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那年庐山(五) 七月二十三日 -- 史文恭
而你说的东西都找不到事实根据,这种“罪名先行”的做法,倒真是和那谁很像。
要求一定是对处于某个贫困标准之下的个人(而不是组织,比如乡村)进行现金捐赠,就可以免除税收中等额(甚至可以是比如105%的部分)。
看来咱RP不算太差劲。
捐赠免税是美国做的比较多。但是中国的现实问题,比如你是个富翁,给某个下岗工人捐了钱,如何证明?让下岗工人写收据,附上身份证号和复印件?那么假身份证生意肯定很兴隆。这种体制外的操作,实在
是。。。
相对来说,在政府体制内操作有效性更高,因为中国的政府体系覆盖最广泛。
我说明了是“我估计”。
我不否认哪,这个“我估计某些人怎样”是一个事实。
但是“我估计”的内容,也就是“某些人怎样”是主观,某些人印证了,则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和而不同最好。
没有相应的政治权利,谁情愿纳税?投票权形同虚设,人家富人还不如移民美国。偷税漏税都形成了习惯,指望现在就实行差额税我看还是有难度,一个劳动法就起到了杀鸡取卵的后果。那么,富人在社会上起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在我看来,是吸纳人员就业。我国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可笑。比如,明知道厂长经理们贪污,不能都抓起来,就把企业卖给了他们,至少有一部分员工可以就业,还有税可收,最重要的不用政府财政补贴。又比如,政府看到企业被贪污的就剩下了房子,立刻推行房改,以优惠售房的形式既缓解了社会矛盾优势的千千万万无产阶级变成了小有产阶级,同时增加了国库收入。贫富分化巨大是2004年以来新出现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资源、房产、期货和股市,使得富人更富,而穷人还是那个样子,穷人没有分到蛋糕。权力、资源和财富都被垄断,机会呢?是否公平?我不知道。举俩例子。一、泸州老窖出了一个低端品牌,做广告招代理商,要押金好像20万,然后厂方铺货,风险是厂方大。有一个人,没钱,他把当地白酒经销商们找到一起,对他们说,你们没人给我20万定金,我给你们铺货。就这样,生意做成了,一直很顺当,这个人也发了财。这是2005年的事情。二、还有一个人,也是2005年才开始自己做,他有硕士文凭,做变电站总成出口,2007年营业额就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这个人2006年才买到属于自己的第一套房子。我举这两个例子的意思是什么?因为我看出来很多人有仇富心理,我认为不好,基本上我认为机会还是比较均等,这个很重要。我还得为自己辩解,我不是富人、我不是商人、我也不是企业家。
政协人大给富人们那么多位置,全国工商联,三个代表让他们入党,有些老板甚至比我这个中直机关的干部还早知道政策动向。
明面上,他们享有的政治权力,已经远远超出这个国家、这个党中的多数人,更何况他们还可以通过种种灰色甚至黑色手段影响决策。
这种权力不够,什么样的权力叫够?共产党下台就够了吗?
我不是这样想的,我坚决反对让共产党下台的企图。刚才我想到一个问题,特意打开电脑,要回复你。就是,举例来说,都以3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收入100万的如果收30万,收入1000万的要收300万,我这样的人,连3百都没有纳。如果我是千万收入者,我当然要想方设法偷税漏税,因为在我们国家,有门路的人绝大多数偷税漏税不会被真正处罚。我的出发点在于可操作性,而不是正义感。当然如果因此你说我没有正义感,我不会同意而且会据理反驳。如果那些富人都在政协里占据有利位置,怎么能够通过对他们不利的法律?政协不是相当于上议院么。想到一件事情,地震以后,姚明捐了200万,当然是一开始的时候,有些人批评姚明,我说话了。我说,姚明作百万富翁才没有几年,当然对钱看得比较重,成龙20年以前就是百万富翁,他们的心态不一样。人家姚明捐了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求人家捐多少干什么?(言下之意呢,我的意思,你们这些批评姚明的,连他的零头都没有捐到,怎么这么苛求人家)。我的意思,随着时间延长,富人的心态会变化,当然社会对他们的一定的压力也很重要,可是急功近利的做法我很担忧,担心会引起适得其反的效果。昨天看易中天教授讲先秦诸子百家,他说到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个均,孔子的原意是各得其所而不是平均分配,我很同意。所以我觉得,你的想法,差别税率,在中国不具可操作性。如果有差别税率,也不会太大,免得刺激富人走到极端反共的立场。当政者实施的是中庸之道,这个我体会得到。和你讨论很愉快。
是不是搞反了?“大量人口死亡”(且不说在具体数量上有巨大的争议)的时间不是大跃进,而是庐山会议以后的59/60/61三年,即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这两个历史时期是不能混淆的~~~~
基本上可以说,与超负荷劳动的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