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私家车主遭遇倒钩,关注上海闵行"黑车"事件 -- 猪头笨笨

共:💬353 🌺682 🌵27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24
下页 末页
家园 只要和罚款沾上边,都会赋予、并且扩大自身的执行权

只要一“打击”什么现象,就必然出现违法者如何处罚的条款;只要某个处罚能带来罚款,那就不仅要严抓,而且要尽可能张大口袋,就像出租车管理部门,不是黑车也要把你弄成黑车。

任何人都有寻利的本性,权力也不例外,所以,权力都存在被滥用的天然倾向,关键就是如何给它套个笼头。

回头看孙志刚。难民收容本来是个慈善的事,但是因为可以弄到钱,这就变成了一个产业。要不是产业链太长,吸血鬼太多,孙死得太惨,最重要的,要不是互联网这个新技术,这个产业如今还是一样的兴旺发达。

其实孙志刚案已经反应了这个问题:有罚款权的部门自身执法,自得利益,形成了一个正反馈的吸金机器,它先把确实应该归他管的吸进去(盲流,黑车),尽可能榨干(罚款),从表面上看完成了任务(遣送盲流,打黑车)。盲流和黑车毕竟就那么多,正常产业链很快就饱和了。然后呢?由于这是个正反馈的吸金机,它会自我膨胀,张大进料口,为自己创造原料来源,于是,孙志刚和上海的那些自己开车的好心人,便被这架机器吸进去了。由于某个齿轮咬合力过大,孙志刚不幸成为牺牲品。上海那两个呢,先一个损失了钱,不过他把事情捅到网上,准备拆开这个机器看一看;后一个,也将会损失钱(签了个什么字),另外还多陪了个小指头。

对孙志刚案反应出来的问题,国家采用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温总一看,噢,遣送站还靠关人创收啊,废止“收容遣送办法”,实行新办法。完了。事实上,问题的根本是部门的罚款和执行权,也就是吸金能力。其实,远早于孙志刚时代,部门创收就已经实行了。比如,大名鼎鼎的城管,很早就有罚款处置的权力,其气势之大,甚至闹到外国人的游戏里面,成了中国元素。其他还有城建、计划生育、卫生、工商等等。现在你看,收容这头按下去了,黑车那头又浮起来。同时,只要罚款处置的权力还在某个部门手里,这些不同的吸金机器各自运行得滋润着呢。

楼下说了,“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依我看,评论只是讲道理,道理谁不会讲啊,我也能讲一骡车。人民日报也离执行层太远了,人具体部门办事讲的是流程,规范。所以,最终的结果,恐怕只是这几个个人免去罚款,先前的概不退还,今后还会用其他的钩子来钓。

乐观一点,钓鱼式的打黑车方式就此寿终正寝。能不能再乐观一点:结束部门罚款的自我操作模式。

通宝推:回旋镖,
家园 部门创收,老邓开的口子吧?
家园 <人民日报>的这篇时评写得很好!

打击“非法营运”如果一定要以破坏和谐互助的价值观、损害助人为乐的社会良善为代价,那我宁可让黑车横行。

家园 中国的法律没有“宁纵勿亡”四个字!
家园 黑车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黑车添补的是城市交通的盲点,对抗的是收取高额管制费,吸血式的正规出租车体制。

要是要群众选择, 群众还是会选择黑车的。

所以,为了打击黑车,中国不能搞民主, 不能让群众来选择。:)

家园 先做舆论准备,才好开刀

钓鱼式执法这种创收手段应该是到头了。这件事的舆论前一阵被压下去了,最近突然又起来了,而且都是有来头的媒体,所以应该是有人要做事情,先积攒积攒民愤,好让自己博得最大声的喝彩。

但是,估计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还是免不了的,要根除罚款创收的毒瘤,是不可能的。

家园 上海倒钩比沈醉说的这个还过分

国民党军统特务大头目沈醉在他的《军统内幕》,就详细地介绍过这种勾当。上海的一个老侦探叫顾纪生的,死后遗产达四十多万元,相当于他600年的工资收入。他养了一些贼,如看中某家有钱人或商店,便先叫人拿些物美价廉的东西卖给这些人家,过几天他便把他养的盗贼用手铐铐着,带到这些人家去取赃,然后硬指这些人家是收藏赃物的“窝主”。沈醉后来自已评论说:“旧社会办案不讲是非,“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何况有人证物证,更是有口难分。”

毕竟对方确实是买了赃物, 自己是有责任的(买来历不明的物美价廉的东西)。

而上海倒钩, 是在对方没有收费的情况下, 强栽成收费黑车。 这个行为之恶劣, 可以说已经构成犯罪。

家园 打黑车执法,在理论上是没错

我们姑且认为打击黑车是应该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讲的也对:只要谈钱,就是经济来往,有没有谈成只是即遂和未遂的差别。

这个问题是在做法上。变成,只要有一个人谈到钱,立刻变非法。下面百年兄的说法很对头,这种做法称为“栽赃式执法”。目前,除了主管部门,大家都觉得钓鱼的逻辑很荒谬。事情为什么会到这一步?部门利益驱动。

家园 进一步上纲上线

新华网耸人听闻的标题:

“钓鱼执法”,以道德为代价的“公权碰瓷”

钓鱼执法者像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车匪路霸”

“钓鱼式执法”以人民为假想敌

“钓鱼执法”不能跟公众躲猫猫

一定要批狠批透,批倒批臭

家园 上海相关部门公布:不存在“倒钩”执法问题

对其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行为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倒钩”执法问题

家园 浦东新区城管局的调查结论太牛了.

http://news.sina.com.cn/s/2009-10-20/150418869236.shtml

  执法部门公布的事件经过如下:10月14日晚,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一中队会同原南汇交警支队民警共13人(其中民警3人)按勤务计划,在辖区内的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设卡检查过住车辆。约8时,由西向东驶来一辆牌号为浙ADS595的金杯车,执法人员上前检查。经询问,该车从闵行区浦江镇召泰路驶抵该处,车上乘客一名,通过询问乘客,乘客承认是扬招上车且谈妥车费10元,再询问驾驶员孙中界该车有无营运征,回答没有。因此,执法人员分别将孙中界和乘客带到执法车上作进一步调查。

居然不问司机是否载客受钱.

家园 你们嚷嚷啥呀?新华社、央视又咋样?算老几呀?老子照样不理

看来上海市某些部门是要死硬到底了,后台很硬啊!

上海有关部门否认存在"钓鱼执法" 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看来也是有很强的保护伞地,要不然咋连国家通讯社和国家电视台的曝光都不放在眼里呢?

家园 看了此核查,言下之意你剁了自己的手指,活该!

这回越闹越大了,小孙同学是很有血性的,支持其用法律讨回公道。

楼下百年河友说的好,

这种栽赃式执法,并非当今上海运管的首创。国民党军统特务大头目沈醉在他的《军统内幕》,就详细地介绍过这种勾当。上海的一个老侦探叫顾纪生的,死后遗产达四十多万元,相当于他600年的工资收入。他养了一些贼,如看中某家有钱人或商店,便先叫人拿些物美价廉的东西卖给这些人家,过几天他便把他养的盗贼用手铐铐着,带到这些人家去取赃,然后硬指这些人家是收藏赃物的“窝主”。沈醉后来自已评论说:“旧社会办案不讲是非,“贼咬一口入骨三分”,何况有人证物证,更是有口难分。”

栽赃式执法不除,人民永无宁日。

沈醉说的是旧社会,如今是在先进和谐阳光下普照的新社会,有信心拭目以待看最终的处理结果。

家园 好事一件啊,继续看热闹

事情肯定没完,上海市政府太搞笑了,让自己调查自己,能调查出什么啊。这种躲猫猫的结论只能激起群众更大的愤怒。谁胜谁负,继续看下去吧。

家园 活脱脱一个潜规则的现实版

潜规则里面举的那个古代贼开花的例子

依我看说服力还不如现实这一个来的好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24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