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浅议--北美个别中国人改名字的习惯 -- oiler2
原来正式的名字改起来其实还是蛮麻烦的,
发表的论文,各种证书上都是那个名字,
真要改,还都麻烦的,
所以老兄这个办法好,各方面都方便。
虽然本人来美多年也不习惯取个洋名,实在是习惯了自已的中文名, 而且也不难发音.但正如煮酒正熟所言, 如为了方便称呼,取个洋名未尝不可.请煮酒正熟和oiler2两兄不要因观点不同而伤了和气.
不要空想什么名字社交,多元文化,多元文化是指啥侬先拎拎清爽。你改名字正好违背多元文化本意!
啥给人方便自己方便,你在北美办公室呆过没有?我那里说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了?不要无中生有!
除非您那么反感文化多元、非要回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社会生态里去,否则还是请收起那些讥讽和什么自信不自信的引伸吧。
没有自信的人就是给人瞧不起,多数北美老外对改名字跟中国人一样爱说三道四,LET LIVE并不是要别人不说三道四。你所谓的收起云云,正在侵害我的对改名字的说三道四权。
这个帖子最早是在加拿大一个新移民找工作论坛所发跟帖,主要是反驳和纠正“要想找到工作,必须改换中文名子”的偏见, 单挑出来做主贴,看来是有些矫枉过正了。不过既然这样了,也就这样吧。
如果子衿妹妹这样说
“刚出来的时候是汉语拼音译的,
不喜欢那个译法, 有条件的时候用一个自己喜欢的也没有什么。”
俺啥也不会说。
扯啥子中国政府规定呢?言外之意中国政府完全可以不规定、不强迫,谁愿意把名子译成啥,就译成啥?
在国外见多了民运和轮子们啥不好的事都扯上中国政府行径,名子拼音不喜欢也怨中国政府?
我就是这么敏感。
一年级有一门课是系主任上的,非常好的一个老头。
班上有一个同学是香港来的,叫杰克。我们这年纪的香港同胞,很多没有中文名字,但英文名是一定有的。不过老美不知道这个,就知道香港来的是中国人。
第一次上课点名,老师点到杰克时楞了一下,然后说:“你爸妈要是知道你改名字,一定会很难过的。”
“刚出来的时候是汉语拼音译的,
不喜欢那个译法, 有条件的时候用一个自己喜欢的也没有什么。”
俺啥也不会说。
扯啥子中国政府规定呢?言外之意中国政府完全可以不规定、不强迫,谁愿意把名子译成啥,就译成啥?
在国外见多了民运和轮子们啥不好的事都扯上中国政府行径,名子拼音不喜欢也怨中国政府?
我就是这么敏感。
我觉得很多时候就是为了方便,我LP的名字几乎没有美国人叫的出来,发出的音我LP都听不出来是在叫自己,给别人打电话说我是***,别人也反应不过来,这个就很麻烦了,于是给自己取个英文名方便交流。而我的名字一般人都能念个八九不离十,也就没必要取英文名了。
中国政府这么规定要这么译的,并非我,也不是家长的选择。
如果让我自己选择我是不会选那个名字的,因本并不喜欢那样直译,而且原来在国内也不是习惯用那个名字,他承载的亲情和文化背景本就十分有限,改与不改都是个人自由。
“中国人讲,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原以为,这句话是说一个人敢做敢为,不逃避责任。让“油人”兄这么一解,大丈夫在中国是绝对不能改姓名的。换句话说,改了姓名的人在中国是不配做大丈夫的,要做大丈夫,就该用父亲的姓,父母给的名。继续想,理论上弃婴在中国是不可以做大丈夫的,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知道亲生父亲的姓和亲生父母给的名。再继续想,父母不仅给了子女姓名,还有头发啊。从理论上讲,留长辫子就是一种“高尚”情操的体现了。
俺还是就此打住,不再想了,不愿意“搬起古人的石头,砸自己的脚” -- 今天刚刚学到的一句话。
比如当年胡展堂先生为了反清,自名“汉民”。但是,我等平民百姓,还不至于在日常生活中总是时时刻刻绷紧这根斗争的弦。
很多回帖里说的在理,确实中文的大陆格式汉语拼音发音在西洋人士那里有些现实难度。比如以“X”和“Z”开头的许多音,西洋人就是发得困难。但是这样的字在中文姓名里不少。如果到了别人嘴里别别扭扭地叫,连自己都意识不到是在叫自己的时候,是该考虑添置一个上口的别名了。
再说个客观的现实例子,中国人里姓张(ZHANG)和姓王(WANG)的太多,要是按照字母顺序排位,这俩都靠后。我们总不能说是有意歧视把中国大姓放在后面吧。
平常心待之。
谢谢。
老兄此话差亦
多元文化乃指这个社会宽容不同文化环境导致的生活方式
的自由,你可以保持你的名字,也可以改变你的名字,
这体现的不但是在一个多元文化环境下对不同文化的宽
容的容纳,也体现在这个环境中,对出身某个文化环境
的人,随意选择自己愿意接受的文化的自由。没有说出
身华人,就一定要用中文名字,从小在基督教家庭长大,
就一定要是基督徒,这个社会容纳不同的文化,但也给不
同的个人以改变和选择其他文化中的要素的自由。
但是自由和任何选择,都应该是在遵守一般社会规范和不侵
犯他人的前提下。你转的文章对其他人生活方式选择的说三
道四,出言稍嫌刻薄,并没有体现出任何多元文化下的宽容
精神。 如果说这也可以是理直气壮和正当的,那么任何其他
种族对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的歧视性语言,岂不也是正当的?
“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先不说此话的内在含义本
来就指个人应担当自己应有的责任,就是从字面上的理解,
他体现的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这本无可厚非,但是
也应该容许其他人有另外一种价值取向.
别说是英文名字,就是中文名字,虽然是父母给的,我如果
不喜欢,想改也完全是我自己和家庭的事情,同他人有什么关系,同自信更没有什么关系。
我两个跟贴都有些尖锐措辞,如果让你不开心,我愿向你道歉。不过理还是要辩一辩的,这个帖子会尽量避免尖锐措辞,只是就事论事。
一个少数族裔的文化标识(cultural identity),主要地来自于他的价值观所外现出的行为模式、他的生活习惯(包括饮食家居服饰)、他对母国文化历史的熟捻,甚至于他英文里面的不规范用法... 弃用一个名字而代替以一个英文名字,并不会弱化其人的文化标识。所以改名字根本就不违背多元文化。
方便问题,其他许多河友包括那些没有改名字的河友都说过了,就不赘言了。至于北美办公室,呵呵,现在正在里面呆着呢
原话您没说,但您原文明确指责弃用父母给的名字是错误的,这个显然就是以自己所持的价值观为唯一正确才会得出的结论。
您这个恐怕是严重的样本差异了。就我所接触的美国人来说,尚未遇到一位对中国人改名字说三道四的。我不怀疑您身边有那样的白人,但您仅仅以您个人的体验就下这样一个“多数北美老外对改名字跟中国人一样爱说三道四”的结论,实在无法令人信服。是否多数(超过半数),我以为要得出这个结论应该先做个抽样调查。
抬下扛子,轻松一哈啊:您这段话的意思是,您有对他人行为说三道四的权力,而我侵犯了您的这个权力。可惜,我只不过说了一句“请您收起”,并未使用什么实质性的手段逼迫您停止您的说三道四,所以我之侵害了您说三道四权,又从何说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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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您下面的跟贴,明白了您这个原贴的背景情况。感觉这个贴确实有点矫枉过正了,您对这类事情也确实比一般人要敏感。这其实都没什么。让我觉得不开心的是您行文中的挖苦讽刺。其实换一个方式同样可以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嘛。
妹妹你最好看看英文解释,不要凭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