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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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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真搞不清你的自信哪来的

尤其是你还反复强调自己是有交通事故保险处理亲身经历的

(2)保险公司愿意赔12000元,超出部分的赔偿需要通过法院来判

你如果真是如自己说的有交通事故保险处理亲身经历的,岂会说出这么荒唐的话。

假如按你的推测,党某提供所有票据,保险公司审核后认为符合规定的赔偿金额是12000,那就是对方的态度跟底线了,如果党某认同,那就转账,如果不认同,那就是双方协商未果,告知党某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让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判决。这是真实的交通肇事理赔过程,而这时候即使前面有过按照12000赔偿的协商,哪怕是15000/17000,当党某起诉的时候,也是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这也是我之前说的,这个12000是否存在都没有意义。到了法庭上,保险公司已经浪费了法务资源,律师必然是斤斤计较,原来协商时的退让就要变成寸步不让。党某主张的18800,里面衣服电动车的损失4700,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认的,剩下的14000多如果变成12000,双方的分歧估计是同意报销后14天的住院费,但护理费之类的因为他挂床,应该是不同意给。可以说保险公司基本上已经满足了党某的意愿。但在党某不同意的情况下,那这个协商就作废了,在法庭上保险公司的律师肯定要据理力争了,之前的让步就变成了斤斤计较。

而你,则是强行在这个事实上要脑补一个荒唐的结论,即前面保险公司认定愿意赔偿的的12000保留,作为保险公司赔偿的最低线,法院在这基础上多判多少钱保险公司就理赔多少。然后在这基础上你强行发挥,指责王法官判9300,引发党某的不满。

就这种荒唐的推论,不知道你哪来的自信吹嘘自己有交通事故保险处理亲身经历的?这需要有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会得出这样荒谬的结论。什么保险公司会把之前的协商作为赔付的起始线?

还是那个问题,如果你是那个女法官,面对党某提交的证据,你会怎么判?

你会不会支持党某的请求,把他虚构的衣服车的损失都认同,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他18800元?

通宝推:淡淡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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