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举报删帖系统自动判定规则的一个新方案 -- frnkl
以前版主治版,删争论帖比较灵活,因为可以通过上下文知道谁是祸首,谁是自卫。现在的监察,负责判定是否违规及怎样处罚,依据只是没有上下文的只言片语,不知事件的来龙去脉。这样虽然形式上比较客观,但也有时造成冤案:单纯自卫者反而受处罚更重。另一方面,版主现在除了兼做监察及转移不适当帖子去其它版面,比较清闲。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如下新方案:
1.版主不兼任监察责任。
2.监察提供意见时,只需根据被举报文本本身提供违规、不违规两种意见。
3.系统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头三位监察的意见判定违规或不违规。然后系统将判定结果及相应链接送交相应的版主。
4.版主根据判定结果以及上下文,酌情处罚。
这种方法结合了监察治版和版主治版的好处,盼老铁考虑。
11/6/2008 Update:反思一下上述方案,可能版主的担子又加重了,造成新的不平衡。特修改如下。监察由下面四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作为建议:(1)恶意举报(2)不违规(3)建议修改(4)删帖。系统根据三个监察意见里最不偏不倚的传给版主。如果系统评判为删帖的话,版主可根据上下文决定是否追加短封或长封的处罚。为防止滥用,强烈建议短封和长封的处罚必须由人而不是系统决定。如果处罚为(3)建议修改,由版主督促贴主在一定时限内该至版主满意为止,然后锁帖,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扔草。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厚颜顶自己一下。
直接按丢草量和草花比例来计算。比如,满足两个条件
1、得了20颗以上的草
2、草的数量是花的两倍。
就自动删帖,具体什么标准可以再考虑
花、草大战吧?
理论上我觉得您提出的方案比现有执法机制更优。但从现实角度来说,我可能还是倾向于如何完善现有执法机制,这主要是因为,按您的方案走,不仅牵扯到游戏规则的改变 (从前只有监察 get involved, 现在则是两类管理人员分别完成不同职责),而且会迫使修改程序。
现有执法机制有不少问题,但问题已经得到充分暴露了。针对现有机制的弊端进行改正以完善现有机制,或许更为现实一些。另外这个“更为现实一些”,也包含了人的因素 --- 完善现有机制,比抛弃现有机制重新打鼓另开张,对管理层来说可能接受度更高。
但是一旦涉及兩派都有相當多擁躉之爭時,容易激化矛盾,可能會導致某一派離開此地,
這種可能性之大與鐵手創建此處理方式的初衷相去甚遠。
而鐵手現在的這個辦法是僅對某一明顯違規之貼監察和處罰,雖然有各打五十大板之嫌,或者只打某一方五十大板之嫌,但可以使雙方得以冷靜處理爭吵。
利遠遠大于弊。
結果應該優于你的方案。
要知道,我們的文化是官本位文化,只有鐵手這種簡單的扔草規則才不至于激化矛盾,更容易控制秩序。
送花可以没有理由,送草理由必须详尽。
本来是想回楼主另一个帖子的。可还是有些没想明白。加上时间的问题。没能及时回。容我再想想。
还有一些其他想法,见frnkl:【讨论】举报删帖的自动处理方案(建议稿,更新中)。希望听到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