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性交易合法化的两条路线 -- 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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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理想的道德标准上,爱情应当是无价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因而现实的爱可能有价,金钱物质可以换来爱(这种交换的行为和爱情作为一种精神情感所需要的物质基础是不同的)。
您所引用的那段论据,主要是做出这样的假设:即“人在性行为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对对象产生一定程度的“爱”的感情”,而不是必须首先要有爱,然后才能发生性行为。即使初衷是为了复仇,或许也是一样的。有趣的是,有一些文艺作品似乎也描写了这种现象,离我们最近的大概就是色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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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没有通奸罪。性工作者有尊严,不要把性爱道德挂钩 1 瓦斯 字76 2009-03-16 08:19:44
🙂并不是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陈腐之见 Adol 字824 2009-03-16 09:03:15
🙂我来引申一下作者的想法:爱有价、恨无价。 王牌飞行员 字643 2009-03-16 08:10:16
🙂怎么说呢,重点好像有点微~妙地错位了一些
🙂很深入 葫芦牛仁 字6 2009-03-16 04:18:22
🙂所谓道德, 就是上帝的法律 英雄 字126 2009-03-14 07:40:10
🙂错了,道德是老子的法律。 ak47m16 字0 2009-03-15 06:26:14
🙂沉宝 花 数值分析 字7 2009-03-14 07: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