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关于初夜权的传说 -- 燕人
这里有个“初夜权”的帖子是写给我看的。蒙此信任,我检查了一下因特网上比较容易见到的有关“初夜权”记录。总结如下。
当代中国人所认识的“初夜权”,我猜是从共产主义导师恩格斯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挖掘出来的。上述同学的帖子中谈到初夜权的赎金,也是恩格斯这部著作的原话。
恩格斯是在论证原始社会的母权制和群婚制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时提到“初夜权”。原文是这样的:
【在另一些民族中,新郎的朋友和亲属或请来参加婚礼的客人,在举行婚礼时,都可以提出古代遗传下来的对新娘的权利,新郎按次序是最后的一个;在巴利阿里群岛和在非洲的奥及娄人中,在古时都是如此;而在阿比西尼亚的巴里人中,现在也还是如此。在另一些民族中,则由一个有公职的人,——部落或氏族的头目、酋长、萨满、祭司、诸侯或其他不管是什么头衔的人,代表公社行使对新娘的初夜权。尽管新浪漫主义者竭力掩饰这一事实,但这种初夜权至今还作为群婚的残余,存在于阿拉斯加地区的大多数居民(班克罗夫特《土著民族》第1卷第81页)、墨西哥北部的塔胡人(同上,第584页)及其他民族中;在整个中世纪,它至少存在于原为克尔特人的各个国家中,例如在阿拉贡;在这些地方,它是直接由群婚传下来的。在卡斯蒂利亚,农民虽然从来没有成为农奴,但在阿拉贡却盛行过极丑恶的农奴制,直到1486年天主教徒斐迪南作出裁决为止。】原文在此。
按照恩格斯原文,老欧洲最落后的西班牙地区于1486年终止了“初夜权”。但是他在另外一段谈到苏格兰的社会时又说:
【甚至普那路亚家庭(群婚制度的音译)的残余,在威尔士人以及苏格兰人中间还以初夜权的形式一直保存到中世纪,那时,只要是初夜权没有赎回,克兰的首领或国王,便可以作为以前的共同丈夫的最后代表者,对每个新娘行使这个权利。】
汉译本对这段话的注释为:
【在1884年版中在这句话后面接着还有两段话,第一段话是:“这种权利——在北美洲的最西北部地区经常可以见到——在俄国人当中也流行过;到10世纪时被奥丽珈女大公废除。”这一段话在1891 年版中被恩格斯略去。第二段话是:“在法国,特别是在尼韦奈和弗朗什孔泰,直到法国革命时期还存在着与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地区的斯拉夫人的家庭公社相似的由农奴家庭组成的共产制家户,这也是从前氏族组织的残余。这种共产制家户还没有完全消亡,例如在鲁昂地区(在索恩-卢瓦尔省)还可以看到一些巨大的、造型别致的农民住房,中间是公用的大厅,四周是卧室,住着同一家庭的好几代人。”这一段话在1891年版中被恩格斯修改后补入第二章(见本卷第56-57页)。】
即是在恩格斯所见,欧洲的“初夜权”已经成为历史陈迹。
不列颠百科全书上记录的“初夜权”是法语droit du seigneur,意思是“地主(爵爷)的权力”。词条认为“初夜权”的存在无直接证据。但是存在下属向贵族缴纳金钱来抵消贵族某些权力的证据。由此推论更可能是贵族对下属婚姻的主导权被下属交钱而松弛,因而可以看作是一种税收。
这个法语词是法国人伏尔泰发明的(1762), 他有一部同名剧作。不知道恩格斯原著上是否用的这个词。伏尔泰和其后的作家对这个词的着意使用,我想是出于对封建制度压制人权的打击。在伏尔泰之后,莫扎特名作《费加罗的婚礼》(1786)中反派阿玛维瓦伯爵也提到“初夜权”来威胁不从他心愿的女主角,费加罗的未婚妻苏珊娜。
在伏尔泰发明的这个词基础上,有个更直接的拉丁词jus primae noctis,直译就是“初夜权”。这个词据牛津大辞典记载,出现于1887,创造者是F. K. Wischnewetzky,一位美国女性,曾经将恩格斯著作《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从德语翻译成英语。
恩格斯著作中提到初夜权的赎金,这个词应该来自凯尔特语Merchet,是中世纪时期英格兰贵族的通行做法。但是后世研究者对这个词的研究指出与初夜权无关,而是贵族地主对农奴劳动力消失(无论男女因外嫁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地)而要求的赔偿。
从各国的历史记载(都不是直接记录而是转述)来看,如恩格斯所指出,“初夜权”是群婚制度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的残余,随着社会进步而销声匿迹。但是在社会经济不发达,传统保持较多的地区偶尔可见。恩格斯特别指出英伦三岛上凯尔特人(威尔士人,爱尔兰人,尤其是苏格兰人的克兰氏族)所保留这样现象较多,特别是苏格兰的克兰制度,最终被英国政府用法律强力破坏。近代欧洲开始的对“初夜权”的讽刺和揭露应该看作是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对封建制度的无人性无人权的打击。
如这幅俄罗斯画家Vasily Polenov于1874年的作品,标题为droit du seigneur。此时在西欧“初夜权”现象早已消失,在俄罗斯的革命者仍然需要推翻封建制度。
2000年德国哥廷根大学Jörg Wettlaufer博士有篇文章, “初夜权是男性权力的展示”,对过去的历史记录和理论加以回顾。欧洲之外的“初夜权”现象也有记录,如20世纪初的时候库尔德人首领还实行这个做法。我国历史上对边远民族习俗的记录中也反映了此类现象。上述文章中提到一个“仪式性交”的记录,某落后文明中新婚丈夫不行房,而是委托仆人先行房,为他免去血灾,仆人因此会有酬劳。这是男性权力对通常意义的“初夜权”的反动。
“仪式性交”四个字听起来很别扭,因为这大异与华夏文化传统。
“仪式性交”英文写作ritual defloration。“defloration”这个字在中文却令人惊讶地有完全字面字义都对等的词汇“摘花,摧花,开苞。。。” 。当然是贬义的。
华夏文化是最对宗教取实用主义态度的,换句话说就是不够严肃。中文语境因此少有"ritual 宗教仪式“这样的场合。
中土之外很多文明对女性尤其是月经采取蔑视和厌恶态度。初次性交时处女膜破裂所导致的出血也是被如此对待。因此,在某些文化情景中,对未婚少女的处女膜的破坏成为一种宗教或者文化意义上的必须。我主贴中所引用图片和示例是一个法国人在中亚地区旅行时所见。我首次在书上读到“defloration”这个字,却是在一本关于英格兰中世纪时期一个基督徒神棍的行为。他在教堂公开实行“defloration”,为观众所敢怒而不敢言。
尽管传统观念对女性月经视为污秽,中国文化对处女膜的违反逻辑(都是出血,何分彼此)的崇拜是西方所不能理解的。当西方媒体报道处女膜修复手术在韩国和中国流行时,所表达的情绪是”莫名其妙“。
国内对”初夜权“的热衷,我认为和处女膜崇拜是同一个想法。探讨一下,那些享受了”初夜权“的爵爷地主部落大人们,是否会因为女性处女膜消失(因为无严格的性道德而具很大可能)而发狂呢😜?
初夜权是后来的说法,最初并不是一个权力。
如果不认同这个说法,那就得为“第一次与处女性交”找到一个好处,否则就不能称它为“权力”
我同意文末的说法,对于古人来说,与处女性交见血是不吉利的。本来好好的事情,怎么会有血呢?无知会产生恐惧。
于是,与处女性交这事就交给祭师、萨满、酋长、领主等等这些自带魔力的人物,让他们来破除血光之灾。
随着搞清楚处女为啥出血以及贞操观念的出现,才开启了初夜权的说法。
但是这里面要说没有剥削压制,恐怕是不妥的。
现在社会发展了,也确实知道西方并不怎么重视贞洁,但是这个问题在国外也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这很明显,涉及到种族延续的生殖问题,所以,你的说法恐怕还是不够合理。
这样可以佐证你的说法的合理性😄。
先说贞操观念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燕兄可能听说过守宫砂这种东东。守宫,就是壁虎。这家伙喜欢躲在房梁上,被认为是一种瑞兽。
把它放在罐子里喂它朱砂,把它灌饱后捣碎,是一堆红浆,有点恐怖😱哈,描在少女臂上称为“守宫砂”。这玩意儿应该没有它说的那种功能。但它的记载可见出自西汉的文献。
所以,起码西汉就有贞洁的观念了,起码那个时候已经祛魅,初次性交出血不再是啥恐怖的事情,反倒是贞洁的表现。
首先要说明西方其实没有和中国对等的“贞操”观念。但是他们有广义的“virgin"观念,这个英文字中文叫做”处女“,是比较窄化的,就算是西方的“贞操”吧,行文方便。
特意去先查了犹太教的“贞操”观念。中国人看了简直活泛的不可理喻。女孩失去贞操,行为者(无论强奸还是诱奸)或者娶她,或者支付赔款给父亲。已婚女性同此办理,但金额有差别。如果女孩家是宗教人士,那么金额还要翻倍。特别有趣的是,犹太佬比其他文化的优势在此显示出来,他们认为丈夫应尽力满足妻子,但是婚内强奸也不是法律所可以干预的,因为婚姻即构成性交的合法性。但是婚内强奸所产生的后代或许会有负面的结果。从以上可以推论犹太人没有”初夜权“这个观念的。他们应该是较早脱离了群居社会。
犹太教脱胎而来的基督教对”处女“观念痴狂迷恋,因为耶稣的妈妈是”处女“。那些不嫁人的修女,都可以看作是耶稣的妻子。从这个处女概念看,”初夜权“也会被基督徒所摈弃,如同历史所显示的教会禁止西班牙的此类行为。
回到你前贴中的问题。地主爵爷部落大人要”初夜权“,对他们有什么好处。我认为,第一是所有权的感受。男女都是他的属下。不是他的合法性交对象,但是他可以。第二是雄性动物的本能。我上次问贼不走空关于纳税免除”初夜权“的问题,王昭君纳税给君主要求免征,君主能愿意吗?肯定不愿意。凤姐则根本不需纳税。
这里的本质还是对人的所有权,也就是阶级压迫。但是”初夜权“的消亡早于中国皇朝的宫女制度。嘲笑”初夜权“的人应该看看一辈子惨无人道的中国宫女们。
女孩失去贞操,行为者(无论强奸还是诱奸)或者娶她,或者支付赔款给父亲。已婚女性同此办理,但金额有差别。如果女孩家是宗教人士,那么金额还要翻倍。
这个不能推论出犹太人没有“初夜权”的观念吧。这无非是说“初夜权”对犹太人来说可有可无,可以按金钱计。
基督徒那个,既然教会禁止西班牙的初夜权行为,不正说明西班牙教徒有过初夜权观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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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爵爷(?)们觉得初夜权有满足所有权的好处,这个还是得有个前提:就是与处女性交是好事。如果与处女性交有风险,那老爷们肯定不会以这个来显示所有权。
这就回到了我最初说的那个问题,人类什么时候开始搞清楚与处女性交到底是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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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楼的题目叫传说,我也提出一个假说😏😉:
人类蛮荒世纪,没有医学、没有文字,甚至没有系统的语言,但早已有性交。人类发现大多数时候性交都很愉快,但有的时候很困难、很痛苦、出血……人类通过观察可以发现,以前从没性交过的女子才会发生这种情况。于是乎,把这种不愉快的事件归结于处女。如此,形成一种对处女性交不友好的文化,恐惧、禁忌。
最后干脆把与处女性交这种事交给有魔力、有经验的长老级人物,或者该死/不怕死的人,这完全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冒险、探坑……
这个假说一点依据都没有,因为没有文字记载,但逻辑很完美😄
你看,你用中国概念去理解犹太概念,就得出犹太人贞操是金钱计价。犹太自然落了下乘。
初夜权这个观念也是如此。按恩格斯的说法,只是古老制度留存。国内人当作笑话,嘲笑欧美人野蛮。却不知中国皇帝诏纳宫女比初夜权更野蛮无人性。
处女出血的事情,人类社会超越早期野蛮阶段,都不会当做大事。另外我怀疑人种也有区别。现在网上英文解释第一次性交有女性会出血有的不会。说明在当代西方英文世界,这不是问题。我在基督教文本中未找到基督徒对此的看法。可能他们不以为这个事情如中国人理解的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