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闲聊 民工讨薪之何不食肉糜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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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基本假设是大众不懂法,所以才需要有专业人士作为代表。
我国现在的问题是立法也是听这帮人忽悠,司法也是听这帮人忽悠,除了政府没人约束得了司法界专业人士,政府要管还得背上一个干涉司法的罪名。人人脑中存了一个“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念头,就会给体制内这种奸徒可乘之机。政府和司法界都是具有合法伤害权的怪物,草民何必厚此薄彼。
犯罪未必草民多,只不过实际被追究的犯罪草民多罢了。说到底还是大众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猜猜这个局面是谁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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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是绝对不利于草民的 47 月下 字152 2011-05-06 18:51:38
🙂严重同意你的观点,花一个! 梓童 字0 2011-05-09 17:41:57
🙂程序不正义绝对更不利于草民。 2 beech 字947 2011-05-09 17:05:58
🙂要是所有人都懂法的话,就没有律师什么事了
🙂您应该搞清楚我所指何在,然后再来看我的言论是否正确 月下 字0 2011-05-09 21:33:01
🙂这就是主席主张“人民法院”的道理 13 陈王奋起 字181 2011-05-08 23:58:31
🙂历史规律而已 蓝蚊子 字189 2011-05-10 13:10:33
🙂毛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历史也不是简单重复,只是螺旋上升 4 陈王奋起 字391 2011-05-12 02: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