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于官员和警察反腐败,可不可以这样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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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说了,就说你这个新例子。
如果你的观点是减税,而A的观点没有说减税,那么你引用A的观点是不能支持你的观点的。你应该另外找论据。
而你引用南方系的文章,其文章的目的并不是介绍什么“西式民主对腐败倒U型”什么的,这个论题随便就会给驳倒。南方系兜售私活的做派是一以贯之了,所以你引用的文章对于说明你的论点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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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老共,只是个逻辑主体 说了就走 字306 2009-03-26 06:00:39
🙂你的逻辑水平真的有待提高 卓娅和舒拉 字285 2009-03-26 06:08:06
🙂我要展示的,是你论证上的错误。所以前提应当假定为正确。 说了就走 字569 2009-03-26 06:19:33
🙂那个例子还说不?
🙂我引用南周的确是为了说我的观点,怎么了? 说了就走 字290 2009-03-26 06:55:16
🙂行了,不争了 卓娅和舒拉 字337 2009-03-26 07:03:41
🙂后人可以借鉴前人的经验,所以不需要走前人那么长的时间。 说了就走 字632 2009-03-26 03:56:21
🙂针对民选中的政治献金问题。可参见我写的两文。 说了就走 字350 2009-03-23 19: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