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强奸女青年不是错误,是犯罪! -- 柳叶刀
这是我前天看了河友们的讨论后,出离地愤怒,写下了这一段。今天回来一看,原帖已被删,只好作为主帖贴出来了。
有位河友说了个例子,
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够痛苦了吧,而老先生连白发人送黑发人都不敢,这是什么样的惨痛?我个人觉得远不是大院里的人能想象。
有位叫做aaazzz1978 的发表了这么一通高论:
当然 这批少爷小姐回城了之后 很多又混进了掌握话语权的队伍 上山下乡和下放改造在他们笔下 就不一定能反映其真实情况了
版主实在该把这个帖子留下示众才好。
强奸妇女不是错误,是犯罪!这即使在文革中也是同样的定义。
为了给犯罪分子张目,不惜把事情的责任推到了受害者的身上,何其无耻。且不说aaazzz1978 是如何知道那个女孩儿因为“与当地群众们的尖锐对立”而被强奸的,“与当地群众们的尖锐对立”就该被强奸吗? 这是什么样的逻辑?我不是律师,不知道在法律上心怀恶意的强奸与仅仅因为性冲动的强奸有不同的定义,是否应该得到更严厉的惩罚?
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女知青被强奸的虽然无法统计,但可以相信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平民百姓家庭出来的。即使是高干或高知子弟,难道她们就是该被强奸的吗?
这样的言论是给我们这些受侮辱的知青姐妹们身上再泼上一盆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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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句,真是大实话,不过不肯让自己的良心面对这样实话的也很多。
如果连基本的道德良心也不要,还谈什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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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时代的错误!知青的遭遇,有时候连他们自己都难以说.不过他们也是在无尽灾难里的一个单个.
说什么太太小姐的人确实有问题,说一个人的是非观念,是错了就错了,对就对,承认自己犯错是错误那还算这个还行.连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都用一些这里的理论去为那些人开脱,其实他是在为自己的阴暗心理开脱,要是你看到这你就没必要和他生气了.
不管是谁,共和国宪法都赋予他们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连这个基本的东西都看不到了去扯什么太太小姐就是错误.所以这些事情让说的人自己去想就算了.等某天他自己也成了太太小姐的时候就知道他自己错在那了!
他们用自己最认同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前些年带学生出去写生的时候就反复强调,“天黑女生少出门,村里的农民都朴实”。出了事都没处说理去,就算有地方说理,还是不出事为好。
至于楼主说的么,被强奸绝大部分是平民百姓家里出来的,那实施强奸的不也绝大部分是平民百姓家里出来的么?非要把这个东西点出来有意思么
就算是女囚牢房看守奸污罪犯都是绝对要追究的,有哪国的法律对罪犯判刑是用强奸来执行的?那是打着替天行道的名义满足自己兽欲的私刑。何况那个女孩还不是罪犯。
一群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聚集到一起,以挺“毛”为表象,其实各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最终还是为了个人的私利而已。
这种人文革前就有了,其作用就是将毛泽东主义庸俗化!
老牛很少骂人,那天实在忍不住了,罪过,罪过
基本上就是此类事情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