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王林清的第二段视频,夹在小崔脱口秀中 -- HAL
只是您没见到而已(本楼有链接)。
信息时代與论引导很严重,现在网上报导的全是赵某捡漏遭拦截,上诉高法胜诉却遇执行难。
而事实真相(不说全部)完全是另外一码事。
案卷丢失这件事本身,和案卷丢失揭露的制度问题,如果王法官视频中的事情属实,这些东西才是根本性的。一案有失无所谓,制度有失才是大问题。一个纪检组长就能对判决下达指示,有比这更荒谬的么?比较令人安心的是,经过合议庭商量,没有改变裁决,说明法官还是有操守的。至于国资保护的问题,国资委哪去了,检察机关哪去了?板子打在法院屁股上,起码是不公平的,制度约束,是制度的各方各司其职,仅仅靠法院保护国有资产?能再可笑点么。
西勘院并不缺勘探经费,事实上也是独立完成前期勘探工作,查明了大致储量。接下来是精探部分(2016新闻报道此不毛之地还未开发)。
那个勘探合同本就是权力寻租,但此矿产资源有个行政审批门槛并未掌握在西勘院之手,这才是赵出场的价值所在(赵并没此能力)。
你没看此案正被引向司法独立的营商环境治理,其背后就是为突破行政审批的资本意愿体现。
我前帖说习反腐导致的实际结果利于平民百姓,就是因为我对国家前途没您悲观。
井冈山星星之火是因处于军阀混战的夹缝而存在,苏联政权也是处帝国之争的薄弱环节而诞生,所以我相信未来当政与新兴资本的利益博弈最终也一定会埋葬特色这个政治魔咒。
世上没有完善的制度,只有政治势力的平衡。
一党专制下的官僚腐败,老毛都是雄心未竟身先衰。
此案和李庄案是一面两体,强权政治下就是成王败寇戏码的反复上演,与制度完善风马牛不相及。
既然没有制度的区别,那人类为何不停留在部落社会的势力平衡,有难事找个敬畏生命的大师跳一曲就解决了?
主席的伟大就在于,既看到了人性丑恶的一面,却从不放弃拯救人性。你们这些狂热分子(就发言频率)有一个小问题,就是高潮快,后面的寂静也深。
呵呵,铸剑是没有事实,某人是狂热分子。
你玩尽兴,我绕着走。
好走
这次崔永元接的是茅于轼的棒。
据报道,2011年11月15日,茅于轼主持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组织召开了题为“产权与公权经典案例研讨会,呼吁为赵发琦维权。
这次事件,目前抱吃瓜心态。
牛鬼蛇神不跳一跳,人民能提高分辨力么? 茅贼蹦不了几天,找个接班人也好,免费疫苗嘛。
国内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是分开的,涉及的矿产上千亿,但是相应的探矿权可能就值几千万
拥有了探矿权的单位在实施了探测发现矿产资源后,对应的权利是优先登记采矿权,当然为了采矿权还有对应的费用。在严格依法行政的情况下,这个优先权价值到没有想象的那么大,除了优先两个字意外,还有因为在探测中可能掌握的更多数据带来的优势
不过现实中,这个优先权很有可能成为避免竞争,低价拿到探矿权的一个关键环节。
加上随着时间的推移,矿产的价格 越来越明晰,矿产价格波动风险消失,采矿权价值飙升。优先采矿权的前置条件探矿权才显得越发重要。
按赵本人的说法,西勘院之所以引进投资,是为了对抗省政府的政策风险。从这一点来说,钱不是关键,港商的身份倒是合适的多
赵本人的文章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fb8b3c0102y6oy.html
王法官是有专长的,还全国到处做讲座。判案水平不是问题,是法院有领导心不正,又未见得是王法官心不正。从公开的文件开,法院领导是批了字,介入案件的。虽然领导表面上的批字没有明显的问题,但是私下的会谈不会少,官场中人都知道是什么回事。所谓干一行吃一行,在法院系统也是这样。良心?值多少钱呢?
我想普通老百姓恐怕最感兴趣的也是事实部分而已。
根据本人的商业经验和国内一般的操作手法,我猜测这个案子的起因恐怕是西勘院初探之后发现那里有价值巨大的煤矿,于是其中的某个或某些利益相关者(多半是个大小领导)可能就动了心思,想着是否能从中分一杯羹。
按这个思路,商人赵恐怕是某利益相关者的朋友,某利益相关者向赵交了底,告诉他初探结果说明那里可能有巨大价值的煤矿,商人赵立即决定参与入股勘探。但是,可能有巨大价值的煤矿的资料,不可能不向上报,一报之后,更高层次的领导大概觉得这么大的利益给商人赵太不合算,于是就有了西勘院毁约一事。商人赵的钱就不收了,不能让商人赵和他的利益相关者占这么大便宜。
但是更高层次的领导否定与西勘院合约一事,又并不是从国家利益考虑。真正从国家利益考虑的话,就该直接调查为什么会和商人赵签这么个协议,是谁谈的?谁批准的?理由何在?中间有没有人涉嫌利益冲突,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暗中损害国家利益。
如果有的话,就该惩处相关责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商人赵的遗留问题。
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停止和商人赵的合作,其实是某些人为了将利益让渡给另一个个人(商人刘),同样是慷国家财产慨,以满足某些个人或一小撮人的利益。
按照这个推测,商人赵和商人刘之间的财产争夺,其实对老百姓来说,纯属狗咬狗一嘴毛,P相关也没有。只是看起来,似乎商人刘或者商人刘代表的势力,层级相当高,高到能让最高法卷宗失窃的地步。事情的脉络大概是:商人赵所代表的势力不忿于 商人刘势力的半路打劫,本着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而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原则,不愿意吃哑巴亏,宁肯一拍两散,也要闹大这件事。
后面就有了种种奇奇怪怪、嘴脸难看、毫无原则的行为,原因无他,有人有势力、又想把这块肥肉吃下去,于是只好违背原则了。
其实对我们老百姓最关事的,恐怕还是最好既不要商人赵、也不要商人刘,如果当初有问题,就查清问题把资产收归国家,放入社保。
本质上是国有资产流失。
两条狗抢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