上的夫人,下面有卿、大夫、士这些国人,主上要坚持下令只会丢脸。)”。

到我们哀公二年(公元前四九三年,周敬王二十七年,晋定公十九年,卫灵公四十二年,齐景公五十五年,郑声公八年,宋景公二十四年),夏四月丙子那天(杨注:丙子,七日。),卫灵公去世了。夫人(南子)提出:“命公子郢(子南)为大子,君命也。(任命公子郢为大子,这是主上的遗命。)”,公子郢则回复:“郢异于他子,且君没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且亡人(世子蒯聩,后来的卫庄公)之子辄在。(我“郢”赶不上别的儿子,再说主上就死在我手上,要有这个遗命,我“郢”肯定能听到。更别说还有流亡出去那人的儿子“辄”在。)”,于是立了卫灵公(卫侯-元)原来大子蒯聩的儿子“辄”(后来成为卫出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子南仆”曰:

杜《注》:“子南,灵公子郢也。”《礼记?檀弓上》孔《疏》引《世本》亦云“灵公生昭子-郢”云云,则郢为灵公子无疑。姚鼐《补注》以下文有“公曰余无子”,乃谓“郢当是公庶弟”,不知灵公言“余无子”者,以太子-蒯聩出奔,无其他適子也。郢则庶子耳。仆,驾御。

杨伯峻先生注“余无子”曰:

阮芝生《拾遗》:“谓无良子也。此自古人恒语,如叔向云肸又无子是也。”此有理。然郢不贪君位,可云良子,此仅云无他適子耳。十七年《传》“将以杞姒之子非我为子”,杜《注》谓“为適子”,尤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三揖在下”曰:

杜《注》:“三揖,卿、大夫、士。”孔《疏》“《周礼?司士》云:‘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郑玄云:‘特揖,一一揖之。旅,众也,大夫爵同者,众揖之。三揖者,士有上、中、下。’”因王揖上士、中士、下士,士位低下,不敢受,皆逡遁避开,故王从旁揖之。

杨伯峻先生注“君命只辱”曰:

此言君不商之夫人与卿大夫而私命我为嗣位者,我受之,只辱君命耳。

杨伯峻先生注“郢异于他子”曰:

此意有二释,杜《注》:“言用意不同。”盖谓郢不欲居君位,以节操自高,吴季札所谓“守节”者也。竹添光鸿《会笺》云:“盖郢母贱,不敢自同于他子,故云异于他子耳。”

杜《注》“且君没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云:“言当以临没为正。”

杨伯峻先生注“且亡人之子辄在”曰:

亡人指大子蒯聩。杜《注》:“辄,蒯聩之子出公也,灵公適孙。”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月,葬卫灵公”曰:

无《传》。七月而葬,盖有晋师故。

下面是卫灵公与夫人的图片([晉]顧愷之《列女仁智圖》——局部,宋摹本),出自《卫灵公让夫人南子会见旧情人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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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子见南子”的图片,出自《中华文化—传记篇:孔子圣迹图《新修版》(03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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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孔子圣迹图》中之一幅卫灵公与夫人南子同车出游令孔子跟随的石刻线图,图上居中车内左为卫灵公右为南子。图片出自《石刻丑次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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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卫灵公墓的图片,出自《高青县唐坊镇卫灵公墓(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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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灵公虽说是国君,但控制力十分有限,所以“奚而不丧”是个无意义的问题,照孔子的说法,“仲叔圉治宾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那些大夫把各种政务都瓜分了,卫灵公能管的只剩他自己家内部的事,怎么折腾对他们“国”都影响不大,所以才有“奚其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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