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冤枉!哪位能为我主! -- alan123
在下要打官司(金融类),可是没有律师接.
本案是一个可预见的损失(伤害),只是由于我(受害人)的努力,而没有发生.
哪位高人给指点一下?有感兴趣的我可以细说一下.
是不是对方来头不小?损失额度多大?
乃是"爱存不存"(ICBC)是也.刚才又接到律师电话,还是不接.
简单点说:单位福利购房,交30%预付款,期限3天.昨天是最后一天.我作同城汇款,收50元费用.LP去办,昨天中午还未到.打电话到转出行(ICBC)分理处,先说已经汇出,去接收行查,结果没有.再问,挂电话了.改打服务热线,知是出问题了.赶快回家借钱.在4:30左右终于存上预付款.问题是,现在没有造成伤害(?).法律好索赔.只是误工费\打车费\借款利息三项,加起来也没有意义.俺也不缺那点.
问题:如果因为他们的疏忽,而造成福利购房排名的作废,那后果是很严重的.几个律师都说,如果XXX,是可以索赔的.
现在就是没有如果,可以理解为没有伤害(?),但那是因为我的努力,而与ICBC无关.因为后果是可以预见的,有分房文件.我是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就这么完了.律师出主义找上级单位或报社,靠舆论和道德的力量.我就想上法院,看看这道理是这么说!
兼顶.我出离愤怒了.就一个字干!
他应该是法律界人士。
跟他不熟,不好腆着脸去问啊.
先咨询一下料也无妨!
赞赏楼主这种给他一个教训的想法和行为!
我想这个案子,应该不会有律师会接的。
这个案子如果造成损害的话,基本会是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原告可以任选一个诉由进行诉讼(但只能挑一个,输了不带反悔)。
侵权责任的话,构成三要素是损害,侵权行为,和他们之间的因果联系。而如今这里无损害即无侵权。
合同责任的话,银行和邮政,海运等都是特殊合同,一般不赔偿经济利益,即间接利益或预期利益,而只赔偿直接损失。所以船翻了,赔偿都是按重量算有最高赔偿限额的(这里只讲国内海商法和海牙规则),一吨铁块和一吨古董很可能赔起来一个价钱都是最高额。 这是为了保护这些特殊行业,限制他们的风险,不然他们不用做了一单直接赔死。所以即使按合同责任,如果购成损失,您福利购房的排名的利益估计最后也很难得到赔偿,只会赔您那些有证据的直接损失罢了,何况您这里还没造成损失呢。
这世界上的民法,无论英美大陆,在一个大原则上都是共通的,那就是约束法律对经济生活的介入。民法应该只是经济的看门狗和守夜人,永远保持被动和中立。因此在赔偿原则上,以补偿原则为主流,也就是您有了损失最多赔到补满您损失为止,不带超出的,您没损失法律也就尽量不介入了。国内的民法也是这一派的。
美国是鼓励诉讼的,支持经济利益的赔偿,不过那样也导致了滥诉,其实说穿了那是美国法律人的鬼心眼,律师生意好了,商人做生意那叫一啰嗦……扯远了,总之看得出您是在情绪上,这事您细想想银行是有错,而且国内银行就一大爷脾气,是很欠揍, 但人家汇款技术出错您让人子子孙孙的赔下去也确实有点过了的。您真还觉得愤懑的话,找媒体或者上级单位投诉确实更合适一点。
打官司给ICBC造成的影响应该没有曝光的影响大。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估计,既然没有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大概没有什么打官司的意义。
关键是,就算你的排名因为汇款没到而作废,你也未必能够告倒ICBC。在我印象中,银行没有承诺款项会在什么时候到账;没有承诺,你告什么呢?惯例不能形成银行的违约行为的。
如果你真想诉讼的话,还是找人先了解一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银行在汇款业务上对客户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关键是有没有具体的承诺。
2、当天到底因为什么原因没有汇过去,是
1)柜员的业务上的失误;
2)ICBC的系统出现故障;
3)汇出行故意压头寸;
4)人民银行的系统出现故障;等等
3、有没有其他人遇见过这样的情况,集体诉讼的效果应该好些,新闻价值也高些。
呵呵
另外,支持楼主把此事向舆论曝光,挫一挫银行们的老爷作风。
汇款是有期限的,因为这是收费业务.
要是我是名人就好了这类话.事实上有人打赢过类似的官司.但只是意义上重大而以.俺是耗不起的.
如果有人肯帮俺,俺倒贴些都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