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政府的过失,不作为,等等,恕不赘诉。
但我看到了政府为了挽救自己公信力作出的努力:调查、免职、党纪国法处分、新闻发布会……我没看到网络的。
于是政府的公信力一次次被它自己破坏,又一次次被它自己重建——虽然未必对等。
但网络的呢?谁来重建网络公信力?谁能代表网民们重建网络公信力?
这就是差别。
想想,ps一下:
那么亲爱的,你告诉我,我那五个疑问,是谁造成了谁的公信力缺失?
佩服佩服。
政府不可信,所以在网络上撒谎也就自然而然了?
这种逻辑关系是怎么推导出来的?
因为最不济你还可以在他门前坐坐打他几块玻璃。相信网络?哼哼。
你连个去碰死自己的地方的都找不到。
这两个哪个更糟糕??我相信大家分辨得出。
有人认为政府更有公信力,我佩服。
不必佩服了,做什么事情之前,想想可行性。虽说政府的公信力都烂到这个份上也是鬼哭神嚎的程度了可好歹能知道谁在跟你躲猫猫,网络的公信力?就现在连ip都显示不全的无责任发言根本就谈不到公信力的问题,不信是你活该,信了还是你活该。
谁把你我网上说话没人信的的问题归咎于政府了?只看到有人将政府说话没人信的问题推卸于你我这样的网民啊。。。
ps:亲爱的,那5个问题偶要详细了解一下,过去那有那么多空上网啊,只能现在到处挖挖坟。。。现在莲花催偶开交易所去了。。。
剥夺网民的发言权。
所以她反对的是加了引号的‘理性’。
因为有人已经在暗示,老百姓的批评是被人鼓动的,是不理性的,
是有人组织的,把这事影响夸大到颠覆中国政府的地步,
这样的逻辑推论下去谁还敢出来为邓说话?
反对不良律师,并不意味着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网民参与舆论,目的是希望公开公平公正。况且讨论始终还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网民还是希望以法律的手段处理此事,争论的无非是怎么判决而已,这又怎么能说网民不理性呢?
那些恶心人和外面勾结,借所谓‘理性’诬蔑网民受蛊惑的,才是梨花所反对的,希望大家别误会了她的用意。
偶昨天对教主的发散思维非常惊诧,所以今天也顺便“友邦惊诧”一番。。。没想到教主不来鸟。。。
但不是“谁把你我网上说话没人信的的问题归咎于政府”
而是你最初的观点,“政府说的都是对的”和小河流水的观点,“政府当然不都是对的,但也不能说反方的都是对的吧”
只有政府的公告是客观准确公正的,只有公安部门是不会撒谎的。什么?政府的两篇公告不一致?没关系,要理解,政府为什么不一致呢?
理解的出发点:第一,政府做的都是对的;第二,如果政府不对,请参照第一条。http://www.ccthere.com/thread/2213245/1
你能理解吗?不能,那对不起啊,你离网络暴民只有五十步远了。。。赶紧悬崖勒马啊!
从近两年里这许多热门话题来看,媒体有没有夸张的?人民有没有被欺骗的?律师有没有无良的?
对这些夸张的媒体、无良的律师,乃至流言四起的网络,已经被欺骗过数次的人民对待网络,为什么不能同对待政府一样,都多长个心眼,听其言观其行呢?
为什么对那些夸张的媒体、无良的律师乃至流言四起的网络,略微保持一下冷静,克制,不跟着人云亦云,没跟着群情激愤,做个打酱油的记账党,做个“理性人”,都要被嘲讽呢?
许怀疑政府,不许怀疑网络,不许怀疑媒体,不许怀疑自居为“为民请命”的律师,这是什么道理?
那谁(古龙?)说过一句话,原话我不记得了,大意是:如果一个东西,它看着像xx,叫着像xx,吃起来也像xx,那它就是xx。
夏律师x2所在组织的组织者中有人臭名昭著,所在组织的经费来源可疑,所行行为在我等一部分人眼里非为脱罪而为加罪……
觉得夏律师x2动机可疑不行吗?从各种角度讨论一下夏律师x2爆料的后果不行吗?联系夏律师x2的背景,部分网络和媒体正在的推波助澜,推测他们的真实目的,不行吗?
现在是
又或是
究竟是谁在借题发挥?又是谁在危言耸听?
我还是那句话,我不天然相信政府,也不天然相信网络。谁否定我这两个天然的权力,我都会非常不爽。我只愿意沉住气,看你方唱罢我登场,看无我虞无尔诈,看关公战秦琼,看风云诡谲,看三岔口,看话剧,
看戏。
相比老兄你相信政府公信力,我觉得这个更让我佩服,还是“最不济”的,不知道“最济”的什么样子了。
我等无胆之人,既不敢去坐坐,也不敢去打玻璃,但是至少我现在敢上网发贴,这就是为什么我更相信网络的原因。
至于政府公信力和网络公信力哪个更可信,很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其发布的公告也好,行为也好,已经N次了,是在网络的监督下作出了改变。
这次巴东警方的两次公告,网络跨省追杀。包括瓮安事件。
另外呢
这话完全没看懂。
不过看到网络无责任发言所达成的效果,相比之下,嘿嘿,我们的政府啊~~~
网络上现在所谓的“理性派”,好歹说的还是事。而所谓“舆论革命派”,那说的都是人,是对对方评论者的围攻,是对不同意见者屁股的编造攻击,是在不允许跟自己不同意见者说话。
单就邓玉娇一案,现在网上出现了多少绘声绘色的“真相版本”?“舆论革命派”的正义如果都是根据猜测、yy或者对不同意见的攻击,要这样的真相何用?要这样的革命何用?
最夸张的是,如同“舆论革命派”这样的派帽,想起那句“伟大”的——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昨日还在“舆论革命派”口中猎猎作响,今日就为自己行为践踏,这算什么?
一个讨论不根据事实,一个不允许别人说话,群起攻之。这算什么?
太阳底下无新鲜事,某10年的hwb倒是让人觉得今日之怪现象似曾相识。
巴东政府的公信力是怎么丧失的?是因为前后两份不一致的公报,是因为邓贵大死于他本不该出现的地方!
网络很造谣,律师很无良,但网络没有弄出这两份不一致的公报,律师也没有让邓贵大去那种地方。把政府公信力的丧失归结为一个律师身上,这种逻辑是不是很可笑?
律师的动机很可疑,尽可以去质疑,没问题。媒体很造谣,尽可以去质疑,没问题。
但请不要政府公信力丧失的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也许你并没有这样想 —— 这没关系,说明你不属于偶所描述的打了引号的“理性派”,也说明我要说的和你要说的根本不是一件事情。
至于谁在借题发挥,谁在耸人听闻,请详见教主雄文。。。
其一,证据链的完成,很大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律师的抗辩来进行的。律师的证据,不一定能够救自己的当事人,但是害自己的当事人,就一定没有问题。
其二,律师在司法尚在调查当中就通过自己的同伴宣布关于涉及案件定性的细节,且直接公布司法鉴证人姓名,这是直接影响司法公正。且其鉴证人之鉴证的司法有效性则可质疑。如对方律师主张此鉴证没有司法有效性,这个死枣就是吃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