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河里说邓案律师的坏话的可真不少,大小id一拨一拨的。有些话不说不爽。
葫芦牛仁 发了个公益律师的帖子,被人解读为邓案律师水平太差,甚至有人称邓案律师为“人血律师”。葫芦牛仁后来做了解释,认为邓案律师没有什么纰漏,见此帖。我不想纠结于一些技术细节,人血不人血本了和水平没什么大关系。但是有人要说了,你水平太差,简直是把邓往死里整。哦,我水平低没看出来。骂之前先骂葫芦牛仁水平太低算了。
水平高低无关乎人血,看看钱的来源是不是国外的,比如“夏大律师背后的NGO简介”。你管他从哪里拿钱呢?拿的钱不一样,难道这个刑事案件的性质就变了?难道这是什么间谍案件? 就算此案件让某集团丢了脸,那也是某集团自己丢的,找不着别人去。屁股上有屎怪传媒怪律师还怪到资金来源上来,呵呵,什么样的逻辑和眼光。不奇怪,在西西河混了这么久,类似说法每次都会冒出来。
说律师为名,这有什么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名也一样。公益律师政府是不喜欢的,此案律师冒了风险,付出了时间精力,有何不可。
律师要是真水平低,巴东警察干嘛急着压迫邓母和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反正此笨律师辩护太差,省得巴东公检法费力气搞什么文字游戏,玩什么异性洗浴和推倒推坐之类。
此案闹这么大,本质是因为其太荒谬太戏剧,政府机关所做所为失了民心。想来批评对象该是政府才是。为什么到了西西河,批评对象很大部分倒是律师了?难道西西河专业律师太多?专业的吹毛求疵的心态大过了对政府的义愤?而且一般来说,政府机关是强势,此案件中律师是相对弱势,这里的人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有傍大款的心态, 以狐假虎威和恃强凌弱为荣?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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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美辩护啊? 这不是把你的词儿放葫芦牛仁嘴里吗?
另外,夏律师确实在辩护上有问题(当然,这是我的看法)
比如说,我曾经在一个长贴里跟人辩论, 如果要确认邓贵大强奸未遂,所需要的人证,物证现在都是不具备的.
夏律师把这些"不具备"的条件变成了"具备"了么?
如果没有,他就是把所有美丽的大词儿都放自己身上也没用啊
总不能说,作为一个律师,打赢了是自己的本事.打输了就是公检法联手玩他吧? 要真是这样,律师是不是未免太好当了一些?
另外,你说的"巴东警察压迫邓母和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究竟是有根有据,还是你自己的推测?
都说阿三哥说的当规划的,规划的当完成的.咱不能学他们吧?
1。 前一阵河里有关于(美国)律师的讨论。这两位的表现或有关这两位的报道相当的狗血,完全偏离了前一阵的律师形象。不过之前很多河友嫌律师太没人性来着。
2。河里的理性人使用强大的逻辑判断律师要对邓玉娇不利,所以称之为人血律师。巴东警察绝对是要保护邓玉娇,所以才要解除人血律师的代理关系。
3。可惜正经律师的嗅觉不如人血律师灵敏,所以才给了人血律师糟蹋邓玉娇的机会。
辩护还没开始呢。
这是葫芦牛仁的补充的原话。
邓母的解除委托是通过巴东的政府新闻发言人说出来。不奇怪吗?
当日,律师接到邓母的电话,说不是她的意愿,下午4点再接到邓母电话,解除委托。这是律师的叙述,政府是强势一方,弱势的律师不太可能在这件事的叙述上说谎。这件事情不奇怪吗?
河里讨论的美国律师,他的当事人是谁?一个连环杀人犯,那个律师干了什么?替杀人犯隐藏证据。
邓玉娇是什么人?一个涉嫌防卫过当的弱女子,夏某干了什么?把当事人往死路上推。
你把两者相提并论,是何居心?
你说河里理性这个,理性那个,你自己倒是感性的很。感性到把邓玉娇的案子和连环杀手的案子相提并论。
你的良心何在?
迄今为止,所有对邓玉娇不利的说法都是夏某散布出来的,这已经不是有没有纰漏的问题了。让他给邓玉娇辩护,大概邓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你应该先好好读读河里面关于那个律师所做所为的讨论,只看葫芦牛仁一个人的观点就急急忙忙发言,未免太轻率了些。
一如既往的强大,大家鼓掌。
连邓女"杀错了人"都说出来了,这纰漏不大,还得要什么纰漏啊....
另外,奇怪是一回事,言之凿凿的说,我想,还需要更多的证据吧.
而且杀错部位了。按照理性人的逻辑,必须插入的时候弹JJ才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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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之为论据证明夏某是人血律师。
不敢说帖子都看了,基本上帖子也看了不老少了,基本上都是那个调调。
怎么往死路上推了?说邓不是精神病还是什么?
比较一下巴东警方,”推倒“到”推坐“,要求性服务到异性洗浴,谁在把邓往死路上推? 谁推的更狠?
为什么河里谴责警察的没几句,谴责律师的一大把?
不知道你去夏大律师的博客看过没有,夏大律师的文字里,那种洋洋自大的得意隔三里远
都闻得到,夏大律师喜欢在文字里将自已的自大展示给大家看那是他自已的习惯自己的自
由,这也没什么好说的,倒是夏大律师不止一次在博客里声明过他解决此案的思路。
夏大律师的思路很清楚:挟舆论以令司法,夏大律师的思路是:把舆论炒起来,争取到某
个重量级人物的特批,以此来干预案件的审判结果,达到“既戳穿当地政府的谎言”,且
“让邓无罪释放”的目标,所以夏大律师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泄露出去的那些信息会不会从
法律上害邓玉娇。
夏大律师的两个目标着实伟大,手段也堪称是高效,但作为一名律师,不按正规的司法程
序去为委托人辨护,一心只想走些“挟舆论以令司法”的非正规路线,这算哪门子的专业
素质?这能能算“法制精神”吗?这种做法,与他所痛批的那些污吏的“人治”手法有区
别吗?
夏大律师之前接的北京城管案,用的也是这个“挟舆论以令司法”套路,这种做法对委托
人到底能起什么作用暂且不说,用舆论去干预司法这种做法说是正常吗?这案件到底是应
该由法院去判还是应该由舆论来判?再说了就算这种手法能起作用,能达邓案这种舆论关
注程度的案子能有几个?这样的“正义”有意义吗?长此以往,用“舆论”来判案,那还
要“法制”干嘛?
从感情上说,我想大部份人都会同情邓玉娇、且认为像邓贵大这样的污吏该死,但案件的
审判还得按司法程序来走啊,不然还要法制干什么?按他这种做法,还要什么律师啊,直
接去请南都之类的媒体来辨护得了。
另外夏大律师现在不是自由人了么,现在正是表现他“正义”的好时机啊,我倒是期待他
爆出更多猛料来呢。就怕夏大律师失去了舆论关注焦点后,没有了“爆料”的兴致。
做为律师,屁股是要坐在当事人一边的,在当事人不对社会构成现行威胁,任何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都要抓住,任何对当事人不利的话都不能说,这才是职业本分。
看不出夏某有任何屁股坐在邓玉娇一方的迹象。
在这里看了一下链接。哪里来的
因为夏律师开了新闻发布会?巴东警方说夏律师泄漏了消息影响破案,你也跟着?在新闻发布会上建议警察提取证据,而且在此之前联系公检法,无人理会,等到新闻发布会说了,又是泄露案情影响破案?!
更搞笑的是证据马上被洗掉了,要是说夏律师操纵的邓母,而邓母居然要解除委托关系,居然见不上面。
开新闻发布会就是挟舆论了,帽子倒是戴的熟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