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杭州车祸案事主获赔113万 -- 肥狐
甚至令人怀疑,不是宝马车肇事的车祸,有些媒体都不稀的去报道。
这种事情问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一问一答,让人觉得谭爸爸还是很明事理的,也不是贪财的人,舆论分会好很多。
而有些事情是此消彼长的
深觉再给与任何评论甚至赞誉对谭爸爸都是贬损,只恨不能亲自给其送花尔。
俺个人觉得这个事跟钱沾上了, 是个耻辱!突出赔偿多少多少钱, 更是耻辱
一部分啊。
在下愚钝,不知道
在民事诉讼中,肇事者对受害者家庭进行物质赔偿,这是一贯的做法,并非因为此案而有。而且国内本来就有大致成型的赔偿计算的方案。
从最实际的角度来讲,死者是他父母的唯一孩子,如果没有赔偿,事后肇事者是严惩了,看客是爽了,那他父母今后的生活怎么办?照我看,赔得越多越好,最好赔2000万!
再说,中国民事与刑事部分是分开的。而且,如果真的如网友们所愿,要追究其“飙车”“危害公共安全”的这些行为的话(如果网友们的“严惩”的愿望要实现,也就必须只能从这些着手看能不能找到证据把对方钉下来),这个根本就应该是公诉的内容,跟受害者家庭有没有接受赔偿根本没关系。
赔偿对于公诉部分而言,最多只能说肇事者认罪态度良好。
所以,平时里文采斐然理智思考的河友们,是不是都过于感性,过于激动了?
其实看了这个联结, 俺个人的感觉是这个报道,至少在标题上过分突出了经济判罚, 至少给我造成了这个映像:
1。人命能用钱来衡量吗?
2。是大家只关心经济惩罚? 还是有经济惩罚, 其他的就可忽略?
3。用钱能赎罪吗?那些肇事的会不会从这个就有用钱就能买命的想法从而更加嚣张?
4。对这个案子, 大家的关注要点在哪里?
实际看里面的访谈说的还是挺清楚的,像死者父亲的绝不以钱代刑,还有他的律师团的说法,他们实际上还是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个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
另外从谈判的细节上,律师一开始给出的是140万的赔偿数额,而肇事者家属给的是113万,这中间有1个27万元的分歧,但谭家直接接受了肇事者家属的赔偿方案,并没有做更多计较纠缠,也不是把钱看得很重的。
当然肇事者家属能够积极赔偿受害者,对最后量刑肯定是有一定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