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民主与中国 -- 晨枫
看色诺芬的长征记,一帮公元多少年前的希腊雇佣兵就很自然的运用民主了,雇佣兵头子干不好就可能被赶下台。中国好像不一样,历史上就是给上级打工的。我们从小学到现在也很少有民主的经历,所以,感觉真讨论什么问题很容易吵起来,很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陈经说的:
社会功能模块结成完善的网状组织,这才是西方社会的根基。表面的民主用来解决一些虚头巴脑的问题,怎幺选择都差不多,
现在的中国还是先解决法治吧,民主不民主的,远着呢。
法制不是简单的“有法必依”,而是一个平衡的制约体系。英国的议会制是大宪章最终的产物,而不是倒过来。中国也有宪法,但人们对宪法的尊重和兴趣远不及城管条例。
中国也有“违背天意”的说法,连皇帝都可以赶下台的。
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当政者自然想一直当政下去,既得利益者自然想一直既得利益下去,捞一票就溜也是有秋后算账的日子的,更何况当政者谁不想“流芳百世”呢?
监察和制衡制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是靠人去执行的。谁来执行呢?监察和制衡最多只对3有用,对2不适宜。民主中的少数和多数常常是相对的,在“矮子里面挑长子”的时候,当选的不代表多数,只代表得票最多的群体。这个时候,对于2来说,监察的对象是谁呢?
是在专制制度下实现了相对健全的法制和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然后我们再一声令下从明天开始实行民主(民主选举),还是在实行民主的同时,不断完善法制?
很奇怪,难道民主影响了法制建设,民主选举对法制建设有害?就好比有些人将民主看成强国富民,经济建设的对立面,民主导致国家分裂云云。又有人说,司法独立与官员清廉哪个重要?这些问题都好奇怪啊。
想起原先的一组照片,其中一幅就是《宪法顶个球》。我想,如果不设立独立的违宪审查机构,不将宪法纳入司法案发的直接依据,宪法永远只能顶个球。
比方选省长,本省候选人肯定会用方言竞选,号召不要选外省的,肯定容易拿更多票。
富裕省份会主张地方利益,对抗中央;贫困省份会有代表主张割据资源,地方保护。久而久之,地方割据就形成了。
要是民族和宗教情况复杂的地区,矛盾就更深了。民选制度是扩大和利用内部矛盾的利器,伊拉克逊尼派和什叶派的矛盾,在民选制度下绝难弥和。
地域分裂,在台湾省表现得最充分不过了。
只要是我们的人,我就是选他/她。你们的人,不管你们吹得天花乱坠,我们也不会支持。
争论民主是过程还是民主是目的根本不必要。民主当然是过程,是手段。自由才是目的。繁荣富强也可以算是目的。
目前大陆的情况,不是说自由已被侵犯到不能容忍的地步,所以对号称能够保障自由的民主制度,我们不是那么迫不及待,而是眯起眼睛打量打量,这东西真的管用么?治大国若烹小鲜,可折腾不起。
因此对于民主,最大的问题不是向往它能带来多大好处,而是防范它的坏处。因此使劲设想这东西折腾好了能管多大用多大用,还是不如设想怎么折腾这东西,才能防止诸如我们在台湾看到的副作用。这副作用包括地域分裂啦,民族矛盾啦等等。
所以与其在鼓吹民主的好处,实在不如努力设想一些精妙的制度设计,能够带来平稳的制度过渡和防范可能的副作用。再或者,在民众当中做一些有利于下面条件成熟的实事。这些实事,我个人觉得,并不包括空泛的高喊民主万岁
1、主流民意之间不存在极端对立
2、少数服从多数意味着少数尊重并执行多数的决定,不搞两面派
3、代表多数的政治家在当选后,为包括少数的全体选民服务,而不是只为选他上台的那部分选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