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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9:鲁息姑——吾将授之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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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鲁息姑——吾将授之

    鲁息姑是鲁隐公,《春秋经》第一条是“元年春王正月。”,里头没人物,第二条是“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里头的“公”就是这位鲁息姑——鲁隐公。所以,他是现存《春秋经》里第一个出场的人物。

    鲁隐公属于姬姓,“氏”鲁,“息姑”是名,字则不知,“隐”是他的谥号。他父亲鲁惠公则是《左传》里第一位出场的人物: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隐元年—十一年传》(p 0002)(01000101))(001)。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隐元年—十一年传》(p 0003)(01000102))(001、014)。

    上面第一条《左传》也是现存《左传》的第一条,其中头两个字“惠公”正说的是鲁国的惠公。

    以上这两段《左传》里交待了隐公的嫡母是孟子,他的生母是声子,他弟弟桓公的嫡母是仲子,这三位女子都来自宋国,都属于子姓,她们称呼里的“子”就是她们所属的“姓”。之所以在这些女子的称呼中缀以“姓”(部族)的名称,是因为当时的婚姻规则中有一条叫“同姓不婚”,因此女子出嫁到属于其他“姓”的家族中之后,称呼她们时为了区分就会带上她们所属的“姓”,至于她们称呼中的另一个或另两个字,大多是排行,也有排行不够用了以后为了区分加上的后来的谥号、其丈夫的谥号等,总之,不是她们的“名”。至于这些女子本来叫什么“名”,那是闺名,外人一般不得而知,我们现在一般也无从得知。对此,杨伯峻先生有注云:

    周代,即在春秋,女子生三月,命以名,如襄二十六年《传》载宋平公嬖妾名弃,昭二十七年《传》载齐景公夫人名重,《礼记?檀弓下》载孔丘之母名徵在(《礼记?檀弓下》:“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至许嫁而笄(参胡培翚《仪礼?士昏礼?正义》及《礼记?内则?注疏》),则不称名,惟介绍婚姻时用名,由《礼记?曲礼上》“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知之。其称谓如“孟子”,孟是排行,即老大,所谓“孟、仲、叔、季”或作“伯、仲、叔、季”是也;子则母家姓。宋国姓子,则孟子乃宋国女。此及下文“仲子”,皆是以排行冠姓上,亦有变“季”称“少”者,如少姜。其它则有以本国国名冠姓上者,如齐姜、陈妫;有以丈夫之国冠姓上者,如韩姞、秦姬;有以丈夫之谥冠姓者,如庄姜、宣姜;有以夫家之氏冠母家之姓者,如栾祁;有别为谥冠姓者,如下文声子及厉妫、戴妫之类。鲁自文姜后,夫人多不从夫谥,别为谥以尊夫人。尚有因再嫁而改称者,如秦穆公以女嫁晋怀公,因谓怀嬴;后又改嫁晋文公,乃改称辰嬴。周王之女称“王姬”。

    这两段《左传》里还交代,鲁隐公并不是鲁国的国君,只是摄位而已,因为当时他父亲惠公的嫡子桓公还年幼,我估计桓公生于公元前七二五年,此时三岁,所以由隐公摄位。至于隐公,我估计他生于公元前七六二年前后,此时四十岁左右。

    鲁国有自家老祖宗周公摄位周王的先例,所以《春秋经》对于摄位的隐公也尊以公位。鲁隐公接位是在公元前七二二年(鲁隐公元年,周平王四十九年,宋穆公七年),这就是《春秋经》和《左传》开始的年份,也是春秋时代开始的年份之一。

    但鲁隐公虽然摄位,却没有权威,连他们的卿费伯带兵出去加筑“郎”的城墙,以及新作“鲁”城的南门,都不请求他批准。隐公也在各个方面都放低身段,从不以国君自居。

    隐公放低身段的对象也包括外“国”:先前,虽然宋国两次嫁女给惠公,但惠公还是和宋国打了起来,所以鲁隐公一上来就面临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他既然控制不了局面,也只能求和了。同时,隐公与邻近的小国邾国、纪国、滕国、薛国等以及戎人,都想方设法搞好关系。

    在这同时,鲁国的卿、司空无骇则和费庈父(费伯)领兵在外面开疆拓土。又有一个公子翚(羽父),也擅自领兵会合以宋国为首的各家诸侯去攻打郑国。

    除了在各方面巴结人以外,隐公无事可管,管了也没人听,于是就任性了一把,公元前七一八年(鲁隐公五年,周桓王二年,宋殇公二年,齐僖公十三年,郑庄公二十六年),隐公去了“棠”那里观看捕鱼(矢鱼。如今的鱼台县,就出自隐公这次“观鱼”)。但在临行前,隐公的叔叔、也是鲁国的卿、公子彄(臧僖伯)极力劝谏,而且他本年就病死了。于是在公子彄死后,隐公想起这个叔叔是真心把自己当国君看的,认为对不起他,就把公子彄的“字”赐给他后人为“氏”,让他们建立“臧”这个独立家族(“氏”族),以后好有人祭祀公子彄。同时,提高了为他治丧的规格。

    观鱼”回来后,隐公和宋国翻脸了:宋国因为郑人打进郭城来向鲁国求救,被隐公以使者应对不当的借口拒绝,实际他是对宋国私下把公子翚拉去为他们进攻郑国助阵不满。当然,这里还有周王室以及地区霸主齐国都支持郑国的考虑。此时郑国的庄公是周王室的卿士,还是个很清醒的国君,在他的建议下,郑国与鲁国互换了在对方附近的飞地,此后鲁国还因站在郑国方面得到了“郜”和“防”两座城邑。

    到公元前七一五年(鲁隐公八年,周桓王五年),鲁国执政的卿、司空无骇死了,下一年,鲁国还死了一位叫“挟”的卿。于是公子翚(羽父)有了心思,想要当上执政的卿。

    三年后,公元前七一二年(鲁隐公十一年,周桓王八年),“翚”(羽父)首先向隐公提出要杀掉桓公,但隐公告诉他:“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我现在之所以还占着这个位子,是因为他还年轻,我马上就会把这个位子传给他了,我已经安排人去建设“菟裘”那个地方,准备去那里养老。)”。

    可公子翚还是不安心,于是反过来勾结桓公弑杀了隐公。

    不过桓公的下场也不好,先是被齐僖公把与自己儿子(后来的齐襄公)有私情的女儿文姜塞给他,后来又被上位的齐襄公让他带文姜去齐国会面。在齐国期间因为桓公责备了文姜几句,齐襄公就让公子彭生把他杀了,那是在公元前六九四年(鲁桓公十八年,周庄王三年,齐襄公四年),上距桓公弑杀隐公十八年。

    ————————————————————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01鲁隐摄位7节、003无骇命氏1节、004彄谏观鱼1节、006鲁平杞莒1节、007鲁修戎好1节、011许田易祊1节、012滕薛争长1节):

    通宝推:年青是福,史文恭,楚庄王,澹泊敬诚,老老狐狸,豹子头,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滕薛争长1/1

      《隐七年经》:

      滕侯卒。((p 0052)(01070002))(012)

      《隐七年传》:

      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p 0053)(01070101))(012)

      我的粗译:

      我们的隐公七年(公元前七一六年,周桓王四年),春天,一位滕侯去世了,《春秋经》没写上他的“名”,是因为他们和我们没有同盟。凡诸侯同盟,国君就会互相“称名”,同盟诸侯要是“薨”了,他们会用国君的“名”来告丧,同时通报上一朝结束,嗣君上位,以此延续友好关系,让“民”休养生息,这就是“礼”的主干。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故薨则赴以名”曰:

      盟时以名告神,故其卒亦以名讣告同盟诸侯。成十三年滕公会鲁公及诸侯同伐秦,不知是同盟之国否,而十六年滕子卒亦不名。

      桥:七十五年后《春秋经》曾为一位滕侯“书名”,相应的那条《左传》则提到了此人的“谥”,这大概就是“诸侯同盟”的写法了: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僖十九年经》(p 0379)(05190001))(043)

      宋人执滕宣公。(《僖十九年传》(p 0381)(05190201))(043)

      杨伯峻先生注“告终、称嗣也”曰:

      本脱“称”字,今依《石经》、宋本、岳本、足利本、金泽文库本补。告终,谓告亡者之卒,称嗣,谓告嗣位者为何人。

      杨伯峻先生注“以继好息民”曰:

      继同盟之旧好,取得各国承认,而安息人民。

      杨伯峻先生注“谓之礼经”曰:

      礼经犹言礼之大法。隐十一年《传》云:“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襄二十一年《传》云:“会朝,礼之经也。”《乐记》云:“著诚去伪,礼之经也。”此“礼经”即“礼之经也”之意。杜《注》谓周公所制礼经(《礼经》)。误。

      《隐十一年经》: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p 0070)(01110001))(012)

      《隐十一年传》: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p 0071)(01110101))(012)

      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p 0071)(01110102))(012)

      薛侯许之,乃长滕侯。((p 0072)(01110103))(012)

      《桓二年经》:

      滕子来朝。((p 0083)(02020002))(012)

      《庄三十一年经》:

      夏四月,薛伯卒。((p 0248)(03310002))(012)

      我的粗译:

      四年后,我们的隐公十一年(公元前七一二年,周桓王八年),春天,滕侯和薛侯一起来朝见我们主上,结果他们两个争执起谁先谁后的问题。薛侯说:“我先封。(我们家是先受封的。)”,滕侯却说:“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我们家祖上,是周家的卜正,而你们薛家,是庶姓,所以我不能在你后面。)”。

      于是我们的“公”派了羽父(公子翚)向薛侯捎话求情:“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主上与滕君光临寡人这里,委屈您了,可周家有谚语说:“山上有木材,木匠看过才拿来;宾客守规矩,主人看了会有数。”。我们周家的盟会,一向是异姓在后的。就算是寡人前去朝见你们薛家,也不敢和那些“任”姓的人争先。主上要是还愿意给寡人面子,我就希望为滕君求个情。)”。

      薛侯答应了,于是让滕侯在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一年春”曰:

      冬至在去年十二月初二乙卯,(仍)建丑。有读为又,甲骨文、金文多作“又”。《春秋》《经》文凡整数与零数之间悉加“有”字,《传》文则否。

      杨伯峻先生注“滕侯、薛侯来朝”曰:

      朝有数义,臣下见君上曰朝,“孟子将朝王”是也,此日常之朝。诸侯朝见天子亦曰朝,此觐见之朝,《仪礼》有《觐礼》载其仪节。诸侯相见亦曰朝,其朝见之仪,《大戴礼记?朝事》有“诸侯相朝之礼”(载之)。薛国朝鲁仅此一见。此后小国于大国,尤于霸主,非朝不可。

      杨伯峻先生注“争长”曰:

      长,上声。争长,争行礼先后。

      杨伯峻先生注“我先封”曰:

      薛之祖先奚仲居薛,为夏朝车正之官,是薛封于夏代。

      杨伯峻先生注“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曰:

      卜正,官名,为卜官之长。《周礼?春官》有太卜,当即此。

      杨伯峻先生注“薛,庶姓也”曰:

      庶姓,非周之同姓也,详后。

      杨伯峻先生注“君与滕君辱在寡人”曰:

      辱为表敬副词。在,存问也。说详王引之《经义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山有木,工则度之”曰:

      度音踱(入声),《尔雅?释器》郭璞《注》引作“剫”,治木谓之剫。(《诗?鲁颂?閟宫》云,“徂徕之松,新甫之柏,是断是度,是寻是尺”,正此度字之义。)又可解为丈量长短。《汉书?律历志》所谓“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

      杨伯峻先生于“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之后注云:

      度、择为韵,古音元音相同。

      杨伯峻先生注“周之宗盟”曰:

      宗盟为并列结构。《周礼?大宗伯》:“以宾礼亲邦伯,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是宗亦会同之名。《尚书?禹贡》“江-汉朝宗于海”,朝、宗亦以同义词并列为一词。则宗盟者,犹言会盟也。前人皆未得其义。

      杨伯峻先生注“异姓为后”曰:

      陶鸿庆《左传别疏》云:“《周礼?秋官?司仪职》云:‘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郑《注》云:‘庶姓,无亲者也;异姓,昏姻也。’贾《疏》云:‘土揖庶姓以下,先疏后亲为次。’哀二十四年《传》,周公及武公娶于薛,薛于鲁固昏姻也,故滕侯言‘庶姓’,公言‘异姓’,庶有卑称,而异存敌体。滕侯意主指斥,公意主平亭。一语之殊,辞气宛然。左氏修词精当如此。”

      杨伯峻先生注“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曰:

      诸任,谓任姓诸国。《正义》引《世本?姓氏篇》,?任姓之国有十,谢、章、薛、舒、吕、祝、终、泉、毕、过。齿,列也。不敢与齿,谓不敢与并列。

      杨伯峻先生注“君若辱贶寡人”曰:

      贶,加惠也。

      杨伯峻先生注“薛侯许之,乃长滕侯”曰:

      长,仍读上声,动词使动用法。长滕侯,使滕侯先于薛侯。

      杨伯峻先生注“滕子来朝”曰:

      无《传》。滕子即隐公十一年之滕侯,公、侯、伯、子、男皆古国君之通称,故或称“滕侯”,或称“滕子”,亦犹僖公二十七年《经》云“杞子来朝”,而文公十二年《经》云“杞伯来朝”。或书“杞子”,或书“杞伯”,其实一也。

      桥案:此“滕子来朝”是在公元前七一〇年(鲁桓公二年,周桓王十年),上面《春秋经》和《左传》记载的“滕侯、薛侯来朝”两年后。

      杨伯峻先生注“夏四月,薛伯卒”曰:

      无《传》。

      桥案:此“薛伯卒”乃在公元前六六三年(鲁庄公三十一年,周惠王十四年),在上面“滕侯、薛侯来朝”四十九年后,不知还是同一“薛伯”否。不过这是《春秋经》和《左传》在那之后头一次提及“薛”。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滕”(杨注:滕,国名,周文王子错叔-绣,武王封之,居滕,今山东省-滕县西南十四里有古滕城,即滕国也。此滕侯不知其名与谥。自叔绣至滕宣公十七世,乃见于《春秋》;滕隐公卒于鲁哀公之十一年,滕隐公以后,尚有六世为君,孟轲犹得见滕文公。《战国策?宋策》谓宋康王灭滕。孔《疏》引《世族谱》谓齐灭滕。金正炜《战国策补释》主宋灭滕说。彝器有滕侯????[魚木]簋、滕虎簋。“滕”字并从舟从火作“[腾-月+舟-马+火]”。《魏三体石经左传残石》则作“縢”。一九八〇年于滕县-庄里西村发现一套青铜乐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下面是滕国故城的天地图卫星影像,图中城墙遗迹隐约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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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邳”——“上邳”(杨注:薛,任姓国,杜《注》谓小国无传记,其君之世不可知。定元年《传》谓奚仲居薛;《国语?晋语四》谓黄帝之子十二姓,任为其一,则薛亦黄帝之后也。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十八曾比辑薛史事而论之。盖薛本居薛城,今山东-滕县南四十里;后迁邳,亦曰下邳,在今江苏?邳县东北;旋又迁上邳,即仲虺城,在薛城之西。春秋以后又迁下邳。阎若璩《四书释地》谓齐湣王三年,封田文于薛,即薛亡之岁。传世器有薛侯匜、薛侯鼎,一九七三年山东-滕县-官桥公社-狄庄大队在薛城遗址又发现薛仲铜簠四件。#邳亦古国,据杜《注》,即今江苏之邳县旧治邳城镇。今本《竹书纪年》“外壬元年,邳人、姺人叛”,盖袭取《左传》此文为之。#邳,今江苏-邳县东北邳城镇,即邳县旧治。),推测位置为:东经117.20,北纬34.90(薛国,张旺镇-皇殿岗村周围,有遗址,大城东南角隔出小城,均为不规则长方形,小城内有宫城及其东小城均为方形。春秋时只有小城和宫城。大城:3300╳2300,736万平方米;小城:913╳700,60万平方米;宫城:170╳150,2.5万平方米;宫东城:190╳190。大城:战国至汉;小城:晚商至汉;宫城,宫东城:西周至汉?)。

      下面再贴一遍薛国故城GoogleEarth卫星影像,图中城墙遗迹亦是隐约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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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镐”推测位置为:东经108.74,北纬34.24(沣河东岸斗门镇一带)。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下面是滕侯、薛侯来朝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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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意这一章《左传》是要讲解当时核心的姬姓诸侯与其他异姓诸侯的关系及相处之道。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许田易祊1/1

      《隐八年经》: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bēng)。庚寅,我入祊。((p 0056)(01080002))(011)

      《隐八年传》:

      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bēng)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p 0058)(01080201))(011)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隐公八年(公元前七一五年,周桓王五年,郑庄公二十九年),郑伯(郑庄公)向我们提议:他们把泰山之祀的责任转给我们,而由他们去祀周公,这样一来就可以用泰山之祊交换我们的许田。这年三月,郑伯派大夫“宛”来把“祊”送给我们,他们就不祀泰山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曰:

      “祊”,音崩,《公羊》、《谷梁》及《汉书?五行志》引俱作“邴”。方与丙,古音同属邦母阳韵,故从方之祊与从丙之邴,可得通假。宛,郑大夫。

      杨伯峻先生注“庚寅,我入祊”曰:

      鲁虽入祊,然犹未完全固定,桓公元年卒易祊田,祊始肯定归鲁。

      杨伯峻先生注“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曰:

      郑桓公为周宣王母弟,因赐之以祊,使于天子祭泰山时,为助祭汤沐之邑。周成王营王城(在今洛阳市),有迁都之意,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君朝见周王时朝宿之邑。《诗?鲁颂?閟宫》“居常与许”是也。或据此以周公-姬旦或伯禽本封在今许昌或今鲁山县者,误。郑庄公或者见周王-泰山之祀废弃已久,助祭汤沐之邑无所用之,祊又远隔,而许则近,因欲以祊易许。许有周公之别庙,恐鲁以废祀周公为辞拒之,故以舍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为辞。释,舍弃也。易,交易,互换也。许田据《太平寰宇记》,今河南省-许昌市南有鲁城,即此许田。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曰:

      郑先归祊,鲁此时尚未以许田与郑。至桓元年,郑始以璧假许田,《史记?年表》云:“隐公八年易许田,君子讥之。”盖用《谷梁》义。

      《桓元年经》: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p 0081)(02010001))(011)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p 0081)(02010002))(011)

      《桓元年传》:

      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郑。郑人请复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许之。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p 0082)(02010101))(011)

      《桓元年经》: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p 0082)(02010003))(011)

      《桓元年传》: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结祊成也。盟曰:“渝盟,无享国!”((p 0082)(02010201))(011)

      《桓元年经》:

      秋,大水。((p 0082)(02010004))(011)

      《桓元年传》: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p 0082)(02010301))(011)

      冬,郑伯拜盟。((p 0082)(02010401))(011)

      我的粗译:

      四年后,我们的桓公元年(公元前七一一年,周桓王九年,郑庄公三十三年),春天,我们的“公”(鲁桓公)即位后,马上向郑人示好。“公”和郑伯在“垂”会见,郑人于是提出把祀周公的责任交给他们,同时完成交换祊田的交易,我们“公”答应了。这年三月,郑伯(郑庄公)用玉璧把许田借回去,由他们来祀周公,也是因为他们已经把祊田给了我们。

      这年夏四月丁未那天(杨注:丁未,二日。),我们的“公”和郑伯在“越”那里举行了盟誓,这是为了确认关于“祊”的交易。盟辞是:“渝盟,无享国!(谁要违反这个盟约,就不能继续领有自己的“国”!)”。

      这年秋天,我们这里发了大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

      这年冬天,郑伯又来我们这里感谢我们与他们达成盟约。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元年春王正月”曰:

      去年十二月十四日辛酉冬至,此年仍建丑。

      杨伯峻先生注“公即位”曰:

      “位”,《古文经》作“立”。金文无位字,位皆作“立”。《汉书?刘歆传》谓《左氏传》多古字,然今本绝少古字,钱大昕《潜研堂文集答问四》谓盖魏、晋以后经师所改。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曰:

      垂见隐八年《经?注》。此事亦见于隐八年《经》与《传》。《史记?鲁世家》云:“桓公元年,郑伯以璧易天子之许田。”《集解》云:“郑以祊不足当许田,故复加璧。”郑伯以祊加璧与鲁易许田,此实交换,而《经》、《传》以假借言之者,盖袭用当时辞令。《谷梁传》则云:“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春秋繁露?王道篇》亦云,盖《公》、《谷》义。

      杨伯峻先生注“郑人请复祀周公,卒易祊田”曰:

      隐公八年《传》只云“使宛来归祊”,“我入祊”,而未言以许田致郑,故郑复以再祀周公终此交易为请。鲁初受祊而不致许者,或以祊小许大,不足抵偿之故,郑故加以璧。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曰:

      为周公、祊故也,犹言为郑请祀周公且以祊归我故也。周公与祊为两事,观上文自明,故此文有省略。于鬯不解此,谓“为周公-祊”不辞,当作为周公祀,无据。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正义》注云:“成会礼于垂,既易许田,然后盟以结之。”

      杨伯峻先生注“冬,郑伯拜盟”曰:

      诸侯来鲁,鲁史应书,而?经?无之,毛奇龄?经问?云:“鲁史于桓年独多阙文,不知旧史故阙而夫子仍之,又不知夫子本完书而其后又从而阙之,皆不可考矣。”夫子即孔丘。孔丘与?春秋?之关系,?前言?已详之。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垂”——“犬丘”(杨注:垂,卫地,即今山东省-曹县北之句阳店。或以为在今鄄城县东南十五里。#犬丘即垂,一地两名。互参《经?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5,北纬35.53(鄄城东南十里)。

      “许田”(杨注:周成王营王城(在今洛阳市),有迁都之意,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君朝见周王时朝宿之邑。《诗?鲁颂?閟宫》“居常与许”是也。或据此以周公-姬旦或伯禽本封在今许昌或今鲁山县者,误。郑庄公或者见周王-泰山之祀废弃已久,助祭汤沐之邑无所用之,祊又远隔,而许则近,因欲以祊易许。许有周公之别庙,恐鲁以废祀周公为辞拒之,故以舍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为辞。释,舍弃也。易,交易,互换也。许田据《太平寰宇记》,今河南省-许昌市南有鲁城,即此许田。),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9,北纬33.9(许田据《太平寰宇记》,今河南省-许昌市南有鲁城,即此许田。)。

      “泰山”(杨注:东岳泰山,在今山东-泰安县北,高一千五百二十四公尺。),推测位置为:东经117.10,北纬36.26。

      “祊”——“防”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18,北纬35.28(方城镇)。

      “越”(杨注:越当在今山东省-曹县附近。),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6,北纬34.9(曹县附近)。

      下面是以泰山之祊易许田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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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完全是郑庄公主动推动的,从上面“郑伯以璧假许田”之“假”(借)看,交换在名义上仍未“完全固定”,或者与当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制度有关。另外,容许鲁人先“入祊”,郑庄公确实大气,眼光也够深远,可惜没有太大的舞台让他施展。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修戎好1/1

      《隐二年经》:

      二年春,公会戎于潛。((p 0020)(01020001))(007)

      《隐二年传》:

      二年春,公会戎于潛,修惠公之好也。戎请盟,公辞。((p 0022)(01020101))(007)

      《隐二年经》: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p 0020)(01020004))(007)

      《隐二年传》:

      戎请盟。秋,盟于唐,复修戎好也。((p 0023)(01020401))(007)

      我的粗译:

      在我们隐公二年(公元前七二一年,周平王五十年,齐僖公十年)春天,我们“公”(鲁隐公)在“潛”与戎人会面,重申惠公与他们的友好关系,戎人提出要举行盟誓,我们“公”没答应。

      后来戎人又一次提出要举行盟誓,结果在这年秋八月庚辰那天(杨注:以《长历》及今法推之,八月不应有庚辰之日,疑《经》有误字。),我们“公”和戎人在“唐”盟誓,恢复和他们的友好关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二年春”曰:

      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戊辰冬至,实建丑。有闰月。

      杨伯峻先生注“二年春,公会戎于潛,修惠公之好也”曰:

      戎与惠公,本有友好;今日又相会见,寻温旧好,故曰修好。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戎”(杨注:春秋时,华、戎犹杂处。哀十七年《传》叙卫庄公登城见戎州,可以为证。《水经?济水注》:“济渎自济阳县故城南,东迳戎城北,《春秋》‘公会戎于潛’是。”据《清一统志》,山东省-曹县西北有戎城。#此戎即己氏之戎,隐二年公会戎于潜,七年“戎伐凡伯”,皆此戎也。今曹县西南乃其故城所在。#《吕氏春秋?慎小篇》亦载此事,作“登台以望,见戎州”,高诱《注》谓“戎州,戎之邑也。”杜《注》同。下文且云“见己氏之妻发美”,不论登城或登台,皆不得见他邑人之发,故江永《考实》谓“卫之城外有己氏人居之,谓之戎州”;沈钦韩《地名补注》又谓“州者,是其州党之名”,皆合情理。),推测位置为:东经115.22,北纬35.05(曹县-常岗庙村西北100米常岗庙遗址,新石器时期至东周)。

      “潛”(杨注:潛,以《管子?小匡篇》返鲁侵地常与潛证之,潛为鲁地,当在今济宁市西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4,北纬35.2(济宁市西南)

      “唐”(杨注:唐,据顾栋高《大事表》,在今山东省-曹县东南四十里。春秋时,以唐为地名者有五处,此是鲁国之唐。据《读史方舆纪要》,今山东省-鱼台县旧治(今治已移驻谷亭)东北十二里有武唐亭,当即此地。与《大事表》说不同,似以此说为长。),推测位置为:东经116.57,北纬35.06(张黄镇-武台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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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七年经》: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p 0053)(01070006))(007)

      《隐七年传》:

      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p 0054)(01070501))(007)

      我的粗译:

      早先,戎人朝见周王室,给各位公和卿都送去礼物,但凡伯没把他们当客人那样尊重。到我们的隐公七年(公元前七一六年,周桓王四年,齐僖公十五年),冬天,天王派凡伯出访我们这里,返程在“楚丘”遭遇戎人袭击,被戎人抓住带回了他们那里。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曰:

      定公四年《传》云“君行,师从;卿行,旅从”,则凡伯之出使,必非少数人,戎欲拦截而击之,亦必用相当兵力,故曰伐。

      桥案:这里凡伯被俘,尤可见当时戎人势力高涨,华夏族之城邑只是一座座孤岛而已。

      杨伯峻先生注“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曰:

      初,不知何年,当在此以前而已。发币犹致币也。详王引之《经义述闻》。据《仪礼?聘礼》,贵宾于朝君以后,又访问公卿,公卿接待之于祖庙,复又私相见面,两次皆有财礼,则所谓致币也。《说文》:“币,帛也。”《仪礼?士相见礼》“凡执币者”,《疏》云:“玉、马、皮、圭、璧、帛,皆称币。”此引申义。发币之币即引申义。戎朝周王,于周室公卿亦致送财币。公卿受币后,据《仪礼?聘礼?注》及《诗?大东》郑《笺》,应设宴招待,并回致财币。凡伯为周室世卿,戎致送礼物,而竟不回报,是不以贵宾之礼待戎,故曰弗宾。弗宾者,不以贵宾之礼待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曰:

      王使凡伯聘鲁,凡伯回返周室,道经楚丘,楚丘为戎所据之邑,戎故得拦截而击之。执之而归。

      “凡”(杨注:凡,本国名,周公之后,僖二十四年《传》“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是也。凡伯盖世为周王室卿士而食邑于凡。《诗?大雅?板?序》云,“《板》,凡伯刺厉王也”,此为厉王时之凡伯;《诗?大雅?瞻卬》与《召旻?序》俱云,“凡伯刺幽王大坏也”,此为幽王时之凡伯。此凡伯当系此二人之后代。据《方舆纪要》及《春秋大事表》,凡城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南二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3,北纬35.40(輝縣市-北雲門鎮-後凡城村東南(西北?姬家寨村正南)地,城牆爲土築,今遺址猶存)。

      “楚丘”(杨注:楚丘当为戎州-己氏之邑,地界曹国与宋国之间。据《一统志》,楚丘城在今山东省-成武县西南、曹县东南三十里。杜《注》以为卫地,误。详《春秋大事表》。以归者,戎胁迫凡伯与之同归。实执之也。《春秋》以及三《传》凡伯不再见,盖为此欤?《淮南子?泰族训》云“周之衰也,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即用此文。#楚丘在今商丘市东北,山东-曹县东南,余详隐七年《经?注》。#卫自成公已迁都帝丘,即今濮阳县西南二十许里之颛顼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5.71,北纬34.70(曹县-安蔡楼乡-楚天集村——旧称楚丘集)。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下面是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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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时期据说一度“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也是反映这种情形的重要例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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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二年经》:

      公及戎盟于唐。((p 0084)(02020008))(007)

      《桓二年传》:

      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p 0091)(02020601))(007)

      《桓二年经》:

      冬,公至自唐。((p 0084)(02020009))(007)

      《桓二年传》:

      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p 0091)(02020701))(007)

      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p 0091)(02020702))(007)

      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p 0091))(02020703))(007)

      我的粗译:

      又过了六年,在我们的桓公二年(公元前七一〇年,周桓王十年,齐僖公二十一年),我们“公”(鲁桓公)再度在“唐”那里与戎人举行了盟誓,这是要重申过去的友好关系。

      这年冬天,我们“公”从“唐”那里回来,《春秋经》上这么写,意思是我们“公”向祖庙进行了祭告。

      凡是我们的“公”出行,都要告于宗庙;回来后,则要喝庆功酒、大家按顺序向祖先敬酒、正式记录下各人的功劳,这是规矩。

      《春秋经》在记录的时候,如果与一位国君会见,则去与回都只载明会面的地点,因为这种见面会互相谦让,不知谁为主,如果是三位以上的国君会见,则去的时候载明会面地点,回的时候则按顺序开列会面人员,因为必定要排出先后才能完成会面。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曰:

      隐公于其二年尝与戎盟,今又盟,即修旧好。

      杨伯峻先生注“冬,公至自唐”曰:

      孔《疏》引《释例》云,全《经》“凡盟有一百五(?),公行一百七十六。书至者八十二。其不书至者九十四,皆不告庙也”,然则书至者,皆归而告于庙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曰:

      此第一次书“至”,故说明其缘由。十六年又第一次书“至自伐郑”,故申之曰“以饮至之礼也”。

      杨伯峻先生注“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曰:

      据《左传》及《礼记?曾子问》,诸侯凡朝天子,朝诸侯,或与诸侯盟会,或出师攻伐,行前应亲自祭告祢庙,或者并祭告祖庙,又遣祝史祭告其余宗庙。返,又应亲自祭告祖庙,并遣祝史祭告其余宗庙。祭告后,合群臣饮酒,谓之饮至。舍,去声,音赦,置也。爵,古代酒杯,其形似雀,故谓之爵。爵,古雀字。设置酒杯,犹言饮酒。策,此作动词用,意即书写于简策。勋,勋劳。策勋亦可谓之书劳,襄十三年《传》“公至自晋,孟献子书劳于庙,礼也”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曰:

      特,独也。特相会者,鲁公与另一国相会也。相会必有主人,单独二人相会,则莫肯为主,两人相让,故云让事。让事之会,无论公往,或者他国来,皆称举所会之地。

      杨伯峻先生注“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曰:

      参同三,会者三国以上,必有一国担任主人,成有当、任之义,此与让事之让相对成文。说详章炳麟《春秋左传读》。凡三国以上之盟会,公往,则称举所会之地;他国来,则称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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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十八年经》:

      夏,公追戎于济西。((p 0206)(03180002))(007)

      《庄十八年传》:

      夏,公追戎于济西。不言其来,讳之也。((p 0208)(03180301))(007)

      《庄二十年经》:

      冬,齐人伐戎。((p 0214)(03200004))(007)

      《庄二十六年经》: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p 0233)(03260001))(007)

      夏,公至自伐戎。((p 0233)(03260002))(007)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三十四年,在我们的庄公十八年(公元前六七六年,周惠王元年,齐桓公十年),夏天,我们的“公”(鲁庄公)在济西驱逐戎人。《春秋经》上没写戎人是怎么来的,那是因为要避讳。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公追戎于济西”曰:

      《周礼?小司徒》郑《注》云:“追,逐寇也。”此盖追字本义。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甲文说?释追逐》。

      杨伯峻先生注“不言其来,讳之也”曰:

      《经》文只书追戎,不书戎来,故《传》释为讳之。何为讳之,杜《注》以为戎来而鲁不知,沈钦韩以为戎狄为中国之患,故讳言其来;喜其捍禦有术,故书追之。说详《左传补注》,近是。

      杨伯峻先生注“冬,齐人伐戎”曰:

      无《传》。《谷梁》“戎”作“我”,字之误也,详钟文烝《谷梁补注》。此为《经》书伐戎之始。

      桥案:这一条《春秋经》表明齐桓公已经介入伐戎之事。这是在公元前六七四年(鲁庄公二十年,周惠王三年,齐桓公十二年)。六年后《春秋经》中又记载了一次鲁庄公与戎人的战事。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有六年春”曰:

      冬至在正月初九丙午,(此年)建子,有闰。

      “济西”(杨注:僖三十一年《传》云:“取济西田,分曹地也。”故《正义》以“济西”为济水之西,服虔以“济西”为曹地。#济水为古四渎之一,所谓江、河、淮、济是也。源出河南省-济源县-王屋山。春秋时济水经曹、卫、齐、鲁之界。以僖三十一年《传》证之,济西为曹地,曹?鲁分境之济,当在今山东省-巨野县、寿张县、东平县之间。济水今惟存发源处。#僖三十一年《传》云:“取济西田,分曹地也。自洮以南,东傅于济。”盖济西之田,本得之于晋,今则用以赂齐。《年表》云:“齐惠公元年,取鲁-济西之田。”),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7,北纬35.4(自洮以南,东傅于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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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左传》反映庄公之前(也是齐桓、管仲之前)的鲁人与戎人关系暧昧,“披发左衽”有由来矣。

      • 家园 商榷一下

        凡伯伐戎,可能不是戎的势力增长,而是周分封诸侯侵入到戎的势力范围。周的分封,多是同姓同族同盟,更象是派出的殖民团,以国(城市)为据点,郊外就是“野人”,也就是原生部落。

        鲁与齐,都是武王契入到东夷的据点,次第吞灭周边的小部落,比如茱子、莱子之流。齐太公入营丘,就是与本地的“侯”争夺战略要地。这里的客主之势是十分明显的。

        比较特殊的就是秦、楚,与周室关系疏远,更象是本地蹶起的。楚就是直截了当地说:“我蛮夷也!”他们都是自外于华夏的。

        当然,也有可能戎是游牧民族,那么才有可能游动于各国(城市)之间,突然袭击国。

        春秋时的各国,其实更象一个孤零零的点,在点之间则是荒野和不知名的落后氏族。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疏远,但还是同一来源

          秦、楚与殷商的文化较近,楚人说“我蛮夷也”是强调政治上的相对独立性,表达对周王室主导下的秩序不感冒。

          周与商也是同一文化的同源族群。建殖民据点的周人与随行的商遗民是同盟军。

          东夷的说法也不太可靠。据王献唐先生的研究,商代的山东就存在姜姓古国,莱夷也有人认为是姜姓。太公封齐,并非空降兵,姜姓族群的原居地就在东方。

          另外,春秋时期的中国境内没有游牧民族,戎狄都是操持农业的.

        • 家园 谢谢回复,诚如您所说,

          入侵者是周人,我这里所说,是戎狄的反扑,本已被周人占据的一些地方又被他们一时之间夺了回去,后来最终还是入侵者成功了。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平杞莒1/1

      《隐二年经》:

      夏五月,莒人入向。((p 0020)(01020002))(006)

      《隐二年传》:

      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p 0022)(01020201))(006)

      《隐四年经》: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p 0033)(01040001))(006)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隐公二年(公元前七二一年,周平王五十年,杞武公三十年),莒子(莒国国君)从向国娶了老婆,但那位向姜在莒国呆不住,自己跑回向国。这年夏五月,莒人打进向国,又把姜氏(向姜)抢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曰:

      入者,以兵深造其国邑之名。然有二义:有入而取其地者,有入而不取其地者。取其地,与灭同,闵二年“狄入卫”,哀八年春“宋公入曹”是也。不取其地,隐十年“宋人、卫人入郑”,桓二年“入杞”是也。此“入向”不知取地与否。据《传》云云,是称兵夺妇而入其国邑,未尝取地,故《公》、《谷》亦曰“得而不居”。然僖二十六年公会莒兹 [不/十]公、宁庄子盟于向,宣四年鲁伐莒取向,襄二十年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向皆莒地,则又似灭其国而取其地。说本毛奇龄《春秋传》。

      杨伯峻先生注“四年春王二月”曰:

      冬至在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己卯,此年实建丑,二月则建寅之月。

      莒人伐杞。取牟娄”杨伯峻先生虽云“无《传》。”,且云“外诸侯取邑,全部《春秋》唯此年及六年两见。或以后疆埸之争,此取彼夺,数见不鲜,故皆略之乎。”,但这正是莒人灭掉向国之后膨胀的体现,也引起了后面他们与杞国的冲突,需要鲁桓公来调停。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介根”(杨注:莒,国名,《郑语》“曹姓邹、莒”,以莒为曹姓,恐另一莒。此莒国,春秋后五十年为楚所灭,见《楚世家》。传世彝器有中子化盘,记楚简王伐莒,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据文八年《传》及《世本》,当为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省-莒县。据《鲁语下》“晋信蛮夷”之语,则当时人以蛮夷视之。#介根本莒旧都,在今山东-高密县东南四十里,即胶县西南七里,并参隐二年《经?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9.9,北纬37.1(胶州西南)。

      “莒”——“莒父”(杨注:莒,国名,《郑语》“曹姓邹、莒”,以莒为曹姓,恐另一莒。此莒国,春秋后五十年为楚所灭,见《楚世家》。传世彝器有中子化盘,记楚简王伐莒,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据文八年《传》及《世本》,当为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省-莒县。据《鲁语下》“晋信蛮夷”之语,则当时人以蛮夷视之。#据《山东通志》,今莒县即莒国,一云,即鲁之莒父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向”(杨注:向,国名,姜姓。据《太平寰宇记》,莒县南七十里有向城,当即此向。杜《注》谓“谯国-龙亢县东南有向城”,则在今安徽-怀远县西四十里,距莒甚远,非也。怀远之向当是襄十四年“会吴”之向。说详江永《春秋地理考实》、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并黄汝成《集释》。顾栋高《大事表?春秋入国灭国论》云:“莒人入向,而宣四年伐莒取向,则向已为莒邑,而隐二年向为莒灭明矣。”#向,莒地,在今山东省-莒县南七十里,又见隐二年《经》并《注》。#向即隐二年“莒人入向”之向,在今山东省-莒县南七十里。本为国,莒人取之。今鲁又取之于莒。然襄二十年《经》云“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杜《注》云:“向,莒邑。”似向仍属于莒,或此年鲁虽取之,而其后莒又有之。杜《注》谓“东海-承县东南有向城,远,疑也”,则在今山东省-枣庄市之东南。杜预自疑其远,他人自不信之矣。说详《汇纂》及江永《考实》。),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4,北纬35.32(莒南县-大店镇西南部,有遗址,南北约2500,东西约3000)。

      “牟娄”(杨注:据《清一统志》,牟、娄为两邑,牟城在今山东-寿光县东北二十里,娄乡城在诸城县西南四十里。杜预《注》以牟娄为一邑,即诸城县西之娄乡。昭五年《经》及《传》“莒-牟夷以牟娄与防、兹来奔”。如此,牟娄实为一地,杜说可信。宣十五年《经》之“无娄”,《公羊》虽作“牟娄”,实另一地。外诸侯取邑,全部《春秋》唯此年及六年两见。或以后疆埸之争,此取彼夺,数见不鲜,故皆略之乎。),推测位置为:东经119.18,北纬35.84(程戈庄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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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二年经》:

      秋七月,杞侯来朝。((p 0084)(02020005))(006)

      《桓二年传》:

      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p 0090)(02020301))(006)

      《桓二年经》:

      九月,入杞。((p 0084)(02020007))(006)

      《桓二年传》:

      九月,入杞,讨不敬也。((p 0091)(02020501))(006)

      《桓三年经》:

      六月,公会杞侯于郕。((p 0096)(02030003))(006)

      《桓三年传》:

      公会杞侯于郕,杞求成也。((p 0098)(02030401))(006)

      我的粗译:

      十一年后,到我们的桓公二年(公元前七一〇年,周桓王十年,杞武公四十一年),秋七月,杞侯(杞武公)来朝见我们的主上(鲁桓公),不敬。等这位杞侯走了,我们就开始策划进攻杞国。

      这年九月,我们打进杞国,这是要惩罚他们的不敬。

      下年六月,我们的“公”在“郕”那里会见杞侯,这是因为杞国向我们求和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入杞”曰:

      不称主帅,帅兵之人非卿也。入,入其国而不有其地。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入杞,讨不敬也”曰:

      僖二十七年《传》云:“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又云:“秋,入杞,责无礼也。”与此《传》事同而文异。

      杨伯峻先生注“六月,公会杞侯于郕”曰:

      《公羊》作“公会纪候于盛”。杞、纪易误,郕、盛可通。杜预无《注》,则以此“郕”即隐公五年之“郕”。《谷梁》范宁《注》云,“郕,鲁地”,与杜异。鲁地之郕,《左传》作“成”,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

      “公会杞侯于郕,杞求成也”杜《注》云:“二年入杞,故今来求成。”

      “杞”——“淳于”(杨注:杞,国名,姒姓。杞本旧国,汤封之,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曾言之,证以卜辞中有杞侯(《殷虚书契后编下》三七?五),良信。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是为重封,故亦称夏(见《逸周书?王会解》),犹宋之称殷、称商。国都初于今河南?杞县,春秋前即已东迁。清-光绪间,山东-新泰县出土杞伯器多种,许瀚以为新泰即杞都所在,详见吴式芬《攈古录?金文》卷二。其后又迁淳于,即今山东-安丘县东北三十里之杞城。据顾栋高《大事表》,杞武公二十九年入春秋。春秋后三十六年,即杞简公元年,楚惠王灭之。《史记》有《杞世家》,传世有杞伯鼎、杞伯豆等。一九六六年,山东-滕县-木石公社-南台大队又发见杞伯-每比所作邾曹鼎,定为西周-厉王时物。),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4,北纬36.07(僖十四年前襄二十九年后杞都,泰安县-淳于村)。

      “郕”——“成”(杨注:《公羊》作“公会纪候于盛”。杞、纪易误,郕、盛可通。杜预无《注》,则以此“郕”即隐公五年之“郕”。《谷梁》范宁《注》云,“郕,鲁地”,与杜异。鲁地之郕,《左传》作“成”,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成”,《谷梁传》作“郕”,成、郕字通。古成邑在今山东省-宁阳县北。后为孟氏采邑。定十二年仲由为季氏宰,将堕成,公敛父谓孟孙,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云云;哀十五年成叛入齐,既而齐归成,是成为鲁北境近齐之邑。#成,据《山东通志》,今山东-宁阳县东北九十里,亦作“郕”。#“成”各本俱作“郕”,其实成、郕一地,今从监本,以求一律。#成即郕,本杞田,后为孟氏邑。今山东-宁阳县东北。#成在今山东-宁阳县东北九里,在鲁都稍西而北五十余里,鲁北境。),推测位置为:东经117.18,北纬35.86(田家林,有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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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十二年经》:

      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p 0133)(02120002))(006)

      《桓十二年传》:

      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p 0134)(02120101))(006)

      我的粗译:

      又过了十年,到我们的桓公十二年(公元前七〇〇年,周桓王二十年,杞靖公四年),夏六月壬寅那天(杨注:壬寅,初二日。),我们的“公”和杞侯(杞靖公)、莒子在“曲池”盟会,我们让杞、莒两国达成了和约。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曰:

      隐四年,莒人伐杞,自是遂不和,鲁与两国相邻,因而和之。

      “曲池”(杨注:“曲池”,《公羊传》作“毆蛇”,《纪年》作“區蛇”。區、毆与曲为平入对转,蛇与池古音亦同。曲池在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94,北纬35.94(蒋集镇-黄庵村)。

      下面是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点看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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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十六年经》:

      冬,城向。((p 0145)(02160004))(006)

      《桓十六年传》:

      冬,城向。书,时也。((p 0145)(02160401))(006)

      我的粗译:

      四年后的我们桓公十六年(公元前六九六年,周桓王二十四年,杞靖公八年),冬天,我们加筑了“向”的城墙。《春秋经》上之所以写这一笔,是因为这次行动是按节令来的。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城向”曰:

      向已见隐二年《经?注》,则此时向已由莒改属鲁。

      杨伯峻先生注“冬,城向。书,时也”曰:

      《春秋经》凡冬城者,《传》皆曰时,书时者凡七次。庄二十九年城诸及防,文十二年城诸及鄆,并在十二月下;宣八年城平阳,在十月下;成九年城中城,在十一月下;唯襄十三年之城防,昭九年之筑郎囿,以及此《经》,有冬而难推其月。但襄十三年《传》云:“冬,城防,书,事时也。于是将早城,臧武仲请俟毕农事,礼也。”则所谓时者,农事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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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句开玩笑的话,鲁国之“平杞、莒”,就像是小熊分饼,作为饼的“”终入于鲁人之口。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彄谏观鱼1/1

      《隐五年经》:

      五年春,公矢鱼于棠。((p 0039)(01050001))(004)

      《隐五年传》:

      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皁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p 0041)(01050101))(004)

      我的粗译:

      我们的隐公五年(公元前七一八年,周桓王二年),春天,“公”(鲁隐公)打算去“棠”那里看捕鱼人作业,“公”的叔父臧僖伯(公子彄)进谏说:“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皁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凡是和大事没关系、品质又不足以制造彝器的物品,主上都不该沾边。作为主上,是要用“轨”和“物”来规范“民”的。“轨”是指演练大事以展示规则,“物”是指选择合适的东西作为标识。如果“不轨”、“不物”,就叫做“乱政”。“乱政”多了,就会垮台。所以才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都是在农事空闲时演练大事。每三年要操练部队,回“国”时还得整队进入。回来以后则要举行饮至礼,清点兵员和军用物资。让“民”搞懂各种标志,分清各色人等,明确上下级关系,了解年龄的排序,就是要使他们知道服从。而且,如果鸟兽之肉不能用于献祭,如果那些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能制成彝器,我们的“公”都不会亲自射猎,这是古之制。至于那些山林、川泽产出的各种物产,制作一般器物的材料,该让下面的人去弄,让职能部门处理,不是主上该管的。)”。

      “公”告诉他:“吾将略地焉。(我去那里是要巡视田地。)”,于是出发。到那里以后,就召集捕鱼者观看了一番。僖伯(公子彄)据说是生病,没跟着前往。

      《春秋经》上写“公矢鱼于棠”,是因为这不合规矩,而且离我们鲁国的都城太远。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五年春,公矢鱼于棠”曰:

      “矢”,《谷梁》作“观”,《公羊》(各本)或作“矢”,或作“观”。矢,陈也。孔《疏》云:“陈鱼者,兽猎之类,谓使捕鱼之人,陈设取鱼之备,观其取鱼以为戏乐(,非谓既取得鱼而陈列之也)。”朱熹《语类》、俞成《萤雪丛说》、邢凯《坦齐通编》、黄仲炎《春秋通说》、叶梦得《春秋考》、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六上以及毛奇龄《简书刊误》、赵翼《陔余丛考》卷二据《传》“则公不射”之文,又据他书(古本有)射鱼之事,因谓矢鱼为射鱼,静簋云“射于大池”尤可(为确)证。但《传》文明云“陈鱼而观之”,则矢仍当训陈。周祖谟《问学集?审母古读考》亦谓“矢,古与陈声相近”。《传》云“则公不射”,只属上文“鸟兽之肉”而言,与矢鱼无关(,不得并为一谈)。《公羊》、《谷梁》“矢鱼”作“观鱼”。臧寿恭《左传古义》云:“陈鱼、观鱼事本相因,故《经》文虽异,而《传》说则同。”《史记?鲁世家》作“观渔于棠”,“鱼”作“渔”,盖以渔解鱼,鱼为动词。《诗?小雅?采绿》“其钓维何?维鲂及鱮。维鲂及鱮,薄言观者”,亦可见古(本)有观鱼(之)事。

      杨伯峻先生注“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曰:

      鱼者意即捕鱼者,与《孟子》“芻荛者”“雉兔者”语法相同。

      杨伯峻先生注“臧僖伯谏曰”曰:

      臧僖伯即公子彄(kōu),字子臧,本孝公之子,臧是其后代之姓氏。孔《疏》云:“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不得祖诸侯,乃以王父之字为氏。计僖伯之孙始得以臧为氏,今于僖伯之上已加“臧”者,盖以僖伯是臧氏之祖,传家追言之也。”僖是其谥。

      杨伯峻先生注“凡物不足以讲大事”曰:

      讲谓讲习、简习。大事指祭祀与兵戎。

      杨伯峻先生注“其材不足以备器用”曰:

      此器用非一般之器用,独指用于大事之器用而言,观下文可知。

      杨伯峻先生注“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曰:

      此解释轨字。度轨量,度,动词,旧读入声,音铎,正也;轨量为其宾语。度轨量犹言揆正法度。

      杨伯峻先生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曰:

      此释物字。章,明也。物之本义为杂色牛(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释物》及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释物》),引申之,凡杂色亦可曰物,此物采之物字即是其义。物采为同义连绵词,犹上文轨量为同义连绵词,故亦可倒言为“采物”,文六年《传》“分之采物”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不轨不物,谓之乱政”曰:

      不轨谓举事不合礼制法度,不物谓不关大事器用之物采而君主浪用之,如庄公二十三年“丹桓公楹”。

      杨伯峻先生注“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曰:

      亟,去声,屡也。此谓乱政亟行为败亡之原因。所以,古为表原因之词,与今之用为表结果者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曰:

      此春、夏、秋、冬皆是夏正。《左传》全书凡引古典标时而不揭月者,皆是夏正。蒐、苗、狝、狩皆田猎名,亦以之习武,因四时而异。《尔雅?释天》、《周礼?大司马》与《左传》同。《公羊》谓春苗、秋蒐、冬狩(夏不田,其意盖以为夏非农隙,一年之田猎惟三时行之。《礼记?王制》“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是也),《谷梁》谓春田、夏苗、秋蒐、冬狩,与此异。蒐音搜,狝音癣。

      杨伯峻先生注“皆于农隙以讲事也”曰:

      农隙为农功空隙,即农闲之时。《周语》:“蒐于农隙,狝于既烝,狩于毕时。”农隙谓既耕之后;既烝之烝读如《论语?阳货》“新谷既升”之升,登场也,即已经收割之后;毕时,谓当时农务完毕之时。讲事,讲习武事,所谓教民战也。

      杨伯峻先生注“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曰:

      平年于四时小习武,三年又大演习。入谓入国都,演习在郊外,入国而后振旅。振,杜《注》云,整也。旅,众也。振旅意即整军。此习武之振旅。作战凯旋亦曰振旅,详僖二十八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归而饮至”曰:

      桓公二年《传》:“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襄公十三年《传》:“公至自晋,孟献子书劳于庙。”桓公十六年《经》:“公至自伐郑。”《传》:“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综合观之,凡国君出外,行时必告于宗庙,还时亦必告于宗庙。还时之告,于从者有(所)慰劳,谓之饮至。其有功劳者(且)书之于策,谓之策勋或书劳。

      杨伯峻先生注“以数军实”曰:

      数,计算也。军实之实与庭实、内实、官实诸实字同义。《左传》凡四用军实,或指士卒言,宣公十二年之“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及襄公二十四年“齊社蒐军实”是也;或指囚俘言,僖公三十三年《传》“堕军实而长寇雠”是也。此军实则兼指其他俘获,依《周礼?天官?兽人》郑司农《注》引此文,亦以军实为俘获。(孙诒让?正义?云:“引之者,证田猎数所获禽,亦为数军实之事。”)

      杨伯峻先生注“昭文章”曰:

      昭,明也。文章犹言文彩,此指车服旌旗而言。

      杨伯峻先生注“辨等列”曰:

      辨,别也。等列,等级也。

      杨伯峻先生注“顺少长”曰:

      《尔雅?释天》:“出为治兵,尚威武也;入为振旅,反尊卑也。”孙炎《注》:“出则幼贱在前,贵勇力也;入则尊老在前,复常法也。”

      杨伯峻先生注“习威仪也”曰:

      以上就讲事而言,(正面言之。)以下就取材而言(,反面言之)。

      杨伯峻先生注“鸟兽之肉不登于俎”曰:

      俎,祭器,肉可以为俎实。

      杨伯峻先生注“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曰:

      有毛曰皮,去毛曰革;皮为茵鞬(茵,车中垫褥;鞬,皮制箭袋),革为甲胄。牙,壮齿也,所以为弭(弭,弓末也。《诗?采薇》云“象弭鱼服”,则是以象牙为弭)。骨所以饰弓两头,角所以为弓弩。毛,牦牛尾,所以注竿首;羽,鸟羽,所以为旌。不登于器,犹言不用于制成军国之重要器物。

      杨伯峻先生注“则公不射”曰:

      僖伯谓鸟兽固田猎所射,然若不用于祭祀与军备车服,即不用之于大事,则公不射。惠栋以祭祀射牲为说亦有据(,恐失之凿)。《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考释》九之二云:“其射二牢叀伊。”则殷礼祭祀射牲。《楚语》亦云:“观射父云‘天子禘郊之事,必自射其牲’”云云尤可证。但此仅谓国君一举一动,必与国家大事有关,(而非盘游戏乐,)而观鱼者乃戏乐之事。

      杨伯峻先生注“若夫山林、川泽之实”曰:

      山林、川泽之实,不仅指材木、樵薪、芡、鱼蟹之属,实包括一切不登于俎、不登于器而产于山川者。(山林川泽之产品,是贵族之专有物。)

      杨伯峻先生注“器用之资”曰:

      此器用是一般器用。

      杨伯峻先生注“皁隶之事”曰:

      皁隶,古之贱役。昭公七年《传》云:“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

      杨伯峻先生于“非君所及也”之后注云:

      《谷梁传》谓“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公观之,非正也”,与此意相同。意谓至于山川产物,一般器用之物资,乃皁隶贱者之所为,有关官吏管守之事,而非君主所应涉及者。

      杨伯峻先生注“吾将略地焉”曰:

      巡行视察边境曰略。棠为鲁、宋两国交界之地,故隐公以略地为名。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棠”(杨注:棠,地名,今山东省-鱼台新县治西南有观鱼台址(云)。),推测位置为:东经116.57,北纬35.06(鱼台县-张黄镇-武台村西)。

      《隐五年经》:

      螟。((p 0041)(01050006))(004)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kōu)卒。((p 0041)(01050007))(004)

      《隐五年传》:

      冬十二月辛已,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p 0047)(01050901))(004)

      我的粗译:

      这年冬十二月辛已那天(杨注:辛巳,廿九日。),臧僖伯去世了,我们的“公”说:“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叔父对寡人的那些意见,寡人不敢忘记。)”,于是将他下葬的规格提高一等。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螟”曰:

      无《传》。螟,蛾属,昆虫类鳞翅目,幼虫曰螟,棲稻之叶腋或茎中,蛀食稻茎之髓部,《尔雅?释虫》所谓“食苗心,螟”是也。螟害成災,故书。

      桥案:也许本章《左传》作者认为这条《春秋经》是“公子彄卒”的预兆。

      杨伯峻先生注“叔父有憾于寡人”曰:

      臧僖伯为孝公之子,惠公之弟,于隐公为亲叔父。有憾于寡人者,谓谏往观鱼者而不从之。

      杜《注》“葬之加一等”云:“加命服之等。”

      杨伯峻先生注《桓二年传》“臧孙达(哀伯,臧僖伯之子)其有后于鲁乎!”云:

      以鲁大夫言,臧氏享世禄为最久,哀二十四年犹有鲁(晋?)侯伐齐,乞灵于臧氏,臧石帅师会之,取廩丘之记载。((p 0090))(020202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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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章《左传》的核心是“臧僖伯”(公子彄)“谏观鱼”的那段长篇大论。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无骇命氏1/1

      《隐元年传》:

      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p 0010)(01010301))(001、003)

      《隐二年经》:

      无骇帅师入极。((p 0020)(01020003))(003)

      《隐二年传》:

      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p 0022)(01020301))(003)

      我的粗译:

      我们的隐公元年(公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夏四月,费伯(费庈父)率部队加筑了“郎”的城墙。《春秋经》上没写此事,是因为这个行动并不是奉我们“公”(鲁隐公)命令进行的。

      下一年,司空无骇(无骇)率兵攻入极国,之前,我们已经由费庈父(费伯)领兵打败了他们的部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不书,非公命也”曰:

      《经》不书,《传》记此事者,由于城郎意出费伯本人,非奉隐公命。

      杨伯峻先生注“无骇帅师入极”曰:

      无骇,鲁国之卿,公子展之孙,展禽(柳下惠)父。

      杨伯峻先生注“司空无骇入极”曰:

      鲁有司空之官,为卿,昭四年《传》“孟孙为司空以书勋”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费庈父胜之”曰:

      庈音琴,父音甫。文十五年《传》云:“凡胜国曰灭之”,则灭国亦可曰“胜”。说本俞樾《茶香室经说》。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费”——“比蒲”——“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5,北纬34.9(鱼台县西南,“比蒲”与“毗”或亦在此处)。

      “郎”(杨注:费庈父即元年《传》“费伯帅师城郎”之费伯。王厚之《钟鼎款识》有????[广/金]父鼎,阮元引吴侃叔云:“????[广/金]父即庈父。”据《读史方舆纪要》废鱼台县西南有费亭,费与极均在今金乡县南而稍东,郎与极亦在废鱼台县附近。无骇入极,费庈父因城郎而灭极,胜极即灭极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3,北纬35.13(鱼台县-旧城里村西)。

      “极”(杨注:极,鲁附庸国。当在今山东省-金乡县南而稍东三十五里。考极以后不再见,可能自此后遂为鲁所有。金文无极氏,有遽氏,其人有遽父己、遽白还、遽中、遽叔买等。吴其昌《金文氏族谱》以为即此极氏。#据《读史方舆纪要》废鱼台县西南有费亭,费与极均在今金乡县南而稍东,郎与极亦在废鱼台县附近。无骇入极,费庈父因城郎而灭极,胜极即灭极也。文十五年《传》云:“凡胜国曰灭之”,则灭国亦可曰“胜”。说本俞樾《茶香室经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4,北纬34.9(金乡县南而稍东)。

      《隐八年经》:

      螟。((p 0057)(01080008))(003)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p 0057)(01080009))(003)

      《隐八年传》: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p 0060)(01080901))(003)

      我的粗译:

      六年后,我们隐公八年(公元前七一五年,周桓王五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司空无骇)去世了。羽父(公子翚)向我们“公”请求赐予无骇谥号和族号,于是我们“公”向卿众仲咨询如何确定族号,众仲告诉他:“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天子封立有“德”之人,建立独立的家族,会根据他们出生的族群赐给他们“姓”,还会赐给他们田地,为他的家族命名。那些诸侯以字为谥,就会用这个“字”为他后裔的族群命名。那些职官累世建功,就会有职官的家族。城邑也类似。)”。

      于是我们的“公”指示以无骇的“字”给他家族赐以“展”这个“氏”。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螟”曰:

      无《传》。成災,故书。

      桥案:也许这条只有一个字的《春秋经》被《左传》作者当成了“无骇卒”的预兆。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曰:

      杜?注?云:“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卒而后赐族,故不书氏。”“无骇”,《谷梁》作“无侅”,骇、侅同从亥声,得通假。

      杨伯峻先生注“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曰:

      谥,死后依其人之行事而赐名。此礼盖起于宗周-共王、懿王诸王之后(据王国维《遹敦跋》所作结论)。族与姓氏之氏同义。毛奇龄《经问》云:“氏与族原无分别。襄仲以‘仲’为氏,以‘东门’为族,而《春秋》呼襄仲之子为东门氏,则族亦称氏。晋-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惟羊舌氏在而已。’夫叔向以‘叔’为族,以‘羊舌’为氏,今并‘羊舌’而族之,则氏亦称族。无骇已是公孙之子,生前未尝赐氏,故于其死,羽父为之请氏。”顾炎武《日知录》云:“春秋-隐、桓之时,卿大夫赐氏者尚少,故无骇卒而羽父为之请族。庄、闵以下,其时无不赐氏者矣。”

      杨伯峻先生注“天子建德”曰:

      据杜《注》,建德者,建立有德之人而以为诸侯也。

      杨伯峻先生注“因生以赐姓”曰:

      因生以赐姓,前人异说颇多。依王充《论衡?诘术篇》,譬如夏禹祖先因其母吞薏苡而生,故夏姓苡(《史记》作姒);商朝祖先契,其母为简狄,吞燕子(卵)而生契,故商姓子;周朝祖先弃,其母曰姜原,践踏大人脚迹,怀孕以生弃,故周姓姬。此谓因其祖先所由孕而得姓。依杜《注》、孔《疏》及郑樵《通志?氏族略序》,譬如舜生于妫汭,其后胡公满有德,周朝故赐姓曰妫;姜之得姓,居于姜水故也。此谓因其祖所生之地而得姓。此又一说。于鬯《香草校书》则以生读为性,性即德也。因生以赐姓,即以其德行而赐之姓。此又一说。上古姓氏起源具体情况已难推断,不但以上各种解释皆属臆测,即众仲天子赐姓之说亦是据当时传说与典礼而为之辞,恐亦未必合于太古情况。

      杨伯峻先生注“胙之土而命之氏”曰:

      《国语?齐语》韦《注》云:“胙,赐也。”《韵会》云:“建置社稷曰胙。”依杜《注》意,此谓天子封诸侯,既因其所由以赐之姓,又封以土地而命之氏。如周封舜后于陈,赐姓曰妫,命氏曰陈。《国语?周语下》云:“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賜姓曰姒,氏曰有夏,謂其能以嘉祉(祚)殷富生物也。祚四岳國,命以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謂其能為禹股肱心膂以養物豐民人也。”可与此文互相印证。刘师培《左盦集》卷二有《释氏》,可参看。

      杨伯峻先生注“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曰:

      诸侯以字为谥,六字为句,郑玄如此读。杜预读“诸侯以字”为句,非。详阮元《校勘记》。此谓诸侯于大夫,以其字为其谥。而其后人因之以为族姓。以字为族者,多用于公族。当时之制,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不可再称公孙,乃以其祖父之字为氏,如郑公子去疾,郑穆公之子,字子良,其子为公孙辄,其孙良霄即以良为氏,良霄之子为良止是也。又有以父之字为族者,如卫之子叔、公孟,宋之石氏是也。谥法之起,既在周-共王、懿王之后,最初惟天子诸侯有之,卿大夫尚无用此典礼者。至东周以后,卿大夫始渐有之。崔述尝考之《春秋传》,晋自文公以前,惟栾共叔有谥,狐偃、先轸有佐霸之功,而谥皆无闻。至襄公世,赵衰、栾枝始有谥,而先且居、胥臣之属仍以字称。成、景以后,卿始以谥为常;先縠、三郤以罪诛,乃无谥。降于平、顷,则虽栾盈之以作乱死,荀寅、士吉射之失位出奔,而无不谥矣。鲁国大夫有谥者,较他国为独多,然桓、庄以前,卿尚多无谥者。昭、定之间,则荣驾鵞、南宫说、子服公父之伦,下大夫无不谥者。郑国大夫初皆无谥,至春秋之末,子思、子賸亦有谥。惟宋国大夫始终无谥。据此,春秋初年(此时),大夫并无赐名之谥,故众仲云以字为谥。古人多不知此义。张文檒《螺江日记》虽知此义,而论证不明,故略言之。于鬯不解此义,谓“以字为谥”之“为”当读“与”,果如此,“诸侯以字与谥因以为族”,句不可通矣。顾炎武《杜解补正》据陆粲《左传附注》,谓郑玄驳《五经异义》引此《传》文作“诸侯以字为氏”,因谓“今作谥者,传写误也”。朱熹以至石韫玉《读左卮言》,张聪咸《左传杜解辨证》悉主此说。但以字为氏,因以为族,两句不嫌重复乎?故不取。

      桥案:

      我感觉此处之“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所言,乃春秋时期一种特殊的“族”,即以某一位诸侯的谥号(或死后之名号)命名的“族”,这样的“族”所包含的是这位诸侯除继位国君及其子孙之外其他的子孙,下面是些例子:

      冬十月,萧叔-大心及戴、武、宣、穆、庄之族以曹师伐之。(《庄十二年传》(p 0191)(03120102))(031)

      晋-桓、庄之族偪,献公患之。(《庄二十三年传》(p 0225)(03230201))(036)

      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偪乎?(《僖五年传》(p 0307)(05050801))(032)

      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文七年传》(p 0556)(06070302))(047)

      宋襄夫人,襄王之姊也,昭公不礼焉。夫人因戴氏之族,以杀襄公之孙孔叔、公孙钟离及大司马公子卬,皆昭公之党也。(《文八年传》(p 0567)(06080601))(047)

      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将奉司城须以作乱。十二月,宋公杀母弟须及昭公子,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遂出武、穆之族(《文十八年传》(p 0643)(06180801))(047)

      宋文公即位三年,杀母弟须及昭公子,武氏之谋也。使戴、桓之族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尽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秋,宋师围曹,报武氏之乱也。(《宣三年传》(p 0672)(07030501))(047)

      二华,戴族也;司城,庄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鱼石将止华元。鱼府曰:“右师反,必讨,是无桓氏也。”鱼石曰:“右师苟获反,虽许之讨,必不敢。且多大功,国人与之,不反,惧桓氏之无祀于宋也。右师讨,犹有戌在。桓氏虽亡,必偏。”鱼石自止华元于河上。请讨,许之,乃反。使华喜、公孙师帅国人攻荡氏,杀子山。书曰“宋杀其大夫山”,言背其族也。(《成十五年传》(p 0874)(08150402))(073)

      单献公弃亲用羁。冬十月辛酉,襄、顷之族杀献公而立成公。(《昭七年传》(p 1296)(10071301))(114)

      甘简公无子,立其弟过。过将去成、景之族成、景之族赂刘献公,丙申,杀甘悼公,而立成公之孙鰌。(《昭十二年传》(p 1334)(10120901))(125)

      丁巳,葬景王。王子朝因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与灵、景之族以作乱。(《昭二十二年传》(p 1435)(10220501))(125)

      及宋-平、元之族自萧奔郑,郑人为之城嵒、戈、鍚。九月,宋-向巢伐郑,取鍚,杀元公之孙,遂围嵒。(《哀十二年传》(p 1673)(12120601))(139)

      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 (《宣四年传》(p 0679)(07040301))(060)。

      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遂处烝野,将攻王。……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宣四年传》(p 0680)(07040302))(060)。

      是必灭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文九年传》(p 0573)(06090901))(060)。

      右师将不利戴氏(《定九年传》(p 1571)(11090101))(133)。

      桓氏出,城鉏人攻大叔疾,卫庄公复之,使处巢,死焉。(《哀十一年传》(p 1665)(12110601))(134)。

      司马请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臣之罪大,尽灭桓氏可也。(《哀十四年传》(p 1686)(12140401))(139)。

      麇将纳桓氏(《哀十七年传》(p 1712)(12170701))(139)。

      戴氏皇氏将不利公室,与我者,无忧不富。……戴氏皇氏欲伐公,乐得曰:“不可。彼以陵公有罪;我伐公,则甚焉。”(《哀二十六年传》(p 1731)(12260204))(139)。

      諸侯之從者,叛者半矣,若敖氏離矣,楚師必敗,何故去之!(《楚語上》4)

      故莊王之世,滅若敖氏,唯子文之後在,至于今處鄖,為楚良臣。(《楚語下》3)

      若子不我信,盍求若敖氏與子干、子晰之族而近之?安用勝也,其能幾何?(《楚語下》9)

      以上这些“族”——“氏”与普通的“氏”族并不是一回事,他们没有独立的宗族系统,也就不会传承下去(“族”中另外建立了独立“氏”族的人不算),而会“五世而斩”。但在没“斩”之前,他们是公族的一部分,构成诸侯的直属武力,当然也会“聚族而居”。因此这些“族”的所谓“族”只是从“聚族而居”这一含义来的。

      另外,既云“诸侯以字为谥”,则可能反映当时有些“诸侯”的“谥”也许生前就有,是他平时的一种称呼,也就是“字”。

      杨伯峻先生注“官有世功,则有官族”曰:

      谓以先世有功之官名为族姓,如司马氏、司空氏、司徒氏,宋之司城氏,晋之士氏、中行氏之类。

      杨伯峻先生注“邑亦如之”曰:

      谓以先世所食之采邑以为族姓,如晋-韩氏、赵氏、魏氏之属。

      杨伯峻先生注“公命以字为展氏”曰:

      杜《注》云:“公孙之子以王父(祖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也,故为展氏。”杜云以王父字为氏,盖本《公羊传》之说。明-傅逊则以“展”为无骇本人之字(桥:以字为谥)。以文义观之,傅逊之说较可信。自杜《注》而后,孔《疏》、郑樵《氏族略》、《唐书?宰相世系表》,均从杜氏误说矣。

      桥案:无骇虽为司空,但从《左传》中的记载看,似乎同时是鲁国的首席执政大臣,他一死,就因权位争夺引发了鲁国的政变。

      ————————————————————

      这一章《左传》我体会作者主要是要借“无骇”事讲解“命氏”规则。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隐摄位7/7

      《隐十一年经》: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p 0071)(01110004))(001)

      《隐十一年传》:

      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p 0079)(01110801))(014、001)

      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钟巫,齊于社圃,馆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丧也。((p 0079)(01110802))(014、001)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两年,我们隐公的十一年(公元前七一二年,周桓王八年,郑庄公三十二年),羽父(翚,公子翚)向我们“公”(鲁隐公)提议杀掉桓公,换取自己当“大宰”。“公”告诉他:“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我现在占着这个位子,是因为他还年轻,我很快就会把君位传给他了。我已经让人去整治“菟裘”那个地方,准备去那里养老。)”。

      羽父一听这话,害怕了,于是反过来去向桓公说现在这位“公”(鲁隐公)的坏话,提议把现在这位“公”弑杀掉。

      前些年,现在这位“公”还是公子时,曾与郑人在“狐壤”作战,被人家抓住。郑人把他关在尹家。我们收买了尹家的人,向他们家的主神钟巫献祭求告,这样,公子(后来成为鲁隐公)就带着尹家族长逃了回来。此后,我们这里也立了他们家的那个主神。

      到这年十一月,现在这位“公”要向那位主神钟巫献祭,先在“社圃”那里斋戒,于是住到了寪家。壬辰那天(杨注:壬辰,十五日。),羽父指使贼人在寪家弑杀了我们的“公”,拥立桓公,反过来追究寪家的责任,有人为此而死。

      《春秋经》上没记录我们“公”的葬礼,是因为没按“公”的规格治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曰:

      鲁公被杀而死者三,隐公、桓公、闵公。而桓公被杀于齐人,唯隐、闵被杀于国内。桓公之死,书公薨于齐,又书葬;而隐、闵二公只书“公薨”,不言薨于何处,亦不书葬。

      杨伯峻先生注“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曰:

      大同太,大宰亦作太宰。大宰之名见于诸经传记者,以侯国言之,其义有二。一为一般官职名,一为冢宰、执政、卿相之义。以《左传》考之,宋之大宰其位实在卿相下,华父督以大宰杀殇公而相庄公可证。然《韩非子?说林下》云“宋大宰贵而主断”,考以《内储说上》“叔孙相鲁,贵而主断”之文,则大宰又指卿相言,则是第二义。郑之大宰石 为良霄之副手使于楚,见襄十一年《传》,则职位不高。然晋-赵武又称郑执政子皮为冢宰,见昭元年《传》,则为后一义。楚以令尹执政,然其下有大宰子商、大宰伯州犁。然蔿敖为令尹,晋-随会称之为宰,见宣十二年《传》。宰即大宰,则大宰又为执政之通称。鲁本无大宰之官,此云将以求大宰者,谓欲以杀桓公求为执政之卿。故《十二诸侯年表》述此事云:“大夫翚请杀桓公,求为相。”《鲁世家》亦云:“公子挥谄,谓隐公曰:‘百姓便君,君其遂立,吾请为君杀子允,君以我为相。’”皆以相释大宰,得其义矣。

      杨伯峻先生注“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曰:

      为其少故也,史文有省略。《史记?鲁世家》所述较全。授之,谓授之以君位。

      《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

      十一年冬,公子挥谄谓隐公曰:“百姓便君,君其遂立。吾请为君杀子允,君以我为相。”隐公曰:“有先君命。吾为允少,故摄代。今允长矣,吾方营菟裘之地而老焉,以授子允政。”挥惧子允闻而反诛之,乃反谮隐公于子允曰:“隐公欲遂立,去子,子其图之。请为子杀隐公。”子允许诺。十一月,隐公祭钟巫,齊于社圃,馆于蒍氏。挥使人杀隐公于蒍氏,而立子允为君,是为桓公。

      杨伯峻先生注“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曰:

      营,读如《诗?大雅?灵台》“经之营之”之营,亦即营造之营,犹今言建筑。菟音徒。《史记?秦本纪》云:“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菟裘氏。”《潜夫论?志氏姓》亦云:“钟离、运掩、菟裘,皆嬴姓也。”则菟裘古为嬴姓之国,其后土地并于鲁。梁履绳《左通补释》引张云璈之言云:“山东省-泰安县东南九十里近梁父有菟裘城。”老谓终老。

      杨伯峻先生注“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曰:

      谮,音怎,去声,以言语毁人也。

      杨伯峻先生注“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曰:

      钟巫,神名,尹氏之家立以为祭主。说详焦循《左传补疏》。

      杨伯峻先生注“公祭钟巫,齊于社圃”曰:

      公祭钟巫,公将祭钟巫也。古人有时省略将字。齊同齋(斋)。古人祭祀前,先齋戒。社圃,园名。

      杨伯峻先生注“馆于寪氏”曰:

      馆,住宿也。寪音委。寪氏,鲁大夫。

      杨伯峻先生注“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曰:

      陈澧《东塾读书记》云:“云讨寪氏有死者,言其冤也。”寪氏不书名,顾炎武云:“言非有名位之人。”

      于“不书葬,不成丧也”处陈澧又云:“言桓不以人君之礼葬隐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菟裘”(杨注: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菟裘氏。”《潜夫论?志氏姓》亦云:“钟离、运掩、菟裘,皆嬴姓也。”则菟裘古为嬴姓之国,其后土地并于鲁。梁履绳《左通补释》引张云璈之言云:“山东省-泰安县东南九十里近梁父有菟裘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31,北纬35.87(新泰市-楼德镇)。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狐壤”(杨注:狐壤,郑国地名,当在今河南省-许昌市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9,北纬34.2(许昌市北)。

      ————————————————————

      鲁隐公这个摄政的差事不好干,最终还是为此丧命,可惜了。要是以篡位为目的,反而容易了。当然,鲁隐公不是这种人,只是不由自主被卷了进来。于是非其人而在其位,悲剧难免,欲“隐”而不能。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9附:鲁隐摄位6/7

      《隐七年经》:

      夏,城中丘。((p 0052)(01070003))(001)

      《隐七年传》:

      夏,城中丘。书,不时也。((p 0054)(01070201))(001)

      我的粗译:

      这年夏天,我们加筑了“中丘”的城墙,《春秋经》记录此事,是因为这不合节令。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书,不时也”曰:

      不时者,谓既非国防之所急,而又妨害农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中丘”——“邓”(杨注:中丘古城,当在今山东省-临沂县东北。#邓,鲁地。九年为防之会,郑伯未与,故重为此盟会。《经》仅书会而未书盟,杜《注》以为鲁公还国告祖庙时,告会而不告盟;刘师培《春秋左氏传答问》以为“盟邓之役《传》文为师期,下言羽父先会齐、郑,则出师之期不与盟符,《经》为内讳,故不书盟”,皆是臆测。《春秋》全《经》盟会异地而并书者,仅襄公二十五年夏会于夷仪,秋同盟于重丘一次。此是大会,且会在夏而盟在秋,相距两三月,其间又有郑师入陈一事,故不能不分别书之。其余则或以盟包会,如八年会于温盟于瓦屋,《经》只书盟;或以会包盟,如此《经》只书会于中丘,未必有深意。),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44,北纬35.20;或东经118.48,北纬35.35,我倾向后者(葛沟镇)。

      ————————————————————

      《隐九年传》:

      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绝宋使。((p 0065)(01090301))(009、001)

      《隐九年经》:

      冬,公会齐侯于防。((p 0063)(01090006))(001)

      《隐九年传》:

      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p 0065)(01090501))(001)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隐公九年(公元前七一四年,周桓王六年,郑庄公三十年,齐僖公十七年,宋殇公六年),宋公(宋殇公)未能按时朝见天王,郑伯(郑庄公)此时正担任“王”的左卿士,就以“王”的名义前去问罪,进攻宋国。宋国却因为记恨我们“公”在“入郛之役”时不肯救援,这回就没通报我们。我们的“公”一生气,断绝了与宋国的特使往来。

      这年冬天,我们“公”与齐侯在“防”会面,策划进攻宋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公不王”曰:

      诸侯见于天子曰王。宋公不王,犹言宋公不朝。杜《注》谓不供王职,误。说详王引之《经义述闻》。然春秋之世,朝王者极少。以鲁而论,十二公二百四十余年,据《春秋》所载,惟僖公因晋文之霸,两朝王所;成公因伐秦之役,一至京师;隐、桓二十九年间,王使来者不绝,而两公未尝一朝王。则郑伯以宋之不王而讨宋者,亦犹齐桓伐楚,责其包茅不入,皆借辞而已。

      杨伯峻先生注“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曰:

      入郛之役在五年。公曾于七年为宋伐邾,欲以悦宋,而宋犹不释然,故虽见伐,而不来告。

      杨伯峻先生注“公怒,绝宋使”曰:

      绝宋使者,探后言之,谓此后隐公与宋殇公不复有使者来往。

      杨伯峻先生注“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曰:

      郑伯未与会者,或以其国有北戎之役故。是以十年又有中丘之会。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防”——“祊”(杨注:“祊”,音崩,《公羊》、《谷梁》及《汉书?五行志》引俱作“邴”。方与丙,古音同属邦母阳韵,故从方之祊与从丙之邴,可得通假。祊,郑祀泰山之邑,当今山东省-费县东约三十七里处。余详《传?注》。#郑桓公为周宣王母弟,因赐之以祊,使于天子祭泰山时,为助祭汤沐之邑。#“防”,《公羊》作“邴”,从方声之字与从丙声之字,古音多同(方、丙二字古音同属邦母阳韵),故防、邴得通假。鲁有二防,此时西防尚未为鲁所有,故知此是东防,当在今山东省-费县东北四十余里。世为臧氏食邑。石韫玉《读左卮言》谓“防”字或“祊”字之讹,祊为郑邑而新归于鲁,此时郑告伐宋,鲁会齐而谋之于祊也。姑录之以备参考。#鲁师自阳关出动迎接臧纥,至于旅松不进。阳关在今泰安县偏东而南约六十里,旅松则距防不远。),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18,北纬35.28(方城镇)。

      《隐九年经》: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庚辰,大雨雪。((p 0063)(01090002))(001)

      《隐九年传》:

      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书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书,时失也。((p 0064)(01090101))(001)

      《隐九年传》:

      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p 0064)(01090102))(001)

      《隐九年经》:

      挟卒。((p 0063)(01090003))(001)

      《隐九年经》:

      夏,城郎。((p 0063)(01090004))(001)

      《隐九年传》:

      夏,城郎。书,不时也。((p 0065)(01090201))(001)

      我的粗译:

      还在这一年,从春王三月癸酉那天(杨注:癸酉,十日。)开始,我们这里连着下了好多天大雨,打雷闪电。《春秋经》写上此事,是记录本年第一次下雨的时间。到庚辰那天(杨注:庚辰,十七日。),又下了大雪。《春秋经》上写此事的原因是相同的。不过,《春秋经》记录这些事也都是因为与节令不合。

      凡是下雨,达到三天的,《春秋经》中就称为“霖”,而平地积雪达到一尺,《春秋经》中就称为“大雪”。

      这年夏天,我们加筑了“郎”的城墙。《春秋经》写上此事,也是因为这与节令不合。

      一些补充:

      《年表》于“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处云:“隐公九年三月,大雨,震电。”

      杨伯峻先生注“庚辰,大雨雪”曰:

      雨为动词,即下雪,《传》文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大雨霖以震”曰:

      “大雨霖以震”为句。以,连词,与也。《商书?金縢》“天大雷電(电)以风”,与此句法同。臧琳《经义杂记》谓“大雨霖”为句,“以震书始也”为句,误。书始也者,依杜《注》义,谓癸酉日为开始霖雨之日。霖雨为久雨,当不止一日。《经》作“大雨震电”,《传》作“大雨霖以震”,文异而义同,所谓错综成辞。杜《注》、孔《疏》必谓《经》文脱“霖以”二字,“电”字乃后人妄加,考之《公》、《谷》与《汉书?五行志》,知《经》文本作“大雨震电”,并无误。说本臧琳《经义杂记》与洪颐煊《读书丛录》。

      杨伯峻先生注“书,时失也”曰:

      意谓《经》文所以书此者,当时误以王三月为夏正正月,不当有雷电;既有雷电,则不当有大雪。乃雷电之后八日复有大雪,皆节候不得其正,故言时失。《汉书?五行志》云“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可以为证。

      杨伯峻先生注“挟卒”曰:

      无《传》。《公》、《谷》“挟”皆作“侠”,挟、侠字得通用。挟为鲁大夫之名。不书氏族者,杜《注》以为未赐族。元-齐履谦《春秋诸国统纪》云:“鲁卿之嗣不见于《经》者三人,然益师之后,《传》有众仲;无骇之后,《传》有展禽、展嘉、展瑕、展叔、展王父;惟挟之后无见。”至章炳麟《春秋左传读》以庄公二十四年之御孙当挟之后,则纯是臆测之辞。《谷梁传》云:“侠者,所侠也。”孔《疏》转引汉?尹更始说,谓“所者,侠之氏”,但《春秋》无所氏,说未必可信。

      桥按:或者《左传》作者认为上面之“大雨,震电”乃“挟卒”之兆,而“挟卒”带来卿位空缺,也使有资格担任首席执政的人又少一个,“公子翚”因而野心膨胀,开始觊觎首席执政之位。

      杨伯峻先生注“书,不时也”曰:

      此年建丑,周正之夏,当夏正之春,正农忙季节,若非急难,不宜大兴土功,故云不时。

      “郎”(杨注:元年春,费伯已城郎,而今年又城郎,盖鲁有两郎。费伯城者为旧鱼台县治东北八十里之郎,去鲁(曲阜)约二百里,为远。此年城者,盖鲁(曲阜)近郊之邑。说见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又互详庄三十一年《经?注》。#鲁有两郎,一为隐元年“费伯帅师城郎”之郎,离曲阜约二百里。一为鲁近郊之郎,隐九年“夏城郎”,即此郎。《公羊传》云:“郎者何?吾近邑也。”则三国之师已至曲阜近郊。#《檀弓下》亦载此事,云“战于郎”,郎当是鲁郊地名,但公为属右师,战场必不与左师同。),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5,北纬35.0(鱼台县-前-后-郁郎村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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