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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你就会发现真正的中国社会基层情况。
举个例子,我亲身经历过的,有户农民,一直上访,告县里的电视台不公,损害他们的权益。通常会认为是电视台欺负这户农民。然而事实是什么呢?电视台铺设有线电视网络,杆子经过了这户农民门前,这户农民不要赔偿,提出的补偿条件是让他们家大学也考不上的儿子进电视台工作。这种条件怎么可能答应。然后他们就一直上访,从县里上告到省里,最后到了北京。当地信访干部好吃好喝供着他们,还得哄着他们。
中国的基层之大,情况之复杂,人性之真实,基层工作难度之大,远超一般人的想象。这也应该是新成立社会工作部,加强街道办工作职能的原因。
传统意义上的所谓弱势与强势,在真实的基层工作中并不适用,很多时侯,所谓的弱势群体坐地起价,按闹分配的事情不在少数。
挑事的这些人是吃人血馒头的,他们的目的是揪住社会热点事件,将所谓弱势群体推上前台,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理,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至于所谓的真相,所谓的公正,谁在乎?反正乱的不是他们,就像小岛上的1450们,巴不得大陆乱起来,却不知道自己马上要被美国人按猪肉价卖给中国了。
天是要了消炎药和疼痛药,我估计还是有点炎症。
所以可以判断前14天不算轻。
河里的争论是,后14天算不算恢复期,我感觉不算。
“官官相互”的嫌疑你怎么排除?“战略合作”的嫌疑你怎么排除?
金额小和大是相对的。
这个案子,谈法律条文本身,没啥好谈的。 @唐家山 河友一直在跑偏:一面讲法律,同时一面讲人情。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唐河友觉得我是要掀桌子,我觉得我才是制止掀桌子的。不知道光量河友你怎么看。
你是说你见过很多所谓的弱势群体(底层群众),其行为和诉求并不合理。党某既然是弱势群体,他大概率是刁民。所以按照常理,他的诉求18000元是不合理的(他的诉求里有不少是伪证),王法官作为基层法官,对他们的行为很熟悉,在判决上不会出问题。
我这样理解没问题吧?如果你有异议请提出来。
但是你这样的理由还是说服不了我。即使有很多弱势群体的人就算是刁民,也不能断定党某一定是刁民。除非你说所有弱势群体的人都是刁民,我想你不会这样说吧。另外我并不认为因为党某是弱势群体,他就天然有理。
目前的两份通报的信息不完全。既不能证明王法官的判决在法律层面是没问题的,也不能证明王法官的判决在法律层面是有问题的。
所以在没有见到王法官的判决书前,我保留质疑的权利。我的理由也很充分,既然法院认定王法官的判决书没有问题,那为什么不放到裁判文书网上呢?这样对于我们这些愚蠢又固执的民众不是更有教育意义吗?
我的主贴一共说了两件事。
一件事是“案发之初的传言是否为真”,这个是事实判断。
一件事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选项是否合理”,这个是个人观点。
我是把事实和观点分开的。这两件事本来就不能混为一谈。何谈一面讲法律,同时一面讲人情。
这个案子,谈法律条文本身,没啥好谈的。
我原来也认为王法官的判决在法律层面是没什么问题的,现在我反而有些怀疑了。
党志军,呵呵呵,我也是感到很可笑。
然后他们认为党志军受伤不重,但是又提不出任何证据。
没错党志军是提供了虚假的挂床的证明,但是挂床和病情严重程度并无绝对联系。
比如吧,我举一个例子,新冠时期床位不够,挂床的就很多,可以错开挂,这是现实的妥协。
那么党志军的挂床确实是病情有所缓解,但是又恢复不那么大,需要面对诉讼的相关操作,自己跑事情,等等,还能在家里省钱。因为党志军面临的困难要比正常人大得多(他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当然不符合真正的住院要求,但是未必不合人之常情,也许有一些省钱以获得更多补偿的意图,但是这也是合理的吧!!!呵呵呵。
我赔我老太太住院的时候就是这么看到的。
楼上副将就搞笑了,居然认为所有上访者都是无耻之徒,简直让人笑掉大牙,这货生活在中国的真空当中吗?
真见过上访者么?简直不要脸,倒是符合副将一贯的猖狂的人设,认为穷人没好人,卧槽!!!
事实在观点面前一无是处,需要谈吗?
就现在一堆奇葩案件来看,体制里面的法官嘛,说她们是第五纵队还真不冤枉。每年都能看到一堆挑战大众容忍底线的判罚和骚操作。
普遍存在的假左极左情绪得手。
他们的话术一直就是无中生有,玩逼小六子剖腹自证的那套。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清楚明确的,但他们根本不依据事实去分析。
所以你能看到,新闻已经报道了,凶手用包括割颈、刺胸十几刀、割动脉等残忍手段杀人,他们还要给凶手套上个底层弱势、少判了3000就活不下去了的悲惨情节来;然后还要把凶手的行为硬碰瓷到文章上,甚至移花接木说成个最高法雄文。交通肇事的诉讼,明明是凶手起诉对方司机,附带起诉保险公司赔偿,在他们嘴里就移花接木说成是凶手与保险公司打官司,是弱势群体与强势保险公司的不对等,还要把法院说成是保险公司的法务,所以判决不公。
网上传言的法官开百万豪车,能够让他们高潮去众口铄金;一个截图都拿不出的情况下,他们可以编出有传言保险公司开始给12000,编出医院的病历是住院一个月、修养两个月的谎言,用这个谎言来不停地喷;
而同样关于凶手的,网上有人已经说了他就是个恶棍,拿着子虚乌有的皮衣损失天天去开车肇事的司机家里闹,索要3000元;对自己80多岁的老母家暴;当保安时经常跟业主发生矛盾最后被开除。对于这些,他们又看不到了,反而故作天真状说“至今没有任何党某生平相关信息传出”,他们还要给凶手编出个孤儿、退伍军人的背景来;
凶手自己承认了一天院都没住,他们视而不见;医生说了15天后医院评估凶手已经没有住院的必要了,他们还是视而不见;一个劲的编什么出院了也得休息。
对于女法官的判决,他们不停地喷是冷血、是不关注弱势群体的不公平,但你问他们怎么判才能符合他们认为的公平,他们又说不出来了。这时候凶手虚构的损失索要近5000元,他们也看不到了。如果他们真要是讲道理的,必然会说出判决里哪有不符合法律的地方,应该如何判。但事实上他们根本说不出来错误。
在他们嘴里不停反复说的话术就是,只要判决书没有公开,那就是不公平。而即使判决书公开了,他们依然还会说找出其他理由的,比如判决书既然没问题,为什么当初不上网不公开,现在公开肯定是有黑幕,公开的判决书也是伪造的。反正想要喷,总能找出无数种借口来的。君不见医生都说了没有住院的必要了,他们还要质疑医嘱吗?
在他们的语境里,只要他们要求了,就得必须判决公开、庭审录像公开、医嘱公开、病历公开、甚至审讯笔录都得公开,否则就是有黑幕。不公开他们说不透明、公开晚了一样是有问题,按照他们要求公开了,他们还会去质疑真伪。
你以为他们是为了真相吗?根本不是,他们就是为了喷而喷罢了。所以在他们嘴里,肇事司机、交警、医生、保险公司的法务都隐身了、他们的证言证词都可以无视了,凶手伪造的证据索赔也不提了,剩下的就是凶手vs保险公司+法院这样明显一边倒的悲惨场景,最终法官偏袒保险公司,把18000变成了9000。事实在他们嘴里就是不停地扭曲的。
正如你说的
那些视而不见的人不是蠢,而是坏
挑事的这些人是吃人血馒头的,他们的目的是揪住社会热点事件,将所谓弱势群体推上前台,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理,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至于所谓的真相,所谓的公正,谁在乎?反正乱的不是他们,就像小岛上的1450们,巴不得大陆乱起来,却不知道自己马上要被美国人按猪肉价卖给中国了。
所以这些人拉黑就行了,没必要跟他们浪费时间。
第一次听说,豆包查询结果,你是输入了党某的名字去查了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情形的案件不会公开。如果案件已经审结且符合公开条件,可在该网站通过输入当事人名称、关键词等信息进行检索查看裁判结果。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主要载体,作为“阳光司法”一部分的中国裁判文书网,2013年7月正式上线,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3亿篇,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标志性成就之一。
2023年12月前后,即将上线、仅供法院人士内部专网使用的 “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引发关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存留问题,引起各方强烈关注。
在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方面,最高法表示,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要隐去相关识别信息。
细思极恐,这样合适吗?就是说如果我知道你唐家山、审老师、大G总的真实姓名就可以查到你们某年某月犯过啥事???
那电诈分子就也能查到啦?个人隐私暴露的还不够多吗?已知审老师经常去洗脚,已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从他抠住裁判文书这个点来看,不排除(他是坏),那我跟他不是一路人。
我就说我就是我,我没有我们吧,@雪夜弓刀 冤枉我了吧。@唐家山 这不是真的吧?
我因为在河里爱较真,已经获得如下标签:“爱翻旧账”,“见识少”,“认知太窄”,“蠢”等。现在又获得“非蠢既坏”的标签。我认为这是我的光荣。
我倒是觉得他是误会我说的话了。我获得的这些标签肯定不是他说的,我也不是针对他的。
我就是有些奇怪,我都快被人打成“戎贝”了,贼不走空河友还要我对事不对人。这是哪儿跟哪儿呀。
就问你怕不怕😏
不过呢,这个裁判文书网现在不是所有民事判决书都能查到了。据某位”有四十年上网经历”“经手过N个重大涉密军工项目”“非常擅长网上检索”的ID考证,现在只有优秀的判决书才能上传到裁判文书网。
所以审度河友就不用担心他的隐私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