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闲聊 民工讨薪之何不食肉糜 -- 子玉
[原创 2011-05-07 08:09:40] 字号:大 中 小
闲聊,草民没得米吃,诏曰:何不食肉糜?
最近重庆特警出动,抓捕欠薪殴打民工的包工头,扣押工头的钱分发给讨薪民工。草民为之无不叫好。但是据说某系曰:凸显法律之缺位。
是啊,民工讨薪,工头欠薪,乃民事纠纷。民工可以上法院告,打官司,法院查实了就判工头必须发薪,工头不发则由法警执法。呵呵呵,程序正义,结果圆满啊!
我草民不幸曾经有过一次讨薪经历,草民的确是打的官司还赢得官司,感谢皇恩浩荡。
不过这个官司打了一年多。过程如此:
1. 第一上诉劳动纠纷仲裁所。2周后审理。先开庭审理三金欠付。判公司缴付三金,但前提是先审结欠薪。
2. 2周后仲裁庭审理欠薪,判各打50大板,公司补发50%即可。双方具不服,回曰上诉法院。
3. 遂上诉法院,2个月后开庭审理。判公司补发100%外带罚金50%。皇恩真的浩荡!
4. 对方不服,15兲里上诉。于是再等2月开庭。
5. 开庭辩论,车轱辘话。休庭。书记员询问是否愿意调解?我不愿意,法院都判150%了,还为啥调解。曰:减1万怎样?
6. 妈呀做生意了?程序正义啊。
7. 回:我没兴趣。回曰:如果这样,中院改判那么一审法官属于错判哦!程序好正义啊。
8. 我又不认识那个法官,他又不是我亲戚,我管它错不错。律师说错判了几次就会停止他主审喽吼!程序正义。
9. 我不愿意好法官倒霉。我只好答应减1万。
一来二去,一年过去了我才拿到钱。
民工草民,等米下锅,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已经一年没拿到工钱了。再打官司,再打一审完了二审二审完了强制执行,又一年过去了...
闲聊,肉糜好吃,可是等不得啊。法律因此缺位,特警出动因此令草民感激涕淋。呵呵呵。
实体正义是最终目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恨南方系非逼大家走他们那条收费慢车道。
原因有二:一,犯法者比守法者更懂法;二,富人比穷人更能请律师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程序越多,越有利于拖延、有利于利用程序非法脱罪
所以我反对过分的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需要完善的法制相配合,法制的缺失才是导致滥用程序的根源,更谈不上什么程序正义。
认真写成文章找正式媒体发表吧。 连海归民工都难以承担的程序正义。
说远的俄国人肃反,不管结果如何,手续、文件什么的都还是齐备的。程序正义的真正目的在于把执行的意识与执行的主体区分开来。
反正至少是现在,敬谢不敏啊。人坏,则法治也是坏的。
后来一想,恐怕既没有用,还可能招致报复。得,随他吧。逍遥派,别掺乎啦。写个闲聊,得了。
作恶的原因有千千万,但作恶太容易了,作恶太简单了,作恶的后果太不严重了,也是“恶耗”不断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堂弟在佛山某上市公司上班,联合了几个人上告劳动局:加班费不发。——我们整个家族的人都笑他傻,果然那公司的人早就扬言:宁愿多花钱打官司,多花钱请人吃饭,也不给!不惯这个毛病。
一连搞了几个月,与他联合的人都悄悄的散了,都要吃饭的啊,哪耗得起?结果半年后他自己也不提了。
因为一方面劳动手册在他们手里,一方面第一次打官司,心理素质跟不上.一年多啥也干不了。
杀出一条血路
重庆:让欠薪作恶的黑恶资本家贪官们流血
深圳,资本特区:让合法讨薪的劳动者流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设定好的程序还是应该遵守的,
法律的阶级性往往表现在程序的细节中。
你觉得上述的案例是做到程序正义了吗?
连程序都不正义,怎么做到实体正义?
你是律师吗?不是的话你说了也不算。
问题是什么使程序,怎样才是程序正义,都是人来说的。坏人一说,你就被坑了。
比如这几位不就在说哪都不算程序正义,仿佛他们就是裁判似的。对不起,你们几位自己开贴去讨论程序正义,我没工夫啦。
1,司法资源跟其他社会资源一样是稀缺的。
指望法律的光辉照耀社会每个角落是不可能的,快速省钱 合理的得到司法救济,是不切实际的,说实话经过一审二审执行过一年拿到钱在现实中还是可以安慰自己的。要知道,在珠三角长三角,受教育程度低,不知道法律救济,被恶意欠薪的打工仔打工妹不知道有多少。有时候,黑社会解决问题更快更有价格优势,呵呵,教父的存在不是没有社会经济原因的。。
2,程序正义很热点,很争议,不想过多谈论。但从你的情况来看,跟程序正义联系不大。另外,个人认为,目前我们强调程序正义,利还是大于弊的。设想一下,其他条件不变,程序设置严谨一点,对防范暴力机构对个人的滥权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再进一步设想一下,不强调程序,有钱人是不是还是有优势践踏正义呢?有个事情很有趣,是抓酒驾的,抓到后,把酒驾者姓名录入电脑系统,酒驾者打了一通电话然后把电话递给小交警说,你们队长要跟你讲话,小交警接过电话说“头,您不早说,已经录入系统了。”%¥#%
3,关于恶意欠薪,是实体的问题,比较而言跟程序更少相关。
同国内很多久病不治的顽症如食品安全,劳动安全一样。恶意欠薪的违法成本太低。试想,我拖你工资,仲裁,诉讼完了,就无非是付出我本来就该付出的成本,我何不拖欠!
如果,经过诉讼发现资方是恶意拖欠工资,法律规定可以两倍甚至十倍支付应付的欠薪,同时百倍进行罚款,并且可以刑拘欠薪者。有多少黑心老板敢以身试法?!
重庆是热点,重庆是特例,对于政治我是悲观的,对于包青天我是不抱希望的,有句歌词是怎么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多说几句------------------------------
刚想回复,发现被屏蔽了,呵呵,很好。
我也屏蔽人的,原则是对方1.口出恶言 2.逻辑混乱 3.心胸狭隘。 谢谢您帮我省略了遴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