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民主的价格 -- yhz
而且,在我国目前这样的时期,完全可以采用限制竞选资金上限,同时只由国家提供竞选资金,而不准私募资金的方式具体参见【原创】对现阶段完善人大选举与组织制度的十点看法一文第六条。
不过首先说一下:那些网站虽然没有要内容提供者支付大量的费用,不等于他自身没有大量的成本支出,只是那些费用大部分不由内容提供者直接支付而已,另外一小部分,例如内容提供者的网络费用等等,是需要他们自己支付的。
网站免费,不等于它们真的没有资源成本开销:服务器带宽、服务器资源、存储设备,以及相关的机房、电费等等,其实并不小。只是这些开销,一般由网站自身的广告收入冲抵,或者由风投的资金支撑而已。但是如果算选举对社会资源的消耗,那么是肯定要算上去的。
另外,突然想到: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如果以后某些像YouTube那样的网站要收费的时候,那么是不是你的政治裁决法庭就需要管到这些网站了?那如果一个网站同时存在着收费和免费两种方式的时候,是不是只管收费,不管免费?
先不论那公平不公平,如果你的监管的出发点是高额费用,那么我创办一家纸质媒体,然后免费(或者象征性的收取1块钱)刊登广告,是不是你的政治裁决法庭就对我不适用了?
另外,我还预先给你想到了一个“软钱”发挥作用的好办法:首先,把募集回来的资金,创办一个网站,或者投入到某个网站中。然后免费的接受内容或者视频等等的上传并免费向所有人开放。到了选举的时候,就有意识的把对手的内容和评论删掉一部分(当然谁也不会傻到删掉全部的),或者高明一点的像YouTube一样,锁定某个内容的点击数,总之就像他在奥运圣火传递和314中的做法差不多。这既逃避了你的监管,也创立了一个新的宣传阵地。
呵呵。
不过无论是那部法律法规,都只能规定“硬钱"的使用,而完全无法监管“软钱”的使用。而你所谓的那些方案,其实无非就是把“硬钱”的募集也监管起来,但是对庞大的“软钱”,你照样是无能为力。但是在选举中,“软钱”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网上搜一下,就可以搜到不少成功应用的案例。道理很显然。如果把各个候选人的“硬钱”全部管死,而且大家在一定程度上弄得“很公平”,那么这“硬钱”产生的效果,无论是集会还是辩论,都变得难以分出优劣。在这种胶着的情况下,无论是“奇兵制胜”,还是在“外围打开突破口”,都是“软钱”发挥作用的好地方,而且都是关键性,决定性的使用。
网站免费,不等于它们真的没有资源成本开销:服务器带宽、服务器资源、存储设备,以及相关的机房、电费等等,其实并不小。只是这些开销,一般由网站自身的广告收入冲抵,或者由风投的资金支撑而已。但是如果算选举对社会资源的消耗,那么是肯定要算上去的。
每个不多,但是数量一多,总额就不小了:例如说Facebook每天视频上传量是26万个。假如有1/10是政治内容的视频(是不是广告另说),而每个收取1美金的话,那么每天这方面的消耗就是每天2.6万。如果这种持续一个月,那么就是78万。虽然我不懂美国广告的行情,但是我想,这78万美金一个月的支出,无论在哪家传统媒体,刊登一个像样的广告,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办一个非全国性的报纸的成本,未必比办一个像YouTube或者Facebook那样的大型网站要高。
这还是鸡生蛋的问题。我现在问的就是你所谓的那个政治裁决法庭,是否有权限判断和监管网站上的内容是否含有政治性?如果没有,那么他的政治性谁来判断?如果有的话,Facebook每天视频上传量是26万个,你准备用多少人手去判定其中的政治性内容是否超过一半?
是不是政治广告,广告的政治性有多少,这还在吵个没完呢。
你又准备在第二战场之外,开辟的第三战场,来吵某个政治性广告是否“明显倾向于某个候选人”?这个裁决又是谁来做?还是那个政治裁决法庭?
OK,你这个政治裁决法庭,如果能付诸实施的话,肯定比比现在的中宣部加上GFW还要厉害。
最后,说一下我的感觉吧,如果某些民主人士称呼我为“假民主”的话,那么,你的“伪民主”的帽子,是跑不掉的。你的不少做法和想法,其实就是披着民主外衣的独裁。而且,论独裁程度,能不能到朝鲜的水平另说,但是比tg厉害是没什么问题的。
真的。
50多亿应当是包括了众议院选举和1/3的参议员选举的。因为我看到的消息上说本次美国总统大选,花费10亿。
但是,这50多亿中可能没有包括各级地方选举。印度的那笔花费中,似乎也只是国会选举?
这有个很现实的例子,中国的五毛党,不少人已经在网上贴出了相关的文件。也许有人能从某些行为中能猜到是收钱的职业选手,但是,毕竟只是猜而已。不说别的,你怎么从资金上证明这点?如果做不到这点,你根本没办法举证,也就对哪些金主一点办法都没有。
另外,金主们也可以不直接给义工们报酬,但是提供了免费的工作场地、免费的工作餐、免费的拍摄和制作设备(这些东东要是好的话,不便宜)等等。甚至为了提高片子的质量和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参加,还可以请一些专业人士提供从策划,到导演,到拍摄,到剪辑,到后期制作的一系列培训和指导,还有包括一些相关法律顾问等等。但是只要不直接提供报酬,这些就只能算是义务性质的义工。但是你认为金主们的钱,没有影响到他们的行为和作品吗?更广泛一点说,这些行为,没有影响选举中的舆论和选民的态度?太自欺欺人了吧?
ps:说多几句:这些金主的行为,其实就和现在河里热炒的88事件中学生背后的黑手一样:虽然学生们自认为是自发的,义务的,但是,实际上从组织到后勤,其实都是别人一手包办的。虽然很多民主人士认为那不重要,对,大家也确实无法举出证据证明这些幕后的东西存在。但是,也就如我这里所说的金主们的活动一样,他们实际上也是参与者,而且,是主要的参与者之一。
这有个很现实的例子,中国的五毛党,不少人已经在网上贴出了相关的文件。也许有人能从某些行为中能猜到是收钱的职业选手,但是,毕竟只是猜而已。不说别的,你怎么从资金上证明这点?如果做不到这点,你根本没办法举证,也就对哪些金主一点办法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