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很多人似乎都觉得国内经济不行,到底为啥不行呢? -- 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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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加好7/0稳中向好84/0不死不活64/0越来越差62/0自己晕菜了32/0
1、之前和葡萄聊的两办关于我国法学发展的文件,我当时觉得是中央层面下定决定要解决移植的问题,但那次聊了之后再复盘一下,可能也只是画一条红线而已——即不再以西方法律为师,但如何缔造中华法系,里面只提了原则规定,但落地路径还没有解决。
2、实际葡萄说的移植问题充斥着我国基本全部部门法,之前我好像有个回复是民法专利法师从德国,刑法师从老苏联和部分德国,商法美国,证券法美国,反垄断法欧盟,刑事诉讼类似于刑法,民事诉讼德国,很多时候讨论法条如何设置和解释,法学界的同仁们第一个想到的是法律参考国的学界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他们的概念和逻辑是怎么样的,再来讨论我们国家法条的设置和解释,到了我们坐二望一的新发展阶段,的确这种套路是无以为继了。
3、法学界目前在两办文出来后都在大呼小叫中,毕竟动了他们巨大的蛋糕,但新路怎么走,目前学阀们都在懵圈中,我估计可能还是得靠部委立法或者地方诸侯的地方性法规做试点,边试边走。毕竟部委最熟悉自身的部门的情况,实用为主;地方有自身利益考虑,也容易试错,可以取得平衡。
我以前就医疗改革表达过一种观点:
旧的医疗体制已经难以为继了;而新体制建立还需要时日。这段过渡期间,所有的医疗政策表现就是做【裱糊匠】,勉强支撑一艘破船继续前行,直到新的体制破茧重生。这段期间,是医疗体制被骂最惨的,大家觉得政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有时朝令夕改,前后矛盾,设计者简直是傻X。而这种体制性革新,一般人根本看不清前路如何,新体制重生的机会在哪。
对金融系统,地产业,现在基本也是这样?
其实重点不是旧体制如何不好,而是【新体制】将是什么样的,我觉得大多数人会更关心后者。只是河里没有人做这方面的科普。
故意激起回复然后收集资料喂AI。反驳越多它越强大。
我没有很硬的证据但是这个系列还是很明显的。
佩洛西访台,可以看出包子是软的。
不知道为啥软,结果是软了,很窝囊。
如果恢复个人自由行或者收复蛙岛以后,沿着台湾岛环游,特别是花东线、太鲁阁、日月潭、垦丁、鹅峦鼻……到西门町、澎湖、基隆、花莲、左营等地吃海鲜吃夜市,不用跟团,不用赶时间,好玩儿好吃的地儿就多呆两天,领略台湾省的美景美食风土人情,与北京的柴氏牛肉面和南门小馆、宁波的国财牛杂、广州的阿姨牛杂比较一哈台湾的牛肉特色小吃,还有哪个地方哪家店的卤肉饭好吃。顺道看看在哪儿登陆合适或者登岛的战场遗迹,看看未来的或者在建的航母母港和花莲核潜艇基地……说实在的,大陆动作太慢,连林志玲都等不及嫁到日本去了!不过,得按照自己的步调走,急又急不得不是?
上山到茶场转转,带着5升的农夫山泉、武夷山泉水,还有当地的山泉水,用不同的水泡同样的茶,用一样的水品不同的茶……仅仅乌龙茶有名的就有青心、金萱、东方美人、翠玉、四季春等品种,有杉林溪(包括龙凤峡)、冻顶、阿里山、梨山(包括福寿山)、大禹岭等产地,更不要说什么老茶、比赛茶、冠军茶……
这种玩法吃法,跟团团体游行吗?个人自由行一次最多半个月够吗?难道不能玩过之后再和朋友一起去吗?
这个舔狗奉命乱带节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出租的按照:
房产租赁收入×税率(12%)
当年号称一张纸干掉一个行业的40号文,里边的要害也是只准登记为非盈利法人和严格限制时间,前者使得教培企业上市和社会资本介入基本成为不可能,散兵游勇能搞多大呢?后者禁了很多对于机构来说的黄金时间段,因此盈利也变得困难,这才导致很多机构自动关门。现在这个规定,只是沿袭了40号文的精神并将其规范下来而已。就不知为啥很多人看个标题就高潮了。
基本逻辑:交的起税,你就是房主。但是交多少税,不是房主说了算。
目前的征地:资本要上项目,政府收地,房东得到赔偿。然后政府卖地给资本。
以后可以改成这样:
1、资本看上你家的地段了。要上项目。先炒作房价,cbd,xx园区,公园等等。
2、房东的房产税肯定要增加。
3、房东受不了了,卖了算了。
4、这片地段都是资本拥有了。然后资本再去申请项目。
核心就是“免税面积”。之前说是80,后来改成60,再后来又有了不按面积按价值。地方的砖家的都盯着这些钱啊。
又要反投降派,又主要反左?
gartner有个关于新技术著名的图:
刚出来的时候一堆人盲目追捧风光无限,投资大把,急上达到愚昧之巅
然后风头过去,发现没有鼓吹的那么好,迅速遭到抛弃坠入少人问津的深谷
但这时仍然有人在底部努力,缓缓爬坡达到成熟高地,超越愚昧之癫,投资的干活的双丰收
人们往往高估一年后的变化而低估五年后的变化,就是说的这个
回顾下社会主义发展史,tg建国史,其实都类似
也许你以为被打断的精气神,无非就是愚昧之巅而已!不要低估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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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回复了,你这态度和脑筋固执到不会转弯不知道搞定人的套路。
亿你举例为参照系,去年一号给二号一个 命题,怎么把钱发给多数人让他们消费。因此,胖东来就成为可能的试点。于是,那些不愿意把钱分下去的利益就有目的有系统的 抹黑胖东来,你看这个还是不上桌子的博弈。这里有时间我回一个 有个法律讨论的帖子你参考。
我之前提过一件事,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化,我们从体制到人事调整足足用了 20年。现在的再转型,虽然 未来数字社会及其经济循环还是基于市场经济本身,但是乐观估计这种转型也需要十年堪磨。我也特地提醒能够给我正反馈的河友,诺干年内不会有任何经济刺激本身就服务这个转型。这几年遇到问题的只要不加杠杆,也只要有关标的资质没问题,只是输时间。我过去说过,现在要听消息菜能做决定的事情不要碰。现在依旧。
此前 因为知道openai准备采购中国 14纳米芯片的消息在河里提过一句,就是想知道更具体情况的人讨论。当时引发其他河友质疑,讨论中他观点倾向openai实际是买中国业者的方案。整个观点我是赞同的。如果我们14纳米可以实现他们现在的性能,那么中国的方案他们的先进制程能不能实现技术的优化。我认为是符合逻辑的。这也就是我一直主张的,中美在信息化领域恶性竞争,对其他国家构建越来越高的信息技术壁垒的原因。
实际上,中美算力比拼看。中美算力中心采用的 芯片组我们比美国多30%,但是算力上中美差不太多,这也体现芯片组的性能差异。后面我们芯片放量,尤其5纳米和7纳米的国产替代加入竞争,更多的优化方案和更多的 应用尝试。降价只是其中之一。数字化能否让人生活变得的更美好估计争议不会小,但是更便利争论应该小很多。
90年代我国搞标准体系,制定修改了很多标准,以美欧日标准为蓝本,但产品质量指标很多时候远低于人家。原因就是我们当时的能力,标准高了,生产不出来或生产成本过高。
“国家利益和独立自主”就是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标准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一个适配,最适配就是最优。客观上不够完美,可以随情况修改。
上面 @中秋下的城市 提到的法律问题 和 @chuchong 河友提到的医疗问题,其实也类似,先做,然后碰到问题解决问题,逐渐掌握原理,然后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