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 -- wydygo
把人当货物买卖还是通情达理的?
我看到的买卖妇女没有不拘禁的,很多在解救的过程中还有围攻警察的,很多地方,往往是全村看管被拘禁的妇女,连个电话,纸条都传不出去,还有用铁链捆在家里的,这些人,没有追究他们强奸罪已经够宽容了,照我看,这种买卖人口就该按最重的办,枪毙几个可能有人才会有点正常人的思维。等你跟他们讲道理,被拐卖的人早不知道藏哪儿去了。
就象这次奴工事件,你在现场问敢说话的大概没几个,哪怕穿着警服去。
老兄这么温文尔雅,还要跑去商量,这不是事实上承认了犯罪行为,说得好点不过是执法中的宋襄公罢了。虽然并非老兄本意,这事实上不但不能惩戒,反而将鼓励倒卖妇女的犯罪行为。
和老兄说一个被报道过的真实的案例吧。一个小伙子为了结婚外出打工几个月,想挣一笔辛苦钱回来风光点,把未婚妻寄托在一个好友家,当天晚上就被霸占了。因为这个“好友”一家是当地一霸,这个小伙子告状无门,当地公检法就是指示“和解”。他女友几次寻死试图逃脱,都被抓回来,反过来当然是更深一层的凌辱。最后这小伙子买了几十公斤炸药,当了回本拉登,连带着好友一家老少好几口全部炸飞了。案件曝光,根本没人同情“好友”一家。
农村的事情不那么简单,封建宗族势力一旦成了气候,该下狠手就该下狠手。解救回来的妇女一般都在原籍释放,的确有两厢情愿了的。如果本人愿意回去,并没有阻拦,有的从四川被贩卖到山西,被解救后回到本乡后也千里迢迢赶回去了。但是解救的时候不动粗,老实说如果不用动粗就能成功谁会动粗啊。
人是可有用来买卖的么?
我们说的矛盾吗?
像您说的那种情况,当然立刻拉人就走,那还有什么说的呢?
但是,还有另外的情况,绝没有这么极端。
女方并没有锁绑,很多人只是没钱买车票回家,离不开那里。有些则是自愿留下。
我觉得对着两种人要分析,要询问,愿意走的立刻拉走,犹豫的让她放心,拿自己的主意,愿意留下的,留下。
我只不过主张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拒绝简单粗暴而已。
对于与政府对抗的宗族势力当然要打击。
但不是每个宗族都是跟政府对抗的。并不是每个农村都像山西洪洞那样。
而且,山西事件因为涉及到经济利益,村民更有意愿阻碍政府介入,与之相比,解救妇女则对抗政府的意愿显然没有那么强烈。
此外,对您觉得那个例子中的受害人表示同情。
另外,对于拐卖妇女的问题,人口贩子当然可恶,是严重的罪刑。绝大多数被拐卖妇女在此过程中承受了严重的心理生理创伤。这种罪行应该严惩。这是没有错的。
不过,在一个过错已经酿成之后,法律介入惩罚罪犯是对的,但法律也好、政府也罢,最终的目的是要增进人民幸福,削除人民痛苦。解救行动的目的也是这个。在行动中不能增加新的痛苦。所以我觉得事先了解以下妇女本人的意愿是非常必要的。倘若某人真的想留下来,解救者却非要把她带走,这很可能会增加她的痛苦,因为有些人有爱情(尽管那是罪恶造成的婚姻),而且有年幼的孩子,分离会对她造成新的伤害。
上花!
武力解救,原籍释放,自愿返回不加限制,在现在的情况下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最差不过是忍受十天半个月的分别而已。
奴工给全村带来了经济效益,所以村民更愿意与政府对抗,而且有当地政府的积极保护,所以愈加有恃无恐。
但解救妇女的事情于此有些不同。并非家家都有买来的媳妇,所以村民利益不一致。那些买媳妇的人也并不能给其它人带来好处,所以别人没有必要死力帮他——当然,宗族份子除外。
当地干部在这种事件中,除了有宗族关系的以外,并不愿意与政府公然对抗,本文作者的帖子中对此描写的很清楚,最多采取拖延、报信的手段,一般不敢公然与政府对抗——犯不着么。
对于公然与政府对抗的宗族当然要坚决打击。
这半个月的分离根本不需要,那不更好么?
本乡本土,谁愿意得罪人,所以人人相护。
当年,德国拍过《元首赠给犹太人一座城市》,里面红十字会的人问起犹太人(肯定没有德国人陪同,纳粹可是绝对够专业),没有一个人说想离开欧洲或这里的!
要是按您说的办,恐怕会因小失大。
你如果记得写骑兵系列的王员外就是因为解救妇女差点没了命,你还会这样认为吗?
晨枫说得对,八十年代的时候政府与百姓的关系还是很好的,为什么现在“非动粗不可”了呢?
仅仅是因为农村宗族势力变得太大了?
但也不代表被拐妇女在买主家里能表达真实意愿。
另外一个很出名的案件,某村一个人口贩子整天倒卖妇女,做贼心虚躲着干部走。结果一天村长支书村工会主席三人联手找他,他吓了一跳。三人找他的目的是,能不能给这三人也找三个媳妇儿。不久后“货色”到了,其中一个是处女,在农村很认这个,三人你争我夺因为“分赃”不公败露,连同人口贩子才统统被绳之以法。
人口贩子在你我眼里是十恶不赦,有不少地方看作功德无量。否则这些干部为什么要包庇。现在农村干部鱼龙混杂,为了种种原因胆大包天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