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近发现一篇老文章,论述极为精彩 -- fride
以为他讲的主要内容就是“挣钱等于念经”的。
physis和normos本来也不是韦伯的独创,这个东西希腊人早就懂了。
physis为本性,normos为规范。后来人关于伦理学政治哲学的争论无非就是在其中打转。
我所谓的混合,其实是缺乏了进一步阐释,指的其实是普遍性原则和约定性原则的混合或者统一。
康德伦理学从根本上还是在普遍性意义上奠基的,但是其核心概念是自由。而自由怎么就到了普遍性的道德律令了呢,其实中间有个习俗法的博弈过程,类似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这样一个内容。
而儒家为什么也是混合呢?道家嘛是讲自然法的,天道观是不讲人伦的。儒家有天道观的层次,但是主要是讲人伦(习俗)的具体形态,即礼(习俗法)。但是说回头,礼在彻底的意义上仍然是在宗法关系的基础上,作为整个社会伦理关系的代言人——天子,承天命而来(自然法)。所以礼又是有普遍性的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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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韦伯似乎已经进行区分了吧 3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307 2012-08-14 12:26:14
🙂自然法是否定习俗法的当然正当性的。 葡萄 字0 2012-08-14 12:49:32
🙂施特劳斯就是用自然正当来反对历史主义 2 fride 字369 2012-08-14 12:53:32
🙂我之前是接受了一种对韦伯的流俗理解,所以没怎么重视他
🙂嚯,这是个大题目 4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742 2012-08-14 13:07:33
🙂康德的东西你要放到时代背景下 1 fride 字790 2012-08-14 13:20:03
🙂决定论大概总是在某种宏大的命题下 3 海神八尖叉 字1214 2012-08-14 04:54:44
🙂为了自身的福利,人们不应当支持世界的统一, 墨里荀 字266 2012-08-14 11: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