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西西河与狼人杀 -- 方恨少
我是外行,当时也无法指出你说的这个问题
现在越级上访是非法的了。https://www.sohu.com/a/728511101_121106991
你拿搜狐公号上一篇自媒体文章就当证据了?虽然上面写着来源:寿光市人民政府孙家集街道办事处,但哪怕是一个街道办事处的文章就能解释国家法律吗?所以你这完全是自己一知半解加道听途说下的臆断。
关于你所谓的越级上访,《信访条例》中能够涉及的就是第十六条有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这里明确的是走访,应该就是你认知中的上访,但并未禁止越级走访,但明确规定了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不受理信访人的越级上访,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也就是如果信访没被受理或没办理时,是可以越级上访的。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下述32种上访行为属于违法犯罪
一、对扰乱信访工作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
1、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这是公安部涉及到越级走访违法的文件规定,但这不是简单一个越级走访就违法,而是有前提的,即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后越级走访,且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
也就是走访不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依然越级走访,且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明明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越级上访违法的事,却曲解为越级上访违法,这说得通吗?
然后还以此为理由发出一大堆反问句,这自己立靶子自己射的手法是不是有点搞笑了?
现在越级上访成非法了,派个警察直接把金莲给拘了就行了。
我就是想不明白,小白菜都能告御状,现在上访咋还能有非法上访呢?
这是向毛主席的方向靠近啦?
19年新公务员法,职务职级并行,更是惠及大量体制内人群。举个例子:沈阳动用警用直升机上新闻的王澄澄,她爹以原正科职务、享受正处职级、授警监监衔。
大幅拉开体制内外收入差距,这是向主席靠近吗?
这个更是属于曲解。
警方通报里写的明明白白,王父2010年之前是正科实职,然后因病退出领导岗位,又干了12年后的2022年才退休。退休时是正处职级警监监衔。假设他2010年才提正科,一个正科12年提了2 级退休,这叫惠及体制内的人?公务员退休年龄是60岁,也就是12年前王父是48岁,48岁在副省级城市才提正科,好像不是什么受惠的人吧?当然,王父正科的时间不可能是2010年,就是按干了5年算,那正科干17年提正处退休,更不值得一提了吧?
但在你的笔下,这个事却成了“以原正科职务、享受正处职级、授警监监衔”,不明真相的人看上去是很离奇荒诞的事了,一个正科还能享受正处职级,但仔细分析你这完全是春秋笔法了。不谈正科到正处的时间跨度,而只谈正科享受正处职级,这不是颠倒黑白是什么?回复底下居然还一大堆花你的,那么问题来了,是你自己看不出来还是这些人都看不出来警方的通报?
真是忙碌起来 一上午连水都没时间喝 更别说买的早餐当午餐吃了。楼下就食堂 还得匆忙中吃点东西。又会议又电话,恨不得三头六臂抢时间 又刀枪不入问题全怼回去。
明明是 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越级上访违法的事,却曲解为越级上访违法,这说得通吗?
教科书——秦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
老外——秦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王朝。
我的任务完成了,要等同事完成才可以联调,中间有空隙,可以缓口气。
比较头疼的是出差,昨天就被拉去见客户,还没开工就忙了一天。。。
用秦这个来例子,你是在玩文字游戏了。
明明是 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越级上访违法的事,却曲解为越级上访违法,这说得通吗?
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越级的方式去上访,是违法的;并不等于越级上访违法,这是两个概念。
就如你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开车违法,不等于你开车违法。
用你能理解的例子来讲,
大家都知道闯红灯是违法行为,开车闯红灯违反交通法,你偏偏要说成是开车违法,而无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这个定语,那不是造谣是什么。
本来是夸深圳效率,可惜被资本家拿来压迫工人。
我们项目追进度的时候,楼上楼下三四层各专业的人狂加班,包括楼下会有位院副领导要陪到9、10点多钟还要负责宵夜才能走,当年 小网管要准备随叫随到。
可恨那种五彩斑斓的黑。
哼,你还能舒服不被束缚在工位,享福呢。
加班不给钱,或者不让调休,转身就离职,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了。我见过两例,雇主立马赔钱,不肯赔的那个法人,前年过年被限制高消,弄得十分狼狈。
不要以为很容易剥削,我总是说,左派河友去开一家奶茶店就知道能不能剥削到人了,实践的成本也不高,开完就可以更深刻的批判资本主义😄😄😄
老外把中国教科书——秦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
丢掉了封建,理解成秦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王朝。
和你的举例类似。
其实哪一行都一样,只要认为这个职责是工程师,不论是建筑、材料、机械,还是软件行业,就都有知识更新和经验积累的问题。
所以裁掉四十岁以上架构工程师不大可能是知识老化的原因,更可能的原因是项目相对稳定,架构仅需要做些修修补补,变化不大,养着年资深的架构工程师太费钱的缘故。
如果真要是新开项目,架构可以推倒重来,老人确实有“手里只有一把锤子,看什么问题都像钉子”的思维定势,也就是知识老化的问题。但是有上进心的老人知识更新起来很快,并且对于架构的历史演进更了解,有助于少走弯路,也可以避免两次摔进同一个坑里。
身边就有朋友去年在日本置地 国籍没换
就知道年轻人对996有多反感了。春节遇见一个亲戚的小孩,在上高一,天天晚自习上到十一点半,每周只休息一天。从小就被透支,在大学很多学生就放松了。好不容易工作了还要被996,谁受得了?
抓了蛤系那么多大将,江追悼会上念一段就喝水,吞并可以,合流没资格
对了,足坛程序员跟出身上海某人息息相关
贩毒也不容易,你从缅甸边境偷渡一次试试?不要说毒品,带一包奶粉回来都不容易。
诈骗也不容易,你去租个厂房二百台电脑,专打诈骗电话,看一个礼拜能收到几单?
拦路打劫都是个辛苦活,当年林冲都等得心灰意冷。
哪怕说合法的,世界上最容易的,父辈留给你一栋楼,三十套房子,你每个月收租就行。你试过没有?拉杂的事情,水电税费停车保安保洁居民矛盾,能把你烦死。
世上有啥容易的呢?我是一个都想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