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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里程碑》全本 -- 五藤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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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里程碑》全本

为庆贺新版开放完成,特此放出已经翻译完成的《里程碑》全本。为西西河贺!为老铁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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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的历史意义请看村长此贴

非洲风云 二十三 圣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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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Ma’alim fi-I-Tar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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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赛义德 库特卜 (Sayyid Qutb)

章节列表

前言

第一章:独一无二的古兰经年代

第二章:古兰经理念之本质

第三章:伊斯兰社会及其正确信仰的形态有何特征

第四章:杰哈德的神性原理

第五章: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伊斯兰的生活之道

第六章:独一之法

第七章:伊斯兰乃真正之文明

第八章:伊斯兰的理念和文化

第九章:穆斯林的国民性及其信仰

第十章:长期之变革

第十一章:信仰的胜利

第十二章:此乃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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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前言

名词解释:

*贾西利叶(Jahiliyyah):意思是愚昧,愚昧的。原为伊斯兰史学词汇,做历史学专用语时可理解为蒙味时期或史前时期。该词以前被穆斯林史学家用以称呼前伊斯兰教时期。阿拉伯语原意是没有指挥的,无秩序的。穆斯林史学家认为其历史从伊斯兰教创始时期开始算。之前的史前时期,即贾西利叶时期是一个没有神圣指导的、无知的、愚昧的时期。

*杰哈德(Jihaad):即伊斯兰圣战。阿拉伯语原意是奋斗。任何为伊斯兰和安拉作出贡献或努力(不一定是武力的),都可以用这个词来表示。

*德希米(Dhimmies):即经中人。历史名词,指不信伊斯兰教的然而居住在穆斯林国家里,其权利受国家政府保护者(仅限犹太教和基督教徒)

*拉—以利哈—依拉—安拉(La Ilaha illa Allah): 阿拉伯语,意为“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句话加上“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就是穆斯林五功之一的念功

前言

今日的人类正处在悬崖的边缘——并不是因为悬在头上的那种彻底毁灭的危险,那只是一种可能的征兆而并非真正的疾病——而是因为现今人类全无那些除了寻求健康发展之外的真正进步的价值。即便是西方也认识到西方文明已经不能为人类提供任何健康的价值观,他们无力给予任何足以激发其良知并使其体现其正义的指导。

西方的民主主义已经变得贫瘠和狭隘,以至于要借鉴东方集团的理论系统来改良自己。特别是东方式的、以社会主义为名的经济系统。和东方集团一样,这种理论被称作马克思主义。这种理论不仅吸引了东方的拥护者,现在还吸引了不少西方人把它当做自己的信条。不过现在马克思主义已经在思想上失败了。可以绝不夸张的说,世上没有一个国家能称自己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因为它的整个理论把人的本性和人的需求给对立起来了。这个理论只有在堕落的或被受独裁者长期愚化下的社会里才能繁荣起来。然而他们的唯物主义经济系统已经开始崩溃了。例如俄罗斯,这个共产国家的领导者,已经开始受食物短缺之苦。尽管沙俄时期的俄罗斯是盛产粮食的,然而现在他们必须动用他们的黄金储备来进口粮食。这个体系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他们的集体农业。或者说,就是因为他们的理论是反人性的。

对于人类而言现在必须有新的领导了!

西方对于人类的领导权现已衰退了,其原因并非西方人引进了可怜的唯物主义论或者他们的经济军事力量已经衰败了。而是因为缺乏那些造物主所给予的可使其可以成为人类领袖的正确的价值观。

对于新的领导力来说,非常有必要保持来自于欧洲的物质成果和其那种面对未知领域所展现出来的天才的创造力。同样有必要的是让人类认识到一种和人类天性所和谐的、富于正面意义和创造性的并有可行性的生活态度。

伊斯兰是唯一一种综合了上述两种事物,即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的体制

科学的反叛年代已经结束了,这个从16世纪文艺复兴后基督教时期开始并在17、18世纪达到高峰的运动已经没有任何复兴的意志了。

一切出现于现代的国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理念以及一切源于这些理念的运动都已经失去了他们的活力。一切个人崇拜和集体理论都已经被证明是失败的了。

在这个关键性的思想混乱的时刻,伊斯兰思想和穆斯林群体的机遇已经来到。伊斯兰并非是禁止物质发明的。实际上从一开始,当安拉选定了人作为他在地上的代表,并教导他们崇敬真神时,物质发明就是人的一项责任。也是安拉创造人的目的。

(“当万物之支配者对那天使讲说:“我要去造我的代行者于地上” 古兰经 2:30)

(“除了那崇拜我的精灵与人类,我不曾创造过别物”古兰经2:143)

因此,根据来自安拉的至高之命,穆斯林群体需借此机遇以完成对人类的使命,

(“你这群乃是我从人中选拔出的精华,你知善弃恶,而且你信仰安拉” 3:110)

(“因此我们使你成为中介之人,使你为人类之证人,如我们为你之证人般” 2:143)

***

伊斯兰如不能在社会上或在一国内以具体形式出现的话是不能完成这使命的。它不能以一种脱离现实的、让人难以理解的烦琐哲学的面目出现。从这一点上来看,我们可以说穆斯林社会已经远离正道几个世纪之久,甚至可以讲从我们的父辈到现在的穆斯林社会已经不是个伊斯兰所居留之地。那些源于伊斯兰的,由一群人的思考、见解、理想、规章制度、价值观和评判标准所形成的一套东西,自安拉的律法在地面上被中止后已经在穆斯林社会中消失了。

除非穆斯林社会能够回复到起初的状态,伊斯兰方能够再一次肩负起领导全人类的责任。

因此必须把几世纪以来被各种人造的所谓传统及其虚假的律法和习俗所掩盖的穆斯林社会复兴起来。这些律法和习俗事实上都是背离伊斯兰的教诲的,然而穆斯林社会还自称自己是个“伊斯兰世界”

长期以来,如穆斯林社会已经全方位的凋零,而人类的领导权也已经让位于其他意识形态、其他国家、其他观念和其他理论系统一般,我很清楚“复兴”的想法和获得“领导权”的可能是有很大距离的。当欧洲的智者们用他们的天才发展科学、文化、法律和物质生产的时候,人类就进入到了一个富于创造性和物质丰足的年代。所以称那些创造了如此奇迹的天才们有错乃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更不用提当前这个“伊斯兰世界”还没有这些奇迹呢。

但是抛开这些不讲,复兴伊斯兰是必要的。复兴伊斯兰和领导全人类这两个目标之间有很大差距,而且想跨越这些差距也是很困难的。但是第一步还是要从复兴伊斯兰开始。

如果我们想有效和聪明的完成我们的使命,我们首先必须理解那些穆斯林社会可以用来代表其作为世界的领导者的事物之本质。理解这些事物就可避免错误,这是重建和复兴穆斯林社会的第一步。

在当今世界,穆斯林社会既无能力也无需去做到哪些人类史上最伟大的天才们做出来的物质发明,这些发明创造让全世界都在其面前俯首称臣并因此重建了世界的秩序。欧洲人在这方面的创造性远超穆斯林,而且在几个世纪内我们都不太可能能够动摇欧洲人在这方面上的优越。

因此我们必须要用别的方法,我们要拥有某些现代文明所缺乏之物。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因此要忽视物质上的进步。在这方面我们要全心全意的投入,这并非单是因为人类的领导权需要发明创造的进步以支持,而且发明创造乃是人之所以存在之必要条件。且伊斯兰作为提升人为神于地上的代表之法,通过拜神来彰显作为万物之长的责任,辅以神造人之根本目的,认为物质进步乃是人的一项义务。

为了获取人类的领导权,我们必须拥有某些物质进步以外的东西,而这东西就是信仰和生活之道。有了这个东西,我们就可以一方面享受现代科学技术为我们带来的便利,而另一方面则可有物如物质进步解决人的物质需求一样填补人的基本需求。因此信仰和生活之道应在人类社会中——换句话说,在穆斯林社会中占有主要位置。

如果我们看看现代生活方式的基础的话,那么有一点不言而喻的就是整个世界正在进入贾西利叶,一切了不起的物质享受和高端的发明创造都无法弥补这样的无知。这种贾西利叶建立在一种对神的统治的反叛上。它从人身上移除了神最伟大的创造——即神性,并把某些人类统治者加诸与他人头上。这并非是古代的那种原始的贾西利叶,而是一种新的,既否定了创造价值观的权力和集体行为的合法性,又提倡说人有权做一切事情,即便这事情神不许做。这种反叛神权的结果就是对神的造物的压迫。那些共产主义政权下对普通人的侮辱和那些资本主义政权下的通过对个人和国家的剥削以满足其对财富的贪欲和帝国主义都是这种叛乱的必然结果。其否定神给予人的尊严,所以必然出来这种事情。

所以说,伊斯兰的生活之道乃是独一无二的,在其他非伊斯兰的体制中,人不是崇拜人呢就是崇拜什么别的玩意儿。只有伊斯兰的生活之道才能拯救人类免于人奴役人,而使他们只独拜神。一切指导只出于神,因此也只有神可得敬拜。

这就是分岔口,这就是我们所拥有且可以展现于世人的东西——一种实用的生活观,可用于人一生中的一切事务。这是人类所未知的重要启示,而这启示并非是由西方人或者欧洲的天才们发明出来的,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

无疑地,我们拥有了一种处于至高境界的完美的新东西,一种尚不为人类所知且无力“制造”出来的东西

不过正如我们之前说的那样,如果一个新思路只停留在大脑里是没有价值的。所以一定要有一个社会群体根据这个思路来运转好为全世界做范例。因此我们需要在穆斯林国家中发起伊斯兰复兴运动。只有这样的一个复兴运动才能使我们走过漫漫长路最后获取人类的领导权。

那么如何开始复兴伊斯兰的任务呢?

当先坚定自己的决心,成为一员开路先锋,踏过那正误导全世界的贾西利叶之海。在开路之过程中既要漠视那无处不在环绕四周的贾西利叶,也还需与之保持一些联系。

最为重要的是这开路先锋须要知道每座通往最终目标的里程碑和路标以便认清自己的起点,理解其本质,明了自己的责任和这漫长旅程的至高目的。除此之外,他们还需这些路标来提醒自己不为贾西利叶所迷惑。在逢上世间的聚聚散散时,何种特质是应当存留的,何种特质是属于贾西利叶而应当防范的,如何用伊斯兰的语言来辨识一个贾西利叶分子和何种问题乃是真正应该讨论的以及最后的,如何从以上的经历里总结出指引。

因此里程碑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它标识了这信仰的起源——神圣的古兰——及其基本的教导。这思想乃是由第一代穆斯林所成,他们乃是受神所派来彰显其意志,受神所命来改变人类的历史的。

我为那些开路先锋们写了这篇《里程碑》,因为这些先锋们希望用实在的文字来普及真理。这本书里有四章是从我之前的那本《古兰的阴影》(Fi Thilal Al-Quran: the shades of the Quran)中摘出来的。不过我已经做了修改以适应题目。这个前言和其他章节并不是一气呵成的。为了完成这部作品,我多次冥想古兰的真义。在冥想中我有了很多断断续续的想法。不过这些想法中有一件事情是共通的;这些想法虽然随机而成,但是它们都是这道路上的里程碑,它们如此出现乃是因为这条道路事实上是曲折轮回的。我把他们集合到一起写下来第一次编成这样一个集子,愿神助我能够为这个题目写出更多。

指引唯源于神。

通宝推:夏至欧锦,北纬42度,
前言
家园 第一章:独一无二的古兰经年代

无论哪一个国家那一时期的穆斯林都应该注意伊斯兰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并予以仔细的研究。因为这关系到如何招收新的信徒和如何教导他们伊斯兰的生活之道。

在历史上曾有那么一代人——即第一批追随先知的人(愿安拉对他满意)。这批人不论是在伊斯兰的历史上还是在人类的历史上都是无比杰出的。在这批人之后就从来没有任何一代人能有这般的才具。诚然在之后的时代中还是有个别人能跟这批人相提并论。但是能像初代穆斯林那般一整批的人都是杰出人士的情况则从未再现过

毫无疑问这是个历史事实,所以我们应该对这个事实加以思考以理解为什么会这样。

记载着真理的古兰经还在我们的手中,还有真主之使者(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授的圣训——这本对实际事务的指导,还有对他那神圣生涯的记录也在我们的手中。这是事实,如同首个穆斯林社会也被历史证明是事实一样。但是有个不同就是这个社会和其组成部分——真主之使者(愿安拉福佑于他)的人再未出现过。但这是秘密吗?

理解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的人的意义对于理解真理是绝对必要的。安拉不但让伊斯兰成为最高真理,还让其成为全人类的宗教,通过它对人类展示最后的神圣真理,让其成为普世指南来指导这星球上所有的生灵的所有事物直到时间尽头。

安拉已经负起保存神圣古兰的责任。因为他知道即便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不在了,伊斯兰依然可以惠泽全人类。因此在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传道23年,树立起这个宗教之后,就把他召唤回到他的至慈之中。这就是为什么真主的使者(愿安拉福佑于他)的离去并不妨碍真理的传播。

因此我们看看,第一代穆斯林是如何找寻清泉而解渴的。我们应该看看他们的情操是如何为他们的学业所陶冶的。

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的人乃是从名为古兰的清泉中获得解渴之水的。只有古兰和圣训才是真理的喷泉。当有人问信仰之母爱莎(愿安拉对她满意):“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何异于常人?”,她答道“先知所异于人者古兰也”。

神圣的古兰乃是第一代穆斯林唯一用以解渴之源泉,是他们唯一用来组织其生活的依据。他们只用这独一的指引并不是因为他们即不开化又没文化还没知识更别提教育。事实上,当时在他们那里已经有了罗马文明,这文明的一切包括他们的书记和法律现在还是欧洲文明的基础。罗马文明承自希腊文明,原来希腊的逻辑学、哲学、艺术等等现在依然是西方思潮的本源。在他们那里同样也有波斯文明。波斯文明的艺术、诗歌和传说,还有波斯文明的宗教和政府系统那时也都存在。同样的,或近或远,那时世界上也还有别的文明例如印度和中国等等等等。在那时罗马和波斯一在北一在南的在阿拉伯半岛上建立起来,犹太人和基督徒也在阿拉伯的心脏地带扎根。他们不相信第一代穆斯林也有着圣书,因为他们的宗教观使得他们不相信如此无知不开化的一群人也可能有神示。这里有个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对此不悦的例子。当奥马尔(愿安拉对他满意)拿了些托拉(Torah,犹太教教法)的纸来到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面前,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讲到:“指神为证,如果那摩西还如你们般活在人间,他除了追随我之外别无出路”。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来真主的使者(愿安拉福佑于他)在对第一代穆斯林教导教理时是十分注意不让他们接触除了古兰之外的思想源泉的。使者之意很明确,他希望穆斯林应该完全只为古兰奉献,只用古兰和使者的教导来指引他们的生活。这就是为什么真主的使者(愿安拉福佑于他)对于奥马尔(愿安拉对他满意)拿来有异于古兰的东西的行为很不满意。

事实上,真主的使者(愿安拉福佑于他)希望能创造纯粹的一代人,这群人无论是心智、性灵还是理念都是纯粹的。他们所受的教育应该完全基于神启予世人的古兰并完全不受其他的影响

因这一代人只从古兰中汲取养分,所以他们成为了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一群。后来人和他们不同,因为后来人汲取了其他的文化。例如希腊的哲学和逻辑学,古波斯的传奇和其理想,犹太人的圣典和传统,基督教式的神学和其他宗教或文明的碎片。这些外来文化以经院哲学的面貌混入了古兰,如同它们混入了法学和法源中一般。由于后人混入了其他种类的文化,所以历代穆斯林都接受着一种混合的教育。这就是为什么像第一代穆斯林这样的群体再未出现在历史上的原因。

因此我们可以毫无保留的说,第一代的那些独一无二的穆斯林群体和之后的穆斯林群体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第一代穆斯林只用古兰作为他们的伊斯兰的指导,而之后的穆斯林的伊斯兰的指导则是个混杂了别的思想的杂烩。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不同还有个基本原因,我们可以从独一无二的那群穆斯林中找到这个原因。

第一代穆斯林学习古兰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获取文化和见闻,也不是为了从阅读中获得快乐。他们也不是为了从古兰中获取科学知识或者解决法律事务,甚至不是为了解决不识字的问题。他们学习古兰的目的在于从中认识什么是他们那大能的造主所启示他们的,如何认识生活和认识他们群体的生活。他们学习古兰在于如何指挥他们的行动,如同一个战士在战场上听到每日训令时就知道他们应该怎么干一样。他不会一气儿读一大堆古兰的段落,因为他知道责任和使命的重担正在他的肩上。所以他最多一次读十段,记住它,然后依照它的指示而行。我们知道这个传统是被阿卜杜拉·本·马苏德所记载下来的。

这个理解的过程——理解它然后奉行它——开启了充实灵魂的智慧之门。如果他只是为了明经辨义的来读古兰,或是为了理解上面的信息而读的话,这门是不会打开的。而且,行动使理解变得简单,使责任的重负变得轻巧,也使古兰变成了他们的个性,使得他们所作所为都成为了活着的信仰——一种任何书籍文字都不能明示,但是可以被人的活动所表现出来的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的信仰

事实上,如果一个人不在灵魂上接受古兰,他就不可能获得古兰的馈赠。而灵魂则通过行事表达出来。古兰并非是一本记载智慧的书籍,或是文学作品,也不能想象为一本历史书。古兰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全心全意献身于神的生活方式。因此,至高的神将它启示与人:

我们会慢慢揭示古兰的奥义,让你可背诵它,而后我们将逐渐揭示它的奥义(17:106)

古兰不是一气呵成的,当穆斯林社会遇上了新问题时它就会适时出现来解决问题,随着理念和观点的增长,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随着穆斯林社会在实际生活中遇上了新的挑战时它都会出现。每当一个特殊环境或大事件出现时,古兰就会被揭示一段或几段来回答人们的思想问题,它将分析这事情的本质,然后指出一条路来解决它。这些新的段落将修正人们思想和行为上的错误,使其更接近于神。这些段落也将向人们启示不同方面的智慧使其认识神的存在。这样人们就会知道他们一生中每分每秒都是在全能的神的指引下度过,就会明白他们的生活轨迹乃是为神的至慈所罩。正因为人可感觉到他与神有着不断地联系,人的生活才能随着神的指示而走正道。

因此,对第一代穆斯林来说,践行真知乃是他们的作风。然而这作风在之后却被各种明经辨义式的讨论所代替了。毫无疑问,这是那独一无二的那一代的伊斯兰和后人所不同之处。

除以上之外,在穆斯林的历史上还有第三个原因,让我们也来看看它吧。

当一个人在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那时代接受了伊斯兰的时候,他马上就和贾西利叶的蒙味断绝了关系。当他进入了伊斯兰的圈子里,他就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就和他以前的那种不知道圣法之存在的过去一刀两断了。他将重新审视他曾有的被盲信和恐惧所支配的无知的人生,他会感到他是多么的肮脏,他的行为多么的不符合伊斯兰的教义。因他感到了这些,所以他转向伊斯兰来寻求新的指引。之后,一旦他经受不住某些诱惑,或者旧的恶习重新找上了他,或者他懈于遵守伊斯兰的戒律了。他就会变得焦躁不安,觉得自己有罪,觉得应该自我净化。然后他将再次从古兰中寻找指引。

因此对于穆斯林来说,斩断自己过去贾西利叶式的人生而成为一个穆斯林之间是有个过程的。因此,他或可能跟多神教徒还有商业上或日常的来往,然而他依然可以中断贾西利叶式的人生,全心全意的拥抱伊斯兰。理解与认知和日常生活还是有所不同的。

抛弃贾西利叶式的环境,弃绝其习俗和传统,甩掉其思想和认知,用神独一的观念取代多神教徒的观念,用伊斯兰的世界观代替贾西利叶的世界观,加入伊斯兰以接受新的领导,新的忠诚观和新的社会。

这是一个新的旅程,一个把自己从贾西利叶社会的价值观、理念和传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的旅程,因为穆斯林除了严刑拷打和镇压之外无须顾忌什么;但即便是压迫,穆斯林也会在心里准备好面对它。因此只要信仰坚定,任何贾西利叶社会都无法对穆斯林施加什么压力。

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被贾西利叶所包围着,这种贾西利叶和第一代穆斯林所遇见的那种并无两样。也许影响力更深些,例如我们的整个环境,人们的信仰和理想,行为和习惯,规章和法律条文——统统都是贾西利叶的。即便是那些我们所认为的伊斯兰的文化,伊斯兰的思维,伊斯兰的哲学和伊斯兰的想法也统统都是贾西利叶的!

这就是为什么真正的伊斯兰的价值没有进入我们的内心,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思想从来没有体现出伊斯兰的理念,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任何人能够重现第一代穆斯林们的美德。

因此这是必要的——一场伊斯兰的运动——从早期教育和训练中就去除全部的生活中的贾西利叶的影响。我们必须返回初代穆斯林式的那种最纯粹的指引,那种没有被什么东西混杂或者污染的指引。我们必须回到我们的那种对于宇宙真理的观念中去。必须回到那种由至圣至真至高的神所给予我们的关于生命、人的存在、政府的原理和政治经济以及生活各方面的指引中去。

我们必须遵从神的指引并付诸行动而不能停留在明经辨义和口舌之争上。我们必须再次明了神要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会发现古兰的美好,例如那极好的段落,那审判日的明示,那直观的逻辑和优美的文字。以上这些都是好的,但并非我们学习它的主要目的。我们的首要目的是要明白古兰要我们过怎样的生活,古兰要我们有着怎样的宇宙观,神又是怎样通过古兰教授我们真实的知识的,那一种道德和作风乃是古兰所赞赏的,那一种法律和宪政系统乃是古兰要求我们普及到全世界的。

我们必须把我们自己从贾西利叶的社会、贾西利叶的理念、贾西利叶的传统和贾西利叶的领导中解放出来。我们的使命就是绝不和任何贾西利叶社会的实践做任何妥协,更无论忠诚于它。贾西利叶社会,因为它本质是贾西利叶的,所以不值得跟它做什么妥协。我们的目标就是改变自己,然后我们就可以改变社会。

我们的长远目标就是彻底变革社会,把贾西利叶的体制连根拔起——这种体制跟伊斯兰是格格不入的,它用暴力和镇压使我们与我们的造主所要求我们过得生活渐行渐远。

我们的第一步就是让我们高于一切贾西利叶的价值和理念。我们绝不改变我们所有的价值观和理念,绝不同贾西利叶社会委曲求全,绝不!我们和他们在不同的道路上,如果我们朝他们那边迈了一步,我们就失去了一切,包括我们的目标和我们的方式。

我知道这将使我们陷入艰困之中,我们会被审判,甚至会遭到极大的牺牲。但是如果我们像第一代穆斯林那般前行,神就会赐予我们胜利,贾西利叶将被战胜,而我们也将成为我们思想的主人。

因此我们时时刻刻需要提醒自己就是我们行动的本质、我们处在什么位置和我们走在何种道路上。我们必须走出无知,如同第一代穆斯林和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们那样走出无知。

通宝推:尚儒,北纬42度,
家园 第二章:古兰经理念之本质

名词解释:

*以拉(Ilah):意为神(god)

*乌鲁西亚(Uluhiyah):意为神权(Sovereignty)

*阿—阿明—阿斯—萨迪克(Al-amin As-Sadiq):意为至真至信的(The trustworthy and truthful)

*沙利亚(Al-Shariah):即伊斯兰教法

*菲克 (Fiqh):意为法学(Jurisprudence)

*穆志台西德(Mujtahidin):意为伊斯兰教法解释人,指穆斯林中专门修习过伊斯兰教法法源,因此可以对法律事务提出有效的独立见解之人(Those Muslims whose knowledge of Islamic source of law is so deep that they can with validity exercise independent judgment in matters pertaining to legal details)

========以下是正文=========

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在麦加撰经的十三年里,专注的就是一个问题。虽说问题会以多种面貌出现,而古兰也会因此以多种面貌出现,但是问题的本质只有一个。

这个问题对于这个新宗教来说最终极的问题,最伟大的问题和最基本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关于事物的两个方面——神与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个问题专注于人“何以为人”,不管是不是阿拉伯人,不管是在什么时代,这个问题是始终为人所问的。

这个问题是自始至终不曾改变的;这个问题关注于人为何而存在,人的目标为何,人在宇宙中的位置和人与宇宙的关系为何,这个问题关注于人和他的造主之间有何联系,关注与人的生活不曾改变,关注于人的本质。

在麦加年代,古兰向人们揭示了世间的秘密和人为何存在于世间的秘密。它告诉了人们人是什么,人来源于何方,人将去向何处,是谁把人从不存在变为存在,谁又是人最后能见到的。同样的,古兰也揭示了一个人每天所感所用的东西的本质是什么,所不能感的本质又是什么,谁创造了神奇的宇宙,谁划分了白天和黑夜,谁维持着万物的枯荣。古兰也教导了人们如何和他的造主联系,如何和物质世界联系,如何和其他人相处。

这是一个人为何而存在的问题,它将始终贯穿人类的历史直到最后一天。

十三年在麦加撰经都是为了解释这个基本问题,都是为让人明了这个问题。

古兰除了这个问题之外未曾解释过别的问题,这是因为全知的神认为如果人没有入教,没有完全理解这信仰并把他纳入自己的心中的话,神就不会为他启示其他的问题。

那些皈依了神的宗教并把它用于知道自己的生活的人都应该仔细思考一下这十三年撰经的故事所隐含的启示。在十三年里古兰一直在成长,却始终兼顾了信仰的发展和穆斯林社会中法律和组织性的完善。

是神的智慧使得这个信仰和虔诚的基本问题成为先知最初用来召唤他的人的理论核心。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启示给人的第一条就是他们都是“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的见证。他让人们知道是谁维持了他们的存在又是谁才是他们唯一可敬拜的。

由于当时人们的见识十分有限,所以这启示并非是一条直指阿拉伯人人心的好方法。在阿拉伯语中已经有了“以拉”这个概念,他们也知道“拉—以利哈—依拉—安拉”是什么意思。他们也懂的乌鲁西亚是神权的意思,然而他们却发现本应归于神的权力却为牧师们、部落首领们、物质财富或统治者所窃取。他们渴望着让权力重归于神。这意味着不管是在宗教生活还是日常生活中,只有神才可以统治人的心灵和良知。也只有神才能分配财富,裁断正义与否,也只有神才可以对人的灵魂和身体定赏明罚。他们非常清楚这个声明“除安拉外再无神灵”乃是对全世界一切篡夺至高神权的统治的挑战。这是一场反对一切篡夺者及其歪曲神意的行为模式的反叛和一场反对一切神不曾同意过的律法的战争。这对于阿拉伯人是再明确不过的——阿拉伯人乃是最深刻理解这个启示“拉—以利哈—依拉—安拉”的最准确意义的民族——因为这个启示是和他们的传统、他们的规则和力量息息相关的。因此他们回应了这个召唤——这革命的信息——激起了他们的怒火,鼓舞起他们的活力让他们努力奋战将这个启示传给所有人。

为什么这个召唤激发了这样的态度呢?为什么神的智慧决定这个召唤乃是考验的第一步呢?

在先知发出这个召唤的时候,阿拉伯人的土地和财富都不属于阿拉伯人而是属于别人。

在北方,叙利亚归罗马人管辖,当地的阿拉伯统治者乃是由他们指定的。同样在南面,也门是在波斯帝国的庇护之下,当地的阿拉伯人是波斯帝国的臣民。只有内志、汉志和蒂哈马地区是阿拉伯人的地方,而这些地区都是沙漠地带,只有一些四散的绿洲于其中。

同样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也被他的人称赞是阿—阿明—阿斯—萨迪克——在当时非常的有名,在他开始传道前的十五年里,古来氏人的领袖们就认为他是一位道行高深的泰斗并十分尊重他的意见。他来自哈希姆部族(Banu Hashim),这个部族乃是古来氏人中最高贵的一支。因此可以说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是有能力激发他的同胞们心中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之火并借此将阿拉伯人统一起来的。如果他发出号召,阿拉伯人就会响应,因为阿拉伯人已经被持续不断的部落间的战争和血腥的仇杀折磨的疲惫不堪了。他可以团结起阿拉伯人,解放那被罗马人和波斯人控制下的阿拉伯人的土地来建立一个统一的阿拉伯国家。

如果说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用这个方法来召唤阿拉伯人起来的话,这半岛上的阿拉伯人就不必再多忍个十三年的压迫和拷掠了。整个阿拉伯民族都会起来支持他。

当阿拉伯用这种方法统一了之后,权力自然会落入他的手中,然后他就会用这权力让全阿拉伯人去皈依独一的真神(他正是因此而诞生的),让人们认识到他们的维护者,像膜拜他的权力那样膜拜安拉。

但是全知全智的神没有让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这么干,它让他发出公开的号召说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让他和他那为数不多伙伴们一起忍受神加诸于他们的考验。

为什么神要这样呢?当然不是为了迫使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服从,也不是为了压迫信徒。事实上神知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即把阿拉伯人从罗马和波斯的暴政中解放出来,又不会导致一个新的阿拉伯人的暴政取而代之。而所有的暴政都是邪恶的!地球是属于神的,而只有神可以净化他。然而除非“除安拉外别无神灵”的旗帜插遍大地,神是不会动手净化之的。人是神的仆从,然而人只能有在高扬起这面大旗“除安拉外再无神灵”—“拉—以利哈—依拉—安拉”,像个阿拉伯人一样用阿拉伯语来理解他的时候人才能存在:除神权外别无他权,除神定律法外别无他法,除神在人之上外人不得立于另一人之上,而对于人之上的敬畏只归于神。对于伊斯兰来说,信仰乃是人唯一可用来当做组织的依凭。不问肤色和种族——不问是阿拉伯人、罗马人还是波斯人——在神的旗帜之下都是平等的。

而这就是正道。

当先知发出使命之号召之时,阿拉伯社会正是一团乱,财富分配不公,正义也被漠视。一小撮高利贷者垄断着全部财富和事业,而大部分人则为贫困和饥饿所困。有钱者被认为身份高贵,而普罗大众则没有钱、尊严和荣誉。

因此可以这么讲,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在当时是有能力发起一场社会运动,向贵族们和有钱人发动战争,从他们身上夺来钱财施济给穷人。

可以这么讲,如果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发动这场社会改革时,整个阿拉伯社会就会被划分成了两个阶级,普罗大众因为困于有钱者的暴政而起来支持,而少数派,如贵族和有权有势的人,除了几个有良心的,基本对先知对于独一神明的启示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可以这么讲,当普罗大众加入了这场运动中并赋予了他领导权的时候,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就可以控制住少数的富者。他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和他的权力教导大众对一神的信仰(这正是神要他做的)。他可以让人们在向神膜拜之前向他低头。

然而全知全智的神没有要他这么做。

因为神知道这不是正路,他知道如想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必须得等到一切社会事务都要遵守神定的律法的时候,必须得等到这个社会全体接受了他所启示与人的如何正确分配财富的原则的时候,必须得等到这个社会的成员知道他乃是予者和取者,必须得等到每个成员都坚定相信这个唯有全能的神才能为这个社会立法,必须得等到每个成员都都坚定相信上天堂必有报偿时,这个社会才能实现正义。这个社会不能被某些人的贪婪和他人对此的嫉妒所驱动,社会的事务不能由刀剑和枪炮、恐惧和威胁、心灵的荒芜和灵魂的破碎以及其他一切非神的权力所管辖。

当先知开始传道时,整个阿拉伯的道德水准无论在哪个角度上来说都是很低的。只有一些原始的部落习俗流行着。

压迫是家常便饭,就像著名诗人祖海尔·瑟玛(Zuhair Selma)说的那样:

“凡手不持白刃卫护自己者必死”

“凡不压迫他人者必被压迫”

另外一首蒙味时期的名言也指出这个问题:

“援助你的兄弟,莫问他是压迫着还是被压迫着”

狂饮和滥赌乃是蒙味时期的社会传统,人们以这些恶习为荣。以至于那时候所有的诗歌中心思想都是酒和博戏,图法·阿贝德(Turfah Abed)说过:

“青春如无三物享,只剩果腹可思量。第一请人饮烈酒,滴水则沸最适尝。饮宴取乐洒千金,乃是吾性故不忘。因此陷入困穷境,只因乡邻以我狂。”

同时,滥交行为猖獗,而且人们还以滥交为荣,这一点不管古时今日的贾西利叶社会都是一致的。爱莎(愿安拉对她满意)曾经对这一蒙味时代的社会现象进行过如下评论:

“贾西利叶时期有四种婚姻,第一种是今天也存在的,即男子可以向女子的父亲和监护人提出正式的求婚,男子为此付出嫁妆,并娶那女子。第二种是男人要他的妻子在其月经期之间去找个张三李四以让其怀孕。在怀孕迹象未现之前丈夫则不碰妻子,待迹象明显或生育已成时,丈夫才会与妻子圆房。通过这种办法,丈夫就可以引进某些高贵的血统进入自己的家系。第三种婚姻是一妻多夫,一帮男人,一般少于十个,集体去找一个女人,然后跟她上床。事后如果女人怀了孕并因此生了娃,在婴儿出生后的几天,女人就会召集起来这帮男人,而男人们是无法拒绝召唤的。当众人齐集时,女人便说‘想必尔等已经知道了,我有了一个孩子’然后她就会随便指其中一个男人说‘此乃汝的孩子’。然后这个孩子就会继承父名,并被公认为是被指者的孩子,而被指者是无权拒绝的。第四种婚姻就是一群男人去找一个女人请她挑选出中意者。这名义上叫做婚姻,实际上与卖淫无异,干这事儿的女人甚至会特意在前门上挂上旗帜以为标识。一旦这女人怀了孕生下来娃,男人们就要请来一位专家来验亲,专家会观察婴儿的身体面貌以对比这些男人,选一最像者指其为父。随后被指者就会公认为是婴儿的爹,而被指者无权拒绝之。”

因此可以说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 是有能力发动一场道德运动来建立新的道德标准以革新社会,推动社会自净的。如果他这么做了,那些早已对社会道德堕落不满之极的贤良方正们就会投奔他,加入到他的改革运动中来。

因此如果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选择这种道德运动这种办法,他完全可以很快召集起一大群同志。因为总是有不少人道德纯良精神坚毅,而且这群人因其德行高尚,故还会因此青睐以维护道德高尚为宗旨的一神信仰。因此当先知发出 “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的召唤时,一定能引起巨大的震动。

但是至高的神知道这不是正道,他知道道德只能建立在信仰的根基上,只能建立在一种可以提供标准,创造价值观,还有一套解释标准和价值观是如何创造权力的体系,以及接受这种权力者有何报偿,拒绝或歪解这种权力者有何惩罚。没有对至高权力的虔信或概念,任何价值观都是不稳定的,同样,道德如果没有解释,不建设在权力上,也不赏罚分明的话,也是不稳定的!

因此,只有当经过努力地学习后,信仰变得坚定,同时理解了权力如何来源于信仰的道理的时候,只有当人们认识到了他们的造主并只膜拜他的时候,只有当人独立于他人,既不依赖他人也不依赖他人的渴望的时候,只有当“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句话印在了他的心中的时候,这时,神才会通过他的信仰,通过他的信徒来提供人所需要之一切。神的地球才会从“罗马人和波斯人”中解放出来,这种解放并不是建立起一个“阿拉伯的政权”以取而代之,而是将神的权力行于地上,在地上建立神的统治,消灭掉一切反对神的人,不管他是罗马人,波斯人还是阿拉伯人。

这样的社会才能彻底从压迫中解放出来,而这个伊斯兰式的社会乃是最正义的,因为它的正义就是神的正义,而神的正义是被全能的神所考虑的。社会正义的旗帜以独一的神的名义而高举,而这旗帜的名称就是伊斯兰,除了伊斯兰再无他名,而“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句话则牢牢地写在这面旗上。

道德会得到提升,心智和灵魂则得到净化,除了某些例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强迫人去触犯神的戒律,人的良知成为最重要的规范。而渴求神的眷顾,对神的奖赏的希翼与对神的畏惧将取代警察和监狱。

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秩序里,人会在道德以至生活的各方面中得到提升,然后人就会到达完美境界,这样一个完美境界乃是史无前例的,也是一切伊斯兰之外的东西所不能给予的。

这一切之所以是可能的,关键就在于能不能把国家形态建立于宗教上。能不能把一切法律和规则建立在信仰上,能不能把国家生活建立在膜拜、读经和其他人际关系上。这个国家的成员只从他们的宗教中获得一个承诺——并非为了祈求胜利和权力,也非为了这个宗教为其亲手所建,更非为了这世界上的一切——而是为了能够进入天国的花园。这是这个国家的国民所唯一需要的,也是他们所唯一为之奋斗的。当他们面对审判,为了他们的坚定信仰而忍受贾西利叶的力量的压迫时,这句召唤“除安拉外,再无神灵”将成为压迫者最恐惧的口号,无论这压迫者是那个年代什么地方的什么人。

当他们通过了神的考验而证明了他们的坚定信仰,去除了他们的个人私欲的时候,当至高的神知道他们不渴求这世界上的任何报酬的时候,当神知道他们只想见到神的旨意的最后胜利,只想见到神的宗教通过他们的手统治地球的时候。当他们摆脱了一切来自于家庭、部落、国家、民族和种族的束缚的时候,神就知道他们道德是完善的,因而他就会赋予他们极大的信任。让他们成为神在地上的代表。因为他们信仰纯正,一心一意只为神的权力而生活,因此他们也就会用心和良知来建立他们的人际关系和道德。用心去生活和劳动,用心去为人和处事。至高的神知道他们是真正的神权卫士,是可信的能建立神的律法和神的正义的人。他知道这些人并非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家庭的私利,部落的私利和国家的私利而奋斗,而只是纯粹为了神的的宗教和律法而奉献和奋斗,只为神的权力而服务,只为神而努力,因此只有他们才能得到神的眷顾。

如果抛弃了了“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一条来建设什么伊斯兰的话,即便是看起来简单易行的道路,最后也不可能能建立起一个被神所庇佑的高标准的社会。

如果把这句“拉—以利哈—依拉—安拉”当做是一种爱国口号,或者社会改革或革新的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运动的口号的话,那也是毫无作用的。

所以说麦加撰经时期最荣耀的一面就是把这句话“除安拉外,再无神灵”印在了人的心灵上和思想上,并教会了穆斯林们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尽管现实总是很残酷——但仍需坚持这个思想。

古兰经的中心思想都是关于信仰的问题,它没有论述如何基于此建设一整套体制或者如何基于此发布一套可以规范日常生活的法律。因此信徒们邀请别人加入这个宗教来思考这个问题。

没错,思考这个问题乃是这个宗教的本质,跟它完全崇拜独一神明的本质一个性质,崇拜独一神明乃是它一切体制和律法的源头。打个比方,体制和法律如枝叶,而宗教乃参天之主干。主干下深深根植于大地,上莽莽接连于苍天,以繁衍长枝厚叶,因此大树所涵盖也广大。所以,通过借助于体制和法律,宗教就包罗了人一生的方方面面,不问事物大小,宗教均可答之。因此人的一生当受制于宗教,不仅因为有来世,而且还因为宗教可以如它可解答可知之事物一般解答那未可知之事物,还因为宗教既可以解决现实问题又可以升华人的精神和思想。宗教如巨木,强健且又高大,其根于土中之深,与其禾之雄壮相映。

正因为宗教可以解决万事,因此伊斯兰就根据这个原理解释、探求和组织其生活。因此伊斯兰要求要把信仰深深植入人灵魂至深之处。当人接受这原理并按照其要求而行,这人才算真正的摸到了法门了。

这句话“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乃是信仰的最直观的最朴素的描述,因此当它进入心灵至深之处之时,信仰也就渗入了人的一生的方方面面。这时,人人自然遵纪守法,甚至法律未颁布之时,人们就已经理解了它的思想并同意遵守它。因为服从之精神乃信仰第一要求。因为有服从之精神,故信徒们乐于且渴望学习伊斯兰的律法和守则。一旦有命令发出,信徒就会低头鞠躬领命,除了倾听命令之外再无其他要求。正因为此等虔信,固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仅说了几句言语,仅仅用了古兰经上的曲曲几行字儿,狂饮就自动禁止了,高利贷就自动取消了,赌博也自动无影无踪了,而一切蒙味时期的习俗也都自动被废除了。相比之下,那世俗的政府,又是立法,又是建立行政机构,又是设立警察和军队,又是在报章媒体上大搞各色宣传。这么大费周章之下他们的社会上还是充斥着非法和堕落,远不如几句话和几段字有效。

这个宗教还有一个值得考虑的原因是:这是一个现实的宗教,它专注于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因此它总是根据现实条件来论述一个信徒如何适应现实和如何彻底改变现实。而它同时也认为只有当条件成熟了,即一个完全接受了神权统治的社会出现时,立法才是有效地。

伊斯兰并不是一种基于什么“假设”上的“神学”;而是一种“可实践”的“生活方式”。因此对于穆斯林社会来说,第一必要的是信徒必须接受这句“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以此证明自己只屈从于神而非其他的权力,证明自己不接受其他权力的关系,证明自己不承认一切不基于信仰的法律的合法性,这样一个穆斯林群体才能证明自己是个穆斯林群体。

只有当社会的成员都屈服于神权而拒绝其他一切权力时,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当它需要面对各种现实问题,需要建立法律系统的时候,伊斯兰才会设立宪法、刑法、规章和守则。

很必要的一点就是信徒必须是自主接受这种信仰并在其社会中拥有权力,这样信徒才会尊重这个体制并服从它的法律。同时,立法权本身要围绕信徒群体的日常需求而运作。

在麦加一开始穆斯林不是自主的,而且也对社会没啥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不能以一个永久形式存在,因此他们也不是依照沙利亚来组织自己的群体的;因此神没有对他们启示规则和法律。而是教给他们信仰,因为道德原则是包含于信仰中的,所以他们有了信仰之后自然有了道德。之后,当一个自主的国家出现在麦地那的时候,通常法和相关法律系统才被建立起来,通过国家权力保障它的实行以满足穆斯林群体的需求。

至高的神不希望在麦加时期就一次性的把所有法律和规章都启示给人,然后就在麦地那建立起来一个完美的社会系统;因为这不是这宗教的特色,伊斯兰比其以前所有的宗教都更实用;它不为任何假定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它只寻求适合它的条件,寻求一个社会成员的气质和条件都适合它的发展的,寻求一个穆斯林的,即彻底向神的法律投降的而坚决拒绝其他种类的法律的社会。然后这个宗教就会为这个社会提供法源以立法来满足这个社会的需求。

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是想从从伊斯兰中寻求一种理论,希望它能提供一种完善的章程和体制的人,希望它能够提供法律的人,当他们发现事实上这地球上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真正排斥了所有人造的体制而实现沙利亚。其实他们都是对这个宗教和其生活之道的本质所相当无知的一群,他们同时也是对为何神启示他的宗教这个目的相当无知的一群。

这些人希望伊斯兰改变它的特征,改变它的中心思想,它的历史然后退化成一种人类的理论和法律,他们因为受到廉价的人造法律的影响而染上了失败主义心态,所以希望要个方便法门之类的东西。他们希望伊斯兰成为一种抽象概念和理论学说的集合,专门应付那种超现实的事物。但是这跟神的启示是不一样的。首先,当信仰被印入人的心中并主宰着人的良知时——信仰本身就需要人们拒绝一切非神的东西。因此如果有一群人想获得对社会的控制权的时候,各种各样的法律就会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而出台了。

这才是神启示这个宗教的原因,不管人们怎么渴望,也是不能违背神的意愿的。

因此伊斯兰的信徒必须理解,当他们邀请他人加入到宗教的复兴过程是,他们当要求他人接受伊斯兰的基本信条——即便这“他人”也自称穆斯林或者出生证上写的是穆斯林。他人必须明白伊斯兰的意思就是要全心全意的接受这个教条“拉—以利哈—依拉—安拉”,将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置于神权之下并坚决反对一切企图夺神权为己用的行为。必须明白一定要从心灵和思想上都接纳这个信条并在日常生活中要表现出来。

当复兴宗教的工作开始,这个信条必须被当做首要的。第一声伊斯兰的召唤必须基于此信条;麦加十三年撰经的历史也是阐述了这个信条。一群真心感知到了这个信条的穆斯林才能被认为是“一群穆斯林”。也只有这样的一群穆斯林有能力建设伊斯兰的体制和社会生活,为什么呢?因为这样的一群人是真正的把他们的一生都放在伊斯兰上,并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遵从神的安排。

因此,当这样的一个社会形成后,它才能用伊斯兰的教诲来指导社会,才真正的借助伊斯兰的教诲来制定法律和规章制度来满足事实上的需要,这样的一个社会系统才能叫做现实的、可行的伊斯兰社会。

某些正人君子,因为他们囫囵吞枣式的理解这个宗教,所以不太理解我们的宗教的真实特点。他们也不理解这种方式乃是全知全智的神启示给我们的,他们说如果人们先去学伊斯兰的基本教义和教法,然后再入教的话,这样更好一些。因为这样人更容易加入伊斯兰,因为如果他们事先理解了伊斯兰,那么他们就会自动加入它了。

不过这只是他们因为不耐烦而导致的一厢情愿式的想法,这本质上和我们之前论述的关于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内容是一样的。如前所述,如果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以什么国族主义或者经济革命、社会革新之类的旗号来召唤的话,那是非常容易的。

但是除非从一开始就全心奉献给神,完全向它的律法投降并拒绝任何别的法律,甚至当神还没有向其展示其法律条文的时候就已经对其五体投地心悦诚服,这才是正道。

对于沙利亚圣法的热爱必须得出自于对神的绝对服从和免于其他各色奴役的自由,而并不是因为这法律在这个那个条文上比别的种类的法律更高明。

无疑地,沙利亚自打由神颁布后就是最完美的;任何神的造物们制定的任何法律都不可能跟沙利亚这个神授法律相媲美。伊斯兰并不是发出某种“伊斯兰的召唤”才叫做伊斯兰,只有当人毫无置疑的完全接受沙利亚,拒绝其他种类的一切法律的时候,这样的伊斯兰才叫做伊斯兰,除此之外伊斯兰没有其他意思。因此当一个人真正的被伊斯兰吸引的时候,他并不是因为伊斯兰有什么美学或者什么超然性之类的东西而被吸引,而是因为这个信仰启示了真实。

接下来我们应该论述一下在麦加十三年中,《古兰经》是怎么解决信仰和虔诚的问题的。古兰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学术理论或者神学教谕,也不是什么用于教授独一的神的造物们如何正确地行文书法的标准教材,

古兰并不是这些东西;古兰总是昭示人的本质为何物,昭示那些存在于我们灵魂深处之中和万事万物之中的神的印记。这印记帮助人们从迷信中解放出来,帮助人们清除智慧上的灰尘使之通明,开启世界的窗口使人们理解神的本质。

除了这些,古兰还有一个独特之处,它所启发的信仰是强调和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导致人变得无助的错误思想和传统作斗争的。只有在这个条件限制之下,伊斯兰可以被称为是一种学术理论,一种直面各种错误,揭开心灵上的蒙蔽,打破人和真实之间的障碍的理论。同样的,那些基于雄辩术的、经院神学式的所谓学术讨论并不是正确理解古兰的方式。古兰自诞生起就是反对整个既存的人类的环境的,在它看来人类的一切实际只是在腐败的苦海中挣扎。神学之所以是无用的,是因为虽然伊斯兰信仰是一种信仰,但是意思了关注的主要还是现实生活;它不能脱离现实生活而仅存在于神学辩论和研究上。

古兰有两面,一面是在穆斯林群体的心中建立信仰,另一面是通过这个群体向包围这个群体的贾西利叶发动攻击来去除掉一切存在于穆斯林群体的思想、行为和道德上的贾西利叶式的影响。是通过这样暴烈的行动来建立伊斯兰的信仰,而不是通过什么神学论辩或者学术讨论来建立。它是一个主动的、有组织的和实际的行动,它的目的是巩固穆斯林的群体,用信仰增强穆斯林群体的道德、思想、教育和训练。信仰的进化是通过实在的行动来表现出来的。而这才是伊斯兰真正的本色和精神之所在。

因此每个传播伊斯兰的讯息的人都应该时刻记住上面这些内容。必须记住自麦加时期开始,伊斯兰信仰的建立绝不是脱离实际的组织而进行的,绝对不是通过学习和教授什么“理论”而进行的!它只是通过撒播虔诚的种子然后组织起这样一个群体,通过赋予这群体一个实际的形态传授伊斯兰的。因此在未来,无论何时要准备复兴伊斯兰,这个思想是必须被采纳的。

因此建立虔诚的道路是漫长而且渐进的。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的干。它也不能通过传授理论知识来建立而是要通过把信仰从日常行为中表现出来。首先它必须占据人的心;它必须通过一个富有活力的,能在内在和外在都能表现出信仰的革新的社会系统来物化它。它必须通过积极地运动,在理论和实际上挑战贾西利叶。 在和周围的环境斗争时,它就会变成一种活生生的虔诚。

那种认为伊斯兰只能在神学理论上获取进步或者只能限制在学术研习和文化知识上的论点是错误的!而且是绝对错误的!警惕这种危险!警惕啊!

为了建立和加强虔信的结构,古兰是逐步来到人间而不是一股脑的出现的。如果神愿意的话,它确实是可以一次性的把整本古兰都启示出来,然后让信徒们学个十三年之后,信徒们都可以熟练掌握“伊斯兰理论”了。

但是至高的神并没有这么做,它希望用另一种办法,它希望为一个群体、一种运动和一种信仰同时打下基础。它希望用信仰驱动这个群体和这个运动,使这群体蓬勃生长,从而扩大了虔信。它希望这个群体能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这种虔信,从而使得这群体的虔信得以稳固。至高的神知道人和社会都不是一天建成的,所以神希望能一步一步的如社会形成那样建立和发展信仰,当这个工作完成后,一个强大的能显示出足堪为虔诚之楷模的社会就可形成。

这就是我们的宗教的特点,也是麦加时期为古兰所证明的。我们应该小心,应该认识到这个特点而不是因为什么失败主义情绪所导致的不耐烦与堕落而就去改变它,然后去拥抱那些卑下的人造的理论。这个伊斯兰的独有特点是第一代穆斯林群体表现出的,而在未来,无论何时何地出现了穆斯林群体,都应该遵循这个特点。

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一点,任何企图改变这渗透到我们血管和动脉中的,这存在于现实社会中并激励我们组织起运动的伊斯兰信仰的行为,任何企图通过彰显什么“伊斯兰理论”比其他廉价和无用的人造理论更高明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和危险的。

伊斯兰信仰是要通过灵魂的驱动,实在的组织和可见的群体表现出来的,因此它必然以一种旨在反抗贾西利叶的环境,对贾西利叶社会的成员去除贾西利叶的影响为特征的运动中表现出来。贾西利叶社会的成员因为是贾西利叶的,因此在信仰进入他们的心中之前,他们的心灵和想法中还有贾西利叶的影响,所以他们在生活中也会表现出贾西利叶的一面。伊斯兰信仰除了学校讨论外还有很多方法,因此不能只是在心里信仰伊斯兰,而且要在行动中表现出来。

神性、万物、生命、人都是涵盖在伊斯兰的观念中的,它不仅广泛、完美而且是现实和富于建设性的。因此厌憎被纯洁的思想所代替——因它是不符合伊斯兰的天性并背弃了最终目的的——而爱则产生于人的心中,产生于组织之中和运动之中。它通过实在的组织和充满激情的运动来到人的心中。因此伊斯兰是从未仅限于字句之中,而也是通过践行来表达的。

有种思想认为我们应该先以理论完善伊斯兰然后再将之付诸于行动,这是绝对错误和危险的,是反对伊斯兰的本质、目的和结构成分的。

至高的神曾说过:

“我们将向你一点一点的启示古兰,而汝当为万民做中介,向他们渐渐的启示它”(17:106)

由于神意是要中介者逐渐启示,故其意在于逐渐形成一个基于信仰的“现实社会”,而不是通过什么“理论”来完成这项工作。

因此伊斯兰之传讯者当完全理解一点,这个神圣的宗教是基于神圣的指引的。它的理论是和它的本性和谐的,因此,如果不注重这个特殊性,是不可能建立起这个宗教的。

有一点必须理解的就是这个宗教并不只是改变了人的信仰和行为,而且还改变了驱动人信仰和行为的思想。这个宗教通过建立一个社会群体来建立它的信仰。它同样建立起来一套思想系统去赋予人动力使之行动起来,因此这套思想系统建立之后,由于其独特的信仰和独特的生活之道,别的思想无法渗入其中。

从以上的解释中我们可以明白这个宗教是一整套独特的行动思想。现在我们应该知道这套思想乃是永恒的。除第一代穆斯林群体之外,它不受任何历史时期,任何特殊条件和环境的限制。如果没有这一套行动思想,这个宗教是不可呢建立起来的——无论何时都不可能。

伊斯兰的功能在于改变人们的信仰、行动、观点和思考方式。这是神的命令,因此它和其他一切廉价的和短视的人造的思想都是彻底不同的。

因此,除非我们遵从神要革新人类的思考和行为的旨意,否则我们既不能获得神的指引,也不能依靠它来指导我们的生活。

当我们把伊斯兰变成了一种“理论”并且去学习它的时候,我们实际上等于是把神的想法和观点给抹去了,我们实际上是把伊斯兰当成了某种人造的思想了。这样我们就把神的思想等同于人的思想,也就是把神等同于它的造物了。

这个观点是极其危险的,这种失败主义是极有破坏性的。

神赋予我们的这个系统的功能——我们,这些伊斯兰的传讯者——乃是去确定一种思考方式,净化所有的存在于当今世界上的贾西利叶式的思考方式。这些思考方式正通过扭曲我们的思想来毒化我们的文化。如果我们试图通过采用外国人的本性或者借助他们的贾西利叶式的方法来改变我们的宗教,我们就会偏离一切神启示给人的准则。我们就会失去从我们的心中砸碎这贾西利叶的的束缚的机会。

这种情况是极其危险的,而且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任何建设伊斯兰的系统的想法和行动都不是无足轻重的,更不是不如建立伊斯兰的信仰和生活方式那般紧要的,也不能把以上这些想法分开来做。去解释伊斯兰信仰和其系统的好处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不过别忘了这个事实:通过这个主意伊斯兰是不能变成一种现实的生活或者充满活力的运动的。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人,除非为伊斯兰的运动而工作,否则将不能从伊斯兰中得到什么好处,即便是已经获得好处的人,也需要为伊斯兰的发展而努力。

因此我重复一边,伊斯兰信仰必须物化为一场现实的运动,而且要立即成为一场运动,这场运动要真正的精确的反映出这信仰。

我同样要重复一遍,神启示伊斯兰与人的思想是自然的,这个思想是至高的和永恒的并且极度有效的。一切伊斯兰启示给人的都是最接近人类本性的,是完整和固定的理论,是人还没有生出来,还没有实际活动的时候就能反映出了他们心灵的。因此它的理论是需要一步一步的转化为行动的。

如果说上面这个思想是最符合伊斯兰信仰的基本教义的,那么尊重其组织结构和其法律条文则是更加正确的。

贾西利叶思想正包围着我们,并大大的占据了某些诚实的为伊斯兰而工作着的人的思想,他们急不可耐,提出种种浅薄的问题,乃是因为他们急切的盼望着能立即实现伊斯兰的系统。他们问道:“你所呼吁的这个伊斯兰系统,可否详述一下?”“你做了多少研究?”“你准备了多少文章,要面向多少受众?”“你是要在新的原则上立法吗?”—— 他们这么问,好像是在说伊斯兰教法是没有菲克的研究,没有具体条文一样,好像是在说每个人早就已经向神权投降并遵守其法律一样,好像是在说现在万事俱备,就差个能现代化伊斯兰法学的穆志台西德了一样。这种理解就像是在说每个人如果对这个宗教有任何尊重的话都可以把他自己置身在这宗教上,这简直是一种粗俗的笑料。

通过这些诡计,贾西利叶思想想找出来个理由来拒绝神的系统并永久化人压迫人的奴役。它希望能把穆斯林的力量从建设神所指定的生活方式这个使命上移开,使信仰仅仅停留在思想上而不是行动上。它想扭转这宗教的基本思想——即伊斯兰信仰的成熟是要通过运动的形式表现出来,伊斯兰的系统是要通过实际斗争建设起来,伊斯兰的法律是要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和现实的困难而传播开来。

曝光这些诡计,将它们碾成尘埃,拒绝任何荒唐的“重建伊斯兰教法”的提议是每一个穆斯林的使命,因为这个社会既不向神的法律投降,又对其他非神的法源青睐有加。上面那种荒诞理论其本质是要把人们的注意力从任何真正有价值的工作中转移开来而让伊斯兰的建设者们专注于建造一栋空中楼阁。因此曝光这些叛徒的诡计乃是穆斯林的使命。

同样的,因为发起伊斯兰运动的思想乃是和他们宗教所相符合的,故也是穆斯林的使命之一。这个思想乃是这宗教力量的源泉,因此也是穆斯林的力量的源泉。

伊斯兰和复兴伊斯兰的思想是同等重要的;两者之间是没有差异的。其他任何种类的想法,不管看起来多美,都是不能带进伊斯兰的思想中的。其他种类的思想乃是建设人造的系统的,不是建设我们的系统的。因此,遵循神定的人生道路,坚持虔信对于建设伊斯兰这个独特思想是必须的

“的确,古兰所指无曲径也”(17:9)

家园 希特勒的《我的奋斗》都可以正常出版

至少在欧美的很多公共图书馆都有收藏,可以公开借阅。记得自己刚到米国读书的时候,在校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英译本非常吃惊。虽然“读书无禁区”,但很多国家的当政者们总是操着婆婆的心,生怕大家读书读坏了脑子。

20年前,还在园子里读书的时候,校东语系组织了一次系列讲座,其中有教授指出,原教旨主义思潮在伊斯兰国家泛滥,在知识阶层和平民阶层都有大批的拥趸,会对整个世界的历史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而追根溯源,赛义德·库特卜的思想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在埃及工作期间,对穆斯林兄弟会也有一定了解。当时,整个社会的福利体系基本就由民间的穆兄会支撑。阿拉伯之春中,穆兄会背景的穆尔西能顺利当选,一点都不奇怪。如果大家真的对中东的历史感兴趣,了解赛义德·库特卜这位重要的(虽然不能说是“伟大的”)思想家,是非常必要的。当然,那些只会骂街的家伙,用不着费这劲儿,直接戴帽子、打棍子,多省力。

可以确定一定而且肯定,你的这部大作会受到若干的抨击,毕竟现在的西西河不是当年了。但是,热忱地希望你能顶住压力,贴出全文。

借用郑板桥的一首《竹石》,与君共勉。

咬定青山不放松,

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

任尔东西南北风。

通宝推:方恨少,
家园 每一篇译文我都会花的。

不是花这部强拉硬拽,误入歧途的里程碑,而是花译者。感谢译者让我们看到这部穆斯林巨著。

家园 宝推。简短感言。

要按各国土共的历史经验,类比一下,就是左过头了。

凡不是我们的朋友,就是敌人。

承认中间状态,不易动员极端核心分子。

对比毛主席对流氓无产者的评价和使用,这一点尤其明显。

家园 花一个

这种大部头有点没耐心看,如果能有个摘要或者读书笔记之类就好了。

家园 第三章:伊斯兰社会及其正确信仰的形态有何特征

名词解释:

*希尔克(Shirk):意为拜非神罪。即崇拜一切非神本身的事物,包括偶像崇拜,先知/圣裔崇拜,多神崇拜,精灵崇拜等等都属于希尔克。

*哇—阿什哈肚—安纳—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Wa Ashhadu anna Muhammdadar Rasul Allah):意为我证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 ,伊斯兰教念功的下半阙

========以下是正文=========

伊斯兰的消息乃是由神的信使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乃是由高贵的先知所启示的最后一条可与神相同的联系。 尽管漫长的历史已经过去,但是这消息却始终如一:人必须认识他们真正的唯一的造主和养主,只服从于它,而消灭一切人主。历史上的确曾出过几个狂徒,但是大体上来说,人类从未否认过主的存在和它涵盖全宇宙的至高权力;只不过人们或不是很理解神的真意,或是把某些非神的东西当做神来崇拜。任何接受和崇拜非神以外的东西的行为实际上都是希尔克,因为他们让人偏离了先知所传的神的宗教。 在列位先知之后,有一段时期人们是理解这个宗教的,但是之后人们就忘了它,并返回到贾西利叶之中,后人们仍旧犯着希尔克,有时候他们信仰不坚定,有时候则崇拜非神,有时候则两者都有。

在每个人类的历史时期里,对神明的呼唤就只有一个本质,那就是伊斯兰。它意味着人只服从于神而不服从于他人,只侍奉于唯一的真神而不侍奉他人,只习惯于神的法律和权力,而不是什么人造的法律和人类领主的权力,只奉行能一切可资理解神权的传统和价值观而不是别的。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的伊斯兰,和以前的先知们一样,就是为了这个本质而诞生的。整个宇宙都是归神管的,而人,作为这宇宙中的一小部分,必须遵循宇宙管理者所施行的法律。同样必要的,人须得理解这法律是管终生的。所以人决不可让自己偏离这大法去创造另一种价值观或者另一种人生。人无论是健康与否,生死与否,都是归这神定大法管的;哪怕是自己自愿做什么事情,也逃不出这大法的管辖。人是不可能有神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所以人只能在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遵循神定大法,用神定大法来指导自己吃饭做事,这样人才能跟宇宙的其他部分达到和谐。

在另一方面,贾西利叶,作为一种人临驾于他人的权力和一种不和谐的反宇宙思想,它把人生的强制性和人的自愿性给对立起来了。所以贾西利叶是跟所有先知们,包括最后那位(愿安拉福佑于他)所要求人服从于独一神的呼唤所对立的。这种贾西利叶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理论,实际上在某些时候,它根本无理论可言。它总是打着生活运动的旗号,出现在一个有其领导,有其传统,习俗和感觉,有其观念和价值的社会中。总是会出现在一个有组织的社会里,总是会出现在一个内部成员之间有着协作精神和忠诚观,之间共有着保卫这个社会的决心和意志的社会中。一旦其出现,一切妨碍它或可能对它造成危险的因素都会被它摧毁。这是它的本质所决定的。

当贾西利叶作为一种运动而非“理论”出现时,一切企图抛弃贾西利叶,按照伊斯兰的指示将人带回给神的努力都将被无力化。现实世界是被贾西利叶控制着的,它既有组织又有活力。所以这时候想依靠说教讲理来打败它是不可能的,更无论超越它了。所以如果要打烂旧有的体制,用一种新的,有其迥异于贾西利叶的特色和信条的体制来取代它时候,这种取代的努力也必须以现实的组织和行动来展现出来。所以必须要建设实际的社会组织,并在成员间建设起强于贾西利叶体制的关系,然后用这个组织来取代它。

无论是那个历史时期,伊斯兰的基本理论都是——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除安拉外,再无神灵。 这意味着信徒必须在心中坚信神的神性,信它是恩主和宇宙万物的主宰,它有着至高的权力,只崇拜它且只遵守他的法律。是不是彻底接受这个信条——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乃是唯一能分别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标准,如果不接受这个信条,那就意味着既无意愿遵守伊斯兰的法律,也无行动去过伊斯兰的生活。

理论上来讲,为了证明人应该把一生全都奉献给神,人应该彻底遵循神的意思,不管干什么都要听先神的意思然后再干。而神的指引只有独一的来源,即神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因此,伊斯兰的第二信条就是“哇—阿什哈肚—安纳—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 我证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

因此,把伊斯兰从理论基础——虔信——转为一个现实的有活力的组织,一开始就是很必要的。同样必要的是这个组织必须和贾西利叶社会隔绝开,成为一个独立于一切企图隔绝伊斯兰的贾西利叶组织之外的组织。对于这个新组织来说,新的领导权是最重要的,这个领导权应该首先来自于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本人,和那些在他之后依旧致力于宣扬神权,神力和神法的人们。一个见证了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的人应该去除他对贾西利叶社会的忠诚,忘却贾西利叶的领导,唾弃那些牧师、博士和星相学者的指引,不承认任何形式的政治的、社会的和经济上的领袖,就犹如古来氏人在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时期做的那样。他将无限忠于新的伊斯兰的运动和穆斯林的领导。

当人张嘴说“拉—以利哈—依拉—安拉,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的时候他就作出了这个至关重要的决定了。没有这个信条,就没有穆斯林社会。这句话并不是一个穆斯林单纯心里上的信仰而已,而且是一个有活力的,和谐的,互助的组织的信条。这个组织用这个信条指导其成员,使其成员间自然有序,活动如人之四肢般和谐。这也是这个组织用来标榜自己,排斥一切贾西利叶的影响,成为独立于贾西利叶之外的领导,使万千之物只为独一目的而服务。是这个信条让伊斯兰的生活建立起来,而消除贾西利叶生活的影响。

伊斯兰就是建立在这个简明扼要却又涵盖整个生活的信条上的,这个信条可以立即付诸实践,而后让一群精力充沛的人独立于贾西利叶社会之外,甚至可以让他们挑战它。这个信条并不是一种没有实体的晦涩的理论,而是一种可以启示未来的方法。除了追随这个信条,并依照这个信条建设起一个实体,使之发展成为一种运动之外,没有别的方法能让伊斯兰从贾西利叶的阴影中重生,不论在那个国家或是在什么时候。

当伊斯兰根据以上的理论,在穆斯林社会中建设其基础,结成其组织,使虔信成为该组织成员间的唯一关系时,它特别注重于启迪“人性”,让其发展壮大并使其成为一个人的方方面面的主导。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它通过教育、管制、立法和强制手段来实现。

人类的某些特性确实是很类似于动物的,甚至某些非肉体欲求上的东西也是类似的。但某些含有“科学贾西利叶”成分的谬论却借此声称人跟动物没什么区别,甚至非肉体欲求上也是一样的!但是,除去那些人与动物确实相同的东西之外,人也确实拥有某种独一无二的特质。这一点连持“科学贾西利叶”谬论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虽说他们承认的既勉强又含糊。

实事求是的说,伊斯兰所提供的纯洁的生活之道是有着实在和有益的效果的。伊斯兰建设于伊斯兰社会之上,而伊斯兰社会则只以信仰为独一的纽带,而不是其他低等的如种族、肤色、语言、国家、地区、和民族利益之类的标准。取而代之的乃是那些人和动物皆有的特征,即提升自己的的本性,使其坚固和稳定,最后成为自我的主导。而人的本性成为自我主导的结果,就是使伊斯兰社会变为一个包容一切,不分种族、民族、语言和肤色的大同社会。而这个社会里找不到一丝一毫的低等的畜生式的痕迹。万千之种族有如万千河流,最终皆会进入名为大同之汪洋,实现宇内之混同。而宇内混同之时,世界之文明将进入巅峰阶段。那时人人抛弃一切分歧,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努力和奉献。

在这个伟大的伊斯兰社会里,阿拉伯人、波斯人、叙利亚人、埃及人、摩洛哥人、土耳其人、中国人、印度人、罗马人、希腊人、印度尼西亚人、非洲人都将团结一致——极快的,全世界也都将团结一致。彼此之间各种各样的不同消失了,人们将在互助、和谐和统一之下努力建设伊斯兰社会和伊斯兰文化。这个前所未有的文明不是一个“阿拉伯文明”而是一个“伊斯兰文明”。再也没有“民族”而只有“信仰的群体”。

因此,全世界的人们彼此之间只有“爱”的关系,并根据这个关系团结在一个目标之下;即全力发展他们自身的能力,完善自己的人性,把一切个人,民族的和历史的经验用于一个独一的社会,一个人人彼此平等,共同认识其造主的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里,人性将毫无阻碍的发展,而人类史上从未有过的文明也将降临地球。

古代史上最有名的类似社会应当要数罗马帝国了,在罗马帝国之内,不同种族、语言和气质的人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里,然而这个社会并不是建设在“人的关系”和高尚的信仰至上的。这个社会是一个阶级社会,“贵族”阶级和“奴隶”阶级遍布整个帝国。罗马民族——一般来说——处于领导地位而其他民族只是附庸关系。因此这样一个社会的文明是不可能达到一个伊斯兰社会的高度的,所以也不可能有着伊斯兰社会所拥有的神的赠予。

在当代,又有很多社会出现了,举个例子如英帝国。英帝国和罗马帝国一样,犹如其继承者。它的基础是全民族的贪婪,在贪婪的驱使下不列颠民族剥削帝国领内的所有殖民地。其他的欧洲帝国也是一丘之貉。西班牙帝国也好、葡萄牙帝国也罢,法兰西帝国依然,都是和英帝国一样剥削压迫别人。共产主义或许也想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也想建设一个不分民族、肤色、国别和地理位置的社会。然而他们的这个社会也不是基于“人的关系”而是基于“阶级制度”的。因此共产主义者的社会跟罗马帝国没什么两样。罗马帝国有贵族们,共产党则有无产阶级。这个无产阶级的个性里充斥着憎恨和对其他阶级的嫉妒。这样一个自私且报复心重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个人情感的最大化的。它们只是把和人一样的动物的特性当做社会的基础,并且根据这个基础发展并巩固出一套谬论。所以,在他们的观点中,人的基本需求和动物是一样的“食物、庇护所和求偶”。因此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人类历史不过就是一部觅食史罢了!

伊斯兰是唯一一个可以启示人性高尚的的神圣道路,是唯一可以启迪人性,发展人性并通过使用人性来指导建设人类社会的方法。直到今日伊斯兰这个特点也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任何出自伊斯兰,却又追求其他意识形态者,无论他是鼓吹民族主义、种族主义、阶级斗争还是其他什么腐朽理论,他都是人类的敌人。他们即不想要人类发展其由造主给予的最高贵的特质,又不想看到人们因这个特质的发展而受益。

至高的神曾这样对人们说过:

“我们曾和你说过谁将为其行为受最大的损失?是那些在日常生活中陷入迷途者。他们曾以为他们正在做好事,可是他们却实际上既不相信主的启示又对着干。他们的努力都是白费,而在复活的那一天我们将不会给他们任何报偿,他们只能下火狱,既因他们都是不信者,又因他们嘲笑我的启示和我的使者”(18:103:106)

全能的神所言不虚。

家园 确实,必须了解才能剖析

比如新疆的干部就必须学习一点维语和阿拉伯语,而去阿拉伯世界的外交官以及自由旅行者至少达到阿拉伯的劳伦斯的水平

家园 第四章:杰哈德的神性原理

名词解释:

*加兹亚(Jizyah):意为不信税。穆斯林国家政府向本国非穆斯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源于伊斯兰早期的对外征伐。由于理想的伊斯兰社会是教权社会,全社会是一个教团,因此社会里每个穆斯林都有军事义务。而对于非穆斯林,因为其不能像穆斯林一样承担军事义务,所以需要交纳该税,作为其军事义务的代替。

*杰哈德-宾-赛弗(Jihaad bis saif,即striving through fighting):意思是通过剑的杰哈德,即武力圣战。

*伊本-卡亚姆(Ibn Qayyim,1292-1350): 历史上一般称之为Ibn Qayyim al-Jawziyyah。本名穆罕默德,Ibn Qayyim是他的尊称,意思是“原则之子”。伊斯兰教逊尼派罕百里系教法学者。罕百里系教法最著名的几个学者之一。早年师从伊本-泰米叶,因对他老师的理论五体投地,成为其最主要的弟子。后来因为泰米叶被抓,他作为主要党徒一起进了监狱。在牢中蹲了大半生。出狱后不久就死掉了。因为他老师是死于监狱中,所以他老师的那种以盲目和排外为特点的赛莱菲耶思想大部分是他总结的。因此他也是赛莱菲耶思想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铁尔梅迪(Tirmidhi,824-892):指Muhammad ibn Isa at-Tirmidhi。波斯出身的伊斯兰教法学者。他的主要作品是《铁尔梅迪版圣训集》(Jami` at-Tirmidhi),伊斯兰教早期时,关于穆罕默德的人生训诫(即圣训)的集子有很多,结果伪货和篡改之作泛滥,最终大浪淘沙之后逊尼派公认有六部圣训集是准确度最高,其记录乃是穆罕默德所言的圣训,是应由逊尼派信徒遵守的真言。因此,这六本圣训集被尊称为六大权威圣训。《铁尔梅迪版圣训集》是这六部之一。铁尔梅迪师从布哈里,是布哈里的得意弟子,生前大力推动逊尼派教法学的发展,因此他在逊尼四大教法学派里有很高位置,特别是沙斐仪和罕百里两派教法学尤其尊崇他。

*嘎底西叶战役(battle of Qadisyyah, 别称Al- Qadisyyah):又翻译为卡迪西亚战役。伊斯兰扩张史上对波斯萨珊帝国的三大战役之一(嘎底西叶、哲鲁拉和尼哈旺德)和最著名的战役。阿拉伯军队在阿拉伯帝国早期名将瓦嘎斯的指挥下,在战役中决定性的全歼波斯萨珊帝国军队3万余人,几乎彻底摧毁了萨珊帝国的野战力量。从此萨珊帝国走向全面崩溃。而阿拉伯帝国和伊斯兰国家则奔向辉煌。此战被誉为是阿拉伯民族的诞生之战和伊斯兰教的奠基之战,在伊斯兰教历史上有着难以估量的地位。历史意义独一无二。

========以下是正文=========

大学者伊本-卡亚姆*(Ibn Qayyim)在他的书《彼世之粮》(Zad Al-Mi ad,Provisions of the Hereafter)里面有一章,这章的名字叫“论先知在开始传教起到死为止这段时间里是怎么对待不信者和伪信者的”。在这一章里,这位大学者这样总结了伊斯兰的杰哈德的本质。

“从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那里来的第一个神启乃是这样说的:读吧,以汝之维护者和起始者之名…”(Iqraa, Bisme Rabbika Alladhee, 即read, in the name of your sustainer, who created…)这就是先知传道之伊始。神命令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在心中背诵它。而并未直接就给予传道之戒律。随后神启又云:“哦,那包裹在自己斗篷里的人哪,起来并受启。”(Ya Ayyuha al-Muddathir, Qum fandir.即O You who enwrapped in your mantle, arise and warn)因此,这里面这句神启“读吧”,意味着先知被神认可为先知了,而那句神启“那包裹在自己斗篷里的人”,意味着先知被神认可为自己中意的使者了。之后神命令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去启示他的近亲,之后去启示他的部族,再后是启示所有他所知的阿拉伯人,再后是启示全阿拉伯世界,最终是启示全地球。因此在先知开始他的启示之旅的十三年里,他先是呼吁人们不是依靠打仗或强征加兹亚,而是依靠祈祷来接近神,为此他一面严以律己,一面以耐心和容忍待人。之后他才命令外迁,又在这之后他才允许打仗。但是即便是和人打仗,他也只和那些要跟他打仗的人打仗,而不跟那些不想跟他打仗的人打仗。在之后,在神的宗教完全建立起来后,神才命令和多神教徒们打仗。在杰哈德的命令发出后,不信者则分成三派,第一派是不想跟穆斯林打仗者,第二派是要跟穆斯林打仗者,第三派则是德希米。对于此,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令到:若不信者和穆斯林间有和平协议,且不信者遵照协议执行,那穆斯林也当照协议执行。而如果不信者破坏协议,那么穆斯林要通报其行为,让其约束,如还是执迷不悟,则当征伐之。而在“讨白之章”(chapter Bra‘t)里面也明确描述了应当如何对待这三种不信者。同时这章也提到对于德希米也是需要打仗的,如果德希米公开表示敌意,那就应该和其打仗,打到他们同意缴纳加兹亚或者干脆接受伊斯兰为止。而对于多神教徒和伪信者们,这一章里也明确提到他们必须被施以杰哈德,并且要严惩不贷。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就是这样做的,他既以刀剑和多神教徒武斗,也以传道和辩论来跟伪信者文斗。在这一章里还记叙了这么一个事情,有一些和多神教徒签订的和约即将到期,这时多神教徒们分成了三派,第一派决定破弃和约而违背条款,于是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下令征讨之。第二派打算并未破弃和约,也未支援那些和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打仗之人。因此,神命令这些和约须得如期完成。而第三派既未曾和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签订和约,也未曾和其他人一起来反对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因此他们非敌非友,也没有和约可言。考虑到这个,神则命令要给其四个月时间缓冲,之后则视为敌人而征伐之。最后,不管是那些破弃和约者,还是非敌非友者,还是遵守和约者,在和约到期前不是改信了伊斯兰,就是同意缴纳加兹亚。因此,根据“讨白之章”阐述的启示,不信者共有三种:即敌人、签和约者和德希米。由于签和约者最终都会成为穆斯林,所以只有两种人剩下,即敌人和德希米。而敌人则总是畏惧他的。现如今,当今世界上的人类也可分成三种,第一,跟随先知的穆斯林。第二,和他的宗教签和约者,第三,和其作战之敌人。至于伪信者,神命令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接受他们的存在,并让他们对神表达其意见,然后先知以辩论和说服为武器来对其进行杰哈德。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要求不得在伪信者的葬礼上祈祷,也不得祝佑伪信者的坟墓,更不得为伪信者祈求神之宽恕,因为这些人都是背弃神的伪信者。而这就是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对待不信者和伪信者的方式和方法。

在这里我们总结了一个伊斯兰的杰哈德的各阶段,因此准确描述了其模式。在这个总结里我们找到了为了真实正宗的宗教而进行的富有活力的运动都应该有什么特点,又应有什么特征需要达到。我们应该对此总结进行更深的学习,但是在这里,我们要先集中精力在几个非常重要的要点上。

第一点,这个宗教的理念是现实可行的,它以对待人的态度对待人,并根据现实条件来使用手段。自从这个宗教运动在和贾西利叶开始作斗争并在思想和信仰上胜过他们时,这个斗争过程是有一套生活方式,政治体制和物质力量来支持的,在对抗贾西利叶的时候,伊斯兰运动须得创造相关手段以抗之。这个运动以传道和劝说来革新思想和信仰,同时也要用实际的力量和杰哈德来破除那些贾西利叶社会的组织和权威,这些组织和权威阻止人们革新他们的思想和信仰,使用暴力强迫人们走错误的道路,让其崇拜人主,而非全能的神。这个运动不会限制自己,使其只用传道来对抗实际的力量,也不会使用强迫手段来改变人们的观念。这两个原则在这个宗教的理念里是同等重要的。其目的在于给那些想解脱自人奴役人,而唯独侍奉神的人以自由。

第二点,这个宗教的理念是现实可行的,因为它作为一种运动,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循序渐进的。而在每一个阶段,它都针对当时情况而提供以满足现实需求的手段,并能为进步到下一阶段而提供基础。所以它既不是不问俗事只谈理论,也不是拿一种教条套所有阶段。现在有某些人谈论杰哈德,引经据典,但他们既不以上面这个原则立论,也不懂这个宗教的运动规律是逐个阶段循序渐进的,更不懂在各个阶段里的不同情况是和经书里的章节有联系的,结果这些人讲话笨拙,搞混不同阶段,扭曲源于古兰之根本原则和其通论的杰哈德,将其变为歪理。这些人把古兰的经文当做是这个宗教的根本原则。这群思想者,实在是我们这个世代的,处于悲惨境地的穆斯林社会的产物。是一群僵化的,在精神和现实上都被打败的人。这些人高喊:“伊斯兰规定只能为自卫而打战争!”而他们觉得他们把杰哈德的本意刀劈斧削成这个样子是为了这个宗教好,全不顾这本意旨在清除地面上一切的不义,使人只崇拜于神,使人不从于另一人而独从于神。伊斯兰并不强迫人来接受其信仰,但是它需要有这样一个自由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里人有权力选择信仰。它必须先废除那些禁止人表达他们想信什么就信什么的自由的压迫性的政体,然后给再给人完全的自由来让他们选择他们接不接受伊斯兰。

第三点,在这个宗教里,不管是在运动的那个阶段出现了什么新的东西或者新的手段,都不能使其偏离这个宗教的基本要义和目标。从创教的那一天开始,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就跟他的近亲,和古莱氏部族,和阿拉伯人,乃至和全世界这样讲,他有且只有一个目标,即让人只服从于神,而拒绝服从于另一个人。这个信条既不可篡改也不可妥协。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经过很多阶段,而每个阶段都有其新手段。这一点我们已在上文说过了。

第四点,穆斯林群体和其他群体之间的关系已经由伊斯兰定下了基调,这一点上可以从我们引用的伊本-卡亚姆的话里清晰地看出来,这个基调是基于伊斯兰的原则,即只向神臣服,这个原则乃是根本信条,是全人类所必须接受和拥抱的。故任何政权和物质力量都不得对宣传伊斯兰予以妨碍。而只准让所有人自由的选择是接受它还是拒绝接受它。而如果有人选择接受它,任何政权和物质力量都不得阻止他或斗争他。而如果有人要阻止和斗争,伊斯兰就有责任去和这个人斗争,直到这个人投降伊斯兰或者被伊斯兰干掉。

如果某些失败主义者和卫道士在提到“伊斯兰的杰哈德”时,想要把上面这个意思作为一个“污点”而要将其“擦掉”的话,他们就犯了把两件事混为一谈的错误。其一,这个宗教禁止武力强迫人来信奉,古兰里面专门有一节是这么说的“宗教之内无强制”(2:256),而与此同时这个宗教要尽其全力,来消灭一切站在人和伊斯兰之间,只要求一个人拜服另一个人,却不准一个人接受神的权威的政体和物质力量。这俩信条之间是既不相关也不相融的。然而失败主义者却看不穿这一点,而想融合这俩信条,限制杰哈德的意义,称应将其定义为“自卫战争”。伊斯兰的杰哈德和当代的战争毫无关系,跟当代的战争的缘由和手段都不沾边。伊斯兰的杰哈德的信条应该从伊斯兰的本质和它在世界上的角色来定,即它的最高原则——它是神亲授于人,并由神指定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作为他的信使而将其带给人间,为此神还告知人间穆罕默德乃是诸位先知和神使中最后一位。

这个宗教是一个对普世提出应该把人从服从于他人或他自己的欲望中解放出来,而只独对无上的,统治世界的神权表示臣服的思想。这就意味着所有基于人臣服于他人,基于人的权力的体制都应该受到这个宗教的挑战。即那些以人篡夺神的权力的体制,即那些事务的最终决定是由人做出的体制,那些权力源于人的体制,和那些以人代替神,说有人是在他人之上的体制。这个挑战就是要把神的权力从篡夺者手里夺回而还给神,打倒篡夺者——即那些制定法律要他人遵守,却把自己抬到王公贵族地位,把他人打成奴隶的人。简而言之,拥护神权和其体制,即是要终结人的权力,而使那宇宙的维护者来统治大地。古兰里是这么说的:

它独为天地之主(43:84)

命唯神出,而它命你不得崇拜非它的。这才是生活正道(12:40)

啊,有经人,你我之间本是同的。我们皆不拜非主,也不妄自配主,而那出自我们之中的,我们也不把他当主来拜。而这些都将为我们为证,证我们皆一,仅拜神主(2:64)

为了在地上建立神的权力,是不能给予某些擅比为圣者——即牧师——以权力的。进而更不可使教会和某些“神的发言人”来掌权,用什么“神学”来为其权力背书。建立神权意味着神授的法律是大地上唯一的法律,对万事万物最终的决定,都必须基于这种法律来做出。

要在大地上建立神的国度,消灭人的国度,打倒篡夺者而还权于神,使神之法律(即沙利亚)行于大地而人为之法律尽灭,光靠传道是做不到的。那些夺神之权,压迫神之造物的人是不会听听传道就会放弃他们的权力的。要是真那样,神派先知来大地上建立神的统治这件事儿早就成了。而历史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事实是正教自先知建立以来,一直艰苦奋斗,几代人方有成果。

神权普世,人权狭隘,唯神有权,唯神能统治世界的号召,并不是一种神学的、哲学的以及其他被动式的立论。而应该是一种主动式的,现实的且热情的行为,是一种要实践神的沙利亚圣法,把人从服从他人中解放出来,转而唯服从神——那独一无二的存在的行为。光“传道”而不加以“运动”的话,这个目标是达不到的。因为“适当”这个词意味着要符合各种现实的情况。

由于这个宗教要把人从一切非神的权力中解放出来,因此在人类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无论昨天、今天还是明天——都有各种信仰和观念,各种物质力量,各种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种族的和阶级的障碍在阻碍它。除此之外,扭曲的观念和迷信也混入宗教中,和它共生共长,在人心中扎根。

如果通过“传道”的信仰和理念遭到了抵制时,可以通过“运动”来应付物质上的障碍。这些障碍中首要的障碍就是那些政治权力赖以生存的集合体,其中包括意识形态的,种族的,阶级的,社会的和经济上的各种支持。因此当“传道”和“运动”结合起来,利用各种手段来共同面对各种“人的情况”,而为还给人,即地球上的全人类以自由,“传道”和“运动”是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奋斗的。这个想法很重要,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当这个宗教号召还人以自由时,它即不是只还阿拉伯人以自由的,更不是只对阿拉伯人说的。它是对着全人类说,要还全人类以自由的。神也不是阿拉伯人的维护者,更不是只给穆斯林以天启。神乃是全世界的维护者。而这个宗教的目的是要把全人类都带回他的维护者哪里,把人从臣服于人中解脱而只臣服于神。在伊斯兰的概念里。臣服即是指人遵守“他者”所制定的法律。而伊斯兰规定只有神是这个“他者”。因此任何人如果臣服于神之外的事物,即便这个人宣称他是个教徒,他也不属于这个宗教。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曾经清楚地说过这一点,根据沙利亚教法,“臣服”即是“膜拜”。根据这个定义,犹太人和基督徒“不臣服”于神,因为他们“以物配主”(those who associate others with God)。

铁尔梅迪*讲过一个“阿迪-伊本-哈基姆王(Adi Bin Hatim)的故事”,当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来访”到他哪里时,他逃亡叙利亚去了(在先知出现之前他就是个基督徒了)但是他的妹妹和他部落里的一些人成了战俘,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仁慈的对待他的妹妹,赠以礼品并放还回家。于是他妹妹去到他哪里并劝他改信伊斯兰,还提议让他去见见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阿迪同意了,但是他的部下们对他的麦地那之旅十分紧张。当阿迪见到先知时,他戴着一个银十字架。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见状说道:“那有经人,待他们的拉比和牧师为主,有如神主”。阿迪答道:“可我要讲,他们并不崇拜他们的牧师”。而神的使者答曰:“但当他们的牧师和拉比说这事可以做时,他们就认为可以做。而当他们的牧师和拉比说这事不能做时,他们就认为不能做。因此我说他们是待他们的拉比和牧师为主的。”

以上引文清楚的说明了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的态度,即遵守法律和判决就是一种崇拜行为,而任何人,如果他奉非神的人和物为主,他就不是这个宗教的一份子。因为这个宗教旨在根除这样的行为,通过让人只臣服于神而不是人来使人自由。

如果说人间的现实生活,和这种还人自由的号召背道而驰,那么伊斯兰就有义务以传道和运动来入世。就有义务和所有强迫人臣服之,使人遵从之的政权作斗争,就有义务和所有让人无视神的命令,禁人聆听传道和主动接受这一宗教的政权作斗争。在打倒了一切以政治、种族和同一族裔内以阶级划分为基础的各色僭政之后,伊斯兰将以还人自由的观念为基本,实际建立起一个全新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体制。

伊斯兰的本意不是使用暴力迫使人接受其信仰,但如我之前所指出的,伊斯兰是超于信仰的。伊斯兰是一种理念,即号召给人以不侍奉另一个人的自由。因此它致力于消灭一切基于人统治人,基于一个人侍奉另一个人的体制和政府。当伊斯兰把人们从这些政治的压迫中把人解脱出来,向他们展示伊斯兰所阐述的精神世界之后,它就是给了人完全的自由以选择接受这个宗教与否。然而这个自由既不等于人可以向其他神祈求满足的自由,也不等于人可以选择继续侍奉他人,认同一个人可为他人之主的自由。无论哪一种政体在这个地球上建立起来,都必须只尊奉神权,独以神权和神法为根基。这样才能使每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使每个个体都受一普世体制的保护,使每个个体信奉他想要信奉的。这是唯一一条可以让宗教得以纯粹净化的方法。“宗教”这个词是高于信仰的,“宗教”这个词的实义是生活之道。而在伊斯兰的语境里,这个词要基于信仰。但是在伊斯兰的体制里,如果国家法律是基于神权的话,是允许人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保留他自己的信仰的。

任何理解这个宗教这一方面的人都会知道“杰哈德-宾-赛弗”是什么意思和多么重要。因为它说明了为了“传道”的奋斗,应用伊斯兰的“运动”来给它开路。理解这个宗教这一方面的人也会知道伊斯兰不是一场“防御性运动”,即使当代总有人引用这个狭隘意义来支持什么“自卫战争”。这种狭隘意义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当代有些人被情势所迫,或被那些东方学信徒的狡计所击败。那些东方学信徒奸猾的扭曲了杰哈德的原意。杰哈德乃是一场运动,旨在消灭一切僭主暴政,把自由带给人类,使用各种手法来解决人的现实问题。这一运动是分阶段的,每个阶段都会使用新手法。

如果我们非得要把杰哈德定义为“防御性运动”,那我们就要重新定义下“防御”这个词了。我们应该把它的意义改为自一切限制其自由的因素中“保卫人类”才可以。这些因素往往表现为信仰、观念和政治体制,其特点都是立论于经济、种族和阶级差异的。当伊斯兰诞生时,这世界上就充满了这些限制人类自由的因素,有如而今天这个贾西利叶的世界里也是充斥这些因素。

当我们把“防御”这个词用上面的宽泛意义来定义时,我们就理解了何为伊斯兰的本色。伊斯兰的本色即是一种普世的自由号召,这号召要把人从臣服于他人中解放出来,在全世界建立神的权力和政权,终结人的无知和自私,使一切人类的活动都受神圣的沙利亚法管束。

而那些想以狭隘意义来定义杰哈德的,把杰哈德称作是防御战争,引经据典的来证明杰哈德的意思是自敌对势力的进攻中保卫伊斯兰的国土 —— 有些人把伊斯兰的国土定义为阿拉伯半岛 —— 实际上是一群既不懂伊斯兰的真意也不懂伊斯兰的目标的人。这样的定义企图只能是一种失败主义,是一种导致人们为现在的艰难状况所压倒而气馁,结果被那些诓诈成性的东方学信徒所扭曲的杰哈德的定义所压倒的思想。

有人敢说如果罗马和波斯的政权不侵犯阿拉伯半岛的话,艾卜伯克尔、欧麦尔和奥斯曼就会满足于现状,而不去继续奋斗,传播伊斯兰的思想到全世界吗?如果有这样的物质障碍,即有国家的政权,有基于种族和阶级的社会经济的基础,以及支持这两者的政府的军事力量挡在面前,伊斯兰的思想怎么能传播出去呢?

如果说只依靠号召来还全人类以自由,或者可以用“号召”这个词,但是把号召定义为祈求和布道,以此来达成这个目的。那么我要说这想法是天真的。如果是在一个交流自由的,个中之人不受其他影响的社会里,这样的社会是可以依靠祈求和布道来还其自由的。“宗教之内无强制,但是这个结论仅在此条件下成立,即它不受物质和现实的阻碍之时。如果有,应以暴力将之移除,因其遮蔽人的心灵和思想,使其没有思想的自由和开放,以可以决定接受还是拒绝这个宗教。”

由于伊斯兰所传之道的目的,是从哲学世界观起到现实生活上都给人以自由,所以杰哈德是必须的。有一个观念,即伊斯兰的家园,就是在教中常说的“大日伊斯兰”是处于和平中还是处于被邻居所威胁的环境中,这观念是无足轻重的。因为伊斯兰所谓的争取和平,并不是为了在这地球上争取一块和平的地方,然后在这地方伊斯兰的信徒们可以安宁的生活。伊斯兰所定义的和平应该是宗教(即维持社会的法律)以神之名被彻底清洗,使全体人类只服从神,而一人不会为另一人之主。而在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的时代过去后,只有杰哈德运动的最终阶段还在被遵守,而运动的起始和中间阶段都没有被付诸实践。伊本-卡亚姆证明了这一点,他说“因此,讨白之章的最后启示是这样的,即不信者有三种,作对开战的,签订合约的和德希米”。签订合约的人最后都成了穆斯林,所以只有两种不信者,即作对开战的和德希米。而和其作对开战的永远畏惧他。所以世上一共只有三种人,第一是信他的穆斯林,第二是和他讲和的(从前一句可以看出这些人是德希米),第三就是和他作对开战的。

以上才是逻辑准确的理解了这个宗教的特点和目的,它和当代那种被世情和可恨的东方学理论所打败的失败主义者所持之观点是不同的。

在早期穆斯林迁移麦地那的时候,神禁止他们打回麦加去。神对他们说:“束起你们的手,做好你们日常的祈祷,然后缴纳扎卡特”。继而神批准他们去打仗:“对那已和你们打仗的,允许和他们打仗,因为你们是被压迫的,说他是受压迫的,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被撵出家园的,因此神必助之。”接下来,穆斯林被允许反击:“以神的名义,和那反对你的人开战。”最后,神批准向多神教徒开战:“和一切多神教徒开战,如他们向你开战一般。”“和那有经人中的这群人开战,例如那不信神和末日者,又如那不禁神和先知所禁者,又如那不把正教当他的宗教者,和他们开战直至他们支付加兹亚,否则绝不停战。”因此,根据伊本-卡亚姆的解释,穆斯林是先不准打仗的,随后才允许打仗,随后允许反攻,最后允许向一切多神教徒开战。

从这些古兰的章节里,和从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定下的许多传统中,都对杰哈德予以赞扬。杰哈德是贯穿整部伊斯兰的历史的,而每个真正的穆斯林在心里都拒绝这样的对“杰哈德”的解释,即这个解释是由这样的一些为逆境所挫败,接受了狡猾的东方学信徒重新定义的人做出的。

在听过神的训诫和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所定下的传统后,在读过伊斯兰的杰哈德过程中发生的一幕一幕之后,都是些什么人才能相信杰哈德是一种为有限条件所限定的,临时性的事物?都是些什么人才能相信杰哈德只是为了自卫呢?

在以上所叙述的允许作战的章节里可以看出,神对信徒所揭示的定律是:在这个世界里,它是一群一群的甄别人的。所以全世界都被腐化的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对那已和你们打仗的,允许和他们打仗,因为你们是被压迫的,说他是受压迫的,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被撵出家园的,因此神必助之。然那些奉神为主的乃是例外。神是分别甄别人的,所以像犹太堂、像教堂、像清真寺这些神最常被纪念的地方,最后也都要倒掉。”所以说这个斗争并不是一个暂时现象,而是一个永久的常态,在一个永久的常态里真理和谬误是不能共存的。只要神的全权还没有在地球上建立,只要人管理人的事情还存在,只要伊斯兰还在致力于解决人主,还人自由。那些篡夺神权的人就不会容忍伊斯兰而要和其全力战斗之。因此不可避免的,伊斯兰必须回击他们,打倒篡夺者而还人自由。这为了人的自由战斗必将永续,直到全世界的宗教都被神清洗完成。

在麦加时期禁止打仗的禁令乃是漫长旅程中的一个临时阶段而已。而在希吉拉(Hijra)的早期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所以禁止打仗。而在这些阶段过去后,防守麦地那并不是允许杰哈德的唯一理由。自卫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并不是唯一的理由。唯一的真实理由是要保卫运动的资源和其核心 —— 即这个旨在还人自由,摧毁一切试图阻碍人获得这种自由的障碍的运动。

在麦加时期禁止打仗的理由是容易理解的,在麦加,传道是被允许的。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当时是受哈希姆部族保护的,所以他能公开的传播神的意思。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群体,他都有向他们传道,开启其心灵的自由。而在那时并无一个政权禁止他传道和禁止人们倾听。因此在这个阶段里,不需要用什么力量。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理由,我在我写的注释集《古兰的阴影》(In the shades of the Qur’an)中对这一章给出了详细的解释。即“你没看到它对人们如此解释吗?‘束起你们的手,做好你们日常的祈祷,然后缴纳扎卡特’”(3:77),在此重申这个解释是合适的。我将之引用如下:

“在麦加时期禁用武力的做法,应看做是在特殊条件下,于一个特殊国度中的特殊环境里所进行的一个旨在培训和准备的阶段。在这个情形下,于培训和准备阶段中最主要的因素,是训练阿拉伯人的个体能忍耐一切施加于对他所爱的事物上的压迫,能戒除他的自傲,使他不把复仇或者为血亲复仇看作是人生的意义所在。要训练他能控制自己的神志,使自控成为其性情,让他不会一激就着,不会一刺就炸。使自尊和镇静变成他性格的一部分和他行动的指导。因此他就可以学会遵守一个有领袖指导的社团的纪律,愿意向领袖交心,按照领袖的指示而行动,即便这指示和他的习惯和品位所相反。这种训练的目的是训练出一个高尚的,适合成为穆斯林社团一员的人,这样的人能听从领袖指示,行为文明,作风进步,脱离了野蛮习俗和部族主义的影响。”

“还有个原因是古莱氏人是以其荣誉和血统为傲的,而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说服和传道非常有效。在这个阶段,武斗只能导致绵延不断的复仇之火。这种基于血亲基础的部落战争已有很多,例如达西斯,嘎布拉和巴苏斯之战,无论那场都是历时经年,被灭的部落则鳞次栉比。这种血亲思想一旦和伊斯兰联系起来,这种血仇思维就会被永久固定下来。最终的结果就是把伊斯兰,这个号召接受真实的宗教的思想,变成了一个无尽的,以血亲部落为基础的思想。最终结果就是这个宗教起初的原意就被忘了个干净。”

“还有个原因是要避免在每家播下不和与流血的种子,在当时,没有一个有组织的政府来折磨迫害信徒。信徒们都是被他们的尊长折磨,迫害和‘开导开导’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神同意开战,结果就会是家家长幼相杀,户户成为战场。然后大家就会以为‘啊,伊斯兰就是这种玩意儿啊’。其实呢,那时候已有人说伊斯兰就是这样的,即使那时神不允许长幼相斗。当阿拉伯人来麦加朝圣和做买卖的时候,古莱氏人就跟他们说过,‘穆罕默德不止是要撕裂人的部族和家族,他甚至要让子不认父呢;让家家处处、门门户户父子相杀,主仆相杀,这是什么思想?’”

“还有个原因是神知道当时都在折磨迫害早期的穆斯林的大众们,日后会有一天成为伊斯兰的忠实战士,甚至是伟大领袖。看看欧麦尔-伊本-哈塔卜(Umar Ibn al-Khattab),不就是一个典型吗”

“还有个原因是阿拉伯人是有一种荣誉感的,特别是在部族的背景下尤为强烈。如果伸手援助一个被迫害者,尤其是这个被迫害者是个身份高贵的人,使其免于受辱是一种应该的行为。这种事儿有史可载的就有好几次。艾卜伯克尔是个有身份的人,当他被勒令离开麦加,流放去别处的时候,伊本-达赫拿(Ibn al-daghna)就很不满,认为这种勒令乃是对一个阿拉伯人的侮辱,于是他不让艾卜伯克尔走,庇护了他。这种例子中最著者,就是哈希姆部族因有一次因漫长的出奇的贫困和饥饿,试图却被禁止进入塔里布山谷,闹到最后撕毁协议的事了。不像那些‘古典文明’一样,阿拉伯人生来就有骑士精神。而那些‘古典文明’却惯于侮辱他人,嘲笑那些受压迫的和受苦害的,对弱势者落井下石,而对压迫者和僭主们献媚。”

“还有个原因是当时穆斯林人数不多,还主要居住在麦加,伊斯兰到来的消息在当时既未传到阿拉伯世界的每一处,已知的地方还大多以为是传闻。有些部族还以为伊斯兰是古莱氏人内部的事情。他人正在观察这新派系的奋斗为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开战,穆斯林群体会在一场有限战争中被彻底歼灭。即便他们将击败许多的对手,但最后他们还是会被反对者压倒。最后结果就是拜偶像行为继续,而伊斯兰的黎明将不会到来,更无论鼎盛。而向人类昭示生活正道的事业也就将消失。”

在麦地那年代早期,打仗也是不允许的。原因是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和麦地那的犹太人和不信教的阿拉伯人签订了和约。在这个阶段只能这样,原因如下:

一:这是一个传道和说服的好机会。当时没有什么政治力量禁止这种自由。所有人都接受了新的穆斯林群体和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对所有政务的决策权。在和约里各方都同意,除非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批准,否则无人准许和外人签订和约,建立关系或宣战。因此,麦地那的大权是掌握在穆斯林的手中。伊斯兰传道和信仰的自由之门也一直是开着的。

二:在这个阶段,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的身心主要在考虑如何和古莱氏人打仗。古莱氏人持续的反对已经成为伊斯兰向其他部落传播的主要障碍。其他部落都在等着看这古莱氏人的内乱最后是以什么结局收场。这就是为什么先知 (愿安拉福佑于他) 向各处派出探子。第一伙探子是由哈姆扎-本-阿卜杜-穆台利卜(Hamza Bin Abdul Muttalib)带领的,他们是在斋月出发的,就在迁入麦地那之后的第六个月。

之后,在希吉拉之后的第九个月,另一伙探子被派了出去。第十三个月的时候又有一批,第十六个月的时候又有一批。到了第十七个月,阿卜杜拉-本-雅海什(Abdullah bin Jahash)受命率领一批人马出发。这批人马打了几仗,也折了人手。这些事情是在七月份(Rajab)也就是圣月中发生的。在黄牛之章(Chapter Baqara)里面有章节是这么说的。

“大众问道能不能在圣月里打仗。即答道:和他们打仗确为大罪,然而让人远离神之道,拒绝神意,使人无法进入神圣的清真寺,把人从他们的群体里撵出,这罪则更大。压迫猛于死也。(2:217)”

在当年的斋月里,发生了白德尔之战。而这次战斗被记载在战利品之章(Chapter Anfal)里

因此当我们从正确的角度来审视伊斯兰运动的这个发展阶段时,你看不到伊斯兰运动的基本主旨有任何和当代某些思维狭隘的人所称的“自卫”内容。这些人已经被狡诈的东方学信徒所打败了!

在当今这个穆斯林既没有荣誉也没有真正的伊斯兰的时候,有这么一些人想在伊斯兰的扩张史上找到些蛛丝马迹来证明自卫是伊斯兰的本质。他们是东方学信徒的理论攻势的猎物。然而,蒙神恩典,还是有些人,坚定的认定伊斯兰是普世的,对自由的吁求,吁求全世界的人只认神的权力而不认人的权力。而神则终将洗清这世上的宗教,所以他们还在著述这个观念 —— 伊斯兰的杰哈德

但是伊斯兰的运动不需要理论辩论,古兰上有一章清楚的说明了这一点:

“那为神之道而战的,就是为彼世而牺牲此世之人。而为神之道而战者,无论结局是胜利或败死,都将受无上的报酬。当那惨遭压迫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哀求到‘吾神啊,让我离开这压迫者的土地,为我等创造友伴,派他来拯救我们吧’,为何不为神之道而战呢?当人只为神而战,当人不再为僭政而战时,他们就可以和魔鬼和他的朋友们战斗了。那魔鬼的策略,其实没啥了不起”(3:74-76)

“告诉那不信者,倘他就此收手,那就既往不咎。但他们如果再犯,那说明他肯定是知错犯错了。这时就必和他战斗,推翻压迫,使一切宗教只归于神。如他从此不再犯,那么神会看着他的。如他再犯,要记得神是你的依托,也必助你”(8:3-40)

“和那有经人战斗,因他们不信神和末日,因他们不禁止神和它使者所禁止的,因他们不把正教当做他们生活之道,和他们战斗,直到他们屈服且支付加兹亚为止。犹太人说以斯拉是神子,基督徒说弥赛亚是神子。他们如此说,如他们的先人如此说一般,所以他们不信。神必惩处他们。他们何以如此昏迷呢!他们把拉比,牧师,甚至弥赛亚,即那玛丽的儿子当做主,并别于真主而敬拜。他们必须被勒令崇敬独一的神,因为除真主外再无神灵,荣耀只归于主,而不归于为主所出之事物!他们想用嘴来熄灭主的光,而不管不信者是如何对立的,主必然使他的光辉煌万丈。(9:29-32)”

上面引用的章节已经描绘了杰哈德的原因为何了——在大地上建立神权;让人间一切事物都根据神所供之明示所行;消灭所有魔鬼的力量和魔鬼的生活之道;终结凡人为他人之主的制度,因一切人皆为神之造物,所以无人有权居于他人之上,无人可以为他人独断的制定法律。这就是号召杰哈德的根本原因。然而,有一点要始终记住的是,宗教之内无强制。一旦人统领人的制度被彻底消灭,一旦大政国法完全是为神之权而服务,那时就不能武力迫使人改变信仰和接受伊斯兰。

伊斯兰的杰哈德,是为了保证这世界上的人有完全的自由,即从人服从人的制度中将其解放,是他有机会服务于他的神,即那独一的,无伴的主。这就是实行杰哈德的根本原因。而这也是穆斯林战士们心中唯一可为之而战的理由。如果有人问这些战士:“你为何而战?”。他们绝不会这样答:“我的国家陷入危险中,我要保卫祖国”或者“波斯人和罗马人来进攻我们了”或者“我们要扩张地盘,夺取更多的土地”等等。

他们会做出的回答,将像拉巴-本-阿慕尔(Raba’I bin Amer),胡赛法-本-穆赫辛(Huzaifa bin Muhsin)和穆基赖-本-舒耳白(Mughira bin Shuba)在*嘎底西叶战役发生前几天,轮流回答波斯将军鲁斯塔姆那样一般。鲁斯塔姆问:“你等因何来此?”他们答道:“神派我们来,拯救那不想从于人而只想从于神的。把他们从狭隘的此世带往广阔的彼世,把他们他教的僭政中救出而使之服从伊斯兰的正义。神基于此目的而选出了一位使者来教导他们它的道。如果任何人接受这种生活之道,我们就转身离开,把他的国家还给他。而如果不接受,我们就和他打仗,直到战死或获胜为止。”

这就是原因,它存在于这个宗教的最核心。同样的,它呼吁普世的自由,它用相符的手法来在现实中和相对应的情况对抗。它在每个阶段都会发展出新手法,而这新手法都符合这宗教最初始的原意—— 并不只是为了对抗向伊斯兰的土地和土地上的信徒的攻势。杰哈德的原因存在于这教义的本质和在人类社会中的现实情况中,它并不只意味着自卫,自卫只是特定时期的特定情况。一个穆斯林,献出他的财富和他的人来“为神而战”,应该是为了上面所述的这些价值观,而不是为了个人发财和满足贪欲。

在一个穆斯林踏入战场之前,他应该先和他内心的魔鬼来场战斗,比如他要击败他的欲望和野心,他的嗜好和偏见和他家庭和他民族的义利。他要击败那些非伊斯兰的东西,要击败一切旨在阻碍崇拜神明,普及神权于世界,和从篡夺者手中夺回本属于神的权力的障碍。

如果有人说伊斯兰的杰哈德,是为了保卫“伊斯兰的家国”,不考虑伊斯兰的生活方式的伟大性或者认为“家国”要比这个重要。这不是伊斯兰的观点,这是现代的创造,是纯粹的非伊斯兰的外来观点。对于伊斯兰的知行来说,可接受的只有信仰,信仰所描绘的生活之道和一个基于这生活之道而运行的社会。所谓家园国土之类,在这个信仰里面不值一提。在伊斯兰的观念里面,唯有一种国重于泰山,须得全力追求,即遵守神示的神权之国。因为这国是信仰的要塞,因为依照伊斯兰的生活之道运行,所以可以被称之为家园。因为这国是运动的中心,也唯有这国能给予人完全的自由。

诚然,保卫“伊斯兰的家国”这种观念,也是在保卫伊斯兰信仰、伊斯兰的生活方式和伊斯兰的社群。然而,这种观念不可以被认为是伊斯兰的杰哈德运动的唯一目标。因为这个运动的目标旨在建立神权,使之成为伊斯兰运动的核心,进而推进这个运动覆盖全世界。正如这宗教乃是普世的,其目标自然也应该世界通行。

如我们在上文提到过的,世界上有很多现实的障碍在阻止在大地上建立神的统治。比如说国家权力,社会体制与传统,或者宽点说:整个人类的环境。伊斯兰使用武力,旨在要消灭这一切障碍,使人和伊斯兰之间不再有阻隔,把人从这些现实束缚中解脱出来,以敞开人的心和意,使其有自由来选择是否接受伊斯兰。

在杰哈德的起源的意义上,我们不能被东方学信徒的猖狂进攻所欺骗和羞辱。我们也不能被现实的残酷和世界的大国所各自施加的压力逼得丧失信心,以至于我们在这伊斯兰之外为杰哈德寻求解释,然后说它是临时性的自卫措施。不管外界情况如何,对杰哈德的需求是存在的,且会一直存在!

在纵观历史之时,我们决不能忽视在这宗教的本质上的各个方面,即它是要求普世自由的,它也是有现实方案的。我们是不可以把这个和临时性的对自卫的需求混同起来的。

无疑,这个宗教必须自进攻者手中自卫。吁求普世神权,给人以不从于其他非神的事物的自由本身就包含自卫在内。组织一场不同于贾西利叶的领导,而跟随于新领导下的新运动,创建一个与众不同且永久性的,基于神权和唯屈服于神的社会本身就包含自卫在内。为从其他包围这社会的贾西利叶社会,即那些不管是什么形态的,都是基于人权的社会,那些出于自保和出于压迫的需要来反对伊斯兰的社会中本身就要包含自卫在内。无疑,在上述条件下, 新生的穆斯林社团必须努力自保。而这些条件随着伊斯兰逐步向其他社会推进的过程中都必然与之出现。所以不管伊斯兰对这种情况喜欢与否,斗争都必将降临于伊斯兰。因为这是两种无法长期相容的体制之间的斗争。这是铁打的事实,所以伊斯兰别无选择,而必须从进攻者手中自卫。

但是有另一个事实比上述事实更加重要。即伊斯兰的本质要求它必须主动的去解放他人,使全世界的人不从于非神之外的事物。所以无论是地理的阻隔还是人种的不同都不能阻挡这个目标。让全人类陷入邪恶,混乱和崇拜非主之中是不能允许的。

有时候也许伊斯兰的敌人会觉得不对伊斯兰进行什么敌对行动是更有利的选择,所以伊斯兰可以让他们呆在他们的地理边界里,不将伊斯兰的讯息和对普世自由的吁求带给他们,让他们在他们的领域里继续让人统治人。但是伊斯兰只有在这样的国家同意支付加兹亚的情况下才允许这种情况存在,因为加兹亚是保证他们对伊斯兰的宣教敞开大门,并不通过国家权力对宣教布置任何障碍的证明。

家园 第四章:杰哈德的神性原理 (续)

这就是这个宗教的特点和它的作用,即它呼吁神的权力,而给予所有人不从于非主的自由。

伊斯兰和其他宗教在观念上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其他宗教是由地理或者人种来限定的,并且除非为外部进攻所威胁,否则不采取什么行动。这样的结果最后导致其所有内部的动力就都消失了。

想要清楚明白的理解伊斯兰的动力,就必须要明白伊斯兰是神给人定的生活之道。它不是人造的体制,不是只适用于一群人的意识形态,更不是给特定种族指定的生活方式。我们不能用外来的原因来解释杰哈德,除非我们忽视了这个最大的真相,除非我们忘却了它的根本在于神的权力,和神的造物对这权力的顺从。一个人不可能既记住这个真相,又同时从外界为伊斯兰的杰哈德寻找理由。

如果比较两个观念上的不同, 即其一贾西利叶社会,由于受其贾西利叶的本质所驱动而强加战争于伊斯兰。而其二是伊斯兰必须取得主动权,主动和对手相斗。这在运动的早期是不能进行的。

这俩个观念在伊斯兰运动的早期阶段时,是很难区别对待的,因为不管选择那个观念,都将导致战争。然而,在最后的阶段中,当最初的战斗获胜后,这两个观念就会分道扬镳了,最大的不同就是其一理解了伊斯兰吁求的目的和意义,另一则陷入危机中。

另外一个观念上的不同,即伊斯兰的神定的生活方式,和地理边界为基础的生活方式的区别。第一个观念是这样的,即伊斯兰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在神的地球上建立神的权力,让所有人只崇拜神,用神的讯息之真实性来强固穆斯林群体的团结,从而使人人得自由,最终只服从于神,只遵从于神定的沙利亚。因此伊斯兰有权力消灭一切挡路的障碍,不管这障碍是人物还是思想。直至没有政权能阻碍和反对之。而第二个观念是这样的,即伊斯兰只是民族的标志,它只有当受到外来攻击时拿起武器自卫的权力。

以上不管是那个观念,伊斯兰都要去奋斗和争取,但是出发点不同必然决定了不同观念结局不同,不论是观念上的还是现实上的。

的确,伊斯兰必须掌握主动,伊斯兰不是某个种族或者国家的财产。伊斯兰是神定的普世的宗教。因此它有权砸烂任何的不管是体制的障碍还是文化传统的障碍,只要是妨碍人自由选择的障碍就需砸烂。它并不攻击个人,也不迫使个人接受其信仰。它攻击的目标是体制和文化传统,以免个人受它们的毒害。这毒害扭曲人的本性,遮蔽了人的自由。

伊斯兰有权把人从服从于他人中解脱出来,使之只侍奉神。有权把这个吁求,即神是所有全人类之主,全人类只有在神的统治下才最自由这个吁求付诸现实。根据伊斯兰的观念和现实的情况来看,神对大地的统治就是伊斯兰对大地的统治,因为伊斯兰的统治是受命于神而统治全人类的。不管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肤黑肤白,或穷或富,受教与否都得被统治。这法律是普遍适用的,所以人人平等皆受管辖。在其他体制中,人臣服于他人,并遵守人造的法律。立法之权本为神圣,而任何篡此权者,不管他是否真神圣,在那些体制里都将他奉为神圣。

伊斯兰并不只是一种信仰,如果它是,只要传道就行了。伊斯兰是一种生活之道,是要在现实中组织一场运动来还人自由的生活之道。在其他社会里是不给信徒们机会来根据这信条组织运动的,因此伊斯兰有义务把这些社会的体制当做传播普世自由的障碍而将其消灭。只有这样的想法,才能说是把生活之道全献于神,这样才不会有其他社会中常见的,引以为根基的人的权力和人服从人的制度才会消失。

我们当代常见的那些被现实情况的重压,和东方学信徒的猛攻所击败的穆斯林知识分子不敢说出伊斯兰的这一特点。东方学信徒们对伊斯兰肆意涂抹,把伊斯兰描绘为一场野蛮的,用刀剑来强迫人信奉的运动。这些恶毒的东方学信徒们知道这说法是谎言,但是他们可以利用这谎言来扭曲伊斯兰杰哈德的真义。但是我们的穆斯林知识分子,这些失败主义者,拼了命的找出自卫的意义来反驳这种指控。他们对伊斯兰的本质和其作用全然无知,更不懂伊斯兰是有能力为了解放全人类而抓住主动权的。

这些知识分子们,由于他们是精神上破产的,所以采用了西方的“宗教”的概念。而在西方,“宗教”不过是一种心中的“信仰”,和现实生活中的事物并无关联。因此他们把宗教战争想象为赢得人心的论战。

但是这不是伊斯兰,伊斯兰是受命于神,由神为全人类钦定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旨在独崇神明,独尊神权和让全部现实日常生活都由神决定。杰哈德的真意就是要为了让这种生活方式统治全世界而奋斗。而信仰在这个语境里,指的是个人的思考受一个体制的保护。这个体制是一个消灭了一切阻碍个人信仰自由的东西的体制。而在这时信仰就是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它将为伊斯兰的杰哈德带来完全不同的光彩。

因此,无论 哪里存在穆斯林社团,哪里就存在一个神授的生活方式,也因此他们夺取当地的政权,以在当地建立神权政治,以便让个人通过本我来选择的信仰举动都是受命于神的。当神在某个时期禁止穆斯林实行杰哈德时,那只能说明那时候要策略为先原则为后。这种做法是要符合运动的需要,和信仰并无关系。只有通过智慧之光来这样解释神圣古兰,我们才能明白古兰指出运动是有阶段性的。因此我们在读古兰的这些章节的时候,我们要始终记得这里面所述的东西是发生在伊斯兰发展史上一个特殊时间段里。而真正的大义是始终不变,贯穿伊斯兰的。这两点我们决不能弄混。

家园 第五章:拉—以利哈—依拉—安拉,伊斯兰的生活之道

名词解释:

*五功:卡迪尔(Al-Qadr:念功)萨拉特(Al-Salat:祈功)希亚姆(Al-Siyam:禁食)扎卡特(Al-Zakat:缴纳天课)哈只(Al-Hajj:巡礼)

*阿尔丁—伊利瓦齐(Al-din Lil-Waq’i):意为生活即宗教,有宗教才算是生活而非生存(the religion is for living)

*立基台哈德(Ljtihad):意为个人的判断,或使用某个人的推理和判断(Using one’s judgment)

========以下是正文=========

拉—以利哈—依拉—安拉——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是伊斯兰用以表达自己信仰的上半阙,意思是除了神之外再无什么可值得崇拜。而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则是下半阙,意为这种崇拜是根据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带来的教诲而生的。

一个有信仰的穆斯林是把这种表达时刻谨记在心的,因此他也会实践其他的伊斯兰的礼仪,因为这些礼仪都是源自于这种信仰和其表达的。因此,他会信仰天使、圣书和神的信使的故事。他也会在他的生活中实行五功,如卡迪尔(这是分别好坏的标准)萨拉特(Prayers)、希亚姆(fasting)、扎卡特(Poor-due)和哈只(pilgrimage)。他也会认为何为能做何为不能做、人类的一切事物和法律、伊斯兰的道德教导和其他什么东西,都是神规定的和源自于这种敬神信仰的。而这种敬神信仰,乃是由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由神派出给我们,从而展现给我们的。

一个穆斯林的社群,就是指对于这种信仰的进行宣扬和实践的一个群体。这是它的特色,而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不进行这种信仰的宣扬,不进行实践。那它就不是一个穆斯林的社会。

因此,对于信仰的宣扬(the declaration of faith)乃是穆斯林社群的生活之道的基石,一切穆斯林的生活之道的细节都来源于此。如果一种生活之道没有这个基石,或不建立在这个基石上,那这种生活之道就不是伊斯兰的。神曾经说过:

指引唯源于神,他令你唯崇敬拜服于它。而此乃生活之正路(12:40)

服从先知即是服从神(4:80)

这个简明却又是决定性的宣扬乃是我们的宗教中的一切问题和其实践中的一切问题最根本性的指导。首先,它告诉了我们一个穆斯林群体的本质是什么。其次,它告诉了我们如何建设这样的一个群体。再次,它告诉我们如何反对一个贾西利叶社会。最后,它告诉我们伊斯兰应该怎样的改变人类的生活。以上的这些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将长期存在于伊斯兰运动中各个阶段里的重大问题。

穆斯林群体的唯一特征是什么呢?答案是这个:即群体内的一切事物都按照一个原则展开——唯崇奉神。正因为它是唯一前提,所以要有这样的宣扬,因为这宣扬指出了这个原则和原则的特征。在这个群体里,不管是信仰、祈求、正理还是规章都必须坚定地反映出这个原则。

一个不信神的唯一性的人是不可能独崇敬神的。

“安拉令你不得有两神,神是独一的,因此它可畏。不管是天上地下,都属于它,都奉它的令。因此你能畏惧除了神以外的事物吗?”(16:51-52)

任何在祈求时念神以外的事物的人——不管他求的时候是不是连带着神一块儿——都是不独崇敬神的。

“你当说,我的萨拉特,我的祈求,我的生和死,都是为那世界的维护者,赞那世界的维护者的。它是独一的,别无伙伴。我受它的令,而我也只屈服于它。”(6:162-163)

任何以神以外的事物为法源的,或任何和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的神的正道不合的法源,都是不独崇敬神的。

那称是神的伙伴,在他们的教中说何为可做的,能是神所允许的吗?(42:21)

先知给你的无论是啥都当接受,先知禁止的无论是啥都当厌弃。(59:7)

这就是穆斯林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的信仰和意识,祈求和仪式,社会系统和其法律等等都基于对神的独崇。如果在以上的任何一方面没有体现出这一点,那就等同于整个伊斯兰没有被体现出来。就好比是伊斯兰的第一功念功——“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没有被念诵一样。

因此且仅因此,如一群人如果想成为一群穆斯林,或组成一个穆斯林的社群,或实行伊斯兰的生活之道,最后形成一个穆斯林的社会的时候,他们必须把这样的观念不打折扣的当做成事的前提,否则是不可能成事的。原因就是伊斯兰的第一原则就是“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这一条的上下阕都是必须被遵守的。

因此,在考虑建设一个伊斯兰的社会系统并组织一个穆斯林的社群的时候,首要且必要的任务就是清洁人们的心灵,将其从崇奉非主的思想中解脱出来。只有当人心灵洁净的时候,他们才会集合起来形成一个群体。当这个群体的人的祈求、观念、信仰、律法等等都只是为了神而非别的什么而设的时候,一个穆斯林社会才能形成。如果一个人想过伊斯兰的生活,他就会加入这个群体,他的崇拜和个人戒律也都只会被神清洁。也就是说,这句话“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就在他的身上具现化了。

这就是第一代穆斯林是如何形成并最后组成了第一个穆斯林社会的,所以任何一个穆斯林群体也必将因此而形成,而任何一个穆斯林社会也将因此而组成。

一个穆斯林的社群只有在其个人和群体拒绝向除了神之外的任何东西臣服时——不管是用神的名义还是不用——并只臣服于那位至高无二的神,只把自己的性命和生活都寄托于这种臣服时才能形成。当这个新的社群从贾西利叶社会中诞生时,他们会立即用这种新的信仰抗衡贾西利叶的影响,并用这种新的信仰指导自己的生活。他们也就具现化了这句话“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

旧的贾西利叶社会可能会被新的伊斯兰社会吸收,也可能不会。如果不会的话,它可能跟伊斯兰社会和平相处或者开战。然而,历史告诉我们贾西利叶社会往往是选择跟伊斯兰开战而不是和平相处的。当一开始伊斯兰只有几位先锋的时候,只有几个人的时候,只有一小群人的时候,甚至最后都已经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社群的时候。贾西利叶都选择了对抗。从诺亚到穆罕默德(愿安拉福佑于他)时都没有改变。所以每一次伊斯兰的呼唤都不缺贾西利叶对抗的原因。

因此不证自明的是,穆斯林除非能够获得有效的力量去对抗贾西利叶社会,否则他们不可能形成社群并存在下去。这种力量必须是全方位的,意思是说,他们必须有有力的信仰和观念,有力的训练和道德观,有力的组织和维持一个社会的能力以及有力的物质力量。即便他们不是为了统治他人而要拥有这些,也必须是为了能够抵抗贾西利叶社会的侵袭而要拥有这些。

但是,何为贾西利叶社会呢?伊斯兰要对抗的是何种观念呢?

所有跟穆斯林社会不一致的都是贾西利叶社会,如果下一个更准确的定义的话,在信仰和意识上,在律法和尊奉上不向神臣服,或不只臣服于神的社会都是贾西利叶社会。

根据这个定义,一切存在于当今世界上的社会都是贾西利叶社会。

共产党社会就是一个贾西利叶社会,首先,它否认至高的神的存在,而且他相信宇宙是由“物质”(Matter)或者“自然”(Nature)创造的,而所有人的行为和行为的历史都是由“经济”或者“生产资料”创造的;其次,他们的生活之道都是基于服从党而不是神。证据就是在所有共产国家中都是由共产党全权控制和领导的。这种意识形态把人的基本需求和动物等同起来,例如什么食物和饮水、衣服、住所和性。它剥夺了人的精神需求,而人的精神需求是区分人与动物之间最基本的条件。人的精神需求最主要的就是信神并有采信和宣扬这一信仰的自由。它同时还剥夺了人表达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自由,这是人的另一个独特特征。人的个体性有很多的表现方面,例如私有财产,选择工作和完成某工作的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它也有很多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使人和动物与机器都截然不同。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和共产党系统让人退化成了动物,甚至是机器。

所有拜偶像的社会(Idolatrous societies)也是贾西利叶社会。这种社会的典型有印度、日本、菲律宾和非洲。他们的贾西利叶特征首先在于他们崇奉伪神(other gods besides god)或神不是他们唯一的崇奉对象。其次,他们以这种伪神信仰为基础建立起一套复杂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由一堆牧师、术士、法师、国家的长老或者世俗机构建立起来的,而这些法律都对神的律法置若罔闻。这些法律把绝对的权力给了国家、政党或者其他的什么基础。尽管绝对权力只属于神,而只有神的先知得到了它的授权去昭示。

所有的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社会都是贾西利叶社会,他们扭曲了他们最初的信仰,把神的属性归到了别的东西上。然后创造出很多形式的谬论表达出来,例如什么圣子论(sonship of god)和三位一体(trinity)。某些时候则以实际上已经远离了神的真义的神学理念表达出来。

“犹太人说以斯拉乃是神子,基督徒说弥赛亚乃是神子。这都非他们的意思,使得在他们先前的诸人都不信了,神将惩罚他们,乃因他们进了歧途。”(9:30)

“他们拒绝真理,这般称道“神乃是三位中的第三位”。而事实上,神是为一神,如果他们不弃绝他们所说的,他们中的不信者将得到痛苦的惩罚。”(5:73)

“犹太人说道:神的手用它能做的来限制,限制即是他的手,而他将受他所说的咒诅。的确,他的手是广大的,他想多大便有多大。”(5:64)

“犹太人和基督徒说:我们是神的孩子,他私我们。问道。那为何他又因你的冒犯而惩罚你呢?事实上,你们只是俗人,和他人无二。”(5:64)

这些社会都是贾西利叶社会,因为他们的崇拜形式、他们的习俗和规矩都是源于错误和扭曲的信仰。因为他们的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不是建立在唯独崇神上。他们即不接受神的规矩,又不把神的命令当做唯一的合法法源。相反的,他们建立起一由人组成的议会,而这议会有着绝对权力可以立法。事实上这是对独属于神的权力的篡夺。在审判日来临时,古兰将把他们和他人分开,只因为他们给了牧师和拉比们权力,使其可以为所欲为的修改法律。

“他们把他们的拉比和牧师们奉为等同于神的主,如弥赛亚,玛丽的儿子;他们被命令去崇奉一神,但是除了他以外没有别的神!荣耀只归于他,而非附属于他的存在!”(5:31)

这些人其实并没有把牧师和拉比看作是神圣的,也并不崇奉他们,但是这些人赋予他们权力,尊奉他们的法律,而这是神所不准的。如果在当时,古兰称呼他们是尊奉那依附于神者或者拒绝真理者,那么现在我们也应该这样称呼他们。因为今日虽然权力并不是在拉比和牧师手中,但是确是在一个被他们选出来的个人手里。

最后,现存的这个所谓的“穆斯林社会”也是一个贾西利叶社会。

我们区分贾西利叶社会并不只是依照这样的原则即:他们信仰除了神以外的东西或者他们崇奉其他非主,而且是因为他们的生活之道不是建立在独崇神明之上。尽管他们相信神的统一性,但是他们还是委任其他非神的事物,授权给他们,并从这权力上建筑他们的制度,他们的传统和习俗,他们的法律,他们的价值观和标准以及几乎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至高的神曾经这样说过统治者

“所有不按神的启示来判断事物的人都是不信者”它这样评论统治(5:44)“”

“当你被命令去拒绝那些在你之前降临的和降临于你的,来诱导你去奉偶像而非去争论的一干人的时候,你能说你看不见他们吗?”(4:65)

“当然不是了,因为汝主之意:除非他们停止争论而听命于你的判断,除非他们对你的裁决不怀任何反感而是五体投地彻底降服,否则他们都只是不信者而已”(4:65)

神已经给犹太人和基督徒定了性,他们都犯了希尔克,因此他们是无信者,因为他们把他们的拉比和牧师当做主来崇敬并且给他们权力和特权。而今日这些所谓的“穆斯林”们,本质上跟他们也并无什么差别。犹太人和基督徒犯的乃是希尔克,因为他们说稣哥是神的儿子,并因此崇拜他。这种做法是彻头彻尾的对独一神的反乱,所以也是彻头彻尾的对神所描绘的生活之道和“除安拉外,再无神灵”这一信条的背叛。

在当今的这些穆斯林社会里,有些社会公开大讲什么“世俗主义”,并借此否定他们和宗教之间的关系。有些社会则口头上尊重宗教,现实中则完全扔到一旁。他们说他们不相信那“不可见”(Unseen)的事物,只想在“科学”的基础上建设他们的社会制度,这就好像是说这“不可见”跟“科学”是相抵触的事物!这种讲法其实是无知的,因此这么讲的人也是无知之徒。还有些社会则把立法的权力给了其他非神的事物,他们随心所欲的立法,然后说道:“这是神颁布的沙利亚”。这些社会实际上只有一点是相通的——他们全都不把他们的社会建筑在这一原则上——独向神彻底投降和服从。(Submission to God alone)

所以在解释了以上的内容后,伊斯兰和所有的贾西利叶社会之间的关系都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伊斯兰认为现今所有的这些社会都是非伊斯兰的和非法的。

伊斯兰不是这些社会所用的标签和定义所形容的;因为这些社会都不是独向神彻底服从的。所以这些社会和曾经的多神教社会有着共同的特征——他们都是贾西利叶的。

现状我们要讨论从这一章的最后一个论点,而这个论点是讨论这个问题——以现实的人类社会为前提下,何种主张是伊斯兰当采用的——无论是今日,明日还是遥远的未来。在我们论述穆斯林社会的本质时,我们已经讨论过了,总得来说就是一个穆斯林社会必须把社会中的一切决策都建构在这个原则上即独向神彻底服从。

在定义了这个前提后,我们现在可以回答这个问题:那一种人类的生活应基于那一种原则?是神的宗教和其生活系统呢,还是什么人造的系统?

伊斯兰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明确而又斩钉截铁的:所有人类的生活必须基于神的宗教和其生活系统,这是唯一的原则。如果这个原则是缺失的,那么伊斯兰的第一功——“拉—以利哈—依拉—安拉, 穆罕默德哈—如苏—安拉”就是不成立或无影响的。如果这个原则不被彻底的无条件的接受和服从,那么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所传的这条原则“独向神彻底投降和服从”也是不能实现的。

“先知给你的无论是啥都当接受,先知禁止的无论是啥都当厌弃。(59:7)”

而且伊斯兰会这么问:“是你知道的更多,还是神知道的更多?”然后便答“当然是神,而你一无所知”和“你只懂的很少的一点知识(真实)”

那个全知的,那个创造了人类,那个维持着世界的必然是统治者,而它的宗教必然是生活的正道,而人只能去到它那里寻求指引。而那些人造的理论和宗教,都只是扭曲的或落后的,因为他们都是建构在人的知识上,而人是无知或者只有一点真知的。

神的宗教不是迷幻的,它的生活之道也不是可以改动的,因为宣扬信仰的下半阙“而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已经很清楚的限制住它了。这句话很清楚的申明了原则只能来自于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 如果原则们都已经在他所传的古兰中申明了,那么这世界上的决策就没有立基台哈德的位置。如果古兰里面没有清楚的阐述,立基台哈德才能用作决策的依据。而这依据也必须符合神的宗教的原则,而不是符合什么人的欲望和观点。

“如果你对什么东西有不同的观点,就用神和他的信使去套它”(4:59)

立基台哈德的原则和相关推理是很知名的了,但是对这个原则的衡量不能宽泛和模糊。除非一个人声称神是唯一的立法者,声称权力只来源于神而不是什么个人、政党或者国家,并且他还深入的钻研了圣书和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的教诲,否则不许这个人以神的法律的名义来制定法律。而且这种制定法律的权力也不能交给一个或者一群自命为奉神谕的人,例如在欧洲,有所谓的教会来干这件事。在伊斯兰里是没有教会的,除了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之外没有人可以直呼神名。这是被沙利亚圣法所明令禁止的。

“阿尔丁—伊利瓦齐”是一个词不合意导致经常被误解的短句而且经常被用在错误的地方上。诚然,这个宗教是为了生活的,但是为了那种生活呢?答案是这个宗教只是为了建筑在它所有的原则上,并奉行根据这个原则发展出的主张的生活。这种生活是与人类本性最为和谐的,也是最能满足人的一切需要的。因为人的需要是被他的造主所知所了解的。

“难道它创造的造物,它会不了解?它是全识的,也是全感的。”(67:14)

宗教的功能并不是正当化某种生活,也不是让什么领导和权力者用来引为权力的来源。宗教是提供一种标准,确立何为正,何为错。如果一种生活方式是反对宗教的,那么宗教的这个职能就会消失。这就是伊斯兰所称的这种“有宗教才算是生活”的真正意义。

或许有人要问了:“对于人来说,不管是什么只要能办成事,那不都是好的吗?”但是我们要再一次的提出那个伊斯兰的问题和答案,即:“谁知道的多?你还是神?”和“当然是神,而你是无知的。”

对于人真正有利的圣法乃是由神颁布,由先知(愿安拉福佑于他)传给我们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如果人觉得能成事儿就好,而不管是不是跟神的圣法抵触的,那么首先他们就等于被他们的想法给骗了。

“他们为自己的欲望所驱使而不思索,即便是那维持者的指引已经送到了门前。难道无论是什么所欲的,人都应当有吗?须知神是起先的,也必是终末。”(53:23-25)

而且,这是不信者的想法。对于一个人来说,他不可能一面说他是这宗教的信徒或是学者,又一面说着反对神的立法的言论。不管他本心如何,这么做一分一秒都是不行的。

通宝推:桥上,
家园 第六章:独一之法

伊斯兰是在一个原则上建设其信仰,指挥其行动的,就是彻底向神投降。它的信仰,崇拜方式和生活信条都是基于对神的绝对服从,并在现实中将其解释为除神以外别无他圣。而生活信条的细节则都源于神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的身体力行,还有在事实上承认穆罕默德是神的信使

伊斯兰是在这些信条上建设它整个结构的,并以此来创建它的体系和它的特征。当伊斯兰用这样的方式来建设其结构时,它就有了一个和其他已被人所知的体系所迥异而又十分独特的地位。伊斯兰是和宇宙大法相和谐的,即那不止维持人类的存在的,更是运转整个宇宙的根本大法。

根据伊斯兰的观念来看,全宇宙都是神创造的。宇宙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神想要它存在而已。神还为宇宙定了天生大法,而这大法自洽圆融,配合和谐:“当我们想要让什么成真,我们就说‘成了’,它就成了。”(16:40)

它创造一切,而它也衡量一切,使其归其正位(25:2)

在宇宙的背后,是有某种意志管辖它,某种力量在运转它,某种法律在规范它。这个力量在保持宇宙各部分之间的平衡,控制其运转。这样在这个系统里各部分之间不会相互冲突或者起震荡,事物也因此会有序发生,而不会突然停止或陷入混乱里。这样的情况只要神想让它持续,它就会持续。因此整个宇宙都臣服于神的意志,神的力量和神的权力。如果说突然有那么一刻,可以不臣服于神意,不尊神法,那是不可能的。正因为这种服从和降服,宇宙才得以和谐运转,破坏,流散和纷乱不经神之准许则不生于宇宙中。

“的确,神就是你的维护者,它分六阶段建起那天堂和大地,随后使他自己为主宰。它使那黑夜盖过白天,又使白天紧随黑夜。日月群星皆随其命。创造与生杀皆出于它。神即光荣,因其维持世界。” (7:54)

人是这宇宙的一部分,因此管辖人性之法和管辖宇宙之法相通。神既然创造宇宙,自然也创造人。人的身体本为尘土所化,而神又给予了他一系列特征,而使其出于尘土而又异于尘土。神以同样的衡量来化人。即使其身体机能和其他造物一样,非自愿的顺服着相同的宇宙之法。人首先是神意所造,其次才是父母之力。父母自然可以结合,然而却不能把一个什么细胞变成一个人。人之所以能出生,乃是因为出自于神的出生之需和发展之需。人出生所吸乃神意所造之空气;人之感觉和理解力,如痛彻之经历,饥渴和食饮等等等等,简而言之,人存活之一切皆是受神造大法所定,而人对此别无选择之权。在这个方面,人和其他的神在这宇宙中所造之活物或死物并无区别,世上之一切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于神意和神定大法。

它乃是宇宙和人的创造者,它世人臣服于统管宇宙的大法,因此它为此而定沙利亚。如果人服从于它定的大法,那人的生命将和其天性共生于和谐中。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沙利亚乃是管理包含人之物理和生理各方面之宇宙的大法的一部分。

任何神所语的,无论是指示还是禁令,承诺还是劝告,规定还是指引,都是宇宙大法之一部分。因此也必然和任何种类的法律,甚至是“自然规律”一样真实和准确。神为宇宙所定之大法也必然是永久有效的,因为这是神在创世之初为这宇宙所定下的。

因此沙利亚,作为神给人来组织其生活的东西,也是宇宙大法的一部分。因为它和宇宙相关联,并和其和谐共存。因此人必须遵从沙利亚,从而使其生活和全宇宙相和谐。不止如此,唯有遵从沙利亚,管辖人物质生存之自然定律和管辖人意志之道德之法才能和谐的相辅相成。唯有遵从沙利亚,人的个性,内在与外在之间才能相互交合,而为混元一体。

人是不可能理解宇宙的一切定律的,也不可能理解整个系统的统一性;人甚至无法理解何为神治人之法,行事更无法从神治人之法中偏离哪怕头发丝那么宽。正因此人是不能为一种和宇宙完全和谐共存的生活之道制定法规的,甚至连制定一部能使人的物质需求和外部行为相和谐的法规都做不出来。因为能做出这种法规的,只有造那宇宙和人的造物主。造物主控制宇宙万物和人间一切,因此它可以随它之意来制定一部普世通用的法规。

为了和谐而服从于神的沙利亚是必然的,其重要性甚至强于伊斯兰信仰。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除非彻底向神的信使(愿安拉福佑于他)所授之法彻底投降,在行动上体现出万物非主,只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这个信条。否则绝不是真的穆斯林。

人的生活和宇宙的大法之间的完全和谐,乃是人类的大幸事,也是唯一能保证人的生活不至堕落之法。人只有在这个状态下,因其遵守宇宙的法则和运动,所以才能实现人和人的和平,也才能实现人和宇宙的和平。与此同时,他们思想也获得了安宁,如他们的行动也都出于真正的自然的需求一样,思想和行动之间也再无抵触。因此,神的沙利亚用简单的方法把人的外部行为和内心本性融合统一了起来,而当人的行为和他的天性融合起来,人和人之间就会自发的产生平和与协作,因为他们都生活在一个系统里,都是这大系统中的一份子。

此时,赐福就将降临全人类,因为这条道乃是一条获取自然之奥秘,匿隐之力量和宇宙之惠赐之捷径。人可以使用这些赐福,在神的沙利亚的指引下,以既无冲突也无竞争的方式惠及全人类。

和神的沙利亚相对的就是人的奇想:

“若真理随着他们的想法来,这天地,乃至附着的一切,都定是要腐了(23:71)”

从这一段中我们可以得知真理有且只有一个。这是这宗教的基础,天与人的观念都是建筑在这基础上的,此世和彼世的一切则建于天人观上,神和人的责任论则建于此世彼世观上,神可对人行赏罚的理论则建于责任论上,而人只能被神所裁判的道理则源于这赏罚理论。真理是不可分割的,乃是神为宇宙所定的来管辖万物的大法的正名。而世间存在的一切,或随之而动,或违之而罚。

“吾为汝携来一书,汝为此书之主旨。汝何不辩解?吾等已踏破千城,以新人易其旧民。其旧民畏吾等之伟力,吾等至则奔,不顾它对其所言“莫要跑,回汝之家,观那为汝所笑之浮华,你或要被质询呢”

“他们高喊到:‘苦也,今祸及我,我成那行恶的了。’他们不停哭号,直到吾等将其斩倒,从而静谧。吾等所职非是创天地及那所属之一切。吾等是顺它为乐,是从吾等中求它吗?非也。吾等撷真理以抗谬误,以真理征服谬误,看吾等之作为吧!谬误皆已洗清。而祸归于汝岂不是神意?因这天地间都是归于它的。而附着于它的既不可因敬拜它而自满,也不可因昼夜都要赞颂它而倦怠。必时行之(21:10-20)

人的本性生于真理之上,因此必能觉悟真理。人之外形和体态,身内组织,皆出于宇宙,而这事实可以提醒他宇宙乃建构于真理之上。真理即宇宙之本,而以相关核心大法以维持。因此,宇宙乃是恒定,各部分各安其位。它并非随机而动,无序而行。它的每一步都是经通盘考虑而动的,而不是随着人的异想天开而动的。因此它的运动必然很顺利,且是精准、详尽,并由前定的。一旦人隐其本性,随其所欲而行,悖离真理,遵循人以其思想所定之法而不尊神之教导,争斗则必生。一旦人不尊他真正的主人,而尊其他这宇宙中的东西,造反和悖逆则必兴。

当人和其本性相争,和宇宙相争,就必要以哪群,哪国,哪种族来分别人。自此天下之物,宇宙之力,皆不再用来为全人类取利,而只用来摧毁和折磨非我族类者矣。

以上所阐述之讨论,清楚说明以神之法管束大地之举,所为之目的并非彼世。此世和彼世乃是相辅相成,并非分立之两级。神定大法不止是联系调和这两世,而且可使人的生活与宇宙定律相和谐。因此,一旦人的生活和宇宙定律和谐了,这好处不但惠泽彼世,此世亦能受恩萌。只不过,最终的圆满是要到彼世才能完成的。

因此,在伊斯兰的观念中,宇宙观念,和人是宇宙一部分的观念,乃是基本的观念。这种观念从本质上来说,迥异于人间已知之任何观念。这也就是为何这种观念中含有某些他种观念里所不含有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这个观念,臣服于神的沙利亚乃是出于使人的生活和谐的渴求所造成之结果,因为这法运转于人之中和天地之中。而这种渴求则需要以这神定大法来掌管人间的万事,使其和宇宙定律相共鸣。它需要人向神投降,服从神定的世间万物,而不使这世间任何一人从属于另一人。

对于我们所讨论的这种对和谐的渴求,我们可以从易卜拉辛(愿安拉福佑于他)——穆斯林社群之父和尼姆鲁德(Nimrod)的谈话中获取教益。尼姆鲁德这人是个大僭主,自称对其下属臣民有着绝对的权力。不过他还没敢说他对天地群星也有权管辖。当先知易卜拉辛(愿安拉福佑于他)和他辩论到那有权管全宇宙的才是唯一有权管人间的,他顿时哑口无言:

“那以维护者为题而和易卜拉辛争辩的,神与他权力统管其民之人,汝尝闻其事乎?易卜拉辛云:‘吾主者,定人生死’。其人对曰:‘吾能定人生死’。易卜拉辛对曰:‘然也,但吾主亦使日升东方,汝可使其自西而升否?’不信者哑不能对。故神不指引行恶者。”(2:258)

“神之大,天地万物皆顺其意,亦皆终焉于其身。如此伟力,汝还欲自神之宗教之外,别寻他传乎?”(3:83)

家园 粗略翻了一遍

感觉通篇下来就是自我洗脑,自我标榜正确,口号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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