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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朱清时:求解中国创新型人才培养困局 -- 防洪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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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说这个原罪的时候,他是公权力的一部分,因此确实是不合适的。
所谓不能类比,是因为好歹这个持宽容一说的不是教育部长,不是主管书记,校长怎么说也是为自己的阶层说话,为自己谋权利;而那个说原罪的不是私企业主,也不是经济学家,持公权力而为他人谋权利,是权力寻租。
关于学校的校长负责制,他这个校长本身可是党委而不是学术界确定的,你说这样的校长负责制算个什么东西呢?
再说党委领导,这个实际上是中国传统监军制度的现代衍生,而且某些程度上还强化了许多,基本上是监军凌驾于长官之上的状态。若是在历史上,不少就叫做太阿倒持,宦官当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