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浅论意识形态的理论 -- 土地革命
导论,意识形态的理论
意识形态的理论可以分为意识形态义理理论,意识形态组织理论和意识形态工作理论。意识形态本质就是一组概念、观点、价值观的集合。通过讨论意识形态的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论意识形态,并更好的组织执行意识形态工作。
为了更好的理解意识形态,我将借鉴一些宗教学理论,和机器学习理论来阐述意识形态理论。
第一部分,意识形态义理的理论
意识形态义理的理论,就是讨论意识形态本义的内容。其概念观点为什么有价值,为什么能吸引人帮助人。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信仰,要让它占据社会主流,驱动社会运作是件困难的事情。信仰需要通过一定教化来让人民认知,信服。信仰本身有一定的特别属性。能利用信仰本身的教义属性让人民信服。为了理解这种信仰属性我们先引进宗教学的一些知识,以此帮助理解信仰是如何抓住人民的心灵。
人为什么会信仰各种宗教信仰?简而言之这是人的需求。从历史上看,从古代到现在,宗教信仰经过了三个时代。巫术时代,宗教时代,和实证时代。
巫术时代,人们的宗教是自然宗教。其产生的原因在于人的需求。由于该时代人的生产力低下,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成为首要问题。自然产生的各种现象对人类生存有重大的影响。人对自然是一种依赖,一种敬畏,一种顺从的心态。由此产生了各种自然神宗教。人通过对各种自然神宗教的信仰和供奉,获取功利性的回报,即让自然神为己所用,让自己的生活更好。由此产生了例如太阳,月亮,大山,河流,乃至动物的各种自然神。对自然功利性的依赖和回报构成巫术时代宗教的主体。在人类农业文明早期,人民要正确的进行农业生产,需要精确的农业历法。这时对于太阳月亮星辰等可以获得历法的自然对象产生了自然宗教需求。在这种自然宗教信仰的支撑下,人们才花费大量时间得到历法。例如中国陶寺天文台遗址就是这种早期自然信仰的代表。
宗教时代,人们的宗教是人为宗教。其产生的原因还在于人的需求。由于该时代,人的生产力已经有所发展,但生产力发展速度趋于停滞。私有制条件下,统治阶级开始剥削压迫底层人民。苦难的人民为了缓解痛苦,产生了宗教需求,进而产生人为宗教。这些人为宗教大致有两种方式来缓解痛苦。一种通过来世说欺骗人民,成为一种精神鸦片。另一种通过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来解放人民。历史记载最早的追求公平正义的宗教是埃及的阿吞神改革,之后耶稣创立基督教和穆罕穆德创立伊斯兰教都是含有大量的公平正义思想。公平正义思想也带来了宗教色彩的互助式生产生活方式。我们可以把这种类似共产主义的互助组织称为早期宗教公社。耶稣和穆罕穆德都建立过这样的公社。在宗教公社中,人民的生活质量相比个人会有很大的提高。教职人员会通过宗教这个纽带来让公社成员互助互补。例如在公社中,教职人员会帮助劳动者联系工作;为经商者提供社会关系和商务机会;为成员弥补短时所缺少的衣物,甚至少量钱财;参与帮助成员的婚配与生育;帮助提供一些基础教育;帮助提供一些医疗服务;帮助无家可归者提供短时间住所;组织成员反抗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不公。这些宗教公社活动实实在在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吸引人们信奉人为宗教。
科学时代,人们的信仰是受到近代科学发展的影响。该时代的信仰需要紧跟科学化脚步,抛弃上个时代的各种宗教神秘主义,使用科学化的,系统化的,实证化的理论来解释信仰。由于人们已经意思到生产力的发展原因可以被科学化解释,如何解释生产力发展的理论,成为信仰理论的关键。
从内容上看,意识形态义理,无非是围绕三个关系展开。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精神世界的关系。现代实证时代,我们把人与自然的自利关系表述成发展的理论,把人与人自利关系表述成反压迫理论,把人与精神世界的关系则降级为心理活动。
一个意识形态义理能被人民信仰,就必须包含,发展的理论和反压迫的理论。发展理论进一步演化出各种经济学理论。而反压迫理论又进一步演化出各种政治理论。经济学作为下层基石,政治学作为上层建筑的现代意识形态成为主流。
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西方经济学承担了发展的理论职能,而自由、法治、小政府理论承担了反压迫理论职能。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经济学承担了发展的理论职能,马列毛主义承担了反压迫理论职能。
对于我个人信仰的科学社会主义而言,科学经济学承担了发展的理论职能,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承担了反压迫的理论职能。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信仰,就必须提供两种利益。一种是基于科学的自然功利性。即学习科学,探索科学,应用科学让人民的生活变的更好。另一种是反不公与互助的功利性,通过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事业的建设,让人民体从不公苦难中解脱出来。这两种功利性是让科学社会主义获得人民信任,并自觉维护的关键。
终结起来意识形态义理的精髓就在四个字“教民保民”。教授人民从自然中发展自利的门道,同时保护人民不受其他势力压迫。对于科学社会主义而言,就是用科学教化人民,用公平正义保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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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意识形态组织的理论
意识形态教职组织是实现意识形态的组织形式。意识形态教职人员是传播意识形态和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人员。由教职人员为核心把信仰该意识形态的群众组织起来的集体就是意识形态组织。我们可以把只有专职的教职人员组织称为内部组织,把混合信仰群众的称为外部组织。
教职人员自发进行传播意识形态并进行意识形态工作除了有教义的自我狂热外,还有一种自利现象存在。这种自利现象,是保持教职人员忠诚的关键。一般而言驱动一个人进行某项行为可以使用暴力,经济诱惑,或者某种指导能力。而意识形态的教职人员就是拥有“指导能力”。教职人员通过传播意识形态并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后,获得信仰群众的认可,从而得到指导能力。当教职人员拥有指导能力后,他们使用指导能力为自身进行服务,即在要求信仰群众为意识形态工作时同时为自身工作。这种借用指导能力的搭便车自利行为就是教职人员愿意忠于意识形态的关键。
为了扩大指导能力,意识形态教职人员会追求把教义扩大化,把意识形态指导范围扩张到全社会的所有生活过程中。同时在他们会利用指导能力,获取经济和暴力权利,即取得资本和军力。
当教职人员同时拥有指导能力,经济资本和军事暴力机关时,教职人员可以出现意识形态背叛,他们会转用经济手段和军事暴力来获得利益。但这种情况也可以避免的。人的时间有限精力有限,大部分人都不能同时精通教义,经济经营和军事指挥能力。如果在选拔教职领袖时只取精通教义而其他能力较弱者,那么他们就会更看重意识形态指导能力。这就可以推到出教职人员组织和领袖选拔的关键。用且仅用意识形态理论和工作水平作为意识形态组织考核目标。
意识形态组织结构必须保证义理的纯正和义理的快速传播。至少需要如下一些组织结构。首先,需要拥有义理裁决结构以保证义理的纯正和统一。一般组织内应该有最高会议讨论和裁决义理冲突。它拥有对义理释法权和裁决,它还能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总路线和选举最高领导人。在最高会议内,一般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高会议组织大多采用集中制,或者民主集中制。
其次,需要意识形态工作机构。组织一般采用严密的金字塔结构。该结构要求下级服从上级。组织内一般设有最高导师。最高导师拥有非最高会议外的最高义理诠释和裁决权。他需要定期根据当时社会现状使用义理进行诠释,以帮助意识形态解决当前问题。最高导师会定期根据最高会议制度的意识形态工作总路线,制定具体工作路线。从最高导师开始层层监督和巡视下级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和修正下级的意识形态工作,以实现义理快速普及。
再次,为了义理伦理在组织内快速普及。一般需要建立学院把义理知识系统化并快速在组织内普及。各级教职人员需要定期进入学院进修义理知识,并与组织晋升挂钩。
然后,为了保证义理的纯正和意思形态工作路线正确。一般需要建立纪律结构和意识形态法庭。对各种修正思想和错误路线进行打击,清除组织内的变节和腐败者。
最后,为了保证义理纯正和组织纯洁。一般组织需要有隔离和单向渗透的制度。对于非意识形态的世俗工作(例如经济军事行政工作),一般有该级别的意识形态教职人员选派世俗人员进行工作。教职人员与世俗人员需要一定的切割避嫌。进行世俗工作的世俗干部无权反对意识形态工作,更不能参与选举。无论是专职的教职人员还是信仰意识形态的群众每进一步都需要有意识形态考核机制。普通群众转为信仰群众需要有严格的义理考核机制。反之对于退出者也要严肃处理。
下面我们比较两种完全无关的意识形态组织,你会发现两者在组织上有惊人的相似性。这种相似的原因在于他们符合意识形态组织理论。
我们比较天主教与马列式政党的组织结构
组织制度 | 天主教 | 马列式政党 | 说明 | |||
---|---|---|---|---|---|---|
最高会议 | ||||||
大公会议 | ||||||
党代表大会 | ||||||
讨论和裁决义理 | ||||||
选举模式 | ||||||
集中制,民主集中制 | ||||||
民主集中制 | ||||||
最高导师 | ||||||
教宗 | ||||||
总书记 | ||||||
金字塔结构 | ||||||
是 | ||||||
是 | ||||||
学院 | ||||||
神学院 | ||||||
党校 | ||||||
快速普及理论 | ||||||
纪律机构 | ||||||
宗教审判所 | ||||||
纪委 | ||||||
保证义理纯正和工作路线正确 | ||||||
入会考核机制 | ||||||
弥撒,入教课程,保证人程序,洗礼 | ||||||
申请,入党课程,介绍人制度,考察通过 | ||||||
保证组织纯洁 | ||||||
世俗干部隔离制度 | ||||||
单向渗透 | ||||||
双向流动 | ||||||
意识形态理论与反颜色革命
颜色革命的本质就是通过勾结体制内官僚与精英,通过内外结合进行政变。下面,我们就使用刚才的意识形态理论来讨论分析伊朗反颜色革命。通过讨论反颜色革命来加深对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解。
伊朗自2009年开始已经经历过多波颜色革命,但都挺过来了。其中可以总结几条原则。
1.存在一个庞大的不可叛变统治高层。统治高层地位高于所有官僚和精英集团。大叔提到颜色革命的本质是勾结体制内官僚和精英搞非军事政变。如果存在一个类似伊朗教士集团这样不可叛变的统治高层,那么颜色革命就踢到铁板上。
2.不可叛变的统治集团拥有动员群众的能力。当颜色革命集团动员群众上街时,统治集团也可以动员群众上街,以群众接头运动反制群众运动。这点伊朗教士集团拥有强大的基层特别是农村动员能力,几次让农村群众进入首都反制颜色革命成功。
3.能够及时分辨抓捕并消灭颜色革命的核心人物。所谓擒贼先擒王。颜色革命的核心是勾结体制内高级官僚进行政变。抓捕这个隐藏的高级官僚核心是挫败颜色革命的关键。其中伊朗抓捕前总理内贾德并宣布无期徒刑是平定颜色革命的重要步骤。
4.不可叛变的统治集团拥有组织政府再运转的执政能力。颜色革命表面上是和平街头斗争,根本是搞破坏行动。通过体制内官僚的勾结,进行大规模破坏。反制颜色革命就需要不可叛变的统治集团抛开官僚系统单独承担起政府运转工作。这需要统治集团强大的执政能力。伊朗教士集团在这方面只是勉强维持社会运转,但并没有出现东欧式的经济社会大崩溃。
5.不可叛变统治集团能掌控军队和情报机关。对颜色革命分子进行大规模反情报战,并对旧官僚系统进行大清洗。当颜色革命走向失败后,被勾结的体制内官僚会潜伏下来,配合境外谍报机关,进行大量特务暗杀和破坏行动。这时就要求统治集团能大规模进行反特务行动,大规模抓捕潜伏特务,并对旧官僚系统进行大清洗。这样才能保证政权的长治久安。这方面伊朗做得不好。连情报机关首脑苏莱曼尼都被暗杀了。
进一步分析,伊朗能反颜色革命成功根本在于其教士集团的成功。教士集团拥有不可背叛性,能动员基层群众,能单向渗透官僚系统,还有一定的社会运转能力。
要分析教士集团的这些能力就必须使用我们之前提到的意识形态理论。通过意识形态理论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建立一个类似于教士集团的反颜色革命意识形态组织。
首先分析教士集团的不可背叛性。意识形态人员存在一种自利属性。当教职人员获得“指导权力”,并以此获得政权时,他们的利益就是极大的。同时因为他们为了获得“指导权力”进行了大量的知识和行为投资,他们大部分没有其他精力精通使用资本或者军事获得政权的能力。这时如果他们背叛意识形态,那么他们高概率失去政权,甚至失去包括生命权在内的一切。有且仅有意识形态权力的统治集团是很难背叛的。而伊朗教士集团长期学习伊斯兰宗教知识,并长期进行伊斯兰宗教工作。他们难以使用资本和军事获得政权。另一个反例就是马列式政党的经济官僚们。他们长期进行经济工作,当拥有资本后可以快速实现统治,这时背叛马列主义就变得没有什么代价。
其次分析教士集团的基层动员性。意识形态能吸引人,从根本上无非是两种自利,一种是自然自利,某种发展理论,一种是社会自利,某种反压迫互助理论。伊斯兰教士集团能得到基础百姓的支持主要是靠社会型自利。伊斯兰教义中有大量公平正义与社会互助理论。这些宗教理论又通过伊斯兰法学获得了实践。教士集团长期从事伊斯兰教法工作,自然也就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公平正义。由此教士集团获得了基层动员能力。通过掌握法律机关,为百姓声张正义,是获得了百姓的认可的一条捷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法律工作为了金钱收入,堂而皇之的把法律市场化,法律名义上为全体人民服务,实际上只为有钱人工作。这样的资产阶级法律是无法获得基础百姓的认可,也就谈不上什么动员能力了。
然后是分析教士集团的单向渗透能力。伊斯兰教士集团拥有严密的组织结构。非伊斯兰教士高官只有通过教士知识考核的层层选拔才可能进入教士集团。而教士集团却可以指定某世俗官职的人选。这就构成一种隔离机制。教士集团单向对官僚集团进行渗透,而官僚集团却很难进入教士集团的中高层。
在具体的政权结构上,伊朗政权以霍梅尼的《教法学家的统治》为理论基础进行构建。伊朗宪法规定,最高领袖由1名伊斯兰教什叶派教法学家担任,领导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事实上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最高领袖拥有广泛的权力,职权包括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其执行,担任武装部队统帅,宣布战争、和平和总动员令,下达全民公决令,可任命或罢免总参谋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广播电视局局长和司法总监等官员。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的位置也在最高领袖之下,总统经选举产生后必须经领袖批准方可生效,领袖可根据议会或最高法院的裁决罢免总统。
最后是分析社会运转能力。伊斯兰教士集团在发现叛变官僚后,自行主导整个社会的管理工作。虽然有各种问题,但社会还是运转起来了。如此就能把背叛官僚的损失降到最小。因为在结构上教士集团控制了包括军队,情报机关,法律机关,媒体宣传机关等重要政权机构,同时教士们拥有庞大的教产拥有强大的经济资源。这些就构成了社会管理的基础。更重要的社会管理能力,来自于霍梅尼的宗教改革。霍梅尼认为教法学家必须承担先知曾担负的一切任务,包括直接进行治理。所以霍梅尼的学生也开始学习并参与国家治理。这就让教士集团在反颜色革命时拥有管理社会运转的能力。
传统马列主义政党对于颜色革命相对被动。其原因有三点。
1.缺乏和平年代的发展和公平互助理论。我之前介绍过意识形态义理包含了两种理论,一种是发展的理论一种和公平互助的理论。马列理论更关注于生产关系以及基于其之上的解放和再分配。这些理论在革命年代很有战斗力,但当和平年代已经调整过生产关系后就难以指导人民。所以马列主义需要系统性的补充的公平正义理论与建立在此之上的法学及伦理道德体系。这些公平正义理论必须能在和平年代解释执行。
2.缺乏和平年代的教民保民工作。有了相关的和平年代理论后,马列式政党就必须在和平年代严格执行教民保民工作。只有按照义理执行工作,才能赢得百姓认可,不脱离群众。这样就获得了动员基层百姓的能力。相对照,传统马列和平年代更关注于自上而下的经济建设。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对于百姓的公平互助关心不足,也没有把法律和伦理工作作为群众工作抓手可以赢取民心。而从事经济建设工作的干部没有长期从事保民工作,自然就脱离的群众,失去了基层动员能力。和平年代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又以经济建设干部为主体,党的整体脱离群众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3.缺乏党政单向渗透能力。由意识形态组织理论可知道,要让党的干部忠于意识形态,就让仅精通意识形态的干部获得民心掌握政权,并把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世俗干部进行隔离。但马列干部们并没有设计专门单向渗透的党政分离的机制。简而言之这种机制就是党可以管政,政不能管党。党的干部可以转为政务干部,政务干部不能直接转为党的干部,必须党内职务等级清零从头开始进行保民工作。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应该统管一切,世俗干部应该在意识形态干部的监督下工作。世俗干部的任职评价升迁罢免都由意识形态干部决定。高级意识形态干部经过培训后转为高级世俗干部,对包括军队,宣传,公检法,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反之世俗干部不得直接转为意识形态干部,要转化必须从零开始进行学习晋升流程。世俗干部不能干涉意识形态干部工作,更无权参与各级人士安排。在和平年代传统马列干部以经济干部为主体。经济干部反过来可以主导党的工作。这些长期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经济干部在拥有资本权力后,就很容易使用资本的力量而非使用意识形态的力量进行自利。这就有概率出现经济干部叛变意识形态,最终导致颜色革命。
第三部分,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
1.意识形态工作即概念学习
意识形态被称为制器之器,而建设意识形态的工作就是制器之器之器。先了解如何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对建设新的意识形态会很大的帮助。我会通过对古典中国的儒家法家理论分析来解释意识形态工作主要构成。
一言以蔽之,意识形态工作本质就是概念学习。意识形态是一组概念,观点,价值观的集合。而意识形态工作就是让人脑海中形成某种概念,观点,价值观的集合。即让人学习概念的全过程。
我们借用机械学习的理论来刻画意识形态工作。假设空间H中有目标概念函数C。对于任意的事物X,经过概念C判断后得到行为Y,即 C(X)=Y。选取n个样本(X’,Y’)对。通过学习过程L,进行学习 ,即L(C’,X’,Y’)进行优化,使得误差e’=|Y’-C’(X’)|尽可能小。获得的C’对于任意输入事物X得到误差e=|C(X)- C’(X)|是可控。再通过人的金字塔结构后,总误差控制在n级多项式级别即On(e)。
说人话。意识形态工作的目的就是能让一群人组织起来,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为了让群体的行为趋向于一致,不做相互掣肘的事情,我们通过教化学习工作让每个人知行合一,学习到的观念与最后进行的行为能保持一致。在此基础上有能保有原本每个人所拥有的主观能动性。如果每个人都能习得目标概念,且知行合一,那么由这些人组织成的组织就能达到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效果。群体的组织行动能力就大幅加强了。
显然因为借用了机械学习的理论,我们自然就有一个观点,对于学习过程L存在一定的通用性。不同的函数都可以使用同样的学习算法来学习。这样我们就获得一个启发,不同的意识形态可以使用相同或者接近的教化学习方法来习得。我们通过比较一些已经存在的意识形态和其意识形态工作,把其相近的学习过程提取出来。这就实现了意识形态工作工具化。之后这些意识形态工具就能为其他新意识形态服务,为新意识形态推广做贡献。
下面我们会从传统的中华政治理论出发,通过分析古典中国外儒内法的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其教化方法,来得到抽象化的意识形态工具。
这个系列毫无过往“民科”式探究的新颖,用学院正统派的逻辑,追求其自我革新,不太容易成功。
2. 中华传统理论的前提
中国古典文明有其基本其理论前提,我们先理解此前提,之后才能理解其理论。为此我需要关注宋朝理学引路人甚至可以说创始者——司马光。通过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和分析来理解这个前提。
司马光与王安石辩论政治曾经说 “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此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其中关键认知就认为在农耕时代,人力创造的财富是有限的,因此,整个社会财富总量和财富盈余也是相对固定的。各种改革措施只是变化财富所有,“不在民就在官”,还不如税赋有效。
司马光的这个世界观认知,被现代计量学所证实。根据计量史学派的研究,在工业革命以前,全球范围内的国家总GDP和人均GDP增长都极其缓慢,甚至要几百年才能看到一个比较明显的增长或者衰落;比如北大李稻葵教授对于明朝经济数据统计得出的结论就是明朝全国GDP增长极为缓慢,年增长率仅为0.29%,总经济规模有所增长,人均年收入没有明显变化,维持在平均6公石(391公斤)小麦上下;以1990年美元计值的人均收入平均为230美元,最高的年份也不到280美元;农业占GDP比重平均为88%,手工业和商业最高时也没有突破20%。
以上数据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明朝国家总GDP增长完全和明朝人口增加成正相关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增人增量”,这种增长在经济学看来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增长部分其实是被增加的人口消耗了,无法形成有效积累。
司马光认知的世界观是个静态的世界。但这也就是中国古典文明外儒内法治理体系的大前提——世界的生产力增长几乎为零。
由此前提出发,周公和之后历代大哲学家,不断发展完善了中华文明治理体系。
3.乱渊源
古代中国政治语境讲究的是乱与治。要讲儒家如何治理社会,必须先讲儒家对乱的认知。
这个乱认知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万恶淫为首”。“淫”在此指过多、过分贪婪。儒家认为在各种罪恶之中以放纵的贪欲为首。一切罪恶都是由贪欲所造成的。儒家认为“欲”的扩张性是一切罪恶之本。放纵的欲望导致了人世间各种罪恶与苦难的发生。
现代人也许对儒家古老的认知已经不太熟悉了。下面我就截取当代著名作家莫言对贪欲的演讲来说服各位。
人类社会闹闹哄哄,乱七八糟,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看上去无比的复杂,但认真一想,也不过是贫困者追求富贵,富贵者追求享乐和刺激——基本上就是这么一点事儿。
中国古代有个大贤人司马迁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中国的圣人孔夫子说过:“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中国的老百姓说:“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无论是圣人还是百姓,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文盲,都对贫困和富贵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
为什么人们厌恶贫困?因为贫困者不能尽情地满足自己的欲望。无论是食欲还是性欲,无论是虚荣心还是爱美之心,无论是去医院看病不排队,还是坐飞机头等舱,都必须用金钱来满足,用金钱来实现,当然,如果出生在皇室,或者担任了高官,要满足上述欲望,大概也不需要金钱。富是因为有钱,贵是因为出身、门第和权力。当然,有了钱,也就不愁贵,而有了权力以后似乎也不愁没钱(经典之言)。因为富与贵是密不可分的,可以合并为一个范畴。
贫困者羡慕并希望得到富贵,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正当的欲望,这一点孔夫子也给予肯定,但孔夫子说:尽管希望富贵是人的正当欲望,但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的富贵是不应该享受的。贫困是人人厌恶的,但不用正当的手段摆脱贫困是不可取的。
人类的欲望是填不满的黑洞,穷人有穷人的欲望,富人有富人的欲望。渔夫的老婆起初的欲望只是想要一只新木盆,但得到了新木盆后,她马上就要木房子,有了木房子,她要当贵妇人,当了贵妇人,她又要当女皇,当上了女皇,她又要当海上的女霸王,让那条能满足她欲望的金鱼做她的奴仆,这就越过了界限,如同吹肥皂泡,吹得过大,必然爆破。凡事总有限度,一旦过度,必受惩罚,这是朴素的人生哲学,也是自然界诸多事物的规律。
中国的哲学里,其实一直不缺少这样的理性和智慧,但人们总是“身后多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贪婪是人的本性,或者说是人性的阴暗面。依靠道德劝诫和文学的说教能使人清醒一些,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佛教就用“万事皆空,万物皆无”来试图扼制人的贪欲,因为贪欲是万恶之源,也是人生诸般痛苦的根源。
时至今日,圣人二千多年前的教导,早已变成了老百姓的常识,但现实生活中,用不正当的方式脱贫致富的人比比皆是,用不正当的方式脱贫致富但没受到惩罚的人比比皆是,虽然痛骂着那些用不正当的方式脱贫致富了的人,但只要自己有了机会也会那样做的人更是比比皆是,这就是所谓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毫无疑问,贫富与欲望,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要矛盾,是人类痛苦或者欢乐的根源。中国人近年来的物质生活有了巨大的改善,个人的自由度较之以前也有了大幅度的宽松,但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多大的提高。因为财富分配不公,少数人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致富导致的贫富悬殊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主要原因。
宝推但不赞同你的部分观点和推导逻辑
伊朗能挺住外因是列强需要它牵制阿拉伯世界等,内因是反对者太蠢
前者不多说,处于随时变动中,最大转折是毛子绞杀伊斯兰国后
伊朗再有大的危机,就是哈梅内伊去世。内贾德被捕真的是因为卷入“颜色革命”?我怀疑可能类似文革初下放效颦,至于伊朗效果还有待观察,反正也没几年
1.缺乏和平年代的发展和公平互助理论。我之前介绍过意识形态义理包含了两种理论,一种是发展的理论一种和公平互助的理论。马列理论更关注于生产关系以及基于其之上的解放和再分配。这些理论在革命年代很有战斗力,但当和平年代已经调整过生产关系后就难以指导人民。所以马列主义需要系统性的补充的公平正义理论与建立在此之上的法学及伦理道德体系。这些公平正义理论必须能在和平年代解释执行。
2.缺乏和平年代的教民保民工作。有了相关的和平年代理论后,马列式政党就必须在和平年代严格执行教民保民工作。只有按照义理执行工作,才能赢得百姓认可,不脱离群众。这样就获得了动员基层百姓的能力。相对照,传统马列和平年代更关注于自上而下的经济建设。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对于百姓的公平互助关心不足,也没有把法律和伦理工作作为群众工作抓手可以赢取民心。而从事经济建设工作的干部没有长期从事保民工作,自然就脱离的群众,失去了基层动员能力。和平年代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又以经济建设干部为主体,党的整体脱离群众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3.缺乏党政单向渗透能力。由意识形态组织理论可知道,要让党的干部忠于意识形态,就让仅精通意识形态的干部获得民心掌握政权,并把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世俗干部进行隔离。但马列干部们并没有设计专门单向渗透的党政分离的机制。简而言之这种机制就是党可以管政,政不能管党。党的干部可以转为政务干部,政务干部不能直接转为党的干部,必须党内职务等级清零从头开始进行保民工作。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应该统管一切,世俗干部应该在意识形态干部的监督下工作。世俗干部的任职评价升迁罢免都由意识形态干部决定。高级意识形态干部经过培训后转为高级世俗干部,对包括军队,宣传,公检法,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反之世俗干部不得直接转为意识形态干部,要转化必须从零开始进行学习晋升流程。世俗干部不能干涉意识形态干部工作,更无权参与各级人士安排。在和平年代传统马列干部以经济干部为主体。经济干部反过来可以主导党的工作。这些长期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经济干部在拥有资本权力后,就很容易使用资本的力量而非使用意识形态的力量进行自利。这就有概率出现经济干部叛变意识形态,最终导致颜色革命。”
革命根本原因是爬上去的变修了,但能力不够强,尤其阶级固化反动路线下
你说的1、2、3文革末期都不缺,那时左派实力不可谓不强大,也谈不上变修,毛刚逝世就被一锅端,根本原因是两派领导层水平差距,左派骨干也认识不到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为之拼命。政府铁杆支持者一是因为政府恩赐,所得远超自己能力和贡献,拿高额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是典型。二是纳了投名状没了退路,凶恶的叛徒是典型,但也都需要真正的英明领导才能充分发挥好。颜色革命成败一方面取决于支持者和反对者力量对比,更重要的是双方领导或实权参谋水平。水平高,低成本(不含被反击)迅速搅乱伊朗和中国还是很容易的,过于敏感不好展开。
能抗住颜色革命维持政权,一是支持者力量比较强,二是和对手比领导力不能太差,三有时也离不开文化传统。伊朗和中国这样的传统大国,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对伪共不满的很多,但不是被逼上绝路,绝不会轻易容忍强国梦随着伪共灭亡,因此关键时刻不会卷入甚至反对,这才是世纪之交伪共没有倒台的主因,所以这时候谁指望包总领导的中修还对美屈膝就是幼稚。
不过阶级固化程度过深却不悔改,迟早会被反噬,没有反对党也有反对派。现在没有反对党不等于将来没有。有些东西明眼人早就极其明白,譬如饿死近3000万快爆雷了,无非责任推给共产党还是某些派别,但对于怀才不遇者,怎么发挥都不要奇怪,也无可厚非。
4.中华古典治“欲”之法——“教,礼,法,乐”
我们即知道了古典时代中国生产力增长为零的前提,又知道了儒家认知下的万恶之源,那么中华古典治理的本源也就展现在各位面前了。那就是治“欲”。治“欲”宏观上讲,就是缓和阶级矛盾,让上位者不要过于贪婪,由此引出儒家传统德治,仁政。不过我更关注其形式上的治理方法。这些治理方法在被现代化改造后对当代的中国有用。
下面就介绍中华古典控制欲望的四大方法——“教,礼,法,乐”。
对于治理贪欲,普通人认为最近简单最根本的是法治,按理说应该是法家的专长。可古代帝王和先哲审时度势的认为,光靠法是不能控制贪欲的。法治治理方法存在两个致命缺陷。第一是法治本身对统治阶级无效。即刀砍不到刀把子问题。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作为被统治阶级的人民受到法律治理。但是统治阶级本身的贪欲法治是无法治理的。第二是法治成本问题。法治要全面管控社会需要很高的管理成本。在古代,县衙以下是不存在乡级政权,故而也不存在完善的法治。生产力约束将一直围绕法治存在。为此儒家治理更重视“教”与“礼”的作用。
“教”,就是教化,通过对儒家典籍的学习,来认知“天理”。以“天理”为根本,克制自己的欲望,进而到达至善的目标。这就是朱熹所说的“存天理,灭人欲”。以教治欲,其本质就是发挥人的理性。让有识之士通过理性,以克制当前的小欲,获得未来的大利。
儒家教化针对不同对象分为统治者,官僚阶级和普通民众。
对于古代统治者,一般性的制衡手段是无效的。要让统治者自己克制欲望,那么必须让“灭人欲”对统治者有利。在古代这种利益就是“国泰民安,天下太平,国祚悠长”。孔子把这叫做“知者利仁”。可以说“教”是整个古典中华文明中能让统治者控制贪欲少数工具。为了能做到“知者利仁”。儒家在理论上进行工作以适应统治者的需求。即意识形态理论需要与当时生产模式,生产关系相匹配,实现上层建筑与下层经济基础的融合。这点具有普遍意义。
儒家的上下层的理论融合工作早在周公时代就已经完成。中华古典文明源于周朝。周文王父子在商周鼎革之际,发明了一套文明理论。这套理论有个重要属性就是“重农抑商”。原因很简单,商朝是商业文明,而周朝是农业文明。中华古典治欲之法同样源于周公对纵欲无度的商朝反思终结而成。周公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了全面革新,将上古至殷商的礼乐进行大规模的整理、改造,创建了一整套具体可操作的礼乐制度,建立了礼乐治天下的典范。后世儒家大哲继承了周公的工作,自然也继承了适应农业文明的理论属性。
除了对统治者的作用。“教化”还提供了培育廉洁官员的功能。中国统治者长期依赖于官僚执政。通过儒家学说的学习和科举选拔,是培育并筛选廉洁官员的关键。董仲舒说“教化立而奸邪皆止,教化废而奸邪并出”。曾国藩的理学老师唐鉴认为,“学术正则士风正,士风正则政术正,政术正则人心定、风俗正。”如果士人和官员能以理学要求自己,就会遏止人欲横流的社会风气,从而维护王朝的长治久安。用不客气的话讲,统治者特别是明清帝王,非常需要使用儒家理学对官僚进行“洗脑”,并用科学八股把这些“洗脑”后的官僚选拔出来。官员中盛行儒家理学,就是对官员进行禁欲,禁止了官欲,就能减少贪污腐化,缓和社会矛盾,进而延缓王朝的寿命。与之相比,生产力停滞下的治国能力就不如“禁欲”重要。
儒家“教”还可以作为教化底层人民,维持基层秩序。在古代,由于生产力限制,县级以下是难以管理的,主要依赖士绅进行自治。而在基层推广儒家理学,施行德治仁政,就能很好维持基层社会秩序,让法律无法发挥作用的地方依旧有序。
在孔孟时代,教授的主要是道德常识,并非哲理化的严谨理论。简单有效的道德常识易于推广。在地方士绅的带领下,让普通民众学习道德常识并跟着施行,可以建立基本的社会秩序。普通民众并不需要完整知道整个儒家的理论,只要跟着教导的常识做就能获得安稳的社会环境。孔子把这叫做“仁者安仁”。
简单的常识有时并不能覆盖所有事物,特别是新兴事物。这时需要理论具有的泛化能力。这种泛化能力需求,产生了儒家理论的哲理化。哲理化要求意识形态理论从基本的假设概念出发,通过一定的逻辑推理,建立覆盖整个社会的自洽理论。哲理化的理学有利于聪明的知识分子学习并信仰此学说。能覆盖整个社会的泛化能力可以指导社会行为的细节,是后面的礼与法理论支撑。
严谨的儒家理论是宋明时代才建立理学。理学就是建立道、气、理为基本概念,以道为宇宙本体来建立儒家学说的世界观,通过天人合一,类比自然规律即天道推广到人类社会,得到了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
不过随着近代科学的冲击,儒家“道、气、理”世界观被碾压,难以再说服普通知识分子。
“礼”本质是一种等级制的行为规范。通过对人的行为规范设置限制,进而对人进行约束。“礼”对于不同人有不同的约束。对于普通民众,礼是道德的体现,是道德在行为上的一种约束。“礼”是道德教化的发展,是一种实体化的行为教育。礼与教两者紧密相连。孔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知耻且格”。
“礼”对于达官贵人就是一种等级制的约束。礼的条条框框成为了欲望的牢笼。在古典儒家体系中,超出礼所规定的行为就是僭越。僭越是一项大罪。通过对僭越者的打击,维护了等级制,进而遏制了膨胀的欲望。
荀子在其《礼论》中这样写道:“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人的欲望需求是现实存在的,如果放纵人们自己追求欲望而不加以治理,则会出现这样乱象。所以先王们就创建了“礼”。
“礼”在当代意味着等级制分配,与之对应的资本主义市场化分配。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资产阶级由于拥有金钱优势,那么社会地位,社会关系,社会文化都被金钱化。谁是大爷谁是龟孙子都有市场来决定。有钱就是大爷,没钱就是龟孙子。礼义廉耻都被金钱所扭曲。
“法”的作用,当代人早已知晓。我这里简单提一下。荀子认为“法”治是“礼”治的延续。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无限追求做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因此,荀子有“隆礼重法”的提法,而以礼法并称。荀子之后,其学生李斯又对法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新局面。这样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又关联起来。
礼法合一的工作并非一帆风顺。诸子百家时期,法家分为晋法和齐法。晋法出自兵家,是一种法律命令说。齐法出自黄老道家,是一种法律规律说。其代表人物商鞅李斯都有很强的行为主义色彩。其中商鞅为治“欲”术,提出的去强弱民,以弱治强的治理思想。这套思想在之后两千年不断被各朝各代使用。以弱治强思路很简单,就是认为有“欲”不可怕,可怕的是贪欲实现的能力。能力强者贪欲过大就会造成灾难,而弱者贪欲即使犯错也能很快纠正。商君曰“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人民朴质,就不敢触犯法律;民众放纵就敢于恣意妄为。不敢触犯法律就会守法。人民守法,就听众役使;任意而行就不受控制。采用弱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国家力量就强。
以弱治强就是统治者故意提拔有缺陷或者能力不足的弱者来管理强者。因为弱者需要统治者帮助实现管理,他们才会依附于统治者。有了这层依附关系,统治者才能放心让其代理。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历代王朝常常使用寒门弱书生来治理国家,而专项打击那些强大的门阀世家和地方军阀。到清朝,雍正发明军机处后,更是连高阶文臣都被抑制。六七品的军机章京都能制衡一品的大臣。实现了大官小用,小官大用。
齐法的代表作是黄帝四经,讲究的是“道生法”。意谓治理国家的法律、政令均为道所派生。以天道推演人事,以形而上学为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注意这里的形而上学扩展到其他哲学学派例如儒家。以儒家产生法律的工作在董仲舒时代进行了一些尝试,他提出了“春秋决狱”的理论。但真正的成功要等到唐代。唐代的《唐律疏议》被认为是礼法合一,以儒释法的标志。到宋朝理学兴起,法律进入了新的阶段一一理学法律思想。儒家大哲把天理论作为整个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他们从法哲学原则上回答了法的起源,并且从本体论,本末论高度论证了封建法度的天理性、永恒性、普通性。即朱熹回答了如何“道生法”的问题。以朱熹为代表的道德家,先以道家原道思想,把儒家天理规律化。天理是所以德行的出发点,然后引入佛教哲学思辨方法,使用哲学推理方法,从天理推导出儒家传统的三纲五常四维五伦八德。再以这些条条框框推理辨析人的行为判决人是否有罪。这种以某种“道”为出发点使用哲学推理来决断罪行的方法叫做“义理决狱”。
义理决狱的出现,实现了道法徳三者的统一。即“道生法,法生徳,徳固法,法明道”。由于判官需要熟悉儒家哲学理论,并精通哲学推理过程。义理决狱有很强的说服教育能力,每一次判决都是对儒家哲学的一次再推理再学习再教育。久而久之,从最高层的法官到基层百姓都逐步学会了如何让法律讲“道理”。如此就让法律道德与儒家意识形态深度绑定。高级法官必须是精锐儒家的大儒,普通百姓也得学会常见的儒家知识。这样整个社会持续都深度浸润在儒家思想中。
“乐”原本只是指音乐,但现在应该指是更广义的文艺。荀子曰“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人之所以与动物不同因为有复杂的精神活动。精神活动就需要精神食粮。这就是文艺就是“乐”。人需要文艺,而文艺传达的精神思想又会影响人的意识认知。所以儒家不能让“乐”无序。正确的“乐”蕴涵着人类对至善至美的追求、对理想境界的向往。因此传播正确的“乐”,就可以达到教化人民的目标。也就是说文艺是精神思想的产物。精神思想就必然包含一定的意识形态。引导人民接受一定倾向性的文艺作品自然就能让人民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到意识形态。
好了让我们总结一下中国古典意识形态工作的过程
1) 建立一套严谨的哲理化的意识形态理论
2) 在全民通识教育中内嵌意识形态教育
3) 以意识形态作为考核内容遴选合格的官员
4) 建立符合意识形态的上升通道,符合意识形态要求的人才能升迁
5) 建立符合意识形态的分配制度,不符合意识形态的人抑制其发财
6) 以意识形态为基础产生普遍的伦理道德,并在社会中进行推广
7) 建立相应的礼仪和精神奖惩,激励符合意识形态的行为
8) 以意识形态为基础产生完整的法律条文,并在全社会实行
9) 建立相应的法律惩戒措施,惩罚不符合意识形态的行为
10) 以意识形态作为文艺内容的选择评价标准,推荐符合意识形态的文艺作品,销毁不符合意识形态的文艺作品
显然这些条目中,2,3属于教化,4,5,6,7属于礼治,8,9属于法治,10属于乐治。
中国古典文明综合使用了“教、礼、法、乐”四样工具对人民进行了意识形态教化工作。先是使用教育把儒家思想教导给人民,然后用科举制度鉴别筛选出接受儒家思想的人。科举制背后的等级差构成了一种正负反馈,强化了学习效果。之后在全民中推行礼制,让人民的行为利用赞扬与鄙视够成了一种精神上的正负反馈再次强化了学习效果。下一步,通过意识形态化的法律,对那些严重违背儒家思想的人进行惩戒,打击了反儒家力量保护了儒家的正统地位,这构成了一种肉体上的强化学习。最后通过炮制大量符合儒家思想的文艺作品,让人民处于儒家作品包围中。这使人民在非监督环境下,依旧不得不学习儒家思想。通过这四种意识形态工具长期的洗脑和控制,最终整个社会都会被儒家思想占据,自觉维护儒家秩序。
如果我们把儒家理论剥离,关注一般性的意识形态及其工作。我们可以得到意识形态本周是一种观念的集合,其至少包括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等基本观念。这些观念的集合解释了世界与社会的运作机理。为了整体的远期利益,人在理性运用意识形态理论得出正确的判断,做出正确的行为。所以全社会特别是统治阶级能够正确的掌握意识形态知识,是理性行为的前提。这就需要某种教化工作。即意识形态工作就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学习过程。这种教化过程至少有四种工具“教、礼、法、乐”。教化是主体,控制是辅助。通过意识形态工具长期的教育和控制,最终整个社会都会被某种意识形态占据。在人的理性下,为了整体远期利益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构建社会秩序。
5.中华文明治理的有效性和可移植性
介绍了中华古典文明之后,就出现两个问题。第一,以治“欲”为核心的中华古典文明是否真的能有效治理。第二,中华古典文明使用的“教法礼乐”是否能移植到其他意识形态上。这两个问题,我将以历史来解答。
第一个问题,中华文明是否能有效治理社会。我们选取中华第二帝国建立过程来说明其有效性。
自黄巾起义后,秦汉第一帝国崩溃。之后出现四百年的乱世,直到隋唐第二帝国建立,中国大地才重新获得秩序。而走出乱世开创第二帝国的出发点——北魏孝文帝改革就是一次标准的儒家改革。
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以儒家思想为指导思想。政治上:改革官制议定百官秩品;颁俸禄制,申明俸禄以外贪赃满一匹绢布的处死;整顿吏治,以政绩升迁或降级;变革税制,统一税制。经济上:施行均田制,对不同性别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详尽的受田规定;以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采用邻、里、党 的乡官组织,抑制地方豪强。文化上:禁胡语,改汉姓,尊孔子。
孝文帝以周礼为参考对象,先用“礼法”,定百官秩品,再确定俸禄。如此就有了一个不贪婪的官僚组织。之后以官僚组织,一边推行均田,一边替代地方豪强。这样就让国家的管理能力大幅提高,缓和了阶级矛盾,恢复了社会生产力,整个国力显著提高。在改革之前,国家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官员的薪资不是唯一的,在宗主督护制下,官员是可以自行决定收税。这样官员与宗主督护大量勾结,阶级矛盾严重,社会发展停滞。孝文帝使用有礼法管住官僚,就打断了宗主督护的保护伞。下一阶段,孝文帝以经济为突破口,以农业公有制取代农业私有制,打垮了宗主督护的经济基础。之后使用三长制让国家官僚彻底取代他们。
孝文帝改革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不过也留下了大量漏洞,导致了灾难性后果。第一,俸禄制后,得罪了中下层军事贵族。这些军事贵族发起了六镇起义,毁灭了北魏。这个漏洞后世西魏宇文泰通过府兵制度得以解决,用府兵来取代中下层军事贵族。第二,门阀贵族垄断了官僚,则导致中央官僚腐败堕落。这个漏洞,后世隋朝杨坚通过科举制得以解决。第三,门阀贵族因为教育优势,适应科举,进而垄断官僚。这个漏洞,后世宋朝宋仁宗通过兴学运动,得以解决。通过兴学运动,打破了门阀贵族对教育的垄断。这样门阀一去不复返了。
应该说第一帝国的崩溃根本原因在于门阀贵族干政。门阀贵族政治最终结束于宋朝初年。这一历史的进步由包括孝文帝,宇文泰,杨坚,李世民,宋仁宗等多位不同时代的政治家共同完成。
我们把这些治理过程串联起来就可以明白中华古典文明治理体系的精髓。
宋仁宗使用教化工具培养了大量平民官僚。隋文帝杨坚使用科举制度选拔了具备儒家思想的官员。孝文帝用礼制解决了社会分配问题。李世民主持编写了唐律疏议使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孝文帝等多代统治者都使用了“乐”的工具推行了儒家文化安定了社会。从孝文帝到宋仁宗,中国统治者们充分使用教礼法乐工具推行古典儒家治理体系,最终结束了门阀政治的乱世。
为什么要说第二帝国建立史。其实我们可以进行如下抽象思考。在中国大一统国体下,皇帝及其政府机构代表政治力量;地主阶级可以理解为“土地资本家”。此时,政治力量和土地资本开始了简单的分化,封建时代,掌握土地资本的豪强可以和中央政治力量进行抗衡。大一统帝国限制了土地资本的过度集中,但是只要土地资本发生过度集中,土地资本家也是可以和地方政治力量去抗衡的。第一帝国的崩溃来自于土地资本家的过于强大。即地方豪强和门阀势力占据国家统治地位。而第二帝国的建立的过程,正好是建立在打击土地资本家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中华第二帝国建立史,对治理资产阶级的有很好的借鉴作用。而治理资产阶级真是我们当代最紧迫的事情。
第二问题,“教礼法乐”在其他意识形态中是否有如此有效。我选取了日本军国主义崛起来说明意识形态工具的通用性。
日本军国主义,起源于日本明治时代末年,经过短短30年的发展就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这样重大人类灾难。日本军国主义的兴起原因很多,但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教礼法乐”意识形态工具在传播军国主义上的明显作用。
日本原本的宗教信仰是多种的,佛教曾经占据重要地位。在明治天皇的授意下,日本官方官方对佛教的极端限制和对本国原始宗教神道教的尊崇。神道教认为,统治世间万物和天上众神的天照大神是“万世一系”的天皇的祖先,天皇则是天照大神的后裔并且是其在人间的代表;日本民族是神的后裔,其他国家则是神创造日本时溅出的泡沫凝聚而成。
这种以神话传说为根基、对于本民族优越性的想象本不罕见。日本的特殊之处,是在1880年由政府颁布“诏书”中,把传说拜为国教,并在随后把“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写进宪法。
更重要的是明治把此国家使用政权力量强行在全民灌输,进行全民的军国主义教育。明治天皇亲自向陆军卿颁授《军人敕谕》,强调自神武天皇以来的日本军队,“世世代代由天皇统帅”,“朕为汝等军人之大元帅,故朕赖汝等为股肱,汝等仰朕为首脑”,这就把武士对豢养自己的大名(将军)尽忠兑换成军队对天皇的尽忠。1890颁布的《教育赦谕》把武士道精神从武士扩展至全体国民。公民日常要遵守各种礼仪道德规范,“一旦缓急则义勇奉公以扶翼天壤无穷之皇运,如是者不独为朕忠良臣民”。这等于规定了对内对外的双重道德标准,对内恭俭礼让,有仁爱之心,对外则只需“长刀杀敌人、短刀毁自己”的非人类的决绝。
军国主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是明治建立了非常有特色的军事学校。从这里走出的军人日后成为日本法西斯的核心。
1869年,明治天皇在与集议院(相当于临时议会)议员就陆海军政策进行讨论的过程中,提出创设陆海军学校。同年,兵学寮在大阪成立,成为日后创立的各类陆军学校的母体。随着征兵制及国家军队体制的确立,陆军教导团、陆军士官学校、陆军幼年学校、陆军户山学校等教育机构作为培养下级军官的学校分别从兵学寮中独立。1874年,培养初级军官的陆军士官学校正式成立;1882年,专门培养高级参谋人才的陆军最高学府——陆军大学成立。
自此,“幼年学校—士官学校—陆军大学”这样一条日本陆军军人的主要培养和晋升途径形成。只有在这三级军事学校接受完整的军事教育,才能通往陆军高层,这就是日本陆军的精英教育体系。活跃于侵华战争及二战时期陆军军官的中坚分子,大部分经由这三个层级的学校,一路接受军队特有的精英式教育,最终进入日本陆军的决策枢纽。其中较为熟知的有阿南惟几、梅津美治郎、冈村宁次、土肥原贤二、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石原莞尔、矶谷廉介、板垣征四郎等。
需要指出由于明治维新的改革不彻底性。平民阶层晋升机会稀少。而军事学校和军队体制是平民跃升的主要机会。这就相当于把中国的科举变成了对外军事侵略。
除了人才培养和晋升上全面倒向军国主义。明治天皇也通过财政手段助长于军国主义。
1890年后,日本以国家财政收入的60%来发展陆、海军。1893年起,明治天皇又决定每年从自己的宫廷经费中拨出30万元,补充造船费用。这些投资最终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得到回报。马关条约中国赔款日本白银两亿三千万两,这个数字是清政府年财政收入的3倍,日本年财政收入的几十倍。这样的获得进一步助长了军国主义的气焰,让日本进一步陷入军国主义深渊中。
可以看到,以明治为首的日本统治阶级充分使用教育,经济分配,人员升迁,法治和社会文化改造了整个日本社会,让日本在短短几十年间就发展成军国主义国家。“教礼法乐”意识形态工具在东方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中发挥了作用,可见其通用性。
除出东方国家,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也使用“教礼法乐”工具为资本主义服务。例如西方经济学都采用资本主义经济学。资本主义经济学配合所谓自由主义成为人文的显学。统治者强力在全社会推广学习。之后统治者有从学习这些显学的人中选取人员组成政府成员。美国经济学萨缪尔森有一句名言:“只要让我编写一个国家的经济学教材,我才不在乎是谁制定法律”。可见资本主义经济学教育与选拔机制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资本主义统治者还用以私有财产保护为核心的私有法权来捍卫资本主义。同时在全社会推行拜金享乐主义,为资本主义服务。
资本主义的“教礼法乐”工具最突出的体现是我们熟知的香港问题。英国人熟练使用了意识形态工具打造了香港废青一代,危害了香港的长期稳定。
下面还有一个小问题。除了“教礼法乐”,意识形态工作是否还有其他工具?答案是有的。
例如组织生活就是一种非中华起源的意识形态工具。组织生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伪君子问题。伪君子问题映射到机器学习视角就是过拟合问题。一些聪明人在长期学习后,发现了监督学习的要点,可以在所有被监督的情况下做出与期待相符合的行为,而在没有监督情况下做出不符合期待的行为。在机器学习中,科学家常用增大数据搭配集成学习与复杂度检测搭配早停方法来缓解过拟合。其中集成学习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就对应于组织生活方法。集成学习就是组合多个弱监督模型以期得到一个更好更全面的强监督模型,即当某一个弱分类器得到了错误的预测,其他的弱分类器也可以将错误纠正回来。与之对应的组织生活,就是通过长期的持续的过集体组织生活,让每个成员长期相互监督验证,即使其中有人意识形态相对较弱,也可以在集体组织下被其他成员所纠正。
例如回教中有“一个回回是假回回,两个回回是真回回”的说法。一个回教徒其本身信仰可以是薄弱的,但当多个回回一起过宗教组织生活时,他们就会互相监督,用教法来纠正每个个体的信仰薄弱处,从而达到信仰的坚贞。除了回教外,基督教等西方宗教也存在类似组织生活集成学习的方法。我们熟悉的党内组织生活本质也是一种集成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