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政府是否有权禁止圣诞聚会 -- 燕人
卖淫犯罪,养小三和婚内出轨不犯罪,摆明了“你们保护的是老爷的合法利益”,只许州官放火。你要想说服我“卖淫有罪”,先把“养小三和婚内出轨”入刑,问题你敢提倡么,老爷们会不会扒了你的皮!!!
1. 任何国家都有一个基底的“强迫”率,要注重对比才有意义。
荷兰是资本主义国家性交易合法,你要比较也可以拿去跟非洲那一票性交易非法的国家比较一下,看看是荷兰“强迫”的多,还是非洲“强迫”的多。
你列举一下荷兰性交易合法之前多少性工作者,其中强迫交易的比例多少,合法化之后多少性工作者,其中强迫交易的比例多少?
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可比性,你看看都是非法的资本主义国家“强迫”率是多少,中国“强迫”率是多少?以此推算,合法化以后,中国“强迫”率是多少。
2. 所以说你列举的东西证明不了什么。无论非法还是合法,“强迫”是不可消除,铁定存在的。“强迫”比率在非法的时候,只多不少。
3. 你真要反对,不如拿合法化后,会有多少女性受不了赚快钱的诱惑,加入性工作行列,换句话说合法化导致女性道德堕落的人数增加,比“强迫”要有意义得多。
4. 如果按你的逻辑,讲危害社会影响,那么小三和婚内出轨导致了多少悲剧是不是应该入刑呢?
卖淫犯罪,养小三和婚内出轨不犯罪,摆明了“你们保护的是老爷的合法利益”,只许州官放火。你要想说服我“卖淫有罪”,先把“养小三和婚内出轨”入刑,问题你敢提倡么,老爷们会不会扒了你的皮!!!
小三合法是保护老爷下半身的利益
卖淫犯罪是顾全老爷上半身的脸面
支持对婚内出轨和小三实施适度的法律制裁,有资格要求对卖淫实施适度的法律制裁。
我们可以继续讨论一下,这三种制裁的轻重取舍。
我的逻辑很简单,没有什么是天然不可以的,也没有什么是天然可以的。你大老爷每顿都吃糠,要求我们老百姓不准吃肉合理啊。你大老爷每顿都山珍海味,连手下的狗都嘴角流油,然后老百姓吃顿肉就法律制裁,就是不合理。人同此心,事同此理。
同样,分析一下这个楼里每个人的发言就知道了,谁跟“老爷”一条心。
我不谈宗教,只谈“小三和婚内出轨不违法”,所以“卖淫也应该不违法”。只谈,食色性也,是基本人权,在中国男女比例失调到恐怖的地步是一颗定时炸弹,是危害社会稳定尤其是女性安全的最严重因素,卖淫非罪化既可以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维护基本人权。只谈,虚伪的道学先生解决不了基本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现实规范道德,而不是相反。
继“”特务“”是“”动机“”不是“”立场“”,
“”扣“”立场“”帽子,好;扣“”动机“”帽子,不好“”,
燕人比“”特务“”更不堪,
来了一个新“”空口直断“”---“”HAL真小人,燕人伪君子“”;
我看HAL以前发帖内容也是普通河友啊?
后来在很多河友(包括但不限于被你扣“”动机“”帽子的河友,不知道包不包括你)的努力下我个人渐渐认识到了HAL的“”立场或者动机“”问题(到底是动机还是立场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没参与),HAL“”藏“”不住了,怎么到你嘴里HAL就成了“”真小人“”了?
按照你搞燕人的逻辑,仅仅只是先“”藏“”不住和后“”藏“”不住的问题啊?他“”真“”在哪里?
你口中的“”真小人“”的“”真“”怕是要成为一个梗哦,河里以前有位河友发了个主贴,大致内容是写郝海东海外建国,然后他得出个结论---“”佩服郝海东这种随千万人吾亦往已的精神,他好勇哦“”。
继郝海东的“”勇“”之后,又来了个HAL的“”真“”。
HAL和高中三年,你挑了个“”你觉得暴露早“”的上个谥号“”真“”,然后给燕人扣个帽子“”伪“”,哈哈哈哈。
这一路辩论下来,你反复要我学习一个,要我学习这学习那的,你真的确定你反复提及要我学习的“”阅读能力“”“”逻辑思维“”“”理性能力“”比我强吗?
我觉得我唯一比不上你的可能是---让别人学习“”阅读能力“”“”逻辑思维“”“”理性能力“”的那份扣帽子的“”自信“”吧?
不听我就没办法了,唉。
个人感观和立场判断不是一回事。
最后还是忍不住劝你一句,谁让我心善呢?真的加强一下自己的阅读能力和逻辑水平吧。
看你夹杂不清的样子,还要来送,真的挺心酸的。
我怕你的“”好心“”是你规定的政治正确的“”立场“”;
而我的好心只能是你规定的政治不正确的“”动机“”。
2020年初的新冠和2020年末就你说的什么澳军阿富汗罪行我一直都在跟燕人河友辩论(对线?),你“”暴露他立场“”的行动总不会早于我的2020年初。
HAL这个ID“”真“”小人,燕人这个ID“”伪“”君子,你这个ID“”深深“”的“”爱国“”立场。
专业辩论,总是要把问题拉到极端,以局部替代整体,把特例当成普遍。
第一个,古今中外大卖淫嫖娼合法化的情况占绝大多数时候,这些合法的卖淫嫖娼无一不充满罪恶,“把人变成鬼”就是总结。真正的“自愿”,不存在。我假设你初始自愿去卖淫,做为一个高毛利经营活动,必然会有黑恶势力来控制你,这个时候就不是你想不想干,想怎么干的问题;这个时候你说要寻求法律保护?一万条证据证明你自愿并且享受卖淫这个职业,人证物证你想得到想不到的狗屎证据都有。
第二个,无论婚外性行为是否入刑,不影响卖淫嫖娼是否合法,两者是独立事件,两者没有逻辑关系,没有因果关系。你这样的硬攀,可以到处攀:只能小三和婚外情不入刑,那么: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不应违法吸毒诈骗等等所有的东西都不应违法。
第三,我纠正一些不知道是人是鬼的东西的有意误导:小三和婚外情是有钱有权人的专利。这类事情,婚外性行为,临时夫妻,第三者,大量存在于普通人群,这是一种社会现象。这个我不展开说,也不用展开说。
第四,婚外性行为和第三者,跟卖淫嫖娼的差别,在于是否违反妇女意愿,不在于是否有利益往来。婚外性行为和第三者如果存在违反妇女意愿的性侵犯,是入刑的。
无论是养小三、还是嫖娼,有钱人都天然有优势能多吃多占;没钱人都天然处于劣势,嫖也找不到什么好货色,反而正经对象更找不到了。
所以没钱男人要解决生理和生活问题,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走社会主义的道路,走精神文明建设的道路,走一夫一妻好好过日子的道路,而不是搞什么市场经济,否则就是猪八戒啃猪蹄:自残骨肉,良家妇女资源只能越来越少,明白了吗?
至于如何打击小三儿和出轨,那也是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没钱人要积极参与,积极曝光,其背后往往有腐败问题,经济问题,权色交换问题,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但是我们也基本上就吃个苹果而已
挤着跑到教堂去,这是十几年前的做法了,过时了
“过”这个“节”的,就是玩儿
卖苹果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