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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01君子与圣人 1君子与小人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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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士 一

一、“士”是最低级的官员,同时还是家长

“士”字在《春秋经》和《左传》中共出现了251次,可见这个“士”在当时很显眼。

不过这些“士”字中有168次是用在对人的称呼之中,大多数是一个“氏”,其中在《春秋经》中出现的20 个“士”字都是“士”这个“氏”。“士氏”是春秋时晋国的大家,其家长曾经几度担任晋国的首席执政大臣,最早就是著名的士会。

“士”这个“氏”出自“士”家的先祖曾经担任过的职务——“士师”(《庄二十三年传注》(p 0225)(03230201))。“士师”是审判官,在《左传》中又称为“大士”(《僖二十八年传》(p 0472)(05280801)),或简称为“士”(《成十八年传》(p 0907)(08180201))。在《论语》中也有两处提到“士师”,分别在《微子第十八》和《子张第十九》中。

除了“士师”以外,还有另外两种职务称呼中也包含“士”这个字,分别是“卿士”和“御士”:

在《左传》中有9处提到“卿士”,在《诗经》中也有4处提到“卿士”,都是指的周王朝中的首席执政大臣,周王朝中的“卿士”一般为两位,分别为“左卿士”和“右卿士”,有时也可能只有一位。

在《左传》中还有4处提到“御士”,都指的是国君的贴身卫士。

不过“士”主要的一个意思还是当时最低级的官员。孔老夫子所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第七》),以及“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论语卫灵公第十五》),都说的是这个“士”。在《左传》中有多处说到这个“士”在当时社会阶梯上的位置: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隐元年传》(p 0016)(01010502))

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隐五年传》(p 0046)(01050701))

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桓二年传》(p 0094)(02020804))

许男(许国国君)面缚,衔璧,大夫衰绖,士舆榇。(《僖六年传》(p 0314)(05060401))

晋君类能而使之,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皁隶不知迁业。(《襄九年传》(p 0966)(09090401))

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隶、牧、圉(yǔ)皆有亲暱(nì),以相辅佐也。(《襄十四年传》(p 1016)(09140601))

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昭三年传》(p 1232)(10030101))

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昭七年传》(p 1282)(10070201))

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昭三十年传》(p 1506)(10300201))

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yǔ)免。(《哀二年传》(p 1613)(12020301))

虽然以上各处的“阶梯”并不完全一致,但在所有的“阶梯”中,“士”都比“大夫”低一级,同时则高于“庶人、工、商”和“人臣隶圉”各色人等。

在以上这些段落中,有一条值得特别注意,就是赵简子在《哀二年传》中所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yǔ)免。”((p 1613)(12020301))。这里赵简子应许了对“大夫”、“士”、“庶人、工、商”以及“人臣隶圉”不同的赏赐方式,也反映了他们在当时所能拥有的权利:对于“大夫”,是赏给他们或大或小的封邑;而对于“士”,则只是赏给他们一片田地;对于“庶人、工、商”,则给他们成为官员的权利(《春秋左传正义》杜预《注》:“得遂进仕。”);对于“人臣隶圉”,就是免除对他们人身权利的限制了。

因此,这里反映了只有“士”以上的人才可以拥有田地。拥有了田地,就有了经济独立的可能性,这个独立就是成立独立的家族(但并非另立新“氏”族),自己当家长。在当时的制度下,所有人都是按家族组织起来的,家族是最基层的行政兼军事组织,家长同时还意味着军事和行政的职务。所以这个独立的家族的界线与范围并不完全是按血缘的原则来确定的,也要考虑经济和政治的因素,这一点非常重要,不可不察。

在当时,由于这些家长的位子是同时与“公家”的特定职位——“卿”、“大夫”、“士”等等——挂钩的,而且一般都是世袭的,所以这些家长的数量也是相对固定的。对于没有继承权的“庶子”而言,至少要当上了“士”,才有从原有的家族中分离出来,在或不在原有家族管辖之下,建立自己新的独立家族的可能性。

上面引用的《左传》中曾经提到“士有隶子弟”,结合这种“士”能够拥有田地的情况看,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士”同时还是上述独立家族的家长。

当时这种独立家族的家长权利非常大,与今天的家长完全不是一回事,当时的家族成员天生就是这种家长的“臣”,家长对于家族成员有生杀予夺之权。

但是这些拥有田地的家长并不自己种地,上面列出了《襄九年传》的“晋君类能而使之,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皁隶不知迁业。”((p 0966)(09090401)),说的就是各色人等的不同职责,“卿”和“大夫”就不必说了,其中的“士”负责的是实施上面的教令,至于耕种田地,则有“庶人”负责,所谓“其庶人力于农穑”是也。

而“士”在军队中的职掌之一我估计应该就是战车的“车左”,一车之长,有时也可能亲自驾车,这驾战车车上车下的战士往往也来自他自己的家族(包括子弟也包括家臣)。由于当时的家族同时就是最基层的行政和军事单位,所以“士”及其以上的全部家长,就代表了所有的军事力量。《左传》里经常提到的“国人”,应该就只包括这些家长,这些家长和他们的继承人也就是“君子”。

每一“国”中这些家长们估计最多也就数百人,这是从参加盟誓的人数上估计的,《左传》中几次提到“盟国人”,说明“国人”都是要参加诸侯国中关于重大事务的“盟誓”的。盟誓的场合常常是朝堂或者太庙,场地有限,人数不会太多。因此也说明这些“国人”应该应该只包括那些在“国”内的家长们。这也是合理的,独立家族的家长参加盟誓就代表了他背后的家族。

我还曾看到对“侯马盟书”的介绍,那是在春秋末期举行的一次盟誓的遗存,后来考古发掘出土了大量当时埋藏的盟辞的实物,其中涉及的参加盟誓的人数不过一百多人。这也是参加盟誓人数有限的一个佐证吧。也反映了“国人”应该只包括家长。

所以最初的“士”都是有职位的,地位并不太低,在一“国”之内其人数也是有限的。虽然随着人口增加,控制范围扩大,职位增加,“士”的人数必然增加,但无论如何,限于人口,总是有限的。这种情况一直到整个社会发生变化以后才会改变。

由于“士”们不仅代表他们本人,其背后还有他们的家族,而这些家族同时还是“公家”军队的基层单位,是“公家”军队兵力的主要来源。所以在各诸侯国的内部争斗中,对于“士”的争取成为重要的一环,这在《左传》中就有反映:

子叔姬妃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文十四年传》(p 0602)(06140301))

怀子好施,士多归之。宣子畏其多士也,信之。怀子为下卿,宣子使城著(zhù)而遂逐之。(《襄二十一年传》(p 1058)(09210501))

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雠,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昭二十年传》(p 1409)(10200203))

前两个例子提到“施”,因此我觉得是与后来战国时四公子之流在家中养士有区别的,当时的社会也不是那个社会,我理解此二处主要说的是对于“士”及其背后的家族的争取。至于后一个例子,倒是更可能说的是对于某些“奇技异能之士”个人的争取,这就牵涉到“士”的另一个常用的义项。

通宝推:fride,南方有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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