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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9:鲁息姑——吾将授之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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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隐摄位5/7

      《隐元年经》: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p 0008)(01010005))(001)

      《隐元年传》:

      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p 0018)(01010801))(001)

      《隐四年经》: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p 0034)(01040003))(001)

      《隐四年传》:

      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p 0036)(01040201))(005、001)

      《隐八年经》:

      辛亥,宿男卒。((p 0057)(01080004))(001)

      我的粗译:

      当初,惠公晚年时,曾在“黄”那里打败宋军,我们现在这位“公”(鲁隐公)即位后,马上寻求与宋国讲和。就在我们隐公元年(公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宋穆公七年,卫桓公十三年),九月,我们和宋人在“宿”那里举行了盟誓,这是“公”即位以来首次与宋国的接触。

      后来,到我们的隐公四年(公元前七一九年,周桓王元年,宋殇公元年,卫桓公十六年),我们“公”(鲁隐公)与宋公(宋殇公)又约定会面,准备重申宿之盟。但还没等到期,卫国来人通报他们发生动乱。于是“公”与宋公提前在“清”那里见面。

      一些补充:

      据上面那条《春秋经》,鲁-宋盟誓七年后,公元前七一五年(鲁隐公八年,周桓王五年),六月辛亥那天(杨注:辛亥,十四日。),盟会之地“宿”那里的国君“宿男”去世了。

      杨伯峻先生注“始通也”曰:

      隐公立,始与宋通好也。

      杨伯峻先生注“夏,公及宋公遇于清”曰:

      公,鲁隐公。宋公,宋殇公。《谷梁》八年《传》云:“不期遇会曰遇。”《曲礼下》云:“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杜预此注云:“遇者,草次(草次即造次,犹言仓卒)之期,二国各简其礼,若道路相逢遇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宿”(杨注:此谓鲁及宋人盟于宿。“及”上省“鲁”字。与盟者姓名未书。春秋初期,外大夫盟会侵伐,皆不书名。庄公二十二年《经》云“及齐-高傒盟于防”,此盟会外卿书名之始;文公八年《经》云“公子遂会晋(大夫)?赵盾盟于衡雍”,此盟会内外大夫书名之始。旧说谓若是命卿,则书名于《经》,否则书人。则岂庄公、文公以前代表列国参予盟会侵伐者,皆无一是命卿邪?恐未必然。宿,国名,风姓,地在今山东省-东平县稍东南二十里。与庄公十年“宋人迁宿”之“宿”为两地。此“宿”(庄公十年“宋人迁宿”,详彼《注》。)其后为齐邑,定十年《传》“驷赤先如宿”可证。#宿,今山东省-东平县东南约二十里之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6.43,北纬35.92(东平县-宿城村及西)。

      “黄”(杨注:黄,宋国之邑,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民权县东(西?)十五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98,北纬34.75(奉外黄故城遗址,或即“戴”)。

      “清”(杨注:清,地名,据杜《注》是卫邑,当在今山东省-东阿县南约三十里之地。#据《水经?济水注》,清在今长清县东,高士奇《地名考略》江永《考实》皆主此说。沈钦韩《地名考略》引《山东通志》,谓在今东阿县,大清河西。以下文季孙谓冉求语推之,沈说较合理。),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2,北纬36.2(今黄河时济水北岸)。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隐四年经》:

      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p 0035)(01040005))(001)

      《隐四年传》:

      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请以师会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p 0037)(01040401))(009、001)

      我的粗译:

      这年秋天,各家诸侯再次进攻郑国。宋公(宋殇公)又派人来请求我们出兵助战,我们的“公”拒绝了。但我们的卿羽父(翚,公子翚)提出由他率兵前往,“公”没答应。他反复要求,还是去了。所以《春秋经》上写“翚帅师”而没带上尊称称此人为“公子翚”,就是鄙弃这样的行为。

      各家诸侯的部队打败郑国的徒兵,抢收了他们的谷子然后收兵。

      一些补充:

      这里在《春秋经》中开列了各家诸侯的名称,《左传》中就没有再罗列。

      杨伯峻先生注“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曰:

      翚,鲁大夫公子翚,字羽父。其不称公子者,史原有徒名之例,此与前二年“无骇帅师入极”,庄三年“溺会齐师伐卫”例同。说见毛奇龄《春秋传》。《汇纂》曰:“此大夫会伐之始。”

      杨伯峻先生注“宋公使来乞师”曰:

      考之《春秋经》,他国来鲁乞师,除晋国外,皆不书,故此宋来乞师,不见于《春秋》。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云:

      疾之者,恶其不听公命也。

      杨伯峻先生注“诸侯之师败郑徒兵”曰:

      古皆车战,此言仅败其徒兵,足见郑虽败,未受大创。说本沈钦韩《补注》。古者谓战器为兵,战必令人执兵,执兵之人亦曰兵。徒兵即步卒,在车下作战者。亦曰徒,如《诗?鲁颂?閟宫》“公徒三万”。禹鼎铭“遣禹率公戎车百乘,斯驭二百,徒千”,则徒兵西周已有之。

      杨伯峻先生注“取其禾而还”曰:

      禾见三年《传》“取成周之禾”《注》。

      杨伯峻先生注《隐三年传》“取成周之禾”云:

      禾有两义,一为百谷之通名,一为稷类谷物之专名,此盖第二义。《诗?兔爰?疏》引此作“取成周之粟”,盖孔颖达以粟解禾,非所据本不同。粟亦有两义,凡谷实皆可曰“粟”,通名也。稷实曰“粟”,今曰“小米”,专名也。((p 0026)(01030301))(010)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下面是诸侯复伐郑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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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六年经》: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p 0048)(01060002))(001)

      《隐六年传》:

      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p 0049)(01060301))(001)

      《隐七年经》: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p 0053)(01070004))(001)

      《隐七年传》:

      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艾之盟也。((p 0054)(01070301))(001)

      我的粗译:

      三年后,到我们隐公七年(公元前七一六年,周桓王四年,齐僖公十五年,宋殇公四年,卫宣公三年),我们的“公”又和齐侯(齐僖公)在“艾”那里会面,夏五月辛酉那天(杨注:辛酉,十二日。),两人举行了盟誓。这是长期以来我们首次和齐国达成和约。

      随后,齐侯又派他亲弟弟夷仲年来访问,重申了艾之盟的盟约。

      一些补充:

      杜《注》“始平于齐也”云:“春秋前,鲁与齐不平,今乃弃恶结好,故言始平于齐。”

      杨伯峻先生注“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曰:

      《春秋》所谓弟,皆同母弟。庄八年《传》云,“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本《传》亦云夷仲年,即是此人。凡天子于诸侯,诸侯于诸侯,使其卿大夫相访问,皆曰聘。《说文》云:“聘,访也。”隐公九年及宣公十年《谷梁传》并云:“聘,问也。”汪克宽《春秋胡传附录纂疏》云:“书诸侯来聘三十一,齐五,晋十一,宋、卫各四,陈、郑、秦、吴各一,楚三。”

      杨伯峻先生注“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艾之盟也”曰:

      艾盟在六年。《经》书年而《传》曰夷仲年,年是其名,《经》只书其名而已;仲盖其排行,夷盖其谥,《传》则用其全称。《广雅》云:“结,续也。”《战国策?秦策?注》云:“结,固也。”于艾之盟续而固之,故曰结艾之盟。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艾”——“艾陵”(杨注:艾,疑地在齐、鲁之间,当在今山东省-新泰县西北(当为东北)约五十里。#艾陵,据江永《考实》,在今山东-泰安县南六十里;据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山东通志》,即艾邑,在莱芜县东境,此说较确。),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96,北纬36.11(沂源县-徐家庄乡,上土城与下土城之间)。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隐摄位4/7

      《隐三年传》: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p 0025)(01030101))(010、001)

      《隐三年经》:

      秋,武氏子来求赙。((p 0024)(01030004))(001)

      《隐三年传》: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p 0028)(01030401))(001)

      《隐六年传》: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糴于宋、卫、齐、郑,礼也。((p 0051)(01060601))(001)

      《隐九年经》: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p 0063)(01090001))(001)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隐公三年(公元前七二〇年,周平王五十一年,宋穆公九年,卫桓公十三年,齐僖公十一年,郑庄公二十四年),春王三月壬戌那天(杨注:壬戌,二十四日。),平王驾崩,但他们来我们这里报丧时给的日期是庚戌那天(杨注:十二日),所以《春秋经》上写的也是那天。

      武家的儿子来求取助葬物品,而此时天王还没下葬。

      到这年冬天,京师派人来通报他们遇到饥荒,我们“公”(鲁隐公)帮他们联系,向宋、卫、齐、郑四国买粮食,这是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赴以庚戌,故书之”曰:

      赴,今作“讣”,告丧也。此谓周平王实以三月壬戌日死,而赴告却云庚戌日(十二日),故《春秋经》从讣告,亦书庚戌日。赴告何以将死日误提早十二日,杜《注》云“欲诸侯之速至,故远日以赴”,恐是臆测之辞。襄公二十八年《经》云:“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传》云:“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徵过也。”与此可以互相发明。

      杨伯峻先生注“秋,武氏子来求赙”曰:

      《释文》:“赙音附。”武氏子意谓武氏之子,武氏乃周室之大夫,其人不来,而使其子来。其子犹为门子,无爵无官,故《经》书“武氏子”。说本孙诒让《周礼正义》。赙,助丧之财物。此乃周平王死,周室使人来求赙。杜《注》以为由于鲁不供奉王丧,致使王室来有求,《经》文直书以示不敬。而《公羊》以为“丧事无求,求赙非礼”,故书以讥之。《谷梁》则以为“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求之”,故书以“交讥之”。考《周礼?宰夫》郑玄《注》云:“凡丧,始死,吊而含禭(送死者口中所含之珠玉及所著衣),葬而賵赠,其间加恩厚则有赙焉,《春秋》讥武氏子求赙。”推郑玄之意,则以为含禭賵赠是正礼,鲁已行之,赙以大量财币是加礼,鲁未如此,故使人求之,非礼。郑说可采。僖二十七年《传》云:“齐孝公卒,有齐怨,不废丧纪,礼也。”齐一再伐鲁,鲁于齐侯之丧,仍致吊赠,于周王之丧,似更宜然。杜《注》以为鲁不供奉王丧,不知何据。

      杨伯峻先生注“九年春”曰:

      去年十二月十一日乙巳冬至,建丑。

      杨伯峻先生注“天王使南季来聘”曰:

      无《传》。“天王”本作“天子”,今依《石经》、岳本、足利本、金泽文库本改。《公羊》、《谷梁》亦皆作“天王”。杜《注》:“南季,天子大夫也。南,氏;季,字也。”惠栋与孔广森等均以南季为文王子南季载之后,详《谷梁古义》与《公羊通义》。

      桥案:鲁国和周王室关系特殊,来往也就比较密切,我估计《左传》作者采用此条《春秋经》也是为了和上面“秋,武氏子来求赙”那条《春秋经》对比吧。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齐”(杨注:齐,国名,姜姓,太公之后,国于营丘,在今山东省-临淄废县(今为临淄镇)稍北八里。临淄-齐城包括大城、小城二部分,总面积三十余平方公里(详《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僖公九年入春秋。春秋后,田氏夺其国,是为田齐。#马宗琏《补注》引《史记?田齐世家?正义》谓檀台在临淄东北一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京师”——“周”——“王城”——“周宗”——“郏”——“郏鄏”—— “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桥案:这里的“京师”可能还包括“成周”等周边城邑。

      “成周”(杨注:成周,《尚书?洛诰?序》所谓“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者是也。其后迁殷之遗民于此。故城在今河南省-洛阳市东约四十里,偃师县西约三十里。#杜《注》:“子朝之乱,其余党多在王城,敬王畏之,徙都成周。成周狭小,故请城之。”),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8,北纬34.69(瀍河两岸);东经112.62,北纬34.75(洛阳-孟津-平乐镇-金村与翟泉)。

      桥:据徐昭峰先生(《东周王城:谁的王城?》):“目前,考古发现与王城和成周有关的城址确定有三处。其一在涧河两岸原汉河南县城一带,发现有始建于春秋时期的城址一座;其二在瀍河两岸发现有始建于西周初年的城址一座;其三在汉魏洛阳故城原汉“雒阳”县一带,发现有始建于西周晚期的城址一座。”,第二和第三城址“存在一兴一废的关系,应是瀍河两岸的西周早中期成周城废弃后异地营建的新成周城,即敬王徙都之成周”。而杨伯峻先生上注引孔《疏》云“(狄泉),定元年城成周,乃遶之入城内”的成周,当为第三城址,始建于西周晚期,春秋大部分时间只是个小城,至定元年方扩建为新成周城。第二城址(老成周城)之废弃可能与周公家族的衰微有关。

      下面是王城与成周三城址可能所在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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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二年经》: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p 0021)(01020008))(001)

      《隐三年经》: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p 0024)(01030003))(001)

      《隐三年传》: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p 0026)(01030201))(001)

      我的粗译:

      这年夏天,君氏去世了,——就是“声子”。她的去世没向诸侯报丧,下葬后回来没在祖庙再哭一场,也没把她的牌位供奉到祖姑那里,所以《春秋经》上也就没用“薨”字。而且《春秋经》上既不称她为“夫人”,所以就没写她下葬的事,也没写上她所属的“姓”。不过为了我们的“公”(鲁隐公),《春秋经》上专门称她为“君氏”。

      一些补充:

      “声子”去世是在上年十有二月乙卯那天(杨注:乙卯,十五日。)。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曰:

      无《传》。夫人子氏,杜预(探?左传?意,)以为即桓公之母仲子,是也。隐五年《经》云“九月考仲子之宫”,盖此时三年之丧已毕,故为仲子之庙而落成之。《谷梁传》以子氏为隐公之妻,《公羊传》以子氏为隐公之母,皆不可信。诸侯之死曰薨,诸侯之夫人或母夫人死亦曰薨。《春秋》记鲁公或鲁夫人之死,除隐三年“君氏卒”及哀十二年“孟子卒”等特殊情况外,皆用“薨”字;记其他诸侯之死,则用“卒”字。

      杨伯峻先生注“君氏卒”曰:

      “君氏”,《公羊》、《谷梁》皆作“尹氏”,谓尹氏为天子之大夫。“尹”盖“君”之残误字,《公》、《谷》盖因字残而误。昭二十年《传》“棠君尚”,《释文》云“君或作‘尹’”;《荀子?大略篇》“尧学于君畴”,《汉书?古今人表》作“尹畴”,皆“君”“尹”形近而误之证。《春秋》除周王及鲁侯外,列国诸侯以及卿大夫,其卒,常例皆书其名,而此尹氏若果为周大夫,竟不书名,则不可解,以是可知《公》、《谷》之误。吴伟业《梅村文集》谓此尹氏即十一年《传》郑大夫尹氏;毛奇龄《春秋传》、《春秋条贯篇》亦主之,非《左传》义。

      杨伯峻先生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曰:

      声子虽是隐公之母,但非惠公之正夫人;隐公虽当时为鲁国之君,却自谓代桓摄位,有让位桓公之志;故去年十二月,桓公之母仲子死,以夫人之礼为之葬,《春秋》亦书云“夫人子氏薨”。而距此不过四、五月。势不能再以夫人之礼为声子治丧。所谓以夫人之礼治丧者,当其初死,讣告于同盟诸侯,一也;既葬返哭于祖庙,虞于殡(虞为葬后迎死者之魂,祭而安乐之之礼)——此从沈钦韩说——二也;卒哭(虞后三月,卒无时之哭——意谓以后哭死者有时),以死者之主祔(以后死者祔于祖庙曰祔)于祖姑,三也。若三礼皆备,则书曰“夫人某氏薨”,又书曰“葬我小君某氏”。声子之死,既未向同盟诸侯讣告;葬后,隐公又未反哭于寝(祖庙);卒哭后,亦未祔于祖姑,三者皆不具备,则是不以夫人看待声子,故?经?书其死用“卒”字,而不用“薨”字。只云“某氏”,而不云“夫人某氏”,又不书其葬。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为公故,曰“君氏”)云:

      声子姓子,依惯例,宜曰“子氏卒”。但隐公当时正为鲁君,声子是其生母,如此对待声子,或者有伤隐公之心。据襄二十六年《传》,当时习惯有“君夫人氏”之称,此不便明言“夫人”,故省“夫人”两字,改称之曰“君氏”,故曰“为公故,曰君氏”。国君曰君,君夫人曰小君,“君氏”者,犹言“小君氏”,“氏”亦犹“母氏”“舅氏”之义例。

      关于“氏”,我在别处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有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中》以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下》

      《隐五年经》: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p 0040)(01050004))(001)

      《隐五年传》:

      九月,考仲子之宫,将萬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p 0046)(01050701))(001)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两年,我们隐公五年(公元前七一八年,周桓王二年,宋殇公二年,卫宣公元年,齐僖公十三年,郑庄公二十六年),九月,为惠公夫人、桓公母亲仲子的庙落成举行祭礼,准备呈献萬舞,我们的“公”(鲁隐公)向众仲询问该采用多少羽数(多大规模),众仲告诉他:“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天子应该用八羽,诸侯应该用六羽,大夫应该用四羽,士应该用二羽。舞,是要控制八音从而表现八风的,所以从八开始往下减。)”。

      我们的“公”采纳了他的主张,于是在我们的祭礼上首次进献六羽,首次采用六佾的规格。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考仲子之宫”曰:

      古时宗庙宫室或重要器物初成,必举行祭礼,或名曰考,此“考仲子之宫”及《诗?斯干?序》所云“宣王考室”是也。或名曰落,昭四年《传》“叔孙为孟钟,饗大夫以落之”是也。或名曰成,《礼记?檀弓》“晋-献文子成室”是也。或名曰衅,定四年《传》“祓社衅鼓”是也。考与衅对文则异。《礼记?杂记下》云:“成庙则衅之,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郑玄《注》云:“考之者,设盛食以落之尔。”但仲子之宫亦是宗庙,非生人居室,故知此考即衅。衅宗庙之礼详见《礼记?杂记下》。《春秋?经》例,周公之庙称大庙,群公之庙不称庙而称宫。故此仲子之宫,即仲子之庙。《左传》文例不如此,周公太庙亦或称宫,群公之宫亦或称庙。仲子,惠公夫人,桓公之母。隐公本代桓公执政,实奉桓公为君,故为桓公尊异其母,为别立一庙。

      杨伯峻先生注“初献六羽”曰:

      此与考仲子之宫虽相关,而是两事。考仲子之宫是为庙成而举行落成之祭,所祭为门、户、井、灶、中霤之神。考宫之礼不用乐舞,故知初献六羽与上句不相蒙。初献六羽者,仲子神主入庙,献六羽乐舞也。六羽即六佾。古代乐舞,以八人为一列,谓之一佾。舞时,文舞执翟,《诗?邶风?简兮》“右手秉翟”是也。翟是雉(野鸡)羽,树之于竿,执之而舞,故亦称为羽。古礼制,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鲁公为诸侯,但据《礼记?祭统》与《明堂位》,成王、康王命鲁公世世祭祀周公,特用天子之礼乐,因而相沿用八佾。而今独于祭仲子时,改用六佾,故云初献六羽。知他处仍用八佾者,昭二十五年《公羊传》述子家驹之言曰:“诸侯僭于天子,大夫僭于诸侯久矣。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礼也。”《论语?八佾篇》亦谓“季氏八佾舞于庭”,必鲁不废八佾,季氏始得而亦用八佾。俞樾《湖楼笔谈》谓初献六羽为始供雁、鹑、鷃、雉、鸠、鸽等六禽,曲说不可从。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考仲子之宫,将萬焉”曰:

      萬,舞名,包括文舞与武舞。文舞执籥与翟,故亦名籥舞、羽舞,《诗?邶风?简兮》所谓“公庭萬舞,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者是也;武舞执干与戚,故亦名干舞,庄二十八年《传》,“为馆于其宫侧而振萬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者是也。萬舞亦用于宗庙之祭祀,《诗?商颂?那》“萬舞有奕”,用之于祀成汤也;《鲁颂?閟宫》“笾豆大房,萬舞洋洋”,用之于祀周公也;此则用之于祭祀仲子,盖考宫之后而后(?)拟用之。考宫,将萬为二事,详《经?注》。

      杨伯峻先生注“公问羽数于众仲”曰:

      羽数,执羽之人数。

      杨伯峻先生注“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曰:

      襄公十一年?传?“郑人赂晋以女乐二八”,“二八”即二佾。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八、六、四、二皆指佾数。佾,列也,每佾八人。所谓“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者也。故《白虎通?礼乐篇》云:“八佾者何谓也?佾,列也,以八人为行列。”《楚辞?招魂》“二八接舞”,王逸《注》云:“二八,二列也。”《国语》“女乐二八”,韦昭《注》亦云:“八人为佾,备八音也。”杜《注》谓“八八六十四人,六六三十六人,四四十六人,二二四人”,误。俞樾《茶香室经说》谓“用八直是八人,用六直是六人,大夫四直是四人,士二直是二人”,尤为曲说,不可从。

      杨伯峻先生注“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曰:

      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不同材料所制乐器之音。《周礼?大师职?注》云:“金,钟镈也;石,磬也;土,埙也;革,鼓、鞉也;丝,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箫也。”八风,八方之风也。《吕氏春秋?有始览》:“何谓八风?东北曰炎风,东方曰滔风,东南曰熏风,南方曰巨风,西南曰凄风,西方曰飂风,西北曰厉风,北方曰寒风。”八风之名,亦见《淮南子?地形训》与《史记?律书》,大同小异。此谓舞所以随乐,乐则节以八音之器,而播八方之风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故自八以下”曰:

      此谓唯天子得用八佾,诸侯以下宜等而下之。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隐摄位3/7

      《隐元年经》: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p 0008)(01010004))(001)

      《隐元年传》: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p 0016)(01010501))(001)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p 0016)(01010502))(001)

      我的粗译:

      这年秋七月,天王派了宰咺来致送为我们惠公和仲子助葬的物品,但他来得晚了,而且我们的子氏(仲子)还没去世,所以作为贬斥,《春秋经》提到他时就直称了他的“名”。

      周天子是在去世第七个月下葬,所有轨距相同的诸侯都会来;诸侯在第五个月,与之同盟的诸侯会来;大夫在第三个月,与之地位相当者会来;士则在下个月,他的姻亲会来。致送助葬物品没赶上下葬、慰问生者过了丧期、提前预备凶事,这都不合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曰:

      天王,周平王。周王,《经》文或称“天子”,如成公八年“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或称“王”,如文公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或称“天王”。统计称“天子使”者一,“王使”者三,“天王使”者十二,其实一也。宰咺,宰,官名。《周礼》有太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此宰不知是何宰。孔颖达《正义》以为宰夫,章炳麟《春秋左氏疑义答问四》以《周礼?天官》宰夫之职论证之,其说可信。咺,音宣。归,同馈,赠送之意。惠公,鲁惠公,此时已死。仲子,惠公夫人,此时尚未死。《谷梁传》谓惠公仲子为一人,乃惠公之母、孝公之妾。陈立《公羊义疏》驳之云:“然惠公既为君矣,自必尊其母为夫人,如成风之例,何以仍称仲子?”足见?谷梁?之说不可信。赗,音凤,助丧之物,用车马束帛。《既夕礼》“公賵玄纁束马两”是也。依《说苑?修文篇》,賵,天子乘马六匹,乘车;诸侯四匹,乘舆;大夫三匹,参舆;元士二匹,下士一匹,不用舆。天子束帛五匹,玄三纁二,各五十尺;诸侯玄二纁二,各卅尺;大夫玄一纁二,各卅尺;元士玄一纁一,各二丈;下士綵、缦各一匹,庶人布、帛各一匹。

      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曰:

      缓者,言惠公死已逾年(惠公之死不知何月。春秋时,旧君死,新君逾年始称元年,此时隐公元年七月,则已逾年矣),始来馈赠助丧之物,太迟缓矣。

      杨伯峻先生注“且子氏未薨”曰:

      子氏即仲子。仲子此时犹在,未死而助其丧,尤不合理。

      杨伯峻先生注“故名”曰:

      依《春秋》体例,天子之卿大夫不宜书名,而此称宰咺者(咺是其名),即由此之故。

      杨伯峻先生注“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曰:

      七月而葬,自死之月数至葬之月,经历七个月份而已,非实七个月也。如文公八年八月天王(周襄王)崩,九年二月葬。五月、三月同。《礼记?礼器》及《杂记下》并云“诸侯五月而葬”,然考《春秋》,三月而葬者多,亦有迟至六月始葬者,参昭二十八年《经》并《注》。踰月者,历二月也。《说苑?修文篇》云“大夫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士庶人二日而殡,二月而葬”是也。此乃刘向《左氏》义。《王制》谓“士庶人三月而葬”,《杂记》亦云:“士三月而葬”,则非《左传》义。《王制?疏》本郑玄义谓大夫除死月为三月,士则数死月为三月,《左传》除死月言之,故云踰月,《王制》并死月言之,故云三月,《左传》之踰月,《王制》之三月,其实相同,以为调和之论,恐非《传》旨。同轨,指诸侯。轨谓辙广,轨同则辙迹亦同,后人因谓车迹为轨。舆广六尺六寸(周尺较今尺小),两轮离车厢各七寸,故辙以八尺为度。天下车同轨,先秦早有此思想。毕至者,言无不至者。昭三十年《传》游吉之言曰:“灵王之丧,我先君简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实往,敝邑之少卿也。”孔《疏》引郑玄云:“简公若在,君当自行。”但杜预谓“天王丧葬,诸侯例皆不往”,以《春秋》证之亦可信。同盟至,宜是同盟诸侯遣使会葬。同位,同为大夫者。外姻,与结婚姻之亲戚。

      桥案:这里杨先生已指出:“天下车同轨,先秦早有此思想。”则始皇帝之“车同轨”并非发明,只是推行,当然推行亦自不可轻忽。

      杨伯峻先生注“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曰:

      《荀子?大略篇》云:“送(《说苑?修文篇》作“赠”)死不及柩尸,吊生不及悲哀,非礼也。”正用此语。杨倞《注》云“皆谓葬时”,是也。尸本为未葬之通称,荀卿故加“柩”字以明之。自始死及殡(将葬停棺),自启(将葬举棺)及反哭(古礼,葬后返庙而哭),皆主人所至哀,此所谓哀者,指自始死至返哭时。参沈彤《春秋左传小疏》。

      杨伯峻先生注“豫凶事”曰:

      此释“子氏未薨”。仲子未死,而赠以助丧之车马,豫赠以凶事之物也。隐二年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或此时已病重,周室闻之,故于賵惠公之便,而兼赗之。

      《隐元年经》: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p 0008)(01010006))(001)

      《隐元年传》:

      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p 0019)(01011301))(001)

      有蜚。不为災,亦不书。((p 0017)(01010701))(001)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p 0018)(01010901))(001)

      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p 0018)(01010902))(001)

      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p 0018)(01011001))(001)

      《隐元年经》:

      公子益师卒。((p 0009)(01010007))(001)

      《隐元年传》:

      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p 0019)(01011401))(001)

      我的粗译:

      这年十二月,周王室那里的祭伯来了我们这里,但他并非奉天王的指示而来。

      这年发生了飞蝗,但没成灾,所以《春秋经》就没写。

      这年冬十月庚申那天(杨注:庚申,十四日。),我们为惠公改葬。但我们的“公”(鲁隐公)并未出席,而是由大子(鲁桓公)出席,所以《春秋经》就没写。

      我们惠公去世的时候,正有宋国的部队来进攻,而且那时大子年纪太小,下葬的仪式不完备,所以要改葬。

      卫侯(卫桓公)来会葬,不见我们的“公”,所以《春秋经》也没写。

      还在这年,我们的卿众父(公子益师)去世了,我们的“公”没参与“小敛”,所以《春秋经》就没写上日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有二月,祭伯来”曰:

      祭,音债,祭伯,王朝卿士,祭是其食邑,即今河南省-郑州市-祭城公社(东北有古祭亭)。伯,盖其行次,说本孔广森《春秋公羊通义》。杜《注》以为伯是爵位,盖由僖二十四年《传》“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之文,以为此六者皆国。《谷梁传》亦以为祭伯为“寰内诸侯”。《公羊传》云“奔也”,《汉书?刘向传》引向《封事》用《公羊》义。

      杨伯峻先生注“有蜚”曰:

      蜚音匪。《尔雅翼》云:“蜚者,似蟅而轻小,能飞,生草中,好以清旦集稻上,食稻花。田家率以早作掇拾至他所。至日出,则皆散去,不可得矣。既食稻花,又其气臭恶,能熯稻,使不穑。《春秋》书之,当由此尔。今人谓之蜚盘虫,亦曰香娘子。”

      杨伯峻先生于“不为災,亦不书”之后注云:

      以上二章皆无《经》有《传》,《传》且释鲁史“不书”之故。以下同。

      杨伯峻先生注“公弗临”曰:

      临,临丧哭泣也。为丧主,则哭临,隐公摄位,不敢以丧主自居,故弗临。

      杨伯峻先生注“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曰:

      有宋师,服虔以为即上文所谓败宋师于黄之役,孔《疏》以为宋师报黄之败而来伐,服说近是。太子,桓公。由此可见惠公未死时,桓公已为太子。

      杨伯峻先生注“不见公,亦不书”曰:

      据昭十年《传》诸侯之大夫如晋会葬晋平公,欲见新君,而叔向辞之。不知隐公之不见卫侯,是否亦由此故。

      桥案:此与晋平公不见诸侯之大夫的不同之处还有因鲁隐公“弗临”鲁惠公之“改葬”,则在丧礼上卫侯亦未能见到隐公。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益师卒”曰:

      益师,鲁孝公之子,字众父,后为众氏。众仲之祖先。卒,大夫死曰卒。

      杨伯峻先生注“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曰:

      以衣衾加于死者之尸曰小敛,以死者之尸入棺曰大敛。襄公五年《传》云“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是卿大夫之丧,入敛公临之证。与,去声,音预,今言参加。

      杨伯峻先生注“故不书日”曰:

      《经》仅云“公子益师卒”,未书卒于何日,故《传》云云。大夫卒不书日,惟隐公《经》文三见,宣公四年一见,余皆书日。可见大夫卒而国君亲视小敛为当时之礼,春秋?鲁君率能行此礼。而隐公不行此礼者,或系自谓摄位,谦让不以国君自居。但文十四年《经》“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鲁文公不得与小敛,而书日,不审其故。说参孔广森《公羊通义》。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祭”(杨注:祭,音债,祭伯,王朝卿士,祭是其食邑,即今河南省-郑州市-祭城公社(东北有古祭亭)。伯,盖其行次,说本孔广森《春秋公羊通义》。杜《注》以为伯是爵位,盖由僖二十四年《传》“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之文,以为此六者皆国。《谷梁传》亦以为祭伯为“寰内诸侯”。《公羊传》云“奔也”,《汉书?刘向传》引向《封事》用《公羊》义。#祭仲,郑大夫,即隐公三年之祭足。祭为其食邑,祭邑当即今河南省-中牟县之祭亭,与祭伯之祭在郑州市者为两地。#祭,《广韵?以为周公第五子所封,余见隐元年《经》“祭伯来”《注》。祭伯(仲)之祭与郑国-祭仲食邑之祭盖为两地,此在今郑州市之东北,祭仲之祭在中牟县。#氾音凡,汜音祀,字本不同,以形近易讹。依杜《注》,字应作“汜”,与僖二十四年《传》之“氾”不同,即《水经》汜水,自《水经》以后,均从巳作汜,其地在今河南旧汜水县(县今已废,在今荥阳县之西北,巩县之东北(,即今汜水公社))。祭在今郑州市北,或云在今中牟县。汜、祭两邑相距较远,晋或先后取得之。《年表》与《晋世家》均只云“取氾”,不书取祭。),推测位置为:东经113.82,北纬34.79(郑东新区-祭城路南)。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隐摄位2/7

      《隐元年传》:

      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p 0010)(01010301))(003、001)

      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p 0019)(01011201))(001)

      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p 0018)(01011101))(002、013、001)

      我的粗译:

      这年夏四月,费伯率部队为“郎”加筑城墙,《春秋经》上没写,是因为他没得到“公”的指示就出兵了。

      新作了我们都城的南门,《春秋经》上也没写,也是因为没得到“公”的指示。

      郑国的共叔之乱,他儿子公孙滑逃往卫国。卫人为此人进攻郑国,打下了廪延。郑人则指挥天王的部队和虢国的部队进攻了卫国的南部郊野。

      郑人出兵前曾向邾国请求出兵助战,邾子(邾国国君)派人私下向我们的公子豫求助,“豫”(公子豫)请我们主上出兵,我们“公”(鲁隐公)不答应,但公子豫还是去了,而且还私自和邾人、郑人在“翼”那里盟誓。《春秋经》上同样没写,同样是因为没得到“公”的指示。

      一些补充:

      “南门”,据《曲阜鲁国故城》:

      南东门:位于曲阜县城东南,兖岚公路的南侧,紧邻县五金交电公司的东院墙,东距东南城角1,280,西距南西门约1,500米,俗称“大豁”。此处豁口颇大,原有一条大排水沟穿越门道通向城南。城门两侧地面上仍保存有较好的夯土墙,东侧残高约7,西侧约2米。门道长36,宽10米,方向南偏西5度。紧靠城门南口的两侧各有长方形夯土台基建筑。台东西宽30,南北长约58,高1米。此门北对鲁城中部大型宫殿建筑群基址,两者之间有一条宽15米的第9号古道路相连接。路土厚达1米,其下即为姜石层。门道内的路土因被水沟所破坏,保存不好(图七,2;图版一;图版二,2)。(《曲阜鲁国故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p 009)《第一章、鲁城遗址钻探?第二节、城门》)

      下面是鲁故城南垣城门示意图,图片出自《曲阜鲁国故城》,右侧是南东门的示意图,图中南东门向南延伸的门阙基址当是后来加筑的: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另据《中国文化报》2013-08-08报道:

      (据鲁国故城南东门考古队领队高明奎介绍,经他们解剖考察,“大豁”)这段夯土墙始建时间应在西周晚期或春秋早期,当时城墙底部仅七八米宽,残高2米多。春秋中、晚期又各加筑一次,前者向南加宽数米,同时加高。后者在此基础上又向南加宽数米,加高;到了战国中晚期,当时鲁故城的统治者又进行了最大规模的一次加筑,主要对城墙进行加高,形成了目前人们看到的恢宏气势。(外链出处)。(桥:此时是春秋早期。)。

      杨伯峻先生注“不书,非公命也”曰:

      《经》不书,《传》记此事者,由于城郎意出费伯本人,非奉隐公命。

      杨伯峻先生注“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曰:

      郑人能用周王之师及虢师者,时郑庄公为王卿士,西虢公又与郑庄公同仕王朝也。僖二十六年《传》云:“凡师,能左右之曰以。”此用“以”,即谓郑能指挥王师、虢师。虢,西虢国,故城在今河南省-陕县境。上《传》“虢叔死焉”(东虢),孔《疏》:“案《传》,燕国有二,则一称北燕;邾国有二,则一称小邾。此虢国有二,而《经》、《传》不言东、西者,于是东虢已灭,故西虢不称西。”

      杨伯峻先生注“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曰:

      邾子当即邾子-克。私于公子豫,谓向公子豫私人言之。公子豫,鲁大夫。

      杨伯峻先生注“不书,非公命也”曰:

      隐公既不允公子豫之请,则公子豫-翼之盟,必非公命,故《经》文不书。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费”——“比蒲”——“毗”(杨注:“费”,《释文》音“秘”。费伯,鲁大夫,费亭当在今山东省-鱼台县旧治西南。郎,地名,当在今鱼台县旧治东北十里。#据《读史方舆纪要》废鱼台县西南有费亭,费与极均在今金乡县南而稍东,郎与极亦在废鱼台县附近。#比蒲,杜无注,不知在今何地。定十三、十四年均大蒐于比蒲。李贻德《贾服注辑述》云:“以叔向论鲁事曰‘君有大丧(昭公生母死),国不废蒐。国不恤君,不忌君也。’云‘不忌君’,可见蒐事出于三家,明大众尽在三家。”#毗”,《公羊》作“比”,音同相通假,其地无考。),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5,北纬34.9(鱼台县西南,“比蒲”与“毗”或亦在此处)。

      “郎”(杨注:郎,地名,当在今鱼台县旧治东北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3,北纬35.13(鱼台县-旧城里村西)。

      “郑”(杨注: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矦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卫”——“殷虚”——“朝歌”(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邶、鄘、卫,本三国,所谓三监,三监叛周,周公平定之,后并入于卫,故季札只言卫。邶在今河南-汤阴县东南约三十里。鄘在今河南-新乡市西南约三十里。卫国都城即今河南-淇县,故朝歌。此三国之地本是殷纣王畿。其地域与分合可参陈启源《毛诗稽古篇》卷四及孙诒让《籀[亭-丁+冋]述林》卷一《邶鄘卫考》、卷九《康侯鼎拓本跋》。#朝歌,今河南-淇县。#杜《注》:“《康诰》,《周书》。殷虚,朝歌也。”今河南-淇县治。濬县出土沬司徒[匕/矢/辶]簋铭:“王来伐商邑,(诞)令康叔鄙于卫”,可证殷虚之封。),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廪延”(杨注:廪延,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据《水经注》以为即今滑县旧治(在今治之东)。若据杜《注》,则当在今河南省-延津县北而稍东,杜说可信。),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3,北纬35.4(延津北而稍东)。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虢”——“上阳”——“焦”(杨注:虢,西虢国,故城在今河南省-陕县境。上《传》“虢叔死焉”(东虢),孔《疏》:“案《传》,燕国有二,则一称北燕;邾国有二,则一称小邾。此虢国有二,而《经》、《传》不言东、西者,于是东虢已灭,故西虢不称西。”#虢仲、虢叔为王季(即季历)之子,季历为后稷第十三代孙,为昭,则虢仲、虢叔为穆,故云“王季之穆”。据隐元年《传》“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之语,则虢叔为东虢,此被伐之虢为西虢,盖虢仲之后代。一九五七年曾于河南省-陕县-上村岭发现虢国墓葬三,其中一大墓有铜器一百余件,盖皆东虢初期之物,详《上村岭虢国墓地》(《黄河水库报告之三》)。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谓“虢仲之虢乃东虢,其分枝为北虢。西虢,金文出土于凤翔可证。北虢,金文称虢季氏,如虢季子白盘,虢季子组壶,其证也。”若据《水经?河水注》四赵一清说,虢有四,东虢、西虢、南虢、北虢,则不止两虢矣。雷学淇《介菴经说》卷七且言有五虢。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虢叔簠释文》云:“仲后亦有虢叔,见《左》隐元年《传》及《郑语》。叔后又有虢叔,见庄公二十年及二十一年。”又详刘体智《小校经阁金石文字》卷一。#上阳,南虢也,在今河南省-陕县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1,北纬34.76(李家窑-虢国故城遗址,虢城的东北隅即是焦城)。

      “虢”——“下阳”(杨注:“下阳”,《公羊》、《谷梁》作“夏阳”,下、夏同音。下阳,杜《注》云“虢邑”。据《元和郡县志》,在当时陕州-平陆县东二十里。今平陆县县治又已西南移,则当今治东北三十五里。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云:“其实虢之宗庙社稷在下阳,不在上阳。《经》于此年书灭,即谓宗庙已覆,虽有孽余,不可谓国矣。”然此说只能以之解《纪年》,与《左传》所叙显然不合。《水经?河水注》、《路史?国名纪己?注》并引《纪年》云“十九年,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虢公-丑奔卫。公命瑕公吕甥邑于虢都。”《春秋后序》引仅作“晋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以“虢公-丑奔卫”(《传》作奔京师)在五年,即晋献公之二十二年也。#《水经?河水注》引《竹书纪年》云:“十九年,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虢公-丑奔卫。公命瑕公吕甥邑于虢都。”与《左传》有异。王夫之《稗疏》曰:“灭者,必其国也。虢有三,荥泽之虢亭,东虢也;下阳在平陆县-大阳之南,滨河之北,北虢也;陕州之上阳,南虢也。东虢,虢叔所封。南、北二虢皆虢仲地。北虢为其故都,逼近于虞,后或渡河南迁,而宗庙社稷故在下阳。晋后再举伐虢,取南虢耳。”然据《竹书纪年》诸书,晋灭虢,似仅此一举,而《左传》则谓此后虢尚有败戎之役,僖五年晋再举而后全部吞并之。王夫之此说可与前引雷学淇说并观,而较圆通,其所谓“北虢”“南虢”即隐元年《传?注》之“西虢”。《年表》及《晋世家》俱用《左传》。),推测位置为:东经111.12,北纬34.79(平陆-张村镇-太阳渡村东南,下阳遗址)。

      “邾”——“郰”——“訾娄”(杨注:郰,鲁邑,今山东-曲阜县东南约四十余里。#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 《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5,北纬35.56(近鲁地,后曾由孔子之父管理。文十二年前是邾都)。东经117.31,北纬35.37(大律村)。

      “翼”(杨注:翼,邾国之地,在今山东省-费县西南九十里。#杜《注》:“翼,邾邑。”翼即隐元年?传?“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之翼,今山东-费县西南九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7.73,北纬35.07(费县-石井镇-城前村-城后村之间)。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隐摄位1/7

      《隐元年—十一年传》: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p 0002)(01000101))(001)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p 0003)(01000102))(014、001)

      《隐元年经》:

      元年春王正月。((p 0005)(01010001))(001)

      《隐元年传》: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p 0009)(01010101))(001)

      我的粗译:

      我们惠公的头一位正夫人是孟子。孟子死后,声子成了夫人,生下隐公。

      宋武公生了个女儿仲子,仲子生下来手上就有“鲁夫人”三字,所以后来仲子也嫁到我们这里成了正夫人,她生下桓公后惠公即去世,所以我们立隐公摄政而奉桓公为国君。

      我们隐公元年(公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宋穆公七年,卫桓公十三年),春天,王周正月,这一条《春秋经》上没写即位,就因为隐公只是摄政。

      一些补充:

      上面本节最靠前的两段《左传》也是现存《左传》最靠前的段落,依《经》分《传》者未系于某一年,盖因所述之事都发生在鲁隐公元年前。现存《左传》之设定就是从鲁隐公元年开始,而且与现存《左传》相应的《春秋经》也是自这一年开始。杨伯峻先生在这两段之前有注云:

      《春秋》以鲁国旧史为据,故以鲁君纪事。自《孟子?万章下》言有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爵位,《礼记?王制》、《白虎通?爵篇》相继言之,然考之两周彝器铭文,知铭文国君之名称不但与《春秋》歧异,即在彝铭本身,虽同一国名,彼此互殊者仍甚多。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古爵名无定称说》言之凿凿有据。鲁有四器称鲁侯,一器称鲁公。《尚书?费誓》为鲁侯-伯禽誓师之辞,开首即云“公曰”。考之《春秋经》,于诸侯之葬皆称“公”,《左传》于诸候亦尝称“公”,则“公”为当时对诸侯之通称。(其别有它称者,当另论之。说详隐元年?传?注?。)鲁国-姬姓,文王子周公-旦之后。周公辅佐周王朝,成王封其子于曲阜,定四年《传》“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是也。龚景瀚谓鲁都一为曲阜,一为奄城,古奄国都也。二城相距仅三里。曲阜在东而稍北,今山东-曲阜县北三里之古城村。奄城在西而稍南,即今曲阜县治。初都曲阜,炀公迁奄城;春秋时又迁曲阜,盖在僖公时。详《澹静斋文钞?鲁都考》。一九七七年曾于鲁都进行勘探发掘,测得鲁都城平面大致呈不规则横(扁)长方形,城东西最长处三点七公里,南北最宽处二点七公里,面积约十平方公里。周围有城壕,西北两面城壕利用古洙水河道。(城周长二十三点七里,面积三十九点五平方里,)今日曲阜县县城仅占鲁故城西南角之一小部分。故城城门十一座,东、西、北各三座门,南两座门。鲁宫殿在城中。在东北部城墙下与城内西北、西南部有鲁城以前之居民区,或即商奄遗址。依《史记?鲁世家》,伯禽至隐公凡十三君。隐公名息姑,《鲁世家》作“息”,然《诗?鲁颂?疏》,文十六年《左传?疏》及《释文》、《谷梁》首篇《疏?证》并引《鲁世家》俱作“息姑”,则唐时《史记?鲁世家》作“息姑”明甚,且《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亦作“息姑”,《年表》及《鲁世家?索隐》均引《世本》谓隐公名息姑,则今本《鲁世家》无“姑”字,盖唐以后《史记》或本脱“姑”字。隐公为伯禽七世孙,惠公-弗皇子,声子所生,于周平王四十九年即位。

      据《曲阜鲁国故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鲁故城的城垣,不少地段至今仍耸立在地面上,尤其是城的东南角及其两侧,高度在10米上下,是全城保存最佳的部分。虽然有些地段城垣已湮没地下,少数地方已无痕迹可寻,但整个城圈仍能复原。因此,它是先秦故城中城垣保存较好的一座。鲁故城的城垣,四周不成直线,除南垣较直外,东、西、北三面均向外凸出,但没有急转弯,城垣四角成圆角。据钻探实测,城垣总周长11771米,其中东垣长2531,南垣长3250,西垣长2430,北垣长3560米。(p 004《第一章、鲁城遗址钻探?第一节、城垣与城壕?一、城垣位置及保存情况》)

      在钻探中共发现了十一座城门,其中东、西、北三面各三座,南面两座。南垣经过三次钻探,最后探孔的距离缩小到两米,但没有发现另外的城门。(p 007《第一章、鲁城遗址钻探?第二节、城门》)

      下面再贴一遍我利用《曲阜鲁国故城》附图为底图,根据我的理解和臆测,尽量涂去与春秋时代无关的痕迹,得到的春秋时代鲁国城内概况的示意图。很可能有应涂掉而未涂掉的,或者不应涂掉而涂掉了的,或者标注错误的。我的水平有限,只好请列位包涵了: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根据《曲阜鲁国故城》一书中的介绍,在上面的图中,我标识了一些居住遗址(右上向左下的斜条区域),居住遗址分为两类,一类是曲阜刚建城或建城不久就有的,标为“原”,一类是春秋时期才有的,标为“新”。图中我标的棕色的线是当时的道路。还有春秋时的手工业作坊遗址,冶铜遗址标为“铜”,制陶遗址标为“陶”,制骨遗址标为“骨”。当时鲁国城内有好几个墓地,分为“周人墓”和“殷人墓”,图左上部分标有“周墓”的左上向右下的斜条区域是“周人墓”的位置,另外标有“殷墓”的也是左上向右下的斜条区域是“殷人墓”的位置,当时城中人口不多,很多墓葬都在城中。另外,图中左下部分因曲阜市区占压,未能探查,故表现出是空白,但这一片实际上应至少有一居住遗址,乃当年孔子所居,在我标了“孔”字的地方。

      关于当时“国君之名称”,我在前面曾有系统些的讨论,如您感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公侯伯子男-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公侯伯子男-下》

      杨伯峻先生注“惠公元妃”曰:

      惠公,《史记?鲁世家》谓名弗湟,《索隐》引《世本》作“弗皇”,又引《年表》作“弗生”。隐公及桓公之父。惠公在位四十六年卒。据文二年《传》“凡君即位,娶元妃以奉粢盛”,宣三年《传》“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则元妃为第一次所娶正夫人。金文亦作“元配”,如陈逆簠铭(“陈逆作元配季姜簠”)云“ 擇(择)氒(厥)吉金,以乍(作)氒元配季姜之祥器”。

      杨伯峻先生注“孟子卒,继室以声子”曰:

      《左传》凡四用“继室”,皆作动词语,续娶之意。昭三年《传》载晋平公娶齐之少姜,少姜有宠而死,齐请继室于晋。少姜非晋平公嫡夫人,而所续娶者反是嫡夫人。《鲁世家》谓声子为贱妾,或有所据。哀二十四年《传》云:“若以妾为夫人,则固无其礼也。”似鲁未曾以妾为妻者,则声子不能视为正室夫人矣。僖公九年《谷梁传》及《孟子?告子下》均载葵丘盟约,有云“毋以妾为妻”,是必先有以妾为妻者,然后载于盟约以禁止之。但《左传》无此言,或未必可信。

      杨伯峻先生注“生隐公”曰:

      隐公非太子,十一年《传》“公之为公子也”,不言“为太子”,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宋武公生仲子”曰:

      依《宋世家》,微子至武公凡十二君。武公名司空,微仲九世孙。传世彝器有宋公 [音巠]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宋武公十八年生鲁桓公母。”

      杨伯峻先生注“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曰:

      文即字,而先秦书未有言字者。《周礼?外史》、《仪礼?聘礼》皆言名,《左传》、《论语》、《中庸》并言文。以字为文,始于《史记?秦始皇瑯邪台石刻》曰“同书文字”,详顾炎武《日知录》及段玉裁《说文解字?叙注》。手,手掌。《论衡?雷虚篇》、《纪妖篇》并改作“文在掌”可证。《自然篇》仍作“手”,则用《左传》原文。疑《左传》本作“曰鲁夫人”,与于成季“有文在其手曰友”(闵公二年、昭公三十二年《传》)、于唐叔“有文在其手曰虞”(昭元年《传》)同例。

      杨伯峻先生注“故仲子归于我”曰:

      杜《注》:“妇人谓嫁曰归。”孔颖达《疏》云:“《石经》古文虞作‘ [从/从]’,鲁作‘ [止/(衣-丶-一)]’,手文容或似之。”据孔说,不以其手掌真有文字为可信,盖手纹有似“鲁夫人”三字或似“虞”字者,当时人或后世人因而附会之。宋仲子之嫁于鲁,盖附会其手纹有似“鲁夫人”三字耳。据下《传》文,归于我即嫁于惠公为嫡妻。而《鲁世家》云:“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索隐》云:“不知太史公何据而为此说,谯周亦深不信。”

      杨伯峻先生注“生桓公而惠公薨”曰:

      杜《注》:“言归鲁而生男,惠公不以桓生之年薨。”孔《疏》详申杜《注》,理由有三。一谓元年《传》云“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大子即桓公,言其少,则非初生之称。又谓本年冬十月改葬惠公,隐公弗临,则桓公为丧主。若其年不足二岁,不堪为丧主。且羽父杀隐公,与桓公同谋。若桓年仅十二,未堪定杀君之谋云云。孔《疏》此说,甚有理。再考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及《宋世家》,宋武公生仲子在其十八年,宋武公亦死于此年,此时尚未入春秋,周平王之二十三年,即公元前七四八年。鲁隐公元年为周平王四十九年,此时仲子虚岁已二十七,其出嫁固早于此时,生子亦当早于此时。

      杨伯峻先生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曰:

      杜《注》:“隐公追成父志,为桓尚少,是以立为大子,帅国人奉之。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然据下文《传》“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公立而求成焉”等句,是隐公行国君之政,而实奉桓公为君,非立之为太子。桓公之被立为太子,惠公未死时已如此,不待隐公再立之。桓公虽非初生婴儿,其年亦甚幼小,不能为君,故隐公摄政焉耳。孔《疏》极力申杜,驳郑众、贾逵二说。郑、贾之说亦谓立桓为太子,与杜则同一谬误。讫隐公之世,不称即位,惠公之葬弗临,于桓公母仲子之死则用夫人之礼,于己母则仅称“君氏卒”,是不用夫人礼,处处皆足以明之。摄位称公亦犹周公摄位称王,固周礼也。此与下《传》“元年春王正月不书即位,摄也”为一《传》,后人分《传》之年,必以“某年”另起,故将此段提前而与下文隔绝。杜《注》云“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则所见本已妄为分割矣。《左传》中此种例子不少,俞樾《左传古本分年考》与杨树达先生《读左传》、杨向奎《论左传之性质及其与国语之关系》,均曾先后指出,本《注》亦将随时论证之。

      桥:上面那段《春秋经》“元年春王正月”六个字是现存《春秋经》的第一段,《公羊传》于此云:

      元年者何?君之始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公羊传》这是微言大义派,与《左传》不同,也与杨先生不同。《左传》于此只云:“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而杨伯峻先生注“元年春王正月”则曰:

      《汉书?律历志》引《商书?伊训》有:“太甲元年”,则元年之称,起源甚早。舀鼎(吴闿生《吉金文录》称曶鼎)铭云“隹(惟)王元年六月既望乙亥,王才(在)周穆王大[室]”。此西周亦以第一年为元年之实证。刘师培《春秋左氏传时月日古例考元年例》自注云:“隐公以摄位称元年者,说详《隋书?李德林传?德林复魏收论齐书起元书》。又《汉书?律历志下》引刘歆《世经》有‘周公摄政五年’之文,则摄位得纪年,自系古文说,天子与诸侯一也。”《春秋》纪月,必于每季之初标出春、夏、秋、冬四时,如“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虽此季度无事可载,亦书之。考之卜辞、西周及春秋彝器铭文与《尚书》,书四时者,彝铭无(仅)一例。然《诗?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冬日烈烈,飘风发发”,《豳风?七月》“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则四时之记,西周早已有之,且以建寅为正,与实际时令相合。《春秋》之四时,则不合于实际时令。相传有“三正”,夏以建寅之月(今农历正月)为正,殷以建丑之月(今农历十二月)为正,周以建子之月(今农历十一月)为正,而仍以正月为春,则殷、周之春皆今之冬。《汉书?五行志》亦云:“刘向以为周春,今冬也。”《论语?卫灵公》载孔丘之言,主“行夏之时”。以《诗经》考之,民间之四时,皆夏时也。以?传?文考之,晋即行夏时者。相传周王朝于每年末颁明年历书于诸侯,诸侯奉而行之。考之两周彝铭,西周彝器大抵为王朝卿士所作,记月日多言隹(唯)王某月某日,如晋姜鼎铭云“隹王九月乙亥”,悉用王历。但东周彝器多为列国诸侯或巨族所作,则有用本国之历者,如鄀公簋铭云“唯鄀正二月初吉乙丑”,标明“鄀正”,以别于“王正”;邓国器有“邓八月”、“邓九月”。鄀、邓皆小国,俱不奉周历,或者以其国小而不颁历欤?抑或自行其是欤?鲁为周最亲近之国,奉周历唯谨。自隐公讫哀公历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皆用王正,甚至哀公十二年《经》仅云“春用田赋”,《传》必申明之曰“春王正月用田赋”。然当时修历者不密,观测亦难准确,虽曰“建子”,有时实非建子。本年实建丑,以冬至之日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癸亥也。大致春秋初期,误算者多,其后日益密确,误算者遂渐罕见矣。商鞅量云:“十八年,齐 [辶\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五分尊壹(一)为升。”则秦孝公时纪事亦标四时。陈骍壶铭云:“隹王五年 [西/大]□? [陳/土] [目/攴]再立事岁孟冬戊辰”云云,孟冬,则十月也。越王钟铭云“隹正月孟春吉日丁亥”云云,既言正月,又言孟春。则战国时器,有不仅言四时,且分孟、仲、季,如《吕氏春秋》及《礼记?月令》所云矣。董作宾《殷厉谱》下编卷一云:“殷代之称正月,始自祖甲,则无可疑。本《谱》所举祖甲二年之历版,首称‘月一正’(《后编》下一?五),即在改制之初称正月,并列举一月之旧名(,以对证之也)。”《愙斋集古录》有叔皮 簋铭为“隹一月”。 [(曰/鼎)攴]鼎“正月”作“征月”,极罕见。

      杨伯峻先生注《昭十七年传》“在此月也”云:“杜《注》:“正月谓建巳正阳之月也,于周为六月,于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災重,故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六月非正月,故大史答言(以)在此月也。”古人迷信,常以天象与人事相连,以夏正四月为纯阳之月,谓之正月,亦见于《诗?小雅?正月》。《正月》云“正月繁霜,我心忧伤。”夏正四月不应繁霜,故繁霜则忧伤。若周正正月,即夏正十一月,本应繁霜,何必忧伤?”((p 1384)(10170201))(091、116)。

      杨伯峻先生注“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曰:

      依《春秋》书法,鲁国十二君,于其元年,应书“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惟隐公、庄公、闵公、僖公四公之元年,只书“元年春王正月”,不书“公即位”,盖各有缘由,?传?文亦各有解释。定公元年甚至未书“王正月”,则由于定公之即位,在此年之六月。并详各公元年《经》、《传》及《注》。

      杨伯峻先生注“摄也”曰:

      摄,假代之义,下文“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可证。《鲁世家》亦云“惠公卒,为允少故,鲁人共令息摄政,不言即位。”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宋”——“商丘”(杨注:宋,国名,子姓,成汤之后裔。及周武王灭纣,封其子武庚。武庚企图恢复殷商王室,与管叔、蔡叔联络举兵,而为周公-旦所败,改封纣父帝乙之长子微子启为宋公。或称殷,或称商,皆仍其旧称。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传至穆公七年,即鲁隐公元年。昭公-得之元年,即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止于此年。自昭公传六世,一百七十年,据《史记?宋世家》及《汉书?地理志下》,为齐、魏、楚三国所灭。但吴师道注《战国策》曾疑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则直云“灭于齐”。#阏伯相传为高辛氏之苗裔,详昭元年《传》并《注》。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卷五有《商丘叔簠》,盖以地名为氏。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今河南-商丘市西南有商丘,周三百步,世称阏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杨注:京師指洛邑,此时周室都洛邑。京本周祖公刘所居之地名,《诗?大雅?公刘》“笃公刘,于京斯依”是也。其后镐京、洛邑俱亦称京,亦犹绛本晋国所都,其后迁新田,新田亦称绛;王充《论衡?正说篇》所谓“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也。京复称京師者,周人于地名之下往往加師为称,亦犹《召诰》称洛,《洛诰》称洛師。師,金文作[帥-巾]。《小臣单觯》有成[帥-巾],《小臣[言速]簋》有牧[帥-巾],《左传》庄九年亦有堂阜,皆可证。《克钟》有京[帥-巾],当即京師,故知经典古文字作“[帥-巾]”者,汉代经师或读之为師,故有洛師、京師之称。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驳公羊传京師说》。#宣三年《传》王孙满之言曰:“成王定鼎于郏鄏。”据《尚书》,武王亦无经营雒邑之事。成王之营雒邑,先卜其地,则迁鼎恐亦非武王事。一九六二年出土何尊为成王五年器,云:“唯王初迁宅于成周。”又云:“唯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帥-巾+立/(亏-二)]民。”似武王早有迁筑王城意,成王不过秉承父命而行。昭二十八年《传》言:“昔武王克商,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古人常以成王事归武王。雒邑即成周,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南。京相璠云:“郏,山名;鄏,地邑也。”《太平寰宇记》谓邙山即郏山之别名。#郏音夹,以郏山得名(郏山即北邙山),即郏鄏,又曰王城,今河南省-洛阳市。#今河南省-洛阳旧城西部即王城故址。自平王东迁至景王,十一世皆居此。敬王迁成周,王城废。至王赧复居之。详顾栋高《春秋大事表》。#郏鄏即桓七年《传》之郏,周之王城,汉之河南,在今洛阳市。《楚世家?索隐》云:“按《周书》,郏,雒北山名,音甲。(鄏谓田厚鄏,故以名焉。)”#沈钦韩《补注》云:“《续志》:‘河南县东城门名鼎门。’《唐六典》:‘东都城南面三门,中曰定鼎。’韩愈《送郑十校理序》:‘席定鼎门门外。’是古人犹以成王定鼎之事名城门也。”#王城在今洛阳市西北隅。#沈钦韩《补注》云:“周宗言周室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下面是[帥-巾]甲骨文、金文、篆文字形,出自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页五四〇、五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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