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性交易合法化的两条路线 -- Adol
1。首先澄清,我没有打听您本人是否遵循性爱分离或不分离的原则,这是您的个人隐私,我的意思是您”认为“性和爱能否分离?毕竟您总说我这不对那不对,那您自己的观点是什么似乎还没给出。我觉得这不存在“放尊重”的问题,您才是不要妄自推测!这个话题里,我要不是十二分地严肃就没法讨论下去了。从回答来看,您也是认为不能分离的?能否讲讲您的逻辑?您是依据什么认为性和爱不能分离的呢?我参考参考,您的逻辑比我有理就换成您的好了,反正是个步骤。
2。还有,请您也别代表多数人,我自己发的贴里,阅读/收花比这篇是最低的,没能得到认同我自己清楚,我也在思考问题所在,您说的部分也是我的重点思考方向。
3。我没有绑架“所谓”的爱,只是在本文的讨论范畴里,可以从这个角度论述,我之前回帖说过了不打算涉及更广的论题。
愉悦!=爱,只有性行为中投注的感情产生的愉悦才是爱,比如你,汗,这个例子不太好,比如我也是和一个男的性交易,那么即使是个男的,我在过程中产生的愉悦也可称为爱——我既去找男人,说明我是个Gay嘛,而且假如我是Gay,我肯定不会去找能为我带来相同快感的女性工作者,这还是说明性交易过程中存在情感的交易啊。
当然这种情感是否能称为“爱”,是这篇文章受到最多质疑的地方,我也打算再想一想,是否换成更广义的说法,仿佛单纯说性和爱不能分离很多人都觉得不合适,虽然我个人是觉得这是对爱有价的现实不愿承认的逃避之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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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理上说是男女性能力的不平等,而从而导致的是在社会分工中男女的生产能力的不平等,进而导致了男女对占有生产资料的不平等,最后导致了性别引起的剥削~
慕容雪村《做爱的经济分析》一文的部分节选
性是一种珍贵的稀缺资源,当然,我指的是性生活,而不是性别,性别我自己也有一个,这是我快乐和烦恼的根源,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就是成本,这成本在有生之年能给我创造多大的价值和效益,或者赔个一毛不剩,变成呆坏帐和闲置资产,我心中还十分没底。
波茨纳说,性是人类理性的实现。这句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我知道茱迪"福斯特染上了艾滋病,那么不管我多么仰慕她,也不会跟她上床,这事风险太大。这说明作爱本身就是一种经济行为,有需求,有供应,有风险,有收益,还要计算投入产出比,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贝克尔断定: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那么毫无疑问,深藏床帷之后的性爱和农贸市场上的萝卜具有某种共性,这也符合波普艺术家们的价值观,1954年艾伦"金斯伯格接受记者采访,说世上并无尊卑,如果有不平等,那也只是价格上的不平等。我觉得既然谈到价格,那其实还是一种平等——钞票面前人人平等,比如香港的淫媒组织就曾经列过一张菜单,把演艺界的女明星一网打尽,我心中的那些偶像,从清纯玉女到三级肉弹,谁值多少钱标得清清楚楚,如果我手上有一亿美元,那感觉就象走进了超市。
康德认为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合法使用对方的性器官",薛兆丰说婚姻是"终生批发的期货合同",这些都说明婚姻是一个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与单干户相比,优势主要在于两点:一是成本小,没结婚的两个人需要两张床,结了婚就只需要一张;二是可比价格低,香港报纸上有很多色情广告,广告卖点多是皮肤、身材,或者武功,从来没见过有小姐宣称自己价格低,"跳楼价、大出血、拆迁甩卖"什么的,因为她们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没有优势——老婆是不用花钱的,所以只好在差别化服务上作文章。
张五常在中山大学演讲时,说交易成本越高,人就越穷,交易成本降低一点点,人民生活就会快乐很多。这话简直就是我说的。法国人心中的完美妻子是"客厅里的贵妇、卧室里的荡妇、起居室里的仆妇",这其实也是在响应张先生的理论:降低交易成本。我表嫂因为她长期供应的质次价高的性产品,终于在1999年被我表哥取消了交易资格,他们离婚了。
原文在《汉语江湖》的绝妙好辞板块中,感兴趣的兄弟可以去围观。
http://www.worldofchinese.com/bbs/viewthread.php?tid=70&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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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在表达他的观点。
那篇文章我看过,怎么说呢,“可以吐嘈的地方太多了”,比如他那个“实证调查”,说实话,我不信,我怀疑他的抽样人群能否代表整个社会。原因很简单,让他现在到大街上随便找6对夫妇出来,当面问他们会在多少钱的情况下背叛对方,会得到他说的那个答案么?显然不可能,假如他说你当面问当然不肯说实话了,那么请问不说实话的原因是什么?正是认为这种背叛是不道德的,所以才隐讳,才回避,才会只在网上说说而不是真这么做吧。
还有潘金莲的问题,武大相貌身材不行这是事实,但是他怎么知道武大满足不了潘的性需求呢,如果说是的话,那恰恰说明性和爱不能分离,潘因为不爱武所以无法满足(我又贩卖私货了。。)。现在我们退一步说,就算性能力也比不过西门庆,不过武大的爱是不输给西门庆的吧,只重视潘金莲的性需求,把武大默默的爱置于何处了?人们称潘金莲为荡妇,不仅是因为她偷情行为本身,更是因为她辜负了武大的爱。相比之下,身为妓女的杜十娘和潘正是相反的例子,她在青楼的时候当然是能满足性需求的,如果眼里只有性需求,她还赎身做啥,但是人家还有别的追求,这个追求就是青楼所不能给予她的“爱”,正因为她追求爱,所以即使是妓女,人们也赞赏她。如果说这两个例子都是中国古代男权体制下的女性故事,那么好,咱们不妨真的换位思考一下,我举个例子,陈世美。他有没有选择和自己志趣涵养地位更相配的公主的权利呢?是不是就可以无视家里伴随他苦读十年的发妻呢?只看到性需求把爱忘到了脑后,这种禽兽逻辑也好意思冠冕堂皇地拿出来让人笑掉大牙么。
通篇看下来,这篇文章里充斥着这种想当然的类比,看起来貌似合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但是我看着看着,脑中就浮现出一句流行语:“认真你就输了”。——这篇文章写得挺有意思,说实话,如果抛除观点差异,文章本身还蛮合我的胃口,有点和周星驰电影类似的感觉,也有点马亲王的风范(不过功力还是比不了啊哈哈),仔细体会这种感觉,发现问题就出在这儿:这位作者,其实他并不是在认真地分析“性交易的合法性”或者“性与爱能够分离”,最多只能说他是在认真地表达他认为“性交易应该合法化”、“性与爱能够分离”的观点。他用经济分析的方式来解构关于性的问题,回避道德和伦理,是因为他根本没有认清性交易合法化的本质是“成年人是否有权用自己的肉体交易金钱”的自由与人权,对道德的理解也仅仅停留在旧礼教和宗教上。如此他的解构便只能是一种表达手段,而无法从实际上证明他的观点。这就好比失业之后,我尽可以用后现代主义的文本抒发自己怀才不遇、心情郁闷、控诉领导、怨恨经济危机的感情,尽可以写首充斥着一堆无厘头的梨花诗来说明我对工作多么热爱,对公司多么赤诚,但是重新就职的简历上还是得老老实实地写上姓什么叫什么,哪年出生从哪毕业,几年工作经验做过什么职位等老一套的东西,不能标新立异把刚做的诗写上,除非我是去作协应聘。
就是这么个道理,用一堆经济专用名词来类比性有什么用呢,经济分析真的能涵盖性问题吗?
单纯的愤或者讽刺、影射都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这也是我反对网上“草泥马”“河蟹”之类含沙射影的原因,发泄发泄也就罢了,真上纲上线到什么“民意”就有阿Q嫌疑了——有能耐就上街游行,不敢的话就到大型论坛上发文阐述自己观点,再不济就在自己blog里把想说的说出来,追捧“草泥马”是个什么东西呢,单纯的发泄当然随便,但是少扯出什么民意。记得以前在河里看过一帖子,给这种人打了个比方:说有一回看到两伙人打架,其中一伙人被另一伙占了便宜,不敢接着打又不甘心就这么走人,便在稍远处比比划划骂骂咧咧的,弄得一旁看热闹的大爷急了,骂道:“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打又不打,走又不走,唧唧歪歪,有鸟用!”。看了大笑。(汗,扯远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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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实在是轮不到我们再画蛇添足地论证一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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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四川人上馆子肯定不会去江南餐厅一样,这是因为四川人想吃辣的,难不成说四川人爱上了川菜厨师?
再说去找gay的问题,如果你每次都找同一个gay那还跟感情有些靠谱,但你每次都换口味找不同的gay,总不能说你博爱吧?呵呵
性和爱能不能分离,我个人还没有结论,只是你的推导过程没有说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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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愉悦,更不是什么“爱情”,而是生殖。
在女性工作者同样能满足肉体快感的情况下,gay找gay就是一种情感需求了。
而吃菜,嗯大概也不完全等同于营养要求,毕竟江南菜四川菜都是管饱的,不过甜就满足不了对辣的肉体体验啊(这话好别扭)
其实无论是不是gay,还真是有一部分性工作者存在比较稳定的“老客户”的,前段时间网上流行过的某篇“性工作者日记”里好像写了类似情形。
最后,还是性和爱能不能分离的问题,其实这个不能分离观点及其理由不是我拍脑袋突发想出来的。因为我自己确实有“必须先有爱,才能有性”的先入为主的观点,也存在无价爱情的理想,然后我就仔细思索“我为什么会这样想”,“是什么使我认为只用金钱交易性是不道德的”。
我做了若干种假设,当时也考虑到了单纯从社会基础的角度考虑“因为性交易危害社会所以不道德”的思路。不过正如前面那位“太阳底下最古老职业”帖子的河友所说,古代也有公开的性交易活动,如果会危害社会,古代就不会只批判女性——出卖方的不道德,而对男性那么宽容,甚至还夸耀“风流”,即使批判也只是从“败家”的角度批判。我考虑的结果是,那时对性交易中女性不道德的谴责并不是因为性交易本身危害社会导致的,而是由于女性在过去没有性自由导致的,所以我得出了正文中“当前对性交易不道德的谴责同古代是不同的”一段的结论。那么为什么到了近代男女平等之后,在承认性自由的基础上首先经历了谴责性交易不道德的阶段(这是对否定之前男权的一部分),然后随着性解放运动的兴起,随着自由的不断扩展,性交易又重新开始推动合法化进程。我由此想到了对爱自由的承认是性自由的基础,那么对爱无价的承认应当是谴责性交易不道德的根据,重新推动合法化进程则是从比爱自由更广义的自由出发,承认成年人有出卖肉体的自由。考虑到广义自由之后,我还进一步地考虑过是不是爱自由和性自由实际是两个不同的自由范畴呢,即性自由并不依附爱自由。不过我再考虑性自由历程的时候,发现很早就有性自由的观点出现,性自由被承认的时间也早于“广义自由”蓬勃发展的时间,而爱情自由是人类很早以来的观点,也是自由中较早被承认的,这使我最终认为性自由是附属于爱自由的。
这是我的思考过程,为了解释性自由为什么可以依附于爱自由,我做出了“性天然会伴随爱”的假设。我也知道很多人认为性是性爱是爱,所以我还试图考虑过这种想法产生的源头,恰好就是慕容雪村先生的那篇帖子,他的文章最后表达了“要么承认爱有价,要么承认爱和性可以分离”的意思,当然他的观点是“爱和性可以分离”,我们的分歧就在这,考虑到现实中许多和性交易无关的趋利行为,比如这个回帖天涯浪子:唉,说个最近发生的一个真实实例就是一个例子,我觉得必须承认现实中爱是有价的,爱情的无价在现实中还是个梦想,然后我得出了“许多人不愿正视现实,不愿承认爱在现实中是有价的,包括不愿承认自己的爱是有价的,就以性和爱分离来麻痹自己,来逃避”的结论,然后写出了“逃避是没有出路的...”一段。这实际上是反映了人们对爱无价的价值观的肯定。
最后的最后,关于这个观点我选择用例子来说明,也是因为这和每个人对“爱情是什么”的不同理解或者说“爱”的定义有关,也许对于爱和性能否分离大家还有很大分歧,我愿意把我的思考过程写出来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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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或不限制性交易,就不再是生殖了,反正性交易的结果也不会生孩子。
但是引入生殖却使我产生了一个新思路,生殖(延续种族的天性)当然是性欲的最原始的源头,动物也好人也好都是这样,且不说动物究竟有没有类似于“爱”的情感,单说人。会不会是这样的情形导致性和爱不能分离呢?即性是生殖要求反映在肉体上的表现,而爱(狭义)是生殖要求反映在精神上的表现。
有没有理不在字多少,一眼就能看出来。
应该是“太阳上”。
情感需求到情感,再到爱,这个联系似乎不够紧密
再说,就算是“性工作者存在比较稳定的“老客户”的”,那也没法说性交易有爱,最多只能说包二奶有爱啊。毕竟“存在”到“普遍存在”也是量变到质变的
LZ推导的逻辑关系看得我很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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