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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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件的原始曝光, 巴东公安局修改案情通告, 记者采访被打, 哪里歪曲了?
网络当然会有歪曲. 那些不懂专业, 却硬要大放厥词的文章就是典型. 激情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的要件, 而不是杀人. 很多人像你没弄清楚就开口, 就充内行把文章到处贴, 就急匆匆的宣布夏霖吃人血馒头.
精神疾病要到什么程度才能有刑事减免情节, 抑郁症, 失眠就够了? 邓玉娇在案发后十分清醒, 自己打电话报警自首. 完全没有病, 却来装病, 尤其是本案已经处在众目睽睽之下, 我不觉得这是个妥当的办法, 只不过是妥协.
看看新闻吧, 如今的结果并不太坏, 侦查阶段终结, 定性为防卫过当, 邓黄二人也受到严厉惩处. 这一切都不着藏着捂着, 或者给大活人诊断为精神病能办到的.
你能找篇论文啥的来证明下么?
另外,就我所知,激情犯罪从轻处罚是酌定情节,而非法定情节,现在改了么?
抱歉, 我只是外行, 完全是囫囵吞枣在网上搜了一下而已. 主要是前几天夏霖给崔英杰的辩护书, 夏霖声称激情杀人, 并且事后表现如何如何. 很多人不理解讲这个有什么用, 但有律师著文表示自己也会采取类似的思路. 总之最近一段时间这个词经常被提起, 但看起来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都不太了解其中意图.
复 原来如此
位置和手法.
依我看,这个故意杀人是跑不掉的.
只是巴东警方都可以说她是防卫过当,那么说她不是故意杀人也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