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另类潜规则——“破头”文化(08年写的) -- 淡淡忧伤
一、破头潘
《元史》里载:至正十七年,刘福通分三路北伐元军,以关先生、破头潘等为中路,入晋、冀。
破头潘者——潘姓“破头的”也。什么叫“破头的”?咱这里恰是刘福通故里,我知道一些。
“破头的”已绝迹几十年了。所谓“破头”,即逢年过节时,活不下去的穷人,在额头上割个口子,血流满面,向商户、人家要钱物。
360行,行行出状元。破头潘做到刘福通大将,青史留名。也算是“破头”这个行当的状元吧。
二、不吃肉
——“押沙龙”有篇《更多的猪死于乱棍之下》,说1557年的巴黎,“猪肉是穷人,实实在在的穷人常吃的食物。”法国大革命前的巴黎,人均年消费肉食一百四十多斤。
相比之下,中国由于耕地少(中国耕地面积尚不如印度),人口压力大。这等吃猪肉的好事,中国农民是享受不上。方腊起义,其部众要食素、不吃肉,人称“食菜事魔教”——倘若当时农民每年能吃上一百四十斤肉,方腊断不能招集如此多人马。老百姓大概一辈子也吃不上几斤肉,所以“不吃肉”对他们来说“牺牲”并不大。
近来翻案文字盛行,于是有人说,1949年前,中国中小地主日子其实过得也艰难,一遇生病灾荒,就可能沦为赤贫。——以上我大概不反对。但是反过来,如果中小地主都这样,那么贫雇农遇到生病灾荒又如何?以中小地主生活差来质疑中国革命的正当性者,未料到剑是双刃。
大革命时期,北伐前夕的广东,也有一场类似争论。戴季陶等人认为一是中国国情特殊,土地分散,大量中小地主单个占有的土地其实并不多、生活并不容易(按照法国穷人1557年的吃肉标准、中国中小地主不配称为“地主”);二是中国有仁、慈的礼教传统,不存在马克思意义上的阶级对立。
戴季陶等也有几分道理:和欧洲中世纪相比,中国是伦理立国,而且是一种凌驾一切之上(相对宽容的)道德体系立国。以中国人口密度之大,下层民众之普遍困苦,换是吃肉的法国穷人,早就炸了营啦。
中国儒家伦理在社会的普遍认可、有效的文官选拔体制、对被统治下层的相对宽容(阶级调和),造就了统治奇迹——道光年间,中国人口超过了4亿!在当时的生产力下,4亿吃不上肉的、西方人不能想象之穷困状态的老农民——居然还过着“吃不饱还没饿死”的幸福生活而庞大的帝国未崩溃,可见儒家伦理下中国传统统治结构的“和谐社会”之有效。
然而总是要崩的(清朝一是得益于“摊丁入亩”赋税薄、土地兼并不严重;二是得益于番薯、玉米、马铃薯等高产作物的传入推广,否则等不到4亿,早崩啦。)于是中国一遍遍陷入“儒家高效治理——阶级调和社会能容纳大量人口增长——崩溃战争人口减少——统一再用儒家治理”的轮回。
于是中国人的性格有两面性,一方面是和平时期道德宗教大一统下的有效束缚,一方面是乱世时“性恶”的极至发挥,如黄巢的吃人、张献忠的屠川。
三、减压阀
回到“破头潘”。“破头的”这个行当反映了一个另类的潜规则:在社会普遍穷困、存在一个非因懒惰而时常挣扎在生死线边缘的极端贫困阶层时——一切规则都会偏转,“破头”恶乞反倒具备了某些正当性。
有人认为:中国未能出现民主宪政是因私有权未(根本上)确立;而私有权未确立是因皇权过大。
头一句我大概不反对,第二句反对。
以“破头”恶乞为例,在极端条件(中国这个极端条件是常态)下,性命同私有财产权一样参与了博弈,无法活命成为博弈一方可交换的财富。
社会容忍甚至鼓励了这种博弈——(相对)富者让出部分财产,赤贫者勉强活命——农民起义爆发的可能 延后。从这个意义上,这是一种社会自救。社会的一种减压阀。
四、“破头的”怕卖红盆的。
“破头”恶乞是一种讹诈,但是一种特殊的有条件的讹诈。
咱这还有句俗话——“破头的”害怕卖红盆的。卖红盆的端出红盆:“破头的”流的血把红盆接满,我就给钱。所以“破头的”害怕卖红盆的。
中国人是最微妙敏感的民族。“破头”恶乞,“地主家也没余粮啊”——余粮不多,自然有怨。卖红盆的在和“破头的”微妙博弈:你不是拿命来换么?我看你是不是真能舍命。
卖红盆的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被恶乞的所有人出气。在这种微妙气氛下,气出了一部分——和谐了。这也是一种减压阀。
于是“破头的”也乐意,[“破头的”怕卖红盆的]成了“破头”行当的行规,类似强盗的不抢郎中、婚丧等七不抢。
五、其他
类似“破头”文化,史料上还能找到。
冯梦龙《智囊》载:长洲尤翁是开当铺的,有一年底的一天,当铺伙计前来向他诉说道:“这人前些时候拿了些衣服来贷款,现在空着手来取衣服,不但不还钱,还胡乱骂人,哪有这样的道理!”其人悍然不逊,仍然纠缠吵闹不休。尤翁不紧不慢地对这人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是年关窘迫而已。这样的小事,值得来吵闹吗?”说着,他让伙计把其人典当的四五件衣物拿出来,指着棉衣说:“这是御寒不可少的。”又指着长袍说:“这你也拿去为拜年用,其它的东西不是急用,可先留下来。”那人得了二件衣服,一声不哼地走了。当天夜里,这人却死在了别人家里,双方为此打官司有一年。原来,此人因负债过多,事先已服毒,知道尤翁有钱,想讹诈,没达目的,就转移到别人家了。
近来我喜欢听母亲讲讲解放前。母亲说,每到麦熟时,镇子东头的“穷鬼”们,就拿袋子到麦地里拾麦穗。说是拾麦穗,其实有时是半拾半抢。夜里还要看地,村子里朱地主的一块地未看,一夜就被“穷鬼”们“拱”完了。街上山西人开的碗店,买的是**的房子,钱付清了。**把钱花完,就在碗店房后墙根旁自家院内,挖个坑浇粪水,粪水渗到碗店屋里。山西人没办法,只好托人说合,再付了**两车碗了事。
六、结语
赛珍珠的老公美国人卜凯开创了对解放前中国农村经济 的“技术学派”解释。卜凯经过调查认为:
华北80%以上是自耕农,长江流域自耕农为60%左右,在四川和广东自耕农为50%左右,并且中国自耕农平均拥有3.1亩地。即在卜凯眼里,中国农村是一个以小自耕农为主的社会,土地分配并没有特别不均。因此,卜凯认为:中国近代农业经济的主要问题是农业技术上的“落后”,除此以外没有其它特别严重的如土地分配严重不均等问题。
且莫说卜凯的数据遭到质疑,即便卜凯的数据真实的话——卜凯的问题还在,他未考虑到在人口密度大、普遍的贫困下,并不太严重的土地分配不均问题已经构成严重问题。
这也是私有权未(根本上)在中国确立的最大原因。
卜凯未注意到“破头”文化的社会内因。
“破头的”已绝迹几十年了。年轻人已经不知道这个曾经的行当。
愿“破头”文化永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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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格尔德·克里斯蒂<奉天三十年(1883-1913>
就自杀的基本原因而言,中国人与欧洲人有很大的差别。
在中国,一个男人选择自杀不是因为厌倦生命,也不是因为逃避羞辱和难以忍受悲痛,而是由于两点,即难以控制的愤怒,或他的死将置对手于不义。你把钱借给某人,可到时他不能还钱,你做了一些使他不愉快的事情,使他“丢脸”,在世人面前丧失了尊严。他以死来报复你,而因为他的死你受到世人的责备。或你与人打官司,结果你胜诉了,但是,你的对手自杀了,结果你的损失会更大。
奉天有一个富裕的家庭,乡下的土地与一些穷人的土地毗连。为争夺边界,矛盾越来越大,最后只好诉诸法律。因为有钱做靠山,那个富人胜诉。第二天,穷人的一个儿子在他家门前自杀,富人拿出很多钱去补偿自杀者的父母。这件事解决以后,穷人的另一个儿子做了同样的事。他在自杀前,召集所有的人说: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因为自己的父母受到这位富人的折磨和不公正的对待。这次,对方所提出的补偿费用更高,经过数月的讨价还价之后,富人还是拿了钱。接着,第三个儿子又去自杀,这一次,进一步增加的“血债”把富人变成了比对手更穷的穷人。案件重审,这次,农民打赢了官司。家庭荣誉感是强烈的,虽然表达的方式与我们有很大的区别。
当年轻的妻子痛苦的时候,跳井自杀是很常见的事。一旦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她的父母和亲属就要向其婆家索要金钱,因为没有遭到虐待,怎么会自杀。自杀可能是一怒之下所为,争吵也可能完全是她自己的错,但这些都难以证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婆家同意支付这笔消停钱。这种习惯对婆婆虐待年轻媳妇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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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沃尔夫(Margery Wolf)关于中国女性自杀的论文中,她提出了同样的问题:“自杀行为和中国人的许多其他行为一样,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动、自身绝望的表示,更是一种指向他人的行为。……西方人对自杀通常的设问方式是‘为什么’,但在中国,人们可能更关注‘谁?谁逼她自杀的?谁应该对此负责?’”所以对于女性,造成自杀的强烈动机可能是复仇,“死亡并不仅仅是苦难的结束,还带来权力,这是一种方法,使折磨她的人受到惩罚”。
中国作为一个本土原生社会,历史上几次碰在这个人口势井的铁壁上
还有所谓吃肉那么多,但是黑面包是欧洲出产的吧?这里好像有点矛盾
一个是赔款,这个大家都知道
还有,传统出口项目茶叶,生丝,瓷器都被日本人和英国人想方设法搞失败了,中国从以前的出超变成入超
决定了其领导人没有能力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兴修大规模水利工程(连很多罗马时代留下的水利设施都无法整修)。不能兴修大规模水利工程,就不可能提高农业的承载极限。
还有欧洲人吃肉的问题,是我们对此有误解,因为中世纪早期这些小邦国整体上落后使普通平民一方面吃不起肉食,另一方面也不能保证肉食的卫生问题,所以当时普通平民普通营养不良。
欧洲人在中世纪吃肉最多的时候是在黑死病之后,大量人口死亡导致劳动力匮乏,所以普通人的收入得以提高,尤其是工匠。
至于巴黎人吃肉多,还要考虑巴黎和外省的区别,巴黎的人才是人,外省的那就不算人了。
欧洲的农业和我们的农业差别很大,农牧业结合紧密,纯农业不好搞,农牧业一起就好搞多了,轮种,休耕,牧草肥田。
被别人蝇营狗苟的搞了呗,
什么偷技术,偷人员,通过资金炒作和战争打击之类的卑劣手段
一直到抗战时候,日本人还在有计划的破坏中国的茶园
还有原来香港电影上海皇帝,杜月笙也是类似的去赌场让人打一顿换点钱。
不一样,“破头”文化虽有赖的成分,却和无赖文化不能完全等同。
如冯梦龙《智囊》载的以死讹钱者,是真死的。
中国人太能忍——历史上经常存在一个非因懒惰而时常挣扎在生死线边缘的极端贫困阶层——以命博弈——性命经济学——这是私有权未(根本上)在中国确立的最大原因。
上中下三级
上级,是真技术革新,比如养蚕,日本引进温度计控制蚕房温度;结合人工加热,可以较准确控制蚕的孵育时间(且和种植的农忙时间错开),提高了蚕丝生产的效率,进而夺走中国的蚕丝出口市场。
中级,是偷学技术,比如英国人把茶叶种植引入印度,没错人家是来偷学的......可是你也真的没防范意识啊,甚至英国人还请了中国茶农去做技师指导。两个点:第一中国没有明确反对,第二英国人最开始只是自己学,没有毁中国的茶园吧,所以这个算中级
下级,就是直接摧毁你的产业,这个英国对印度最明显,印度原来的棉花纺织产业比中国还要强,占据世界上大部分出口市场(中国产量不低,但是自用的多),但是印度的棉纺织几乎是被英国暴力摧毁的(最开始的时候,英国初级工业生产的棉纺厂也不能完全在竞争中战胜印度的手工产业,要靠英国殖民政府暴力摧毁印度纺织业,才彻底在竞争中占优势)
我们的敌人是很厉害的......需要用不同的手段去化解这多级进攻
计算产量的办法是:收成是种子的多少倍。
收成好的有3-4倍,惨点只有1.5倍。
中国秦汉时候至少在1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