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在CCP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改革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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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所谓的明确,应该指的就是数字化

比如如果明确的规定,有5% 的代表提出弹劾议案,就需要进行弹劾表决,有50%的代表通过了弹劾议案,该议案就通过

这个弹劾还应该是公开化的,这样一个敢于代表民意来弹劾官员的代表就可以获得民意的支持,在下一轮的选举当中就更容易获得选票,而其他的不敢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的代表则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可,他们在下一轮的竞选就更加的可能要失利

人们看到了自己选举的代表勇敢的行使了弹劾权,自己的权利获得了保障,他们也就有了更大的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比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的热情

家园 楼主,多看看我国已有的法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向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罢免案,由主席团交会议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家园 你说的媒体公开候选人资料的办法我认为是正确的

政务公开

家园 看来主要是代表们缺乏这个方面的意识

民众也缺乏这个方面的意识,如果民众有这样的意识的话,当看到某个政府官员不称职的话,就可以向自己选取的代表提出意见

当然,我认为这样的罢免案应该针对渎职而不是腐败,因为腐败这样的事情涉及到太多的官员的个人隐私,普通公民了解到官员腐败的情况一方面很可能只是传说,如果人大是根据不确凿的消息就对官员进行弹劾的话,会造成混乱,另一方面即便官员的腐败是确实的话,最好是去公检法那里去举报---而罢免案我认为主要应该适用于那些不腐败,但是渎职的官员(当然渎职可能是因为收受了贿赂,官员收取贿赂的行为应该由检察院方面专门的进行调查)

渎职和腐败应该要区分开来

家园 另外,应该有民意调查行政满意度的调查形式

西方国家因为选举制度的原因催生出了民意调查这样的民主形式,我认为还是值得借鉴的

因为民意调查的结果都是简单明了的数字--一目了然,民众对执政者的观感基本上通过数字体现出来了,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对执政者产生监督的压力

人大代表可以设计类似的表格进行民意调查,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如果发现有的官员民众对他非常的不满,就可以考虑提出弹劾了,当然代表应该要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更多的调查,因为民众是可能对官员产生误解的

家园 这个不合理

个人收入状况更多的属于个人隐私

家园 民主党呢?小摊小贩等小工商业者也应该有自己的代表

我认为参政的民主党也可以有一定的代表席位

另外,卖菜的群体,开饭馆的群体等等这样的小工商业者的利益也需要得到维护,也需要有相应的代表的份额

家园 呵呵,原来猫头鹰也在这里晃荡
家园 把我误认为星夜赵了吧?我不是他。

另外,问一句,继圣学园现在还在吗?

家园 啊,竟然认错了

我确实误认了。

继圣我好久没去看了,第七版似乎也关掉有些日子了,有时候直接去萧武的博客或者spaces看看。

我现在QQ用的也很少,所以他那个群也很久没去光顾了。

我看你眼熟,想必也是那个圈子里的吧。

哦,对了,刚去张望了一眼,继圣第八版貌似又开张了

家园 在那儿出没过一阵子。

在那儿出没过一阵子。不过,我属于偏右的人士。那时之所以在继圣,是因为喜欢讨论问题。那里左派高手还是不少的。我刚搜了一下。你说的萧武的博客是新浪上那个?继圣我有时间再去看看。想来那个圈子的水准还应当是像原来一样高吧。可惜,天涯之类的大众论坛的水准已经惨不忍睹。

家园 真心请教

1.国内现在已经存款实名制了。隐私只是个人对个人不能了解,银行、政府等想了解不难吧

2.个税情况对于国家机关来说是清楚的,也就是除非偷漏税否则收入情况国家机关是清楚的。就像普京似乎曾针对什么记者关于隐私的提问回答说--你真的以为你曾经有过这个么?

3.可以不对公众公开,但是对组织(人大或者人大的某个专门的审核机构)公开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吧

4.有鉴于人大代表的来源,真正存在他们逐渐地变为某个阶层代表而另一个/些阶层在社会生活中发不出声音来的可能。防范这个危险和意义 vs 隐私权/部分隐私权,孰轻孰重?

5.国外的公职人员保有这个隐私权么?

家园 赞成某种三三制
家园 美国私募基金的投资人状况是不公开的

当然这是另外一方面的事情

即便是向 有关机构公开,也会让某些人失去安全感,这个问题就像有关部门要求每个公民公布自己的三围甚至某某器官的尺寸一样---虽然有关部门可以保证说不会利用这些资料来做什么不利于公民的事情,但是我认为还是不要公开为好

貌似当年韩国搞财务公开,引发了很大的资产外逃的风潮

另外,财务公开的话,真心想隐瞒的人是容易做到的,你需要一个特别的机构来确保官员公开财务--考虑到财务公开推行的困难性,这个机构的人员需要比较的多,另外官员不公开的话,或者公开不实的话,你拿人家怎么办?

我认为这个制度的成本很大,而且效果不大,我对反腐败的建议是从反商业贿赂下手,对商业贿赂的公司狠狠的罚,并且鼓励官员举报向自己进行贿赂的公司(貌似香港美国等等都是这样的)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是属于灰色的收入,既可以认为是合法的,也可以认为是非法的,灰色经济也是国家经济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

以上仅仅是个人看法

实际上我认为官员投资股票,投资矿山等等是应该允许的(鲍威尔,布什等人就投资了很多私募基金),但是官员的投资需要一定程度的公开,避免官员特别的给他投资了的企业以特别的照顾

家园 萧武那伙子人的水平还是可以的

不过也多是发牢骚的书生主儿。

萧武自称青年毛主义者,但我曾经多萧武说,说他其实很右。

他那个继圣,其实也就是一个小众沙龙吧。

不过相对于那个圈子里的其他人,萧武我还是比较欣赏的,历史功底不错,但有的时候---用他自己常骂其他人的一句话来说,是--历史感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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