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猥亵?我还搂个腰,摸个手,亲个小脸呢!官字两个口 -- 阳明
还总是有人给顶上来,想不看都不成。
楼下的帖子俺就没看几个,看您这个主帖俺对您就算是了解的够了。
先看这个标题:“猥亵?我还搂个腰,摸个手,亲个小脸呢!官字两个口”您说的那些行为基本上可以定您一个猥亵儿童了,够无耻!问题是那位姓林的好像没干这些啊?不知您扯这些是啥意思?
在看您这个红字:“高官有没有必要”--当然没必要啊,可那是个酒鬼!看不明白这和“高官”有啥关系,叫林酒鬼得了。
至于下面那句红字,前面那句您看到了么:“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
对于“醉酒后身体接触”这么个“P大的事”(您的原话),俺的看法:林酒鬼显然行为不当,尤其是对一个未成年女童来说更是过分;俗话说“酒醉三分醒”,他这种行为也反映了他平时的人品。这样的人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但说到犯罪,俺并不觉着他犯罪了,也就是个疑似猥亵,道德上应该被谴责,法律上还没够格--至少还没触犯刑法,民法可能还有一说。
对于您提的那几位“教授”“精英”,俺只能说您加引号是完全正确的,水平真是不敢恭维。尤其那位郝硕士,还“涉嫌强奸”呢?笑死人了,就这水平,简直是给中国政法大学抹黑。突然想起来了,他虽是“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但也可能不是学刑法的吧,如果那样,算俺冤枉政法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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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前面是为了让我看得更清楚,免得你说我回贴不快 阳明 字3660 2008-11-14 08:15:48
🙂喂,赤果果的造谣 4 飞马萧 字4099 2008-11-14 09:07:47
🙂你可以认定我造谣,劝我去自首 阳明 字207 2008-11-14 09:23:32
😉这么个破事儿,您扯这么久累不累啊?
🙂最后一朵花送地主! 3 梦里胡笳 字0 2008-11-13 09:30:38
🙂我的观点从头至尾都很明确 阳明 字193 2008-11-13 08:57:12
🙂应该还林高官一个清白,醉酒后身体接触算啥P大的事 阳明 字175 2008-11-12 10:59:40
🙂混入社会主义的“教授”“精英” 3 阳明 字1342 2008-11-12 07: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