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家人只不过起一个推荐作用。最终做决定肯定是邓。至于他的家人有没有帮她寻找律师的权利。那取决与他跟家人的亲密程度,信任程度。假如有一天我进了监狱,我最可能委托找律师的人肯定是我最亲近的人。假如我没有记错,控诉书中有一段,邓玉娇出事以后除了报警,第一个电话就是给她的母亲。其中也显示了他对母亲的信任程度。是不是邓母找的律师她一定会接受,那未必,但是假如她对母亲的信任足够,我想她会接受的。
应不应该由他的家人做决定,那还是看邓玉娇自己的判断吧!
乃有变成网络暴民的征兆啊。
小心小心。。。一定要理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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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的分割线(感谢鲁迅先生,以下并非对你的回复,懒开新帖,望见谅)
【非原创、非转载】什么是“理性”?
官员进出洗浴场所,他们很理性,这是正常现象;三个男人欺负一个女人,他们很理性,这一定不是强奸;公安局发布两个前后不一的公告,他们很理性,这没错,有错也是有原因的;把邓玉娇关在精神病院里,他们很理性,这是在帮邓玉娇脱罪。。。
对于汹涌而至的舆论和自发而至的网友,对于竟然敢有揭短的报道和网络消息的传播,他们就惊诧了,出奇的愤怒了。。。网络是多么的暴民,媒体又是多么的夸张,人民群众是多么的不明真相!这样将怎样的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哟!
这些“理性”的诸位一惊诧,一愤怒,是不是就要“政府公信力丧失”了?好像官员进出这种场所,政府公信力倒愈好;公安局前后不一的公告,政府公信力倒愈好;把邓玉娇往精神病上面靠,政府公信力倒愈好。可以博得“理性派”的夸奖,永远“公信”下去。
几篇帖子和回复,说得明白极了:怎样的“理性”,又是怎样的“公信”?“理性派”要人民寂然无声,略有“反抗”,便加之以精神病的名号;“理性派”是要我们遵从这“公信力”的希望,老老实实的按照政府的公告思考问题,体谅政府的难处,不要听从体制外的“煽动”,否则,他就要一下子扯到20年前。。。究竟是谁在借题发挥?又究竟谁在危言耸听?
因为“理性派”是知道的:地方政府“无法反对”,网民们怎会“无法反对”?将“政府公信力丧失”的责任推给媒体的夸张,推给网络的暴民,推给公益律师的无良,推给偶们不明真相的群众的非“理性”,仿佛这些都理性了,则谭卓就不会死了,官员就为人民服务了,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混账官员们就改邪归正了,邓玉娇就可以安心工作不受欺辱了。。。
会不会变得这样美好呢?“理性派”知道那是不会的,但他们为什么还要继续声讨,继续污蔑呢?为什么要继续把这种“政府公信力丧失”的责任推给网络、媒体、律师和不明真相易受欺骗的偶们呢?这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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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丽的分割线
[COLOR=red]【声明】[/COLOR]
1、大家请不要对号入座,一定要对号入座申请“理性”称号的,付手续费1个通宝,请向梨花通宝交易所递交申请。
2、如感觉其中有言辞过激,请联系鲁迅先生后人,酌情删改。
在你华丽的分割线之间有几个文字是属于鲁迅的?
尊重鲁迅的知识产权固然重要.挂羊头卖狗肉也是不应该.
我不喜欢吃狗肉.所以不知申请何物.不过我想假设真有理性可买也不能在不良二道贩子手上购买.否则不成欺世盗名了吗?
——就为这句,先砸朵花,等着吃包子……
夏大律师想演出的剧本是,一出官官相护迫害弱女子的悲剧,而夏大律师就是那挺身而出,奋勇对抗邪恶的官府的英雄,高举正义大旗,背后是无数如同梨花般的善良老百姓。
这个场景让我想起那幅著名的油画,自由引导人民。
不过等等,让我们回想一下律师的职责是什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的。自己出名与否似乎应该是排在这个之后的问题。
对于精神病,舆论上会习惯的视之为迫害,
但是在法律上来说,一个律师在当事人面对杀人的刑事指控的时候,无论如何不会放过精神病这个说法的,这是在其他方法都失败之后,依然能够拯救当事人的救命稻草,还有人记得杨佳的律师是如何要坚持做精神病鉴定的么?
而夏大律师居然要先把这根检方白白送上的救命稻草给丢掉,这种把当事人的小命不当回事的律师,说他一句喝血不算过分吧。
文字还是很拙劣,还是举例来说吧。
房子着火之后,消防员赶到现场,不去救人,而是去调查房子是不是符合防火标准,是不是有腐败行为。就算他最后揪出来一堆大贪污犯,我们还是要说,这是一个冷血动物。
最后自我补充一下
狗会咬人,但是狗咬的可并不一定是人。
银座淹死百多个人,是政府公信力缺失?
林松岭家里满门朱紫贵是政府公信力缺失?
杨佳被打到失去生殖能力,是政府公信力缺失?
李树芬拒绝中考被抄袭所以被自杀,是政府公信力缺失?
胡斌母亲是安全公司的老总所以事发地监控录像灭失,是政府公信力缺失?
在这么多次被网络上的言论迷惑乃至欺骗之后,我未必相信政府公信力,但我更不信任网络公信力。网络在揭盖子这方面做得很好,但也仅限于此,而已。
以上林林总总事件中,政府有不作为、作为不当的地方,比如济南城市排水能力弱,瓮安警民关系差,杭州交警不该引用“死者朋友的话”而应该承认具体时速需要调查等等。但是,我所看到的,这些情况都在后来得到了修正,弥补。包括林松岭案里的造谣者,谣言是有利于警方而不利于林家的,但警方还是给予拘留警告的处分。这大概只能警方自己掌嘴,给台阶也不下。
可我从来没看到过那些造谣传谣信谣的,主动地、自觉地站出来承认自己在其中的作用。例如南周。好像那些事情和自己是无关的一样。谣言被辟,就纷纷变成了路过的酱油党。下次有点儿风吹草动,又乐此不疲过来跟着起哄。
我不喜欢犯错的,但我更讨厌死不认错的。
人民有天然不信任政府的权利。人民更有天然不信任任何人——包括什么公盟律师、什么正义的权利。我看不出前者为什么比后者更正确更高尚以至于后者值得你修改鲁迅先生的文来讽刺的地步。
非此即彼的结论最好还是少下,网上的东西是否更容易让人偏激?过于固执己见,更不能容忍不同的声音?就算实际上的差别并不大,也一定要划清界限吗?
我反正现在对网上的很多东西还是抱着小心的态度了,很多都是不能证实的东西,谁知道后面到底是什么,尤其是对那些过于激动的。
被骂冷血也好,理性也罢,总比不明不白的当枪好啊。
要说“理性派”这帽子呀,貌似前几年被某些以“理性派”自居的人炒作得很伟很光正,这
当年的“理性派”进化速度可比感冒病毒牛X多了,这不一转眼间,当年的“理性派”已进化
为“正义派”,如今操控舆论权,登高振臂一呼,居然还不群起响应者,好嘛,派帽!统统
给你套上“理性派”、“冷血派”的帽子。
具体说到你这个派帽行为,派“理性派”的帽子也就罢了,这是个人的自由么,咱也不好干
涉。为啥还要不准别人来领?甩出个“理性派”的帽子自个玩,还不准别人来玩,这不是干
涉他人的自由么?不准别人来领也就罢了,为啥还要收“主动领帽人”的通宝?本来俺还想
厚着脸皮来领个“理性派”帽子耍耍,一看这阵势,敢情这不是派帽子,是卖帽子呀。MM生
财有道挖~拜服拜服。囧rz~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在围观,郑大侠真乃当世大先知也。
要说俺的审美观嘛,也颇有些复古的倾向,“理性牌”的帽子虽然有些过时,固然是比不上
“普世牌”、“正义牌”的新潮时尚,但好歹也是曾领风骚那么些年,弄一顶来戴戴, 装
装13总是可以的罢?再不济也强过光着头嘛。何况照目前这行情来看,这一通宝的价位可是
历史最低价位呀,说不定赶明儿风向一变,这“理性牌”帽子的价格肯定水涨船高。
奈何俺人懒家穷,又不被铁手待见,这不混了半个年代通共就没攒下几枚通宝,看着兜里可
怜的几枚通宝,俺咬牙三晌,还是下不了买帽的决心,罢了罢了,咱还是要里子不要面子,
省下通宝等认证罢。
无奈弃帽而走,顺带强烈抗议:
派帽是自由!领帽自愿!这种卖帽子的行为赤果果的剥夺我等穷人的“领帽自由权”!呼吁广大
“欲领帽而不能得”的群众站出来,成立“派帽行为监督委员会”,坚决捍卫我们的“领帽自由权”!
麻烦你仔细看完了且看懂意思再回帖。。。
相对政府公信力,更加相信网络公信力
这两个哪个更糟糕??我相信大家分辨得出。
有人认为政府更有公信力,我佩服。
至于网络造谣,至于南都脑残。
我只说这一句,没有南都,没有网络,多少人要沉冤了,网络固然有暴力和造谣,南都固然屁股很歪和恶心,但现在让我们伤心的是,居然我们要靠这样的东西来部分伸张某些正义,这恐怕对官方形象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在这个坛子里面,你这样的看法自然是少数派,不过西西河依然是难能可贵的好地方,我以前也说过,在西西河待久了,会被左边的人连推带恶心的就赶到右边去了,这时候去猫眼凯迪外加牛博熏陶一下,就又能体验到西西河的珍贵了,嘿嘿~~~~
说的极好,既然故园你都不完全相信政府的公信力,那么请问这是谁造成的?是两个律师造成的吗?是网络造成的吗?是媒体造成的吗?是你和我这些普通的网民造成的吗?把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推卸给媒体、律师、网络、你和我这样的普通网民,这种逻辑说的通吗?
最后,网络和媒体的公信力丧失,你这篇文章分析的极好,可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