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于官员和警察反腐败,可不可以这样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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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没啥错,只是引用的论据实在不怎么占得住脚。行了,关于逻辑那个一并回了,洗澡去了。
逻辑分三段式,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大前提+小前提+谓语动词=结论。
1记着是这三段就行了,有时候逻辑会推出许多乍看起来很莫名奇妙的结论,一般都是大前提出问题,而很少是逻辑关系出问题,你的错误都是出在前提条件上。
2不要三个条件一起写,这样不够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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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展示的,是你论证上的错误。所以前提应当假定为正确。 说了就走 字569 2009-03-26 06:19:33
🙂那个例子还说不? 卓娅和舒拉 字313 2009-03-26 06:50:02
🙂我引用南周的确是为了说我的观点,怎么了? 说了就走 字290 2009-03-26 06:55:16
🙂行了,不争了
🙂后人可以借鉴前人的经验,所以不需要走前人那么长的时间。 说了就走 字632 2009-03-26 03:56:21
🙂针对民选中的政治献金问题。可参见我写的两文。 说了就走 字350 2009-03-23 19:48:10
🙂原来是南方系呀...不用看了...纯粹浪费时间..... 熊熊熊熊 字76 2009-03-23 19:09:29
🙂此言善,南方系玩博出位 wxmang的书童甲 字41 2009-03-23 22: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