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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茗谈(145):帝国的暮色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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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茗谈145-5

这个楼既然歪了,我们索性说说南海仲裁案吧。

(一)

这个仲裁结论,我看,对中国外交工作来说,是近年来比较大的失败。近20年来,中国在世界上说话,比较有人听了,各大国的政府即便为自己留条退路,也渐渐对中国客气一点了,但大量的NGO组织和一些小国就不好管了,刁民哪。这次这样大的失败,是不多见的,而且会鼓励别人循这个先例,不断用这个套路打击中国。中国这次怎么做的?就是躺在地上抱住头,任打,以后再这样,当然谁都敢上来踢几脚。

以习老总的意志力,魄力,人品,以及“没有书卷气”,这样的第一领袖,在中国未来很难有第二个;就是这一个,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不管他总共做两届还是三届,假如用常规做法执政,这点时间对他的宏图来说,是不够的。

所以,需要一个“习时代的例外”论。

打比方说,需要打一条隧道,邓时代是不打------虽然大家都知道急需隧道,但施工难度太大,太花钱,留给下一代再说。习老总说打,但没有把握在任期里完工。一个方法,就是同时用两个施工队,从两边一起打,到中间接通,这样缩短施工期。

所以我建议成立“第二外交部”(“国际组织事务部”),现有外交部相当于“中石油”;“国际组织事务部”相当于“中海油”,大量聘用外国专家,按国际法的专业手法,来应对国际纠纷。长远看,叠床架屋有两个外交部并非善策,但在接下来的20年间,新生事务繁杂,这样急就章或许还是需要的,等渡过这狂飙突进的20年再合并好了。

(二)

仲裁案里,最叫人纳闷的就是:中国为什么不应诉?穷人起诉富人,富人为什么不应诉?

我认为最好的应对方法,是中国应诉,从遴选仲裁员起,脸皮厚厚地不断发表自己的意见,用足权利,就是中国男足那德性,踢不进球就来回倒脚。这样的话,日本人庭长根本插不进多少手,而且仲裁案必然会拖长,会在2017—2020年间裁决。只要拖到阿基诺三世下台(比如今天),中菲庭外和解的机会很大,菲律宾就可能自己撤销仲裁请求。如果诸事不顺,黄历上万事不宜,那到了辩论末期中国再退出仲裁不迟。

1980年代,美国就是这样对付“尼加拉瓜诉美国”案的,先应诉,气势汹汹,暗示你个穷棒子耗不过我宇宙上国的。等尼加拉瓜来真的,死磕到底,美国一看不妙,赶紧闪。

我告诉你,唐纳怆是怎样赚钱的。他的主业,造各种“贡院6号”,表面风光,其实是个靠天吃饭,高风险的农活儿,所以他申请破产4次。但每次申请破产前,他必藏起一大笔钱,然后入禀法院破产,把烂摊子留给贷款银行,等熬过冬天,局面有利于楼市了,东山再起。他怎么藏这笔钱呢?

比方说,他找一个小公司,订购20万美元的窗帘,付2万定金,这个小公司很兴奋,屁颠屁颠把货拉到川普大厦安上,当场再收2万元的支票,回去等余款。然后就没有余款了,各种吐槽,最后不付。有些小公司气不过,上诉,唐纳怆有专业律师团队,还有黑社会,他打的这种官司太多了(好像有个统计数据,有4000多起案子),由于是“团购”律所的服务,律师当然要给他打折。然后上庭,他的每小时律师费比小公司要低,就慢慢耗着,很多小公司实在付不起律师费,被耗死了;没耗死的也丧失打赢官司的信心(是,你最后可能打赢,要5年后付了40万律师费才有一半希望,你赌不赌?),庭外和解拿个5万余款走人。这样,去掉律师费2万,唐纳怆净赚9万,而且这9万都作为“律师费”销账,藏到巴拿马等地去了。他公司的账目非常合理,拿了20万元的货,付出去20万元,破产时银行接手查账,一点破绽没有。问题是那11万本应付给小公司的“血汗钱”,他跟律师分赃了。

所以我告诉你,穷人跟富人,是打不起官司的。菲律宾是穷人,却痛打中国,这不是菲律宾有大神附体,是中国应对失误,表现得比穷人还要穷人。

这个失误,主要责任在外交部那帮滥竽充数的秀才,而不是大领导。大领导要管的事太多了,2013年里,紧接着就是香港占中了,怎么对付菲律宾,当然要你们秀才们报方案上来批,难道要领导自己想辙?

然后秀才们就开始锯箭杆。

中国的软肋有2个。第一,U型线的定义。二战后,美国帮助中华民国划出U线,是因为蒋介石是美国的盟友。今天TG坚持九段线,失去美国的支持,是不能理直气壮称为“国境线”的,只能模糊处理。但在仲裁庭上,不许你模糊,怎么办?

第二,中国其实早已自己否定了九段线。1973年,中国刚刚进入联合国,第一个国际多边谈判就是谈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于是第三世界的国家把新中国“抬轿子”抬进联合国的,作为对大家的回报和意识形态上的坚持,中国把“支持第三世界和反对霸权主义”作为自己参加首次多边谈判的原则。整个谈判主要分为“美苏强国”和“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强国希望限制沿海国的权利,缩小沿海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以便自己“自由航行”;拉美/非洲的沿海国家则希望有尽可能大的专属区,这样可以避免海洋强国到离自己海岸不远的地方免费掠夺资源。中国代表团团长凌青(后来成为联合国副秘书长)回忆,当时中国决定,支持拉美国家提出的200海里海洋权要求,并把这个同反霸的政治目标相关联。1970年代中国与许多拉美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时都会在建交文件中明确表态支持200海里海洋权。

于是,最后达成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沿海国拥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是中国的九段线与沿岸的越南、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海岸线的距离,一般在24 到 75海里之间。中国最终在一个与自己的主权主张相冲突的公共条约上签了字。可以说,这个签字可以被菲律宾等国解读为中国暗地里放弃了“九段线”。今天的现实就是,越南认为自己在(离海岸)200海里的经济专属区内打井,中国认为你过了九段线了,到底谁有理?

2013年,菲律宾就与中国的海洋争端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的一个目的就是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证明“九段线”违法。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中国很快于2月19日退回菲方仲裁通知,同时表明“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称中国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的声明,排除了该公约规定的争端处理机制在海域划界等问题上对中国的适用。

今天有些专家认为,中国当时太急于做出决策,仓促中完全没有料到后来的事态发展。北京的技术官僚不熟悉仲裁,这些是非常专业的法律事务,但是官员们只相信自己的半吊子国际法秀才,一厢情愿地认为有“298条” 就可以平安无事。时至今日,大概中国也没有完全弄明白是怎么输的。

相比之下,菲律宾在美国指点下,组成了极其专业的律师团,准备了7000页的诉状(一说是3000多页,估计把所有附件印出,就扩充为7000页了)。由于专业性很强的准备,菲律宾绕过了“《海洋法》对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没有管辖权”的限制,创造性地对中国具体的南海权益主张提出了挑战。这是一个巧妙的“搭桥手术”,硬是在“298条”的鸿沟上,搭出一座便桥。从国力相比,中菲之间差距显著,但是双方在国际法的法律准备之上的差距恰恰是反比。这是双方胜负最主要的原因,中国是在自大中失败的。

正是由于中国的缺席,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可以毫无束缚地放手组建临时仲裁庭,并由他代替中国选择了仲裁员。本来,如果中国参与的话,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并与菲律宾共同批准其他仲裁员,而且还延长组建时间。

中国媒体最近一直在攻击柳井俊二,的确,他是日本的职业外交官,担任过日本驻美大使和外交部副部长,还是安倍首相的顾问。“把南海与东海联系起来,在南海问题上攻击中国并组成反对中国的联盟”是安倍政府的外交政策,柳井俊二是安倍的白手套,是可能的。

但正是由于中国的不参与,柳井俊二才可以自由组成仲裁庭,否则,他在整个仲裁过程中能起到的业务领导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所以,即便柳井俊二是安倍的白手套,那也是中国替安倍戴上的。

中国做出“不参与“的决策,或许有另外两个重要的心理原因,一方面,中国人从心底里不信任国际仲裁和国际法,不放心把重大的问题交给几个不认识的洋人来裁决。另一方面,世界第二大国的地位让官僚们有一种优越感,把乖乖参加一个由不友好小国发起,由一个无行政级别的“临时仲裁庭(中国媒体称之为“草台班子”)”来裁定的诉讼,看作是没有面子的事,当后来发现事态严重时,又碍于面子不愿意重新参加。这次菲律宾律师团的破绽是很大的(变太平岛为礁),但中国根本没有上场,如何利用这个破绽还手?

由于《海洋公约》与九段线的天然冲突,可能未来的结果有这几种:

一, 中国全取南沙各岛礁,同时九段线后缩,给各小国(从海岸线向外)留出200海里的专属区。就是“各让一步”。

二, 中国无法取得南沙全部岛礁,争议继续。

三, 中国完全坚持既定九段线,不给沿岸国家200海里专属区,争议继续。

我们说过,其实今天有点类似明帝国晚期,中国是“后金”,美国是“大明”,后金要取得天下,不是排斥汉人的文化礼仪,而是尽可能放开胸襟,任用汉人,学习汉人文化。这样不但进关后容易打天下,此后更容易坐天下。目前中国虽有14亿人,在全世界文明来说,还是“小众,支流”,遇到一点小挫折不要紧,如果因此不是更加开放,而是更加关门保守,那就不行了。

本嘉明:建议中国成立“国际组织事务部”

通宝推:舞动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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