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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的回复 -- 四处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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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对《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的回复

    本来不想趟这趟混水,但是和飞天鸭的几个帖子中,我觉得单独说明一下我对双方争论问题的看法。

    首先说说个人对事件的看法,我非常反感陈岚的做法,不客气的说我就是认为她就是一个“疯子”和沽名钓誉的人。但是我能理解赞同她做法的人,因为我简单把事情和我太太说的时候,她也是支持女婴继续治疗下去的,我们都为人父母,在报纸上看了许多因为出生有缺陷被遗弃的女婴的消息(基本上是通过孤儿院的声明),如果只是刚知道事情,很容易联想到这类事情而赞同继续救治(虽然我太太了解更多详情后并不赞同)。由于不确定信息的准确性,因此我不对是否继续救助发表任何意见,而是对于这个过程说一下我的看法。

    如果假定是否应继续救助是不确定的,那么现在这个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应该由谁且应该由什么方式来决定是否继续救助。

    做为美剧的爱好者,尤其看了那么多《house》,可以想象出如果在美剧中这个场景是怎样的。假定医院(去掉第三方)认定继续救助符合病人权益而监护人(父母或者配偶)认为不应救助,那么医院如何处理?一定是让律师找法官,说明情况并得到监护权,然后再继续。监护人不同意也是要在法官处陈情的。事实上,最近关于一个多年植物人的女患者是否要继续维持生命,女患者的丈夫和患者的父母之间就打了多年的官司,最后丈夫赢了。这说明在美国这类事情都是要走法律程序的。

    我不知道国内的司法实践这里是怎样的,飞天鸭所关注的公共事件我想很大程度他的公共性质也体现在这里,就是司法是否以及应该通过什么程序介入。在这个角度上讨论,这个公共事件的公共性才有意义。

    但无论如何,这里是要通过司法程序去做的,而不是几个人“善心大发”夜闯医院劫人,如果还认为现在是个法制社会的话。否则,嘿嘿,我可以做如下场景设想:

    女婴家人以陈岚夫妇(据说她丈夫也参与了)的行为违反社会常理,强抢他人子女,心理有问题因而为他们的孩子(好像也不大)利益考虑为由,半夜闯入她家中把陈岚孩子抢走,声称孩子应由他们抚养。双方各有媒体和群众支持,相互对骂,形成肢体冲突,最后发展成为“群体事件”......


    本帖一共被 3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上帝还是食尸鬼?围绕在天津无肛女婴身边的钱与贪婪

      先转个飞天鸭子的外套:(注意:来源均为论坛转载,不代表本人意见。

      对事情发展的经过,本人尽力用公正客观的态度描述,尽量把对各方有价值的材料都给出链接。

      如果有不妥之处,请大家给出修改意见或者在跟帖里给出信息来源,如果有情绪反应请去连接网站参加讨论,河内尽量避免无建设性用途的意气之争,由于大部分帖子都很情绪化,您看资料的顺序很有可能决定您最后的看法!建议只关注第一手资料(当事人所写,公开媒体发布,医院,机构,当事人公开声明),忽略后面情绪化的回复)

      ----

      以下转个网友深入分析,解释了在这个金钱世界为什么爱心人士可以和上帝比仁爱,更可以与食尸鬼比爱人(身体的监护权)。

      为什么有人敢于,甚至乐于,享受于闯进公共医疗机构,打伤护士,绑走病重濒危的未满月婴儿,用一辆所谓的爱心出租,在新年寒风里连个毯子都不给孩子准备,狂奔三小时到北京的贵族妇科医院,在这三小时,在这之前的几天策划时间内,“同行者害怕使用自己或儿希会电话,所以没叫救护车!”---事实上的确:诺大天津本来就没有“爱心人士”三小时内想到达的终点!

      谁要抢监护权这块奶酪

      作者:欣夫人 

      引言:

        牛年岁末,虎年伊始,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天津女婴事件沸沸扬扬,期间,热点转换频繁,观者如堵,令人眼花缭乱。

        

        争议焦点在近两个月里一变再变。起初,儿童希望干事张雯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寄语,矛头直指病儿家长,“饿死、憋死、遗弃、谋杀”之词触目惊心,率先引爆了这场旷日持久的讨论;其后,救助受虐儿童群里的网友“玻璃心”使用群里的公用ID“为了活着的小康康们”在天涯娱乐八卦版面发表了“天津未满月女宝宝即将被饿死---救助直播中”,用耸人听闻的题目博得了极大的关注,把儿童希望、张雯拉到镜头前。

        

        在网络上的争论甚嚣日上的时候,一名女网友深海水妖横空出世,从江西飞出,夜半抵津盗抢婴儿,更是将事件推至高潮。深海水妖,儿童希望、张雯如愿以偿,纷纷亮相电视媒体,一时间,她们把自己涂脂抹粉成大爱、义举的领军人物。孰料,有高人层层扒皮,抽丝剥茧,儿童希望、张雯和深海水妖的前世今生穷形尽相充分展示在大家面前。

        

        据网络挖掘,根据儿童希望等网站显示:儿童希望的主要收入来源并非从募捐善款中提取的5%--10%的管理费。这点管理费对有30个人、4套牌子的儿童希望来说,根本就只够喝西北风。他的看家本领是依靠国际儿童领养业务收取高额费用。国外人士通过儿童希望领养中国儿童,不包含机票、给福利院的资金,仅直接打给CHI,也就是美国儿童希望帐户的就大约有17000美元/人,这笔费用有多少进了张雯主导的中国儿童希望的荷包,不得而知,但是从儿童希望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及生活水准来看,似乎大可以用“不菲”二字来形容。

        

        注:按照儿童希望的募集规模,2005年善款不超过75万RMB,2007年由于顺利和吴建英勾连入主了挂着国字号的孤残儿童救助委员会,募集到的资金大幅度增长,在2008年借地震达到了近2800万的高峰。但是悲哀的是,他们的国际儿童领养业务却掉落到一个新低,2008年浮亏相当高。怎么办?有办法!2009年,中国儿童希望发了一个红头文件,说明自己要从指定项目捐款中提5%的管理费,从非指定中提取10%----于是美滋滋开始坐等收钱啦http://www.cwlc.org.cn/n1057c52.aspx

        无论是一开始的生命权讨论,还是后来水妖是否违法犯罪的争执,抑或部分人对家长是否犯下遗弃罪的质疑,只不过都是幌子而已,真正隐藏在幕后的,也是一些组织或个人迫切想得到的,不是道德的完胜,不是法律的公平,也不是孩子的生命,一切的背后,若隐若现,令某些人垂涎三尺的东西是-------孩子父母的监护权。

        

        抢走天津女婴的背后

        

        在天涯网站直播女婴被饿死的贴中,一些ID不断愤慨于家长不实施救治,是不合格的父母,在摇篮网上强硬呼吁:孩子父母不合格,一定要剥夺无良父母的监护权!她们从舆论上为剥夺父母监护权造势;儿童希望的好朋友深海水妖女士更是赤膊上阵,顶风作案,直接将孩子从延安医院抢走,联合儿童希望将孩子送进北京的和睦家医院,造成孩子实质上脱离父母监护。儿童希望的工作人员和部分志愿者在孩子爸爸前来交涉时,悍然以沙发和自己的肉体为武器,硬生生堵住孩子爸爸接回自己亲生骨肉的道路。这么多的指责、动作到底意欲何为?果真为了孩子的生命,能将其于隆冬之夜抢出医院?果真为了孩子的生命,能将孩子送进民营妇科医院和睦家?果真为了孩子的生命,能在进和睦家七天后又添营养不良、高氯血症、阴道穿刺等更加严重的病情?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些妈,这些志愿者,根本就是有深藏着的狼女野心----她们要实现的目的有且只有一个,为将来立法,让她们更加容易的获得监护权铺平道路。而天津宝宝很不幸,成了她们车轮下被狠狠碾过的无辜小草。

        

        抢走孩子是为了取得监护权

        

        作为一家累计送出中国越3500名儿童,占据国外领养中国儿童年均分额10%的大型国际领养中介机构,自1992年以降,儿童希望就专注于如何让更多的中国儿童多快好省的走向美国,走向世界。

        

        儿童希望的种种令人匪夷所思、恍如疯癫的种种言行,诸如抢孩子、堵沙发、抹黑孩子家人等自然不是感情冲动,图一时之快下的产物。这是一个系列,这是儿童希望打的很大一盘麻将。从孩子病情初现,小姨发帖求助起,儿童希望就像一只鹰枭,牢牢的盯住了这只肥美的羔羊。

        

        在爱心摇篮这个儿童希望吸金的大本营里,自始自终,呼吁要剥夺父母的监护权此起彼伏。似乎只要监护权交出来,孩子就完全康复了,天下就水清海晏了。只要监护权在父母手里,“很危险!”“孩子父母要对孩子不利!”仿佛亲生的父母是洪水猛兽,只有儿童希望的爱是圣洁光辉的。

        

        儿童希望的工作人员更是多次在媒体上抱怨父母不肯积极治疗,憎恨之情溢于言表。而她们无法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只能徒呼奈何,图一口淫。直至杀出深海水妖这一夺宝奇兵,遂了她们的圣母意,解决了她们的心头大患,终于用水妖的铮铮铁爪在实质上剥夺了父母的监护权。

        

        监护权有什么好处,能让这样一家以慈善为己任,奉大爱为圭臬的慈善机构如此动容,以至于不惜殷勤接应水妖奉为上宾---孩子父母见不到孩子,而不是儿童希望工作人员的水妖却视病房之路为坦途,恣意在博客上违背孩子父母的要求公布病情照片。水妖抢孩子,她们提供交通工具,水妖要放照片,她们帮画眉。鞍前马后服侍体贴,难道是儿童希望也将水妖当成自己的亲家母?

        

        可惜,水妖即使已经做了两回妈,她也不会是儿童希望的亲家母,恰恰相反,儿童希望才是水妖的大姨妈。

        儿童希望是明智的,是一个信奉市场准则的商业机构。它的一切行为都遵循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审时度势,有的放矢,否则它也不会白手起家,不会成为收养中介中的领军人物。儿童希望在这个事件中,明的暗的,或刚或柔,都是为了将来在泱泱十三亿人口的大中华更方便的、更直接的取得本应属于父母的监护权。它破费这么多,花了这么多财力物力,忍了这么多骂声还这么坚挺,其目的便是维持它在领养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多快好省的把中国儿童送到姹紫嫣红的美利坚。这个结论究竟是否能够立足,请看以下分析:

        

        监护权到底有何用途?

        

        监护权能让孩子病情痊愈吗?

        

        我们先来做一假设,假设儿童希望及部分“爱心妈妈”发自内心的为孩子生命着想,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在她们看来真的是至为关键的一步。那么她们获得监护权之后,或者孩子父母完全顺从爱心妈妈以及儿童希望的要求,是否孩子就能痊愈?如果真是这样,我倒是要对慈善组织代父母行使监护权大声赞同,然而事实真相又是怎样呢?

        

        天使妈妈是一个知名的爱心团体,为的是帮助身处困境的儿童改善生计,帮助接纳的弃婴和孤儿改善生存发展状况。然而是否把监护权奉送给天使妈妈的孩子都能如愿以偿、顺利地度过困境呢?

        

        从天使妈妈的博客来看,有些不幸的小生命,尽管幸运的获得了圣洁的天使妈妈们的眷顾,却终不能逃过命运。以下是从天使妈妈博客中摘录的救助案例:

        

        “党将,男孩儿,出生于2008年2月3日。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由志愿者从山西接到天使之家寄养点。是天使之家第36个孩子。唇腭裂,体重9.9公斤。将将与钱佳悦一同住入医院等待,因为害怕,导致手术当天发烧抽搐,没有做成手术,先接回家中调理一个月后再说!将将在2009年11月29日清晨化作天使!”-------因为害怕而发烧这个略显牵强的理由,一条小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世界。具体因为什么?不知道。

        

        “党天书,出生于 2008年3月25日(估计),是来自河北廊坊福利院的一个男婴,是一个早产儿,在和睦家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于2008年4月18号进入天使之家,是第13个来天使之家的宝宝。孩子有唐氏综合症加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及其他畸形,由于早产导致孩子太过瘦弱,不会吸奶,只能靠鼻饲管喂食!到了天使之家后,仍需要每两天去医院复查一次,后来突然腹部膨胀,紧急送往北京和睦家医院儿科,经抢救后无效,天书化为天使。”------鼻饲管喂食,突然腹部膨胀,哪个医生解释一下原因?

         摇篮网上的爱心摇篮版块中也同样也有很多很多孩子没能治愈而离世的情况。笔者无意将这些孩子的不幸弃世归咎于任何人,但是,这些孩子的死亡恰恰说明了一个问题,对患儿的医疗救助是否成功,并不以监护权的转移为前提,而是由患儿的病情所决定。难道爹妈不管,病就好了?对于一个病情复杂、疑难的小生命来说,能够存活与否完全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医院的治疗水平,与监护权根本没关系!

        由此可知,慈善机构和众多爱心人士叫嚣着剥夺家长的监护权,将孩子交由他们代管,事实上能起多大作用?如果孩子的病情完全可以治愈,又有善心人士愿意慷慨解囊,家长有什么理由拒绝?

        

        而那些转移了监护权,得到救治,依旧存活于世的孩子又身在何方呢?

        

        朱子缘,男,生于2009年5月12日,是天使之家第31个孩子。先天性肛门闭锁。出生两天后,其父签字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那么朱子缘的治疗过程是否一帆风顺?据天使妈妈的网站起初介绍,朱子缘的病情只需一次手术痊愈,医疗费用只要区区一万五千元。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看到孩子需首先造瘘,然后要实施关瘘和再造肛门手术,且出现了泌尿系统感染、肺炎、牛奶过敏等症状,并怀疑同时伴发其他脏器畸形、肾积水等问题。治疗费用也一涨再涨,十一月份天使妈妈网站终于说朱子缘已经完全恢复健康,此后,在一位爱心妈妈发表的关于天津女婴的帖子里提到了朱子缘,说他已经准备被收养。

        

        而另一位无肛患儿小杰,据称已经被国外人士领养。

        

        从这两个孩子的故事来看,他们得到了医疗救治,但是,最后的结局是被国际收养,远赴国外,和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对孩子来说,究竟是幸运或不幸,无法评说。

          为取得监护权付出的代价

        

        取得监护权,治疗之后送交国际收养,似乎无可厚非,但是在本次天津女婴事件中,这种试图取得监护权的动作幅度之大令人挢舌不下。

        

        以此次天津无肛女婴为例,爱心人士和儿童希望一再强调孩子的家人不愿给孩子治疗,进而要求剥夺家长的监护权,为此还专门咨询律师,得到的答案是在现行司法体系下,剥夺家长监护权难度较大。于是这样一个号称以救助病儿为己任的慈善组织,竟然严密配合疯狂抢婴的深海水妖,将孩子送往和睦家医院,并拒绝孩子父亲接回孩子的请求,其工作人员竟脸皮厚到以跳楼相威胁,其极端可见一斑。

        

        不但如此,在天津女婴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从网络媒体,到平面媒体,直至电视媒体,儿童希望的宣传攻势铺天盖地,妄图将她们的声音传遍大江南北。为了救助这样一个重症患儿,儿童希望不惜动用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对家长实施狂轰滥炸的媒体攻势,其最终目的无外乎通过社会舆论压力要求家长放弃对病儿的监护权。

        

        看到此,观者不禁要问,为了一个他人的孩子,竟然要舍命跳楼——哪怕这一跳仅仅是做个姿态——这是何等的心理在作祟?为了他人的孩子,竟然动用如此之多的媒体资源,为什么?为了真给孩子治病还是为了监护权?他们拿到监护权能做什么?真能准备救孩子于水火之中?恐怕未必,经网友们多次扒皮,儿童希望的主要收入来源早已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成功中介一个国际收养案例,儿童希望可以获得17000美元的收入,去掉成本,利润可以达到200%。所以,尽可能促成更多的孩子被收养,显然是增加收入的唯一途径。

        

        据号称是儿童希望志愿者的郑鹤红(xiaomao777)的言论-----

        80%的残疾孤儿==几十万个残疾孤儿,无人收养,没什么机会治疗。这几十万孤儿唯一的希望就是外国人收养,可能有百分之一的残疾孤儿有机会被外国人收养~~~~~可以得到重生。

        

        由此,恍然大悟,为何儿童希望对天津这个孩子如此感兴趣。我们可以想象,拓展业务,使得待收养孩子的数目增加,无疑是儿童希望的努力方向。

       联想到2006年8月,一位自称为儿童希望义工的ID在网上发帖称:

        “各位好:)我们是中国社工协会儿童希望工作部的义工,我们的任务是把一个支持单亲妈妈/爸爸的项目做起来,儿童希望会为此设一个专项基金……主要的救助对象,包括未婚、离婚及另一半离家出走导致抚养孩子困难的妈妈和爸爸,还包括一些未婚怀孕想留下孩子,但是难以维持今后生活的准妈妈。

        

        主要的救助内容,是开设一个寄养中心,收取很少的费用……如果他们愿意办理合法送养手续,我们也可以帮助他们办理,以及帮助寻找条件合适的收养家庭。“

        

        以上内容,不知观者有何感想,儿童希望名为关怀未婚妈妈,实际上则是通过帮助未婚妈妈的手段,希冀很便宜的取得她们的婴儿,说的难听点,这就是一次拓展货源的业务行为,跟开挖新矿山没什么两样。如此看来,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在许多救助案例中,儿童希望和诸多爱心人士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监护权移交的重要性。

         最终目的揭晓

        只不过,天津女婴只是与父母争夺监护权的一桩个案,却大张旗鼓的造出如此声势,不免让人心生疑窦。儿童希望投入如此之多的成本,难道只为能够治愈这个孩子然后送养?这种成本——收益的衡量让人惊奇,不禁纳罕儿童希望的真正意图。

        

        很快儿童希望自身网站上出现的一则提案吸引了众多网友的注意,原来,对天津女婴的这些行为都可以用这个提案予以解释。这个提案已经递交上去,可能正在讨论,可能正在酝酿。

        

        在我国,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法律可操作性不强,还不能令其如愿以偿的从父母手中取得对孩子的监护权,即使是天津女婴,儿童希望和深海水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是从家人手中软硬兼施地取得七天的临时监护权,孩子,毕竟还是父母的。

        

        于是,有人急了,高歌猛进的道路上怎能容许这样的障碍,很快,推动该项立法的呼声很快出现在儿童希望网站上。值得注意的是,该项议案的最后一点:

        

        “各地方儿童福利院及儿童救助机构可负责临时收留,寄养在进行保护过程中无法再在其家庭生活的儿童。在法院判决剥夺家长监护权之后,由社会工作者推荐,法院裁决孩子的监护权和监护人。”

        

        寥寥数语,其中却暗藏玄机。负责收留那些儿童的是各地方福利院和儿童救助机构,那么谁来扮演这个儿童救助机构的角色呢?

        

        不言而喻,谁付出,谁受益。谁在前期为此提案的提出和通过倾尽人力物力,谁便是后期的受益者。不仅如此,儿童救助机构不光负担着收留儿童的众人,还有在剥夺家长监护权后,向法院推荐孩子的监护人的资格,这很难不让人浮想联翩,一家以送养儿童为主要业务的领养中介,会将这些孩子的监护权指定给何人?它能指定给谁,除了福利院和它旗下的天使妈妈宝贝之家,还能给谁?

        

        那么,如果这个提案真的通过---假设通过的话,这个儿童救助机构的权力实在已经相当强大。也许你在家里抽孩子屁股的时候,先要让孩子娘出去观望:“儿童希望的探子不在,监护权暂时安全,趁探子出现前1234赶紧抽!”----放火防盗防儿希呀!

        

        外面风声激越。突然想到,国际儿童之家去年刚搬家了,搬到一个更宽敞,面积更大,房间更多的楼里了。唷,难道这个提案她们认为可以获得批准,所以先未雨绸缪了?步伐真快呀!

        

        到此为止,关于监护权的问题已经讨论完毕,监护权不是灵丹妙药,也永远不可能成为灵丹妙药,不能帮助孩子病情痊愈。但是监护权却可以让子女脱离父母的监护,而由一些背景未明、目的未明的慈善组织来充当剥夺监护权这个重要程序中的关键棋子,难免让人惴惴不安。慈善组织可以主张取得监护权,然而,谁来监管这些取得监护权的人,谁来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谁来为慈善组织包藏的祸心买单,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 家园 最后一段画蛇添足狗尾续貂莫名其妙

      rt

    • 家园 我支持你的观点

      如何对孩子进行治疗确实有争议,我支持孩子家人的选择,他们是真正爱孩子的,只有他们才能为孩子的未来做最好的选择。支持女婴继续治疗下去的观点我也能理解,毕竟是出于爱心。但是我不会原谅水妖和儿戏会的丑恶表演。既然水妖和儿戏会把这个悲剧变成了一个公共事件,那么我希望等待他们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惩罚。

      • 家园 支持女婴继续治疗下去的观点我并认为是出于爱

        他们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道德优越感而以

    • 家园 水妖-陈岚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魔兽贤妻”陈岚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深海水妖-新浪博客

      “魔兽贤妻”陈岚PK陶宏开 视频直播文字完整版外链出处

      深海水妖-新浪博客:身为WOW公会会长与陶宏开的一次电视PK外链出处

      看来是一个人了。不喜欢现在的春晚蔡明,对这个也难有好感。

      • 家园 看到水妖猪头咧!水妖38红旗手,光速删帖,激起吐声一片!

         

          其实,我倒是挺佩服水妖的!

          ----您新浪博客到底雇佣了多少打手?枪手?三八红旗手?

          还是您妖妖的小手?

          昨天写点东西,想发您博客里面,在最近您发的四个文章,居然发在留言上无法留住,大致同时在四个博文啊,您真有四双快手!

          这到底是留言还是流言?还是您博客不停流产了?!

          您的博客果然好豪气,好大气:“青山也留不住,流产流下去”。

          

          发了十来次,只有一秒钟就让你们删光,这到底是啥力量啊!

          天哪!俺当时就气得两眼发直!

          还以为撞邪了!赶紧蒙眼看看您浴照,上两注香,赶紧洗手,回去再发,吔?

          您还在流产?!

          又撞邪了?逛逛ft,在“许知远捧哏韩寒处”膜拜几鼠标,没敢吱声,吱声也白费,这里更邪性,除了污言秽语就是“ft官方主流”观点能生存在网站屏幕!

          猪头吔,回来水妖这您还是光速删帖,光速回骂我!靠,我帖子的枝言碎语原来生存在您的“官骂”里面啊!----这也是一种言论自由实现的幸福?俺对自己的几个字能生存在您水妖“手下”感激不尽!差点就吐了一屏幕!!!

          想到您收不到,俺的肺腑之吐只好放弃,决定再也不看您浴照了。

          俺气急了,一边下载“怪胎与书呆”,一边找“猪头,我的车咧?”,再翻翻“阿呆与阿瓜”,看看“猪头逛大街”......就在这倘佯在美剧笑果的三四个小时里面,居然直到凌晨两点多,千百次都无法在您水妖博客留下言!

          

          您博客流产的水平、次数未免也太频繁了罢!

          发了立刻删除,我既未如某些人说的在留言里面放链接,语言也是大妈小孩喜闻乐见的干净白话,凭什么不让我留言!

          这就是我总结了自己想法,今天发了很多“有些公共安全的底线是绝对不能碰的----假如医院ICU也可以让流浪汉主张正义,任何人都不会安全!”的原因!

          

          按您说,您博客里面天涯枪手泛滥,怎么没有一个看见我留言的?

          倒是你手下删帖子“38红旗手”在咒骂我的留言,看来除了她们,除了你们想看见的观点,谁也别作在水妖博客留言的美梦!

          

          诸位天涯网友,如果有暇,可以测试“水妖38红旗手”删帖的本事!

          包管全天24小时一周7工作日,(月俺不打保票,毕竟删帖也是有费用的,不知道“新浪水妖众”有没有机会挣上满月的钱!),光速删帖,绝不留帖过秒!

          

          奇怪的是,天涯这样全国级论坛,何不雇佣“水妖38红旗手”,彻底满足“非我者删绝不见帖”的一言堂?

          可怜全国多少论坛、网站、bbs由于某些言论而遭xx部门整肃,这就是你们钻钱眼的悲剧!

           就怪你们不舍得花点小钱雇佣“水妖38红旗手”!

    • 家园 这是聚众绑架婴儿、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罪案,不是事件!

      (2002年,我在英国打过一段时间的短工,care worker,护工,是照顾disability,这些人已经残疾到非常残疾的程度。有一个老太太叫Sue,她出生于193X年,身体相当于七八岁的小孩,没有视力,没有听力,智商相当于两个月的婴儿,大小便完全不能自......如果这样的孩子生命的存在与否和生命的质量我想是两个问题。存在才有谈质量的可能。放弃一个生命和放弃事业、金钱不是一回事。

        而且对待社会机构和宗教的看法上,我也深深感到了一种悲哀,或者说是一种危险。天涯上很多网友会质疑儿希会和水妖网友的宗教背景。似乎宗教是非常可怕或者危险的事务。由于从小受无神论教育,我很难说服自己相信有神的存在。但是没有信仰的社会是可怕的。为什么这两年国学大热,我想当今中国社会也意识到了没有一种信仰是危险的事吧。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失去了很多很多。对人和人的基本信任,对生命的尊重,一种积极向善的凝聚力。

        小希望的事情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的很多问题,特别是天涯的帖子,我甚至想到了义和团。)

      ==============以上引自网络,是否文学想像大家自由心证。以下是回复:

        的确不成熟啊,孩子。按照某些精英的逻辑,您是被西方宣传洗脑了。

        首先,没有信仰?你祖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不是信仰?----恩,您说这不信,那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落叶归根”"世界大同"“家国天下”“天下为公”不是信仰?您没有读过古文吧?建国前、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才叫没有信仰的半殖民地!

        不过不是宗教而已,请问没有宗教的社会就堕落?基督在公元0001年死亡的之前,人类就生活在地狱?

        其次,中国社会极少遗弃父母的案例,这不仅社会环境鄙视,还有法律制裁。“四世同堂”大家庭是种幸福的象征,而西方制度下子女离开父母是常态,把父母放到养老院是种制度优越性?您的“西式”亲情有点变态吧?!  

        三、一个刚出生的,多种严重疾病,且不说手术复杂很难存活,就算能生存,一个毕生挂粪袋的女孩子,可以提什么生活质量、有尊严的人生?!----这个悲惨人生才几天好不好?!

        父母再生育一个健康生命才是理智,而不是倾尽所有,耗尽父母乃至爷爷外婆家庭的所有精力照顾这个才几天的生命直到几十年?!

        水妖等人能抢走婴儿,日后的天文数字的治疗、疗养、看护、学习·婚姻,这些人能理任何一件?强迫陌生人承受你犯罪的后果,这叫道德?

        儿希会的张雯自己亲生的贵族培养,把领养的扔进职高,难道领养的孩子智力都有问题?!----实为天价中介公司的所谓慈善机构负责人的素质都如此,大家能指望四十老娘冒充少女的水妖?

        四、无庸置疑,这个刚出生孩子的治疗决定权在父母,这个没有任何法律乃至道德问题的正常选择是医院给的,选择是错是对,是医院的问题,跟大家无关。任何人无权干涉。----这种医疗选择不该是任何人、真假慈善机构炒作名利的借口。

        五、水妖纠集多人,蹿闯医院,抢走婴儿,不仅对病患者、医院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更重要的是开了一个路人绑架重症婴儿,置孩子于死亡威胁的恶劣先例,这是必须追究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案,绑架是公诉罪行,即使孩子父母不起诉,有感情的各地民众都应要求天津检察机关严惩----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视而不见?下次抢婴儿也许就抱错你的孩子!也许在抢夺过程中碰碎你的输液瓶!砸掉其它重症患者的输氧面罩!(“我要抱孩子跳楼!”----假如她真激动跳了怎么办!大众会感激她?!下次会拔植物人的维持生命装置要胁罢!)

        有些公共安全的底线是绝对不能碰的----假如医院ICU也可以让流浪汉主张正义,任何人都不会安全!

        当时护士护卫婴儿的意识坚定点,争夺中这个刚出生几天婴儿的手脚折断、甚至落地摔死水妖不是在过失杀人?!

        没有法律严厉的回应?!那社会是在等待另外一次无辜死亡警告摹仿者!?

      如果天津公检机关畏惧表面的媒体攻势----法律权威将严重受到伤害,日后天津本地裹胁“媒体民意”干涉司法的案例将骤增,直到社会真正民意愤怒的爆发----这将是“人人杯具”的局面.

      • 家园 在美国五个人冲入医院,抢走濒危婴儿什么下场?普世价值哪去

        在美国五个人冲入医院,抢走濒危婴儿什么下场?媒体鼓吹的“普世价值”哪里去了?

        ----南方系记者大举去采访水妖之际,脑袋里面“普世价值”的弦怎么突然改“要中国特色”了呢?!难道对中国人、自己同胞可以“不那么普世”?

        ===================

          提醒水妖,警方放了你,跟检察院的起诉没有任何关系。

          闯入医院,撕打护士,抢走重症婴儿,这可不是什么扰乱医疗秩序的轻微违法,而是公诉的危害其它患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犯罪。

          另外:威胁抱孩子跳楼可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这时候孩子就不是“人”了?不是一条命?

        没有羁押水妖的原因?

        怕是水妖自以为的倚仗----哺乳期妇女罢!

        可怜,水妖你亲生孩子可不是魔兽npc,不是魔兽盾卫,不该这样正反来回利用玩!

          楼上诸位,纠集多人闯入医院,抢夺重症婴儿,在天津到北京的三小时之中,孩子可是有严重到危害生命的危险,这可不是什么小打小闹,你情我愿的夫妻纠纷!

          水妖五人与李家无任何法律关系!

          绑架罪可不是什么可以开的玩笑!

          抱孩子跳楼更不可以当玩笑!

          为什么没有听说西方有什么路人闯入医院“强迫慈善”?因为这样是自杀!

          在美国公然闯入医院,抢夺濒危婴儿,别说保安,警察,警察特种部队都立刻介入----你伤害的不仅仅是婴儿,更可能威胁医生、患者的安全!

          

          公诉案件,婴儿父母即使不控告,检察院也有责任提交法院。

          杀人案私了?那是无效的。决定水妖五人命运的不是警察,是婴儿的生命。

          孩子死亡之时,启动法律程序就是检察机关的任务----这也是天津公众该关心,该督促的。

          

          水妖的行为踏破了公共安全的底线----如果放任,是否一群路人可以冲入医院,闯进手术室,破坏正在进行的手术(假如路人“科学判断”手术是“错误”的!)?

          

          抱孩子跳楼?果然不是亲生的!哪一个母亲会舍得把亲生孩子一起扔楼下?恐怕是自己跳而已罢。

          水妖何不威胁自己跳楼?----不敢而已。

          拿别人孩子的生命安全威胁医院,绑走孩子,这种行为有良心?有道德?有素质?

          社会应该给她惩罚,维护公共安全,病患安全,帮助水妖认识法律尊严,以警效尤。

      • 家园 排版看得我头晕

        建议稍微调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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